大行政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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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变化

建国后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变化

建国后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变化1950年‎,全国共设有‎5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9个‎省、12个直辖‎市、9个行署区‎、l个自治区‎、1个地方。

29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绥远省、察哈尔省、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热河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康省。

12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

9个行署区‎:旅大行署区‎、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川北行署区‎。

1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l个地方:西藏地方。

1952年‎“设3 撤10”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设立安‎徽省和四川‎省。

撤销皖北、皖南、川东、川西、川南、川北人民行‎政公署。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将其辖区分‎别划归河南‎省、山东省;撤销察哈尔‎省建制,将其辖区分‎别划归河北‎、山西省;撤销苏北、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设立江苏省‎,并将南京市‎改为江苏省‎辖市。

1953年‎“设2 ”1953年‎,国务院决定‎,将松江省属‎哈尔滨市、吉林省属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

1954年‎“设1撤10‎”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撤销绥远省‎,将其辖区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撤销辽东、辽西两省,将其合并改‎为辽宁省;松江省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宁夏省撤销‎,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市和旅‎大行署区改‎为辽宁省辖‎市。

1955年‎“设1撤9”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2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请‎通过决议决‎定:撤销热河省‎,将热河省所‎属区域分别‎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和辽‎宁省;撤销西康省‎,将西康省所‎属区域划归‎四川省,分别将长春‎市、武汉市、哈尔滨市、广州市、重庆市、西安市改为‎吉林、湖北、黑龙江、广东、四川、陕西省辖市‎。

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

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

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
我国行政区划的称谓沿革历史相对复杂,下面是一些主要的变革:
1. 古代: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了郡县制,将全国分为36郡(后增至46郡),郡下设县。

汉代时,设立了13州作为行政区划。

唐代初期,设立了州、县两级,后来又在州之上设立了道,全国被分为10道(后增至15道)。

宋代时,改道为路,全国被分为15路(后增至18路)。

2. 元明清时期:元朝是建省的开始,全国被分为中书省(直隶中央的一级政区)和其他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行省下设有路、府、州、县。

明代时,行省又被称为布政使司。

清代沿用了省级行政区划,并简称为“省”。

3. 民国时期:沿袭了清代的省制,但区划数量多次调整增加,并增设了直辖市建制。

4. 新中国成立后:初期,全国被划分为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代表中央管辖所属的省级行政单位。

1954年,撤销了大行政区,设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这些是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的一些主要阶段,具体的变革和细节可能因历史时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国建国初期行政区划

中国建国初期行政区划

中国建国初期行政区划新中国成立后,在单一制的基础上,国家根据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形势,对行政区划层级进行了三次大的调试。

通过行政区划层级调试,促进了官僚体系的层级划分和有效运转,推进了现代国家建设。

01大行政区的建立与撤销1大行政区是在中国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在战争时期,各根据地、解放区机关设置繁复,单位多、机构多、人员多,给领导和指挥带来不便。

为了改变这种缺乏领导中心的行政组织方式,1942年,党在军区、分区建立党委或中央分局,并配置一名强有力的领导,实行党领导一切的“一元化”领导体制。

这种行政组织方式解决了传统方式运行低效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党在战争中取得胜利。

1新中国成立前期,为了尽快恢复地方秩序,打击地方割据势力,中央决定将全国分为若干行政区域,代表中央,驭繁于简,跨越数省,集中力量,统一管辖。

02设立六大行政区11949年12月16日,政务院第11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各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适用此组织通则)》,确立了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划以上的最高一级行政区划的地位,并且规定了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此时设立五大行政区,即东北、华中、中南、西北、西南。

11952年11月,中央政府增设华北大区。

“各大行政区最初设立军政委员会作为过渡性机构,不经各地区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由中央政府任命。

”1军事行动结束,大行政区制度完成了其从分裂到统一的使命。

随着各地土地改革彻底落实,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的组建,大行政区制度组织领导方式已经不适应当时的政治形势。

为了保持国家稳定和政策的延续性,国家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首先将大行政区的领导机构统一改为行政委员会,并撤销其最高级行政区划的地位,仅作为中央派驻各大区的派出机构。

这一改革削减了大行政区划的权力和职能,加强了中央集权。

之后,随着国家进行全面社会主义改造和高层之间的一些分歧,国家加快了大行政区制度的撤销。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省方案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省方案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省方案将全国划分为十个大省,每个大省下辖若干个行政区域。

具体如下:一、东北大省涵盖现有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考虑到东北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合并三省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二、华北大省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将北京、天津纳入大省,有助于发挥首都圈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华东大省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华东地区经济发达,合并四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力。

四、华中大省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

合并三省,有利于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推动中部崛起。

五、华南大省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合并三省,有利于发挥南海资源优势,打造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

