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8.02.22•【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施行日期】2018.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决定:一、废止《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银发〔1988〕363号)等3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
二、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有效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共386件(目录见附件2)。
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2月22日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银发〔1988〕363号2关于重申对进口金银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银发〔1989〕244号3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银发〔1998〕229号4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320号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银发〔2001〕385号6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7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2〕217号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40号9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号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银发〔2005〕89号1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5〕287号1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号1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1号(关于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1号1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银发〔2006〕450号共享企业环保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1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向商业银行提供企业集团信贷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银办发〔2006〕34号16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56号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制度办法和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银发〔2007〕203号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的通知银发〔2007〕278号1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87号2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下发《企业征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修改版)》的通知银办发〔2007〕72号21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22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公告有关信托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事宜)〔2008〕第22号2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保险机构以产品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122号2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征信系统与银行信贷系统数据核对方案》的通知银办发〔2008〕95号2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改善企业征信系统集团客户关联企业信息查询服务方式的通知银办发〔2008〕154号2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5号(基金管理公司为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有关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5号26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对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27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1号(证券公司为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2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冻结有关恐怖活动人员资产的通知银发〔2012〕100号2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263号3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应用机构信用代码辅助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通知银办发〔2012〕66号3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金融机构报送境外机构反洗钱工作报告(表)的通知银办发〔2012〕175号3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69号3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4〕221号3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发〔2015〕336号3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间连方式改为直连方式接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综合前置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5〕110号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银发〔1997〕240号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银发〔1997〕399号3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9〕108号4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通知银发〔2000〕160号5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325号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236号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246号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粤港港币支票双向结算业务的通知银发〔2002〕26号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63号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24号1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02〕280号1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关于为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1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收缴、鉴定假币专用凭证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银发〔2003〕104号1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1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中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通知银发〔2003〕157号1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支付系统银行行别、行号业务标准的通知银发〔2003〕189号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大额支付系统清算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93号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通知银发〔2003〕226号1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3〕232号20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2号公布21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公布2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关于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2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22号(关于在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22号24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香港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4〕10号2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会计财务资料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