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812爆炸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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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人民日报》( 2016年02月06日 06 版)本报北京2月5日电(记者刘志强)国务院近日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汇报。

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率有关负责同志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进行研究部署。

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具体指导天津市开展处置工作和防范发生次生灾害事故。

2015年8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等有关方面组成的国务院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安全高质”的原则,先后调阅文字资料1200多份、600多万字,调取监控视频10万小时,对600余名相关人员逐一调查取证,通过反复的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模拟实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8.12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爆炸事件 危机管理

8.12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爆炸事件 危机管理

8.12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爆炸事件─—危机管理分析121241C班121241311 黄丹丹一、事故经过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现场火光冲天,在强烈爆炸声后,高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

随后爆炸点上空被火光染红,现场附近火焰四溅。

第一次爆炸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发生在30秒钟后,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

截至9月11日下午3点,共发现遇难者总人数165人,8人失联。

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5人。

失联者人数为8人,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其他人员3人。

住院治疗人数233人,其中危重症3人,重症3人,累计出院565人。

2015年8月18日,评级机构惠誉警告,震撼中国港口城市天津的爆炸的保险损失可能高达15亿美元,使其成为中国近年来代价最高的灾难事件。

据官方报道,事故发生地点(瑞海公司)曾存放至少700吨氰化钠、以及其他危险化学物品(起火位置有二三十个硝酸盐类集装箱,每个20吨)。

如此巨额的数量堆放在一起,发生事故是人力无法控制的,其次,氰化钠属于剧毒物品,皮肤伤口接触、吸入、吞食微量即可中毒死亡。

二、危机管理分析1. 危机种类①根据危机事件主体来分,分为政府危机和企业危机。

8.12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爆炸事件是天津滨海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本应该属于企业危机,但是因为政府机构对于瑞海公司的监管不到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

此次事故造成了重大火灾和重大爆炸,波及范围广,危机群众多,已经超越了企业危机范畴。

②按照危机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危机和重大危机8.12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爆炸事件造成了约165人死亡,500多人受伤,经济财产损失高达十几亿美元,所以它属于重大危机。

天津瑞海危化品爆炸事故分析

天津瑞海危化品爆炸事故分析
目录
1.危化品案例介绍
1
2.适用于危化品仓储的法律
2
3
3.危化品的安全管理
4.他山之石——国外危化品借鉴
1.危化品案例介绍——天津瑞海危化 品爆炸事故分析
► 时间:2015年8月12日
► 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 东疆保税港区
► 概况:第一次爆炸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 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 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发生在30秒钟 后,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 TNT。这次爆炸引起的地震波相当于一次 3.4级地震,爆炸的气浪炸毁了周围6公 里半径内将近3万套住房。
► 损失:截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3点,天 津港“8·12”爆炸共发现遇难者总人数 升至165人,仍有8人失联。其中公安消 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民 警11人,其他人员55人。
► 影响:评级机构惠誉警告,震撼中国港 口城市天津的爆炸的保险损失可能高达 15亿美元,使其成为中国近年来代价最 高的灾难事件。
F 通风系统 ● ● G 地漏 ● ●
M紧急淋浴和洗眼设施 ●●
●储存易燃化学品所需 ●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所需的
3.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概述
储存原则——隔离储 存
为了将火灾对人和环境的 影响减到最小。有毒和易 燃化学品存储在一起。 在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存储 中,易燃化学品造成的火 灾,可以在很大的区域运 输有毒物质。 注意事项:必须注意不要 将相互反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仓储操作人员,当然 也要包括负责消防应急的人员,甚至要专门培训消防应急人 员。仓库外围必须要有简明易懂的安全标示,这也是危害信 息交流的最基本最简单的模式。
3.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存放安全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资料

