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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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与规划程序简介

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与规划程序简介

位于通往海边的广场尽头的雕塑,看起来像一本打开的书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与规划程序简介杨保军著(讲稿全文)1 城市规划体系1.1.法规体系1990年4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城市规划专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施行,标志着中国在城市规划法制建设上迈进了一大步。

在此前后,还颁布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以《规划法》为核心、多层次、全方位的法规体系。

1.1.1. 纵向体系:由各级人大和政府按其立法职权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

四层次 全国性人大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同级政府制定的规章一般市、县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下一层次必须符合中一层次的原则和精神。

1.1.2.横向体系:由基本法(主干法)、配套法(辅助法)和相关法组成。

基本法:城市规划法三部分 配套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各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相关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法、建筑法等等1.2. 行政体系:由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成。

国家——建设部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厅/建委/规划局市(县)——规划局·各级城市规划生政主管部门对同级政府负责。

·上级城市规划行主管部门对下级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3 编制体系法定规划——最基本、必需、重要,各国各地都必须编制的,由《规划法》明确了其主要内容及审批程序的规划。

非法定规划——其它类型规划(无统一要求,往往因应地方建设管理实际需要而编)法定规划图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2 城市规划程序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制定 城市规划审批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2.1. 城市规划编制2.1.1.编制主体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建设部负责组织编制(正在编制中)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多数已编完)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要求单独编制(少数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根据需要,由城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市政府负责,但一般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来具体动作。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1•【字号】绵府办发〔2016〕63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日绵阳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修改,均应遵守本办法。

绵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内的村镇规划编制按照《绵阳市市辖区村镇规划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辖区城市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规划组织编制单位”)依法参与相关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四条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由相应的规划组织编制单位组织编制。

第五条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

第六条城市重要地段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一般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可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第二章--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和编制程序PPT课件

第二章--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和编制程序PPT课件
2
通过行政手段,按照城市 规划和必要的申请、审核 报批、发证等程序和手续 ,对各项当前建设活动进 行合理安排和综合部署, 保证城市规划实施。
3
随时检查发现并及时 制止或处理一切地上 地下的违法用地和违 法建设,保证城市建 设有秩序的进行。
及时掌握城市建设情况, 对城市建设活动进行有效 的控制,同时对城市规划 进行实践检验和反馈,使 城市规划趋于完善、合理 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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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总体规划
城市的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可以对
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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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分区规划
主要任务: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 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 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 讨论:你所知道的分区规划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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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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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EM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概念 二、主要内容 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 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 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 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 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 型、色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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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性
05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

04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 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 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 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 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 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 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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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 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 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依据, 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新旧两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条文对比

新旧两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条文对比

2.第一章 总则——保留
本章主要内容: (1)修订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2)强调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属性; (3)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1 新版《办法》第一条——制定目的(修改)
新版: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旧版: 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规划系统结构框架图——解读《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
镇规划
集镇和村庄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
总体规划阶段
详细规划阶段
总体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分区规划
2.3 新版《办法》第三条——城市规划的基本属性(增加)
新版: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 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2.8新版《办法》第八条——与上位规划关系(增加)
新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 依据。 旧版:无此可比条款 增加原因:新版《办法》特别强调不同层次的规划编制度必须要依据上 位规划的原则。由此可明晰事权,有利于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2.2 新版《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修改)
新版: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旧版: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修改内容:即将出台的《城乡规划法》中提出,城乡规划体系由省域城镇体系规 划、城市规划、镇规划、集镇和乡村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组成。新版《办法》为 其中“城市规划”的编制办法,使用范围不再含镇,而尽限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 立的市” 附:规划系统结构框架图——解读《城乡规划法》

3.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3.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第三章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第一节城市规划的任务和原则一、城市规划的任务1、是“空间体系规划”的组成部分2、作用3、任务二、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第二节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一、城市规划法规体系1、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2、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1、城镇体系规划: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和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3、城市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4、城市设计三、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城市四、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一)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

