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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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西南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1、学校为其购置 200 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未 装修),在我校工作满 5 年后取得产权; 2、发给安家补贴费 50 万元; 3、提供 100-300 万元科研资助金; 4、年薪 40 万元(含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 和福利待遇等);
5、配备工作助手; 6、配置工作及生活用车; 7、每年提供 10 万元办公经费; 8、享受全额公费医疗待遇; 9、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并安排工 作。
6、协助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1、提供过渡住房,并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
1、协助学科带头人进行学科建设规划;
2、发给安家补贴费 3-4 万元;
2、申请和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3、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资助金,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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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博士பைடு நூலகம்
3、参与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 文科 3 万元,理工科 5 万元;
4、开设并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本科生基础课或 4、从报到之月起 5 年内,每月发给生活补
1、学校为其购置 120 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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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的教育部“新世 纪优秀人才支持计 划”入选者,年龄在 45 岁以下的博士生
导师
1、参与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在某一前沿方 向上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2、申请和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3、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团队建设,以 及学术骨干的培养与引进; 4、开设并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本科生、研究生 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和前沿课程。
专业基础课等)。
贴 300 元;
5、特聘为副教授职务。
说明: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其职责要求和引进待遇参照本表的相应类别执行,或根据具体情况另定。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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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的具有博士学 位、且年龄在 45 岁 以下的教授,或在国 外著名大学取得博 士学位、年龄在 45 岁以下、担任助理教 授及其以上职务、科

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

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

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学校在不断加强现有教师培养的同时,决定继续加大对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

第二条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优先保证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学科方向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并充分考虑我校新建、新兴和交叉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条件第三条为适应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成就或学术水平将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四个层次,其中第一、二层次可采用“共享”方式聘用。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层次: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4、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第三层次: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教授、博士生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近三年来达到以下1-7条中的一条或8-12条中的两条者(其他相当于条款中所列学术水平的由学校认定):(1)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主持过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项目;(3)主持过国家高新技术发展规划(863)项目;(4)主持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5)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6)主持过其他国家级重点项目;(7)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前两名);(8)国家级获奖前五名者,省部级教学、科技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排名第一),入选省(部)级科技特聘专家、优秀专家、人才工程;(9)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理工科被SCI收录4篇以上(含)、或EI收录8篇以上(含);文科被CSSCI(或SCD)收录4篇以上(含),S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含);(11)以排名第一身份获得本学科方向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4项,并予以实施,效果显著;(12)本人任主编经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专著、国家规划教材或译著1部。

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近年来,高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高端人才的吸引则是提高大学办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此,某某大学出台了《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来探索并优化高端人才的引进和管理。

一、人才引进政策在《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中,针对高层次人才,某某大学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优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优先申报博士后流动站、视情况提供优先申请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等。

同时,某某大学还提出了行业内最高的人才聘任待遇,并提供购房补贴和其他生活保障。

二、人才引进流程某某大学在招聘高端人才时,采取了严格的审核流程。

首先,拟定引才计划,明确聘用需求和条件,并在国内和国外进行广泛宣传。

接下来,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公开评审程序,从申请人中筛选出合适人才。

最后,完成了聘用手续后,高端人才将加入某某大学教学科研团队,共同进行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三、人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高端人才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某某大学实行了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要求实行非固化、非受限、非低效、非浪费的人才管理,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

某某大学鼓励高端人才组建自己的科研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基金、学术交流平台和团队建设经费,促进人才团队的创新和协作。

四、人才培养计划为了促进高端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某某大学还建立了人才培养计划。

该计划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类,短期计划涉及人才能力提升、学术交流、科研经验积累等方面,长期计划则侧重于科学研究和团队建设,支持高端人才开展原创性科研成果和能力的提高,帮助其成为领域内的重要科学家或工程师。

总之,《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为某某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挥其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大学的整体水平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管理方式,为促进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学科发展和创新做出了积极而深远的贡献。

