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选择、设置、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性原则:运行管理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合理的要求。
2、安全优先原则:保护和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3、全面性原则:从综合运行管理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4、公平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规划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规划进行统一管理。
2、规范运行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运行和维护。
3、责任到人:明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保护可靠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对故障和异常情况进行识别。
2、适应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适应电力系统运行的变化。
3、安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对电力系统进行安全稳定的控制。
4、可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具备高可用性,能够保持持续运行。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明确设备的类型和参数。
2、确定设备的数量和布置位置。
3、制定设备的选择标准和验收标准。
4、编制设备设置方案和相关的施工图纸。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布置:保证各个设备之间的相互协调和互补。
2、经济适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
3、可靠性: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估。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系统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活动。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其运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坚持综合管理、综合预防、综合保障的原则,完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运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注重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监测、预警、故障处理及数据分析等功能。
第二章运行管理机构第八条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权责关系。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具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条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做好人员考核和激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章运行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明确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要求,确保运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设立运行管理档案,记录重要的运行管理信息和数据。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定1.电气设备严禁无保护状态下运行,正常应按规定将保护投入,软压板未投的,硬压板不应投入;保护装置有维修工作,必须将一次设备停运办理工作票后方可进行。
2.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及工作均须取得值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3.保护定值的更改,应由专业公司计算经公司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4.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停、投由运行值班人员完成,定值的设定、输入、修改应由维护和试验人员执行,无试验人员时应由IA电工根据保护定值单设定、输入、修改,然后由值班长核对,并遵照有关规定。
5.继电保护装置每次动作后应作好详细记录,装置的就地复归必须得到值班长的许可,运行人员只有监护状态下在盘面检查、复归报警信号,正常巡视不得擅自触碰设备。
6.电气设备的保护不得同时退出运行,一次设备送电前,除有维护检修特殊交代的不能投入的保护外,其他保护必须投入运行。
7.继电保护定值改变后运行人员必须详细核对保护定值单和保护装置打印的新定值一致,方可根据命令重新投入保护装置,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
8.投入保护装置压板前必须检查保护装置运行正常,无异常报警信息,由检修维护人员用万用表测量保护输出压板两端对地无异极性电压后方可投入。
9.保护装置投退操作由运行人员负责,并按规定填写操作票。
运行中的设备,在保护压板投入前,应检查保护装置无异常,保护装置投退应相应做好记录。
10.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更改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临时性变更定值运行人员应按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特别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有效隔离,防止可能发生的误动和拒动后果。
11.保护装置检修或定值更改结束后,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
如检查接线、元件、标志、压板是否恢复正常,设备环境卫生是否合格,按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说明栏要求做好正确记录,作为运行操作依据,如属保护装置改接线或定值更改还应在设备异动登记簿内做好记录。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为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电网企业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二)科学、合理,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水平;(三)规范、严格,促进工作的有序进行;(四)依法、公正,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组织第四条【组织机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工作由国家电网公司的专业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
第五条【职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二)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培训工作;(三)监督检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四)协助处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重大故障、事故;(五)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技术研究。
第六条【人员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第七条【制度建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制定和修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制度内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择、设计、调试和运行规范;(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巡检、维护、保养和试验的要求;(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报告;(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故障、事故的处理程序;(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资料的管理;(七)其他需要明确的相关制度。
dlt587-201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587-201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一、总则1. 本规程规定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装置的基本要求、运行管理、检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本规程适用于电网中装置的运行管理,各电力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 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确保装置在正常运行和异常情况下均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装置的基本要求1. 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具备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适应性等特点。
2. 装置的配置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并应根据电力系统的特点和运行环境进行合理配置。
3. 装置应按照相应的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试验,确保装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4. 装置应设有相应的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三、运行管理1. 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检查、定期巡视、异常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3. 电力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装置运行监测系统,对装置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4. 电力公司应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装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5. 在装置发生异常情况下,电力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检验管理1. 电力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装置检验制度,明确检验周期、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2. 装置的检验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应使用合格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3. 在装置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 电力公司应保存装置的检验记录和报告,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五、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程冲突的,以本规程为准。
2.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电力公司所有。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电力公司相关部门。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4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拥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指的是用于保护电力系统或自动实现安全操作的装置和设备。
