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会章程范本.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友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教育、科学技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加强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团结,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扩大母校在社会的广泛影响。
三、继承和弘扬母校的光荣传统和优良学风,积极提出办好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过沟通实现对校友这种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共同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四、高举民族振兴的旗帜,号召所有的校友发扬坚韧不拔的精神,时刻不忘热爱自己的祖国、热爱自己的家乡、热爱自己的母校、热爱自己的亲人,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增强专业技能,开阔眼界、勇于创新,为祖国的繁荣和富强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设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高校园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为:
一、组织校友进行学术活动、经验交流、市场开发、文体活动等。
二、协同各地校友配合母校作好招生和就业的宣传、动员工作,推荐优秀毕业生学生到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受学校的委托,跟踪调查历届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开展教育科学的研究,征集办好母校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校友的联谊活动,协助学校搞好校友返校。
五、收集、整理校友名录和交流资料,建立校友档案。
六、每两年组织一次校友交流座谈会。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本校的历届毕业生和在校的学生及教职工。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口头或书面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友登记表》;
第八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各级机构的选举活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实行监督;
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
四、参加母校有关专业性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五、优先取得本学校校友会的有关刊物和学术资料;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关心本会工作,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支持母校事业,促进母校发展;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校友会理事;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
四、讨论和决定校友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基本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外代表本会开展工作或活动;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要会务问题,提出下届理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聘任;
七、领导本会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议案;
九、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十、制定校友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校友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责,对理事会负责。为便于工作,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本会设会长1人,名誉会长、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
第十七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对校友工作做出贡献,有一定声望;
四、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十九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会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本会设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高校园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内,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以下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拟订校友会工作计划,处理校友来信来访,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一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