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总工会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广 - 成都市总工会
成都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广户外劳动者“15分钟之家”活动的通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各产业工委(会):为广大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全方位的关心和关爱困难职工群体,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3年8月,为解决广大环卫工人及户外劳动者在工作中长期面临的如厕难、饮水难、吃饭难、休息难等现实问题,成都市总工会与成都商报联合推出了关爱环卫工人和户外劳动者的‚15分钟之家‛活动,活动推出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响应,各类爱心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商户纷纷踊跃参加。
截止目前,按科学布局和‚六个一‛建设标准,全市已建成335个‚15分钟之家‛站点,主城区站点服务面初步覆盖78个街道,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户外劳动者的一致好评。
随着‚15分钟之家‛知晓面的不断扩大,为更好地满足环卫工人和户外劳动者的需要,现将进一步规范和推广户外劳动者‚15分钟之家‛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规范“15分钟之家”站点建设活动要以爱心企业自愿参与为前提,坚持‚六个一‛(即一个室内场所、一套桌凳、一台微波炉、一台饮水机、一套—1 —冷暖电器、一个应急医药箱‛)建设条件和标准。
市总工会将组织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对已建成‚15分钟之家‛站点进行交叉检查,确保其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服务。
检查分自查、循环交叉检查和验收确认三个阶段,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4月21日-4月30日市总将组织六城区分别进行循环交叉检查,5月上旬,完成验收确认。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站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将取消其‚15分钟之家‛站点资格,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在加强站点建设的同时,联合成都商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提高‚15分钟之家‛在广大户外劳动者之间的知晓度、认可度,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饿了,能热上一顿饭菜;渴了,能喝上一杯水;累了,能坐下稍微歇一歇;急了,能就近如厕。
工会制度文件
工会制度文件
工会制度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组成:
1. 组织机构和职责:说明工会的组织机构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权限,以及工会章程、工会委员会等相关事项。
2. 工会会员权益:明确工会会员的权益,如参与工会活动、享受工会服务、征求意见、申诉与仲裁等。
3. 工会会费:规定工会会员应缴纳的会费数额和缴费方式,并说明会费的用途和管理方式。
4. 工会选举制度:详细描述工会干部选举的程序、候选人资格、投票方式、选举结果的公示等。
5. 工会活动与服务:说明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形式、内容和方式,包括培训、庆典、劳动保护等,以及提供的各类服务,如议员、法律咨询、职业发展等。
6. 工会与企业的协商与谈判:规定工会与企业管理者进行协商与谈判的事项、程序和原则,如工资薪酬、工时、劳动条件等。
7. 工会纪律与处罚:列明对于工会会员违反工会章程或工会纪律的处罚措施和手段。
8. 工会解散与终止:说明工会解散或终止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以及财物的处置等。
9. 附则:包括与其他文件或协议的关系、解释等细则事项。
这是一份常见的工会制度文件范例,根据不同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具体工会制度文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技术能手优胜选手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技术能手优胜选手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6•【字号】成府发[2009]19号•【施行日期】2009.03.1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技术能手优胜选手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成府发〔2009〕1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技能水平,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助推灾后重建工作,2008年我市继续开展了“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活动,涌现出一大批素质高、业务精的优秀个人和组织工作扎实、参赛积极的先进单位。
为鼓励职工努力学习知识,认真钻研技术,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决定授予王勇等92名同志“成都市技术能手”、胡友文等191名同志“2008年度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优胜选手”、锦江区政府等80个单位“2008年度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加快灾后重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成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附件2008年度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技术能手、优胜选手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成都市技术能手(92名)王勇沈祥昆罗强王瑞雪李鸿波胡天龙梁兴保康兵董吉王太军杨清顺李波兰德全邬建军何洪桥华永平胡宇徐辉张富东祝锦松赵敏伍丽秀李龙刘燕王力邹德胡建军喻宁陈艳涛夏杰陈文明杨勇明折志勇杨军刘静刘佳芬伍玉香覃伟孔丽孔艳田秀琼陈军徐江玉杨秀琴李军向开玉梁泽慧兰吉李艳梅邹玲玲王业林何梅鲍余能叶里潭刘正强薛露肖华容贺洁周生琼唐世兰唐忠琼谭晓明王英王洪伟刘吉生黄德辉刘玉贵何泽俊邵海英刘志强黄崇刚龚建明叶东刘惠山郑毅周万成陈兵卢勇赵志宏杨玮何熙吴建赵天华余大军杨勇马远伟李冬李辉岳晓波钟键蒲坚雷颜二、2008年度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优胜选手(191名)胡友文方仲春陈建平樊军罗虎超张必雄杜娜何启元刘玉峰李雁龙刘军王智力黄东杨海东商勇廖秀益李立友李立强黄永德黄云何义雯冯建强王师黎盎孙国芳王成俊蒋微吴小辉王学军杨友明周晓斌何华雷廷友陈勇段君蒋建飞李丽许天祥余凯李晓琳蒋崇辉 