六、西南大省包括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

合并四省,有利于发挥西南地区的生态优势和资源潜力,推动绿色发展。

七、西北大省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合并五省,有利于发挥西北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八、东南大省包括福建省、江西省、台湾省。

合并三省,有利于发挥东南沿海的区位优势,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九、青藏大省包括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合并两省,有利于发挥青藏高原的生态优势和资源潜力,推动绿色发展。

十、内蒙古大省包括现有内蒙古自治区。

考虑到内蒙古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单独设立大省,有利于发挥地区特色。

对各个大省的行政区域进行调整:1.东北大省:设立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个行政区域,分别负责东北地区的发展。

2.华北大省:设立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五个行政区域,分别负责首都圈、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3.华东大省:设立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四个行政区域,分别负责华东地区的发展。

4.华中大省:设立武汉、长沙、郑州三个行政区域,分别负责华中地区的发展。

5.华南大省:设立广州、深圳、南宁、海口四个行政区域,分别负责华南地区的发展。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大纲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1、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变2、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3、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二、行政区划幅员的变化1、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2、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3、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变迁1、山川形便的原则2、犬牙相制的原则知识点汇总T01:郡县制的起源知识点说明:介绍了郡和县的历史起源及发展,指出郡县制并非老早就有,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T02:分封制和郡县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形式和性质,应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两者之间有个延续的过程。

T03: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知识点说明:介绍了行政区划的不同层级政区的特点以及各自演变的规律。

T04:山川形便、犬牙相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历史上行政区划边界划定的两个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正文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今天我们讲的这一讲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当中生活,但是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因为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专门的学问。

我们今天大概把中国两千五百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刚刚统一中国就召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

这个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议帝号,二是定制度。

议帝号就是秦始皇把自己的称号定为皇帝,他认为自己功过三皇五帝,所以就把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起来,叫做皇帝,他就称为秦始皇帝。

这个帝号的议定就是表示皇权专制的出现,另外一个定制度,就是确定如何来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

最终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个郡之下设若干县。

这个制度虽然在秦统一之前就已经在局部地区实行,但是在统一的国家中却是第一次实行。

因为统一的国家也是秦始皇第一次缔造的。

唐代到宋代行政区划的变化及原因

唐代到宋代行政区划的变化及原因

一、唐代行政区划的基本情况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黄金时代,它的行政区划体系相对稳定。

唐代行政区划主要包括州、县、乡三级。

州是最大的行政区划单位,县是州的下属单位,乡则是县的下属单位。

这一行政区划体系贯穿唐代整个政治和社会结构,为唐代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唐代行政区划的变化1. 行政区划逐渐向细化发展唐代中期以后,我国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逐渐北移。

国家对地方的管理逐渐有所改变,行政区划开始向细化发展。

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增设行政区划单位、对原有行政区划进行重新划分等方面。

这一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时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更好地管理国家的地方事务。

2. 地方行政管理的权力逐渐下放唐代后期,随着国家政治中心的进一步北移,地方行政管理的权力逐渐下放。

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地方长官的权限增加、地方财政独立性增强、地方行政机构更加健全等方面。

这一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地方事务,更好地保障当时地方政治经济的稳定。

1. 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唐代到宋代,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

唐代是我国历史上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一个时期,而宋代则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又一个鼎盛时期。

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变化,行政区划也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

2. 地方事务的需要唐代到宋代,作为一个庞大的封建帝国,国家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地方事务需要处理。

为了更好地解决地方事务,保障地方政治经济的稳定,行政区划不得不进行相应的变化。

四、总结唐代到宋代,我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这一变化主要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更好地解决地方事务。

唐代到宋代行政区划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这种变化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个人观点:行政区划的变化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

唐代到宋代行政区划的变化,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代政治经济发展的脉络和规律,这对于我们深入了解我国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共和国六十年政区变迁

共和国六十年政区变迁

共和国六十年政区变迁1949年至1955年:大幅调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设东北、华北、西北、华尔、中南、西南6大行政区,分别管辖各省区(省下设专区,专区下设县;大体形成4级行政区划。

这一时期为省区及中央直辖市大幅度调整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设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6大行政区,分别管辖各省区;省下设专区;专区下设县;大体形成4级行政区划。

但是,大行政区在1952年之后仅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而不再是一级政区。

专区为省的派出机构,也只能算是监察区,并非一级政区。

当时的省区特别多,除了民国时期设立的热河、绥远、察哈尔、宁夏、西康等省和解放战争时期设立的松江,辽东,辽西、平原等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以外,还有相当于省级政区的行署区,如由大连、旅顺等地设立的旅大行署区,由江苏省分设的苏北行署区和苏南行署区,由安徽省分设的皖北行署区和皖南行署区,由四川省分设的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和川北行署区,还有西藏地方、昌都地区。

更有一大批的中央直辖市,如南京、广州、西安、武汉、重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长春,哈尔滨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时有五十余个。

