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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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知识点建筑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法规与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得到满足。

作为二级建造师,了解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的知识点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的主要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建筑施工组织,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明确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审批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施工单位的责任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明确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包括结构施工质量、装饰装修施工质量、技术设备安装质量等方面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2.《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前必须编制的一项规范,它涉及到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材料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3.《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和规范,包括设计图纸的格式、内容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标准主要针对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进行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包括管道敷设、设备安装、测试验收等相关事项。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包括电缆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接地系统等方面的规范和验收标准。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二级建造师的法律定义及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级建造师指具备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管理
相关专业的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具有相关施工管理经验并经评审合格的人员。

申请二级建造师资格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二、二级建造师的职责与权利
作为二级建造师,需要负责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中有监督权,可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二级建造师的法律责任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二级
建造师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二级建造师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二级建造师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1.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和安全。

2.建筑法规:包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二级建
造师需要遵守并执行。

3.基建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指导,二级建造
师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
为了提升二级建造师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建议二级建造师定期参加相关的
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二级建造师也可以通过参加专业考试提升自身职业地位和发展空间。

六、结语
总的来说,作为一名二级建造师,需要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工程
质量和安全,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为建筑工程的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二级建造师们能够不断努力,成为行业的精英。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二级建造师知识点包括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与费用控制、工程项目总体质量控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说,以下是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常见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和要点。

一、法律法规1.建筑法及其实施条例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及相关法规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建筑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程7.建筑工程保修条例8.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招标及合同管理2.建设工程项目会审、开工、监理、质量及验收管理3.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变更管理5.施工组织设计及其调整6.分包工程管理7.施工机械与施工设备管理三、建设工程施工技术1.建筑工程基础与地下工程施工技术2.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3.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4.砌筑工程施工技术5.重要钢结构、木结构及装修工程施工技术6.建筑防水及保温工程施工技术7.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技术8.建筑物试验与检测技术四、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与费用控制1.建筑工程项目量清单计算2.建筑工程项目工料机具计划和费用预算编制与控制3.建筑工程投标和计量确认管理4.建筑工程工程费用核算和决算五、工程项目总体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2.开工与成品保护工作控制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和验收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5.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3.建筑工程生产进度管理4.建筑工程项目材料与设备管理5.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6.建筑工程成本管理7.建筑工程质量管理8.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以上只是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常见的一些知识点和要点,对于每个知识点都需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并能够灵活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所以,如果准备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议要认真学习和复习这些知识点,并进行大量的习题练习和模拟考试,以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和水平。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二级建造师是指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能够独立承担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施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确保二级建造师的工作权益以及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二级建造师的行为。

下面将对二级建造师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对二级建造师的工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该法规定了建筑施工的程序、质量和安全要求,明确了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要遵守本法的规定,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二、《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要求。

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要遵守本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守建筑市场的管理规则,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措施,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施工中要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要求,明确了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施工中要根据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加强了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六、《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和管理要求。

二级建造师所在的施工企业要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保证施工企业的合法经营和专业能力。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法规法规是指对某一领域的规定、要求、标准等的总称。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法规是考生必备的知识点。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整理,以帮助考生全面了解这些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建筑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的定义、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保修等方面的规定。

2.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并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建筑市场监管条例《建筑市场监管条例》规定了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市场主体的认定、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信用服务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标准、质量检测、质量验收等方面。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

3.建筑工程质量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损失的界定、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期限等,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条件、办理流程等。

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四、其他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性。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真题及详解答案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真题及详解答案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真题及详解答案一、选择题1. 答案:B2. 答案:C3. 答案:A4. 答案:D5. 答案:C6. 答案:B7. 答案:A8. 答案:B9. 答案:C10. 答案:A二、简答题1.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是书面形式。

2.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3.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建筑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4.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建筑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5.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

7.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条,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8.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9.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的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计划进行。

10.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以上为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真题及详解答案。

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发布的考试结果为准。

二建法律法规

二建法律法规

二建法律法规二建法律法规1. 前言二级建造师是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具有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

作为具备高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建筑专业人员,二级建造师不仅要掌握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与二级建造师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对建筑行业的管理和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相关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合同和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条款,以便在项目招投标阶段能够正确、合法地进行操作。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建筑垃圾的处理和管理成为建筑行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条例,以便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正确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

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行业的核心要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该条例,以便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达标。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对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程序和监理机构的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该条例,在建筑工程监理阶段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监理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二级建造师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中担任部分或者全部的安全管理、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掌握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对于二级建造师来说至关重要,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法规1.《建筑法》:内容包括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建筑工程的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涉及房地产经营、开发、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法规。

3.《城镇建设规划法》:规定了城镇建设规划的范围、内容、程序和编制要求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包括人员组织、机械设备配置、施工方法和程度等。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工地洗浴、废弃物处理、饮用水供应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休息、生活和环境卫生等。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处理等。

三、施工合同管理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2.《建筑施工发包和承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的管理办法,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要求。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质量责任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规定。

四、施工过程安全管理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用电设备检验、线路敷设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包括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和危险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3.《建筑施工机械操作员培训、考核和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机械操作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包括驾驶证颁发和训练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法规概述二建法规是指建筑行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是考生须要熟知和掌握的重要内容。

合格的二级建造师必须对这些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并能够正确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以下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二建考试中必须掌握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于1997年颁布实施,其目的在于规范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担保、建筑市场监管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常考的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03年颁布实施,主要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规范。

重点知识点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检测与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四、《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重要的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14年颁布实施,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市场准入条件、建筑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04年颁布实施,目的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等内容。