同时,这也为其他高校的人才引进和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学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目标和提出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政治素质好、学术造诣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根据我校师资队伍的现状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1、教授:年龄一般在45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有本学科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5篇以上,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2-3项以上。

2、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4篇以上,具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技术成果2-3项以上。

3、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本学科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篇以上,具有省部级以上课题1-2项以上。

4、高级工程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在相关技术领域或工程项目中为核心成员,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篇以上,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或技术成果1-2项以上。

二、相关待遇(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校后即进入正式编制,享受其相关待遇。

(二)对引进的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次性补助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购房者补贴30万元,不购房者补助住房补贴30万元(每年3万)。

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

(三)对引进的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一次性补助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

(四)对引进的非本市人员,一次性补助租房补贴:正高2.4万元,副高2万元。

(五)对引进人员的配偶,如能工作且愿意在本校工作,视情安排:1、符合上述引进人员的条件,享受引进人员的同样待遇。

云南民族大学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云南民族大学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云 南 民 族 大 学 文 件云民大发〔2008〕230号ਈ᎖፝खĖᏠฉ෍ᔙࡍኧ঱ၺຳĂ঱ށࠨ!ཽݣ፛஠᏷ቲێजėࡼᄰᒀ!各单位、各部门:《云南民族大学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1日第24次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云南民族大学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ᓍᄌࠤǖ୴Ꮉ!!ཽݣ፛஠ŗ!!ێजᄰᒀ!!!!!!!!!!!!!!!!!!!!!!!!! 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12月15日印发 校对:高明虎 共印7份附件:云南民族大学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民族学、社会学、国民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五个博士学位授权、支撑学科及民族药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力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引进的高水平、高层次人才特指学校作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规划建设的民族学、社会学、国民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五个授权、支撑学科以及民族药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急需,在学术技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第三条 在《云南民族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基础上,另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引进对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民族药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有重要作用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第四条 对符合本办法引进条件的高水平、高层次人才,不受编制及进人计划限制;对于学校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民族药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需要引进的高水平、高层次人才,由学校直接确定引进。

第二章 层次条件第五条 引进的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具体层次、条件如下:(一)层次第一层次: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带头人。

第二层次:二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带头人。

第三层次:二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方向带头人。

第四层次:民族学、社会学、国民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五个学科和民族药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急需的高水平博士或高水平教授、研究员。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激发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创造力,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条件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分为四个层次,引进对象及条件如下:1.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第二层次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3.第三层次人才: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等,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4.第四层次人才: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专业可放宽到45周岁。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1.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意见》(唐发〔2015〕17号)执行,特别急需的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的办法单独签订协议确定待遇。

2.第四层次人才待遇⑴博士安家费。

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人才一般给予30万元安家费,紧缺或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安家费最高可增至50万元;安家费首次发放50%,其余部分分5年等额发放;⑵博士科研基金。

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到校工作后可向学校申请博士科研基金作为科研启动经费。

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10万元;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5万元;科研基金首次划拨总额的30%,其余7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5年内逐年划拨;学校培养的只有学位证的理工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6万元,只有学位证的社科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3万元,划拨与考核办法参照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执行。

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一)人才引进必须服从、服务于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优先引进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急需的优秀人才。

(二)引进的人才应具有硕、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具有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条件者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者不超过35周岁。

(四)积极探索、实践各种柔性引进模式。

二、组织领导(一)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审定年度引进计划,确定引进人员。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人才引进计划,开展人才引进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具体管理工作和校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的管理使用。

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招聘费、宣传费、安家补贴、专项补贴、购房补贴及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相关配套费用等。

(四)财务处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出相关经费年度预算安排,保证引进人才所需各项经费。

(五)科研处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做出有关科研启动费的财务预算,并负责引进人员科研启动费的管理。

(六)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引进人员的实验用房和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等。