此后,将旅大行署区撤销,改设为旅大市;苏北、苏南二行署区撤销,恢复江苏省;皖北、皖南2行署区撤销,恢复安徽省;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行署区撤销,恢复四川省;辽东、辽西2省撤销,恢复辽宁省。

平原、松江、绥远、宁夏等省也先后被撤销。

不少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如南京市划归江苏省,广州市划归广东省,西安市划归陕西省,武汉市划归湖北省,重庆市划归四川省,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等市划归辽宁省,长春市划归吉林省,哈尔滨市划归黑龙江省。

1954年6大行政区被撤销。

1955年撤销热河、西康2省,新疆省改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地方改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地区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至此,省级行政区划基本稳定下来。

1956年至1977年:趋向稳定1956年全国共有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河北、山西等23个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等一级政区29个这一时期是我国行政区划体制进一步趋向稳定的阶段。

山东省区划调整最新方案

山东省区划调整最新方案

山东省区划调整最新方案近日,山东省公布了最新的省区划调整方案。

这一方案的出台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因为它涉及到了山东省的各个方面,影响着数百万山东人的生活和工作。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以期更全面地了解该方案带来的影响和意义。

一、背景及概况在全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山东省制定了新的区划方案,旨在完善省级、市级、县级三级行政区划,加强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具体来说,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简化省级行政区划,将原本的17个地级行政区划减少至12个;二是改变市级行政区划,将原本的27个县级市改为县级行政区;三是优化县级行政区划,将原本的139个县改为108个县、24个市辖区和2个新设的县。

这一方案的出台是经过多年的研究和论证,是对山东省现有行政区划体系的修正和完善。

目的是通过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联动机制和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促进山东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让更多的人受益。

二、优点及意义1、有利于加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当前,山东省的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城市经济规模和水平相对较高,而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

通过简化省级行政区划、改变市级行政区划以及优化县级行政区划,可以促进山东省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高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

2、有利于提高基层服务质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基层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现有的行政管理体系存在着机构繁琐、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对高质量基层服务的需求。

通过优化行政区划,可以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联动机制,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更加满意地享受到各项公共服务。

3、有利于促进人口流动和资源配置行政区划调整会引起人口流动和资源跨地区配置的变化,从而促进不同地区间人口和资源的均衡分布。

对于那些经济和社会资源相对较为匮乏的地区来说,人口流动和资源配置的变化将为其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

因此,将原本的17个地级行政区划简化为12个、将原本的27个县级市改为县级行政区等行动,将加强地区间人口和资源的流通,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均衡化。

中国全新行政区域划分

中国全新行政区域划分

中国全新行政区域划分
中国最新的行政区域划分于2020年正式实施,将全国划分为
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这次调
整主要是为了统一权责,更好地进行管理和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不同地区间的协作和共赢,推动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这一次调整也涉及到一些已经有争议的地区,提供了更清晰的行政管理和发展规划。

对于居民来说,新的划分将会带来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推动各地区经济的发展,并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划分也意味着相关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可能会有些变化,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充分的准备和适应。

这一举措对于中国整体的治理和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有望为建设现代化国家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由于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新的行政区划也将有助于更好地进行人口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提供。

各地方政府将有更多的自主权来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政策和规划,并更好地解决地方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这将进一步促进各地区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推动整个国家的全面进步。

在新的行政区划下,各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区域发展,实现更加均衡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这一次的行政区划调整标志着中国政府愿意积极应对挑战,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建国后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变化

建国后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变化

建国后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变化1950年,全国共设有5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9个省、12个直辖市、9个行署区、l个自治区、1个地方。

29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绥远省、察哈尔省、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热河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康省。

12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

9个行署区:旅大行署区、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川北行署区。

1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l个地方:西藏地方。

1952年“设3 撤10”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设立安徽省和四川省。

撤销皖北、皖南、川东、川西、川南、川北人民行政公署。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将其辖区分别划归河南省、山东省;撤销察哈尔省建制,将其辖区分别划归河北、山西省;撤销苏北、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设立江苏省,并将南京市改为江苏省辖市。

1953年“设2 ”1953年,国务院决定,将松江省属哈尔滨市、吉林省属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

1954年“设1撤10”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撤销绥远省,将其辖区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撤销辽东、辽西两省,将其合并改为辽宁省;松江省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宁夏省撤销,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市和旅大行署区改为辽宁省辖市。

1955年“设1撤9”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2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请通过决议决定:撤销热河省,将热河省所属区域分别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和辽宁省;撤销西康省,将西康省所属区域划归四川省,分别将长春市、武汉市、哈尔滨市、广州市、重庆市、西安市改为吉林、湖北、黑龙江、广东、四川、陕西省辖市。

