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档案管理办法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_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规定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_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规定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_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规定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篇1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管理档案。
不断完善医院档案的各种管理制度。
2、档案是指在医疗、科研、教学、基建、设备、财务、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医院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和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介质(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光盘)及其他实物的真实记录。
3、按照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基建、设备、财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开发利用。
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医院档案。
4、指导全院各科室的档案业务工作,并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与档案工作同时进行)。
文艺工作档案包括党、政、工、团形成的档案,由文书部门统一立卷归档。
各科室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上年的档案在本年度3月底前完成立卷,并向档案室移交。
(1)会计档案在本科室保存二年;然后列清册,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基建档案在工程(或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后向市城建档案移交的同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一套复制件。
(3)综合档案室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保管满十年后向市档案馆移交。
综合档案室利用现代化工具管理档案,编制各种索引工作。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信息处负责人批准;密级、受控档案报分管院长审批。
外单位凭介绍信或身份证查阅档案。
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
做好"七防"(即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鼠)。
建立档案鉴定小组,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列清册,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定点销毁。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篇2一、档案人员管理职责1. 要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
归档的材料,应做到格式统一、字迹工整、条理清晰。
2. 要爱惜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不污染、不磨损,保证档案排列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室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档案室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为单位的决策、管理、科研、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六条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档案室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设档案管理员若干名,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整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性。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九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综合办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办公室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管理、保密管理、利用服务和科学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报告、报表、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同步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前应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目、编页、装订等,确保档案的整洁、规范。
第十条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类别、形成时间、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并编制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载体和保管要求,分别采用纸质保管、电子保管和实物保管等方式。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整洁、完整和安全。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利用申请,及时提供档案服务,确保档案的便捷利用。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合规和安全。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销毁范围和销毁方式。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并做好销毁记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是指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进行综合管理的法规或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和管理档案,促进档案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捷化管理。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档案的分类与编制:对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编制,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检索和利用。
2. 档案的保管与存放:规定档案的保管条件、环境和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对于特殊档案,还需进行密级管理和特殊保管。
3. 档案的利用与查阅: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的查阅权限和程序。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的档案,要严格控制查阅范围。
4. 档案的借阅与传递:规定档案的借阅和传递程序,避免档案的滥用和遗失。
对于重要档案的传递,要确保安全可靠。
5. 档案的销毁与整理:制定档案销毁和整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失去管理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或整理。
6.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已经成为趋势。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还应涉及电子档案的存储、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总之,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企事业单位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通过科学的档案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发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一、引言档案是组织和个人进行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历史记载。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档案,制定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对于各个单位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确立档案综合管理的原则、流程、要求和措施,以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档案综合管理原则1.合法性原则:档案管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当按照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删减、篡改或遗漏重要信息。
3.可靠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可信度和可靠性,防止虚假和不实信息的存在。
4.保密性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确保档案中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5.便捷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检索、利用和传递的便捷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档案综合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按照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类档案资料。
2.档案登记: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库存。
3.档案保管: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损毁和丢失。
4.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和时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和归档,便于检索和利用。
5.档案整理: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档案的有序和规范。
6.档案借阅: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规范档案的借阅流程和方式,避免滥用和误用档案。
7.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到期或无效的档案,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归档。
8.档案审查: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真实性。
四、档案综合管理要求1.制定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2.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和查询。
4.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不被盗窃、损坏或灾害破坏。
5.加强档案利用和传递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传递。
6.加强档案监督和检查,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是指针对某一组织内所有档案进行整体管理的规范和措施。
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组织的运行和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档案综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读性和使用性,保证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促进组织的管理和决策科学化。
二、管理范围档案综合管理办法适用于组织内所有类型的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的档案。
涉及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
三、管理职责1.组织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档案的组织领导和决策。
