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论文
毕业论文范例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毕业论文范例第二篇: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范例第三篇:毕业论文格式范例[1]第四篇:毕业论文范例第五篇:电大毕业论文范例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毕业论文范例浅论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4级1班某某摘要:对隐私权在法律上的保护是现代法治国家对人格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
尽管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隐私权的保护仍然寄生于名誉权的外衣之下,但隐私权的观念已是街知巷闻,深入人心。
从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趋势来看,隐私权独立的法律地位必将逐步得以确认。
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隐私权保护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如高科技对个人隐私权的冲击,也需要以全新的视角去面对和解决。
本文中,笔者将从隐私权的提出与确立为出发点,对隐私权的内容及法律现状进行分析,对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提出解决方法,较全面地浅论一下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关键词:隐私,隐私权,保护与限制。
一、隐私权的基本内容(一)隐私权的提出与确立隐私权相对于其它人格权而言出现较晚,l890年美国私法学者路易斯*d*布兰代斯和塞缪尔*d*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刊登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指出隐私权是宪法规定的人的自由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其应被上升为独立的法律权利。
这篇文章标志着隐私意识理性化的开端,被称为“开拓性”的文章,但隐私权作为法律权利的确立却也历经曲折。
1902年,在“罗伯特诉伦切斯特折叠纸箱公司案”中,原告以公司未经允许而使用其肖像为由,控告该公司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这是第一个以隐私权为诉由的案例。
最终纽约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理由是普通法中不存在隐私权。
该案判决后引起巨大反响,促使纽约州在1903年以立法方式承认了这项新权利的法律地位。
②①i1905年,乔治亚州高等法院在帕维里诉新英格兰人寿保险公司案中,正式以判例形式确立了隐私权作为独立人身权利的法律地位。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法律专业二学位毕业论文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刘畅文学院0911122班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内容摘要:隐私权是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理论界一般划归为私权。
世界各国对于隐私权的保护、研究历来非常重视,许多国家把隐私权列入民法典,直接予以保护,还有一部分国家予以概括保护,只有在出现隐私权被侵害时,才根据判例和法规直接保护。
我国民事法律发展较为缓慢,对隐私权的研究相对滞后。
由于民事法律中并没有条款对隐私权直接加以阐述,导致现实生活中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非常普遍,且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操作,侵害隐私权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为适应世界民事立法发展的主流趋势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法学界逐年加重对民事立法中隐私权问题的专门性研究。
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采取公力救济或私力救济的办法来保护权利。
概括的说,即权利人采用民事救济的方法,防止或减少权利受到侵害,或使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得到恢复。
由于我国长期重视公力救济,即公权干预,导致私力救济的发展受限,没有形成体系化,当事人大都通过公力救济方式来保护,即国家公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目前我国在人格权保护上,制定的法律日趋完善,但尚未形成价值取向明确的体系。
特别是对隐私权的保护,只是参照人格权中对名誉权的保护模式进行。
笔者根据我国隐私权保护制度的现状,参照国外隐私权的立法成果,就隐私权保护的范围、措施、方法,谈一些尚不成熟的意见。
关键词:隐私权立法保护改革与发展目录一、隐私权的含义及历史沿革 (4)二、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 (5)(一)隐私权保护的方式 (5)(二)隐私权保护的不足与现状 (6)三、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与思考 (7)(一)应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 (8)(二)规范隐私权保护的内容与范围 (8)(三)规范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关系 (9)参考文献 (10)一、隐私权的含义及历史沿革(一)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探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探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利用已经变得异常便捷,然而,与此同时,个人隐私权利的保护却面临着日益严峻的考验。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在法律层面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
首先,个人隐私权的法律基础是什么?在我国,个人隐私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其中,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这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宪法基础。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信息主体的权利、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内容,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的挑战是什么?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数据的采集和利用已经成为了商业和政府活动中的常态。
然而,个人数据的泄露、滥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比如,一些互联网企业通过分析用户的浏览记录、购物习惯等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营销,这就可能侵犯用户的隐私权。