(七)总务处负责落实引进人员的过渡住房、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等。

(八)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才引进过程进行监督。

三、引进程序(一)制定计划。

各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编制等情况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经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和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二)信息发布。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外发布人才引进招聘信息。

(三)信息采集。

通过参加人才招聘会、接收e-mail、传真、电话、信函及登门拜访等方式,广泛采集人才信息。

(四)资格审查。

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加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我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及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人才引进必须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引进人才要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同时全面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学科建设等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应为能带动和促进我校学科发展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学校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骨干人才。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三)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分为二类:1.第一类岗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够履行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2.第二类岗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培养人选;(2)自然科学类学科:近5年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6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或在影响因子10以上的S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社会科学类学科:近5年在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第一类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8篇及以上或被SS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5年来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者,经学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后,也可纳入学校引进人才计划。

关于《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
执行情况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引进人才考核管理工作,现将《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青理工校发【2008】4号)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关于“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EI、ISTP、A&HCI、CSSCI和SSCI收录”的说明:
鉴于近几年来某些境外出版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组织的各类名目繁多的国际学术会议,其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可被EI和ISTP等收录,但学术水平相当于或低于境内出版社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

经研究决定:
(1)自2012年1月1日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所有论文必须是在境内外正式期刊发表,且被SCI、EI、A&HCI、CSSCI和SSCI等收录的论文,其中EI收录论文的检索类型必须为JA(期刊类型),被SCI、SSCI和A&HCI等收录的会议专刊、特刊、增刊等论文总数不能超过相应引进类别论文考核条件的1/4。

(2)2011年12月31之前,以第一作者在国(境)外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国内正式期刊发表的所有被SCI、EI、ISTP、A&HCI、CSSCI和SSCI等收录的论文中,被EI、ISTP 等收录的会议论文总数不能超过相应引进类别论文考核条件的1/4。

2、聘期考核科研成果界定:
以引进人才来校正式报到日期为准,考核调入前2年和正式来校工作3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其中以青岛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的须占60%以上。

人才与学科工作办公室
2012.1.10。

福建农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农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为扎实推进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高学院综合竞争力,加强学科队伍建设,提升我院办学实力,以人才优先发展支撑引领我院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引进人才的条件和范围(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与责任感强,学风正派,学术端正,善于团结协作,身心健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具体条件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从海内外引进,能促进学院事业发展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等高层次人员.1.学科带头人。

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高,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绩较显著,曾经或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的项目获过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

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保持较高先进水平的能力。

2.学术骨干。

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较高,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科研业绩,曾经或正在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能成为学科建设中坚力量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3.优秀博士。

应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科研业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A类博士毕业生。

自然科学类: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0;或在中国科学院界定的JCR—SCI 分区Ⅰ区或Ⅱ区期刊源上发表本领域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EI(核心期刊)、SCI(E)全文收录不少于2篇;或在全国一级学会、中科院所属的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报(被CSCD最新核心版收录)上发表不少于5篇(含被SCI、SSCI或EI收录论文),论文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正式出版(SCI或SSCI收录论文在线的可视为正式发表,需提供论文清样和检索证明).社会科学类: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SCI全文收录1篇,影响因子≥2。

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必须以学院学科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优先保证省、院级重点学科和学院新建学科的需要,同时兼顾其他学科。

第二条学院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政策倾斜,提供相对优厚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条引进人才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全面考核,确保质量。

第二章引进对象第四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一)“旗帜型”学科带头人(指在学术界有重要影响的专家和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二)近4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三)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四)专业发展急需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第五条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经考查通过后,方可办理调动,享受引进人才待遇。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待遇第六条学院对引进的人才提供三室一厅以上标准住房一套,住房政策待遇与本院教职工相同。

第七条“旗帜型”学科带头人:(一)提供住房补贴12万元;(二)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三)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万元;(四)提供办公室一间;(五)配偶随调并根据情况安置工作。

