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涉税问题
运输物流业税务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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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物流业税务合规建议一、引言近年来,运输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已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然而,税务合规问题一直是该行业亟待解决的挑战之一。
本文将针对运输物流业税务合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旨在帮助企业遵守税法、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业务效率。
二、税务合规意识的提升1. 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企业应加大对税法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员工的税务合规意识。
此外,还可以组织专项税法知识测试,以加深对税法规定的理解和掌握。
2. 建立税务合规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合规制度,明确各类税收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措施,并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加以追责。
同时,要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到全员参与,真正做到合规经营。
三、税收筹划与合规并重的原则1. 合理利用税收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提高竞争力。
但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必须确保符合税法规定,不得以虚假交易等非法手段逃避税收责任。
2. 提前规划纳税安排:企业应提前规划税款缴纳安排,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避免因延期缴纳导致的滞纳金等额外负担。
同时,还应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税务申报和报表填报工作,以减少因时间不足而出现的错误和遗漏。
3. 合规监测和风险控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监测和内部控制体系,及时发现、解决和防范税务风险。
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保持税务合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减税降费政策的灵活运用1. 务实开展税收优惠申报:企业应通过积极主动地申请享受国家规定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轻税收负担。
同时,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不合规申报而导致的处罚和经济损失。
2. 合理运用税收抵扣机制:企业应合理运用增值税抵扣政策,尽量减少进项税额,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
然而,在享受抵扣政策时,务必确保材料真实无误,以免触碰到虚假抵扣的法律底线。
3. 积极争取税收优惠资格:企业应积极争取各类税收优惠资格,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国制造2025企业等。
增值税的运输业征税问题
![增值税的运输业征税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56aeb3cf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4e.png)
增值税的运输业征税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剧,运输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运输业面临的征税问题。
本文将围绕增值税的运输业征税问题展开讨论,探讨其涉及的各个方面。
一、增值税的基本介绍增值税是一种按比例缴纳的间接税,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环节中逐级征税。
它以货物和劳务价值的增加额为征税依据,以纳税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销售额扣除纳税人购进商品和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计算应征税额。
二、运输业的特点和分类运输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服务业的代表,提供运输服务;二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力成本高;三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对经济稳定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运输的不同方式,运输业可以分为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运输等。
每种运输方式都存在着增值税征税的不同问题和政策。
三、运输过程中的增值税征税问题1. 增值税的纳税主体运输业中涉及到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有运输企业、中转企业和代理公司等。
不同的企业类型需要根据其经营模式和税务政策来确定征税方式和依据。
2. 运输服务的征税方式在运输服务中,增值税的征税方式主要分为一般应税劳务和运输劳务的征税方式。
对于一般应税劳务,根据销售额计算征税,而对于运输劳务,则按照运输企业提供的计费方式来确定征税依据。
3. 运输过程中的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1%。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农产品运输或公路运输服务收费,税率可根据税务政策给予优惠。
4. 运输过程中的增值税抵扣运输业在运输过程中,与其他行业相比,增值税抵扣的范围相对较窄。
一般来说,只有与运输相关的增值税才能进行抵扣,如燃油费、过路费、港口费等。
四、运输业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改革与展望为了促进运输业的发展和优化税收结构,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改革。
其中包括增值税率下调、电子发票推广、减免税政策等。
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运输业的日益完善,增值税征税政策还将不断调整和改革。
【会计实务】老会计解析:交通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以及涉税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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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老会计解析:交通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以及涉税风险分析对运输企业而言,由于对营运资质的要求,挂靠经营普遍存在。
一、挂靠经营的的方式:在现实操作上,挂靠经营有实质和形式两种情况:1、实质挂靠经营“挂靠者”自行出资购置运输工具,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运输服务活动,并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被挂靠者”一般为“挂靠者”提供诸如:代办代缴各种税费,协调进站发车,协助处理与外市县有关营运事宜,代办经营线路审验、车辆审验、驾驶员年审、车辆报停等手续,协助结算票款,协助处理行车安全事故并办理车辆保险,协助处理行车中的治安案件等服务与管理。
这种挂靠经营是运输行业典型的挂靠经营方式。
2、形式挂靠经营“挂靠者”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运输服务活动,“挂靠者”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被挂靠者”不为“挂靠者”提供任何服务和管理。
这种挂靠经营,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比较普遍。