中国省级行政区划的百年变迁

中国省级行政区划的百年变迁

中国省级行政区划的百年变迁朱隆祝(江西省南康唐江中学)中国自元朝实行行省制度以来,一直为后世所承袭,也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效仿。

不过,元朝刚实行行省制度时,尽管当时中国的疆域比现在要厂阔,但省的数量比现在要少,只有十来个。

直到清末,省的划分才与现在相近似。

一、清末清朝末年,中国南方省区湖南、湖北、江西、贵州、云南、四川、安徽、浙江、江苏等省与现在轮廓面积完全相同,这些省的省会除安徽的省会是安庆,其余的与现在相同。

南方的福建省包括今天的台湾省(台湾省1885年单建省);广东省包括今天的海南省,还包括今广西的一小部分;厂西比现在略小些。

西藏比现在的面积要大近10万平方千米,因为它包括了现在克什米尔地区的一部分;青海、陕西、河南、山东等省的面积与现在基本相同,只是西宁市未在青海省境内;新疆的面积比现在约大40万平方干米,包括今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一部分,后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经过多个条约的割让,新疆才缩成今天的160方平方千米;甘肃省包括今天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山西省的面积比今天略大,包括今内蒙古的一部分;河北省在清末称直隶省;京师(北京)也就是中央直辖市的意思;内蒙古比现在要小些,没有包括今东北的部分;东北三省的轮廓则与今天差异很大,黑龙江省与今天相比,只有小部分重合,大部分属今天的内蒙古;吉林省差异更大,当时包括今黑龙江省一部分和乌苏里江以东今俄罗斯的一部分,面积约90万平方千米,相当于今天的5个吉林省;辽宁省比今天还要小三分之一左右,省名叫奉天;外蒙古当时是中国的一部分,面积156万多平方千米,1946年,国民党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

清末,中国的面积约1200多方平方于米,居世界第二,比现在的陆地面积约大近300方平方千米。

二、中华民国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宣告成立。

这个时期中国的国土面积比19世纪初减小了100多方平方千米,主要是东北的外兴安岭、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和库鸟以及新疆西北部的大片地方,均已从中国版图脱离出去。

新中国行政区划变革

新中国行政区划变革

新中国行政区划变革新中国成立时的1949年,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直至1967年区划多次调整,到1967年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共计30省级行政区,直至1988年新增海南省,1997年新增重庆直辖市,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相继新设2个特别行政区,至此共计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行政区共计34省级行政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将全国分为5大行政区(东北、华北、西北、华东、西南、中南)和一个中央直属行政单位,总共有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1950年,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旅大市,并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撤销四川省,设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

1952年,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设立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

并将原来的大行政区改称为行政委员会。

撤销了行署区的建制,恢复为原来的省。

撤销平原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南、山东二省。

撤销察哈尔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北、山西二省。

直辖南京市改为江苏省辖市。

1953年,吉林省的长春市和松江省的哈尔滨市升为直辖市。

总计6大行政区,下辖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

1954年,撤销6大行政委员会,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单位变为省。

撤销辽东、辽西二省,恢复辽宁省。

撤销松江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黑龙江省。

撤销宁夏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甘肃省;1954年6月撤销绥远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归绥市改称呼和浩特市,定为自治区首府。

总计26省、1自治区、3直辖市、1地方、1地区。

1955年7月30日,撤销热河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北省、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10月,撤销西康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四川省;1955年10月1日,撤消新疆省,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1953年迪化新名),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地区划其管辖。

1949至今中国省级行政区划变化

1949至今中国省级行政区划变化

1949至今中国省级行政区划变化1949至今中国省级行政区划变化中国成立以来,根据有利于行政经济管理、推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等原则,兼顾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政治、经济、生活上的密切联系及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几经变迁,在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四十余年时间里,省级行政区划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五个年头变化较大。

一、1950年的省级行政区——1950年,全国大部分地区虽已解放,但国民经济建设尚未走上正轨,故省级行政区基本上沿袭旧中国的划分,全国共设有5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9个省、12个直辖市、9个行署区、l个自治区、1个地方。

29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绥远省、察哈尔省、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热河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康省。

12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

9个行署区:旅大行署区、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川北行署区。

l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l个地方:西藏地方。

二、1954年底的省级行政区——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年中,国民经济建设逐步得以恢复,原有省级行政区划已暴露出了不少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弱点,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国政府在1954年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建国后最大规模的调整,撤销了原省级行政区中的7个省(松江省、平原省、绥远省、宁夏省、辽东省、辽西省、察哈尔省)、9个直辖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9个行署区(旅大、苏北、苏南、皖北、皖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恢复了安徽、辽宁、江苏、四川等四省的建制。

1954年底,我国共有3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6个省、3个直辖市、1个自治区、1个地方、1个地区(昌都地区)。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

