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相连相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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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公示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公示
2.城市综合体
在镜湖绿心和越城、柯桥、袍江三大片区重点推进25个城市综合体建设。
镜湖绿心(5个):高铁、高教园区综合体、城市核心区综合体、迎恩门风情水街综合体、环镜湖商务休闲综合体、东浦古镇综合体。
越城片区(7个):越子城综合体、鲁迅故里旅游综合体、和畅堂城市综合体、迪荡商贸商务城市综合体、迪荡湖休闲综合体、青甸湖休闲旅游综合体、会稽山度假休闲综合体。
一、公示时间:5月26日-6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一)《绍兴日报》
(二)市政府网站()、市规划局网站()
三、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一)热线电话:85125109,85147071;传真:85141601;联系人:朱同志、陈同志
(二)电子邮箱:ztgh2020@
(七) 绿地系统
规划形成“一心、二环、六湖、三楔”的绿地系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
(1)保护现存18条河道和84座桥梁,形成“三纵、二环、六线、八池”的河湖水系;
(2)保护一河一路、一河两路、有河无路的水乡风貌带;
(3)保护古城以三山(府山、塔山、蕺山)、三塔(应天塔、大善塔、文笔塔)为制高点,与一、二层传统民居组成的空间格局形态。
2.保护越子城、八字桥、蕺山街、鲁迅路、西小河、新河弄、石门槛、前观巷、团箕巷九片历史文化街区。
3. 划定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4. 保护和利用好已进入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发掘绍兴悠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九)城市水系
1.功能定位
强化防洪排涝、调节生态环境、涵养城市生脉、丰富城市景观、凸现水乡特色。
(2)国省道和区域干线公路布局结构为:“五纵、六横、三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市建筑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一)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农民自建住宅除外)新建民用建筑实现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市区按三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县(市)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并采购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

到2025年,全市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以上,三星级比例达到7%以上。

(二)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绍兴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其他区域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且逐年提高比例;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三)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

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居住类项目(含保障性住房、人才租赁住房、宿舍楼、公寓等),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建造。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实行国家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高质量、现代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智能化基础设施、创新型基础设施三大重点方向,依据三年见成效的要求,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万亿计划(“NIIOOOO计划”),努力成为“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

------ 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领先的标杆省份。

到2022年,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比2019年增长2倍以上,2020-2022年累计完成投资近万亿元。

投资结构显著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占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比2019年翻一番,新型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整体效益迈向全国领先行列。

------ 建成领先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网络。

到2022年,领先建成以自主安全可控、自主深度算法、超强低耗算力、高速广域网络和互通数据平台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夯实数字浙江基底,推动全域智慧化进展。

建成5G基站12万个以上,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25个左右,领先完成双千兆宽带网络布局,建成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 打造领先的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

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以上。

聚焦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交通物流、清洁能源、美好民生等重点方向,开展一批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

—建设领先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生态。

数字技术核心领域的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装置、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基本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培育10个以上产业基地、100家以上标杆企业、100家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生态。

二、主要任务(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高质量建设5G网络。

鼓舞5G基站共建共享,优先开展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网络建设,重点打造杭州亚运会、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5G应用工程,加快推动5G网络从主要城市向重点乡镇延长,实现连片优质掩盖。

绍兴市近期建设规划

绍兴市近期建设规划

《绍兴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公示《绍兴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公示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绍兴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我市于2010年8月启动了《绍兴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

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了规划评审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详见市规划局网站),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6月2日-7月1日二、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1、热线电话:85125109,85115531;传真:85141601;联系人:朱同志、张同志2、电子邮箱:sxsghj1@3、邮寄地址:镜湖新区凤林路后墅路口,绍兴市规划局编审处,邮编:312000绍兴市规划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绍兴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简介一、规划范围、期限(一)规划范围:分两个层面,即市域和中心城市两个层面。

市域:辖一区三市两县,即越城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总面积8256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包括镜湖绿心及越城、柯桥、袍江三大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为21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174平方公里(包括有条件建设用地19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2011年—2015年。

二、空间发展策略市域层面重点发展滨海新城;中心城市重点发展镜湖新区,提升中心凝聚力,疏解优化老城,保护培育生态环境。

三、中心城市(一)分区策略1.重点发展地区:重点建设九大功能区域,即镜湖的主中心区、高铁科教园区、环湖区,越城片的迪荡湖区域、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南溇底区,柯桥片的柯北新城、柯岩度假区以及袍江片的“两湖”区域。

