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使用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多媒体技术的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切实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高效、可靠、有序运转,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学院所有教学楼教室安装的多媒体有关设备,主要包括:投影机、幕布、音箱、控制柜及其内的计算机、多媒体中控、功放以及有线话筒等。
二、管理机构
1、由教务处负责管理,责任人为分管实践教学及设备的副处长;
2、教务处设实践教学及设备管理科和多媒体中控室。实践教学及设备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管理;多媒体中控室设管理员2名,主要负责多媒体的日常教学使用工作(多媒体控制台钥匙的借用、归还;多媒体设备使用记录登记、故障记录及上报);另设维修人员1—4人(聘用学生1-3人),负责多媒体设备的检查、保养与维修,保障全院多媒体教室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使用及管理职责
1、使用教师职责:
⑴多媒体教室的课堂教学模式采用的是"软件+硬件",而不
是过去的"粉笔+ 黑板"。该教室系无尘教室,全部采用电子教案授课。教师必须充分准备好课件,无电子教案者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室。
⑵教师需在多媒体计算机内拷入课件时,应提前对U盘进行格式化或杀毒,并自行拷入到上课用的多媒体计算机内,以便熟悉使用过程。
⑶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内拷入的文件,管理人员只根据教务处授课安排的学时保留,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将予以删除,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⑷所有在多媒体教室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审核擅自拷入的文件,计算机将不予保留。
⑸爱护多媒体设备。教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前必须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技术,使用中不得故意破坏系统,课后应按规定关好计算机、待投影机冷却风扇停转后(关机三分钟后)关闭电源开关和照明开关,以防尘防火。
⑹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保持多媒体设备清洁,不得乱扔废纸、粉笔、堆放作业书籍等杂物。同时有义务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设备,杜绝学生在幕布上涂画。发现有学生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情况,应立即制止。
⑺使用教师发现任何多媒体设备故障、损坏、或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员。否则一经发现,将视为事故责任人,任何损坏设备按原价赔偿。
2、多媒体管理员职责:
1、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必须在预备铃十分钟前到达岗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多媒体教室管理员要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学院《课程表》、《调课通知单》、《教室借用申请表》的安排以及《多媒体使用资格证》使用多媒体教室。
3、协助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教师要耐心指导,并及时处理教师在授课中因设备使用不当而出现的各种突发性问题。遇到不能马上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维修人员或上报有关领导,并认真填写好报修登记表。
4. 上课期间,巡查多媒体教学情况并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学检查记录表》;协助上课老师解决多媒体设备使用中出现的一些常见故障。
5、下班前要及时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照明电源和门窗的关闭情况。
6、发现设备故障,如为人为损坏,应第一时间追查责任人,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同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维修人员及时修复。
7、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严格考勤制度。
8、严格执行教务部门教学安排,凡教学外有关活动使用教室,需经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安排教室。
3、多媒体维修人员职责
1、多媒体教室维修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熟悉掌握各种多媒体设备的操作以及常发故障的排除方法,主动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对不熟悉多媒体设备操作的教师进行技术指导和帮助。
2、聘请相关专业的杰出学生担任维修员工作,在上课期间轮替值班,随时应对突发故障。
3、建立《多媒体设备故障维修日志》和《多媒体设备状态档案》,做到每次维修有记载,每次设备更换有备案。
4、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处理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于期末大检修处理。
5、每学期期末对全院多媒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故障设备进行汇总、记录并报与领导审核;并于假期进行维修,确保下学期开学时多媒体设备的正常运行。
6、面对不断更新的设备,维修人员要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升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设备维修技术,并经常探讨维修和维护的新方法。
四、日常教学使用管理
1、在日常教学期间,教务处根据学院课程表和教学需要安排教师在上课期间使用;未经教务处允许,教师和其他人员不得
随意使用。
2、凡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必须参加由教务处实践教学及设备管理科组织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多媒体设备。
3、使用教师必须按照课表在上课前到多媒体中控室签名领取对应教室多媒体控制柜钥匙,下课后关好多媒体设备并及时归还钥匙和签名(在同一教室连续上课的,可上完所有课后归还)。
4、在领取钥匙到归还钥匙期间,使用教师对多媒体设备负责,不得让学生随意操作,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若有学生动用多媒体设备、随意揿按各种开关或切断教室的总电源,教师有责任予以教育和制止。
5、上课教师应保持控制柜内外的卫生整洁,粉笔和黑板擦等物品应放置在控制柜侧面托板上;严禁(教师和学生)用粉笔在银幕上写画,保持银幕整洁;严禁将茶水等饮料放在控制柜面板上,以免泼洒引起电器设备短路。
6、多媒体设备使用后,必须锁好控制柜门,否则由此造成设备丢失或者损坏者,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10、多媒体设备使用后应将钥匙及时归还值班室,不得将柜门钥匙、有线话筒等带走,以免丢失和影响其他人使用。如有发生并经多次提醒和教育仍未纠正,管理部门将取消其使用资格并予以通报。
11、使用者应尽量使用免费、免注册、免安装的教育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