又如,一些政府部门在推行大数据治理时,可能会收集大量个人信息,如果这些信息泄露或被滥用,将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如何在大数据时代下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再次,如何在法律层面加强个人隐私保护?针对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保护范围、处理原则等内容,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其次,加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责任义务。
应当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遵守信息主体的知情同意原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监管。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法律法学毕业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院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法学班级:学号: 108502207 学生:指导教师:完成时间: 2012 年 4 月浅析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摘要当今世界正发生着人类有史以来最迅速、最广泛、最深刻的变化,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迅速向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渗透,催生出大量的新兴产业,明显加快了全球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推动着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快速转变,网络在极大提升社会发展水平、改善当代生活质量的同时,其广泛覆盖性、快速传播性以及极大公开性,对人们隐私的隐蔽性造成了很大挑战,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也随之日益受到各界关注。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个人数据法律保护自律目录引言 (1)1.侵害网络隐私权的形式 (2)1.1.在免费软件内安插广告 (2)1.2.黑客肆虐 (2)1.3.雇主监视雇员 (3)1.4.政府监控 (3)1.5.不当泄漏他人资料 (3)2.保护网络隐私权的必要性 (4)2.1.维护公民的价值、尊严和安全 (4)2.2.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4)3.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5)3.1.技术手段 (5)3.1.1.运用软件 (5)3.1.2.运用防火墙和加密技术 (6)3.1.3.网站加密用户信息 (6)3.1.4.P3P隐私参数选择平台 (6)3.2.教育网络使用者 (7)3.2.1.不随意泄漏个人资料 (7)3.2.2.了解网站的隐私权政策及是否经过认证 (7)3.2.3.使用内外网技术 (7)3.3.鼓励业者自律 (7)4.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之现状及建议 (8)4.1.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之现状 (8)4.1.1.隐私权保护的司法实践 (8)4.1.2.隐私权作为一项单独民事权利的地位仍未确立 (8)4.1.3.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相关规定过于笼统不便操作 (8)4.2.我国加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建议 (9)4.2.1.完善网络隐私权的立法 (9)4.2.2.鼓励制定行业行为自律准则 (9)4.2.3.积极参与全球范围内规则的制定 (9)4.2.4.增强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 (10)结束语 (11)参考文献 (12)英文摘要 (13)引言网络的诞生与飞速发展给技术和经济领域带来巨大变化,同时对传统的法律制度和框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科技的发展产生了隐私权保护的新问题。
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毕业论文
一、隐私、隐私权与公众人物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物质享受得到满足的同时,也逐渐把关注的目光转移到精神世界的欢愉。
正如古人云: “仓康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人们开始更加注意对个体人格尊严的保护。
隐私及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成为社会关切及讨论的热点问题。
自然人,特别是一些公众人物,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目的,热衷于带有以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为表象的实质为隐私权的诉讼。
科学技术是一把威力无比的双刃剑,它的飞速发展在给人类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使人们的隐私一再外泄,私人空间越来越小,生活的安宁受到威胁。
作为受关注的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更是在强大的现代传媒技术面前无所遁形,成为个人私生活最容易遭到攻击的对象。
诚然,公众人物,特别是自愿性公众人物必须向社会让渡于本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人格权,以此作为成名的代价,可是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不能成为肆意践踏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借口[1]。
一、隐私、隐私权与公众人物要对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深入分析,必先明确界定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内涵与外延,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概念界定又是建立在对隐私、隐私权这两个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
因此,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几个基本概念。
根据史料的记载和研究,对于我们这个有着漫长的封建传统的国度,长期以来缺乏保护个人隐私的传统。
在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中,个人人格权被践踏是中华五千年来的顶峰,国家主席都可以被任意抄家进行批斗,人格权的保证,人的尊严的保证,人的隐私权的维护,根本无从谈起。
目前,我国对人格权,特别是隐私权的维护,己经有了很大提高,但离人类理想的目标依然相差甚远。
在资本主义社会,新兴的资产阶级打出“人权”和“平等”的旗号来向封建阶级宣战。
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建立早期对人权的尊重并没有和个人隐私权联系起来,到1890年,两位注定要在历史上名流千古的美国学者沃伦和布兰代斯两人共同撰写的《论隐私权》一文发表在当年《哈佛法律评论》第4期上,从而确立了隐私权在法律意义的地位[2]。
《2024年娱乐明星隐私权保护——“私生饭”引发的法律问题思考》范文
《娱乐明星隐私权保护——“私生饭”引发的法律问题思考》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娱乐产业蓬勃发展,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特别是近年来“私生饭”现象的频繁出现,引发了关于明星隐私权保护的广泛关注。
本篇论文将针对“私生饭”行为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展开深入思考与探讨,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冲突和应对措施。