2.重点改善地区:重点改善5大区域,即古城“夹心层”改造区、历史街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转、搬”区块、“城中村”改造区和家居商贸城。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12•【字号】绍政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绍政发〔2024〕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12日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为更好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提升产业、畅通内循环,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以上。

全市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40%,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5%。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建成7处以上土地使用年限至少10年的固定分拣中心,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0万辆以上,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超3.5万辆。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全市建立符合各方需求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体系,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15项以上,发布市级地方标准5项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深入实施“4151”先进制造业强市计划,聚焦纺织、金属加工、通用设备等体量规模大的传统优势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针对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发展迅猛、技术迭代快的新兴行业,鼓励企业适应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新要求,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先进设备;聚焦化工、医药、黄酒、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在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4.18
•【字号】绍政办发〔2023〕15号
•【施行日期】2023.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3〕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锚定目标、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图更强、争一流、敢首创,确保全年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3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2023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15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15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19日2015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任务柯桥区政府一、公交优先(一)新增公交车辆(不含更新)24辆;(二)公交线路运营班次总量比上年提高5%;(三)完成改造和建设公交候车亭35只以上;(四)新增公共自行车500辆;(五)优化公交线网占全年总线路条数的2%以上。

二、路网建设和停车系统(一)新建改造城市道路2.1公里;(二)全面打通规划内影响交通通行的断头路2条;(三)旧小区交通综合整治5个,新增停车位300个以上;(四)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库)2处,新增停车位600个以上;(五)全面完成地下空间停车功能归位整治工作。

三、严管严治(一)创建交通常态严管示范区2个(每个示范区内治堵重点道路不少于2条),交通常态严管示范区以及其他治堵重点道路内机动车守法率90%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80%以上,治堵重点道路内无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二)新增城市循环交通组织1区块2条路;(三)主城区范围内道路路面停车位减少200个。

四、科技治堵(一)建立智能化公交运营调度系统并应用;(二)建立多功能城市交通公众出行服务查询系统并应用。

五、城市交通满意度提高城区治堵工作成效、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城市道路和停车场设施、交通秩序等综合评价满意度。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2.20
•【字号】绍政办发〔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五创图强、四进争先”,扎实推进产业提档、项目提效、环境提质、民生提优等重点任务,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有力支撑。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附件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程炜博副市长
教卫口分管副市长
鲁霞光副市长
陈伟军副市长
汤文全副市长
严钢党组成员
分管市领导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8•【字号】浙政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表》《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保障政策》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8日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为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抓紧抓实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对稳增长优结构的关键作用,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主要目标(一)投资总量保持合理增长。

确保2024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

(二)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确保2024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2023年有所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制造业投资以及生态环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速均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三)重大建设项目全力提速提效。

2024年推进省重大建设项目1000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

第一批安排省重大建设项目1101个,年度计划投资10313亿元。

力争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100%,投资完成率超过100%。

(四)各设区市投资总量持续增长。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3%、10%、6%、7%、6%、8%、10%、10%、6%、6.5%、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4〕43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4〕43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4〕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3〕3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20号)以及《浙江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考核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

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要求,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城乡面貌,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创新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有效激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以“土地亩产倍增”为核心,建立差别化管理、淘汰落后产能等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责任明确、任务落实、督查通报的考核机制。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和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2.尊重历史、规范运作。

严格界定再开发范围,严格遵循审批程序,严格规范运作。

充分考虑绍兴实际和土地管理政策的延续性,区分情况、分类处理,保证再开发工作规范运作、切合实际。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一、规划期限、规划层次与范围(一)规划期限近期:2008年至2010年。

远期:2011年至2020年。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和中心城市总体规划。

1.市域:辖越城区、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总面积8256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为越城区和绍兴县全部行政区域,总面积1 539平方公里。

3.中心城市:包括镜湖绿心及越城、柯桥、袍江三大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为23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74平方公里。

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着力构筑现代化大都市,积极发展县(市)域中心城市,重点培育中心镇,合理引导一般镇,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城市化水平预测近期城市化水平为60%,远期城市化水平为72%。

