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125284e2b160b4e767fcf7b.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京政发[2011]34号)落实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结合不同类型项目办理特点,按照统一的办理原则和标准,进一步优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加强项目办理涉及部门间的有效衔接,实现项目前期工作周期时间缩短一半的目标。
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依法合规开展具体工作。
(一)将相关行政服务事项对应行政许可环节同步完成。
1.采取取消、合并、同步、简化等方法,进一步巩固本市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简化的成果,严禁增设新的审批环节,严禁设置过多、过细、分散行使的行政许可。
2.对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核发土地使用证等行政服务事项不纳入审批流程。
3.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取消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之前需规划部门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的环节。
4.规划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可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
对不纳入审批流程的行政服务事项,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证质量,配合行政许可手续同步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二)合理设置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节点和范围。
证3个主要节点的前置手续,并实现前置手续的并联办理。
加强能评、交评、文物、园林绿化、地震、水务、人防、消防等行业部门的专项审查。
1.按照有关规定,立项(审批、核准)前置条件为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土地预审意见(或出让合同)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文件。
为加快审批进度,相关部门应同步办理、并联完成。
其中,以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不再设前置条件。
2.按照行政许可联合、集中办理要求,采取“公开规范、节点后移、深度审查”的办法,对所涉及的能评、交评、文物、园林绿化、地震、水务、人防、消防等审查进行调整,要事先公开技术规范,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之前并联完成。
立项后,对于能评、交评、地震、水务等审查不通过的,立项文件不得作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后续许可的依据,该立项文件失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c117b1f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fd95a59.png)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14•【字号】石政函〔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石政函〔2016〕37号市内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关于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立即研究具体操作流程和衔接办法,对于意见中明确不再作为审批要件的前置文件,1周内清理到位。
二、市招标办、采购办负责,2016年4月底前分别建立工程咨询服务类机构采购、招标工作流程和专家库。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抓好2016年城建项目的报批工作,并提前谋划好下一年度的城建项目,确保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更加规范有序。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14日关于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依法、高效、便捷、规范”的原则,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适用范围市城管委、市园林局、市城投集团等单位负责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及道路整修,新建及升级改造市政管网,新建沿街绿地及部分以租地形式建设的城市游园,沿街楼宇景观整治等工程适用本意见。
单独选址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20公顷以上(含20公顷)的大型公园等仍依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第二条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优化(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咨询服务类机构按以下原则确定,服务费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比选确定;服务费在10-100万元之间的实行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确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费在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并适用招投标法及其条例。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96919786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f1.png)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全国、全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以“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提前介入、下放权力、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梳理管理链条,削减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审批标准化体系,深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不断优化。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两大类。
园林、管线、电力、水利等专业性工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等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不纳入。
三、改革方式(一)整合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可研"、“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6个阶段。
其中,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牵头组织“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阶段,市国土规划局牵头组织“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市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施工许可”阶段,其他部门协同配合。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土地供应"、“核准(备案)”、“设计方案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5个阶段。
其中,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核准(备案)"阶段,市国土规划局牵头组织“土地供应"、“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市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其他部门协同配合。
部分相关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但法律关系主体不变,应出具意见的出具意见、应备案的备案。
(二)提前介入。
突破项目审批条框,解放审批事项约束,超前进行技术服务,将下一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部分提前,实现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对分离,确保审批流程顺利进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afb2fdb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07.png)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关于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2年9月13日关于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三思三创”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打造环节少、程序优、时间短的基本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和运作机制,切实服务“六个加快”战略,根据中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简化环节(一)缩小审批范围。
本着求实原则,实际上起不到实质管理作用,通过监管可达到管理效果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或者缩小审核范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农村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查明无重要矿床的项目,不再进行矿产压覆矿审批。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不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不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批复。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除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超高层建筑物,特级和甲级体育馆,作为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国宾馆、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市级以上的会堂和档案馆,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市级以上计算中心和通讯枢纽等七类以外的项目,不再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前置条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除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者挖掘(填筑)土石方5万立方米(含)以上,在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且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2万立方米(含)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外,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详见《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试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b3c1b03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af.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洛政办〔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2月25日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河南省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17〕7号)、《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7〕127号)、《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78号)、《河南省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模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8〕81号)和省、市《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大幅缩短审批时间为目标,对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着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活力,有力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e9ae88a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a9.png)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2•【字号】湖政发[2011]40号•【施行日期】2012.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发〔201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湖州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按照“合法、高效、便捷、规范”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政府、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
