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介绍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为了优化教职工居住环境,提高工作效益而制定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本制度的出台旨在为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条件,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宿舍分配规定1. 宿舍分配原则:根据身份、职级和工作岗位等因素,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宿舍分配。
2. 宿舍面积分配:根据教职工家庭人口数量,合理分配宿舍面积,保证每个家庭成员有充足的居住空间。
三、宿舍使用规定1. 宿舍设施维护:教职工应当爱护宿舍内设施和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或移动。
2. 保持环境整洁:教职工应当自觉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四、宿舍安全管理1. 防火安全:教职工应当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2. 防盗安全:教职工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并定期检查宿舍门窗的安全性。
五、晚归与请假1. 晚归规定:教职工如需要晚归,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说明并登记,以避免管理上的不便。
2. 请假规定:教职工如需要请假离开宿舍一段时间,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并说明离开时间和原因。
六、卫生保健1. 卫生管理:教职工应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宿舍内地面、墙壁、家具等清洁卫生。
2. 保健知识宣传:学校应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醒教职工关注个人卫生,预防疾病。
七、邻里关系维护1. 互相尊重:教职工应尊重邻居,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和休息。
2. 协助疏导:教职工应当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处理宿舍内发生的邻里纠纷,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
八、违规处罚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等处罚措施。
2. 违规记录:对于多次违规的教职工,应记录相关违规情况,作为今后宿舍分配和奖励惩罚的依据。
九、宿舍改造与维修1. 定期维保:学校应定期对宿舍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2. 改造升级:根据需要和经费情况,学校可对老旧宿舍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居住条件和设施。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一、公寓使用范围教师公寓仅供学校教职工居住,禁止外来人员入住。
二、入住程序1.教师应提前向学校提交入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按照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并批准入住。
三、住房保养及装修1.教师应妥善保管住房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擅自更改。
2.住房装修需经学校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居住。
3.教师应及时维修住房设施故障,并保持住房的清洁卫生。
四、安全责任1.教师应加强安全意识,不得在住房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2.教师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住房内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私拉乱用电源。
3.教师应保持住房门窗的良好状态,确保防盗措施的有效性。
4.教师应遵守公寓内的安全管理规定,如禁止走私烟酒等。
五、卫生管理1.教师应保持住房的良好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或杂物。
2.教师应按时清扫公共区域,保持整体环境的卫生。
3.教师应定期参与公寓卫生检查,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六、公寓设施使用1.教师可按规定使用公寓内的共用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完好。
2.教师使用设施产生的费用应按规定及时交纳。
七、停车管理1.教师可在公寓规定范围内停放私家车辆。
2.停车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八、噪音管理1.教师应遵守社区安静时间,不得在夜间或者其他安静时间进行嘈杂活动。
2.教师应尊重周围住户的权益,不得产生过大的噪音。
九、违规处理1.教师如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公寓使用权或取消公寓使用权等。
十、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考虑。
以上是教师公寓管理规定,教师在使用公寓的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寓的良好秩序和舒适环境。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篇1: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
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
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
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
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
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
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
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
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宿舍分配1.宿舍分配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宿舍分配考虑教职工的家庭情况、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和工作年限等因素。
2.宿舍分配按照一户一室的原则进行,确保每个教职工都有独立的居住空间。
宿舍的大小、布局和设施要保持相对统一,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三、宿舍使用1.教职工宿舍仅限教职工自己及其家属居住,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住,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2.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养殖植物等可能影响宿舍环境和其他住户的行为。
3.教职工宿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大声喧哗、过度娱乐或扰乱秩序的行为。
4.宿舍内不得乱丢垃圾,要保持宿舍及其周边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四、宿舍维护1.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维修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如有故障或损坏需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
2.教职工宿舍的大修和装修由学校安排,如有个人需求,需要提前向学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教职工应当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公共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或通知相关部门。
五、宿舍安全1.教职工宿舍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如电暖器、电热毯等。
使用电器设备需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切勿私拉私接电线。
2.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违法物品。
3.教职工应加强宿舍门窗的安全防护,确保宿舍的安全与防盗措施。
六、宿舍管理1.学校设立教职工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管理、维修和卫生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问题交流和督办。
2.学校相关部门每学期组织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常规检查,督促教职工履行宿舍管理职责。
3.学校对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七、奖惩措施1.对在宿舍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警告、罚款、批评教育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通知全体教职工。
2023年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2023年教师公寓管理规定教师公寓是为了优化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师的居住条件而设立的住宿设施。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教师公寓,保障教师的居住权益,教育部在2023年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一、公寓分配原则1. 公寓分配原则以教育部下发的公寓分配指导文件为准,根据教师的岗位职务、工作经验、学历背景等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公平公正。
2. 教师公寓的分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形式的潜规则和不合理的分配方式都是不允许的。