XXX东袁莉马兔妮杜军杨钦邓伟杨龙海林其伟谭卫东廖伟郭育林黄小润兰小勇刘琴喻中徐彬陈孟根刘永强高远明何加明罗洪雷乐陈修玉刘敏言小伟陶海琼许碧兰张秀钟华德尹贤富靳萍刘光英张竹芳杨志清李容胡建辉曾斌何成建刘明芳王会琼屈敏曹艳琼杨攀陈波袁小华吴术琼刘双红王彭贺诚张晓娟程君许志华孟竹胡娇马兴勇龚建王学仲张伟夏克刚肖勇罗仁燕谢成龙李选阳吴来龙徐波王小芳方朝刘征谭鑫刘洋简彩段玉霞文可观周薇贺君蓉李红梅陈丽江翠何礼军李凤王敏唐玉成蒋华华易华华罗代玲张廷容唐春何花冯欢周勇曾惠群杨萍孙丹江简友庆朱玉洪张雪挺谭礼万刘志坚高华严文龙陈一新李志勇朱虹李盛勇江伟汪学金郭德强黄德毅夏应杰庹松林唐勇曾绪旭肖海刁保玉张庆彭英建汪洋龚少川黄四海谢亮刘平李海廷江涛徐明广王占利龙盛洪邓作勇王小华杜正林黄道林邓贵兵廖杰周海军陈维强胡训伟张开勇张建军李宏光闵作富周力徐力张进廖国刚刘勇阎华君陈芳周玲谢宇王小兰袁亚波三、2008年度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工作先进单位(80个)锦江区政府青羊区政府金牛区政府郫县政府金堂县政府新津县政府市交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信息办市总工会青羊区教育局武侯区卫生局成华区交通局郫县交通局金堂县教育局金堂县卫生局锦江区总工会青羊区总工会金牛区总工会武侯区总工会成华区总工会龙泉驿区总工会都江堰市总工会崇州市总工会金堂县总工会郫县总工会蒲江县总工会新津县总工会金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推进办公室市交委交通运输管理处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成都正恒动力配件有限公司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印钞公司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申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中通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达汽车联运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胜达冶金硬面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龙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成都三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前锋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燎原星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康宝兴棉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四川申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康福德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四川华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港宏车辆贸易有限公司四川富临集团成都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成都申蓉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车集团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吉翔机械维修有限公司成都灰狗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宝悦汽车有限公司成都银行 5719工厂 5701工厂成都市技师学院五月花计算机专修学校成都新东方烹饪学校成都交通学校郫县安德职业中学。
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5.14•【字号】•【施行日期】2014.05.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人社局,市总各产业工委(会),各基层工会: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激发职工学技术、钻业务、练技能的热情,在我市产业发展中培养和储备高技能人才,积极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力军作用,实现我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形式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由市级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一类大赛)、行业和区(市)县技能比赛(以下简称二类大赛)、企事业单位技术比武赛(以下简称三类大赛)和技能提升赛四个层次组成。
(一)一类大赛大赛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主办,以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行业中急需人才的工种项目和传统优势产业通用性工种项目作为比赛项目,大赛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技能三级)以上标准举办比赛。
大赛以组队方式进行,参赛队一般应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和市总产业工委(会)为单位组队,承办单位可独立组队参赛,参赛选手须从二类大赛中选拔产生。
每支参赛队由4人组成,其中参赛选手3人,领队(技术指导)1人,参赛队原则上达10个以上。
大赛按理论考试和现场实作两部分进行,理论考试(闭卷)和现场实作的权重设定为3∶7。
赛前,由主办单位下发一类大赛技术文件,并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理论和实作统一培训。
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成工办发〔2018〕6号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产业工会筹备组,各基层工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四川省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制定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现将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2018年3月5日附件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省总制定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总工会2018年1月23日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困难职工补助规定
Q.GL/LS.130205-2001前言为进一步保障总公司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作好职工的排忧解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总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委会提出;本标准由综合办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春红;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办负责解释。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企业标准困难职工补助规定Q.GL/LS.130205-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总公司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范围标准、收入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总公司对困难职工的补助。
2 补助范围2.1 总公司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及其家居城镇的供养人员。
2.2 城镇职工家庭月人均生活费收入不足190元者,其他供养人口月不足100元者。
2.3 供养人口的划分:以总公司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审定的家居城镇常住的供养人口为职工的供养人口。
2.4 家居农村职工的供养人口中生活有困难的,按临时性补助办法解决。
2.5 年满16周岁以上的直属供养人口,就业前确有生活困难者,可视其情况给予补助。
3 申请补助程序3.1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原则上每半年讨论一次,一般二、三季度末月进行。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2001-09发布 2001-10实施Q.GL/LS.130205-20013.2 由总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审批。
4 收入的计算4.1 职工家庭有固定收入的金额都应合并计算为该职工家庭的总收入,并以此测算月人均生活费。
