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始祖陈胡公以国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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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始祖陈胡公以国为氏
拙文《试论“陈氏立氏始祖”》,己初步论证了周武王对陈胡公“封国命氏”的史实。然言未尽意,意犹不足,故再而论之。
有一谱在《陈氏源流世系》中,叙述陈胡公时说:“因昔虞舜居妫水,故周武王赐以妫为姓也。”对于此说法的出处,该谱未曾言及,可能依据《唐书·宰相世系表》之载:“陈氏出自妫姓,虞帝舜之后……封之于陈,赐姓妫,以奉舜祀,是为胡公”。这样,就有四点需要弄清楚:
一、虞帝舜的子孙后代,何时始有妫姓?
现考证,虞舜生前及薨后到夏初,有三个姓。《唐书·宰相世系表》亦载:“姚姓,虞舜生姚墟,因以为姓”;《史记·陈杞世家》言:“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对此,《史记·五帝本纪》可证:“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以二女妻舜……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可见,“舜居妫汭”,是在“年五十摄行天子事”之前,此时,舜子商均己成人,作为尧帝的外孙,应以居在妫汭而姓妫氏。舜“六十一代尧践帝位”,后为有虞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尧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士”,正如《陈氏源流世系》所言:“舜禅位于禹,禹封商于虞(今河南省虞城县),为虞侯,以国为氏,为虞氏之始。”综上说:舜生姚墟,姓姚;舜居妫汭其子孙姓妫;“舜帝为有虞”,其子商均封虞,以国为氏为虞氏。由此证实,舜当天子之前,其子孙后代早己为妫姓。而在1100多年后的周初,己不需要周武王为“虞帝舜之后妫满”再赐妫姓。
二、周武王对陈胡公封国时,所命何氏?
《史记》、《左传》均有“及胡公,周赐之姓,使祀虞帝”之载。有人言此“赐姓”实为“赐氏”,其实总谓“赐姓命氏”。《国语·周语》载:“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今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别属,则各自为氏。”聂其兵《中华姓氏起源》云:“夏商周三代姓的社会职能是代表共同血缘关系的种族的称号,而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氏用以区别贵贱,贵者有氏,贫贱者有名无氏。”又云:“氏最早在原始社会晚期形成,黄帝时已有“胙土命氏。”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和阶级社会、国家制度
的形成,出现了赏赐封赠土地以命氏的习惯”。三代都是奴隶社会制度,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封地,才有族号,男子才能称氏,妇女才能称姓。一般平民(奴隶)没有封地,就没有族号,没有姓氏,只有个名。这种区别,到周代末期,随着奴隶社会制度的崩溃才消失。周武王灭商后,仍是奴隶社会制度,按照“封国命氏”的惯例,对妫满既要封之于陈国,又要命之以陈氏。这种以受封国名为诸侯命氏的作法,对周朝王室的同姓诸侯也是一样,《略述我国姓氏起源及演化》云:“周朝初年平定天下后,封其同姓(姬)于鲁、晋、蔡、郑、曹、晏、魏等国,这些国名,便成为受封各同族的‘氏’,但仍与周同姓姬。”《左传》言“胙土命氏”,汉朝应劭《风俗通》言“氏于国”、宋代郑樵《通志氏族略》言“以国为氏”、清末梁启超言“天子以命,诸侯以国为氏”,现代《姓民起源的争论》亦言:“从唐虞到秦代,都是国为氏,那么,周武王封妫满于陈,必然以陈国之名,命其为陈氏。