关于中国行政区划改革之我见中国目前的行政区划不大合理,改革之说由来已久,本人对地理、历史颇有爱好,喜欢钻研,对行政区划有自己的一番见解。

根据中国的地理环境、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及民族分布,拟把全国划分为七个大行政区,即东北行政区、华北行政区、华东行政区、华中行政区、华南行政区、西南行政区、西北行政区,共45个省、7个直辖市及2个特别行政区。

分别介绍如下:一、东北行政区:由现东北三省变更为东北六省一市,即松江省、长白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省及哈尔滨直辖市。

1、松江省(简称“松”):现黑龙江省东部,包括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牡丹江市,以及哈尔滨的依兰、方正等县。

因位于松花江畔而得名,省会佳木斯。

2、长白省(简称“长”):现辽宁省东北部及吉林省东部,包括现辽宁省的丹东以及吉林省的通化、白山、延边等地。

因位于长白山麓而得名,省会通化。

3、内蒙古自治省(简称“蒙”):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以东地区,下辖赤峰、锡林浩特、二连浩特、根河等城市,省会通辽市(或呼伦贝尔市)。

乌兰察布市以西地区设河套省,归西北行政区。

4、黑龙江省(简称“黑”):现黑龙江省西部、北部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东部的鄂伦春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等地,下辖大庆、伊春、黑河、漠河等城市,省会齐齐哈尔。

因齐齐哈尔拗口难念,结合省名和地方特色,可改为龙江市(齐齐哈尔市附近就有一县,名龙江)。

5、吉林省(简称“吉”):现吉林省中西部,下辖吉林、四平、白城、辽源等城市,省会长春。

6、辽宁省(简称“辽”):现辽宁省长白山以西、以南地区,下辖大连、营口、锦州、抚顺等城市,省会沈阳。

7、哈尔滨市:现哈尔滨市中西部,以及其西面、南面的肇东、肇州、肇源、扶余等地。

若哈尔滨简称取其首字“哈”,不雅不庄重,可根据哈尔滨的发音,改为达尔滨,简称“达”。

二、华北行政区:由华北三省二市变更为五省二市,即河北省、雁云省、燕海省、河东省、平原省(运西省)及北京直辖市、天津直辖市。

中国行政区划变更

中国行政区划变更

中国行政区划变更中国行政区划的雏形从夏朝建立国家就开始了。

《尚书》中的《夏书·禹贡》记载,大禹的时候,天下分为九州,分别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梁州、雍州、豫州。

豫州是中心,其他州环绕豫州。

到了商周时期,实行分封制,建立了诸侯国。

真正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则是萌芽发展于春秋时期,到秦朝建立后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

中国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州郡时期(先秦、秦朝、西汉、东汉、三国、晋朝、南北朝、隋朝)道路时期(唐朝、宋朝、辽国金国)行省时期(元朝、明朝、清朝、民国)中国历代的行政区划,在不同的朝代同一政区其管辖范围并不见得相同,即使是同一朝代,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有:有利于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巩固国防,照顾到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

中国宪法和法律严格规定了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改变,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自治县的行政区域接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乡、民族乡、镇的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古代--州郡时期先秦在夏商周时期,中国逐渐由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

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的概念。

直到夏朝建立,中国行政规划才渐渐萌芽。

对于先秦时期行政规划有"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其中以"九州"之说较为有名。

它是传说中夏朝大禹时代的中原地区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春秋、战国时代。

区划调整后情况汇报

区划调整后情况汇报

区划调整后情况汇报
最近一段时间,经过地方政府的努力,我们的区划进行了一些调整。

现在,我将向大家汇报一下这次区划调整后的情况。

首先,经过这次区划调整,我们的行政区划得到了优化和完善。

一些原本交通不便、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新的区划设置更加合理,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其次,这次区划调整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

新的行政区划将会带来一些新的政策和资源支持,这将为我们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但同时,也需要我们做好适应和调整,确保区划调整带来的利益最大化。

另外,这次区划调整还涉及到一些民生问题。

一些居民可能会面临居住环境、教育医疗资源等方面的变化。

我们需要及时了解民生需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这次区划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获得感。

我们将会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区划调整后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贡献我们的力量。

总而言之,这次区划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区划调整后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贡献我们的力量。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正文:----------------------------------------------------------------------------------------------------------------------------------------------------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为了适应一九五三年即将开始的全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中央人民政府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应该更加统一与集中,中央人民政府的机构应该大大地加强;同时,省、市级人民政府的组织也应加强,以加重省、市级领导的责任,因而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的机构与任务应予以改变。

为此,特作如下的决定:一、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

大区行政委员会是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各该地区进行领导与监督地方政府的机关。

大区行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主要的行政人员由政务院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免之。

二、原属于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的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监察四个分委员会和办公厅的机构仍然保留,改为行政委员会的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办公厅。