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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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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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情况 :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爆炸冲击波波及区。 事故中心区 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两次爆炸分别形成
一个直径 15 米、深 1.1 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 97 米、深 2.7 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 150 米范围内的建筑 被摧毁,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罐式 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多个集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现 场灭火的 30 多辆消防车、警车和附近存储的 7641辆商品汽车全 部损毁,附近企业的 4787辆汽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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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瑞海公司地理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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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 8 月 12 日 22 时 51 分 46 秒,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
区集装箱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部门接警后组织灭火,但火势 猛烈并迅速蔓延,23 时 34 分 06 秒,危险品仓库发生第一 次爆炸,23 时 34 分 37 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爆炸 威力巨大,河北多地均有震感,周边十多公里范围遭受不同 程度损失,爆炸中心区的房屋、车辆、集装箱等几乎全被摧 毁,现场人员几乎全部遇难或重伤。爆炸后现场形成 6 处大 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 月 14 日 16 时 40 分,经过全国人 民共同救援,现场明火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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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把全力搜救人员作为首要任务,以灭火、防爆、防化、防疫、防污染
为重点,统筹组 21织协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以及安监、卫生、环保、气 象等相关部门力量,积极稳妥推进救援处臵工作。
救援工作共动员现场救援处臵的人员达 1.6 万多人,动用装备、车辆 2000 多台,其中解放军 2207人,339 台装备;武警部队 2368 人,181 台 装备;公安消防部队1728 人,195 部消防车;公安其他警种 2307 人;安 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处臵专业人员 243 人;天津市和其他省区市防爆、 防化、防疫、灭火、医疗、环保等方面专家 938 人,以及其他方面的救援 力量和装备。公安部先后调集河北、北京、辽宁、山东、山西、江苏、湖 北、上海 8 省市公安消防部队的化工抢险、核生化侦检等专业人员和特种 设备参与救援处臵。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2015年8月12日晚上,天津港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导致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严重损坏了港口设施和周围建筑物。

该事故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关注,并对天津港及其安全管理措施提出了质疑。

二、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非法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天津港Ruihai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了大量危险化学品。

这些化学品包括硝酸铵和氯化钾等易燃易爆物质,其储存条件和方式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2.管理不到位:天津港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的瑕疵。

由于监管不到位,容许了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和销售行为。

此外,安全审查、培训和监测等方面的问题也存在。

3.违反规定操作:事故现场的调查显示,工人们在处理危险化学品时没有按照规定操作。

他们没有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4.安全隐患暴露:在事故发生之前,天津港曾多次接到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投诉举报。

然而,港口管理机构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5.监管体系问题:天津港的监管体系存在问题。

多个部门和单位负责港口的安全管理,但缺乏协同合作,导致了监管措施的松懈和责任的推卸。

三、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1.加强安全管理:港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监管,确保他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同时,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一个整体协调的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和职责。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提高安全管理的效果。

3.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

4.改进安全审查:加强对企业的安全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对于储存危险化学品这类高风险企业,应加强常态化监管,并开展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发生类似天津爆炸事故时,该如何自救
建议处理方案:
即使收听当地频道和注意接收短信,一般会有人、机构提供临时住所。一般过几个小时之后, 会有持续的报道出现,事件会得以有效控制,这时候可以决定是否回去。(吉化爆炸后不久电台几乎 切换为救援模式,一直在重复播放情况以及提供紧急住所)
请不要传谣!所有非官方渠道的报道,哪怕是新闻媒体发出的,都不要相信,因为一般都是猜测, 不靠谱的很。在这之后一般会有诸如还会发生二次爆炸啊,xxx毒品泄露啊等等,不要信,相信官 方渠道,这时候政府比很多不良媒体靠谱一万倍。(事实证明当年吉化爆炸之后的各种传言满天 飞……然后一个都没发生)
撤离时原则上是上风口方向,但是,不要正对着爆炸区域走过去!!!这时候要绕过爆炸区域的。 走时关闭煤气、电、水、门窗。这个不是地震需要马上逃,关闭门窗的事情还是可以有的。撤离时 带好钱、身份证、手机以及充电器、水、避寒衣物。穿上平底鞋,走吧。爆炸中心较远的地方不会 有什么踩踏的,但是这时候交通一般是瘫痪的。结伴而行。避免遇到其他危险(比如不怀好意的人)。 尽可能避免建筑物下方,避免冲击波导致的玻璃掉落。
在规模庞大的货物堆放场 ,由于货品流动性大,一般化 工品与危险化工品往往会有码 放在一起的可能性,加上边上 还有汽车等同样易爆的机电产 品,如果在管理上不勤加注意 ,易燃易爆的隐患非常严重。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情景再现:
而根据现场消防指挥部消 息,已经能确定堆放场存放着 硝酸钾、硝酸钠等硝酸盐物质 ,这都是常温环境下的良好氧 化剂,加上现场还有遇水后会 产生反应释放氢气并释放大量 热的钠,所以爆炸后产生效果 犹如火箭燃料爆炸一般。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情景再现:
对于这次爆炸起因的最终 定性,还要等待情况稳定下来 之后获取更多的细节,才能下 准确的结论。

天津爆炸事故涉及化学方程式(2016高考化学必考篇)

天津爆炸事故涉及化学方程式(2016高考化学必考篇)

