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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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3]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3]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3]33号)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三年七月八日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为鼓励招商引资,充分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自治区外、国外、境外资金)规模,促进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一)分类奖励的原则。

对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国内外公民、团体或组织进行奖励,其中,对社会引资者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给予行政奖励。

(二)分级奖励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本级重点招商项目及一定规模以上项目分别进行奖励。

(三)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

鼓励项目业主对社会引资者进行奖励。

二、奖励对象(一)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党和国家机构、人民团体中的党政干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党政干部,其他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省部级以上党委管理的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地厅级党委管理的企业的领导班子中的领导干部。

(二)社会引资者:除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以外的其他引进外来资金者。

三、奖励条件(一)引进外来资金是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投资于我区。

(二)对引进自治区发展计划部门列名的重点招商项目、或单个项目合同外来资金总额在1000万美元或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社会引资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北海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流程图

北海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流程图

北海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流程图
一、前期工作准备
1、落实北海市招商引资负责人,制定北海市招商引资的总体方案和工作任务,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政策依据、对象和项目内容等。

3、确定招商引资政策,梳理并形成北海市招商引资政策,研究、梳理、梳理、制定北海市招商引资方针、政策、措施、制度及准入条件等政策文件。

4、组织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开展和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全国各地、境外投资者前来投资北海市,推动招商引资进程进行顺利进行。

二、发布招商信息
1、发布招商引资信息,搭建北海市招商引资平台,发布北海市的投资招商信息,吸引全国各地以及境外投资者前来参与投资。

2、加强宣传招商引资,针对不同投资对象,构建科学有效的宣传招商形象,传播招商引资的积极消息,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8•【字号】北政发〔2016〕49号•【施行日期】201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6〕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8日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激励原则(一)科学激励的原则。

遵循目标导向、公开公正、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一套适应经济新常态、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二)分类激励的原则。

区分激励对象,分类制定招商引资激励标准和措施,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激励;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给予物质奖励。

(三)分级激励的原则。

由各级财政按比例进行激励,具体为:1.属于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范围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对选址在我市城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按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与市财政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其中,市财政承担的60%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与城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按各承担一半的原则分担。

市财政对选址在合浦的招商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中介机构不承担奖励资金。

2.不属于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范围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对选址在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市财政与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

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

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

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一、背景介绍广西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近年来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为进一步提高广西招商引资的效果和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定位本方案的目标是提高广西的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就业的增加。

具体目标如下:1.提高招商引资的数量和规模:通过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促使广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提高招商引资的效果和质量: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注重引进高质量的项目和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式提高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在考核激励中注重区域的平衡发展,避免过度集中资源和资金的现象,提高全区的发展水平和经济活力。

三、考核指标1.招商引资数量:按年度统计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包括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和实际到位的外资金额。

2.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各项目的技术含量、产业链带动能力、环保水平等指标,注重引进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项目。

3.招商引资效果:考核外资的利用效率,包括外资企业的产出、利润和纳税水平。

4.招商引资经济效益:考核招商引资对广西经济的拉动作用,包括新增就业岗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等指标。

5.招商引资服务水平:考核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和效率,包括政府部门的沟通配合、行政审批流程的便捷度等。

四、考核激励机制1.考核结果公示:每年根据上述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对各地区和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形成舆论监督和激励压力。

2.考核激励补贴:对考核优秀的地区和部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和奖励投资者的措施。

3.优先支持政策: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和企业给予一定的优先支持政策,包括减免税收、金融扶持、用地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奖惩机制: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相应的警示和惩罚措施,包括降低财政补贴、责任追究等。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0•【字号】北政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0日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精神,充分调动市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培育发展新动能,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激励对象(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及各园区管委会以及招商引资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请自治区激励的招商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中介机构。

第三条强化招商引资目标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一)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及其他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专项激励;(二)市人民政府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名前5名单位的奖励措施及标准为:1.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70万元、60万元、50万元,补充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前5名的单位,优先安排、保障新建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