4.2 病休或提前退养在家而又未从事其他职业的职工,其收入标准按病休或退养前同等级职工收入计算。
4.3 离退休职工受外单位聘用,其聘用的收入与离退休费合并计算。
4.4 职工按规定领取的各类福利补贴企业补贴和国家文件规定的其他收入应计算为职工的总收入。
4.5 职工子女在大、中专和技校读书,其学校发给的生活津贴应计算为职工家庭总收入。
5 其他5.1 本人填写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交所在工会小组,工会小组了解情况和测算该职工家庭总收入金额后,组织工会小组讨论并签署意见,送工会委员会讨论审批或签署意见。
工会会费管理办法
Q.GL/LS.130204-2001
前言
为进一步开展工会活动,增强工会的活力,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综合办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春红;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办负责解释。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企业标准
工会会费管理办法Q.GL/LS.130204-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费的管理职责,缴纳比例,计算标准和会费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工会会费的管理。
2 职责及权限
2.1 总公司工会负责对工会会费的管理,包括会费收支、会费缴纳和情况报表的整理。
2.2 工会组织有权对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者,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视为自动退会,从第七个月起为非会员。
3 缴纳比例及标准
3.1 工会会员应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期缴纳会费,会费按本人工资总额的5%计纳。
3.2 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的总和为本人的工资总额计收会员会费。
4 工会会费使用范围
工会会费支付于会员活动费、宣传活动费、工会建设费、文体活动费等。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2001-09发布 2001-10实施
Q.GL/LS.130204-2001
4.1 会员活动费用于重大节日的庆祝、联欢、游园等。
4.2 宣传活动费为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岗位比武,职工读书、演讲活动及图书室订阅的杂志等。
4.3 工会建设费为工费积极分子、工会骨干的培训及学习资料费,会员卡及工本费等。
4.4 文体活动费为开展职工文艺体育活动所购用品费,开展职工文化,娱乐活动消耗用品费、参加各项文艺演出、歌咏比赛、节日联欢及艺术创作展览等所需用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发文字号】成人社发[2016]52号【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6.10.08【实施日期】2016.10.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成人社发〔2016〕52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会:按照中央、省、市党委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部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川人社发〔2016〕29号)要求,为妥善做好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企业主体、属地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因地因企制宜,分类有序施策,稳妥做好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
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着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努力挖掘自身潜力,尽可能地在企业内部分流安置职工,并稳妥处理与职工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等关系。
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扎实细致地做好职工安置方案制定、思想引导、风险防控等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8•【字号】成府函[2011]86号•【施行日期】201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成府函〔2011〕8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社部令第5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原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成都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并撤销。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张济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副主任:吕长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局局长李榕市人社局副局长郭强市总工会副主席刘优华成都警备区政治部主任田世隆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委员:葛振中市监察局副局长吴皓市经信委副主任崔昌宏市教育局副局长杨泽辉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伯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何杰市医管局副局长孙光泽市工商联副主席刘兴蓉市财政局副巡视员丁弘市国资委副巡视员章群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专家委员)王建军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专家委员)杨静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专家委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单位、组成人员及管辖范围如发生调整,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聘任、解聘市本级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四)指导、监督、检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活动,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担的其他职责。
关于印发《成都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通知成工办发[2010]4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产业工委(会)、市总职工帮扶中心,市属以上基层工会:《成都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的补充规定》经市总党组201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的补充规定成都市总工会2010年4月20日主题词: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补充规定通知1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2010年4月20日印(共印35份)附件:成都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的补充规定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9]49号)精神,结合《成都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成工办发[2006]65号)和我市工会帮扶救助工作实际,特制定《成都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的补充规定》。