二、挂靠经营的特点(1)“挂靠者”的四证统一,即:“挂靠者”购买车辆的行驶证及使用的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四证)上的车主、业户、单位、服务单位都统一为“被挂靠者”的名称;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
(2)“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名义车主不参与经营,不获取收益。
(3)挂靠双方签定有关运输经营的合同或内部协议。
三、挂靠车辆的资金来源:挂靠车辆的资金来源一般有两种方式:1、挂靠人一次性将购车款支付被挂靠方,再通过被挂靠方购买车辆。
2、挂靠人将首付款交给被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贷款,取得车辆后,由挂靠人负责分期偿还银行借款。
四、挂靠经营的账务处理:(一)不同的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1、挂靠人一次性将购车款支付被挂靠方,再通过被挂靠方购买车辆。
(1)收到挂靠方支付的购车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2)购买车辆时: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挂靠人将首付款交给被挂靠方,以被挂靠放的名义贷款,取得车辆后,由挂靠人负责分期偿还银行借款。
53号文件-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53号文件-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a9d2b6ea45177232f60a2b8.png)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现就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应扣缴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征收率)×征收率二、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三、船舶代理服务统一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第四条中“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收方或者运输服务接收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废止。
“营改增”后企业运费涉税风险及处理
![“营改增”后企业运费涉税风险及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a9be30c9bb4cf7ec4afed09e.png)
但 其 不 涵 盖 自 用 应 征 消 费 税 的 游 “ 营改 增” 作为我 国 当前 实施 结构 性减 税改 革 中的重 大 可 进 行 进 项 税 额 的 抵 扣 ,
举措 , 对 企 业 的 发 展 起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从 2 0 1 3年 8月 艇、 汽 车 以及 摩 托 车 等 ; 三 是 铁 路 运 输 发 票 能 够 进 行 进 顶 税
极 评估“ 营改增 ” 涉税 风险 , 强化 早期 处 理 不断 完善 涉税 风 税 务 机 关 , 进行 认证 办 理 , 对进 项税 额 进 行抵 扣 ; 五 是 开 具
险监 控机制 , 已成 为 了当前 纳税 人至关重要 的工作 内容 。
1 “ 营改增 ” 后 企 业运 费涉 税风 险与 应对 策略
摘 要 : “ 营改增” 作 为 当前 市 场 经 济 指 导 下推 行 的 一 种 全 新 财 税 体 制 , 在 为 纳税 人 带来红 利 的 同时 , 也 带 来 了 各 种 涉 税风 险。在企业 生产 经营活动 中 , 其 购 买货 物 或 销 售 货 物 都 涉 及 到 运 费 问 题 , 在 运 费处理 上 , 主 要 涵 盖 混 业 经 营 运 费 风 险 处理 、 涉税 风 险 处 理 、 混合销售 行为运 费风险处理 、 非 正 常 损 失 中 涉税 风 险 处 理 以 及 支 付 非 试 点 纳 税 人 运 费 风 险 处 理 。 针 对纳税 人来讲 , 运 费 税 务 处 理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立 足 于“ 营 改增” 背景 下 , 针 对 当前 企 业 运 费存 在 的 涉 税 风 险 进 行 详 细 分 析 ,
交通运输业税收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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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税收检查指南一、行业经营管理现状和征管现状(一)经营管理现状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具有广泛性和流动性,运输工具挂靠、承包、承租的情况比较普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流越来越发达,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人也越来越多,税收征管上比较乱,假发票、不开票和偷税情况比较严重。
2003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根据纳税人的条件划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两种,实行年检制度。
(二)征管现状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要求建账建制,自行申报纳税(货物运输业务实行自开票),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的方式。
对个体的、难以建账建制的、挂靠、承包、承租的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务实行代开票),一般实行定期定额的征税方式。
虽然税务机关加强了对自开票和代开票的发票监控、比对,但由于制假水平的提高、假票买方市场的一定需求、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发票违章时有发生。
(三)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交通运输业最常见的涉税违法行为是少报营业收入、发票违章(非法代开、使用假票、不开发票等)、虚列成本和账外账。
具体表现为:1、营业收入挂往来账,少报营业收入。
2、通过私设帐外帐等手段,隐匿应税营业收入。
3、使用购买来假发票、不开发票、非法^*发票等手段,导致税款流失,扰乱税收公平秩序。
4、部分运输线路、车辆实行承包经营后,账务核算和税收申报不规范。
如某些运输企业部分线路如采取单线路内部股份制核算,盈亏自负。
公司与车辆股东约定,车辆股东可按约定股份比例分得利润,但其实质分取利润时却以费用报销形式,本属于税后分利的部分最终在税前列支,直接侵蚀了企业所得税税基。
5、吸收一些个体运输户挂靠到公司进行经营,公司为挂靠运输户提供场地、代办营运、发票、保险等业务,收取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收入未申报纳税。
6、独立核算的子公司相互提供应税劳务,未申报纳税。
交通运输业税务稽查给力策略
![交通运输业税务稽查给力策略](https://img.taocdn.com/s3/m/bba07f01fc4ffe473368abef.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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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运业务不规划
(1)不能全面提供联运合同,运输业务不是每笔 业务都签订联运合同,只是和有联运关系的运输企业 按期签订运输合同 (2)汽车费用的归集不太规范,不是按每笔业务 相对应的费用归集; (3)申报联运业务应税收入时有多抵扣的装卸费、 其他费用的现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的后果是税务部门难以判断 运输成本扣除的真实性,最终会影响营业税及相关税 金以及企业所得税交纳的正确性。
4
交通运输辅助业,即《营业税注释(试行稿)》(国 税发[1993]149号中所指的与交通运输运营业务相关的 业务,是否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由税法具体作 出规定。 交通运输辅助业包括港口业、水运辅助业、机场及 航空运输辅助业,其他类未包括的交通运输辅助业。但 不包括公路管理和养护活动、航道的养护和疏浚活动, 此项活动应归人建筑业务。 其中:水运辅助业,包括救助打捞,灯塔、航标设 置与管理、理货等活动。
12