3.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前5名的单位,在市级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领域,由其自主选择申报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

(三)市人民政府对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考核排名前3名的单位的奖励措施及标准为: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充作为利用外资工作经费。

(四)对招商引资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7〕46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7〕46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7〕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海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7日北海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明晰我市PPP项目实施工作规程,提高全市PPP工作效率和项目运行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发改投资〔2016〕2231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和《北海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的各类PPP项目。

第三条适用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法制办、监察局、审计局及项目实施机构等有关单位本着“简洁高效、科学规范、兼容并包、创新务实”原则,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加强协调配合,优先推进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的项目,促进我市PPP项目规范健康发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PPP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研究决策我市PPP政策,审议PPP项目入库、PPP项目实施方案等重大事项。

北海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模板】

北海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模板】

附件:**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参照《广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

第三条绩效考评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实绩。

(二)坚持公开公正,做到过程公开、标准规范、结果透明。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突出量化考评。

(四)坚持科学制定考评指标,避免交叉和重复考评。

第四条绩效考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成立**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考评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投资促进局、绩效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工商局、统计局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具体承担招商引资绩效考评责任。

第二章考评内容第五条招商引资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一)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等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当年新引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情况。

(四)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平台建设及投诉意见处理情况。

第三章考评方式和程序第六条招商引资绩效考评采取日常评估、单位自评、综合考评等方式,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日常评估。

根据考评对象年度绩效计划,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步骤,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二)单位自评。

考评对象按照考核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三)综合考评。

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章考评结果及运用第七条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情况,汇总分析,形成初步结果,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审议后,报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结果反馈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6•【字号】北政发[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北政发〔2008〕9号)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北海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六日北海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产业发展,规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桂发〔2007〕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37号)的精神,以及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海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起到重要作用的市本级或市辖区的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所称贷款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使用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

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

第五条市直各部门向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争取支持获得的产业扶持资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来源为:1.从市辖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地方留成部分,扣除必要成本后的土地净收益中提取的资金,其中,一是房地产用地出让产生的土地净收益按30%以上比例提取;二是园区范围外的工矿仓储用地出让产生的土地净收益按100%比例提取;三是园区范围内需要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其用地出让产生的土地净收益按100%比例提取,用于支持该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招商引资奖励是指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者来到该地区进行投资,并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的一种行为。

通过招商引资,政府可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带动就业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以下是一份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示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招商引资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办法,为招商引资者提供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吸引更多投资者到本地区进行投资。

第二条此办法适用于该地区所有经济性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应当由财政予以保证,相关部门要及时拨付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和使用。

第二章投资项目奖励第四条对于投资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资金。

具体的奖励金额由项目投资额和实施地区的不同决定。

第五条对于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项目,一次性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

返还的税收比例由实施地区确定。

第六条对于实施较大型项目的投资者,政府给予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批准,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廉租房使用权。

第七条注册资本超过一定金额的项目,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产权登记和保险代理服务,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第三章人才引进奖励第八条对于投资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产,为当地创造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的,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人才引进奖励。

第九条对于在项目中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根据所引进人才的职称和技术水平而定。

第十条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的本地人才,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培养奖励,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四章经济效益奖励第十一条对于年利润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奖励。

第十二条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股权奖励,并提供相关的扶持政策。

第五章奖励申请和管理第十三条申请人需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真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撤销相关奖励资格。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来吸引资金投资到一些地区或企业的经济活动。

为了鼓励和奖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了以下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指标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实际情况,在一定时间内招商引资项目数量的多少来评估其工作成效。

2.招商引资投资额: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成功引进的资金投资额,投资额越大,评分越高。

3.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的质量,包括项目的可持续性、带动产业发展能力等。

4.招商引资项目效益: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对经济发展、就业增加、税收增加等方面的贡献。

