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县城的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收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 涉外单位和外籍人员不适用此税。
• 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 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二、税率、计税依据 •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按每平方米规定的年税额如下:P384 • 1、大城市 0.50元-10元 • 2、中等城市 0.40元-8元 • 3、小城市 0.30元-6元 •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20元-4元
(8)企业、集体和个人办的学校、医院、幼 儿园、托儿所自用土地能明确区分的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指经国务院授 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 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军队自 用的土地(指这些单位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 地如从事生产、经营则不属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 以上各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如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影剧 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均应按规定缴 纳土地使用税。
元) (5)应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57.557%=4.0285(万元)
• 第十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土地等级征收 的一种税。
• 重点是掌握计算方法和减免规定。
• 一、纳税人、征收范围 • 1、纳税义务人 •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的个人 • (2)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纳税人,
• 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规 定被加罚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作为计征城 建税的计税依据。违反上述三税法规定被 处罚时,同时对其城建税也应进行处罚, 按拖欠或偷漏的城建税金为依据计算滞纳 金或罚款。
•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在市区的税率为7%;
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非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例外:按缴纳“三税”所在地规定的税率就地 缴纳城建税。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受 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 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 三、纳税环节、地点、纳税期限
• 城建税的征收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的征收同时进行,所以,纳税环节、地 点、纳税期限的规定,均按上述三税的规 定办理。
(2)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①小轿车为:[200(1+40%)+24.38] 17%=51.74(万元)
②化妆品为:[300(1+30%)+167.14] 17%=94.71(万元) (3)境内销售应纳增值税,不再缴纳消费税
①小轿车销项税为:585(1+17%)17%=85(万元) ② 化妆品销项税为:70017%=119(万元) (4)境内销售应纳增值税=(85+119)-(51.74+94.71)=57.55(万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 1、它是一种附加税
• (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 和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 (2)附加于上述“三税”税额,本身没有 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 2、具有特定目的
•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 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减免 • 1、计算公式: • 年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 若分季或月缴纳时: • 季度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4 •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 2、减免规定。P388-393
• 对以下土地的使用免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土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 弃土地,从使用之月份起,免税5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 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税;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 税3年。
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 •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
实际使用人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 在开征此税地区范围内使用国家和集体所有土
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该税的纳税人。 •
• 2、征税范围P382
• 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 矿区。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效区;
•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是一种附加税的性质
• 二、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
•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 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即只要缴纳以上 “三税”就必须依法缴纳城建税。
• 例外: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因此,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 城建税。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包括被查补的上述 三项税额。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有关规定, 计算该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假定该公 司据实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解: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1)海关代征消费税
①小轿车为:200(1+40%)(1-8%)8%=24.38(万元) ②化妆品为:300(1+30%) (1-30%) 30%=167.14(万元)
• 四、应纳税额的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算
•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 实纳营业税)×适用税率
• 注意事项:P378
• 1、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适用税率
• 2、城建税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三税”, 不包括非税款项
•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不征收城建税。
• 例如:
• 例:某处在城市的公司,进口小轿车20辆, 关税完税价格为200万元,关税税率为40%; 进口化妆品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300万元, 关税税率为30%。公司境内销售小轿车,取 得含税收入为585万元;销售化妆品,取得 不含税收入为7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小 轿车8%;化妆品30%。
• 涉外单位和外籍人员不适用此税。
• 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 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二、税率、计税依据 •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按每平方米规定的年税额如下:P384 • 1、大城市 0.50元-10元 • 2、中等城市 0.40元-8元 • 3、小城市 0.30元-6元 •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20元-4元
(8)企业、集体和个人办的学校、医院、幼 儿园、托儿所自用土地能明确区分的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指经国务院授 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 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军队自 用的土地(指这些单位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 地如从事生产、经营则不属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 以上各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如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影剧 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均应按规定缴 纳土地使用税。
元) (5)应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57.557%=4.0285(万元)
• 第十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土地等级征收 的一种税。
• 重点是掌握计算方法和减免规定。
• 一、纳税人、征收范围 • 1、纳税义务人 •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的个人 • (2)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纳税人,
• 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规 定被加罚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作为计征城 建税的计税依据。违反上述三税法规定被 处罚时,同时对其城建税也应进行处罚, 按拖欠或偷漏的城建税金为依据计算滞纳 金或罚款。
•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在市区的税率为7%;
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非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例外:按缴纳“三税”所在地规定的税率就地 缴纳城建税。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受 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 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 三、纳税环节、地点、纳税期限
• 城建税的征收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的征收同时进行,所以,纳税环节、地 点、纳税期限的规定,均按上述三税的规 定办理。
(2)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①小轿车为:[200(1+40%)+24.38] 17%=51.74(万元)
②化妆品为:[300(1+30%)+167.14] 17%=94.71(万元) (3)境内销售应纳增值税,不再缴纳消费税
①小轿车销项税为:585(1+17%)17%=85(万元) ② 化妆品销项税为:70017%=119(万元) (4)境内销售应纳增值税=(85+119)-(51.74+94.71)=57.55(万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 1、它是一种附加税
• (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 和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 (2)附加于上述“三税”税额,本身没有 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 2、具有特定目的
•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 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减免 • 1、计算公式: • 年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 若分季或月缴纳时: • 季度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4 •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 2、减免规定。P388-393
• 对以下土地的使用免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土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 弃土地,从使用之月份起,免税5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 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税;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 税3年。
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 •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
实际使用人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 在开征此税地区范围内使用国家和集体所有土
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该税的纳税人。 •
• 2、征税范围P382
• 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 矿区。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效区;
•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是一种附加税的性质
• 二、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
•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 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即只要缴纳以上 “三税”就必须依法缴纳城建税。
• 例外: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因此,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 城建税。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包括被查补的上述 三项税额。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有关规定, 计算该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假定该公 司据实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解: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1)海关代征消费税
①小轿车为:200(1+40%)(1-8%)8%=24.38(万元) ②化妆品为:300(1+30%) (1-30%) 30%=167.14(万元)
• 四、应纳税额的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算
•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 实纳营业税)×适用税率
• 注意事项:P378
• 1、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适用税率
• 2、城建税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三税”, 不包括非税款项
•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不征收城建税。
• 例如:
• 例:某处在城市的公司,进口小轿车20辆, 关税完税价格为200万元,关税税率为40%; 进口化妆品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300万元, 关税税率为30%。公司境内销售小轿车,取 得含税收入为585万元;销售化妆品,取得 不含税收入为7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小 轿车8%;化妆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