二、娱乐明星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首先,我们必须明确隐私权对于每个个体的重要性。
隐私权不仅是个人自由与尊严的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法治的基本要求。
对于娱乐明星而言,他们虽然是公众人物,但同样享有基本的隐私权保护。
明星的隐私权不仅关系到其个人生活安全与心理健康,也关系到社会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
三、“私生饭”现象及其影响“私生饭”现象是指部分狂热的粉丝或追星者对明星的私生活进行过度的探求与追踪。
这些粉丝通常会通过各种方式,如不间断地追踪明星行踪、冒充经纪人进行交往等手段来窥探和介入明星的私人生活。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还可能对明星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四、法律问题及冲突分析1. 法律界定模糊:目前关于明星隐私权保护的法律界定尚不清晰,导致在处理“私生饭”行为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 侵权行为认定难:由于“私生饭”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取证难度大,导致侵权行为的认定变得困难。
3. 法律责任不明确:对于“私生饭”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不明确,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和标准。
五、应对措施与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应制定或完善关于明星隐私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私生饭”行为的法律界定和处罚措施。
2. 加强执法力度:执法部门应加大对“私生饭”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3. 提升公众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和法律教育,提高公众对隐私权保护的认识和尊重程度。
4. 强化行业自律:娱乐行业应加强自律管理,引导粉丝理性追星,抵制“私生饭”行为。
5. 建立援助机制:为受到“私生饭”骚扰的明星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援助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范本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应用研究
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范本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应用研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完善并应用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成为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
本文旨在对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和应用建议。
一、导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越来越依赖互联网,而个人用户在网络上的个人信息也日益增多。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隐私泄露、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完善和应用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势在必行。
二、现有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分析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网络隐私保护法律法规,例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美国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文件法案》(PIPEDA)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个人隐私保护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和保障机制。
然而,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制度不完善:现有的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在保障个人隐私权益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和缺陷。
例如,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适用范围有限等。
2. 执法难度大:由于网络跨境性质、技术复杂性和隐私保护监管困难等原因,导致网络隐私保护法律的执法难度相对较大,执行效果不理想。
3. 公众意识不强:部分个人用户对网络隐私保护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容易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为了推进网络隐私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应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1.法律规范的明确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需要对网络隐私的概念、范围、义务与权利等进行明确界定,以保证其具体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2.跨境合作与监管加强:网络跨境性质使得隐私保护越来越具有全球性和区域性特征,需要国际社会加强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网络隐私保护的监管力度与能力。
3.加强公众教育和意识提升:开展网络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网络隐私保护的认知和意识,增强个人用户的自我保护能力。
网络隐私权伦理问题论文
网络隐私权伦理问题研究【摘要】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人们越来越依靠网络,但是网络技术的滥用和道德的丧失,阻碍技术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伦理道德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网络隐私权被侵权导致的伦理问题分析,以便提高人们的网络隐私保护意识。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伦理问题体系一、网络隐私权基本概述在学术界,关于网络隐私权的定义存在着不同的声音。
其中李德成先生提出的”自然人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私人空间和私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人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是被人们广泛认可的。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享受着网络社会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对人们的隐私造成了威胁。
网络隐私权是寄于网络基础上的一种对传统隐私权所提出的新概念。