税法规定,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 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收入按“物流业” 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提供其他劳务 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部份货运 企业故意将全部收入按3%的税率申报缴纳税款,并开 具货物运输业发票,达到少缴税款。 再如联运业务中有委托其他运输企业运输货物,而 该单位开具的是代理业发票,营业税按运输业申报。 把不同性质的业务一并核算,没有分别进行帐务处 理,这样核算的后果是检查人员从帐面上无法判断哪些 收入是联运收入、哪些收入是自营和代理收入,哪些抵 扣的是联运成本、哪些是代理成本,企业可能存在从低 适用税率,少交营业税及相关税费。
如:有代理业务的企业财务核算一般较为规范,但也 有个别企业资料保管有欠缺,无法提供代理协议合同或相 关协议,没有保存相关基础资料造成的后果是申报时扣除 的代理成本是否据实、无从考证,特别是有兼营自运业务 的企业可能会多抵扣成本,造成少交营业税及相关税费。 究其原因:企业解释大多数的代理业务都是通过电话委托 的,不是固定客户,所以业务结束后往往未签订合同或者 只有不正规的委托单据。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实务研究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实务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8993d97d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6b.png)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实务研究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
税务风险不仅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处罚或者资金周转不畅等问题,如何有效的控制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税务风险,提高税收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水平,成为了每个高速公路运营企业都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税务风险的现状分析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交通基础设施,其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涉税业务复杂性高: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业务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道路通行费收入、停车场收费、旅客服务等,每一项业务都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且纳税主体涉及到国税、地税、车船税等多个税种,使得纳税业务的复杂性大大增加。
2.税收征管政策变化频繁: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需要不断适应新政策,及时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和会计核算方法,确保税收合规。
3.税收风险监管严格:国家税务部门对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税收合规性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检查,涉及到的税收风险问题较多,如虚开、偷漏税、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这些因素使得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在税务方面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挑战,为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风险管控水平。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范围扩大而导致的税收管理困难: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拓展,企业所需面对的税收种类也在增加,税务处理的复杂性进一步增加,存在税收管理风险。
2.税务员工素质和能力不高: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往往规模较大,涉及的税收种类多且复杂,但是税务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不高,缺乏专业的税务知识和经验,容易导致纳税申报错误或者遗漏。
3.政策变化未能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变化频繁,如果企业未能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就容易造成税收申报和缴纳的错误。
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f223375f77232f60ddcca15c.png)
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营改增”试点以来,货物运输业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经营方式多样,流动性较大,管理手段滞后,税务部门面对“营改增”后行业税收管理的巨大变化,如何更好地做好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我们通过调研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货物运输业政策执行问题及对策我市“营改增”工作自2012年12月1日试点运行以来,已顺利实施近两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结构性减税效应初显。
作为最先纳入“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因涉及面广、影响力深而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其中公路货物运输因其覆盖面广、易于组织、批量适中、机动灵活的特点,是货物运输中最普遍的方式,它实现了门到门运输的重要作用,也成为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的重点对象。
现结合我市货物运输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分析该行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性地提出工作对策。
一、我市货物运输行业经营特点(一)行业现状“弱、小、散、乱”。
就该行业发展现状来看,个体经营者数量仍有不少,大部分经营者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市场份额少、服务功能单一、抗风险能力差;行业准入门槛过低,行政约束力不够和物流市场监管缺失;车辆挂靠现象非常普遍,挂靠经营行为极不规范;经营主体多而散,主要存在着自有经营、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挂靠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运输市场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现象广泛存在。
(二)经营活动流动性大。
相对其他行业来讲,公路货物运输业流动性特别明显。
不象公路客运有固定的营运线路、发车时间,公路货运是逐货而走,货源在哪里,车就去哪里,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常在货物供需两地奔波,车辆登记注册地与经营业务发生地往往不一致。
4、从经营发生地看,主要分本地经营和异地经营两种。
本地经营的业务立足于当地企业的运输需求,运出或运进货物在本地;异地经营的业务则是运输业务发生在外地,启运地或到达地都不是本地。
(三)经营方式灵活多变。
我国物流行业的税收问题
![我国物流行业的税收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787d8b99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0a.png)
我国物流行业的税收问题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迅猛发展,税收问题成为关注的热点之一。