天津爆炸事故中的危险化学物质,如下图天然气:CH4+2O2==CO2+2H20甲乙酮(CH3COCH2CH3)、乙酸乙酯(CH3COOC2H5)燃烧生成CO2、H2O,配平即可电石遇水CaC2 +2H2O == C2H2↑+ Ca(OH) 2 .注意:实验室制乙炔用饱和食盐水和电石反应:CaC2 + 2H2O = Ca(OH)2 + C2H2↑用饱和食盐水是因为如果用蒸馏水,则反应过快,生成的乙炔容易爆炸。

饱和食盐水中的水少,所以比较安全。

(天津爆炸事故中有毒物质含氰化钠和氰化钾,性质类似,以下用氰化钠为例)氰化钠遇水:NaCN+H2O=HCN↑+NaOH(现场温度高)4HCN+5O2==2H2O+4CO2+2N2(HCN燃烧)氰化钠冶金一般的,氰化钠炼金的原理是这样的:Au与氰化钠(NaCN)在氧化气氛中生成氰化金[Au(CN)2]-配离子,将金从难溶的矿石中溶解,与其不溶物分离;再用Zn粉置换得到单质金: 4Au+8NaCN+2H2O+O2==4Na[Au(CN)2]+4NaOHZn+2[Au(CN)2]-==[Zn(CN)4]2-+2Au而把氧气和水换成过氧化氢当然是可以的消除地面散落氰化钠双氧水与氰化钠反应的离子方程式:CN-+H2O2+H2O==HCO3+NH3↑关于第五类(KNO3、NaNO3)在加热时,硝酸钠易分解成亚硝酸钠和氧气。

黑火药:2KNO3+S+3C K2S+N2↑+3CO2↑硝酸铵爆炸在110°C时:NH4NO3─→NH3+HNO3+173kJ在185~200°C时:NH4NO3─→N2O+2H2O+127kJ在230°C以上时,同时有弱光:2NH4NO3─→2N2+O2+4H2O+129kJ,在400°C以上时,发生爆炸:4NH4NO3─→3N2+2NO2+8H2O+123kJ纯硝酸铵在常温下是稳定的,对打击、碰撞或摩擦均不敏感。

媒体称天津港爆炸原因基本确认:金属钠遇水爆炸

媒体称天津港爆炸原因基本确认:金属钠遇水爆炸

媒体称天津港爆炸原因基本确认:金属钠遇水爆炸8月17日下午记者到达爆炸现场,一位中国核生化救援部队的士兵向记者透露,8月12日晚爆炸原因基本确认是因仓库内金属钠遇到水后引发爆炸,但截至目前,爆炸前着火原因仍不明。

河北一家大型化工厂技术人员对记者表示,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工业金属钠产品应采用双层包装,外包装为铁桶,内包装为双层聚乙烯塑料袋,包装时应该将袋内空气排净避免氧化,每桶净含量为40KG 或150KG。

在运输时,工业金属钠必须用密闭的运输工具,严防水进入包装桶内。

在运输途中,需要注意防水、防热、防撞击,以及远离易燃物。

此外,根据国标GB 22379-2008,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可使用干沙、干粉、石棉布灭火,不得使用含水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根据媒体此前对幸存消防员的采访,事发当晚,距离起火源点100多米的消防队发现火情,随后驱动消防车前往灭火,一车水用完之后返回取水,也就在这时,爆炸发生。

上述技术人员分析称,事发当晚,可能是仓库起火后铁桶遇热受损,金属钠遇到灭火使用的水之后,迅速反应,引起这场巨大的爆炸。

上述核生化人士同时透露,目前数百吨的氰化钠大体位置已经找到,但仍未处置,到达这一位置的道路仍未打通。

他告诉记者,这些氰化钠外泄的量相对较小。

对于这些氰化钠的处理方案将是转移处理,已泄露的则使用双氧水中和。

记者在现场看到,目前进入爆炸核心现场的让仍以防化部队为主,消防部队在外援地带。

(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媒体称天津港爆炸原因基本确认:仓库内金属钠遇水爆炸8月17日下午记者到达爆炸现场,一位中国核生化救援部队的士兵向记者透露,8月12日晚爆炸原因基本确认是因仓库内金属钠遇到水后引发爆炸,但截至目前,爆炸前着火原因仍不明。

河北一家大型化工厂技术人员对记者表示,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工业金属钠产品应采用双层包装,外包装为铁桶,内包装为双层聚乙烯塑料袋,包装时应该将袋内空气排净避免氧化,每桶净含量为40KG 或150KG。