(三)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一个密集区、二大组群、三条轴线”。

“一个密集区”指绍北城镇密集区,包括越城区、绍兴县、上虞市;“二大组群”指以诸暨市区为核心的诸暨城镇组群,以嵊州市区、新昌城区为核心的双核结构嵊新城镇组群;“三条轴线”指依托主干交通线形成的绍北、绍西、绍东三条城镇发展轴。

(四)城镇体系职能结构1.一级1个:绍兴中心城市(由镜湖绿心、越城片区、柯桥片区〈绍兴县城〉、袍江片区组成);2.二级5个:县域中心城市4个(诸暨、上虞、嵊州、新昌)和杭州湾绍兴工业新城;3.三级12个:省级中心镇(皋埠镇、钱清镇、杨汛桥镇、平水镇、大唐镇、店口镇、崧厦镇、章镇镇、丰惠镇、长乐镇、甘霖镇、儒岙镇);4.四级56个:一般镇。

(五)市域综合交通1.发展目标实现“绍北城镇密集区半小时通达”和“市域一小时交通圈、两小时旅游圈”的目标。

2.公路交通(1)高速公路网络结构为“一通、一绕、三纵、三横、三连”。

“一通”:杭州湾嘉绍跨江通道;“一绕”:绍兴绕城高速(东为上三高速、南为绍诸高速、西为杭金衢高速和绕城高速西线、北为杭甬高速);“三纵”:杭金衢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绍嵊新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复线);“三横”:杭甬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北复线)、甬金高速公路;“三连”:诸永高速公路、绍诸高速公路和杭州湾钱江通道(杭甬高速以北)。

2012-2030年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方案公示

2012-2030年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方案公示

2012-2030年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方案公示来源:绍兴县报2012年10月31日08:45 我来说两句(0)土地利用规划图为优化完善“一主三城三区”空间格局,引领柯桥未来城市发展建设,今年3月绍兴县规划局启动了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目前规划成果已基本形成,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对《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研究(2012-2030)》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内容】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至县界,南至湖塘、柯岩街道行政边界,西至湖安线、钱清镇、湖塘街道行政边界,北至绍兴县行政边界,总面积约21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2012年至2030年。

三、规划重点研究城市转型发展策略;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增长边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城市功能空间;强化城市特色塑造。

四、城市性质国际纺织中心,江南水乡名城。

五、城市功能国际纺织制造中心、贸易中心、创意中心全国知名的水乡特色城、文化旅游休闲目的地长三角新兴明珠城市用地功能规划图六、发展规模■近期:至2015年,城市人口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中期:至2020年,城市人口62万人,城市建设用地6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3平方米;■远期:至2030年,城市人口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七、发展策略①区域融合促进功能提升策略②市场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策略③交通、资源引导空间优化策略④风貌保护引导特色强化策略⑤宜居建设促进人气集聚策略景观风貌规划图八、城市发展方向东西联合,南北延展,中部优化。

向东融入绍兴大城市发展框架,依托高铁站前区,提升柯桥现代商贸服务功能,整合大绍兴城市休闲资源,促进旅游大框架构建;向西加强与钱杨新城联系,促进产业、物流、生态开敞空间的对接。

向北重点延伸金柯桥商贸轴,工业园区向北拓展,居住旅游空间适度整合。

向南推动鉴湖景区深度开发,旅游休闲功能逐步向柯南生态山区延展。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6]68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6]68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6〕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城市规划工作,进一步发挥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作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建立和实施政府对中心城市实行统一规划的职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范围职责(一)中心城市规划管理的范围为2001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越城、柯桥、袍江三大组团和镜湖新区绿色空间范围,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杭州湾绍兴工业新城规划范围及市区除三大组团、绿色空间外的其他全部行政区域,涉及市区362km2范围、绍兴县和上虞市部分行政区域。

(二)绍兴市规划局主管绍兴市区城市规划工作,并指导和协调中心城市规划涉及的绍兴县、上虞市相关区域的城市规划工作。

市规划局在绍兴经济开发区(含迪荡新城、生态产业园区,下同)、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和会稽山旅游度假区设立规划分局,目前仍按现行模式运行;市规划局在越城区设立直属分局。

绍兴县、上虞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二、规划编制(三)建立城市规划分级编制机制。

1、绍兴市政府负责编制中心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和杭州湾绍兴工业新城规划、市区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具体工作由市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承担。