物流企业面临着诸多税收政策和规定,这些政策和规定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本文将从税收的角度分析我国物流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并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物流行业税收政策的现状目前,我国对物流行业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物流企业最主要的税种,根据不同的营业模式和产品类型,增值税率有所差异。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利润来计算,税率也有所差异。
消费税则适用于特定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
然而,我国物流行业的税收政策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税率的差异化导致了物流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公平。
一些地区的税率较低,使得企业在选择落地地点时会更偏向于这些地区,这对于税收较高的地区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竞争。
其次,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复杂性和难度,使得一些小型物流企业难以开展合规经营。
此外,税收政策的频繁变动也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困扰。
二、物流行业税收问题的影响税收问题对物流行业产生了诸多影响。
首先,税率差异化导致了物流企业的地域选择偏好。
高税率地区的企业面临着成本上升的压力,降低了其竞争力。
其次,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和频繁变动使得企业难以做好长期的规划和经营决策,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发展。
此外,复杂的税收管理和征收程序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增加了其运营成本。
三、解决我国物流行业税收问题的建议为了解决我国物流行业所面临的税收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应加强税收的协调性和统一性,降低不同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
这样可以促进物流企业的地域均衡发展,避免不公平的竞争现象。
其次,税收政策应尽量稳定和简化,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和不确定性。
此外,应加大对小型物流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其合规经营和发展壮大。
另外,在税收征收和管理方面,应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物流行业税收数据的监控和管理。
通过建立和完善税收信息系统,提高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和效率,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减少税收征管的成本。
交通运输业税收分析
![交通运输业税收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96d5d67c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45.png)
交通运输业税收分析交通运输业是现代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它包括陆路、水路、空路及管道运输等多个方面。
为保障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同时也需要对税收进行监管及适度引导,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交通运输业的税收体系交通运输业涉及的税种较多,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等。
其中,营业税和增值税是重要的税收收入来源。
1. 营业税营业税是按照市场销售额计算的一种税收,对很多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由于交通运输业的交易规模相对较大,因此很少有中小型企业缴纳营业税。
不过,在2016年,我国全面取消了营业税,改为实施增值税。
2. 增值税增值税是从货物或服务的生产、销售、中间环节增值的部分收取的一种消费税。
作为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基本税种之一,增值税的前身为营业税,通过增值税的改革,可以有效减轻交通运输业的税负。
3.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取得所得所应缴纳的一种税收。
对于交通运输企业而言,由于其固定资产较多且在运营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维修和更新,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金额相对较高。
二、税收政策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税收政策是国家对一定范围内经济活动进行的一系列调控措施,其对于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竞争力交通运输业的市场竞争力直接受税收政策的制约。
其中影响较大的政策包括车购税、燃油税、车船税等等。
这些税收政策的变化,不仅影响企业的成本和收益,也会影响整个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
2. 投资信心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发展和投资意愿产生直接的影响。
一些税收政策如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会对公司的新项目和资产收购产生一定的影响。
合理、稳定的税收政策能够增强管理者的投资信心,促进交通运输企业的健康发展。
3. 宏观经济影响交通运输业对国家经济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控,直接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和发展。
交通运输业相关税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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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相关税务政策一、税收征管规定根据财税【2013】年37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也就是我们说的营改增,这是税制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规定,2016年5月1日实行全面营改增。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目前规定标准为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3、税率: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4、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销售额是指全部销售额,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未开具发票的情况,只要提供运输服务,就需要如实申报销售收入,并不是开具发票才计收入。
进项税额是必须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才允许抵扣,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和从境外购进货物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服务。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业挂靠经营存在哪些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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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挂靠经营存在哪些涉税风险挂靠经营是⼀个⽐较特殊的社会现象,⼀般都发⽣在运输领域,主要源于相关⾏政部门统⼀管理的要求。
由于国家对运输⾏业的资格有限制性规定,⼀些个体运输户往往需要通过挂靠企业来获取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许可,接受统⼀管理。