第四条建立健全前期服务工作机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在供地之前,由基层乡镇政府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持土地公开出让联系单,市发改(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经信、规划、建设、环保、水利、文物、卫生等部门提出意见;基层乡镇政府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前期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环评(化工、造纸、印染、酿造、电镀、冶金、皮革等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环评审批)、能评、防震、航道和涉及涉河涉堤(水域占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国土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制定土地出让方案。
(二)限制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
除大型线性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外,不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需评估的,由基层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在土地出让之前完成;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地区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除交通设施项目、人流集中的公共设施、位于城市核心区、交通敏感区或主干路的大型企业以及建筑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居住类和建筑面积超1.5万平方米的公建类项目外,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除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外,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c9ab6fe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4c.png)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沈政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沈政发〔2018〕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现将《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3日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放而有管、过槛即入、先批后审、有偏则纠、全程监督、跟踪服务”的要求,摒弃不属于政府职能的审批权力,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方式,破除妨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成为我市的鲜明标签和亮丽名片。
二、改革举措(一)精简审批事项。
从切实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出发,遵循国家层面改革导向,并借鉴外地市改革经验做法,取消调整我市16项审批事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逐项制订事项取消或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切实实现“放而有管”。
——取消办理事项6项1.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依据投资计划、多规合一前期工作函,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服务类招标,不再单独核准招标方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评估审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取消下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2)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3)3层以下住宅类建筑的建设工程;(4)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库房);(5)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立方米的丁类厂房;(6)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5000立方米的戊类厂房。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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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29•【字号】邯政办规〔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9日邯郸市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为优化我市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依据《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办字〔2017〕1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两大类。
涉及交通、文物、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等项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本原则(一)简化环节。
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审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立项审批、用地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审批,市规划局牵头负责规划许可阶段审批。
(二)优化流程。
审批部门对各阶段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进行再优化,对每个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和承诺时限、办理流程通过目录清单形式公开。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等前置要件,原则上一律取消。
(三)一次性告知。
受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请材料转送相应审批部门。
牵头部门对属于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申请应及时审查,如需补正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有关审批部门在接到牵头部门告知和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补正的答复。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0a9ab63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9a.png)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09•【字号】锦政办发〔2016〕138号•【施行日期】2016.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锦政办发〔2016〕1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9日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整合、规范、提升建设工程审批服务效能,在《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方案(试行)的通知》(锦政办发〔2014〕92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逐一梳理审批事项前置要件的基础上,打破部门界限和审批阶段界限,实施四次并联。
即:辅导并联、勘验并联、图审并联、审批并联。
第三条对审批流程进行充分辅导,招商引资类项目由招商部门组织对投资企业进行前期辅导,政府投资类项目由市发改委组织对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辅导,为审批提速奠定基础。
第四条设定审批时限。
审批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提高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在流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
第二章招商引资类项目第五条审批流程:1.土地挂牌。
项目单位先到发改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即办);再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环评,先由环保部门(审批局)出具环评初步意见,国土部门根据环评初步意见及土地基本情况进行挂牌,同时环保部门对环评情况按程序进行拟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
土地挂牌至土地成交确认书期间需40天时间,在此期间项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中介编制能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稳评、项目可研报告、安评、控规方案、详规、立面、初设、人防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用电、用水申请等(环评文件批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水保方案、节能审查意见、稳评备案、安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可在施工许可前办理完成即可)。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字[2009]33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字[2009]33号](https://img.taocdn.com/s3/m/2c8dd2ba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26.png)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字〔2009〕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邢政〔2009〕7号)文件精神,为明确保留的审批、印章和收费项目,细化审批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和制式表格,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邢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邢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河北省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盖章、收费清理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供地前的准备工作土地储备中心将拟出让地块告知规划部门和环保、地震窗口。
在20个工作日内,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地震部门分别将刚性规划条件、审定的规划环评文件和地安评文件反馈到土地储备中心,国土部门综合研究后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并报经政府批准后,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土地招拍挂,投标单位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
中标单位产生后,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盖章),土地储备中心将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文书交付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一次性缴清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国土局窗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对于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国土部门同意(盖章)后,报政府批准。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080b7dd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8b.png)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5•【字号】温政办[2010]138号•【施行日期】201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0〕1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以及中央和省作出的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85号)第二条规定的内容。