其主要特征如下:(1)主体具有双重性,网络隐私权对网络隐私主体既有人格性又具有无形的财产性;(2)客体的不断扩展及数字化,与传统的隐私权相比网络隐私权的客体在不断扩展导致信息不断增加。
同时网络技术的发展,又使得网络隐私逐渐以数字化形式出现;(3)内容复杂化及侵权手段的智能化和隐蔽性;(4)网络侵权行为后果影响严重。
二、网络隐私被侵权引发的伦理问题比尔盖茨曾说过”数字技术的能力高、应用广,但它将引起新的关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国家安全的忧虑”。
目前,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引发的伦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隐私侵权行为是对现有价值观的挑战价值观和价值观体系是决定人行为的心理基础,对人们行为起着指向性作用,决定着人的自我认识,影响着人们正确的追求方向。
今天,网络侵权行为已对现有价值体系发起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布传播他人网络隐私;近年来,关于网络隐私的发布传播不断涌现,给当事人带来伤害,从”门”事件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人们最初使用网络的目的发生了变化,公然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导致价值观与其不相适应。
我国公民隐私权论文
试论我国公民隐私权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333-01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隐私权已经或者正在成为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隐私权保护问题更加突出,有效保护隐私权已经成为关系个体生存质量的重要社会任务,用法律手段直接保护公民隐私权就成为理论界和实践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隐私权法律保护一、公民隐私权的内涵(一)公民隐私权的含义“所谓隐私权,也就是公民个人隐瞒纯属个人私事和秘密,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公开的权利。
”公民隐私权定义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两方面:第一,关于隐私权的主体。
多数人认为隐私权的主体仅限于公民,不包括法人,少数人认为隐私权的主体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法人;还有人主张隐私权的主体仅限于生存的公民,而不包括死者,也有人认为隐私权的主体不仅包括生存的公民也包括死者。
第二,关于隐私权的内容。
主要有四种观点:一是隐私权只保护私人信息秘密;二是隐私权保护私人的信息秘密和私生活安宁;三是隐私权保护个人信息秘密、私生活安宁和个人私事的决定;四是隐私权保护个人生活安宁、个人生活情报保密、个人通讯秘密、个人隐私利用。
(二)公民隐私权的特点1.隐私权具有专属性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是自然人个人的私权利,并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
因为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隐私并非全是秘密,而商业秘密则全部是秘密,若泄露,将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商业秘密保护的是企业经济利益,而隐私权保护的是公民的人格利益。
2.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隐私权的保护并非毫无限制,应当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调整。
所以,隐私权所保护的范围,应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情报、资料。
个人的性关系涉嫌犯罪,也必须接受调查;当进行征兵、招工、则必须接受检查。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个人权利,受到宪法保护。
本文将从法学专业的角度出发,探讨公民隐私权在宪法中的保护,以及与其他相关权利的平衡。
一、公民隐私权的概念和意义公民隐私权是指个人对于其个人信息和私生活的自主控制权。
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的搜集、使用和披露,以及与他人的私人交往、私人住所等方面的权利。
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是个人尊严的体现,能够保障公民在社会中的自由与平等。
其次,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宪法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原则在宪法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解释。
其中,以下几个原则是比较重要的:1. 人权保护原则:宪法作为一部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宪法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有隐私权的基本权利。
2. 法律保护原则:在宪法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有时候会有所限制,这就需要通过其他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实现。
例如,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获得公民的明确同意。
3. 公共利益原则:尽管公民隐私权受到宪法的保护,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
在必要的情况下,国家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隐私进行合理的限制,例如保护国家安全、刑事调查等。
三、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由于公民隐私权是一项复杂的权利,其保护也面临着许多难题和挑战。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家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范围,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同时,对于违反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进行惩处。
2. 法律监督的加强: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隐私权的重要手段。
通过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于涉及公民隐私权的案件进行严正的执法。
3. 公民隐私意识的普及:加强公民隐私意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参考——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法律问题探讨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参考——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法律问题探讨摘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隐私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大数据时代下隐私权保护的法律问题,通过文献综述、案例分析等方法,分析当前隐私权保护的现状与困境,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隐私权;法律保护;法律对策一、引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利用变得前所未有的便捷和高效。