4〕72号2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116号2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边境地区受理和使用人民币银行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19号2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的通知银发〔2004〕235号29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澳门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银发〔2004〕247号关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3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3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银发〔2004〕302号32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支付清算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银办发〔2004〕5号3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和应急方案》的通知银办发〔2004〕206号3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和应急方案》的通知银办发〔2004〕213号35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公布36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公布37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3号(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3号38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公布3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6号40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公布41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5号公布4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银发〔2005〕89号(暂行)》的通知4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2005〕16号4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银发〔2005〕62号4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4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投资者因经营受让不良债权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6号4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4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4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保证金存款利率问题银发〔2005〕225号的通知5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35号5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2005〕359号5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5〕387号5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批量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5〕216号5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取得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5〕293号5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号56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上海总部承办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等管理工作)〔2006〕第3号57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5号公布5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26号5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香港人民币支票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44号6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6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84号62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63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产业部关于商业银行与电信企业共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银发〔2006〕112号6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121号6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6〕154号6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强爱护人民币意识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的通知银发〔2006〕217号6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货币经纪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6〕231号6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6〕272号69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质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291号7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样币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354号7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84号7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6〕385号7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主协议》的通知银办发〔2006〕24号7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汇票专用章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6〕54号7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6〕230号76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及系统运行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办发〔2006〕255号77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开办全国农村信用社银行汇票资金清算业务的通知银办发〔2006〕279号78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号79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9号80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公布81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6号(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6号8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9号(公告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和登记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9号8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0号(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0号8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1号(关于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1号8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银发〔2007〕27号8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政策性银行为合格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和货币互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81号8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8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158号8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9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销户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52号9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境外受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73号9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特殊残缺污损银发〔2007〕280号人民币兑