一、关于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及其管理的规定(一)为加强困难职工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依档施助”的机制和原则,对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下同)按一级档案和二级档案进行建设和管理。
1、一级档案建档标准为职工家庭人均收入(扣除个人实缴法定社会保险后的实际收入,下同)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含)以内。
2、二级档案建档标准为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低于50%(含)以下。
3、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高于困难职工建档标准,但职工本2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或意外事故(违法犯罪除外),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申请救助日前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各类救助后剩余的费用。
下同)高于家庭12个月总收入的,可根据情况纳入一级或二级困难职工建档范围。
4、建档以家庭为单位,双职工均符合建档条件的,以其中的一方为建档对象。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24.06.30•【字号】•【施行日期】2024.06.30•【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协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24〕2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坚持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服务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推动劳动法律法规切实贯彻执行,突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和实效,更好满足全省广大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2.坚持法治理念。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化解劳动纠纷;切实尊重劳资双方平等自愿调处化解纠纷,居中、客观、公正评价裁断,平等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无歧视、不偏袒,不断优化有序规范、公平对等、同等维护的就业与用工环境。
3.坚持系统观念。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工会密切联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优势,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协作,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形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聚合效应。
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利因素,综合运用用工事前监察、劳动争议事中调处、裁判执行依法监督等手段,积极构筑多管齐下、协作联动、规范有效的多元维护体系。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2023年)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2023年)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7.25•【字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施行日期】2023.07.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1995年8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5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5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或者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
2关于组织开展女职工培训的通知
成都市龙泉驿区总工会文件龙工发〔2011〕2号关于组织开展女职工培训的通知各街镇乡总工会(工会工委)、各系统工会,各企业工会:为开阔女职工的视野,关爱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女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区总工会将邀请专家,在“三八”节前夕针对职业女性特点开展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女性生理健康与科学保健。
(二)女职工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三)职业女性礼貌礼仪。
二、培训时间2011年3月3日下午2:00报到,2:30正式开始。
三、培训地点区职工俱乐部三楼会议室四、参训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
五、培训要求请各街镇乡总工会(工会工委)、各系统工会,企业工会按照名额分配表组织好人员;企业工会参训人员由区工青妇惠民帮扶中心通知。
同时,各级女职工组织要把女职工培训作为提升女职工素质、维护女职工权益的重要工作,积极开展好本级培训,并及时将培训情况上报区总工会。
附件:女职工培训名额分配表成都市龙泉驿区总工会2011年2月25日(本通知在党政网和区总工会网站发出)主题词:女职工素质提升培训通知成都市龙泉驿区总工会办公室2011年2月25日印(共印3份)附件:女职工培训名额分配表名称人数龙泉街道总工会15大面街道总工会15十陵街道总工会15洛带镇总工会10柏合镇总工会10西河镇总工会10同安镇总工会10黄土镇总工会5洪安镇总工会5茶店镇总工会5山泉镇工会工委5万兴乡工会工委5教育工会15交通局工会工委15建设局工会工委15卫生局工会工委15水务局工会工委5供销联社工会工委5经开区企业工会工委60。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工会组织在工会收缴、使用和管理经费时,应当忠实履行保护会员经济权益和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职责,依据法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保证正常工会活动的有效行使。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缴第三条工会经费的收缴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会组织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41号)的有关规定,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及离退休工会会费;(二)依法缴纳的附属经费;(三)政府及有关部门拨付的附属经费;(四)来自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捐款;(五)工会经费投资所取得的收入;(六)行使其职权所取得的收入;(七)销售发行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收入。
第五条企业及离退休工会会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会会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1994]57号)的正式规定收取。
第六条其他收缴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的收缴,如来捐赠的物品,应当经过评估确定其价值,严格按照评估价格统计。