交通运输业挂靠经营是以被挂靠⼈名义对外经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往往不⼀致,车籍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也往往不⼀致。
交通运输业挂靠经营现象在⽬前“营改增”条件下⽐较普遍,在⼀般纳税⼈认定、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等⽅⾯存在不少涉税风险,亟待完善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销售额难以确定。
按照⽬前税收政策,年应税销售额满500万元的纳税⼈,应申请办理⼀般纳税⼈资格认定⼿续,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般纳税⼈认定的,按照11%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专⽤发票。
对于挂靠经营认定⼀般纳税⼈的销售额如何确定,是以被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确定,还是以所有挂靠⼈的运输收⼊确定?政策未予以明确。
⼆、有效凭证难以取得。
挂靠车辆所有权不属于被挂靠企业,被挂靠企业⽆法计提车辆的折旧费⽤,⽆法取得经营过程中的其他成本、费⽤票据,相应的进项税⽆法扣除。
如果按照规定对被挂靠企业按增值税税率11%计算应纳税额,企业税负将会⼤幅增加。
⼤部分被挂靠企业均以收取挂靠⼈的管理费计收⼊,⽽经营过程中发⽣的购车、汽(柴)油和修理修配等费⽤全部由挂靠⼈承担。
挂靠⼈难以按增值税管理要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三、虚开发票风险增多。
未实⾏“营改增”前,被挂靠企业均以交通运输业开具货运发票,按3%缴纳营业税,⼀定程度上规避了货运发票虚开的风险。
实施“营改增”试点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被挂靠经营企业被认定为⼀般纳税⼈,但仅为挂靠⼈代开专⽤发票,不对挂靠⼈开展进项税管理和财务核算,就有可能成为“开票公司”,出现虚开增值税专⽤发票风险。
店铺⼩编建议,对于挂靠经营,可逐步引导被挂靠企业回购挂靠个⼈实际拥有的车辆,个⼈再以承包形式经营,所实现的运营收⼊纳⼊企业收⼊核算,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缴纳税款,发⽣的购车、油耗等费⽤由企业⼊账抵扣,车主的收益为收⼊与承包费的差额,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https://img.taocdn.com/s3/m/f0ca969e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04.png)
关于运费的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筹划随着物流运输业的不断发展,运输成本成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部分重要支出,因此有必要对运费进行会计处理和适当的纳税筹划。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被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本文按运输方式不同进行涉税分析,并通过综合考虑来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同时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常发生与运费有关的业务。
购进货物会产生运费,销售货物同样产生运费。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各种运费相关业务是自己运输还是委托第三方运输,都会产生不同的涉税效果。
如何对运费进行纳税筹划,也就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相关业务处理依据1. 《增值税暂行条例》(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2.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二、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业务的会计处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发生运费相关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举例说明:甲钢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10日从乙企业购入生产用铁矿石4,000吨,单价2,500元(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中规定每吨铁矿石运费111元(价税合计),另外单独向承运方支付(谁负担运费分不同的情况),款项未付,材料已到达入库。
【会计实务】老会计解析 交通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以及涉税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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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老会计解析交通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以及涉税风险分析会计实务中,交通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实践中往往会面临很多涉税风险。
本文将从老会计的角度出发,对交通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并分析其中存在的涉税风险。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挂靠车辆的定义和特点。
挂靠车辆是指交通运输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提高运输效益,将企业没有达到最小运营量的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等)委托给其他运输企业使用,由使用企业支付一定的挂靠费用。
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涉及到收入、成本、税收等多个方面。
其次,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挂靠费用的确认: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挂靠费用收入,同时应当及时核销挂靠车辆的相关成本,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挂靠车辆的折旧摊销:对于挂靠车辆,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计提折旧,合理分摊折旧费用,确保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3. 税务处理:企业在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中,需要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进行纳税,合法合规地履行税务义务,避免涉税风险。
4. 合同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挂靠车辆的合同规范,有效管理交易关系,防范交易风险。
接下来,我们分析挂靠车辆账务处理中存在的涉税风险:1. 税务风险:挂靠车辆的账务处理涉及到多方合作,税务处理较为复杂,容易发生征税不规范、遗漏税收、逃避税收等问题,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
2. 合同风险:挂靠车辆的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模糊、漏洞多、权责不清等问题,容易导致交易纠纷,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3. 会计风险:挂靠车辆的会计处理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表失真、利润表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带来会计风险。
因此,交通运输企业在处理挂靠车辆账务时,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账务处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管理、税务处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账务处理合规、准确,降低涉税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交通业财税整治规划方案(二篇)