第八条近4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授:(一)提供住房补贴7-10万元;(二)提供科研启动费3-4万元;(三)一次性提供安家费2-3万元;(四)配偶随调并根据情况安置工作。

第九条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一)提供住房补贴6-8万元;(二)提供科研启动费2-3万元(含工作2年后,经考核优秀省教育厅提供的1万元配套资金);(三)一次性提供安家费2万元;(四)凡符合《西安外国语学院教师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者,可先在院内低职高聘,享受院内相关待遇,直到本人按正常程序晋升为止;(五)配偶随调并根据情况安置工作。

第十条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紧缺专业副教授:(一)提供住房补贴2万元;(二)提供科研启动费2万元;(三)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万元;(四)配偶随调并根据情况安置工作。

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动我校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坚持人才引进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

引进人才要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师资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统筹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学科建设等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高层次人才的界定及条件本办法所指的高层次人才,是指特殊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

(一)特殊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863及973首席专家、入选其它国家级人选人员。

(二)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5岁以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863课题、973课题等国家级课题。

(三)学术骨干具有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0岁以下,主持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以上。

(四)优秀青年教师引进的优秀青年教师包括在校内外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者,但不包含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者。

优秀青年教师分为两个层次。

1.第一层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35岁以下,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被SCI、EI 收录一篇以上,且为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急需建设学科的人才。

2.第二层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35岁以下,是学校各学科或专业建设所需的人才。

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师院组人字[2013]29号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系、机关各处(室):人才是高校竞争力的核心。

为提高我院人才队伍质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增强学院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

根据我院实际,在学院原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层次(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二)具备博士学位教授;(三)教授或具备博士学位副教授;(四)具备硕士学位副教授或博士后研究人员;(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要求(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正确导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求实、严谨治学的作风,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二)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三)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研究能力强,研究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急需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按照人才引进的程序办理;(五)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六)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应与学院签订《成都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签约服务期为8年。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这类层次人才的相关配套条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业绩条件研究决定。

(二)具备博士学位教授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提供15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8万元左右,自然科学15万元左右。

(三)教授或具备博士学位副教授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提供10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6万元左右,自然科学12万元左右。

(四)具备硕士学位副教授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某某学院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某某学院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某某学院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学校高层次人才,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保持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凡是符合某某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标准条件或《某某省某江学者实施办法》定的某江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人选,学校在引进时,仍按照《某某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暂行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包括:(一)青年英才的引进1、青年英才引进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以及(3)-(5)中的一项:(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发展能力。

(3)近5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源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源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SCl—区不少于1篇);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4)近5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l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l收录论文5篇以上;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5)具备省级人才称号但不能作为高校领军人才引进的人才。

2、青年英才引进待遇(1)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

(2)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服务期内分年度支付,须以立项形式申报、审批与考核。

(3)学校规定服务期内,每年确认完成学校额定的岗位工作量后,享受人才津贴1.8万元。

服务期满后,按照稳定人才待遇享受人才津贴。

(二)紧缺人才的引进1、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更多成果丰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我校工作,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和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和省委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国内外引进的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所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第三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公开招聘,分类引进,以德为先,合同管理,目标考核”的原则进行。

坚持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兼顾其他学科。

第二章 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及范围第四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第五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一)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二)二类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二、第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

(三)三类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近5年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 2 名、二等奖第 1 名)。

(四)四类人才1、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2、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助理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优秀人才,国家级科研机构研究员或成绩突出的副研究员,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成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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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加强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培养引进的原则
1、科学规划、按需培养引进。

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以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为宗旨,打造一流人才队伍,构筑优势学科平台,加快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培养引进申报硕士点、重点学科、优先发展学科、新上专业、急缺专业、重点
实验室急需人才。

同时全面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学科建设等急需的优秀骨干人才。

3、程序规范、合约管理。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发展潜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与考察,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同时,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期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

二、引进的对象及条件
人才引进的对象是指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在学术技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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