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93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9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9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384号9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385号9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FATF有关伊朗问题声明的通知银发〔2007〕436号9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7〕441号99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银发〔2007〕452号的补充通知10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07〕74号10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办发〔2007〕75号102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批量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办发〔2007〕76号10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空白开户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办发〔2007〕77号10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00号10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26号106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3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公告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事宜)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3号107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8〕13号10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8〕18号10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授权核定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财政存款交存范围的通知银发〔2008〕47号1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支票影像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08〕72号11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通知银发〔2008〕75号11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08〕125号11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银发〔2008〕137号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11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有关规定的通知银发〔2008〕146号11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发〔2008〕147号11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票据凭证印制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8〕150号1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8〕162号1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发〔2008〕167号11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2008〕191号12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危机处置预案(试行)》的通银发〔2008〕291号知12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8〕355号12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387号12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391号12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数字证书申请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8〕101号12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8〕102号126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4号(同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4号127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公布128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公布129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9〕18号13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假人民币收缴工作的通知银发〔2009〕98号13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银发〔2009〕142号132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的意见银办发〔2009〕149号13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银办发〔2009〕151业务反洗钱监管工作的通知号13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9〕167号13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A 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13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2009〕212号13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13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制度的通知银发〔2009〕328号13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9〕385号14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银办发〔2009〕125号知141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布14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37号14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48号144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对违法签发支票行为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发〔2010〕88号14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征信系统应用成效上报制度的通知银发〔2010〕181号146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147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银发〔2010〕211号。
短期融资券监管规定
短期融资券监管规定简介短期融资券(Short-Term FinancingBills,简称STFB)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的短期债券,用于企业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都对短期融资券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本文将介绍短期融资券的监管规定。
1. 短期融资券的定义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发行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用于短期资金筹措的无抵押、无担保债券。
它通常以面额形式发行,面向金融机构和合格投资者,可以流通于金融市场。
2.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与申购2.1 发行主体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主体通常是具备一定信用等级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
2.2 发行条件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信评级要求:发行方需要经过评级机构评级,并保持一定的信用等级。
•资本充足要求:发行方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以确保兑付能力。
•信息披露要求:发行方需要按时、透明地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财务状况、债务情况等。
2.3 申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渠道进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购。
通常申购金额具有一定的门槛要求,以保证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3. 短期融资券的风险评级为了帮助投资者正确评估短期融资券的风险,金融监管机构通常对短期融资券进行风险评级。
3.1 风险评级标准风险评级标准根据发行主体的信用等级、发行规模、债务情况等进行确定。
评级结果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AAA、AA、A等。
3.2 评级机构金融监管机构会委托专业评级机构对短期融资券进行评级。
