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绵阳市平武县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绵阳市平武县列为省级历史文化
名城的批复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川府函[2013]196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08
【实施日期】2013.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绵阳市平武县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川府函[2013]196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平武县城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绵府〔2013〕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平武县历史悠久,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