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小说的意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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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弹指老,长恨歌无尽

——简析《长恨歌》中王琦瑶的爱情《长恨歌》完成于1995年,作者王安忆用近30万字的篇幅,浓缩了上海40年的岁月变迁,也展现了一个女人——王琦瑶40年哀婉动人的情与爱。作者以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将一段尘封已久,早已被人遗忘的历史生活艺术的再现出来。

王琦瑶是一个典型到极致的上海弄堂女儿。她爱漂亮,会打扮,有点小虚荣,平日里没事就喜欢幻想。她美丽却不张扬,有一股天成的气质和风韵,这也就成就了她上海“三小姐”的美誉。虽说只是“三小姐”,远没有大小姐、二小姐来得光彩艳丽,但是三小姐其实是最体现民意的。“大小姐二小姐是偶像,是我们的理想和信仰,三小姐却与我们的日常起居有关,是使我们想到婚姻、生活、家庭这类概念的人物。”(59)

王琦瑶的一生是可以用华丽来形容的。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就被选为了“上海小姐”,从此就走上了繁华的上层生活,看尽上海的纸醉金迷。虽然其后的人生命运多舛,但是在他人眼里,她依旧是那个惹人艳羡的“上海小姐”,即便委身于曲折深长、藏污纳垢的平安里,她也是那些柴米夫妻吵架时作比的对象。“那女的会说:我不如去做三十九号里的王琦瑶!男的就嘲笑道:你去做呀,你有那本事吗?”她的一生就像张爱玲曾说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197)

但是张爱玲也说过这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没有谁

的人生可以用完美来形容,在王琦瑶看似风光无限的外表下面,实际上是一段暗淡无光的人生。她的一生都被一个“情”字所围困。

王琦瑶是不缺乏爱情的,她的身边总是不乏追求者,在她人生的各个阶段都有一个看似可以白头偕老的男人,但是终究也还是没有一个男人可以给她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李主任是在“上海小姐”的决赛上认识王琦瑶的。这样一位军政界的大人物,走过许多地方,也见过了各地的女人,而这次却单单对这位十几岁的小姑娘动了心。王琦瑶打动他不仅仅是因为那娇媚的面庞,而是王琦瑶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稍显稚嫩的羞涩,让这个四十岁的男人心生怜惜,在他的眼里王琦瑶更像是个孩子。王琦瑶最初也不是爱他的,只是他的生命中第一次出现了这样一个“大权在握”的男人,让她有点心生畏惧,但是又有点兴奋。深知这个男人不可能给她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是那个年纪的女生谁没点向往与憧憬,于是也就这样深深地陷进去了。本以为自己一生就这样在“爱丽丝”的温柔富贵乡里度过的王琦瑶,怎么也不会想到那绵延无情的战火会烧掉她安身立命的梦想。一九四八年的春天王琦瑶搬进爱丽丝公寓,一九四八年的深秋李主任死于飞机失事。

阿二是王琦瑶在邬桥避乱认识的。阿二是邬桥的孤独者,他看不起邬桥一事一物,自觉地将邬桥与自己划分开来,发誓要走出邬桥,到大世界里去闯荡一番。阿二初见王琦瑶就被王琦瑶所吸引,但是吸引他的不是王琦瑶自身,而是王琦瑶身上所带有的那种上海繁华梦的景象。在阿二的眼里王琦瑶就像是他的影子,是他那个未完成的梦。

他对王琦瑶的向往,可能有爱的成分,但更多的应该是一种膜拜。而王琦瑶也只是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心来领会。虽然此时的王琦瑶比起阿二来说不算老,但是在经历了李主任这件事后,王琦瑶的心远比外表来的苍老。阿二在王琦瑶的生命中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他缓解了王琦瑶在避乱时荒凉孤寂的心,也再一次勾起了王琦瑶对上海的思念。

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是书中最应该给王琦瑶一个家的男子。在我看来,他也是王琦瑶唯一真心喜欢的男子,“是王琦瑶心里那一半明,也是那一半晦,虽是不敢想,却还是要去想。”(165)王琦瑶在听完严家师母叙述康明逊小时候当伴童的故事,去想象他穿西装的样子,“竟有些怦然心动”。(145)这是王琦瑶第一次主动对一个男人动心。