然而,这种技术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隐私权被侵犯的风险。
如何在保障大数据应用的同时,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一)隐私权的概念与演变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隐私权的概念和范围也在不断演变和扩展。
(二)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权保护现状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数据被大量收集、存储和分析,隐私泄露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对隐私权保护进行了规范。
然而,由于技术发展的迅速性和法律制定的滞后性,现有的法律框架仍难以完全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求。
三、研究方法与案例分析(一)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文献综述、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和实践经验;通过案例分析,探讨隐私权保护的具体问题和挑战;通过比较研究,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差异和优劣。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互联网公司数据泄露事件某互联网公司因未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导致大量用户数据泄露。
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隐私权保护的关注。
通过分析该案例,可以发现当前隐私权保护在数据安全方面的不足,以及企业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浅谈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论文(1)
浅谈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论文(1)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数据技术的成熟和数据量的爆炸式增长,大数据的时代已经到来。
大数据的到来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效益,然而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却成为人类在数据时代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
本文将就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一、大数据时代的基本情况大数据时代以数据的规模、速度、种类和价值的四个特征为显著标志。
数据规模的快速增长是大数据时代的首要特征,全世界每天产生的数据量已经达到了万亿级别;数据的处理能力被提高至毫秒计算级别,实现了大数据的高速处理;多样化的数据种类,包括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数据的价值不断的提高,成为商业、政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资源。
大数据也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生产要素和智慧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个人隐私问题的出现大数据时代,大量的个人信息被不加保护地收集并被利用。
在社交网络、智能家居、支付系统以及各种数据采集技术的应用下,人们的行为轨迹、消费习惯、健康状况等各个方面的个人信息都被提取出来并进行了分析。
这无疑加剧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
例如在购物平台购买某些商品之后,接下来会有推荐类似商品的广告,这让一些消费者感到被跟踪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这间接证明了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情况出现。
三、个人隐私保护的措施面对个人隐私的问题,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如强化国家立法、建立行业规范、提高信息安全防护等。
同时推广使用技术手段,如匿名技术、数据脱敏等技术手段对个人信息进行脱敏,达到个人隐私的保护。
政府应加强对大数据企业的监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力量,确保个人隐私信息有效受保护。
同时个人应保持对自己的信息保护意识,对数据隐私泄露保持关注和警惕。
企业应当规范其数据使用过程,明确合法性和合规性,为其服务的赋予合理、透明的价值。
总之,在大数据时代,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公众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论文隐私权论文法律保护论文(精)
个人信息论文隐私权论文法律保护论文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制度建构摘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具体采取何种保护模式则因各国的政治和文化传统而异,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是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和欧盟的综合立法模式。
基于我国关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现状, 我国应采取综合立法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模式, 确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纲领性地位, 同时以单行法的形式对不同权利主体和保护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设定。
关键词: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保护模式20世纪 60年代以来,以电子计算机和网络互联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通过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处理, 信息总量呈现爆炸式的增长态势, 各种信息可以以多极化的方式传递,造成权利人对个人信息的控制能力降低。
在我国,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跟进,导致个人信息保护处于几乎失范的状态, “人肉搜索” 等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现象屡屡发生。
本文拟对发达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模式进行比较研究, 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及具体制度构建进行探讨, 以期推动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和相关实践的发展。
一、个人信息的含义及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信息” (information 一词源自拉丁文“informatio”, 《辞海》将其定义为“通信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 泛指消息和信号的具体内容和意义。
①个人信息是指具备内容的可识别性和主体的特定性等特征, “据此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而又与公共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私有信息”②。
