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白洞坪井“”瓦斯煤尘爆炸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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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白洞坪井“10·25”瓦斯煤尘爆炸重大事故2004年10月25日,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白洞坪井发生一起瓦斯煤尘爆炸重大事故,当场死亡5人;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盲目施救,又造成2人中毒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4万元。
事故发生以后,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由常德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以下简称“常德办事处”)牵头,依法组成了由张家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煤炭行业管理办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于2004年11月8日至15日,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并聘请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4年10月25日12时左右。
2.企业名称: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
3.事故发生地点:白洞坪井一号上山东三平巷残采工作面。
4.事故类别:瓦斯煤尘爆炸。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7人。
6.直接经济损失:62.4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分水岭煤矿概况
分水岭煤矿位于桑植县瑞塔铺镇境内。该矿始建于1958年6月,是在接管私(社)办小煤窑的基础上兴建起来的。建矿初期,隶属于
桑植县工业局(科)。1962年8月由县办划改为湘西自治州属企业。1989年后,因行政区域变更,从此又划改为张家界市属企业,隶属
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分水岭煤矿现有在册全民所有制职工617人,其中在职职工297人,退休职工320人。矿下设生产技术科等7个管理科室和仗古山、小溪两个生产工区。全矿现有仗古山、小溪、白洞坪三对生产矿井,其中小溪井和白洞坪井同属小溪工区管理。矿对所属各工区、各矿
井的人财物产供销均实行统一管理。
矿领导班子成员:矿长滕朋廷(法人代表)、党委书记杨绍金(副
处级)、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钟以校、生产安全副矿长(兼生产技
术科科长)宋凡兵、机电副矿长(兼机电供应科科长)王祥顺均由矿民
主选举、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任命。矿技术负责人(兼安全监察通
风科科长)吴扬文,小溪工区区长陈建军及副区长陈罡、覃东山、常
雄会,矿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员钟为学等人均由矿聘任,其中陈建军
全面负责小溪工区的党、政工作,钟为学全面负责白洞坪井的安全
生产工作。
(二)白洞坪井概况
白洞坪井始建(硐探)于1983年4月。1988年8月因资金短缺、计划调整而停建。1993年恢复重建,1995年简易投产。2001年进行技术改造,2003年正式投入生产。“四证”齐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2003年实际,生产原煤1万吨,2004年元至9月生产原煤1万吨。
1.矿井地质情况
矿井主采煤层为二迭系吴家坪组辰溪段VIII煤层。煤层单一可采,煤层厚0~2.4m,平均0.7m;煤层倾角为35。~42。,平均37。;属不稳定煤层。煤层无伪顶,直接顺为深灰色厚层状灰岩,底板为灰绿色铝土岩,老底为茅口灰岩。
井田内地层呈单斜构造,断层、褶曲不发育,仅见规模较小的岩溶陷落柱。矿井正常涌水量28.5m3/h,最大涌水量41m3/h,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矿井瓦斯等级,属低瓦斯矿井(2004年7月经张家界市矿山救护队鉴定)。煤层无自燃倾向性,煤尘具有爆炸性(1996年12月17日经湖南省煤矿煤尘检验站鉴定)。
2.矿井开采情况
矿井采用平峒开拓,主平峒标高+340m,风井平峒标高+540m。主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沿煤层布置。现主要开采+340m和+540m标高
以内煤层。2004年,因采区接替未跟上,矿井以回收残煤为主,采用沿煤掘巷探煤,遇煤层可采,便用局部通风机送风“葫芦式”采煤。
工作面采用手镐落煤,采落煤炭自溜到运输大巷装车,人力推车运出井口。工作面采用木材点柱支护和留设煤柱管理顶板,支柱一般不回收。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主要通风机工作方法为抽出式。主要通风机型号为YBF一№7.1型(轴流式),电机功率为5.5KW,无备用通风机。矿井总风量为280m3/min。事故发生时主要通风机已停止运行,采用自然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