天津港812事故调查报告解读

天津港812事故调查报告解读

事故原因
相关责任部门及中介机构
12个
7个 6个
事故原因

对所属部门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
天津市委、市人民政府 滨海新区党委、政府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滨海新区公安局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规划局
责任追究
追究刑事责任49人
• 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 • 违反《刑法》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 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 同时违反《刑法》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 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 • 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 • 交通运输部门9人(交委7人、海事1 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1人),海 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 部门2人 •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 15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同时有从重处罚、数罪并罚的情形
事故影响范围
严 重 受 损 区 中 度 受 损 区 爆 炸 冲 击 波
东3公里 西3.6公里 南2.5公里 北2.8公里 东3.42公里 西5.4公里 南5公里 北5.4公里 东8.5公里 西8.3公里 8公里 北13.3公里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通过现场调查及技术分析认定,最初起火部位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 抵区南侧集装箱区的中部; 通过排除人为破坏、雷击等外部,调取储存的危险货物数据及对比实验 ,认定最初着火物质为硝化棉; 起火原因:由于野蛮操作,在装卸作业中造成硝化棉包装破损,在高温 条件下(当天最高气温36℃,集装箱内温度可达65℃以上)硝化棉湿润 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加速分解反应,集装箱内热量不断积聚,硝化 棉温度持续升高,达到其自燃温度,发生自燃; 爆炸原因:硝化棉局部自燃后火灾扩散,引燃周围集装箱内的其它危险 化学品,火焰蔓延到邻近的硝酸铵后发生第一次爆炸,爆炸当量约为15 吨TNT;受到集装箱火焰蔓延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23时34分37秒 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爆炸当量约为430吨TNT。

天津大爆炸调查结果

天津大爆炸调查结果

折叠调查结果2016年2月5日,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

该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数千辆进口汽车在事故中损毁。

由于爆炸中心临近进口汽车仓储地,大众、雷诺、路虎等企业受损严重。

据估算,数千辆进口新车因爆炸事故焚毁,预估受损新车价值超过20亿元。

2015年8月18日,评级机构惠誉警告,震撼中国港口城市天津的爆炸的保险损失可能高达15亿美元,使其成为中国近年来代价最高的灾难事件。

截至2015年8月18日,爆炸导致门窗受损的周边居民户数达到17000多户,另外还有779家商户受损。

氰化钠(约700吨)(运抵库)硝酸铵(约800吨)(运抵库)硝酸钾(500吨)(运抵库)二氯甲烷(重箱区)三氯甲烷(重箱区)四氯化钛(重箱区)甲酸(重箱区)乙酸(重箱区)氢碘酸(重箱区)甲基磺酸(重箱区)电石(重箱区)对苯二胺(运抵库)二甲基苯胺(运抵库)氢化钠14吨(中转仓库)硫化钠14吨(中转仓库)氢氧化钠74吨(中转仓库)马来酸酐100吨(中转仓库)氢碘酸7.2吨(中转仓库)硝酸钠(危化品仓库)硅化钙(危化品仓库)硫化钠(危化品仓库)甲基磺酸(危化品仓库)氰基乙酸(危化品仓库)十二烷基苯磺酸(危化品仓库)等油漆630桶火柴10吨硅化钙94吨收起从波形记录结果看,第一次爆炸发生在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在30秒种后,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

天津大爆炸

天津大爆炸
爆炸起因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 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 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案例评析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的规定,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 要求:第四条进一步要求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 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相关规定,危险品根据其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在选址 时应依据政府的总体城乡规划,选择较为空旷的地区,原理居民区,供水区,主要交 通干线等,且要处于当地长年主风向的下风位。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 建筑物,交通干线等保持至少1000米距离。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的设计存在缺陷,存 放危险品的仓库离民用住宅太近,也未配备完善的安全措施。此外,该公司在危险品 仓库选址时也未考虑风向问题。可见,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的选址不符合我国环境规 划制度的相关要求,从正常的项目审批程序来看,瑞海公司这个项目的环评也不应该 获得审批
第二次爆炸 在第一次爆炸发生后30秒后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强度相当于21吨 TNT。
把4.26万吨的苹果抬高1米需要的“力量” 军事上更直观的解释是:美军1枚Mk-84“铁锤”爆炸产生的破坏力。
爆炸物质
当时发生爆炸的地点存放着硝酸钾、硝酸钠等硝酸盐物质。这些固体氧化剂遇热、碰撞都容易爆炸 现场了解到,已检出液碱、碘化氢、硫氢化钠、硫化钠等4种物质。另据厂家前来反映,出事货场 还存放至少700多吨氰化钠,这些剧毒化学物分别装在木箱和铁桶中。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耕地罪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 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者单处罚金。

危险化学品事故事例分析:事故原因与救援经验分享

危险化学品事故事例分析:事故原因与救援经验分享

危险化学品事故事例分析:事故原因与救援经验分享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等环节中,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不可预测和不可控的意外事件。

