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调和油执行标准
食用调和油执行标准
生产者可在配料表中或配料表的临近部位使用不小于配料标示的字号,标注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例如,标注成分时,可以按照“大豆油(50g/100g)、玉米油(30g/100g)、菜籽油
(20g/100g)”的方式进行标注,也可以按照“大豆油(50%)、玉米油(30%)、菜籽油(20%)”或者“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添加比例为5:3:2”的方式标注,企业可以自选其一。
新标准规定,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10%,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5%。
对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可以选择在食品标签、随附文件、说明书、合同或文件中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植物油新国标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的溶剂残留量下调为≤20mg/kg,并增加“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要求,不再对植物原油要求溶剂残留指标。
食用植物调和油中大于2%脂肪酸的标示应独立于营养成分表之外。
种食用油的新的国家质量标准
种食用油的新的国家质量标准备受关注的食用油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于12月2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市场呼唤良久的国家标准给食用调和油行业带来的意义重大:将结束原料配比不清以次充好的行业乱象,促进建立透明规范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引领行业加快技术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食用油新国标已经酝酿多年,此次是在原有的4个标准基础上整合修订。
最重要的变化是,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的要求,并鼓励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
对于这个增项要求,业内专家表示高度肯定和充满期待。
新国标为何明确要求食用植物调和油公开配方比例?调和油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品油,按一定比例科学调配制成的食用油。
相比玉米油、大豆油、花生油等单一植物油,调和油含有更为丰富多样的微量营养成分,脂肪酸平衡性具有优势。
随着近年来消费者对营养和风味需求的多样化,调和油越来越受到青睐,年销量达数百万吨。
虽然调和油的营养更具优势,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但消费者对于调和油却存在长期的知情盲区——旧的国标对调和油的配方比例和营养成分这两个重要的因素,没有强制性要求明确和公开。
于是,出于对商业利益的过分追求,调和油市场出现了随意勾兑、标识混乱、以次充好、混淆概念的不良现象。
“什么油贵就标什么、哪种油便宜就多配哪种”成为行业潜规则,真正的配方比例则成为“最高机密”。
据相关媒体调查,由此而起的纠纷和投诉多以厂商败诉收尾,消费者对于“配方公开”的呼声日益高涨。
行业乱象其实早已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
资料显示,调和油国标其实自2004年底就在酝酿,并启动了行业标准的修订制定。
在2013年底的征求意见稿中即提出,调和油产品的标签应当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但新标准却迟迟没有出台。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后期缺乏有效准确的检测方法,但一些企业的既得利益难以协调也是重要原因。
企业各环节能否自律,并对产品进行留样检测,是新国标能否出台的最后一层窗户纸。
芝麻调和油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为原料,经净选、炒制、石磨磨浆、水代法、物理净化制成小磨香油,与一定比例的葵花籽油和大豆油混合,辅以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经混匀、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芝麻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35 大豆油GB 1886.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9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9种抗氧化剂的测定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0464 葵花籽油GB/T 11761 芝麻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SB/T 10292 食用调和油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
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企业标准2020版范例
备案号:QB64/0320S-2019Q/NXLY粮油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NXLY 0001S—2019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2019-07-25发布2019-07-25实施发布Q/NXLY 0001S—2019前言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2716-201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确定。
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
本标准代替Q/NXLY0001S-2016《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
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的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胡麻籽为原料,经烘炒、压榨、精炼制成熟胡麻油后,按一定比例加入大豆油或其他油食用植物油、经调配制而成的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35 大豆油GB1536 菜籽油GB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T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GB/T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T5528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T5529 植物油检验杂质测定法GB/T5530 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杯签通则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15681 亚麻籽GB/T 10464 葵花籽油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9111 玉米油GB/T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以熟纯胡麻油为主,适量添加一种或一种以上其他食用植物油,经调制而成的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其中熟胡麻油的比例不得低于50%1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4.1.1 胡麻籽应符合GB/T15681要求。
调和油标准
调和油标准
调和油是由不同种类的食用油混合而成的油,其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规定:调和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2. 油品质量标准:调和油的油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油品质量标准,包括色泽、气味、含水率、酸价、过氧化值等。
3. 说明标签:调和油的包装上必须标注所含油品的配比及成分,以便消费者了解油的品质及成分。
4. 生产许可证:生产调和油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确保企业的生产符合法律要求。
总之,调和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油的成分及配比。