三、原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下所设各部在行政委员会成立后,一律改为局(处),其中一部分局(处)并交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接管。

此后大区所设之局(处)从业务领导上区分为两种:一种由各大区行政委员会领导或并受行政委员会的政法、财经、文教等有关委员会的指导;另一种则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成为中央各部门在大区设立的若干专业管理局(处),其建制属于中央的主管部门,并受大区行政委员会及其有关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大行政区制度

大行政区制度

大行政区制度【原创版2篇】目录(篇1)一、大行政区制度的概念和特点二、大行政区制度的历史演变三、大行政区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四、大行政区制度的优势和挑战五、大行政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正文(篇1)一、大行政区制度的概念和特点大行政区制度是指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对国家领土进行分级区域划分,并设立相应的行政机构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是行政区域的划分较大,行政层级较少,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

二、大行政区制度的历史演变我国的大行政区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早在秦朝时期,国家就开始实行郡县制,对全国进行分级管理。

随着历史的演变,行政区划不断调整,直至现代实行的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

三、大行政区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大行政区制度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作用。

首先,它有利于国家对广大领土进行有效管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其次,大行政区制度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通过调整行政区划,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地区间的经济协作和交流。

四、大行政区制度的优势和挑战大行政区制度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行政区划已经不再适应新的发展需求,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

其次,大行政区制度可能导致地方政府权力过大,加强了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国家政策的统一和实施。

最后,行政区划的调整涉及到诸多利益关系,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大行政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为应对大行政区制度面临的挑战,我国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首先,要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使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其次,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地方权力过大。

目录(篇2)一、大行政区制度的概念和特点二、大行政区制度的历史演变三、大行政区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四、大行政区制度的现状和改革五、结论正文(篇2)一、大行政区制度的概念和特点大行政区制度是指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对国家领土进行分级区域划分,并设立相应的行政机构进行管理的制度。

大行政区制度

大行政区制度

大行政区制度(原创实用版4篇)目录(篇1)I.大行政区制度的概念和背景II.大行政区制度的实施和发展III.大行政区制度的评价和影响正文(篇1)大行政区制度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行行政管理和财政税收管理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起源于清朝末期,当时的清政府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将全国划分为九个地区,每个地区设立一个总督或巡抚进行管理。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控制力,但也导致了地方官员的权力过大,形成了地方割据的局面。

在大行政区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不同的大行政区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逐渐扩大。

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控制,清朝末期开始实行科举考试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到中央政府任职。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官员素质,但也导致了官员对中央政府的依赖性。

大行政区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很长时间,对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大行政区制度的实施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控制力,但也导致了地方官员的权力过大,形成了地方割据的局面。

其次,大行政区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官员素质,但也导致了官员对中央政府的依赖性。

最后,大行政区制度的实施促进了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总之,大行政区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很长时间,对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目录(篇2)大行政区制度是指中国历史上一系列政治区划制度,包括省、专区、县、乡等行政单位。

正文(篇2)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多种政治区划制度,其中大行政区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区划制度。

大行政区制度是指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大行政区,每个大行政区设立相应的行政机构,负责管理该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

大行政区制度的出现可以追溯到清朝末期,当时的清政府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管理,开始实行大行政区制度。

最初的大行政区制度将全国划分为东北、西北、西南、华东、中南、华北等六大行政区,后来又增加了东南行政区。

每个大行政区设立相应的行政机构,如东北行政委员会、西北行政委员会等。

大行政区制度

大行政区制度

大行政区制度简介大行政区制度是指在国家或地区范围内,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治理,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大行政区域的制度。

这种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背景大行政区制度的出现源于对地方行政管理的需要。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由于人口数量众多、地理环境复杂、资源分布不均等原因,简单的行政区划往往无法满足管理和治理的要求。

因此,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共服务、推动经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人们开始思考如何进行更合理的行政区划。

目的与意义大行政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提高行政效率:通过将较小的行政单位合并成大行政区域,可以减少冗余机构和重复工作,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2.促进经济发展:大行政区域可以整合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并采取统一规划和协调措施,加快经济发展。

3.加强社会管理:大行政区域可以更好地协调和整合各地的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实施方式大行政区制度的实施方式因国家或地区而异,但常见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合并行政单位:将原本较小的行政单位合并成较大的行政区域。

这种方式常见于人口密集、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可以减少冗余机构和重复工作。

2.重新划分行政边界:对原有的行政边界进行调整和重新划定,使得各个行政单位在面积和人口上更加均衡。

这种方式常用于资源分布不均衡、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3.联邦制:将一个国家或地区划分为若干个自治州、自治县等具有一定自治权力的行政单位。

这种方式常见于多民族国家或地区,可以保障各个民族的权益。

成功案例1. 美国州级制度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将其划分为50个州。

每个州拥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力,在法律、教育、税收等方面具有较大自主权。

这种州级制度保障了各个州的利益,同时也促进了国家整体的发展。

2. 中国省级行政区划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治理,将其划分为34个省级行政区域。