这类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分析几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具体案例,探讨事故的原因以及救援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一:天津港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中国天津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即天津港爆炸事故。

该事故发生在天津港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区,火势蔓延迅速,导致至少173人死亡,近800人受伤,同时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经过调查发现,该化学品仓库存在多个安全隐患,如违法违规储存大量易燃易爆品、超过规定储存限量等。

此外,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识、包装等管理也存在不严格的情况。

同时,事故中救援行动的不足也是导致事故扩大化的原因之一。

救援行动中,由于对危险化学品具体性质、爆炸威力等缺乏足够了解,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法上存在不当之处,导致火势蔓延加剧。

此外,事故发生后,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也给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

经验与教训:从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要做到严格到位,对于仓库的规定储存量应该严格执行,同时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识和包装等方面也要进行加强。

此外,在救援行动中,必须充分了解事故现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事故扩大化,并尽量控制事故后果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二:陕西省铜川市客车加油站爆炸事故2019年2月23日,中国陕西省铜川市发生了一起危险化学品事故,该市一家客车加油站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42人受伤,同时也给周边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调查显示,事故是由于加油站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与明火接触引发火灾,并导致爆炸发生。

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且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地下仓库没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通风设备,这些因素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天津爆炸调查报告

天津爆炸调查报告

03
经济影响
由于事故现场周边企业停产、商业活动受阻以及救援和重建工作等原
因,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对经济的影响
1 2 3
企业停产
事故现场周边的企业被迫停产,导致生产损失 巨大,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商业活动受阻
事故发生后,周边商业活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 影响,部分商户被迫关闭,对当地商业和经济 活动产生了不利影响。
03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分析
仓库违规储存危险品
调查发现,天津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仓库内堆放了大量危 险品,包括硝酸铵等易爆物质。这些危险品没有得到合规储 存和运输,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仓库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仓库所属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如员工未经培 训、安全设施不完善等,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天津爆炸调查报告
目录
• 引言 • 事故调查过程 • 事故原因分析 • 事故影响分析 • 事故教训与建议 • 结论
01
引言
事故背景
01
事故发生时间:2015年8月12日
02
事故发生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事故涉及企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03
事故概述
01
事故类型: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
固体废物
事故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烧焦的建筑残骸、设备残骸等,需要进行妥善处理,以避免 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对社会的影响
01
人员伤亡
事故造成了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对受害者家庭和当地社会造成了沉
重的心理负担和社会影响。
02
社会恐慌
事故发生后,周边居民感到极大的恐慌和不安全感,对社会稳定和公

天津港812事故调查报告解读

天津港812事故调查报告解读

吸取教训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不健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流通、使用等环节要求 不明确、不具体; • 现行有关法规处罚偏轻,违法成本很低,不足以起到惩戒和震慑作 用。 • 监管环节多、部门多、法规标准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不一致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特点
追究范围广
• 事故企业、中介机构4个、天津港 • 天津市主管、监管职能部门8个,国务院相关部委2个,天津市、 滨海新区党委、政府 • 与爆炸事故不一定相关 • 其中8 人在事故发生时已调离原岗
追究力度大
• 追究刑事责任49人 • 追究行政责任123人 • 撤职降级44人 • 县处级以上的103人
责任追究
其它处罚
• 对事故企业和有关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等5家单位分别给 予行政处罚:瑞海公司吊销证照并处罚款,中滨海盛安 全评价公司撤销甲级安全评价资质并罚款、参与项目人 员吊销资质,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吊销相关领域工程设计 资质,其它两家中介罚款 • 对天津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 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 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 责成安全监管总局深刻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 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人员中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 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吸取教训
(五)港口管理体制不顺、安全管理不到位 • 违法将多项行政职能委托天津港集团公司行使,对港区管理 职责交叉、责任不明, • 政企不分,安全监管职责不明,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 • 危险化学品管理涉及部门多,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未形成完 整的监管“链条”。 • 没有做到互联互通,信息不能共享,不能实时掌握危险化学 品的去向和情况,难以实现对危险化学品全时段、全流程、 全覆盖的安全监管。

天津爆炸中的那些危化品

天津爆炸中的那些危化品

天津爆炸中的那些危化品“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新闻还在人们街谈巷议当中,除了为那些英勇牺牲的消防员及家属们感到悲痛,大家更想知道的是现场的爆炸物到底是什么?目前,相关部门尚未提供完全危化品清单,但据天津消防部门的消息和现场检测,已发现硝酸钾、硝酸钠等硝酸类物质,以及液碱、碘化氢、硫氢化钠、硫化钠、氰化钠、电石等物质。