3. 公寓分配由教育部下属的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公寓分配政策和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教师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相关信息。
二、公寓使用管理1. 教师公寓使用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需要进行续约,续约时要进行公平竞争,享受优先权的是已在该公寓居住的教师。
2. 教师公寓仅供教师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居住,不得将公寓交由他人使用或者租借。
3. 教师公寓的使用费用由教师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教师收取额外费用。
4. 教师公寓必须按照相关的使用规定进行合理使用,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违反建筑和消防安全规定。
5. 教师公寓的装修和家具设备应当符合相关的环保和安全要求,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个人装修。
三、公寓维护管理1. 教师公寓的维修和维护由公寓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教师发现公寓存在问题可以向管理机构反映,管理机构要及时处理。
2. 教师公寓的安全防范工作应当加强,必须配备安保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教师公寓的环境卫生应当保持良好,管理机构要定期清理卫生,提供垃圾分类设施,教师要自觉遵守公寓卫生要求。
4. 教师公寓的周边环境建设要加强,配套设施要完善,包括交通、商业、医疗等方面,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
四、公寓管理机构责任1. 公寓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公寓管理机构要定期进行教师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改进管理服务,满足教师的实际需求。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篇)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
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
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教师职工宿舍规章制度
教师职工宿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职工宿舍管理,营造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保障教师职工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师职工宿舍是为教师职工提供住宿的场所,属于学校公共资源,需要教师职工共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教师职工宿舍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管理和监督教师职工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四条教师职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教师职工宿舍的整体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五条教师职工宿舍分配原则是按照学校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家庭条件来确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第六条新进教师职工应根据学校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宿舍分配。
第七条已居住在教师职工宿舍的教师职工,如需更换宿舍,需提前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宿舍的调换需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需要,需经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宿舍维修和改造应当提前通知住户,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十一条教师职工宿舍的管理人员应该是值班制度,轮流担任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教师职工宿舍的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开展管理工作,维护宿舍秩序,处理问题时应公平公正,对教师职工的个人利益给予保护。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宿舍内的问题,如有危害,需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禁止使用违章电器。
第十五条宿舍内禁止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宿舍。
第十六条宿舍内不得从事违法犯罪等活动,如有发现,应立即报警处理。
第四章宿舍卫生第十七条宿舍内卫生由住户共同维护,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八条宿舍内不得乱扔垃圾,要按时按期倒垃圾,维护环境卫生。
第十九条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水管,不得私自改造设施。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二十条宿舍内应安装防盗门,保证住户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内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公寓的管理,提高教师生活品质,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及学校其他需要入住教师公寓的人员。
第三条教师公寓管理遵循“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四条教师公寓的入住申请由申请人向学校总务处提出,经学校审批后,由总务处负责分配。
第五条教师公寓的分配原则如下:1. 按照教职工职务、职称、工龄等因素进行分配;2. 家庭居住条件较差、路程较远的教职工优先分配;3.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教师公寓入住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学校安排,按时入住;2. 不得擅自改变房间结构,不得擅自调换房间;3. 不得擅自将房间转借、转租他人;4. 入住期间,保持房间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教师公寓的日常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教师公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2. 定期对教师公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维护教师公寓的安全,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4. 负责公寓的维修、保养工作;5. 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确保公寓环境卫生。
第八条教师公寓入住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房间整洁,定期打扫卫生;2.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设施;3. 不在房间内吸烟、饮酒;4. 不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卫生;5. 不得在房间内饲养宠物;6. 不得在房间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教师公寓入住人员违反本制度,由总务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教师公寓入住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规:1.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造成损失的;2. 未经允许,擅自改变房间结构,影响他人居住的;3. 擅自将房间转借、转租他人的;4. 严重违反公共秩序,扰乱公寓管理秩序的;5. 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对严重违规的,总务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权要求其搬离教师公寓。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四篇)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教师公寓的管理工作,维护教师公寓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教师居住的舒适度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师公寓是学校为教师提供的住宿场所,旨在为教师提供方便、舒适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第三条教师公寓的管理工作由学校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四条教师公寓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法,落实管理责任,维护教师公寓的公共秩序和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教师公寓的入住管理第五条教师公寓的入住管理须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学校的在职教师,且持有有效的教师聘书。
2. 申请人必须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提出正式的入住申请。
3. 公寓入住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4. 只有经过学校审核并获得同意的人员才能入住教师公寓。
第六条入住教师公寓的教师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入住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并按时交纳。
2. 入住教师应当保持公寓内的设施设备完好,并妥善使用,不得随意损坏或滥用。
3. 入住教师应当遵守公寓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寓内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或非法活动。
