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承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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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方拥有矿山的开采权,为了整合矿山资源,共同开发灰色石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采矿山的承包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矿山位于,面积为平方公里,权属证书号:,具体方位及相关面积见附件一《矿山红线图》。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10月1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协商续签承包合同。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结算

一、矿山承包价款

1、乙方按照每年实际使用荒料的数量向甲方支付矿山承包款,其中在贵州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使用的以100元/立方的标准计算,在

贵州省行政区划范围以外使用的以300元/立方的标准计算。

2、在租赁期前两年乙方每年实际使用的荒料数量计算少于人民币150万元/年的,以150万元/年的标准支付承包款;在租赁期后十年乙方每年实际使用的荒料数量计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年的,以200万元/年的标准支付承包款。

3、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币50万元,该定金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用于冲抵第一年的承包款。

二、支付及结算方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承包款,其中租赁期前两年每季度支付元,租赁期后十年每季度支付元,每年实际承包款高于约定保底价格的,高出部分由乙方统计后于后一年2月前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正当、合法的经营承包矿山,有权利要求乙方按时支付承包款;

2、甲方须保证其对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矿山具有完全、合法、有效的开采权。

3、甲方须保证和协助乙方在承包矿山范围内完成设立石材加工厂所需要的全部合法手续。

4、甲方应积极创造乙方的开采环境,排除他方的干扰,并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及更

换。

5、甲方对提供的设备须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乙方能够正常生产。在开采施工过程中,如检修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6、乙方在开采石料过程中出现无法使用的作废荒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场地为乙方处置该部分荒废石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为乙方承包矿山、开采石料、加工石料、运输石材等提供所需要的条件。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乙方的正常开采,排除村民干扰,保证矿山的运输道路通畅,保证石材能够顺利运出贵州境内。

3、乙方承包矿山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转让。

4、乙方须制订相关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员工安全施工。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甲方在矿区范围内为乙方提供绳锯台、空压机台、水平钻台、皮卡车辆,315变压器个,并由甲方负责以上设备的维修及更换,乙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挖机、装载机各一台,乙方需另行支付挖机租金万元/月、装载机万元/月,挖机和装载机各配备操作员一名,两台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机器配件由甲方负责,设备的燃油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设备故障停工维修的,乙方无须支付停工期间的设备租金。

三、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可以将其投入的设备拆除,若不能拆除的甲方应做折价补偿。

四、若乙方希望增设开采点,甲方应无条件协助和配合,乙方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占用费,其余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占地六亩的厂房及厂房内的全部切石设备,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万元,租用期限为12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厂房内切石设备的维护及配件的更换由甲方负责。

六、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提供一块多亩已平整的土地,该土地位于矿山几公里处,每年租金10万元,可配合乙方建设厂房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并签订书面合同。

七、甲方安排的挖机驾驶员,装载机驾驶员由甲方支付工资,发生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承包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银行同期利息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一个月支付的,按双倍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转让或转包矿山,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为承包矿山投入的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补足。

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的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修理义务导致损坏停产的,甲

方除赔偿修复外,同时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五、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擅自提前解除的,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解除

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的合同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3、在承包期限内发现矿山裂缝多,矿山没有继续开采的价值,自发现该情况之日起日,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合同定金50万。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间,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法定代表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人,当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时,担保人与乙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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