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二)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五、城市规划的审批(一)城市规划纲要要经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二)城市总体规划(三)人防规划(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五)城市分区规划(六)城市详细规划第三节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工作特点一、基本内容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2、论证、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及技术经济指标3、合理选择用地、确定功能布局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5、拟定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的原则、步骤及方法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设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8、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9、提出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二、工作特点1、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2、城市规划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3、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4、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5、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实践性——要付之实现三、城市规划的成果1、规划文件A文本B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各专题规划等2、图件第四节城市规划的调查研究与基础资料一、调查研究的方法1、现场踏勘或观察调查2、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3、访谈和座谈会调查4、文献资料的运用二、调查研究的工作阶段1、现场踏勘2、资料收集及整理3、分析研究三、基础资料的内容1.城市勘察资料2.城市测量资料3.气象资料4.水文资料5.城市历史资料6.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料7.城市人口资料8.市域自然资源资料9.城市土地利用资料10.工矿企业单位的现状及规划资料11.交通运输资料12.各类仓储资料13.城市行政、经济、社会、科技、文教、卫生、商业、金融、涉外等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的现状和规划资料14.建筑物现状资料15.工程设施(指市政工程、公用设施)资料16.城市园林、绿地、风景区、文物古迹、优秀近代建筑资料17.城市人防资料及底下建筑物、构筑物的资料18.城市环境资料第五节城市规划的层面及其主要内容一、城市规划的层面和阶段层面:1、战略层面2、建设控制引导层阶段:1、总体规划纲要2、城市总体规划3、分区规划(大中城市)4、详细规划二、城市总体规划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中心城区规划3、分区规划(大中城市)(一)总体规划的内容1、纲要的内容(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国家建设委员会1980-12-16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本法规已被《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宣布失效,失效日期为1991年10月1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推动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

规划文件的具体编制,由各城市城市规划部门所属规划设计机构负责;没有城市规划设计力量的中、小城市和镇、县城、由省、市、自治区所属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协助编制,也可委托有关设计机构协助编制。

工矿区规划,由工业主管部门规定,具体编制工作可委托有关设计机构完成。

第三条为了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所依据,城市人民政府应先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历史情况、资源条件、现状特点、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区域规划,原则规定城市的性质、发展方向和规模、城市总体布局和各项建设发展的原则要求,并附城市总体布局示意图。

第四条城市规划按其内容和深度的不同,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设计阶段。

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城市的性质、发展方向和规模,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实施规划的步骤和措施。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

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详细规划是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具体化,它的主要任务是:对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工厂、住宅、交通、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文教卫生、商业网点和其它公共设施做出具体布置,确定道路红线、道路断面和控制点的座标、标高,选定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建筑艺术形式要求。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必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在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展览会、座谈会、调查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基础资料第六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搜集、研究下列基础资料;(一)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1. 规划地区的地形图(比例尺1/10000或1/5000)。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

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近期建设规划。

或者。

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第十二条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前瞻性研究(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编制内容、编制程序、成果要求。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总体规划从内容上可分为: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四个组成部分。

2城市整体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总体规划编制从工作阶段上可以分为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总体规划技术成果的编制三个阶段。

(1)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1)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对城市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是整个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

需要通过文献、访谈、现场勘探等多种方法,对城市的区域、社会、经济、自然、历史环境等展开全面和细致的调研。

在收集与调研的过程中,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调查是一项重要内容。

要对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用地性质进行核查和分析,切实掌握土地使用的真实状况和效益,分析人均用地水平、用地结构和区域建设用地分配等资料。

通过对城市建设用地现状的全面和细致的掌握,为提出合理、高效的土地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调查和研究的成果形成城市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城市现状图和一套完整的现状基础资料报告。

2)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在前期研究工作中,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和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是两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A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首先要系统的回顾历版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技术内容,研究城市发展的阶段特征,把握好城市发展的自身规律。

特别是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和遗留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在此前提下,对总体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B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深入分析和总结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城市现状问题和新的发展趋势,从落实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影响城市长期发展保障要素,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等前提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前瞻性的研究城市的发展条件和动力机制,科学合理的研究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为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依据。