评级机构需要遵守相关的评级准则和法规,确保评级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4. 短期融资券的流通与交易短期融资券具有流动性较强的特点,通常可以在金融市场进行买卖交易。
4.1 交易场所短期融资券的交易通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4.2 交易方式短期融资券的交易方式包括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8.04.12•【文号】银市场〔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8〕14号各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引导证券公司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促进货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证券公司应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二、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除应符合《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流动性管理能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确保能够以合理的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三)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四)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规范,符合强化法人风险隔离、规范资金池、打破刚性兑付等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要求。
三、证券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应按附件1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证明自身满足本通知第二条要求的文件。
四、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证券公司净资本及各类短期融资工具余额信息,核定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
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按照短期融资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余额之和不超过净资本的60%计算。
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是指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融资工具,包括同业拆借、短期公司债等。
五、中国人民银行对已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进行持续事中事后监测管理,根据证券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和各类短期融资工具余额等情况,并结合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回购业务等可能影响证券公司流动性管理水平的业务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
短期融资券优化企业融资结构论文
短期融资券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摘要:本文介绍了短期融资券的发展历程、发行状况及对企业融资结构的改善作用。
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制相对于企业债的核准制令大型企业的融资更灵活;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及有相关费率的市场化方式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得到拓宽、融资困境得以改观;缓解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融资成本(尤其是隐性成本),企业声誉的提升也增加了企业价值。
关键词: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融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融资结构;优化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3)06-167-002一、前言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资金的筹集是正常生产经营的保证,传统的企业融资模式中,商业信用、短期借款占有重要地位。
商业信用方式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这种企业间的借贷关系,由于其属于“自发融资”行为,在取得时间、规模方面都有较大弹性,限制性条件也较少,但缺点是期限较短,很多企业对3个月的应收账款就设置了预警。
短期借款,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取得相对简便,其不便之处在于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通常有许多信用条件要求,申请、审查、抵押、还款保证及信贷限额等约束条件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短期融资券(cp-commercial paper)因其注册制的便利,极大地拓展了企业融资的空间。
二、短期融资券的发展历程1.短期融资券的启动与中止1989年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主要内容是肯定了一些地区进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试点,促进了资金融通、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问题,表示各地可以运用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这种办法,以缓解在紧缩信贷的形势下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矛盾。
其特点是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度由人民银行总行在年初一次性下达;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必须经人民银行审批;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所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解决企业临时性、季节性流动资金不足,不得用于长期周转和固定资产投资;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9个月,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利率上限为以同期居民储蓄利率为基础上浮10%。
短期融资券相关法规
短期融资券相关法规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保护短期融资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
第七条 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原则。
第八条 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应当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九条 融资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发行、登记、托管第十条 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短期融资券相关法规【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企业发行融资券,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近三年内进行过信用评级并有跟踪评级安排的上市公司可以豁免信用评级。
短期融资券相关法规
短期融资券相关法规短期融资券(Commercial Paper,CP)是一种短期债券,是企业通过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证券,以筹集一定期限内所需的资金,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一般在270天以内,其优点是期限短,流通性强,便于企业获得快速融资。
然而,在发行短期融资券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下面就介绍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出了规定:1.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0%;2.公司需要通过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总额、期限、利率、保证金等事项;3.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进行登记,中国结算负责确认短期融资券的数字化、发行、交易、托管、结算等业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行证券,都需要遵守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法律法规,下面是其中涉及短期融资券相关的规定:1.短期融资券属于证券,需要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发行短期融资券,需要进行备案和公告,严格按照期限和规定进行发行;3.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等业务,需要在涉及的场内交易所或市场进行,严格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交易。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短期融资券业务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短期融资券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短期融资券业务的通知》。
1.对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条件;2.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需要有资信评级机构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评级,并公示评级结果;3.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应当对其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在发行过程和发行后进行公告披露,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4. 《商业票据法》作为一种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也受到了《商业票据法》的规范。