![交通业财税整治规划方案(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0c356b8c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da.png)
交通业财税整治规划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为打破口,实在增强我市交通运输业税收治理,加强交通运输业征税人依法征税认识,梗塞税收征管破绽,添加财务收入,调理收入分派,缓解收入分派不公带来的___,维护公道竞争的市场经济次序,促进我市追逐跨更加展。
二、专项整治局限和时限1、专项整治局限。
全市局限内从事交通运输(包罗货运、客运等)营业的企业、单元和小我。
2、专项整治时限。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时期的税务治理、征税申报、税款交纳、税收政策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___治理等状况。
有严峻涉税违法行为或许涉嫌犯罪的,依法追征以从前度。
三、专项整治内容1、核实交通运输业征税人的应税车辆;2、核实交通运输业征税人应税房子的房产原值(包括租赁收入)和应税地盘面积;3、核实交通运输业征税人的应税收入、本钱费用;4、核实交通运输业征税人当地各税的交纳状况;5、核实交通运输业征税人的___领用存状况;6、核实交通运输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状况,以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手续的标准性和顺序的正当性等。
四、专项整治准则1、整治任务分为主管税务机关评价、税务稽察、整改建制等阶段。
对拒不共同征税评价或许涉税违法行为情节严峻的交通运输业征税人施行税务稽察;对涉嫌犯罪的,依据《行政法律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对照实自查补缴税款的从宽处置,对立拒反省的依法查处。
3、此次整治任务接纳教育效劳在先、反省处置在后的准则。
4、此次整治任务依法、公道、公平、公开的准则。
五、办法步调和工夫布置___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就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业税收治理任务,已进行了深化宣传,并___展开了交通运输业征税人税收约谈运动,催促征税人自查补缴交通运输业各项税款。
鉴于前一阶段宣传发起、税收约谈、自查补报状况,决议自___月份开端,进一步在全市局限内集中推进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整治任务。
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
![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e940537d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35.png)
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货款和运费两票制是一种税收政策,用于规范和管理货物运输领域的税收征收。
该政策要求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将货款和运费分开开票,并对其征收相应的税款。
本文将详细介绍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的背景、具体实施细则以及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一、背景随着国际贸易和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货物运输行业成为经济中的重要一环。
然而,由于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和管理,货物运输行业存在逃税行为普遍现象。
为了遏制这一问题,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应运而生。
二、政策具体实施细则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的实施细则如下:1. 开票要求: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运输公司需要将货款和运费分开开票,确保分开列明并征收相关税款。
2. 税点标准: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的税点标准与国家统一规定的税率一致,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税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3. 税务申报:运输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频率,如月度或季度,向税务部门申报货款和运费的税款,并及时缴纳相应的税款。
三、对相关行业的影响1. 规范行业秩序: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的实施使得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征收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有效遏制逃税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明确纳税义务: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要求运输公司将货款和运费分开开票,明确纳税义务,增强企业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意识。
3. 提升管理效率: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税务部门和运输公司来说,可以更加高效地管理和监控税收征收,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时间成本。
总结起来,货款和运费两票制税收政策是为了规范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征收而实施的,其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开票要求、税点标准和税务申报等方面。
该政策对相关行业产生积极影响,规范行业秩序、明确纳税义务以及提升管理效率。
随着该政策的有效实施,货物运输行业将进一步规范发展,为国家税收的增长和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贡献。
交通运输业纳税
![交通运输业纳税](https://img.taocdn.com/s3/m/6aa33e8125c52cc58ad6bec2.png)
交通运输业纳税【篇一:交通运输业需要缴纳哪些税】交通运输业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营业税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纳税人如何规定?公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 1)陆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
( 2)对外承揽运输业务的其他企业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
水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海运和内河运输。
海运包括远洋运输和沿输的纳税人为经营沿海运输业务的交通部直属海运企业,地方交通部门所属航运企业及其他国营、集体、私营海运企业、个体海运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内河运输的纳税人为:一切从事内河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为航空公司。
装卸搬运的纳税人为:陆路运输、海运、河运、航运、铁路运输中从事装卸搬运的单位和个人。
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的工商企业、联运企业、物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2、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确定中应注意的问题航空运输纳税人应注意的是( 1)民航售票单位不是航空运输营业税的纳税人,一律不向当地缴纳营业税。
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一律为承运的航空公司。