那么,这些物质有哪些危害呢?硝酸钾:对皮肤和眼睛有强烈刺激性【危害】该粉尘对呼吸道有刺激性,高浓度吸入可引起肺水肿。

大量接触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影响血液携氧能力,出现头痛、头晕、紫绀、恶心、呕吐。

重者引起呼吸紊乱、虚脱,甚至死亡。

对皮肤和眼睛有强烈刺激性,甚至造成灼伤。

皮肤反复接触引起皮肤干燥、皲裂和皮疹。

硝酸类物质遇水溶解,呈中性,危害较轻。

硝酸钠:大量吸入中毒可导致死亡【危害】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氧化血液中的亚铁为高铁,失去携氧能力。

大量口服中毒时,患者剧烈腹痛、呕吐、血便、休克、全身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硝酸类物质遇水溶解,呈中性,危害较轻。

液碱:遇水具有强腐蚀性【危害】吸入和吞咽接触的危害很大,有腐蚀性和烧灼感,甚至组织坏死,严重会导致皮肤起泡、眼睛失明、消化和呼吸系统烧灼,甚至导致肺部损害、窒息、死亡。

遇水强腐蚀: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具有强腐蚀性。

碘化氢:遇水具有强腐蚀性【危害】吸入短期可能会导致烧灼感,严重会导致肺充血;长期会造成消化系统紊乱。

皮肤、眼睛和吞咽接触会导致烧灼。

遇水溶解,水溶液呈酸性,称氢碘酸,是一种无色或淡黄色液体,具有强腐蚀性。

硫氢化钠:遇水呈强碱性【危害】皮肤、眼睛、吸入或吞咽接触会有烧灼感。

长期影响:吸入会导致肺损伤,有致癌性,能诱导基因突变,长期反复接触会导致器官损害。

遇水易溶于水和醇,水溶液呈强碱性。

硫化钠:遇水呈强碱性容易灼伤【危害】直接接触危害极大,有烧灼和腐蚀性,长期或大量接触可能导致皮肤烧灼、掉皮或起泡,眼红、发痒、角膜损害甚至失明,吸入粉尘会损害呼吸道和消化系统,过量接触会导致肺损伤、窒息甚至死亡。

天津港爆炸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天津港爆炸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目录1.甲苯 (2)2.氰化钠 (3)3.硝酸铵 (4)4.硝酸钾 (4)5.氨气 (6)6.二氯甲烷 (7)7.四氯化钛 (9)8.甲酸 (11)9.乙酸 (12)10.氢碘酸 (13)11.甲基磺酸 (14)12.对苯二胺 (15)13.二甲基苯胺 (17)14.硫氰化钠 (18)15.硫化钠 (18)16.氢氧化钠 (19)17.马来酸酐 (20)18.硅化钙 (21)19.十二烷基苯磺酸 (22)1.甲苯无色澄清液体。

有苯样气味。

有强折光性。

能与乙醇、乙醚、丙酮、氯仿、二硫化碳和冰乙酸混溶,极微溶于水。

相对密度0.866。

凝固点-95℃。

沸点110.6℃。

折光率1.4967。

闪点(闭杯)4.4℃。

易燃。

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1.2%~7.0%(体积)。

低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5000mg/kg。

高浓度气体有麻醉性。

有刺激性。

注意事项: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该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

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等。

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该品易燃,具刺激性。

消防措施: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操作处理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

天津爆炸调查报告全文

天津爆炸调查报告全文

天津爆炸调查报告全文天津爆炸调查报告全文近年来,天津港爆炸事故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和讨论。

这起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引发了对于安全管理体系的质疑。

为了更好地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背后的问题,政府成立了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并发布了调查报告。

本文将对这份调查报告进行全文解读,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此次事故。

调查报告首先对事故的背景进行了介绍。

事故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晚上,当时天津港的一个化工仓库发生爆炸,导致多个建筑物倒塌,大量有毒化学物质被释放到空气中。

这次爆炸造成了17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接下来,调查报告详细阐述了事故的原因。

报告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仓库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得到妥善管理。

仓库的存储容量超过了规定的限制,而且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此外,报告还发现,仓库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没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

调查报告还对事故中的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报告指出,相关政府部门在对这家化工仓库的监管中存在着严重的失职行为。

他们没有对仓库进行定期检查,也没有对其存放的化学品进行严格的审查。

此外,报告还揭示了一些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这导致了对违规行为的宽容和纵容。

调查报告进一步指出,事故的发生还与天津港整体的安全管理问题有关。

报告发现,天津港的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在事故发生前,港口管理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也没有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这导致了对潜在风险的忽视和对危险化学品的不当处理。