委员会由组织内各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组成,制定档案管理方针和政策。
2.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组织抽查和检查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档案损坏和遗失。
四、管理流程1.档案的创建和收集: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档案的创建和收集工作。
创建和收集的档案应当包括相关的文件、文件夹、电子文件等。
2.档案的整理和编目:各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
整理和编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组织结构和内容的清晰和规范。
3.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各部门应当做好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保管应当采取安全的措施,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坏。
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完整性。
4.档案的处置: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对无效档案进行处置。
处置应当采取安全的方式,防止档案信息外泄和被恶意使用。
五、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责任。
制度应当包括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3.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档案的秘密,防止泄露。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损毁和丢失。
5.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类:1. 按档案内容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等。
2. 按档案形成单位分为公司综合部档案、各部门档案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1. 采用统一编号制度,编号格式为:年份+部门代码+档案类别代码+顺序号。
2. 档案编号由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编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各部门提交的档案材料。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符合档案收集标准。
3. 收集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
2. 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材料的顺序、结构合理,便于查阅。
3. 对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档案保管:1. 综合部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 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3. 对重要档案,应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查阅:1. 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
2. 查阅档案需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条档案利用:1. 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等工作。
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安全。
第三条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档案管理的组织和职责、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方法、档案保管和利用、档案安全和保密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合理利用、保密安全、完整准确”。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管理档案。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合理利用,根据需要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检索和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保密安全,对涉密档案要进行严格保密,确保档案信息不泄露。
第九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完整准确,及时更新和维护档案信息,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与业务结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档案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等。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本部门的档案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方法第十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利用、保管、销毁”等程序进行。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是指对组织或机构内部的档案进行综合管理的规定和方法。
主要内
容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鉴定等方面的规程和程序。
其目的是保证档
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访问性。
1. 档案收集: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和内容,规定档案的来源、获取途径和收集方式,
确保档案的来源可靠、内容齐全。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
包括对文件进行编号、整理文件顺序、编制目录和索引等工作,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3. 档案保存: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长期保存。
包括制定档案保存的环境标准,选择
和设计合适的保存介质和设备,建立防火、防水和防盗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 档案利用:为了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和服务效果,规定档案利用的规程和程序。
包
括对内部和外部用户的档案利用要求、权限的管理,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和出借等服务。
5. 档案鉴定:对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价值进行鉴定。
包括对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进行核查,对档案的法律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档案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进行
评估。
综合管理办法还可以包括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以及档案的移交和销毁等方
面的规定。
通过规范的综合管理办法,可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的
利用效果和价值。
综合部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部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综合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利用好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部的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以服务全馆员工和社会公众为宗旨,以管理和利用好档案资源为目标,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为要求。
第三条综合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由综合部负责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和岗位配合。
第四条综合部档案管理制度是综合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整理和归档第五条综合部的档案按照文件类型、内容、形式等不同,分为机要档案、一般档案和无需归档档案。
1. 机要档案是指对机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和重大事项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
2. 一般档案是指对机构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产生的档案。
3. 无需归档档案是指不具备归档条件的档案。
第六条综合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要根据档案的特性,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以便管理和利用。
1. 对机要档案,要进行特别加工和保护,并建立相应档案库。
2. 对一般档案,要及时整理和归档,并建立相应档案库。
3. 对无需归档档案,要做好登记和分类统计,不得随意销毁。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七条综合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即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
1. 便民:积极为全馆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档案查询和复制服务。
2. 高效:对需要利用的档案要及时提供,不得拖延。
3. 规范: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八条综合部的档案利用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档案保密的规定,不得泄露机密档案。
第九条综合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作用,为馆内各部门提供及时的档案信息、资料及案卷。
第十条综合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定期开展档案归档和检核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一条综合部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库。
1. 对机要档案,要进行特别保护和保存,不得随意销毁。
综合办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办公室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性、准确性原则;3. 保密性、安全性原则;4. 利用服务原则;5. 规范化、制度化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综合办公室各部门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报送综合办公室。
2. 收集的档案应完整、准确,具有法律效力。
3.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查、登记、分类、编目。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法》和《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2. 文书档案的整理分为立卷、归档、保管三个阶段。
3. 立卷应遵循“一事一卷”的原则,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4. 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号、年度、保管期限等顺序排列。
5. 保管档案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蛀、防鼠害。
3. 档案装具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使用标准档案柜、档案盒等。
4. 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调阅1. 档案调阅应遵循“需用即调、限时归还”的原则。
2. 调阅档案应办理调阅手续,填写调阅登记簿。
3. 调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折叠、涂抹、损坏。
4. 调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八条档案利用1. 综合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为档案利用提供方便。
2. 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利用、公开透明、服务至上”的原则。