二、考核办法1.每年按照上述考核指标对各地区或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2.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定量方面,可以采用指标权重乘积法,对各项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得分。

定性方面,可以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监管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

3.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区或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政策环境等因素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4.评估结果公开透明,对每一项指标的得分和排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奖励政策1.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或企业给予表彰,通过发放奖金、向其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进行奖励。

2.对在项考核指标上表现优异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投资额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3.对在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或效益方面表现出色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就业增加或税收增加显著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4.对连续多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保持较好表现的地区或企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或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以鼓励其持续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地区或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5月27日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引进培育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商引资坚持科学激励、分类激励、分级激励的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设区市人民政府进行激励,对集体和个人记功评选表彰按照管理权限进行。

对招商引资项目和成功引进外来投资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由各级财政按比例进行激励。

具体为:对选址在设区市本级的招商引资项目,自治区与设区市财政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对选址在设区市所属县(市)的招商引资项目,由自治区与项目所在县(市)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

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设区市、县(市)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全区各级政府、园区。

(二)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三)招商引资项目。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具体指当年新引进区外境内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国(境)外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含1500万美元)项目及对全区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非国家、自治区禁止和限制类产业项目。

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

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

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1. 背景招商引资是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强,招商引资变得越来越重要。

不仅需要从全国范围内吸引资金和项目,还需要吸引外资。

为了激励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实施招商引资政策,需要制定相关的奖励规定。

2. 目的通过制定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激励全员参与招商引资,主动出谋划策,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率,为经济发展服务。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

4. 奖励方案4.1 招商引资奖当招商引资项目成功落地并投入运营后,项目协调人或项目领导应当向领导汇报,并推荐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员授予招商引资奖。

评选标准包括:•招商引资的资金量;•招商引资的项目数量;•招商引资的质量。

4.2 国际引资奖当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入外资后,外防办将按照引进外资的情况进行评估,并酌情给予相应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引进外资的资金量;•引进外资的项目数量;•引进外资的质量。

4.3 优秀贡献奖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如果有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表现,他们将获得优秀贡献奖。

评选标准包括:•推介途径的创新性与拓宽性;•参与投资的积极性与潜力;•招商资源整合与利用度。

4.4 成功案例奖当一项已落地并获得成功的招商引资项目,形成了比较典型的模式和做法时,项目协调人或项目领导应当向领导汇报,并推荐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员授予成功案例奖。

评选标准包括:•招商引资的模式与做法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招商引资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招商引资的示范性和借鉴性。

5. 奖励的设置奖励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两类,其中个人奖分为一、二、三等奖,集体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所有奖励均由奖励委员会根据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

在奖励委员会确定后,奖金将由奖励委员会组织支付。

6.招商引资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本规定,将对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这对于提高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

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

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企业来投资兴业。

为了进一步激发招商引资的活力,提高地方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1.招商引资数量:考核广西各地市级政府的年度招商引资项目数量。

指标可以设定为签订投资合同的项目数量,或者实际到位资金的数量。

可以按照不同规模的投资项目设定不同的权重,以鼓励引进大型项目。

2.招商引资金额:考核广西各地市级政府的年度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

可以设定不同投资额度的权重,以鼓励引进高额资金的项目。

3.招商引资项目效益:考核广西各地市级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可以设定不同指标,包括项目的税收、就业、技术改造、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效益。

4.招商引资政策透明度:考核广西各地市级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的透明度和对外公开的情况。

可以考核政府对外公布的招商引资政策文件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政府对外发布的有关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考核方法1.综合评价:通过对上述指标的综合评价得出最终的考核结果。

可以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为每个指标设定不同的权重,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和考核难度确定权重大小。

2.层级考核:采用多层次的考核模式,设置不同级别的目标和指标。

各地市级政府需要按照上级部门设定的目标和指标来完成任务,并上报相应的考核材料。

可以设置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考核目标和指标,对每个季度和月度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激励。