本办法及附后的审批流程图适用于政府投资的房建、市政、水利、交通等建设项目。
第四条合并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
(一)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
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采取简化审批方式,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3个程序合并为1个程序,仅审批项目建议书,并采用表格式审批;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本数),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先批项目建议书,后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合并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节。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原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并入初步设计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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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37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现将《金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行)》《金昌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类)审批流程(试行)》《金昌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审批流程(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创新思路,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做好投资项目审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提前介入,主动协调,紧密衔接,形成合力,严格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全流程服务制度,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服务监管,积极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整体效率。
三、提升服务能力。
各审批部门要按照“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要求,严格按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对审批事项、要件和内部流程进行细化设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并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手续全部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公开。
要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熟悉掌握政策和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府督查室和投资主管部门要把落实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作为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审批日常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对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严禁违规抬高门槛、擅自增加要件、人为增加环节、自行延长时限、随意增设手续等行为,确保依法合规、高效审批;对无故拖延,超规定时限开展审批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交由市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保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工作顺利实施,努力营造改革创新、优质高效的项目审批环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房地产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6〕50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房地产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6〕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139e8e61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f1.png)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房地产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2.25施行日期2016.02.25文号市政办函〔2016〕50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房地产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6〕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房地产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已经市政府2016年2月16日第1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25日西安市房地产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为落实《西安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5〕110号)有关要求,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促进我市房地产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房地产项目审批,要坚持依法、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以压缩审批时限为目标,将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通过“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等改革方式和建立材料移交、联合审图、集中会签、联合查验等制度,明确审批主体、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大幅度提高我市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效率。
二、用地立项阶段审批流程(20个工作日)此阶段共办理各类事项12项,涉及8个部门(单位)。
主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北京市社会事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审批流程介绍及各阶段工作重点
![北京市社会事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审批流程介绍及各阶段工作重点](https://img.taocdn.com/s3/m/f383ff05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73.png)
核准 制
目
业
管
投
若申 请政府 资金
理
资
项
目
备案 制
核准 目录之 外
02 项目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
采用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实行审批制。
➢ 对采用直接投资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告、初步设计概算,安排资金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办 理竣工决算。
➢ 对采用投资补助、贴息方式进行的项目,审批资金申请报 告。
02 项目审批流程 企业投资项目
《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内的企业投资 项目,实行核准制。申报《项目申请报告》。 《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的企业投资 项目,实行备案制。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 类项目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采用投资补助、贴息方式进行的企业投资项目,参照 政府投资项目中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流程。
15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京政发[2015]6 号)
项目审批流程
02 项目审批流程
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分为 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政
建议 书
可研
初设 概算
资金 计划
竣工 决算
府
固
投
定
资
资
项
产
目
审批 制
资金 申请报 告
投
资 项
核准 目录之 内
企
02 项目审批流程 企业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
申报时需要提供的文件:
➢ 1.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有关部门或市属国有控股集团、总公 司出具的关于项目核准的初审意见及请示或报批函;
➢ 2.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申请报告; ➢ 3.规划:《规划条件》(自有用地)或项目选址意见书(新征用地); ➢ 4.国土:《土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4c8660b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48.png)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22•【字号】丹政办发〔2015〕52•【施行日期】2015.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丹政办发〔2015〕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2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5〕25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全面清理,减少审批事项。
全面清理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前置要件,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前置条件,要坚决予以取消;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与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审批事项和审批前置要件,应及时予以调整,确需保留的,应改为后置要件。
(二)优化程序,压缩审批时限。
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审批、竣工验收5个阶段,40个审批工作日。
其中项目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9个工作日;用地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规划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施工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8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三)明确职责,实行并联审批。
对在同一阶段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
项目审批阶段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中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实施;用地审批阶段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规划审批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实施;施工审批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实施。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5bf727d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fe.png)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豫发改投资〔2019〕167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16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审批事项一清单、在线办理一平台、审批时间一百天),现就简化优化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审批事项统一清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主要包含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12项审批事项(附件1),涉及的申报材料形成一张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