1.短期融资券是一种商业票据,需要遵守商业票据的法律制度,包括票据的权利和义务、成生、流转、支付等规定;2.对于商业票据的追索权,具有先到先得的原则。
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展过程中应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利于商业银行调 整经营 模式 和业务 结构 � 积 极开拓 中小企业客户 � 加快中间业务发展 � 从而 推动我国银 行业改革的深入和中小企业融资 难问题在一定程度 上得到有效 解决 � 基于 上述原 因 � 我们 应从完 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 高度 � 从 各方 面积极 支持和 扶持企业短期融 资券这 一新 的金融 产品 � 特 别是要 保持清醒的头脑 � 认 真研 究其发 展过 程中可 能积聚 的各种风险和问题� 并提出解决措 施� 切 实推动短期 融资券市场健康发展 � 我国短期融 资券 市场 发 展中 存 在以 下 几个 问 题� 第一 � 发行主 体不成熟 � 根据短期融资 券的产品特 点和各 国实践 � 其发 行主 体主要为信用 等级高 � 实力 较强的 大型企 业和 企业 集团 � 据此 � 我国具备发行 短期融 资券资 格的 主体 主要是国 有及 国有 控 股的 大型 企 业和 部分 民 营企 业 � 但从目前 情况看来 � 无 论是国 有及国 有控 股的 大型企业还是 规模较大的 民营企业 � 大部 分尚 未真 正建立起 现代 法人 财 产制 度 � 产权 不 清晰 � 企 业经 营透明度不高 � 即使是企业 制度相 对规范 的上 市企业 � 也不同程度 地存在着刻 意隐匿 甚至编 造虚 假财 务信息等 现象 � 加 剧了 市场 的 信用 风 险 � 在投 资者 中形成了信任 危机 � 对短期 融资券 市场的 规模 扩大 和健康发展 将产生不利影 响 � 第二 � 发行市 场化程度不 高 � 虽然央行制 定的 � 短 期融 资 券管 理 办法 � 为短 � �
改 革和 银行 改革 等各 方面具 有重 要意 义 � 应站 在完 善 社会 主 义 市场 经 济 体 制的 高 度 积极 支 持 其 发展 � 成熟 和完 善 � 同时 � 要认 真研 究其 发展 过程 中可能 积聚 的各 种风 险和 问题 � 采取 措施 切 实 推动 短期 融资 券市 场健康 发展 � 关 键词 � 短期 融资 券 � 评 级机 制 � 改进 措施 中 图分 类号 � F 8 3 0. 9 1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41 6 0 5( 2 0 0 6) 0 5-0 0 4 1-0 2
浅谈企业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
(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监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于2 5 一) O O 年5 3日 月2 分别发布《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 短期融资券承 销规程> 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对短期融资券的发 和《 ,
签订主承销协议。
级费用、 律师费用等期间费用, 短期融资券发行总成本约为发 行额的45 远低于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53%。 . %, . 1
如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 1亿元 , 0 则每年 可节省财务费用约在
80 1 万元 以上 。
( 现金管理灵 活。短期融资券 的现金 管理功能 主要 三) 通过两个途径实现 : 现金流灵活安排发行 。如企业 在未 根据 来2 个月后需要募集 l亿元支付购买货物的款项 , 0 现在没有 这笔资金 , 但在未来 8 个月后 能有 1亿元的现金流 入, 时 0 这 企业可 以通过发行 l亿元 6 0 个月期 限的短期融资 债券来募 集资金 以支付未来 的现金流 出,个 月后 再利用 l亿元 的现 8 0 金流入偿还到期 的短期融资 券债务 。根据现 金流择 时购 回 融资券 。《 管理办法》 并未禁止发行企业购买其发行的短期融 资券。如果企业在发 行短期 融资券一 段时 间后 出现企 业现 金充裕的情况 , 这时企业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购 回其 已发行 的 短期融资券 , 通过购回企业发 行的短期融资券在无 信用 风险 的情况下有效降低财务成 本 , 如果购 回后企业又有 短期现金 支出需要 , 则可以卖出购回的短期融资券 ; 同时由于二级市场 利率 的波动可能出现短期融 资券 的溢价和折价 , 在折价 的情 况下企业购回短期 融资券更减少了财务支出。
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重要意义
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重要意义作者:卢静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0年第12期摘要: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推出,对降低财务费用意义重大。
文章以中国石化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为例,从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推出的优势、局限性、发行时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对短期融资券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短期融资券;企业融资;财务费用;银行间债券短期融资券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家银行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
在国内,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的问题,2005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颁布了儼期融资券管理办法),鼓励业绩好、现金流稳定、信誉好的大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成为大型企业公司融资的又一重要渠道。
2005年7月29日,中国~-f,g股份公司在北京召开第28届董事会,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
2005年10月24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成功发行了100亿元短期融资券,面值为100元,实际年利率为2,54%,期限为六个月。
这次短期融资券的成功发行,标志着中国石化在调整债务结构方面又一崭新的里程碑。
此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上海石化分公司等陆续成功发行了13次短期融资券,为中国石化加强债务管理,降低财务费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此,本人结合石化实际对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重要意义进行综合阐述。
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优势目前,短期融资券已受到大批投资者追捧,同时企业申请发行的热情在不断升温,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在不断增加,发行的规模在不断增长,充分表明利用短期融资券融资具有独特优势。
1短期融资券筹资数额比较大。
短期融资券的单次申请额度可按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的比例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2号,2010年3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兑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等61件规范性文件(附件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关于追回银行被抢、被盗、被骗、贪污、丢失库款和金银处理的规定》等61件规范性文件(附件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计61件)一、汇兑结算会计核算手续((74)银令字第2号)二、关于严格禁止银行贷款给城乡集体和个体购买进口汽车的通知((85)银发字第40号)三、关于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85)银发字第84号)四、关于对银行金店进行整顿和加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86〕243号)五、关于开办住房存、贷款业务以及发行“有价房券”问题的通知(银发〔1986〕403号)六、关于颁发《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的通知(银发〔1987〕108号)七、关于检查纠正发放“购货券”问题的通知(银发〔1987〕181号)八、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银行行使国家保险管理机关职责的通知(银发〔1988〕74号)九、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管理制度(试行)》、《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的通知(银发〔1988〕79号)十、关于设立证券公司或类似金融机构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的通知(银发〔1988〕212号)十一、关于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89〕45号)十二、关于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1989〕93号)十三、关于专业银行报送会计报表问题的通知(银发〔1989〕345号)十四、关于做好大型企业指令性计划销货的结算通知(银发〔1989〕366号)十五、关于金融债券转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十六、关于中信实业银行签发跨系统银行汇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兑付的通知(银发〔1990〕32号)十七、关于金融性公司撤并留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0〕84号)十八、关于印发《工、农、中、建、交、中信银行划缴存款范围》的通知(银发〔1990〕191号)十九、关于设立信誉评级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0〕211号)二十、关于增设“其他专项贷款”等会计科目的通知(银发〔1990〕298号)二十一、关于整顿结算秩序严肃