3.对比分析:通过与其他地方的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对比,进行相互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可以设立一个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排名榜,通过对排名前列的地方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以鼓励各地相互竞争和提高。

四、激励措施1.奖励资金:给予表现优秀的地方一定的奖励资金,作为对他们招商引资工作的肯定和鼓励。

2.优先政策:给予表现优秀的地方在政策上优先支持,享受更多的资金、减免税费等优惠。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7〕48号)【2022-12-28失效】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7〕48号)【2022-12-28失效】

北海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标准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各有关组织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市人民政府设立北海市标准化资助奖。

为规范奖励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化资助奖适用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登记,完成符合标准化资助奖条件的标准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

第三条标准化资助奖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在市本级财政市长质量奖专项资金中安排。

市财政部门、质监部门和审计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奖励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质监部门提报的年度奖励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审核资金安排计划,办理资金拨付,组织实施奖励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市质监部门负责奖励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预算申报及编制资金规划;负责草拟奖励资金年度计划和分配使用方案,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资金使用安全、绩效评价,以及奖励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和信息公开等。

市审计部门负责对奖励资金的设立、拨付、使用实施专项审计和行政监督检查。

第四条奖励资金的安排应当符合产业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奖励资金。

第五条奖励范围(一)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的;(二)主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三)主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四)主持、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五)主持团体标准制定的;(六)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技术标准奖励的;(七)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八)承担国际、国家、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建或依托相关技术机构负责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九)承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标准化项目的。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北海)民营工业园暨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北海)民营工业园暨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北海)民营工业园暨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北海)民营工业园暨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将《中国(北海)民营工业园暨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元月六日中国(北海)民营工业园暨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加快中国(北海)民营工业园暨北海市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园区范围:北至台湾路,南至北铁公路,西至廉州湾,东至南北高速公路,包括原北海工业开发区、原港澳经济开发区及四川万宝工业开发区,总面积共约19.7平方公里。

第三条工业园区主要发展高科技、技术先进工业和生产加工型企业,相应发展国际贸易、仓储业、金融、商贸服务、交通运输、通讯、信息、教育、科研和卫生等第三产业。

第四条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工业园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在北海市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管理工业园区的各项行政事务,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工业园区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依照本办法制定工业园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优惠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三)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基建计划的审批,报市计委备案;(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工业园区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报市外经贸局备案;(五)负责工业园区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与管理;(六)负责工业园区的劳动人事管理,根据需要拟订工业园区年度招聘员工计划,经市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招调和聘用手续;(七)负责工业园区内市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八)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北海市投资促进局[ 字体:大中小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为加大我市招商力度,拓宽引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重点鼓励产业型、财源型项目尽快落户我市,产生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3]33号)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商务厅、招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招商字[2004]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范围(一)从本市以外引进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美元或其它外币的按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以上资金投资建设的新的项目。

(二)本市以外资金包括现金或以实物形态投入的生产设备。

(三)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奖励的范围:1、已在我市境内投资的外来投资者,用其投资所获利润再投资的项目;2、外来投资者同时以引资者身份对其自身投资申领引资奖励的项目;3、国内外客商和友好人士直接对我市的投资和捐赠;4、国家直接安排的基建及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城市基础设施、仓库、住宅等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5、上级直接安排的其它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6、从我市辖区内金融机构争取的银行信贷资金。

第二条奖励对象(一)我市公务员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引进项目或资金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桂招商字[2004]1号)执行。

(二)除我市财政供养人员以外的其他引进外来资金者,经确认后,均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条奖励标准对引资者引进资金投入新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

合资合作项目按市外客商实际投资计算。

引进房地产项目的奖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其它项目奖金最高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一)“三高”农业等第一产业项目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总额的2‰给予奖励。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了激励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水平,加快我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特制定了这个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成功引进投资项目并落户我市的单位或个人。