4. 入住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公寓的文明用电、环保和安全教育活动,共同维护公寓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教师公寓的安全管理第七条教师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1. 学校应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公寓内的安全。
2. 公寓内应设立公共安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3. 公寓内应设置安全出口、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保障住户的安全。
4. 公寓内不得擅自改变通风、排水、电线等设施,如有需要须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住户应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证件和重要物品,并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物品等行为。
第四章教师公寓的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教师公寓的环境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1. 在公寓内设立垃圾分类区,住户应当按照要求将垃圾分类放置,并及时清理。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公寓的管理,保障教师居住安全,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教师公寓的分配、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教师公寓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制度化管理。
第二章公寓分配第四条教师公寓的分配对象为学校在职教师。
第五条教师公寓的分配原则:(一)优先满足新入职教师和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教师;(二)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职务、职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三)兼顾教师个人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
第六条教师公寓的分配程序:(一)教师向学校提出住房申请;(二)学校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三)学校根据分配原则和房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四)学校公布分配方案,并组织分配;(五)教师签订租房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七条教师公寓的使用年限一般为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
第八条教师公寓的租金标准由学校根据市场价格和教职工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教师公寓的维护和管理:(一)学校设立专门的公寓管理机构,负责教师公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二)学校定期对教师公寓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完好;(三)教师应爱护公寓设施,合理使用,严禁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四)教师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保持环境卫生;(五)教师应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六)教师因工作变动、离职等原因需退房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退房手续。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教师违反本规定的,学校有权要求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教师在公寓内发生违法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职工宿舍秩序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宿舍秩序管理规定一、概述本规定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秩序,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且和谐的居住环境。
所有教职工租住学校宿舍的人员,包括教职工本人、其家属以及其他住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二、入住要求1. 教职工入住宿舍前需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入住登记手续。
2. 每个宿舍仅限一户居住,不得擅自借、转租或共享。
3. 入住家属需提供与教职工的合法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
4. 离退休教职工若继续居住学校宿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与校方签订有关文件。
三、公共空间使用与管理1. 教职工宿舍楼道、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区域,严禁堆放杂物,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 宿舍公共区域严禁乱丢垃圾,应按规定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位置。
3. 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公共空间且需保持整洁,不得私自更改设施装修。
4. 如有别打名下不在学校任职的人员暂住,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四、安全与保障1. 教职工应保管好宿舍的门禁卡、钥匙等物品,不得私自复制、遗失或转借他人。
2. 在日常生活中,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易燃物品等危险物品,以确保宿舍安全。
3. 如遇突发情况或住户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有关部门求助。
4. 学校将定期进行宿舍安全检查,住户应积极配合,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运作和安全性。
五、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故意损坏宿舍设施、违反公共空间管理规定、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等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违规行为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暂停宿舍使用权等处罚,严重情况可能被取消宿舍使用资格。
3. 如住户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可能会影响其今后在学校的工作和生活。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住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以上规定是学校教职工宿舍秩序管理的基本要求,请各位教职工和其家属严格遵守,并共同营造一个安宁、文明的生活环境。
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规定
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的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寓范围
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是指大学校区为教职工提供的住宿房屋,包括教师公寓、工作室公寓等。
第三条入住条件
1.符合入住条件的教职工可以申请入住公寓。
入住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正式聘用的教职工、大学校区内距公寓工作区域较远的教职工等。
2.入住公寓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不正当活动或从事不符合本地
区法律和校园条例的行为。
第四条住宿规定
1.公寓住宿时间为一年或一个学期,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入住。
2.每户公寓的住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房租,不得拖欠。
3.公寓的水、电费应由住户自行承担,禁止私拉电线、管线等行为。
4.公寓内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损毁公共设施等。
5.禁止在公寓内吸烟,如需吸烟请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第五条安全管理
1.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毒害物品等危险品。
2.公寓内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应急设施。
3.入住公寓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寓内部及大学的
安全信息。
第六条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公寓内的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恶意损坏公寓设施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入住公寓的住户若未按时缴纳房租,将限制其使用公寓内的设施。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以及需要补充完善的部分均应由相关部门制定、管理。
大学将不定期检查公寓内的流动人员和设施情况,以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学校教师宿舍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宿舍的管理,保障教师生活环境的舒适与安全,提高教师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教师宿舍是教师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学校应为其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同时要求教职工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四条教师宿舍的入住对象为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及经学校批准的临时聘用教师。