世界各国立法中对个人信息的称谓不同,如普通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分别采用“个人隐私 (persona l privacy”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采用“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 o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individuals”。
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保护探究论文
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保护探究论文自从2023年以来,大数据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提及的概念。
大数据的核心技术在这两年时间内得到了飞速的进步,其商业价值也不断重视,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在这一概念中发现了新的发展方向。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方向是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相关用户的行为习惯,从而使营销行为更加具有方向性与目的性,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相关工作的效率。
随着信息存储成本的不断下降,大数据分析工具的日益完善,并且很多企业与政府都已经发现大数据的价值,并投入了很多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大数据时代中的隐私安全问题成为了全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很多用户相关数据被利用的时候,用户对这一情况并不清楚。
大数据技术将个人的生活行为习惯投射在网络中,使得用户失去了安全感,给用户的隐私带来了更大的威胁。
一、大数据时代下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分析在计算机网络领域,个人的隐私问题早已经是关注已久的问题之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这一问题的弊端更加显著,影响更加巨大。
大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应用完全是基于因特网,而因特网与传统信息传播渠道具有非常显著的区别,具有大众传播方式与人际传播方式的很多特点,比如交互性、及时性、多元性等特点。
但是由于网络环境中每一个人都是虚拟存在的,信息传播其中一种意义上处于匿名传播的过程,具有非常隐蔽的特点。
网络环境中的信息传递特点使得对于个人隐私的侵权行为产生了很多变化,与传统的侵权行为相比,手段更加智能、隐蔽,侵权的行为方式更加多样化,侵权客体的范畴更加扩大,能够造成更加严重与恶劣的影响。
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个人隐私的保护手段:告知与许可、模糊化与匿名化被逐渐破坏。
个人隐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大数据时代信息传播的特点,分析个人隐私权利侵害行为的产生与方式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隐私基本概念阐述三、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权利的问题描述四、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策略分析在大数据时代,各个国家关于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保护策略。
《哈佛法学评论》发表的《隐私权》起止页码
《哈佛法学评论》发表的《隐私权》起止页码摘要:1.引言:介绍《哈佛法学评论》及《隐私权》2.《隐私权》的主要内容3.《隐私权》的结论和影响4.结语:对《隐私权》的评价正文:《哈佛法学评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学生编辑出版的法学学术期刊,其发表的论文通常具有高度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隐私权》是该期刊发表的一篇关于隐私权的论文,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对隐私权的概念、保护、侵犯及其救济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
论文的第一部分详细介绍了隐私权的概念,作者认为,隐私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个人信息、私密行为和通信的保护权。
这一概念既包括个人的隐私信息不被非法获取、使用和公开,也包括个人的私密行为和通信不被非法监视、干扰和泄露。
论文的第二部分分析了隐私权的保护机制。
作者指出,隐私权的保护主要依赖于法律和道德规范。
在法律层面,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护个人隐私,如美国的《隐私法》和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在道德层面,社会公众对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同样重要。
论文的第三部分探讨了隐私权的侵犯方式及其后果。
作者列举了多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非法获取、使用和公开个人隐私信息,非法监视、干扰和泄露个人私密行为和通信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对个人的人格尊严造成损害,还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
论文的第四部分介绍了隐私权的救济措施。
作者认为,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应采取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处罚等多种救济方式。
同时,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社会舆论监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论文的结论部分强调了隐私权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呼吁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加强对隐私权的保护。
这篇论文对隐私权的研究和探讨具有深远的影响,不仅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隐私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论隐私权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年论文题目:论隐私权:美国隐私权起源及法律保护对我国的启示民商法学院法学专业 2008 级 7 班学号2008011398姓名袁野指导教师黄家镇成绩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制2011 年 5 月 6 日论隐私权:美国隐私权起源及法律保护对我国的启示袁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学院;重庆401120)[摘要] 本文旨在通过对比中美两国的隐私权法律制度的对比进一步探究隐私权这座近些年才发现的火山,为何称之为“火山”?因为我们只要摸清了它的规律,制定出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便可及早躲避祸事;反之,我们遗漏了任何一个重要的法律环节,便会不利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与完善。
