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申请表(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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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编号: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竣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手机:

填报日期:受理编号: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一、此表一式三份,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内容要真实完整,字迹要清楚,表内各项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A4纸规格)。

二、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一)“系统编号”及“受理编号”由技防管理部门填写。

(二)“证书编号”指所领取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编号。

(三)“资格等级”指企业所领取的资格证资质等级。

三、申请单位在申报系统项目竣工验收时,应附以下材料(A4纸规格):

(一)系统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设计任务书;

(二)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意见(含评审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整改落实情况说明;

(三)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四)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五)正式设计方案与相关图纸(图纸可用≥A3纸规格,但要折叠成A4纸尺寸规格);

(六)系统试运行报告;

(七)系统竣工报告(若存在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的情况,要提供相关说明及监理报告);

(八)系统初验报告(含隐蔽系统随工验收单、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变更审批文档);

(九)系统决算报告;

(十)系统检测报告;

(十一)技术培训资料、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说明及日常维护);

(十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申报表(已通过技防管理部门审批)。

四、填写内容不完整,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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