2、绍兴县政府负责按照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柯桥组团规划,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镜湖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新区规划(镜湖新区分区规划)、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度假区总体规划。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24•【字号】绍政发〔2015〕28号•【施行日期】2015.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绍政发〔2015〕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24日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为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化发展,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内外智慧城市发展趋势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特制定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总体要求,贯彻“坚持融合发展,强化特色优势,健全支撑体系”的城市发展策略,以“城市一体化”为主线,以“惠民、强企、优政”为宗旨,充分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城市治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加速构建具有绍兴特色的现代信息经济产业体系,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市民幸福感,开创智慧城市发展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1.以民为本,务实推进。

突出为民、便民、惠民,避免重建设、轻实效,持续发现市民诉求,持续提高市民感知度,持续优化市民体验,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质量公共服务。

2.创新驱动,持续发展。

探索智慧城市发展路径、建设运营模式和技术应用领域创新,以创新驱动跨越式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激发“人”、“城”、“市”的活力,由政府做实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信息经济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和产业升级改造,激发市民参与智慧城市共建共享和社会治理的热情,建立可持续发展模式。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绍兴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绍兴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绍兴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5•【字号】绍政发[2009]22号•【施行日期】2009.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绍兴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绍政发〔2009〕22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标本兼治、保稳促调”总体思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08〕69号)精神,现就推进绍兴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带动产业、产业支撑市场、市场促进消费的发展战略,以培育改造为重点,以优化布局为主线,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经营模式,增强集聚功能,推进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特色、完善配套”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

力争到2015年,市区各类商品专业市场稳定在100家左右,年成交额3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以上。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一)第一阶段:加大投资力度,推动专业市场新建与升级改造,培育一批立足市区、面向全市的专业市场,到2010年市区专业市场成交额达到150亿元。

(二)第二阶段: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整合资源,重点搬迁一环线内的老旧专业市场,优化发展环境,力争到2013年市区专业市场成交额达到250亿元,有一批专业市场成为绍兴中心城市重要的商品集散地。

(三)第三阶段:加快传统专业市场向以信息化管理、物流配送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专业市场转变,市场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力争到2015年市区专业市场成交额达到300亿元左右,建成一批辐射全省、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业市场。

三、基本思路今后一个时期,市区专业市场提升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引进一批、培育一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整合一批。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72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72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大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全面推进城市治水由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转变,加大城市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促使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和自然灾害。

二、总体目标围绕“渗、滞、蓄、净、用、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就地消纳和利用70%以上的降雨。

从2017年起,全市各新区、园区、开发区以及有条件的新开工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18年,省级试点区域全面建成,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的相关要求;到2020年,市区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诸暨市、嵊州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到2030年,市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诸暨市、嵊州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和新昌县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

杭绍甬一体化实施方案

杭绍甬一体化实施方案

杭绍甬一体化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总体思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浙江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充分发挥杭州、宁波两大都市区联动辐射作用和绍兴联动节点作用,实施杭绍同城、绍甬联动、杭甬协同战略,加快科技资源、高端制造、文化旅游、开放平台协同布局,加快基础设施联结互通、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要素市场开放互认,全域集成推进跨区域板块协同共建,合力打造全国现代化都市连绵带、长三角金南翼核心主轴、浙江省域一体化示范区,在全省乃至全国区域一体化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大战略导向1.杭绍同城由“松散合作”向“紧密同城”转变,重点聚焦柯桥—萧山—诸暨跨市际板块,以城际轨道、快速公交网络为先导,以临空经济区辐射带动为突破,加快两地设施对接、功能融合、产业集聚、服务共享。

2甬绍联动由“局部对接”向“全域联动”转变,在巩固提升嵊州、新昌加快融入宁波都市圈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北部经济基础好、空间潜力大的余姚、慈溪、上虞等毗邻地区。

3杭甬协同由“错位竞争”向“合作协同”转变。

倡导杭甬协同发展战略。

三大发展定位1全国现代化都市连绵带加快城市发展模式的现代化转型,推动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现代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推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全面接轨,提升都市空间承载力和高效运行协同力,将杭绍甬地区建设成为引领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发展的都市区连绵带。

2长三角金南翼核心主轴加快凝聚更大格局区域竞争力,发挥杭绍甬数字经济领先、民营经济发达、港口资源突出等特色优势,推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布局,合力打造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地,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金南翼的核心主轴。