( 2)民航地面服务业务的纳税人为机场、航空公司、民航地区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管理局、航站。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凡价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货运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交通建设基金等。
铁路运输行业税收分析
![铁路运输行业税收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28f37b27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88.png)
铁路运输行业税收分析一、业务流程(一)货运业务11.整车运输(1)托运受理同一张托运单项下的整车货物,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必须相同;一张运单托运的件杂货,凡不具备同品名、规格、包装的,应提交物品清单;托运人应对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盖章。
(2)承运验货审核员应对提交的托运单逐项认真审核,包括:品名/件数/重量/体积等是否填写完整;有关的运输凭证;特殊的运输要求等审核完填记承运人记载事项并加盖公章,将其中一联交托运人存查;库管员依据托运单验货,单货对照,确认发货数量和日期;检查包装等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3)计划配运根据运量和时间要求,调度人员编制“货物分日运输计划表”,再根据“出车能力计划表”,最后编制出“车辆运行计划表”,下达车队执行。
(4)派车装货调度员填制派车单,交驾驶员装车;派车三原则:未经检验合格的车不派;未经清洗消毒的车不派;挤装挤卸的地点,未改善前不派。
装车前检查车辆和货物;装车时要求轻拿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堆码整齐稳固、标志向外,严禁倒放和卧放(钢瓶等特殊物品除外),严禁超载。
装车后做好施封加锁及装车登记,填写“交运物品清单”,与驾驶员办好交接手续。
(5)起票发车录单员将货物托运单及发货清单录入电脑;定价员根据货物性质、包装条件、数量、体积、运距等情况核算运输费用;收款员根据运费填制货票,并收费;调度员填制行车路单,交驾驶员发车(6)运送与途中管理驾驶员在出车前应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从调度员处领取行车路单,确认无误后发车;途中安全驾驶车辆;注意防火、防盗。
(7)运达卸货交货收货人组织卸车,卸货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抛、拖、翻滚等行为,注意安全作业;卸车后,填记卸车登记本,详细记录入库数量、货损货差等情况;收货人在货票第四联上签收,由驾驶员交回公司;驾驶员填写行车路单,并带回交公司留存。
(8)运输统计与结算(9)货运事故处理2.零担运输(1)货物发运货物发运作业在发站进行,包括托运人的托运作业和承运人的承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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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涉税问题【篇一:“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一、交通运输业经营现状由于车辆的安全管理等因素,交通运输部门对营运车辆的管理模式不统一。
部分个体运输户未取得运输许可证,需挂靠至具备运输许可证的企业方可取得营运资格,主要是考虑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的追偿问题。
而不论是运输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只要拥有一辆以上营运车均可取得营运证,因此,目前实现运输的车辆主要有三种:一是运输企业自行购买的车辆;二是个人购买挂靠至运输或工业企业车辆;三是个体运输户为不需要或可不要运输发票的企业或项目提供运输的车辆。
(一)陆路运输公路客运情况1、xx县客运公司有3户,共有车辆161台,其中18台为安顺户头,143台均为个体运输户挂靠公司,小型面包车32台,中型客车111台,小型车按100元/月交纳税款(含所有税费);中型车按17元/座/月,每台车按17座计算(除驾驶员和服务员)交纳税款,营改增后按如下计算公式进行国、地税税款划分:2、xx县出租车客运公司2户,共有车辆169台,均为个体运输户挂靠公司,按1000元/台/年交纳税款,其中30台应急分队车辆900元/台/年,现两公司在国税均未交纳税款。
3、xx县公交车运输公司1户,现有车辆6台,公司自有车辆,按收入3%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陆路运输公路货运情况xx县道路货物运输公司8户,个体户(含代开发票户)150户。
二、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前后税收基本情况至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xx县正式运行。
现已试行运行一年的时间,一年来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327.65万元,比2012年营改前减征610.92万元,下降65.09%,比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营改增前减收1205.75万元,下降78.63%。
其中客运征收增值税28.49万元,比2012年减少26.72万元,下降48.4%,比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减征40.84万元,下降58.91%;货运征收增值税299.16万元,比2012年减少584.2万元,下降66.13%,比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减征1164.91万元,下降79.57%。
三、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税收制度角度来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增值税链条,有利于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制衡防控偷逃税。
但是,交通运输业的经营特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等因素,容易形成利益驱动的洼地,导致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1.经营业务难以全面掌控管理。
交通运输业具有分散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特点,挂靠经营普遍,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往往不一致。
车籍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往往不一致。
2.缴纳地点难确定。
交通运输业不同于其他的行业,业务发生地流动性很强,从事交通运输业的企业注册地很可能与业务发生地不同。
根据财税【2013】第037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为:(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固定业户还是非固定业户的确认问题,大量的挂靠车辆从法律手续上来讲应该属于固定业户,但其实际运作情况则应该算是非固定业户。
二是应税服务发生地的确认问题,货物运输往往有起运地和目的地,那么运输业务发生地到底应该是起运地还是目的地?这些实际问题带来了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和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之间税收缴纳地确定的争议。
由于交通运输业所交纳的增值税属地方财政收入(省、市、县预算比例为2:2:6),导致部分地区纷纷出台财政扶持政策鼓励运输企业落户本地,争抢税源。
3.纳税主体难确定。
“营改增”实施办法对挂靠经营中纳税人的确认作了规定:同时符合“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这两个条件的,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人为纳税人。
在实际运输业务中,个人拥有车辆虽然挂靠企业,以企业的名义经营,被挂靠的企业一般也承担一定的法律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
但是,挂靠人的经营收入归挂靠车主自留,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成本费用都由挂靠车主负责,被挂靠企业仅收取一定的挂靠费或管理费,无其他任何关联。
“营改增”前,营业税征收都是以挂靠人为实际纳税人,普遍是以挂靠车辆的开票金额来征收税款的。