第五条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教师入住宿舍前,应向学校总务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等。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根据申请情况,结合教师工作性质、家庭情况等因素,对申请入住教师进行审核,确定入住名单。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八条教师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宿舍的整洁、安全、和谐。
第九条教师宿舍内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布局,不得擅自安装、拆卸宿舍设施。
第十条教师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浪费。
第十一条教师应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每天进行打扫,确保室内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教师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种植植物,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有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三条教师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不得擅自出租宿舍。
第四章费用与维修第十四条教师宿舍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
第十五条教师应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学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教师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修。
第十七条学校总务处应尽快安排维修,确保宿舍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教师违反本制度,经教育不改的,学校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二)责令整改,恢复原状;(三)扣除一定数额的奖金或绩效工资;(四)取消入住资格;(五)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其他处罚。
第十九条教师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职工宿舍住房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宿舍住房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住房的管理,确保教职工的居住条件和安全,适用于所有学校教职工宿舍。
第二条:宿舍分配原则1. 教职工宿舍分配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 分配顺序:按照职位和工龄优先原则进行宿舍分配。
第三条:宿舍申请和分配程序1. 教职工使用宿舍前,必须提交宿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将根据宿舍申请的时间和条件,进行宿舍的分配。
3. 分配结果将通过正式文件或邮件形式通知教职工。
第四条:宿舍使用和维护责任1. 教职工使用宿舍时,应当自觉遵守住房管理规定,并妥善保管宿舍内的设施和物品。
2. 教职工应当积极参与宿舍维护工作,保持宿舍的卫生和安全。
3. 若宿舍损坏或出现问题,教职工应及时报告学校,并配合维修或整改工作。
第五条:宿舍管理和安全监控1. 学校将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控工作。
2. 宿舍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检查宿舍内的设施和安全措施,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3. 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所需信息和支持。
第六条:处罚和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若教职工的过失导致宿舍损坏或出现问题,教职工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七条: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如对本规定有任何异议或疑问,教职工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以上是学校教职工宿舍住房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教职工在使用宿舍时请遵守相关规定。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篇1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
(生活老师除外)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篇2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
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
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
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
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介绍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师提供的居住场所,保证教师的基本生活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为了更好地管理教职工宿舍,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请与分配2.1 教职工入职时,可以申请入住教师宿舍,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应材料。
2.2 宿舍分配将根据教师工作岗位、家庭情况、住房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3 宿舍分配结果将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告知教职工。
第三章宿舍装修及维修3.1 入住教师宿舍前,宿舍管理部门将对宿舍进行装修和整理,确保一定的居住条件。
3.2 教职工如有装修需求,需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3.3 宿舍的日常维修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修,如需更换或维修重要设施,将及时进行。
3.4 教职工不得私自进行大规模装修或改变宿舍结构,若有需要,需与宿舍管理部门协商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宿舍安全4.1 教职工进入宿舍需要刷卡或使用专用门禁卡,保证宿舍的安全性。
4.2 宿舍内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乱丢垃圾,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消防通道畅通。
4.3 宿舍内禁止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
第五章宿舍使用规范5.1 教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宿舍,不得私自转租或转借宿舍。
5.2 宿舍内禁止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居住。
5.3 宿舍内禁止养宠物,不得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宿舍秩序。
5.4 教职工应对宿舍内设施设备保持适当维护,禁止私自拆卸、损坏。
第六章宿舍管理责任6.1 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巡视宿舍,确保宿舍的安全性和整洁度。
6.2 教职工有自己的管理责任,应积极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工作,共同维护好宿舍环境。
第七章违规处理7.1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宿舍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7.2 违规行为轻者警告、严重者取消宿舍使用权,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学校教职工住勤制度(3篇)
学校教职工住勤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规范教职工的住宿和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职工生活品质而建立的一项管理制度。
住勤制度对教职工的住宿、工作时间、请假、考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教职工能够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秩序和生活品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住宿规定1. 教职工住宿的地点:学校应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级,提供相应的住宿条件和设施,如教师公寓、教工宿舍等。
同时,应保证住宿地点的卫生、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为教职工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2. 住宿费用的支付:教职工住宿的费用应由学校承担,与教职工的工资一起发放,不允许额外向教职工收取住宿费用。
3. 用电、用水和用气的费用:教职工在住宿期间的用电、用水和用气费用应由学校承担,且应保证正常供应和质量好。
如有特殊情况,教职工需向学校提出,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和处理。
二、工作时间规定1. 上班和下班时间:学校应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确定合理的上班和下班时间,并在教职工手册中明确告知。