3浙江省域一体化示范区加快改革先行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突破制约杭绍甬一体化深层次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不断完善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形成协同高效、资源共享、功能齐全的杭绍甬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全省一体化发展提供先行示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3•【字号】绍政办发〔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3日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释放新消费潜力,不断提升消费水平,结合绍兴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消费提质、扩容、普惠、安全四大任务,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二)总体目标1.消费规模不断扩大。

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200亿元,全省占比稳中有升。

力争社零总额超过900亿元区、县(市)1个以上,500亿元以上区、县(市)4个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突破5000家。

2.消费场景不断增加。

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智慧商圈10个以上,高品质步行街7条以上,建成特色商业街区5个以上,建成5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2个左右夜间经济示范集聚区、200个左右夜间经济特色门店,4个以上区、县(市)入围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培育)城市,培育1个以上省级新型消费试点县。

3.消费模式不断升级。

到2025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超过1100亿元,累计培育省级直播电商基地8家以上,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20个以上。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0.24
•【字号】绍政办发〔2016〕90号
•【施行日期】2016.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
通知
绍政办发〔2016〕9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努力改善城市形象,切实提高生活品质,根据全国棚户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绍兴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现将《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拆迁项目汇总表》、《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拆迁项目分年度计划表》、《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整治项目汇总表》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拆迁项目汇总表
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拆迁项目分年度计
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整治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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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2016-2020
/
开展前期工作
10000
开工
20000
主体施工
420000
2018-2020
/
完成线位方案报告
/
协调各县市区,开展立项审批
/
启动工可专项编制、报批工作
10
湖安线
线路走向为杭金衢高速-钱滨线,长约 22.3公里,目前17.5公里已建成,未建 柯袍线以北段 段4.8公里,已列入钱滨线项目
231500
2017-2019
/
开展前期工作:完成工可批 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
高新区段完成施工图编制,启 动征地拆迁工作
30000
高新区段完成征地拆迁、施工 招标,工程开工.
93000
2020年前动 工
/
开展前期工作
/
开展前期工作
/
开展前期工作:完成工可批 复,力争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20
二环北路东延
开工
16
疏港大道
线路方向为滨海大道-329国道,长14.3公里
200000
2018-2020
/
前期
/
前期
/
前期
三年行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开工、竣工 时间 年度投资额 2015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2016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2017 形象进度
越城段 17 32省道绍兴兰亭至平 水段改建工程 线路走向为绍大线兰亭-绍甘线平水, 全长14.2公里 柯桥段
总长约11公里,路宽45米,总用地面积约690亩
200400
2016-2020
/
前期
20000
一期完成总投资的10%,越东路 至329国道段开展前期工作
26000
东延段前期工作
杭金衢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 21 杭绍余高速 全长54公里 绍诸富盛-余姚四明山高速联络 线
510000
2020年前动 工
/
前期
7
329国道
37000
2014-2016
15000
完成总体形象进度84%
5800
完成亮化、绿化工程,完成形 象进度100%
104国道柯桥区高架段
260000
2014-2017
50000
完成路基50%、桥涵35%;累计 完成工程总体形象进度46%
60000
柯桥区柯桥段改造工程主体施 工
60000
柯桥区柯桥段改造工程完工
5
兴越路东延
31省道-环湖路段全长930米,宽32米,桥梁1座
22385
2016-2017
/
前期
15000
完成总体形象进度30%
7385
项目竣工
6
站前大道(凤林西路全长3370米,宽42米,175米桥1座、221米桥1座,350米桥1座 群贤路)