结算纪律的通知(银发〔1991〕32号)二十二、关于印发《关于防诈骗、防盗窃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的意见》的通知(银发〔1993〕17号)二十三、关于建立新的信贷统计旬报制度的通知(银发〔1994〕106号)二十四、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1995〕247号)二十五、关于进一步改进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传〔1996〕44号)二十六、关于使用新版银行汇票和支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传〔1996〕60号)二十七、关于收缴非法印刷的货币放大样印刷品的通知(银发〔1996〕110号)二十八、关于印发《金融对外宣传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6〕208号)二十九、关于取缔私人钱庄的通知(银发〔1996〕230号)三十、关于印发《金融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银发〔1996〕307号)三十一、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17号)三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结算管理的通知(银发〔1997〕143号)三十三、关于印发《关于对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违反金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167号)三十四、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银发〔1997〕281号)三十五、关于加强银行卡品种管理的通知(银发〔1997〕361号)三十六、关于防止利用银行卡进行资金传销活动的通知(银发〔1998〕107号)三十七、关于批准外资银行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114号)三十八、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银发〔1998〕169号)三十九、关于颁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版本1.0)第3部分——终端规范》的通知(银发〔1998〕479号)四十、关于印发《银行卡异地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规则》的通知(银发〔1998〕598号)四十一、关于严格执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银发〔1999〕58号)四十二、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178号)四十三、关于重新颁发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规范客户账户的通知(银发〔1999〕406号)四十四、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的通知(银发〔2001〕143号)四十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银发〔2001〕195号)四十六、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部分商业银行行内大额汇划款项转汇等事宜的通知(银发〔2001〕271号)四十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346号)四十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 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银发〔2001〕404号)四十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格执行假币收缴程序防止盖章假币流入社会的通知(银发〔2002〕11号)五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行内大额款项汇划事宜的通知(银发〔2002〕59号)五十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科技发展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262号)五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2〕351号)五十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64号)五十四、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部分商业银行缴存款范围的通知(银发〔2004〕74号)五十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部分商业银行缴存款范围的通知(银发〔2004〕129号)五十六、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部分银行缴存款范围的通知(银发〔2005〕59号)五十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的通知(银发〔2005〕140号)五十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准备金存款范围的通知(银发〔2005〕185号)五十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建设银行准备金存款范围的通知(银发〔2005〕274号)六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中国农业银行财政存款和准备金存款范围的通知(银发〔2005〕404号)六十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款类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22号)附件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61件)一、关于追回银行被抢、被盗、被骗、贪污、丢失库款和金银处理的规定((81)银发字第80号)二、关于安排好1982年机械行业技术改造贷款指标的通知((82)银发字第13号)三、对企业单位的辅助账户存款给予计息的通知((82)银发字第74号)四、关于继续做好具有出口换汇价值的金银制品、稀币挑选工作的通知((83)银发字第168号)五、关于固定资产贷款按季结息后对存在问题处理办法的紧急通知((85)银传字35号)六、关于控制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5)银发字第174号)七、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搞好资金融通支持横向经济联合的暂行办法》的通知((86)银发字第64号)八、关于加强储蓄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银发〔1986〕118号)九、关于“三资”企业享受国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同等待遇的通知(银发〔1986〕182号)十、关于“文革”期间查抄金银及其制品清退问题的通知(银发〔1986〕228号)十一、关于颁发《中国人民银行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暂行办法》及账务处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86〕372号)十二、关于改进定活两便储蓄计息办法的通知(银发〔1986〕385号)十三、关于外汇存贷款利率管理的规定(银发〔1987〕145号)十四、关于在温州市进行利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1987〕170号)十五、关于及时偿还和调整对外商业贷款债务的通知(银发〔1987〕177号)十六、关于再次重申追回银行被抢、被盗、被骗、贪污、丢失库款和金银处理的规定的通知(银发〔1987〕200号)十七、关于人民银行提取黄金收兑业务费用的通知(银发〔1987〕343号)十八、关于一九八八年发行金融债券、发放特种贷款的规定(银发〔1988〕16号)十九、关于基金会存款利率问题的通知(银发〔1988〕111号)二十、关于压缩国库券库存、完善国库券转让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88〕401号)二十一、关于下达一九八九年清仓挖潜任务的通知(银发〔1989〕90号)二十二、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决定》的通知(银发〔1989〕150号)二十三、关于停办藏汇往来和西藏地区参加人民银行全国联行的通知(银发〔1989〕341号)二十四、关于下发《全国范围清理拖欠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银传〔1990〕32号)二十五、关于一九九〇年发行金融债券、发放特种贷款的规定(银发〔1990〕31号)二十六、关于下达一九九〇年金银专项贷款计划的通知(银发〔1990〕49号)二十七、关于下达一九九〇年企业清仓挖潜任务指标的通知(银发〔1990〕89号)二十八、关于增加技改贷款收回再贷规模的通知(银发〔1990〕139号)二十九、关于做好贷款限额调剂工作的通知(银发〔1990〕192号)三十、关于加强对台商投资企业专项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发〔1990〕300号)三十一、关于在部分城市银行实行电子联行试运行的通知(银发〔1991〕43号)三十二、关于一次性削价处理积压商品有关银行贷款及计息问题的通知(银发〔1991〕72号)三十三、关于下达技术改造贷款规模的通知(银发〔1991〕176号)三十四、关于调整金饰品用金配售价格的补充通知(银传〔1992〕21号)三十五、关于调整一九九二年上半年贷款规模和开办特种存款的通知(银发〔1992〕120号)三十六、关于颁布《邮政汇兑资金清算办法》的通知(银传〔1993〕20号)三十七、关于实施《金融机构缴存外币存款准备金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3〕79号)三十八、关于继续整顿结算秩序深化结算改革的通知(银发〔1994〕117号)三十九、关于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和铁道行业推行商业汇票结算的通知(银发〔1994〕163号)四十、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备付金管理的通知(银发〔1995〕163号)四十一、关于规范银行卡网络服务机构的通知(银发〔1995〕333号)四十二、关于电子联行到县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1996〕429号)四十三、关于股票申购专户资金计息问题的通知(银传〔1997〕43号)四十四、关于开展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8〕150号)四十五、关于试办国家扶贫基础工程试验项目贷款的通知(银发〔1998〕219号)四十六、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的通知(银发〔1998〕347号)四十七、关于加强电子联行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