3.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与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分级保护、确保安全、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综合档案馆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本馆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四)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六)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档案收集应遵循“谁形成、谁收集”的原则,各业务部门应将形成的档案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三)档案收集应注重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的形成规律,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三)档案整理应采用统一格式,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虫、防霉、防尘、防高温、防潮湿等原则;(二)档案保管应实行分级保管,重要档案应实行专人保管;(三)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实行预约制度,确保档案的有序利用;(三)档案利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遵循国家档案鉴定标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二)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予以销毁。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方法档案综合管理方法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为各项事业开展效劳。
下面是WTT整理的档案综合管理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为本所各项事业开展效劳,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珍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方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
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视指导。
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开展处、方案基建财务处为根本立卷部门。
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
档案室装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方案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
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
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承受档案管理培训。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各部门应遵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方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平安。
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搜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回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
综合办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综合办公室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2. 综合办公室各部门、科室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
3. 与综合办公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部门移交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归档(1)档案收集应遵循“谁形成、谁立卷、谁整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各部门、科室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定期将档案资料移交综合办公室。
(3)档案归档时,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注明档案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
2. 档案整理与保管(1)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2)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
(3)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3. 档案利用与查询(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为各部门、科室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2)档案查询需填写《档案查询申请表》,注明查询内容、目的等信息。
(3)档案查询人员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随意翻阅、涂改、损毁档案。
4. 档案销毁与鉴定(1)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销毁办法》执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批准。
(2)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档案已无保存价值。
(3)档案销毁时,应监督销毁过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彻底性。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
2. 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4.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科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科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以及其他载体形式的档案。
第三条公司综合科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四)保密安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公司综合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公司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件、报告、请示、函电等;(二)项目档案:公司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图纸、资料等;(三)人事档案:员工个人信息、履历、考核、培训等资料;(四)财务档案:公司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等;(五)其他档案: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及时:档案资料形成后,应及时归档;(二)归档完整:归档的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不得缺页、破损;(三)归档准确:归档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四)归档规范:归档的档案资料应符合档案管理规范,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存放:按照档案类别、形成时间、密级等分类存放,确保档案资料有序;(二)安全保管: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清洁档案室:保持档案室清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二)修复档案: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资料进行修复,延长档案寿命;(三)更新档案:对过时、失效的档案资料进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性。
第四章档案查阅与利用第八条档案查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登记:查阅档案资料时,应登记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时间等信息;(二)保密要求:查阅档案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他人隐私;(三)档案归还: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资料,不得私自留存。
综合类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档案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分级保护、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数字化处理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出借等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七)负责档案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档案分类与整理第六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第七条档案分类依据: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分类、编制目录、编号、编页、装订等程序进行;(二)档案目录应详细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保管期限、形成时间等信息;(三)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格式,便于查阅和统计;(四)档案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等;(二)档案柜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档案的借阅、复制、出借等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二)档案查阅者应提供有效证件,登记个人信息;(三)档案查阅、复制、出借等应填写登记表,记录相关情况;(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查阅、复制、出借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五、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工作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1. 概述档案是一个组织或机构的历史记录和文化遗产,也是组织或机构的知识库和资产。
因此,对档案的综合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将介绍档案综合管理的基本概念、范围和目标,以及实施档案综合管理的办法和步骤。
2. 档案综合管理的基本概念2.1 档案定义档案是指各种记录性文件,包括手稿、电子记录、照片、录音、录像、地图、图表、计算机数据等,是一个组织或机构的历史记录和文化遗产。
2.2 档案保存期限档案保存期限是指档案应保存的年限,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法规规定。
档案保存期限的不同,决定了档案管理的不同方式和方法。
2.3 档案分类档案可分为机构档案和个人档案,机构档案又可分为行政档案、财会档案、科研档案、图书档案等。
2.4 档案安全性档案安全性是指档案在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包括数据安全、物理安全和人员安全等。
3. 档案综合管理范围和目标3.1 档案综合管理范围档案综合管理范围通常包括档案保存、档案检索、档案复制、档案销毁等方面。
3.2 档案综合管理目标档案综合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同时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和步骤4.1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包括档案分类、档案编目、档案保管、档案归档、档案检索、档案修复、档案复制和档案销毁等方面。
4.2 档案综合管理步骤4.2.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保存期限、类型、用途等进行分类。
4.2.2 档案编目对档案进行编目,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4.2.3 档案保管对档案实施严格的物理和数字化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4.2.4 档案归档将档案安排至恰当的存储位置,以便于保管和检索。