城市规划的实施步骤

城市规划的实施步骤
数字化技术推动城市规划公众参与
数字化技术可以实现城市规划方案的可视化展示和互动参与,提高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
绿色低碳理念在城市规划中日益受到重视
01
绿色低碳理念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通过在城市规划中融入绿色低碳理念,可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
的可持续发展。
02
绿色低碳理念提升城市生活质量
绿色低碳理念注重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可以提升城市居民
制定和完善与城市规划实施相关的配套政策,如 土地利用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为城市 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项建设项目的进 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划要求有序推进。
开展评估工作
对城市规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 措施和建议,为城市规划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
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
相关证明材料
如土地使用证、环境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 估等。
申请表格
填写完整的城市规划审批申请表格。
组织专家评审
专家组成
由城市规划、建筑设计、 市政工程、环境保护等领 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
评审内容
对城市规划方案进行全面 评估,包括方案的合理性 、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 。
完善规划体系
在调整和完善原有规划内容的基 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体系 ,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 性。
05
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提高公众对城市规划的认识和意识
城市规划教育
通过学校、社区、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城市规划知识普及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城 市规划的认知水平。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 和编制程序
杨军辉 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
教学内容:
1.城市规划的任务和原则 2.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 3.城市规划的调查研究与基础资料 4.城市规划的层面及其主要内容
教学目标:
1.了解城市规划的作用、任务及工作内容; 2.了解城市规划的调查内容; 3.掌握城市规划的层面及标准; 4.了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
(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
保持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延续性,保护文化 遗产和传统生活方式,促进新技术在城市发展中 的应用,并使之这大众服务,努力追求城市文化 遗产保护和新科学技术运用之间的协调等,这些 是城市规划师的历史责任。
让城市成为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和谐载体, 是城市规划师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
芝加哥-西尔斯大厦
(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相和谐的原则
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城市规划更应为城 市中所有的居民,不分种族、性别、年龄、职 业以及收入状况,不分其文化背景、宗教信仰 等,创造健康的城市社会生活。坚持为全体城 市居民服务,并且为弱势集团提供优先权,这 是城市规划师的根本立场。
第三节 城市规划的调查研究与基础资料
一、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1.调查研究是城市规划的必要的前提工作,没有扎实 的调查研究工作,缺乏大量第一手资料,就不可能认识对 象,也不可能制定合乎实际、具有科学性的规划方案。实 际上,调查研究的过程也是城市规划方案的孕育过程。
2.调查研究是对城市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 要过程,调查研究所获得的基础资料是城市规划定性、定 量分析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
一、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
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依据城市的经济社 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等上 层次的空间规划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 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发 展战略,预测城市发展发展规模,选择城市用地的 布局和发展方向,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的要求,综 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设施,并提出近期控制引导措 施。

第七章: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第七章: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三)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 间管制措施。 (四)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 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 人口容量等)。 (八)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 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2、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期 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 出设想。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 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 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 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 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 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 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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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 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 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 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 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六)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 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 和要求。 (十七)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 针。 (十八)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 措施和政策建议。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GB/T 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GB 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TD/T 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数据单位要求 24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 25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人口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27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有关建设用地规划采用的用地标准 29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规划文本附表 35
附 录 H (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规划调控指标体系 39
对低效、空闲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是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的统称。
3.6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land-area balance mechanism between the urban and rural settlements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等措施,实现耕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等目标的土地整治活动。
9.11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 16
9.1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6
10 成果要求 17
10.1 规划成果 17
10.2 规划文本 17
10.3 规划图件 17
10.4 规划说明 18
10.5 规划数据库 18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的要求和文件 附件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包括综
合规划报告、专题规划报告和基础资料 汇编。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n 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图纸包括: 城镇现状建设和发展条件综合评价图、
城镇体系规划图、区域社会及工程基础 设置配置图、重点区域城镇发展规划示 意图。 图纸比例为1/50万-1/10万。重点地区 城镇发展规划示意图用1/5万-1/1万。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 制程序
2020/11/10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பைடு நூலகம்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第一节 城市规划阶段的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划分为两个阶段: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阶段。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一、总体规划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标准术语》: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
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 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包括:市域城镇体系 城市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二、详细规划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标准术语》: 城市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
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 用、空间环境和各项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2)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规口划及区用:地指发城展市规市模区,、确近定郊城区市以建
设与发展用地的空及间城布市局行、政功区能域分内区因、城以市及建市设中和心发、展区需 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中心的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
第二节 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