报告最后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首先,报告建议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报告呼吁加强对企业和港口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此外,报告还提出了加强对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结起来,天津爆炸调查报告全面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背后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8月18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杨焕宁同志(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39°02′22.98″,东经117 °44′11.64″。

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1)运抵区(“待申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栏与外界隔离。

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2、示意图见图3)、爆炸冲击波波及区(示意图见图4)。

事故中心区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

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97米、深2.7米的圆形大爆坑。

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3座巨大堆垛,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4层房间内,多个集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警车和位于爆炸中心南侧的吉运一道和北侧吉运三道附近的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安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的7641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30辆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邻近中心区的贵龙实业、新东物流、港湾物流等公司的4787辆汽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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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12爆炸的化学物质
“发生这样大的爆炸事故,令人痛心,向遇难者哀悼”
高三化学组搜集整理
8月12日晚11时20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爆炸,事发地点为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

8月15日上午10时,滨海爆炸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首次披露了目前调查到的事发核心现场危化品种类。

据媒体记述现场口读信息,装箱区的危险化学品可能有钾、钠、氯酸钠、硝酸钾、烧碱,硫化碱、硅化钙、三氯乙烯、氯碘酸等。

运抵区的危险化学品可能有环己胺、二甲基二硫、甲酸、硝酸铵、氰化钠、四六二硝基邻仲丁基苯酚等。

另外瑞海公司最近一个月出口量比较大的危险品有硫化钠、硫氰化钠、氯酸钠、钙、镁、钠,硝化纤维素、硝酸钙、硝酸钾、硝酸铵、氰化钠等。

(1)钾、钠以及钙、镁等活泼金属元素的化学性质大家都有一定了解了,遇水生成氢气,有一定的燃烧性。

灭火剂:干粉、干砂、干石粉。

(2)氯酸钠NaClO3,为强氧化剂,有毒;高温分解,遇有机物、还原剂及硫、磷等易燃物可燃;燃烧产生有毒氯化物烟雾。

灭火剂:水。

(3)烧碱即氢氧化钠NaOH,强碱,能够腐蚀一些金属(如铝)生成易燃的氢气。

溶于水中会放出大量的热量,可能点燃易燃物(如有机溶剂)。

灭火剂:水、砂土。

(4)经仔细聆听现场录像,硫化碱实为媒体误记,不是硫化碱即硫化钠Na2S,而是硫化钾(不过两者化学性质类似)。

硫化钾K2S,强碱,无水物为自燃物品,粉尘易在空气中自燃。

一般用五水硫化钾化合物,但迅速加热仍可能发生爆炸。

灭火剂:水、砂土。

(5)硅化钙CaSi2,遇水自燃,具腐蚀性、刺激性,灭火剂:二氧化碳,干粉,泡沫。

(6)三氯乙烯C2HCl3,是工业常用溶剂,有毒性,遇到明火、高热能燃烧爆炸,加热或高温时可与氧反应生成剧毒的光气和氯化氢,闪点90℃。

灭火剂: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7)这里媒体漏了一个“漆料”,一般具有可燃性。

最后提到的的氯碘酸则没有独立存在,一般为氯碘酸铵。

(8)环己胺C6H13N,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可爆,具强腐蚀性,有毒。

灭火剂:干粉、干砂、二氧化碳、泡沫、1211灭火剂
(9)经仔细聆听现场录像,这里媒体漏了一个三乙基铝C6H15Al,液体,遇空气即自燃,容器需充有惰性气体包装。

灭火剂:干砂、干粉、石粉覆盖
(10)二甲基二硫C2H6S2,可燃液体,遇明火、高温易燃或分解,有恶臭。

蒸气与空气混合可爆,闪点24℃。

灭火剂:干粉、干砂、二氧化碳、泡沫、1211灭火剂
(11)甲酸HCOOH,强腐蚀性酸。

遇高热、明火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可爆,闪点56℃。

灭火剂:砂土、雾状水、二氧化碳
(12)所谓媒体记录的“四六二硝基、邻仲丁基”实为4,6-二硝基邻仲丁基苯酚,C10H12N2O5,易燃,高毒。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4)最后还有一个被媒体遗漏的2,4-二甲基苯胺,C8H11N,液体,明火可燃,高热分解有毒氮氧化物烟雾,与空气混合可爆,闪点:62.8℃,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15)硝酸铵不用多说了。