第四条本规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实用化。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分为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两个方面。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第七条实施设备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2. 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 设备运行期间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4.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 对设备进行保养、清洁和调整,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设备管理的措施:1. 设备的标识要清晰明确,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2. 设备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做好防护措施;3. 设备的周围环境要保持干燥、清洁,并防止灰尘和湿气的侵入;4.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正确操作,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 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的情况;6.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维护的情况;7.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校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8. 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应聘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培训新员工,使其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3.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4. 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做到勤勉尽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5. 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6. 建立员工的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团队合作意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3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下是一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草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使用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本规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规范。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购、安装、调试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校验和维护保养。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故障报警应及时处理,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记录应详实可靠,记录应包括装置的运行状态、故障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备件应储备充足,确保在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装置的功能和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查和处理,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培训和组织管理第十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更新。
第十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意识培养。
第十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各项信息得以及时传递和处理。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1.16 主变、起备变、厂高变及低压油浸式变压器需要在运行中加油、滤油等,应将重瓦斯改投信号,经24小时运行鉴定无气体时,再恢复其跳闸位置。
1.2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或退出应用专用压板和开关进行,不得用拆接二次线接头和加临时线的方法进行;
1.22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必须按安全规程的要求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调度管辖的设备必须经调度同意方可进行;
8.1.2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修后,必须有明确的书面交代,无明确结论者不得投入运行,在投入运行前,应检查其定值、信号是否正常;
1.5 厂用负荷保护(熔断器、热偶、低电压、过流保护)运行人员不得任意更改或退出,若须更改或退出必须经国电新疆库车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国电新疆库车发电有限公司库电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值长同意,并作好记录。
1.6 改变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接线回路,必须根据有关领导批准的图纸进行。工作结束后继保人员必须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详细记录在“设备异动”簿内。
(9) 运行中的设备因需要停用两种以上保护之一进行维修检查时,在不影响其它保护或装置情况下,可停用其中之一,但不得停用该设备的主保护;只有单一保护者,不得停用。
(10) 保护或装置在调试维修后,在注销工作票前运行人员应要求检修人员交代以下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a、工作内容和试验性质与实际是否相符;
1.7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入,应先投入交流后投直流回路,并用高内阻电压表测量保护出口压板两端确无电压后方可投入保护压板。退出顺序与此相反。
2024年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2篇)
2024年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供电质量,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企业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加强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相关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责任到位。
(二)运行巡视制度:建立定期巡视制度,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故障处理制度:建立快速、高效的故障处理机制,确保故障及时排除。
(四)技术培训制度:开展定期的技术培训,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
(五)文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文档管理制度,保障相关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措施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监测,建立监测系统,及时获取运行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巡视工作,建立巡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供电的稳定与安全。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建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备品备件库存制度,确保备件的及时可用。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技术培训,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四川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四川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相关设备(统称继电保护系统)的运行管理,依据相关规程、规定,结合目前智能变电站建设及运行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控运行、现场运行、检验维护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四川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
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按《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编制依据如下:1.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2.DL/T 99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3.Q/GDW 11024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导则4.Q/GDW 1396 IEC 61850工程继电保护应用模型5.Q/GDW 441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6.Q/GDW 751 变电站智能设备运行维护导则7.Q/GDW 1808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通用技术条件8.Q/GDW 1809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检验规程9.Q/GDW 11285 继电保护状态检修导则10.国网(调/4)225-2014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家族性缺陷管理规定11.国网(调/4)224-2014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专业检测工作管理办法12.国网(调/4)451-2014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管理规定13.调继〔2014〕19号变电站(换流站)继电保护与相关一、二次设备专业管理职责分工14.调继〔2015〕92号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检修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试行)15.西南调〔2015〕9号西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试行)16.川电调控〔2012〕139号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17.川电调控〔2013〕304号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防“三误”工作规定(试行)第四条本规定采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其中包括部分Q/GDW 11024、Q/GDW 1396、Q/GDW 441及Q/GDW 7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1.智能变电站:采用先进、可靠、集成、低碳、环保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基本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协同互动等高级功能的变电站。
2023年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023年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增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站等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定期检修、运行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设备安装调试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严禁忽视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安装前,应编制详细的安装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对于涉及重要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进行模拟计算和验证。
第六条安装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和测试,确保装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参数设置和系统功能测试。
调试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和记录,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定期检修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期检修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检修内容应包括设备状态检查、参数校正、软件更新、设备试验等。
第九条定期检修前,应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检修方案,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