第八条工会经费的支出必须经过会议程序和审批制度,支出标准应当以合理、实用、有效、节约为原则。
第九条工会经费用于开展本职工作,制定决议内容,经会议审批决定,经财务复核并签署后才能支出,并保存相关凭证和记录;用于参加国家规定的其他会议、培训和学习,应当经过有关会议、培训和学习的领导小组审批,以及工会财务审核和批准,费用和活动的内容和范围由领导小组和会议审批的联席会议决定。
第十条对工会经费的支出必须有确切的记录,凭证齐全,财务报销应当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经费收支和财务核算工作;开展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配备财务负责人负责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保持财务规范和透明。
工会物资管理规定
Q.GL/LS.130203-2001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物资管理,特制定标准。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综合办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春红;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办负责解释。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企业标准
工会物资管理规定Q.GL/LS.130203-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总公司工会物资管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公司工会物资管理。
2 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凡属工会经费开支购进和上级工会以及有关部门分配发给工会的物资均属工会财产。
2.2 设专人对工会物资进行管理,并登记造册。
2.3 建立财产帐,凡购进或分配的物资必须进帐入库。
帐、卡、物要相符。
2.4 文体器材和书籍等工会物质,应安排专人管理,定期向职工开放,做到物尽其用。
2.5 凡内部借用工会物资,由工会主席签发借据。
外单位持介绍信需经总公司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出,借出物资损坏应照价赔偿。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工会财产挪用或借出。
2.6 工会财产的购入、保管、使用、盘点、核销等五个环节应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2.7 对工会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证能随时使用;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2001-09发布 2001-10实施
Q.GL/LS.130203-2001
对低值易耗品要节约使用,有计划列支。
3 检查与考核
总公司工会主席每季度对工会的物资管理进行帐面和实物的检查,并纳入考核评分。
成都市龙泉驿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十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审批程序
预算编制
项目库制度 编制程序
监督检查制度
分配方法
分配要素
分配过程
项目库运行
编制程序落实
分配时限
预算执行
预算调整
结转管理
资金配套
资金使用
审核把关
审核结果
项目调整
制度执行
监督检查工作落实
专款专用
支付依据
开支标准
财务制度
会计核算
完成数量
完成质量
分值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2 2 1 1 2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0 5
10
成都市龙泉驿区总工会 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在维 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 利益。 2、建设职能—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完成经 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3、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参 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4、教育职能—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 文化素质,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2017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全区职工举行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 活。 2、开展新市民教育活动,提高新市民素质。 3、举办职工技能大赛和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基层工会普遍进行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基层工会普遍进行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09.02.13•【字号】川工办发[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基层工会普遍进行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的通知(川工办发[2009]8号)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工会:根据全总《关于<印发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的通知》(总工发[2008]39号)的要求,2009年,全省基层工会应普遍进行法人资格登记。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事关工会组织建设的大事,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切实推进,全面完成全总下达的2009年基层工会法人普遍登记的目标任务,省总把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纳入2009年全省工会工作竞赛和工会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为此,各地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着力推进。
现就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2008年各市(州)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情况。
在各市(州)工会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取得显著的进展,截止2008年12月底,全省会员在25人以上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率达82.2%,全国列第8位,受到全总的肯定。
各地具体完成情况如下:⒈89%以上的有:达州(92%)、攀枝花(91%);⒉80%以上的有:德阳(87%)、绵阳(87%)、资阳(87%)、雅安(86%)、遂宁(85%)、内江(85%)、眉山(84%)、凉山(84%)、南充(83%)、成都(82%)、自贡(82%)、泸州(82%)、乐山(82%)、巴中(82%)、宜宾(81%)、广元(80%);⒊不到80%的有:广安(54%)、阿坝(52%)、甘孜(35%)。
二、关于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统计口径和登记方式。
⒈需要明确的两个口径。
⑴关于登记率的统计口径,按全总的要求,登记范围为所有基层工会,统计登记率则以所有基层工会组织数为基数。
龙泉驿区总工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龙泉驿区总工会职工之家微信公 众号 2022 年第四期积分抽奖礼 品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成都蜀之凤商贸有 限公司
7.5
龙泉驿区总工会职工之家微信公
TOP3