998〕530号)四十八、关于张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公告》的通知(银传〔1998〕37号)四十九、关于《银行卡异地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规则》执行中意外透支处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84号)五十、关于加强城市(区域)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85号)五十一、关于大力促进银行卡业务联合的通知(银发〔1999〕86号)五十二、关于做好启用新版票据凭证宣传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155号)五十三、关于改进和加强电子联行工作的通知(银发〔2000〕114号)五十四、关于将县及县以下邮政储蓄以再贷款方式返还农村信用社使用的通知(银发〔2000〕244号)五十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金银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发〔2002〕2号)五十六、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邮政储蓄转存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21号)五十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邮政汇兑资金清算管理的通知(银发〔2002〕25号)五十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2年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意见(银发〔2002〕94号)五十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当前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272号)六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8北京奥运期间来华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8〕58号)六十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重要信息系统奥运应急协调预案》的通知(银发〔2008〕180号)。
人民银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分别发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两个《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我国融资方式的重大突破,是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对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维护金融整体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共6章41条,主要规定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发行融资券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二是明确融资券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三是规定融资券采取备案发行的方式;四是规定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发行利率不受管制,融资券在中央结算公司无纸化集中登记托管;五是规定发行人应进行信用评级,应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六是明确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规范。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框架设计充分体现了市场化原则。
在市场准入方面,坚持弱化行政干预,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交给市场解决,坚决让行政部门从对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摆脱出来;在发行方式上,坚持采用代销、包销、招标等市场化发行方式,发行利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在市场发展进程方面,坚持市场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注意循序渐进。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发布标志着短期融资券市场已经启动,在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推动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必将开创中国货币市场发展的新阶段。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我国短期融资券——历史现状及发展建议
我国短期融资券——历史\现状及发展建议作者:高绍福陈旻来源:《会计之友》2010年第28期【摘要】文章主要采用统计分析与比较研究的方法回顾了我国短期融资券的发展历程,剖析了短期融资券的发展现状,进而提出今后的发展建议。
文章认为,随着我国短期融资券的迅速发展,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失调的状况并未改善,企业显示出明显的短期融资券融资偏好,同时短期融资券定价机制也逐渐成型,但在融资风险、发行主体的公司治理、市场监管及信用评估等方面尚存在障碍。
为了促进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现存的障碍,提出防范短期融资券风险、提高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的公司治理水平、加强短期融资券市场监管、完善短期融资券信用评估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短期融资券;融资偏好;定价机制;融资风险2005年,经过进一步规范的短期融资券重登历史舞台。
短期融资券自推出以来备受关注,已经成为我国大型和优质企业融通短期资金的重要手段。
短期融资券市场经过近五年的迅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为了促进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分析短期融资券市场的现状,扫清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的障碍。
一、我国短期融资券发展回顾我国目前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类似于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融资性商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主要区别在于我国的短期融资券只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而商业票据直接面向货币市场的广大投资者。
我国发展短期融资券并非始于2005年,早在1988年已经崭露头角,至1997年黯然退市,时隔8年后于2005年重新精彩亮相。
(一)1988—1997年:短期融资券试水阶段1988年以前,由于银行信贷资金有限,一些企业尝试在本地区发行短期融资券,以弥补短期流动资金缺口。
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89]45号),肯定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做法,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允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
当时人行取消了分行审批各地发行额度的权利,由总行在年初一次性下达总额,分行在总行下达的额度内审批单个企业发行额度和发行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5.05.23•【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施行日期】2005.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8年4月9日实施日期:2008年4月15日)终止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和信息披露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中央企业如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无法及时按季度披露财务报表的,应先依照《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按季度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完整的会计资料形成后,应及时披露完整会计信息。
《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施行两年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中央企业应按照《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相关技术准备。
中国人民银行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第一条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短期融资券的承销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融资券承销业务,是指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照协议包销或代销企业发行融资券的行为。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7]21号
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正文:---------------------------------------------------------------------------------------------------------------------------------------------------- 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国发[1987]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
第三条发行和购买企业债券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和有偿的原则。