同时,生产企业应取得合法生产许可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调和芝麻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和芝麻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和芝麻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香油为基质油,按一定比例,加上一种或几种其它食用植物油,经科学调配而成,具有芝麻油香味的调和芝麻油。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调和芝麻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此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GB/T5009.27食品中苯并芘(a)的测定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524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525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T5528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方法GB/T5529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方法GB/T5530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测定GB/T5538动植物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233芝麻油GB8955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9687食用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GB/T11761芝麻GB/T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标准GB/T15688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6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制备GB/T17377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22460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ISO15305:1998,IDT)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际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定义调和芝麻油是以芝麻油为基础油,按一定比例,加上一种或几种其它食用植物油,经科学调配而成,具有芝麻油香味的调和芝麻油。
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解读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8 / 11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解读中国是食用油的消耗大国,我国市场上不仅有玉米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花生油等人们喜爱的大宗食用油,还有为满足消费者营养和风味需要的大量的食用调和油。
目前,我国食用调和油的小包装销量已经超过大豆油,成为小包装油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品种。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是对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 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整合修订。
新标准的出台,预示着食用调和油进入配方公开新时代,将给食用油行业带来一场新变革。
本文将对标准的修订背景、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检验指标和检验方法、标准的主要变化等内容进行分析说明,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熟悉新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指导作用,方便检验人员尽快掌握检验过程,保证食用油的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针对新标准的发布,对食用油生产企业的改进提出了相关建议。
1 标准修订背景面对我国庞大的食用调和油的市场需求,调和油的国家标准长期缺位,导致推动调和油国家标准尽快出台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调和油“公开配方”的呼声日趋高涨,但调和油国家标准一直“难产”,导致在消费者实际购买中对调和油产品的营养成分、配方比例无法知晓。
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规范市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2 标准适用范围GB 2716—2018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不适用于食用油脂制品。
3 标准的主要变化与GB 2716—2005、GB 7102.1—2003相比,GB 2716—2018的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修改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企业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我公司以胡麻籽为原料,经烘炒、压榨、精炼制成熟胡麻油后,按一定比例加入大豆油、玉米油或菜籽油等,经调制而成的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其中熟胡麻油的含量不少于50%,
为了保证我公司生产的胡麻调和油质量更加严格,并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根据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现制定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企业标准。
这一企业标准制定后,可使我公司的企业标准满足标准化的要求,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更好的按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保证稳定的产品质量,也可为质检部门提供适合本产品的检验依据。
二、技术指标确定的依据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确定,并按照本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胡麻调和油的产品的特性确定了其他技术指标。
宁夏盐池县三元食品有限公司。
芝麻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以芝麻为原料,经净选、炒制、石磨磨浆、水代法、物理净化制成小磨香油,与一定比例的葵花油和大豆油混合,辅以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经混匀、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芝麻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535 大豆油GB 1886.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GB 19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5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 5526 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GB/T 5527 动植物油脂折光指数的测定(ISO 6320:2000,IDT)GB 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GB/T 5532 动植物油脂碘值的测定GB/T 5534 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GB/T 5535.1 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GB/T 5535.2 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2部分:己烷提取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 10464 葵花籽油GB/T 11761 芝麻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6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制备(ISO 5509:2000,IDT)GB/T 17377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脂的气相色谱分析(ISO 5508:1990,IDT)GB/T 17756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23373 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
芝麻调和油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油为原料,辅以大豆油、亚麻籽油,按比例配制、混合、灌装而制成的芝麻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535 大豆油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3 芝麻油GB/T 8235 亚麻籽油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芝麻油:应符合GB/T 8233的规定。