至于“周武王赐以妫为姓”一说,实在令人生疑,不敢苟同。至今尚未见到秦代以前的史籍,有此类记述。假设有“赐妫姓”一事,也只有一种可能,即由周武王重申陈胡公是妫姓后人,以此强调其为舜裔的正宗,与商封陈国原虞姓贵族同祖共根,以血缘关系来维护统治。绝对不是陈胡公原来没有姓,才由周武王赐以妫姓。周代前期仍是奴隶社会制度,等级森严,尊卑分明,周天子怎会将其长女太姬,下嫁给一个连姓都没有的人?再者,胡公之父遏父为周陶正,其身份为“卿大夫”一类,若其无姓,怎能让他作官?由此可见,陈胡公在封国之前,早己有妫姓,“姓者,生也……而此姓不改,”何须由周武王复而赐之。
三、陈国胡公满等国君及其公子、公孙,究竟称妫姓,还是称陈氏?唐代林宝《元和姓纂》载:“陈,妫姓,亦州名,本太昊之墟,画八卦之所。
周武王封舜后胡公满于陈,后为楚所灭。以国为氏。”这段话被人误解,且引伸为二意:①“舜后胡公妫满之后,公子完奔齐为陈氏”;“妫完因故奔齐,才开始以国为氏,创造了‘陈’这个姓氏”。②“亡国后的陈国子孙,以原国名为陈氏,就是陈氏”。上述均言“以国为氏”,看来很有必要弄清这个关键词的含意。“以国为氏”与“胙土命氏”、“封国命氏”同为一意,即:天子对诸侯分封土地,再根据封地的国名,为受封国君命氏。“封国”与“命氏”同步实行,两者不可分开。这样对《史记》和《元和姓纂》所载陈国与陈氏的叙述原文,就很好理解了。
“后为楚所灭”一语,是针对“封胡公满于陈”一语而言,叙述陈国的“立”与“灭”。“以国为氏”与“封胡公满于陈”相关联,共同解释“陈”这个氏字的来由。假使“后为楚所灭”一语的词序颠倒为“为楚所灭后”,才与“以国为氏”一语相关,然而这种颠倒话,却不符合陈胡公的“封国命氏”的规则与史实。由此可见,“完奔齐为陈氏”和“以原国名为陈氏”二语,完全违背了《史记》和《元和姓纂》之述的本意。
对于陈胡公的“封国命氏”一事,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诠义准确,在“姓、氏、姓与氏”的解释中,引述了《左传·隐公八年》一段话:“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又引杜预的注解加以补充:“立肖德以为诸侯,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报之以土,而命氏曰陈”。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作为舜裔的陈国君与公子及公孙为妫姓,分封土地后,命之为陈氏。且按照宗法制度的规定,陈国的男子称陈氏,女子仍称妫姓。这种“男女辨姓”的作法,《左传》区别得特别清楚,不但对陈国的人称陈氏,如陈五父、陈缄子、陈袁涂、陈庆寅、陈行人等,而且对田敬仲完的后人,不称田氏,亦俱称陈氏,如陈文子、陈无宇、陈须无、陈武子、陈成子、陈僖子、陈乞、陈瓘等。
对陈国的女子则统称妫姓,例一,隐公八年(前715年)“四月甲辰,郑公忽如陈逆(迎娶之意)妇妫,辛亥,以妫氏归”。例二,庄公十六年(前678年)“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例三,庄公十八年(前676年)“虢公、晋侯、郑伯使庄公逆王侯如陈,陈(国)妫归于京师,实惠后”。
在《左传》之外的典籍称陈国人为陈氏者甚多,《春秋公羊传》云:“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国策·列策》亦云:齐国陈仲,名定,亦称田仲、陈仲子。
连现代《中国人名大辞海》也是如此,其载曰:“陈完,春秋时齐国大臣,陈厉公之子,谥敬仲”。“陈亢(前511-?)春秋末年陈国人,孔子七十二弟子之一”;“陈骈,即田骈,因齐田氏出于陈,故又称陈骈”。连陈厉公、陈哀公、陈湣公等国君均作为陈氏人物列入其中。据上所述,充分证实,陈胡公满是陈氏得姓始祖,其后国君和公子及公孙俱称陈氏。陈完原为陈国公子,奔齐后“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