城乡规划编制流程

城乡规划编制流程

城乡规划编制流程在计划经济年代逐步形成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阶段的规划编制体系,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城市实际发展的需要。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城乡规划编制流程,希望你们喜欢!城乡规划编制流程1.首先进行概念规划,而这个概念规划主要就是询问咨询公司,通过专业的咨询公司来论证这个项目具有建设的美好前景,为之后的立项做下坚实的基础。

2.总体规划阶段,这个时候,可以大方向的规划,也可以具体到具体项目的规划,总之就是落实概念规划的设计思路,就地块委托专业的规划师进行详细的总体规划。

之后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评审与批复。

3.总规方案落实之后就会进行相关的详规方案的编制,主要是修建性详规,就项目或是地块的先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落实,并需要提交给相关单位进行审查与批复。

之后就有关单位的批复来进行下一步的控制性详规。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根据业主特别需要来进行规划的局部修改,并上报相关单位审批与调整。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程序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报批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局负责具体工作。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建设的需要,提请市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下达规划编制计划,提出总体要求。

2.拟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针对编制中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和论证。

4.提请建设部组织召开总体规划纲要审查会,审查规划大纲。

5.提请建设部组织召开总体规划论证会,审查规划方案。

6.报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审议,提请市人大审查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7.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归档并组织宣传。

二、分区规划编制与报批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1.拟定分区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2.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分区规划方案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与严肃性,加强与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进展中具有战略引领与刚性操纵作用,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根据。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与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进展理念,尊重城市进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节约、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保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根据。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全面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规划编制组织第六条(组织编制主体)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实施与修改,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第七条(编制单位资质)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第八条(前期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战略研究等前期工作,明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思路与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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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纲要编制阶段
1.在初步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影响城市发展 的重大原则问题进一步深入论证,同时向委托单位提交 《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委托单位向其上一级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及关于城 市性质定位的研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2.在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召开方 案咨询会,再次征求意见。 3.着手编制评审方案。对前几轮中的相关重大问题进一步 修改后召开专家评审会。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
一.项目准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段
1. 当地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修编(调整) 城镇总体规划的请示; 2. 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红头文件); 这一阶段对于城市一级总体规划,有时也要求该市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其上一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关于修编(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及其批复 红头文件。 3. 规划编制单位与委托单位商定规划编制工作计划。
谢谢观赏
五.行政评审阶段 1.在专家评审会基础上深化完善,准
备行政评审即上地方规划委员会。征求 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的意见。 2.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 3.成果制作阶段,需要在成果中附上上 级人民政府批复的红头文件及历次方案 咨询及评审会议纪要及重大会议纪要。
六.上报审批阶段
在行政评审阶段完善的基础上,由 地方人民政府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报批 城市总体规划,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之 日起,开始按照已批复的规划进行实施 规划。规划的执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 施,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过程中的解释权。
三、初步方案阶段
1.规划编制单位开展前期资料分析论证,对现在问题 进行梳理、汇总,提炼出重点影响问题 2.开展初步方案编制工作 包括制定各种相关研究专题,各种相关图纸绘制等。 3.与委托方进行初步方案沟通交流 4.在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修改完善基础上向当地 人民政府汇报初步方案,征求地方人民政府相关意见
二. 资料收集与现状调研阶段
1.规划编制单位组织项目组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料收集 与现状踏勘工作。 这一阶段需要注意的几个工作:(1)制定完整的收集 资料清单计划,包括各种表格,甚至是问卷调查表格; (2)做好相关调查路线安排;(3)与当地政府及相 关主管部门召开沟通协调交流会议 2.规划编制单位在前期资料收集基础上再次拟定需要 补充完善需收集的资料,甚至是开展第二次更有针对 性的现场踏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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