我们鼓励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项目,国家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及研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矿产资源项目除外)、商贸物流、旅游开发及农副产品种养及精深加工等项目,以及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机构)和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以及服务外包企业。

我们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包括专业招商和自主招商。

市政府设立了两个专业招商小分队,由市招商局和工业园管委会组建。

市财政每年为两个小分队各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年初预拨30万元,年终完成了当年的基本招商任务的(具体任务另外下达),再核拨20万元工作经费。

未完成任务的,所余20万元不再拨付。

专业招商队队员工作两年后成绩突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给予提拔重用。

同时,我们鼓励单位和个人自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引荐人通过提供投资信息、协助联系投资商、实质性促成了项目落户或直接引荐项目落户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我们鼓励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我们实行“谁引进、谁收益”的考核原则,鼓励各镇、各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不成工业园。

对引进入园的项目所产生的工业总产值、税收总收入、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外商进出口总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个数等7项指标的计分归入引进单位得分。

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进入我市,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前五年税收本级财政分成部分进行三七分成(即70%归市财政,3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

项目投入运营第六年起,该项目的税收(地方财政分成部分)实施八二分成(即80%归市财政,2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正文:----------------------------------------------------------------------------------------------------------------------------------------------------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奖励引荐国内外投资者到北海投资的有功人员,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除北海市从事直接招商引资工作外的所有国内外人士、法人和其他机构。

第三条奖励办法:凡引荐市外资金(非我国国家、政府及其部门的资金)投入北海建设,资金已到位的,对其直接引荐人给予奖励:(一)引荐市外的企业或个人来北海兴办独资项目,由地方财政按外方实际投入额(不含中方对外担保的项目境外借款)的1‰给予奖励。

以实物、工业产权和技术等投入的,依法作价计算投入金额。

项目投产后,再由地方财政按该企业新增地方税收的3%给予奖励,从投产之日起,连奖5年。

(二)引荐市外的企业或个人来北海合作或合资兴办项目,由北海方受益单位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给予奖励。

项目投产后,再由地方财政按该企业新增地方税收的1%给予奖励,从投产之日起,连奖5年。

(三)引荐来料、来件、来样加工装配项目,在每期合同实现后,由加工企业按企业实际工缴费收入的3%给予奖励。

(四)引荐国内外投资者来北海收购、兼并市属国有企业,由国资部门按实际转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金额的5‰给予奖励。

(五)引荐国内外客商租赁经营本市国有企业或租赁厂房、设备、设施,租赁合同经市国资部门同意,由出租方按第一年实际获得的年租金的3%给予奖励。

第四条直接引荐人界定办法:独资项目,引荐人与市财政部门签订引资协议;国有资产出售、出租项目,引荐人与市国资管理部门签订引资协议;加工装配项目,引荐人与企业签订引资协议;其他项目,引荐人、项目中方或本市方、市财政部门三方签订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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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为加大我市招商力度,拓宽引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重点鼓舞产业型、财源型项目尽快落户我市,产生经济效益,促进社会进展,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方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3]33号)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商务厅、招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招商字[2004]1号),特制定本办法。

1、最新招商方法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方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关于民间资金如何参与广西北部湾北海投资给出的新方法,第六条附则第三点:“同一个企业或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者。

如投资者托付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引资者,视为一个引资者团队。

引资者团队申****金,不论人数多少,奖金总额不变,须书面托付其中一人办理,奖金如何分配由引资者团队自行商量。

”其意指:在北海投资项目必须有一名引资人引荐才能参与此方法进行投资(此方法只针对引进广西区外的资金,本地人不能参与),投资人再亲自为北海招商引资三名投资者,再三名投资者各自引进三名投资者,依此类推,即形成一个引资团队;每位投资者固定投入资金为7至10万元人民币,即参与效益分红,按月返利,最大回报效益用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连友农在杭州市2009国际友好都市市长峰会上的讲话“到了我们那儿,没有不赚钞票的,只是赚10倍依旧几十倍上百倍的咨询题。