六、《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二建考试中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重要规范之一,该规范由建设部颁布实施。

重点知识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与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批准等内容。

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二建考试中常考的法规之一,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法规》真题以及答案

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法规》真题以及答案

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真题以及答案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B. 订立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未提示或者提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无效 C. 合同订立时,采用格式条款的一方对于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该格式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D. 合同订立时,采用格式条款的一方对于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未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该格式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正确答案是:B. 订立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未提示或者提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无效。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C. 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D.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正确答案是:D.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B.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C.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D. 评标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评标正确答案是:D. 评标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评标。

二、多选题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招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共 60 题。

每题 1 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

A.劳动合同订立之日B.劳动合同备案之日C.劳动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日D.用工之日【参考答案】D【解析】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新建建筑节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家强制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B.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保温材料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C.国家全面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材料设备D.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考答案】B【解析】A 项错误,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C 项错误,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D 项错误,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3.关民事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人的诉讼权利消灭B.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D.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 2 年【参考答案】C【解析】A 错,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非诉讼权;B 错,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仍然应当受理;D 错,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 3 年。

4.根据《文物保护法》,受国家保护的文物是( )。

A.与历史事件中有关的代表性建筑B.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石刻、壁画C.历史上各时代艺术品、工艺美术品D.反映历史上各时代的实物【参考答案】B【解析】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A 错;(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C 错;(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D 错。

2024二级建造师法规

2024二级建造师法规

2024二级建造师法规
一、工程法律法规
工程法律法规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
了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层级和效力,掌握不同层级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和效力关系。

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基本规定,了解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制度
熟悉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和程序,了解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承包等规定。

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基本规定,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5.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和要求,了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和要求,了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8.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纠纷的种类和处理方式,掌握诉讼时效和仲裁的基本规定。

二、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目标和任务,熟悉项目各参与方的职责和义务。

2. 建设工程项目的策划与决策
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的基本步骤和方法,了解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二级建造师中的常见法规条文解读

二级建造师中的常见法规条文解读

二级建造师中的常见法规条文解读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条文是考生必须掌握和理解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对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常见的法规条文进行解读,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其含义。

1. 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原则和程序。

它强调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和技术能力。

这条法规的出台旨在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避免低质工程的发生。

2.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根据该条文规定,任何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

这是一个施工单位合法进行建筑施工的前提条件,也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3. 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建筑法第三十五条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规定。

根据该条文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权对建设工程的过程和成果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这条法规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保障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4. 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

其中包括“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强调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这个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和各相关方在建筑工程的全过程中都要将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工程的合格性和可靠性。

5. 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条例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条例第六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根据该条文规定,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符合规划条件、技术要求和安全保障要求。

这个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科学,能够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6.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六条是关于建筑施工图审查的规定。

根据该条文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纸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这个规定旨在确保施工图纸的合法、合规性,减少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错误和隐患。

7.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是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章节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章节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章节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章节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一章节主要介绍建设工程的法律基础,包括建设工程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体系、以及建设工程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2.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这一章节主要介绍建筑市场的各个参与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以及各主体的资质、资格、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3. 行政强制:这一章节主要介绍行政强制的相关知识,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方面的内容,以及行政强制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4. 行政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这一章节主要介绍行政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包括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等方面的内容,以及行政法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以上仅是可能的新章节内容,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查看最新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或相关教材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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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建造师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定义和一般规定*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考点提示:(1)注意掌握各类注册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形;(2)简要比较下各类注册申请材料的区别,例如:初始注册并非所有申请人都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变更注册是唯一需要提交执业印章的;增项注册适用于考出第二张证书情形。

不予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3年的;(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撤消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销注册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作废:(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考点提示:(1)这一节非常头疼,但只要把不予注册、撤消注册、吊销注册、注销注册的含义和关联搞清楚,并且吃透建造师与其聘用单位的牵连原理,各种情形也就不需要死记硬背了;(2)不予注册的“注册”不仅仅指初始注册,也包括延续注册、变更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三)要注意: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的,没有继续教育要求。

(3)注意新规定特别强调了建造师注册与其聘用单位资质的联系。

单位没有相关资质,则建造师不予注册;单位资质被吊销,则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也将注销(注销后待找到新单位后再办理变更注册,这里立法思路混乱,所以理解起来很吃力)。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单位出问题或建造师失业期间,其证书和印章处于失效状态,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执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考点提示:(1)建造师可以注册在哪些单位,是今年必考的题;很奇怪,建设部自己就没有任何资质,不知道他的各级公务员考出建造师去哪里注册。

(2)注册在设计院、监理公司、咨询公司的,不得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3)施工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项目担任负责人。

当然,在甲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在乙项目担任安全顾问是可以的。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法律体系和法的效力1、法律部门2、法的制订机关: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 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3、法的纵向效力*: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部门规章4、法的横向效力(前提:同一机关制订的,否则按纵向规则处理)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不溯及既往原则5、难点*:(1)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2)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

(3)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制订机关裁决;不同机关,按纵向规则处理。

民法一、民法是什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

人身关系(婚姻、继承、扶养、监护)合同之债民事法律关系债权损害赔偿之债(平等主体)不当得利之债财产关系物权无因管理之债知识产权二、民事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

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民事法律关系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人身关系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

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

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

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

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

注意违约终止。

三、民事法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

(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提示:(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a)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和经营范围限制;(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这是今年必考的点。

(2)法人有独立财产是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3)注意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是法人。

(三)其他组织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

四、债权制度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是一种法律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1)合同;(2)侵权;(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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