在康明逊的眼里,王琦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也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她简单朴实的装扮下蕴藏着一段凄艳的历史,难以被人猜透。正是因为这种美丽与那些难以被人猜透的历史,深深地吸引了康明逊。在亲戚朋友的眼里康明逊是个极乖顺的孩子,周旋于大妈二妈之间,为姐姐妹妹跑前跑后。但是康明逊的内心又是极度压抑的,他是家中唯一的男丁,虽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但是又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地做人,他需要一个人来听他倾诉,而王琦瑶正是这样一个人。

康明逊和王琦瑶之间的爱情就像是在“捉迷藏”,你来我往,既怕捉,又怕不来捉。王琦瑶知道自己的身份与经历是不配与康明逊在一起的,也知道必然会遭到康明逊家里人的反对。康明逊也知道,“王

琦瑶再美丽,再迎合他的旧情,再拾回他遗落的心,到头来,终究是个泡影。”(171)但是爱情这个东西,不是“明知道”就可以“不能为”的,纵使康明逊对王琦瑶说出“我没有办法”,王琦瑶也只是说“我求的是你的心”。在知晓康明逊内心的压力和抑郁之后,王琦瑶更是对他心生怜惜,所以王琦瑶在知道自己怀孕以后,毅然决然就决定去医院打掉,并且坚持不要康明逊陪她一起去。为了她爱的这个男人,王琦瑶是什么都愿意做的。他们之间不仅是爱,还是体恤。

萨沙与王琦瑶之间本可以只是下午茶上的一个朋友,但是因为康明逊,王琦瑶不得不牺牲他。王琦瑶初识萨沙是非常不喜欢他的,自以为是,傲慢,刁钻,再加上康明逊对他万般迁就,萨沙就像个上海小瘪三。其实萨沙是很可怜的,虽说是革命的混血儿,但也正是因为这种血缘冲突让他在人群中显得特立独行,总是惹来人群中好奇的目光,其实他更像是这个城市的流浪者。萨沙对女人,是当做衣食父母那么来喜欢的。但他的内心又是恨女人的,因为透过女人,他看出了自己的无能。对于王琦瑶,萨沙是将她当做许多喜欢他的女人中的一个。因此当王琦瑶主动向他示好时,他竟当作了理所应当。王琦瑶最初找萨沙当“替罪羔羊”时,内心是有不忍的,可是当看到萨沙内心的可怕时,王琦瑶在内心里认定了找他来承担这件事是对了。

萨沙是书里很无辜的一个男人。他很无赖,但是他的无赖是因为他那略带凄凉的身世,他只是以这种无赖的方式隐藏自己内心的软弱。当最终王琦瑶咬定他时,他终于崩溃了,“你到底要我怎么办?”如此的委屈却无处哀告,最终只能选择远走他乡。

程先生与王琦瑶是命里的有缘无分。他给王琦瑶拍的照片,也是他把照片推荐给《沪上名媛》杂志。在王琦瑶竞选“上海小姐”时也是他尽心尽力的出主意,是他一手将王琦瑶推向了人生的最高峰。他爱王琦瑶,却不知道怎么表达,而王琦瑶也只是对他“不承诺”。因为不承诺,以此减轻内心的罪孽感。与程先生故人重逢时,王琦瑶怀着身孕在黑市典当衣物。这是的王琦瑶看起来有点狼狈,但丝毫不影响她在程先生心目中的感觉,反而这种久别重逢更加深了程先生对王琦瑶的感情。“程先生与王琦瑶的再度相遇,是以吃为主。这吃不是那吃,这吃是饱腹的,不像以往同严师母几个的下午茶和夜宵,全是消磨时光。”(196)程先生照顾王琦瑶依旧像以前那样无怨无悔,不求回报,王琦瑶不说他也不说。而这时的王琦瑶对程先生是充满感恩的,曾想晚上留他在这过夜,但却又怕程先生嫌弃她。这样的想法里没有欲望和爱,只是单纯的想报恩。本以为两人就可以这样糊涂下去,但终究是敌不过现实,当程先生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时,还是难以掩盖内心的委屈,这种委屈让他难以再去面对王琦瑶,于是选择了不告而别。

老克腊与王琦瑶的爱情被人称为“畸恋”,而我更愿意称之为“忘年恋”。老克腊初见王琦瑶是在一次年青年人的聚会上,那时老克腊早已对这位“上海小姐”的名字如雷贯耳。老克腊热爱怀旧,王琦瑶就是那段历史。两个人在激烈的迪斯科音乐下跳着四步,他们是舞池中的异类,他们处在这个时代之外的孤岛。其实对于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我很难用爱情去定义。王琦瑶更像是把老克腊当做一个孩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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