每个省级行政区域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力,在法律、经济、教育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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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大行政区之间矛盾突出。首先是林彪领导的东北局迟迟不建立报告制度问题。1948年毛泽东为党中央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之后的半年里,毛泽东曾多次以中央名义批评林彪和东北局,指出个中央局、分局的负责同志均以严格遵照实行中央规定的建立报告制度,唯独东北局没有实行,亦未做声明。尽管这只是个别现象,却引起了中央的格外关注。其次是中南局已华南分局的矛盾问题。中南局与华南分局关于广东的问题产生分歧,中南局强调以中央政策来对广东进行土改和政策执行,华南分局则强调以广东地方特色开展工作。两者之间的矛盾,终于在1952年由毛泽东亲自出面加以裁决,毛泽东明确指出华南分局必须坚决执行中央路线。此事件对50年代中央与地方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再次是高饶事件。高岗、饶漱石想利用东北局、华北局在党内和大区之间拉拢利诱,他们想利用大区一级政权搞串联来影响中央的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妄图搞独立王国。这些更加快了中央撤销大区的步伐。
大行政区制度体现各地特色,因地制宜。周恩来主持政务院第十次政务会议,并就设立大行政区的必要性和设立后是否会妨碍统一问题发言:在目前情况下,大行政区应该成为一级政权组织,由它领导一个大的地区的工作。这个地区,在经济、政治、民族等方面有许多共同点,在军事上是连成一片的。绝不会因为有大行政区这一级而成为不统一。中国是一个大国,地大人多,经济发展不平衡,必须在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才能逐渐走向完全的统一。政权组织的划分,要既有利于国家统一,又有利于因地制宜。不能只强调一面。要在统一政策领导下因地制宜,在因地制宜的发展中求统一。这样的因地制宜不但不妨碍统一,倒正是为进一步的统一创造条件。要在统一的政策下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迅速获得战争的完全胜利,医治战争创伤,完成全国的土地改革,以及恢复与发展生产。 由于中国民主革命的特色,各个解放区都是根据自己的特点建立起来的,相互之间比较独立,有各自的军政委员会,各大区的行政首长是原解放区的行政首长,对当地的情况较为清楚。六大大行政区的行政首长也是党和国家的核心领导集团的关键角色。建国初期面临国内外的严峻形势,大行政区制度的建立,既有利于党对各大行政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也有利于各大行政区根据自己的特色进行建设,照顾到地方的具体情况,从而有利于维护和巩固了革命的良好的稳定秩序,为新阶段的建设培养锻炼的大批的优秀干部,仅一步为建国初期的经济、政治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大行政区的以上作用为党完成过渡性的任务目标起了很好的作用,也为其后的行政建制及政权的稳定统一奠定了必要的作用。
大行政区的机构与主席设置。大行政区是在1949年前后形成的西北、西南、东北、华北、中南、华东六大中央局的基础上,由临时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政府,经由中共中央批准后建立的。大行政区一级的最高政权机关,是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与军政委员会,虽都是地方最高一级权力机构,但两者仍有重要的不同。大区的人民政府是经过人民代表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而大区的军政委员会则是大区人民政府成立之前军管时期的过渡机构,代行大区人民政府的职权,无须经过民主选举而是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命的。1946年成立东北行政委员会,1949年改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华北人民政府,1948年9月成立,不久归政务院直接领导,主席董必武;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饶漱石;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林彪;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彭德怀;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大区军政委员会是军事管制机构,这种机构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民政府,虽然行驶人民政府的职能。
四、大行政区制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历史意义
1、大行政区制度承上启下,为建国初期的各种建设提供了保障
全国革命即将取得胜利前夕,解放战争顺利开展,各地方解放区逐渐扩大并连成一片,大行政区的划分是根据解放战争年代各野战军区域划分的。很明显,是想利用革命年代的经验针对当时形势复杂,各地差异较大来进行完成建国初期的经济、政治统一,为日后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各地区解放时间各异、各地区在解放战争时期又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建设经验,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在当时直接管理和领导地方政府的条件和能力尚不具备,因此实行大行政区制度是巩固新生政权、恢复经济、稳定人心,建设完善中央政权的题中之义。
二、大行政区制度的建立
1、大行政区制度是过渡性质的
法律上赋予的权限与实际所拥有的权限并不一致。大行政区组织法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依据本通则的一般规定和各该地区的实际情况拟定其组织条例草案,送请政务院核准后,先实行若干时期,再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对上下级的工作关系规定中也指出:“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对于其主管范围内之重要工作,硬于处理后报告政务院;对于有全国性影响的工作,应事先向政务院请示,事后报告。” 大行政区被直接置于中央政务院的领导之下,没有自己的自主权或者说自己的自主权是有限的。但事实上中央政府刚刚建立,由于缺乏经验和实际掌握能力,只有初步的统筹、计划能力,大部分事情必须也不得不交给大区去执行。中央是以全面的总的格局和计划制定政策,具体贯彻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等细节问题交由大区执行。例如:50年代中期,华北当局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并没有设立相应的中央监察机构也没有事前报送中央批准。
2、大行政区制度的撤销过程