在立项审批阶段,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实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
各级审批部门要按照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进行审核办理,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清单之外的申请材料。
二、推动投资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所有投资审批事项要统一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实行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一网通办”,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一口受理、统一赋码、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项目单位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后续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应通过在线平台共享获得,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
充分利用在线平台痕迹管理功能,对审批、实施、监管等各个环节做到可检查、可考核。
关于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法的通知
![关于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81e1440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12.png)
关于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法的通知为了加快投资项目的审批进程,推动经济发展,现对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法进行试行,并通知如下: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我国各地投资项目日益增多,但审批过程繁琐,审批时长长,严重制约了项目的落地和发展。
为了提高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减少办事环节,推动投资项目的快速落地和推进,本次试行办法旨在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有效缩短审批时限。
二、试行时间和范围本次试行办法自即日起开始实施,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三、优化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1.简化审批材料:审批材料要求尽可能简化,材料清单要明确,审核环节要精简。
审批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协调统一相关材料标准。
2.部门联审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协作,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审批延误。
对于同一家企业的多个审批事项,各部门应协调好时间节点,保证联审高效进行。
3.提高审批机关的工作效率:审批机关要加强内部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审批效率。
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共享和处理效率。
4.减少中介环节:鼓励项目方直接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减少中介机构的介入,降低成本,提高审批效率。
5.强化监管与后期管理:审批机关要及时跟踪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的监管与后期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试行期间的注意事项1.各地要切实组织好试行工作,确保试行过程的顺利进行,落实试行效果。
试行期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审批机关要及时收集试行过程中的各类数据和意见反馈,形成试行总结报告。
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试行情况。
3.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审批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试行办法的顺利实施。
五、试行结束与效果评估本次试行办法将持续实施半年,试行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试行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审批机关要积极配合评估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意见。
六、其他事项本次试行办法如有补充和调整,将另行通知。
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dc9a0746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5a.png)
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24•【字号】•【施行日期】2017.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4日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为优化我省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有效解决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复杂、流程繁多、要件繁琐、时限冗长、效率低下、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削减审批材料、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两大类。
涉及交通、文物、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等项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本原则(一)依法审批。
依法整合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办理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推进投资审批提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创新务实。
每个审批部门按照法定的审批权限、条件、标准、方式、责任及本办法限定时限和要求实施审批,在一个审批阶段内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依法依规进行整合,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同步办理,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同步完成。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丰台区推进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丰台区推进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00451b1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36.png)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丰台区推进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26•【字号】丰政办发〔2013〕25号•【施行日期】2013.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丰台区推进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丰政办发〔2013〕25号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8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先行在我区进行试点精神,为更好地开展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设立丰台区推进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临时机构),待试点工作结束后撤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机构组长:冀岩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刘宇区委常委、副区长成员:许民区编办主任张洋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周新春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张立新区教委主任吴神赋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胡春溪区监察局局长隆重区环保局局长刘郦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李春滨区市政市容委主任、交通委主任刘权来区水务局局长刘怀生区商务委主任王虹区文化委主任张小龙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刘涛区民防局局长吕广生区地震局局长杨浚区规划分局局长李文忠区国土分局局长李异区工商分局局长孙浩丰台交通支队队长刘永利丰台消防支队队长邱建军丰台供电公司二、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本区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开展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难点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办,主要负责丰台区推进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日常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26日。
关于印发《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cf79991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e2.png)
关于印发《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项目投资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便捷性,我公司特别制定了《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并决定印发通知于各部门、各项目组。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公司的快速发展,各类项目投资活动日益增多,项目众多、复杂度高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项目投资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必须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流程管理办法。
本《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制定的。
二、主要内容本《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投资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后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流程和规范。
具体细节请各部门、各项目组参阅附件《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三、流程简介1.项目投资立项:由各部门或投资者提出项目申请,包括项目概况、可行性分析等资料,并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立项决策。
2.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技术可行性研究和财务评估等工作,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
3.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投资预算和风险分析,作出投资决策。
4.项目实施:根据投资决策和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5.投后管理:对已实施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综合效益。
四、试行期限和调整本《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在试行期间,各部门、各项目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但必须遵循基本原则和规范。
五、监督和考核为了确保《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的落地和实施效果,公司将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各部门、各项目组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项目投资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项目投资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