众号 2022 年第五期积分抽奖礼 四 川 蓉 之 礼 供 应 链 品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结果 管理公司
6.9
(4)医疗设备(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成都市龙泉驿区总工会对办公区 安装节能监测设备及技术服务项 目进行采购询价结果公示
成都领鑫安科技有 限公司
4.3
2022-08-1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7 日 生成
*按近 1 年可计算节支率的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广告业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7 日 生成
5/12
序 号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节支率
1
龙泉驿区总工会 2022 年互助 保障宣传品(第二次)采购项 目磋商结果公示
四川琛翔贸易有限公 司
15.5
21.3%
4/12
(5)餐饮业(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TOP1
龙泉驿区总工会 2023 年春节期 间“美丽新龙泉温暖驿家人”温 暖早餐活动用餐点位询价结果公 示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
2023-01-09
二、采购效率
2.1 节支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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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总工会文件龙工发〔2010〕21号关于深化企业“职工之家”创建活动的通知(试行)各街镇乡总工会(工会工委)、各系统工会,企业工会: 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带头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带头建设中国现代汽车产业新高地”和争创“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新要求,切实提升我区各企业工会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辖区企业和谐稳步发展,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企业工会中进一步深化“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深化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国工会十五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服从服务于区委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开创企业工会工作新局面。
目的:以推进龙泉驿区“两个带头”建设和现代企业建设为目标,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根本目的,始终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会工作,强机制,创特色,上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争做城乡统筹、追赶跨越的坚定实践者和推动者,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中国现代汽车产业新高地”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力争三年内,全区已建工会企业创建“职工之家”和开展“会员评家”覆盖面分别达到100%。
(2010年分别达到60%,2011年分别达到80%,2012年分别达到100%)。
二、区级模范职工之家标准(一)组织建设规范1、组织机构齐全。
企业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健全。
企业工会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设女职工委员。
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不得撤销工会组织或将工会机构合并到其他部门。
基层二级单位积极建会,建会率达100%。
2、积极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工共建”活动。
凡是符合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应主动配合建立企业党组织;已建党组织的企业工会应积极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党工共建”活动。
3、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按时换届选举。
企业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可以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同时进行选举,也可以单独选举。
选举企业工会主席须按《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经民主程序差额选举产生。
工会主席出现空缺,应在三个月内进行补选,补选前应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暂由一名副主席或委员主持工作,一般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4、按规定配备工会干部。
职工在二百人以上的企业工会按企业职工人数千分之三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级条件配备,是共产党员的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本级工会副职配备。
5、会员会籍管理规范。
坚持“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会员会籍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全总《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号),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的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并及时为其办理《会员证》。
6、按程序开展“会员评家”活动。
“会员评家”前,企业工会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会员评家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在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因生产经营等原因不能召开会员大会的,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会员的30%,其中生产一线会员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因特殊情况代表比例需低于上述比例的,应事先征得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会的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副主席在会上或书面进行个人履行职责述职。
会员或会员代表对本单位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一人一票),根据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满意率高于80%、且不满意率低于10%的,为民主测评满意。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之和高于60%的,为民主测评基本满意。
不满意率高于40%的,为民主测评不满意)。
会员评家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并作为年度考核企业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重要依据。
申报市级以上职工之家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7、基础工作较好。