氰化钠,笔者这里反复听了录像,确认是氰qíng化钠,而不是另一种化合物氢qīng化钠。

但从以上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大部分都是易燃危化品。

但最具爆炸威力的还是具备炸药属性的硝酸铵。

在对爆炸核心区的空气进行监测时,除了氰化钠,还发现了一种物质就是神经性毒气。

一、氰化物
氰化钠(NaCN)是白色固体,可溶于水,属于剧毒化学品,致死量50~250mg。

氰化钠遇水或酸生成剧毒易燃的氰化氢(HCN)气体。

在我国氰化钠主要用于提取矿石中的金、钼等贵金属(形成络合物)。

1、毒药之王:
具有强烈毒性的氰化物有:氰化钠(NaCN)、氰化钾(KCN)之类的盐和氢氰酸(HCN)。

而其他一些物质,如铁氰化钾等,虽然也含有氰基(CN),但因为很难解离出氰基离子(CN —),所以毒性较小。

从原理上说,氰化物可以通过接触皮肤和腔道粘膜、呼吸吸入、口服、注射等各种途径进入人体,然后解离出氰基离子。

这种离子能与人体中细胞色素酶内的三价铁离子(Fe 3+)牢牢地结合,从而使得它不再能变为二价铁离子(Fe 2+),从而导致细胞内一系列的生化反应不能继续进行,使细胞不能再利用血液中的氧气而迅速窒息。

同时,因为缺乏呼吸作用产生的能量(ATP),中枢神经系统会迅速丧失功能,继而使人体出现呼吸肌麻痹、心跳停止、多脏器衰竭等症状而迅速死亡。

氰化钾的致死剂量在50-250毫克之间,这与砒霜(As2O3)的致死量差不多。

形象地说,如果口服氰化钾固体,若吃下相当于1/3颗普通胶囊或半个新版1毛钱硬币大小的一小撮粉末,就几乎能置人于死地。

而如果考虑的是最小剂量的话,米粒大小的氰化钾粉末就可能致死。

如果口服大量氰化物,或通过静脉注射、吸入高浓度氢氰酸气体的形式中毒,1-2分钟后就会出现意识丧失、心跳骤停并导致死亡,算得上是“闪电式死亡”了。

①过氧化氢氧化氰化物生成氰酸盐(CNO-):H2O2+CN-=CNO-+H2O
②氰酸盐(CNO-)水解生成HCO3-和NH3:CNO-+2H2O=HCO3-+NH3↑
(3)络合法
络合法主要是用铁盐(Fe3+)或亚铁盐(Fe2+)与氰根离子(CN-)形成络合物。

如:
Fe3++6CN-=[Fe(CN)6]3- Fe2++6CN-=[Fe(CN)6]4-
处理事故现场的污水和雨水中的氰化钠采用的是碱性氯化法,处理周围环境和作业服采用的
是过氧化氢氧化法。

二、二甲基二硫(CH3)2S2
二甲基二硫,常用作炼油加氢装置开工时催化剂的硫化机。

误服或吸入本品可引起中毒。

接触后可引起头痛、恶心和呕吐。

遇高热或接触库酸或酸雾能分解产生有毒气体。

合成二甲基二硫方法:
(1)Na2S + S == Na2S2
(2)二硫化钠与硫酸二甲酯反应Na2S2 + (CH3)2SO4 == (CH3)2S2 + Na2SO4三、电石
关于爆炸起因的一种说法是消防员用水灭火时,电石与水发生反应,生成易燃气体乙炔(C2H2),乙炔遇明火发生爆炸。

CaC2+2H2O→Ca(OH)2+C2H2↑
乙炔在爆炸中剧烈燃烧生成CO2和H2O,本身不会对环境造成太大的影响。

但是电石中的杂质硫化钙(CaS)和磷化钙(Ca3P2)也会和水发生反应,生成有臭味的硫化氢(H2S)和磷化氢(PH3)。

硫化氢和磷化氢会对事故空气造成污染。

四、碱金属
针对爆炸的反应物进行讨论。

首先,第二次爆炸的视频中显示,火场上方的很大一部分空间内的气体被瞬间引燃,同时溅射出燃烧的固体或液体。

其次,在清理街道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地面上有大块的“溅射物”。

最后,据视频显示,有当地群众向“溅射物”上倾倒矿泉水,之后引起溅射物二次燃烧。

因此,如果以上视频属实,那么将不能排除以下假设:碱金属与水反应而产生大量氢气,而由于其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后被引燃而导致危害较大的第二次爆炸。

同时,这种假设也可以解释"溅射物"可能为没有反应完全的碱金属,第二次爆炸之后的黑烟可能为保存碱金属所用的有机物燃烧所致。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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