禁止以摊派方式发行企业债券。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是企业债券的主管机关,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二章企业债券第五条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六条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住所;(二)债券的票面额;(三)债券的票面利率;(四)还本期限和方式;(五)利息的支付方式;(六)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七)发行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八)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
第七条债券票面格式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
第八条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九条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但责任。
第十条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市场需求情况,经批准可以发行以本企业产品等价清偿本息的债券。
第三章企业债券的管理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财政等部门拟定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控制额度,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执行。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企业发行债券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企业发行债券应当公布章程或者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规定-银发[1987]30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规定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规定(银发[1987]305号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一、为了更好地利用外资,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确保有计划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资,合理地安排使用借入的资金,加强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以下简称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审批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管汇部门),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机关,负责审查、协调和监督债券的发行及所筹资金的使用和偿还的管理。
四、境内机关需在境外发行债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管汇部门申请,并根据本规定第六、七、八条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经当地管汇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五、境内机关申请在境外发行债券时,应向管汇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1.发行单位最近连续三年内的业务、财务及外汇收支情况的报告;2.发行债券的市场、方式、金额、币种、期限、利率和各项费用等情况;3.主干事和主受托银行的情况;4.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对汇率、利率风险的管理措施;5.发行单位偿还债券本息的安排。
六、对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请时,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纳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证明文件;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配套人民币资金和物资的证明文件;4.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使用计划。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七年国库券》的通知-国发[1987]11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七年国库券》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七年国库券》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二月三日)国发〔1987〕11号“七五”期间继续发行国库券的计划,已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七年国库券条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一九八七年国库券发行总额仍定为六十亿元,其中单位购买二十亿元,城乡人民购买四十亿元。
二、购买国库券支援国家建设,是各单位、各阶层人民群众应尽的光荣义务。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各单位和城乡人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国库券的发行数额并没有增加。
因此,分配给各单位和个人的购买任务,要保证如期完成。
应当根据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购买国库券任务。
对确有困难的个人,应少分配或不分配任务。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继续发行国库券的必要性,切实做好组织工作,保证完成一九八七年的发行任务。
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和鼓励。
四、国库券发行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特别是各级银行,要认真做好国库券的具体发行和还本付息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七年国库券条例第一条为了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定发行一九八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
第二条国库券的发行对象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城乡人民。
第三条国库券发行任务,采取合理分配的办法。
对单位,按预算外资金或集体企业税后留利的一定比例分配任务;对城乡人民,按其收入的一定比例分配购买任务,对国家分配的购买任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期完成。
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定价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定价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题目: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定价问题研究
研究背景:
短期融资券是指在中国境内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票面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短期债券,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短期融资券的定价是企业发行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效果。
因此,对于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定价的研究十分重要。
研究内容:
本研究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分析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 探讨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定价原理和关键因素;
3. 构建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定价模型,研究不同因素对短期融资券定价的影响;
4. 基于实际案例,进行短期融资券的定价实证研究。
研究目的:
通过对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定价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效果。
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和数据处理技术,对大量的有关文献和案例进行搜集和归纳,并借助相关的数学和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实证研究。
预期成果:
本研究将形成一套理论模型和实践指导,为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定价提供重要的参考和支持,并对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
【法规类别】债券公开发行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87.02.17
【实施日期】1987.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7年2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
近年来,一些地区进行了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试点,对促进资金横向融通,解决企业
流动资金不足,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在紧缩信贷的形势下,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
十分突出。
为缓解这一矛盾,各地可以采取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办法加以解决。
现就
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度由总行年初一次性下达。
各地人民银行分行必须
在总行批准的额度内,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掌握发行,按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