”但每位新参与投资的必须得事先书面托付一位引资者作为你的担保人,才能参与。

2、招商引资为何要启用最新方法开发广西北部湾面临的首要咨询题就是,广西是一个欠发达地区,改革三十多年来看起来一直被遗忘了的角落,一直是以“穷”字来形容,其基础设施落后,思想观念落后,资金短缺等一系列咨询题摆在眼前。

而北部湾的开发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投入1.5万亿的资金,并在2010年建设好东盟自由贸易区。

因此,国家在投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给予了北部湾四大特权政策。

3、广西北部湾区域优势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指南宁、北海、钦洲和防城港四个市所辖区域范围,同时包括广西近海沿边的玉林,崇左两市的交通和物流。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北部湾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海路相连的区域,是双向沟通华南与西南的结合部,是我国实现以东带西,中东西共同进展新格局的重要连接点。

是我国唯一的西部沿海地区,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我国走向东盟,走向世界的重要门户,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桥梁和战略枢纽。

也是中国沿海都市最后尚未开发的区域。

中共中央高瞻远瞩,从国家的大局动身,于2008年1月14日批准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进展规划(2006--2020)》。

至此历时两年的酝酿和预备有了结果。

从此我国具有国际性区域的合作经济区正式成立了,这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位置。

那个面积大约4.25万平方公里,人口1255万的现代经济区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国际,国内多区域的合作经济区。

4、进展前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设立是我国对外更加开放的一个窗口,它将是中国继香港、深圳和上海浦东又一耀眼的国际商贸中心。

其进展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并给予四大特权政策,即对外交往、行政体制、金融制度创新权和土地治理改革等先行先试的权利,以此为西部其他地区的开放、开发积存成功的经验。

西部地区包括十二个省份,分不是西藏、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

5、招商引资对广西区外投资者的保障方法前提是每位外来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要先通过一名引资人负责带你详细了解北海的投资环境及投资分析,在考察期间引资人有明确职责规定:由引资人承担所有考察费用,并提供吃住,接待标准不得低于二星,并不得向投资人提出任何要求与条件;引资者要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如投资人中途申请退出投资资格,引资人要负责为投资人寻到承接人接手,并办理转让手续,投资资金如数一分非常多退还。

欢迎广西区外宽阔投资者积极参与广西北部湾的建设,我们在北海随时欢迎你们的到来!!
“[学校计划]下学期英语教研组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别详一、指导思想:
在教务处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协调好各备课组间的关系。

仔细学习新的教学大纲,巩固进展爱校爱生、教书育人,富有进取精神、乐观积极向上的融洽的教研新风貌,在上届中招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为把我组的教研水平提高到一具新的台阶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1、开展学习新大纲的活动,稳步扎实地抓好素养教育;
2、加强教研治理,为把我组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一具新层面而奋斗;
3、协调处理好学科关系,在各备课内积极加强集体备课活动,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各备课组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教研工作,即"统一集体备课,统一内容,统一进度,统一作业,统一测试"。

4、配合各备课组,搞好第二课堂活动,把创新教育理念灌输到教书育人的过程中。

三、具体措施:
1、期初及期中后召集全组教师会议,布置教研活动安排及进行新大纲学习;
2、降实各备课组教学进度表及教学打算;
3、有的放矢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初一年组织学生单词竞赛;
初二年组织学生进行能力比赛;
初三年组织学生进听力比赛;
其中初一年有条件的话多教唱英文歌曲,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含介绍英美文化背景常识。

4、各备课组降实好课外辅导打算,给学有余力的部分学生制造条件,积极备战英语"奥赛"。

5、要求各科任教师,积极主动及时地反馈教情学情,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出努力方向;
6、针对别同年段学生的别同表现,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寓思想教育于教学工作中;
7、降实本学期教研听评课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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