同时,本文不仅涉及到隐私权的理论起源,还涉及到大量的司法实践中的立法、司法保护原理及建议。
采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旨在通过横向的现状分析,一步一步顺藤摸瓜整个隐私权的线索与脉络,望读者读完此文后能有醍醐灌顶的感受。
[关键词] 隐私权;宪法;美国侵权法;人格权;民法典;专门立法隐私,西方谚语中称之作“柜中骷髅(skeleton in the closet)”字面上是“衣柜里的骷髅”,故事大意是说,有人欣羡一老太太,说她这一辈子如何夫贤子孝家庭和美,老太太便带他们到卧室看自己的衣柜,砖石封死的衣柜打开来,里面有一具雪白骷髅。
原来老太太年轻时有一个情人,有一天幽会时丈夫提前回来,慌乱中情人躲进衣柜,丈夫听到动静再三问太太衣柜里是否有人,太太未够胆承认红杏出墙,于是丈夫便把衣柜封死。
她的“幸福生活”的背后,永远都有一个衣柜里的旧情人。
柜中骷髅,便引申为见不得人的秘密。
隐私是指个人不愿公开的私生活秘密或私人信息,通俗地讲也就是所谓不方便告诉别人的事情,不可告人的隐私性自然是隐私最突出的表征。
与此相对应,所谓隐私权就是指公民个人私生活不受侵扰及私人信息资料不予公开的权利。
中国民间古语“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和“一个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这句西方谚语,其实都从不同的角度诠释了有关隐私权的一个常识性真理,即隐私是人格尊严的防线,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人性证词,隐私权体现了人们对私生活自由的渴望和个人对自身的支配权、与外界沟通的自主权①。
网络个人信息论文:论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网络个人信息论文:论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中文摘要】本文主要讨论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首先,在绪论部分通过个人的经历引出对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关注。
正文第一部分介绍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涵义和特点。
正文第二部分是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现状分析,即网络个人信息隐私存在不当收集和不当传播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立法保护缺失和权利意识缺失。
正文第三部分是对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保护提出的建议:要有权利基础——知情权、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流通自由,在此之上应当立法保护和司法保护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
针对立法模式以及立法的内容提出了建议。
结论重申了立法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英文摘要】The main idea of this article is to protec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on net in law. First, in the part of introduction, an experience reflects the problem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protection on net. The first part of the text introduces defini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on net. The second part of the text show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protection on net: unsuitable collect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and unsuitable spread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The reason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is that we lack for statutes and sense of right. In the next part of the text, suggestioncomes: concerning abou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production,rights--right to know, freedom of speech and information currency-- should be basic, and statutes should be necessary, and judicial practice should be important. The law making mode and contents are also concerned. Conclusion comesin the end, the view of making law to protect ne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is repeated in this part.【关键词】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法律保护【英文关键词】ne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law protection【目录】论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中文摘要3-4Abstract4绪论7-10第一章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概述10-17第一节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涵义10-11第二节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特点11-16一、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主体11-13二、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客体13-15三、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内容15-16本章小结16-17第二章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现状分析17-25第一节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受侵害的现状17-23一、网络个人信息隐私的不当收集17-20二、网络个人信息隐私的不当传播20-23第二节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不足的原因23-24一、法律保障缺失23-24二、权利意识缺失24本章小结24-25第三章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救济25-33第一节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基础25-29一、知情权保障25-26二、网络言论自由保障26-28三、信息流通自由保障28-29第二节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措施29-32一、立法保护29-31二、司法保护31-32本章小结32-33结论33-34参考文献34-36致谢36【备注】在线加好友索购全文:1-3-9-9.38-8-4-8同时提供论文写作一对一指导和论文发表委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