第十条在定期检修中,应及时清理设备和周围环境,检查设备的电气连接和接地,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更换。
第十一条定期检修的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第四章运行监控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应进行实时的监控和数据采集,以及定期的运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三条运行监控应包括设备工作状态、参数测量、设备故障记录等内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运行监控中,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做好故障记录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措施。
第十五条运行监控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定
8、正常检修后要求 a、试验完毕,试验人员要将定值、试验情况、发生 问题、处理意见及遗留问题详细记入断路器记录簿 内,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 b、二次线如有变动,将变更前后情况记入断路器记 录簿,并更改现场及有关方面的图纸; c、新型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专业人员要向运行人 员做原理和技术交底,并具有现场运行规程。
9、险系统运行方式要求和检验工作需要退出继电保 护及自动装置外,凡带电的一次设备不得无保护运 行。 10、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切除和定值调整,应 按调度命令执行。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操作应由二人 进行。调整定值时,该保护装置应切除运行,调整 后应校对无误后方得投入运行,并做好记录。 11、接有交流电压的保护,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不许 失去交流电压,若要在回路中进行工作,必须采取防止 误动的措施,且一、二次设备应对应运行。 12、二次交流电压中断时,应立即停用下列保护及 自动装置: a、备用电源自投装置;
b、故障录波器; c、低频率减载装置。 13、当电压回路长时间断线失压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下列保 护及自动装置误动和拒动: a、复合电压闭锁过流; b、同期重合闸; c、低周、低压减载; d、方向保护。
14、保护装置投入前后,值班员应按下列规定顺序 检查: a、查看整定值是否正确; b、保护装置的监视表计、灯光、指示正确; c、切换开关、隔离开关、连接片的位置应正确。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运行规定
主讲:王树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一次设备投入运行前,保护和自动装置应先投入。 2、因系统运行方式改变投、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时应按调度命令由两人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后应做 好相关记录。 3、值班人员在进行保护装置投、退操作时,只允许 操作保护装置连接片,不得拆动接线和端子排。 4、保护装置硬连接片按调度下达的方式投入后,断 路器退出运行时不再退出。 5、微机保护装置在投运操作前,应按调度下达的保 护定值整定完毕,并打印一份定值清单与调度进行 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维护规定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维护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一条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主要包括: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遥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监控装置;设备的保护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快切装置(备用电源快速切换装置、负荷快速联切装置)、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电动机自启动装置、自动调整励磁、发电机自同期与准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振荡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微机“五防”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其它保证系统安全的自动装置等;连接控制与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与元件。
第二条制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系统配置原则、配置方案和整定计算原则,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正确动作。
第三条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相关规范和要求,定制管理实行闭环管理。
定期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评价、分析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备“管控一体化”功能。
第五条35kV及以上和重要装置变电所的6(10)kV电源联络线宜装设光纤纵差保护。
第六条35kV及以上重要变电站(所)必须设置故障录波器及GPS对时装置。
第七条变电站监控装置电源应配置UPS或交流正弦波逆变电源。
第八条继电保护工作应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承担。
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应设专职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二节企业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九条继电保护专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第十条电气主管部门或电力调度负责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审核批准、技术管理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保护装置的维护、检验和试验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承担。
第十二条应完善继电保护基础资料的收集及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保护装置的检验周期、检验项目应按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
第三节保护装置的运行第十四条有关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工作必须有工作票。
第十五条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作的有效措施。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3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一、总则1.1 规程目的本规程的目的在于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1.3 定义和缩略语1.3.1 继电保护:指利用继电器或其他电气、电子元件,根据电力系统电气量变化特点,以便及时、准确地发出切除故障部位电力线路或设备工作电源的命令,保护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控制装置。
1.3.2 安全自动装置:指利用自动化设备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控制、保护和自动化操作功能的装置。
1.3.3 运行管理: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日常管理、运行监测、故障处理、性能检验等工作。
二、工作责任2.1 部门职责2.1.1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1.2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
2.1.3 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1.4 定期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1.5 及时处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故障,并进行故障分析和记录。
2.1.6 定期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性能检验,确保其满足系统要求。
2.2 人员职责2.2.1 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电力系统运行和继电保护知识,熟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2.2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水平。
2.2.3 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程要求参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2.2.4 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响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报警,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处理和记录。
三、运行管理流程3.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3.1.1 按照设计要求,安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并将其与电力系统的各个元件连接好。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目录
目
录
Contents
01
总则
职责分工
02
03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调控运行
04
0055
现场运行
维护管理
06
07
附录
目录
01 PART ONE
总则
1 总则
➢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控运行、 现场运行、检验维护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四川电网智能变电 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按 《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保护定值 控制字
4 调控运行
➢ 定值及软压板管理
软压板
投退原则
SV软压板
GOOSE出口软压 板
GOOSE接收软压 板
应根据保护装置实际接线和运行状态 确定
装置功能软压板
按照电网调度运行要求,根据现场运 行规程中的软压板操作规定执行
✓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继电保护装置远方操作的可靠性。在
保护远方操作可靠性未经确认前,保护装置远方控制软压板、远方修改
建设管理单位
智能变 电站
设计单位 继电保护设备制造商 系统集成商 安装调试单位 四川电科院
目录
03 PART THREE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3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 一次专业负责一次设备与端子排外侧(含端子排)之间 设备、连线和回路的专业管理和运维
➢ 保护专业负责继电保护装置至端子排外侧端子(不含端 子排)之间设备、连线和回路的专业管理和运维继电保 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附属设施
✓根据本规范内容,修订了适用范围,明确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电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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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1.1 总则
1.1.1 110kV变电站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均采
用微机保护,电力连续供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加强对微机保护的运行管理工作。
1.1.2 分管领导、站长、电气值班人员、电气技术员等应
熟悉本规程。
1.1.3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月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并保证空调完好。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12年。
1.2 运行规定
1.2.1 当值运行人员应按规定的周期对保护装置进行定期
巡视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2.1.1 检查装置的运行监视灯、逆变电源指示灯正
常运行时应亮。
1.2.1.2 检查装置无异常声响、无冒烟、无特殊气味。
1.2.1.3 检查装置无异常信号及不正常指示。
1.2.1.4 检查保护屏上电缆及接线端子无异物、无松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