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检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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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所管物业区域内的财物不受损失,人员不受伤害,维护小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对消防工作实施管理,预防小区物业区域内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住户的生活提供安全的环境,保护小区业主、住户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岗制度
1.安检人员在必要时,查询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并向业主解释,以加强小区内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谅解。
2.本小区按规定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严禁小摊小贩进入小区叫买叫卖。严禁废品收购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入小区,实行24 小时保安巡逻和电子监控,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实行登记制度,亲友来访须经住户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3.为保护小区住户家庭财产安全,业主从小区搬出物品时,须请业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放行手续并填写《物品放行条》,非小区业主人员携带贵重物品进出需要出示票据和登记,对未办理物品放出手续或未登记者,值勤人员有权利拒绝放行。
4.严格落实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查询,非住户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执行公务警车、清洁和特许的车辆外)其它车辆必须登记,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小区。
5.装修人员和临时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由业主作保证,拉运装修材料
的车辆白天必须由业主引领进入,夜间不的进入,大件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可放行。
6.门岗室是小区的窗口,是安检的主要岗位,安检员要认真行职责,对出入小区的人、车辆进行查询、登记、管理,并做好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等,严禁外来车辆和出租车进入小区,安检人员应该尽忠职守,坚守岗位,确保安全,不得睡岗,不得在岗期间吃零食,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二、交接班制度
1.安检员需提前提前10 分钟接岗,整理着装,安检班长要简单扼要交待上岗工作,提出注意事项,安检员对待的相关内容清楚后方可上岗。
2.接岗人员到岗后应认真查看上一班记录,听取上班值勤情况的报告。检查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备,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对上班遗留问题,及时向保安班长汇报。
3.交接清楚后,在30 分钟内巡查完各岗位,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及时了解清楚,掌握情况后逐一进行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1.请假人需书面申请(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2.请假条应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归队时间,经队长确认签字。
3.不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4.队员外出每天只限一人次,由队长安排,超过比例由公司批准。
5.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向队长电话申请
6.安检员外出未按时上班的,安检班长、公司都有权做出处理。
7.安检员私自不请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四、学习训练
1.坚持每星期二、四下午学习,内容以《保安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细则》和消防知识为主,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2.坚持每周五晚上召开全队例会,对本周工作小评,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安排。
3.坚持每天和班长联系,听取班长工作汇报和意见。
五、奖励制度
1.对保安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一定成效的。
2.在工作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遵守工作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
3.工作中秉公办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抚行职责,完成任务出色的。
4.在值勤中及时发现火险,火情等事故苗头,并及时果断处理的。
5.积极参加训练、学习培训及工作的。
6.积极配合班长做好各项工作,内务卫生评比优胜者,当月评比无扣分、被评为标兵的
7.在工作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敢于斗争,机制灵活,舍己为人或好人好
事表现突出的。
8.其他应给与奖励。
六、奖励方式
口头表扬,物资表扬、报公司表扬。
七、处罚制度
1.无故迟到、早退10 分钟或10 分钟以上分别扣2 分,30 分钟为矿
工。
2.当班时仪容不整,未按规定着装,服装不整洁,应处罚。
3.当班时间睡觉和脱岗、串岗、坐岗、做与值勤无关的事,不足10分钟且未造成损失者,扣2 分,超过10分钟或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4.交接班手续不全,未按规定交接班的,交代不清的且未造成损失的应处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5.当班期间,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文明礼貌不够的,遭业主合理投诉的,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6.巡逻或上班不认真,不按规定签到巡查的且未造成损失的,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7.违反保卫员职责规定其他内容的,且情况轻微的,根据情况处理。
8.公司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9.违反1—8 条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由保卫部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10.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培训者,应处理。
11.无故迟到、早退者,根据公司规定处理。
12.学习、训练时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不听从指挥,故意捣乱者,视情节轻微重屡教不改的另作处理。
13.训练、学习业务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两次者,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14.违反其他学习、训练制度的,由保安部做出处理。
15.违反以上条款扣分两次以上者,保安部另做处理。
注: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制度,及处罚条令中其他项目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九、安保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1.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专人统一领用、配发、送检、保养。
2.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当值班上班人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负责人同意方可;
3.对讲机严格规定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拆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对讲机电池充电6 小时以上可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
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5.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6.专人领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7.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