有工会办公室,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职工活动室,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宣传栏。
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会要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依法单独开设工会帐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
基层工会所在的单位终止或者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备案,办理工会法人注销。
8、档案资料齐全。
党政重视支持工会工作资料(有工会工作计划、工会工作总结、建家规划及相关制度文件);工会自身建设资料(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立、换届改选资料及上级工会批文齐全,职工入会登记、会员花名册和会籍动态管理资料健全,工会组织结构及领导班子信息资料齐全,工会各次会员(代表)大会资料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各次会议记录齐全);工会法人登记资格证(不具备法人条件的除外);厂务公开、职代会等职工民主管理资料;集体合同(包括工资集体协议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资料;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资料;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资料;工会经费管理资料;职工宣传教育培训资料;职工文体活动资料;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资料齐全。
(二)工会制度规范1、坚持和完善工会委员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凡涉及会员利益的大事和工会重大活动及重要事项,要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建立健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不得以职代会代替会员(代表)大会。
3、坚持领导班子办公会制度。
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会主任、女工主任召开办公会每月不少于1次。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研究部署工作。
4、坚持教育培训制度。
新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岗位培训,专职工会干部参加适应性培训或专业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次。
积极开展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制度保证、计划落实、重点突出、形式多样,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及广大职工的综合素质。
5、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关于加强四川省公司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意见》(川工发[2004]39号)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制度)。
以适当方式推行厂务公开,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
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企业经营、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培训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及企业认为应该告之的事宜。
6、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种工作制度。
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7、有具体的工会工作制度。
有工会工作职责、工会主席职责、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女工委员会职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法律法规监督委员会职责、工会文体活动委员职责、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民主管理委员职责、工会宣传教育委员职责、工会小组长职责、工会财务管理规定、工会会费管理办法、劳动保护管理规定、职工参加各类学习管理规定等。
其中工会工作职责、工会主席职责、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女工委员会职责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应上墙。
(三)维权工作规范1、公司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管理。
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发挥作用明显。
2、实行会务公开。
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3、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职工人数多的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人数少的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督促企业按国家法律规定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协助和监督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工资、工作时间、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各项法律法规。
4、建立完善工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公开选举职工方和企业方平等协商代表,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建立工资收入内部分配制度,建立工资共商共决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我区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按比例增长;集体合同纳入企业行政和工会的目标管理,建立集体合同的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5、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咨询服务,监督企业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6、培训职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人数达90%以上。
7、女职工委员会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好。
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和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
8、企业依法定期为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特殊工种体检按国家标准执行,认真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
(四)活动开展规范1、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和“龙泉万名职工技能大赛”等活动,推动企业发展向自主创新、技术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方面转变,团结组织职工在龙泉“两个带头”中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