1950年底在毛泽东“要实现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的指示下,到1950年底,财政经济统一工作基本完成,中央经济权力高度集中。财政大权为中央所掌控,为大区制度的撤销做好了的经济准备。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决定指出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的机构与任务应予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大区行政委员会是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各该地区进行领导与监督地方政府的机关。原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下所设各部在行政委员会成立后,一律改为局(处),其中一部分局(处)并交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接管。 改制后的大区,不再是一级行政机关,而是作为中央机构的派出机构或代表机构,是中央政权在地方的延伸。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撤并行署区和省,改中央直辖市为直辖市。此举实际上是架空了大区一级的行政设置,改变了之前中央靠大区来领导各地的体制,为大区的撤销做好了政治准备。1953年前后,各大区的主要负责人林彪、饶漱石、邓小平等人均奉命调任回京担任中央要职,为大区的撤销做好了组织人事准备。1954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关,各大行政区委员会随同各中央局、分局一并撤销。并于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至10月份,大区撤销的任务完成。
中共的几个最有权力的人物领导了大区的军政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各大区的行政首长都掌握着一定的军权,他们都有自己的军队宗族并且在军队中有崇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毛泽东1948 年4 月致许世友的电报。电文指出:“中国新的革命高潮的到来, 我党已经处在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上, 这一形势要求我们全党全军, 首先在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及策略方面, 在军事上的战略及重大战役方面的完全统一, 经济上及政府行政上在几个大的区域内统一, 然后按照革命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地考虑在军队的编制和供应上, 在战役行动的互相配合上, 以及在经济上在行政上(那时须建立中央政府) , 作更大的统一。总之, 革命形势要求我党缩小(不是废除) 各地方各兵团的自治权, 将全国一切可能和必须统一的权力统一于中央, 而在各地区各部分则统一于受中央委托的领导机关。 上述两点表明了这样一个观点:大区有巨大的事实权力,但在法律上却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更重要的是维护政权存在的军队这一重大支柱都分散于各大区之中。这两种都是矛盾状况的表现,表明大区的存在只是过渡性质的。
三、大行政区制度的撤销
1、大行政区制度撤销的必要性
大行政区制度的撤销是当时的形势要求。为了适应一九五三年即将开始的全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中央人民政府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应该更加统一与集中,中央人民政府的机构应该大大地加强;同时,省、市级人民政府的组织也应加强,以加重省、市级领导的责任,因而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的机构与任务应予以改变。 经过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了即将开始的全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的新任务,中央政府应更加集中与统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米袋子和前票子是新政权存在的经济基础,枪杆子、印把子是新政权存在的政治基础,民心子是新政权存在的民意基础。邓小平曾经在一次会议上作重要讲话,他说,今后的经济建设是全国性的,必须有全国计划,全国统一的战斗目标。集中,是建设的基本条件之一。改变大行政区一级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就是为了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
大行政区是国家的一级政权机构,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而又高于省政府政权机构。建国初期,全国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区。各大区设有中共中央的代表机关中央局,除华北外,其他五个大行政区都设有大区一级行政机构,东北称人民政府,华东、中南、西北、西南称军政委员会。新中国建国初期行政区划上所实行的大行政制度是在中国历史从未出现过的,这种制度是在当时特殊的国情下产生,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随着经济、政治的发展变化,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各大区行政机构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再是一级地方政府,华北也成立了行政委员会。1954年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决定撤销这种建制。
2、大行政区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大行政区制度的建立适应形势,加强集权。建国初期,各项制度还不尽完善,而六大行政区的雏形就已经存在,大行政区是在原各大解放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共领导的解放区的不断扩大,直接将扩大了的解放区划分为大行政区。毛泽东说,中国是一个大国,必须设立这样一级的有力量的地方机构,才能把事情办好。应该统一的,必须统一,决不许可各自为政;但是统一和因地制宜必须互相结合。在人民的政权下,产生像过去那样的封建割据的历史条件已经消灭了,中央和地方的适当的分工将有利而无害。解放前由于战争造成长期的地方分割和人口的不断流动,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地方割据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在全国胜利前夕,只有加强集权才能巩固革命事业,才能为即将到来的胜利做好铺垫。各大行政区由于是在原有的解放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内部已经存在有一套行之有效适应当时形势的行政建制,且为中央政府的成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之后,就积极参加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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