教职工应准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 加班和休息时间:学校应根据教职工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加班和休息时间。
加班情况应得到教职工的自愿,并由学校进行记录和报酬。
休息时间应保证教职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不得安排过长或过短的休息时间。
3. 假期和放假安排:学校应根据国家规定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假期和放假时间。
教职工在放假期间,应离校或向学校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或违反假期安排。
三、请假规定1. 请假的种类:学校应对教职工的请假事由进行分类和规定,如病假、事假、探亲假、产假等。
教职工请假时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流程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请假的期限和审批:学校应对教职工请假的期限进行规定,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请假时间。
请假需提交审批申请,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批并通知教职工。
3. 迟到和早退的处理:教职工迟到和早退的情况应经过学校记录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警告或处罚。
教师公寓管理制度范本
教师公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公寓的管理,保障教师的生活秩序和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公寓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寓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维护。
第三条教师公寓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措施。
第二章入住与退住管理第四条教师公寓的分配对象为学校在编教职工,分配原则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教职工申请入住教师公寓,需向后勤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六条教职工入住时需签订入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教职工退住时需提前向后勤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退住手续,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公寓使用与管理第八条教职工入住期间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公寓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或损坏。
第九条教职工应保持公寓内部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不得在公寓内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条教职工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公寓,不得在公寓内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教职工公寓的维修和维护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教职工应配合维修工作的进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防止被盗。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寓内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电线。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配合公寓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后勤部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的,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住等处理,直至解除入住资格。
第十六条教职工对公寓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后勤部门所有。
以上教师公寓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师公寓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公寓管理,保障教师生活质量和安全,营造和谐、文明、整洁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师公寓的入住者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师公寓是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全体入住者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寓的良好秩序。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四条教师公寓的入住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入住者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工;2. 符合入住条件的教职工;3. 经学校审批同意入住的教职工。
第五条教师公寓的分配由学校后勤部门根据教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入住者不得私自调整宿舍。
第六条教师公寓的入住手续:1. 教职工向后勤部门提出入住申请;2. 后勤部门对申请者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由后勤部门安排宿舍,发放钥匙;4. 教职工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教师公寓的日常管理由后勤部门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维护公寓的整洁、卫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2. 定期对公寓设施进行检查、维修;3.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入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4. 定期组织公寓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入住者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教师公寓的入住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宿舍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2. 爱护公寓设施,不得损坏、私自拆装;3. 按时缴纳住宿费用,不得拖欠;4. 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喧哗、播放音乐等;5. 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人;6. 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7.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8. 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移住与退住第九条教师公寓的入住者因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需要搬离公寓,应提前一周向后勤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退住手续。
第十条教师公寓的入住者因个人原因需要搬离公寓,应提前一个月向后勤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退住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入住者,后勤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入住者,后勤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限期搬离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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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教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职工公寓的管理,使教职工有一个安全、整洁、宁静、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入住的教职工应服从院行政、后勤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不得私自占用和调换住房;入住公寓应与学院签订《共青学院教师公寓住宿合同》,并认真履行。
二、保持公寓区的整洁。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垃圾应倒入垃圾筒,做到门前三包。
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保持公寓内的整洁。
公寓的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
公寓区内不准养宠物;
三、注意安全。
不私自接拉电源,每单元房同时用电不得超过3000W;预防火灾,严禁在公寓区内燃放焰火和鞭炮;
四、自觉维护公寓区的安静,休息时间不进行影响他人的有噪音活动;
五、教职工夜间最迟应于24小时前返回公寓,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六、不得留宿无合法婚姻的异性。
留宿亲友应向管理员报告,并登记其有关信息;
七、不得私自将宿舍转借或转租给他人,不得改变宿命使用性质,一经发现,学院将收回住房,并处以罚款;
八、爱护公物。
不得损坏、遗失宿舍内的公物和设施,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宿舍原貌和结构,不得画花墙壁,否则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
九,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管理员报修,后勤处酌情收维修工本费;
十、教职工离职,须于三日内办理退房手续,交清公物,清扫房间,并及时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