食用植物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植物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亚麻籽油和菜籽油为原料,经调配、精过滤、灌装等工序制成的食用植物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536 菜籽油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6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T 5531 粮油检验植物油脂加热试验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5 亚麻油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应符合GB 1536菜籽油和GB/T 8235亚麻油的规定。
调味油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油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一级大豆油为原料,以辣椒干或花椒和麻椒或大茴或芥末油(芥子油挥发性成分(以含异硫氰酸烯丙酯计)≥2.0g/100mL)为辅料,经粉碎或不粉碎、油炸或非油炸、过滤、配制、灌装等工艺制成的调味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35大豆油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465辣椒干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标准GB/T15691香辛料通用技术条件GB/T20293油辣椒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30391花椒SB/T10755芥末酱NY/T2111绿色食品调味油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分类按产品配料及加工方法的不同,产品可分为辣椒油、花椒油、大茴油及芥末油。
食用调味油标准
食用调味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调味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从植物或植物籽粒中提取的油脂或萃取呈味成份于植物油中的调味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528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食用调味油从植物或植物籽粒中提取的油脂或萃取呈味成份于植物油中的调味品。
如:芝麻油、橄榄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3.2芝麻油从油料作物芝麻的种子中制取的植物油,可用于调味的一种油脂。
3.3橄榄油以橄榄鲜果为原料,经压榨加工而成的植物油,多用于佐餐调味。
3.4香辛料调味油从香辛料中萃取其呈味成分于植物油中的系列香辛料调味油制品,如姜油、花椒油、辣椒油、大蒜油、芥末油等等。
4 技术要求4.1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
食用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调和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调和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橄榄油为主要原料,添加虾青素油、香油、搅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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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3347橄榄油GB8233-2008芝麻油Q/AEF0002S-2017虾青素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7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528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897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26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料要求3.1.1橄榄油应符合GB23347的规定3.1.2芝麻油应符合8233-2008的规定3.1.3虾青素应符合GB Q/AEF0002S-2017的规定3.1.4以上原料均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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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9
4 食品添加剂
Q/GSLS0001S—2017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
应符合 GB 8955 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35
大豆油
GB/T 1536
菜籽油
GB/T 1537
棉籽油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3桶,2桶用于检
验,1桶留样。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及挥发物、杂质、酸价、过氧化值为每批必检项目。 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5全部项目。 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 格。
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5
亚麻籽油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464
葵花籽油
GB/T 15680
棕榈油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的测定
应符合表1的规定。
项目 滋味和气味 透明度(20℃,24h) 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指标 味道清香,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澄清 透明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检验方法 GB/T 5525
项目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杂质,% 水分及挥发物,%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GB 4806.7、GB/T 17374的规定,包装容器应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7.3 运输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大豆油:应符合GB/T 1535的规定。 3.1.2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的规定。 3.1.3棉籽油:应符合GB/T 1537的规定。 3.1.4棕榈油:应符合GB/T 15680的规定。 3.1.5亚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油:应符合GB/T 8235的规定。 3.1.6葵花籽油:应符合GB/T 10464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2
Q/GSLS0001S—2017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 贮、混运。 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 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 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 放、日晒、雨淋。 8 保质期
食用调和油
Q/GSLS0001S—201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调和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菜籽油、大豆油、棉籽油、葵花籽油、亚麻籽油、棕榈油为原料,按比 例配制、混合、灌装等工序制成的食用调和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黄曲霉毒素 B1,µg/㎏ 苯并(α)芘,μg/㎏ ≤
3.5 净含量
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指标 0.1 0.1
≤
10
10
检验方法 GB 5009.11 GB 5009.12
GB 5009.22 GB 5009.27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1
3.4 有害物质限量
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指标 黄 15 红 5.0
≤
0.10
≤
0.10
1.0
0.25
检验方法 GB/T 22460
GB/T 5529 GB 5009.236 GB 5009.229
GB 5009.227
项目 总砷(以 As 计),mg/㎏ ≤
铅(以 Pb 计),mg/㎏ ≤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B/T 10292
食用调和油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Q/GSLS0001S—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