目前,如果严格按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会给增值税管理带来诸多问题。
4.配载业务难确定。
配载运输业务在运输行业中普遍存在,一些运输企业承接运输业务后,对自身运输能力不足的部分,会通过物流市场提供的信息,按照市场物流价格外包给符合条件的配载车辆。
理论上按现行政策规定,运输企业应按照运输全额计收入,配载车辆应根据自身承包的运输业务计收入并开具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运输企业抵扣。
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这些配载车辆基本都是个人挂靠车辆,有些是过境车辆,有些即使是正规运输公司车辆基本也是驾驶员接私活的性质,因此,根本不可能按正常渠道开具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运输公司抵扣。
5.财务核算难健全。
交通运输业具有分散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特点,挂靠经营普遍,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往往不一致。
车籍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往往不一致。
按照增值税管理,需要纳税人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但面对目前交通运输业的经营现状,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的经营业务难以全面掌控管理,企业根本无法做到按实核算收入和成本。
四、加强“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的建议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加上政策规定不够明确,加大了征管操作难度。
一方面完全按现行增值税政策管理,会导致一些真实发生的运输业务无法通过合法的渠道实现收入、开具发票。
另一方面税务机关若不加强控管,则会带来虚开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象的滋生。
因此,加强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管理、减少税收流失、防控其税收风险势必成为今后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
为此,提出以下管理建议:【篇二: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交通运输业税收现状及对策一、我市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运输车船具有很强的流动性,纳税人自己的去向也只能随车船而定,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实际情况,交通运输业税收流失现象比较严重,运输发票的管理比较混乱。
其主要表现(一)对货运业户的控管滞后、乏力。
一是纳入税务管理的货运业户数明显不足。
货运市场中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属个人所有,经营的流动性、分散性较大,现有的征管力量和手段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大量货运车辆游离于税收管理之外,形成了较大的税收漏洞。
二是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能不高。
经调查发现,由于主管税务机关对自开票纳税人日常辅导、检查少,对其发票的领购、开具,收入的确认、申报等缺乏监管,事前、事中控制不力,自开票纳税人存在着会计核算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内部管理不严密等问题,超运能、超运价开票甚至为他人代开票现象时有发生,管理机制不顺畅、监控不到位;对代开发票的纳税人,也存在着定额核定不规范,定额税款征收不足等问题。
同时,由于应用软件和网络平台建设的相对滞后,人机结合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存在许多不足,货运业户籍、发票、纳税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处理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不能为管理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监控、反应平台。
(二)部门配合不力。
委托代征不到位。
目前税务机关对车船的检查,只能与公安部门配合,到规定的停车场、码头等停靠点监督检查,但由于公安部门自身业务较忙,加之配合检查涉及经费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致使日常检查无法有效开展。
委托交通运管部门代征税款或联合进驻征收的效果不好,造成货运业定额税款的大量流失。
(三)政策法规不尽完善,纳税人税负不公平。
一是关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由于运输业纳税人一般无固定场所,流动性大,车主在一地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后,可持证到外地经营,登记地税务机关有其名无其实,造成主管税务机关管不到,经营地税务机关不能管的“两不管”现象,致使纳税人钻了税收政策的空子,逃避了纳税义务。
二是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是货运业政策管理的重点,目前的政策既从纳税人经营资质、运营收入、财务核算等方面规定了标准,也从注册类型、经营方式等方面明确了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弊端,如个体工商户和货运企业即使其他条件和指标相同或类似,但因为注册类型的不同,个体工商户就不能被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相同或类似条件的两个货运企业,如果其中一个全部或部分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也不能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政策规定造成的壁垒和限制,使货运业户在有差异的税收待遇下不平衡的发展,这也是个体运辅者挂靠有开票权限纳税人造成税款流失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造成交通运输业税收流失,运输发票管理混乱,既有税务部门征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制度性原因一是我国纳税人的整体素质是比较低的,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意识不强。
纳税人素质低的主要原因是纳税人道德的缺失,社会舆论对其也缺乏应有的谴责。
有的人对流氓、贪污等犯罪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偷逃税者则等闲视之,甚至同情。
二是税务部门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基层税务机关平时只注重“面上”的宣传,而忽视“线与点”的宣传,没有将交通运输企业和各车船主纳入重点宣传对象,对各种专项税收的宣传还不够重视。
三是代征单位代征税款义务履行不到位,协税护税机制尚未形成。
一些代征单位的管理人员将主要精力都放在征收规费上,忽视和放松了税务机关委托履行的代征税款的职责。
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但没有对不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应如何处理的规定。
三、几点建议首先,要建立信息共享系统,澄清税源,加强源泉控管。
由于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是车船的主管机关,能详细掌握营运车船数量、实际吨位、营运状况等真实资料,所以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积极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掌握正常运营车船的真实资料;税务部门要澄清车船税源底子,逐户登记建档,加强重点监控,从源头上防止税款流失。
其次,要加强税务监督,强化委托代征工作。
一方面由政府牵头,召开由公安、交通、税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完善制度,制订奖惩措施,落实责任目标,切实做好“先税后费”的代征扣税办法,对未缴纳税款的车船一律不予年检;税务部门要派人到现场监督,实行底册、税款、减免政策三核对,对不按规定程序代收税款的除由政府督办部门追究责任外,并对其处以一定的经济制裁。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