4.2.5 档案检索根据档案编目和检索系统,检索所需要的档案。
4.2.6 档案修复对受损档案进行修复,以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2.7 档案复制对需要复制的档案进行复制,以备份和传递。
综合性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书、医疗、科研、财务、设备等各方面的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保密安全、高效利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档案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各科室设兼职档案员。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3.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共享;4. 负责档案的查询、利用和统计工作;5. 负责档案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兼职档案员职责:1. 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2. 协助综合档案室完成档案的查询、利用、统计等工作;3. 参与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1. 收集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纸质、电子、声像等不同载体形式;2. 收集档案资料应确保完整、准确、及时。
第八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内容等要素进行分类整理;2. 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登记;3. 确保档案整理规范、整齐、便于查阅。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1. 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存放;2. 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虫、防霉处理;3. 确保档案库房安全、整洁、干燥。
第十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便民”的原则;2. 档案查询、复制、摘录等利用方式,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 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
五、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1.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2. 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登记、审批;2. 档案销毁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档案馆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露。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收集齐全,内容完整,系统有序。
3.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便于查找和利用,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需求。
4. 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档案;2. 个人捐赠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档案;3. 其他应当归档的材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程序:1. 制定档案收集计划,明确收集范围、内容和时间;2. 建立档案收集档案员制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 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档案整理原则:1. 按照档案的来源、时间、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2.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进行整理;3. 保持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散、裁剪、拼接。
第七条档案整理程序:1. 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鉴定、编目;2. 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编号、登记;3. 对档案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工具。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档案保管原则:1. 采取有效的物理和电子防护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2.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和保养;3. 对破损、霉变、虫蛀的档案进行修复和保护。
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建立档案库房,确保库房通风、防潮、防尘、防鼠、防盗;2. 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3. 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条档案利用原则:1. 保障档案的合法、合理利用;2. 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3. 提高档案利用率,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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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广久企业集团综合管理类
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集团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防范和避免由于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资料不全、保管责任人不明确等潜在隐患,防止文件档案的缺失,使集团经营管理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资料归口管理范围
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的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过去、现在和将来公司、各部门、厂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并且应纳入档案管理的文件资料。
1、经营、行政管理类:
①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安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合格证、质量认证合格证、印章、章程、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房屋产权凭证、土地使用权凭证等代表公司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
②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
③经营管理中需要保管的相关权利凭证、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下发的裁决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人力资源招聘/辞退/工伤/职业病等资料
④采购销售合同/订单/送收退货单/往来传真/样品/变更修改解除合同补充协议等交易资料
⑤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结算书/开竣工报告/设计变更/安全目标责任书等工程资料
⑥财务对银行/税务往来业务中发生的财务管理文件
⑦经营管理当中所形成的其他需要纳入经营、行政管理的其他文件档案资料等。
2、党群管理类:
党群档案归档主要内容包括党务、组织、宣传、统战、工会五方面的内容材料
1 党务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⑵本企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⑶本企业党支部决定、决议、办法、通知、通报等。
⑷本企业党支部(扩大)会、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纪
要。
⑸本企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党支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⑺本企业党支部调查研究材料、专题总结报告等。
⑻本企业党组织评先创优文件材料。
⑼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⑽本企业党务工作大事记。
⑾本企业党支部其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②组织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汇报及上级的批复。
⑶对本企业党员、党员干部的考察、任免、政审的决议、决定、通知。
⑷本企业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员名册。
⑸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
⑹本企业党员教育、学习与整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⑺党费收据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③宣传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宣传工作的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宣传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⑶本企业在理论学习、政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⑷反映本企业活动的报刊、广播稿及本单位编辑的出版物定稿和样本。
④统战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
⑵本企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⑤工会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工会工作的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⑶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⑷本企业工会制发的规章制度、决定、通知等。
⑸本企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劳保福利、女工工
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
3、生产管理类:
①生产调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②质量管理计划、措施、总结
③产品质量检测、化验、试验材料
④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材料
⑤安全生产、消防方面的材料
⑥计量设备、仪器、器具资料及定期检查记录
⑦生产技术规范、企业技术标准、企业工作标准、企业管理标准
二、档案资料归档及交接
1、办公室、财务、材设、管理、经营等部门应当设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资料的性质向公司档案室递交相应文件档案资料,需要由
档案室的经办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填写<<归档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附表1),填注部门及经办人,清单一式两份必须统一,随材料一并移交。
2、对于由责任部门保管的文件,无法查找/遗漏/丢失/缺失/破损/毁灭等原因导致文件档案资料丧失使用功能的,追究直接管理人员的责任,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制裁。
3、档案资料管理责任人调离、辞职等原因离开该岗位,应当与接任人员办理交接清点手续,在交接清楚后方可调离、辞职等。
三、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
1、对于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印章、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房屋产权凭证、土地使用权凭证等代表公司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永久保存;
2、对于公司在经营中产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文件,如董事会决议、公司人员任命通知制度原文、与股票发行承销等有关的资料原件、档案等应当永久保存;
3、各部门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销售/采购合同原件、招聘/雇佣合同等文件应当长期保存;
4、其他按法律规定应当保存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