69460
2014-2018
5000
群贤路至横江段竣工,凤林西 路至洋江西路完成项目前期
7500
完成总体形象进度80%
3003
项目竣工
三年行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开工、竣工 时间 年度投资额 2015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2016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2017 形象进度
3
梅南路(环城西路-31 全长1960米,宽24米,新建200米桥2座、250米桥1座 省道)
绍兴中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相连相通三年行动计划表(2015-2017年)
单位:万元 三年行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开工、竣工 时间 年度投资额 一、快速干线交通项目:22个 13403890 329074 2015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1206214 2016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1605000 2017 形象进度
26000
2016-2018
/
前期
4500
完成总体形象进度10%
7500
完成总体形象进度50%
4
环城西路(凤林路-洋 南起凤林西路,北至洋江西路,全长1179.792米,路宽30米,新建桥梁 1座 江路)
27091
2016-2018
/
前期
5000
完成总体形象进度10%
12000
完成总体形象进度60%
8
104国道
线路方向为329国道-上三高速。长约 54.2公里,已建成,双向四-六车道, 路基宽28-42米。但逐段在进行改造提 升,目前有如下3段在计划实施,其余 路段可不考虑改建
市区二环北路拓宽改造
62400
2012-2016
7630
一期一标完工,三标完成总工 程量的60%,完成一期总体形象 进度73%;二期第二阶段完成总 体形象进度15%
1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1号线全线和2 号线一期)
工程共6条线,总里程为260公里。近期建设:1号线主线(鉴湖镇至笛 扬路段)与支线,线长29.6公里及鉴湖停车场、万绣路车辆基地;2号 线兰亭镇至越兴路段,线长24.4公里及兰亭停车场、袍江车辆段;一座 控制中心,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
3550000
174463
1
洋江路改造工程
全长1.99公里,东起绍三线,西至解放大道,路面拓宽及景观改造
28500
2014-2016
19000
完成总体形象进度60%
5125
项目竣工
2
核心区次横二路
西起张万村江边,东至后墅路,全长1607米,宽30米,总用地40542平 米,拆迁约3044米
14583
2014-2016
79000
2015-2017
3000
完成工程投资的4%
20000
完成工程投资的30%
56000
完工
76000
2015-2017
2000
完成工程投资的3%
42000
主体施工
32000
完工
18
329国道绍兴道墟至马 全长13.483公里,其中道路长9.379公里,桥梁长4.104公里(共23 山段工程(群贤路东 座);双向六车道,规划宽度60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延)
青甸湖至镜湖段除后诸互通外 建成通车
钱滨线(滨海工业区段)
246000
2014-2018
36000
完成投资20%
40000
主体施工
64000
主体施工
12
钱滨线—中兴大道
线路走向为滨海大道-二环北路。长约 28.9公里,双向六车道。目前三江路二环北路(9.9公里)已建成
绍三线北延(柯桥区段)
9100
2015-2017
60000
2015-2017
40000
华舍、钱清、安昌段完成路基 20%、桥涵30%;累计完成该段 投资的63%
15000
完成工程量90%
5000
完工
三年行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开工、竣工 时间 年度投资额 2015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2016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2017 形象进度
柯桥区段(兴滨路-曹娥江大 桥)
2590
2015
2590
计划完工
滨海新城段与上虞区交界段 (滨海新城南入口-进港道)
15000
2020年前动 工
/
前期
/
前期
/
前期
上虞区段(进港大道-市域边 界)
50000
2020年前动 工
/Hale Waihona Puke 前期/前期
/
前期
三年行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开工、竣工 时间 年度投资额 2015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2016 形象进度 年度投资额 2017 形象进度
25000
完成房屋拆迁,年底开工
8
绸缎路东段
长1820米,宽32米,沿线跨径60米、92米、200米桥梁各一座,雨水管 线3640米
12000
2012-2016
1000
19814
完工
上虞东关至蒿坝段
113000
2020年前动 工
/
计划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 批复,开展环评、水保等专项 报告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
/
争取项建书批复,开展其他前 期报批工作
/
前期报批工作
镜水路南延 9 线路走向;湖安线-104国道上虞段。长 104国道南复线—印山 约54.8公里。其中起点至柯桥区镜水路 路 段14公里初步考虑老路利用 印山路-104国道上虞段
260000
2017-2019
/
开展前期工作:完成立项,力 争完成工可批复
/
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完成施工 图编制,启动征地拆迁工作
38000
完成征地拆迁、施工招标,工 程开工
19
人民路东延工程
人民路吼山路口-104国道上虞 人民路吼山路口-104国道上虞东关至蒿 东关至蒿坝工程 坝工程长约11.4公里(其中高新区段为 8.6公里,上虞区段2.8公里);104国道 上虞东关至蒿坝工程-舜耕大道长约4.3 公里 104国道上虞东关至蒿坝工程舜耕大道
/
前期
/
前期
600000
2020年前动 工
/
前期
/
前期
/
前期
22
杭绍甬高速
全长29.4公里
960000
2015-2020
/
根据省交通厅统一安排,配合 推进项目前期
/
根据省交通厅统一安排,配合 推进项目前期
/
根据省交通厅统一安排,配合 推进项目前期
二、城市道路项目:17个
68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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