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0200523204326)
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局(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突出安全、方便、高质量的服务理念,保障省局(公司)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车辆利用率,节约费用开支,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省局(公司)机关车辆由机关服务中心车管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服务中心车管科全面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工作,下设车辆安技、调度员、核算员,负责车辆的维修、购买油料、办理保险业务、处理交通事故,审核驾驶员的单据报销和行车补助及专、兼职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和管理。
第四条专、兼职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及检查。
严禁不按操作规程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出车,严禁绕道行驶和私自载乘工作以外的人员,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坚持做到车病不上路,人病不上车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专职驾驶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一律在调度休息室待命,随时做好出车准备,保证随叫随到。
第六条专、兼职驾驶员在驾车时要证件齐全(驾驶证、行车证、烟草驾驶员上岗证)。
采取定人、定车、定责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车辆责任人应与车管科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三章车辆配置及申报使用第七条车辆配置分为专用车和公务用车,专用车车辆为省局(公司)领导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在机关各处室的日常工作用车。
第八条省局(公司)办公室负责机关专用车辆的统一配置和调配,公务用车由机关服务中心车管科负责统一调配、派遣,主要是为机关的各种会议、接待、调研、检查,其它工作等提供长途用车服务。
第九条机关各处室的专用车在日常工作时(昆明市四区以内)由处室自行安排,无特殊情况中心车管科不再另派车辆。
各处室使用车辆的安全、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保障公司车辆的安全使用及公务出行,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报废与使用一、公司购置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确保车辆配置、性能和品质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过严格验收。
二、公司报废车辆应按照规定报废,不得自行处理车辆零部件。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报废,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公司车辆使用应按照公务出行的需要进行安排和调配,严禁私人借用。
对私人借用公司车辆的违法行为,应当严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降级、开除等处分。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与维修一、公司对车辆应在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保养,并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维修。
二、公司车辆维修工作应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维修企业进行。
维修后的车辆应经多方确认并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严格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行驶,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
三、对长期未保养或未检修的车辆应尽快进行保养和维修,同时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车辆的使用管理一、公司车辆应当按照公务出行的需要进行调度,积极推广使用技术手段(如视频会议、远程办公等)来减少车辆出行。
车辆使用时应按照路线、时间等情况进行安排。
二、公司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同时应当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业务素质等。
公司应该定期组织驾驶培训和考核,并在驾驶员中建立车辆使用的鼓励激励机制。
三、公司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公司车辆应装备GPS定位、车内监控等安全设备,对重要访问、用车和运输事项应实时掌握车辆的位置、状态及安全运行情况。
五、对发生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况的车辆及时处理,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第五章车辆的保险与保障一、公司应对所有车辆进行必要的商业保险,确保车辆、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烟草公司交通安全规章制
烟草公司交通安全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公司内部交通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本规章制适用于烟草公司所有的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
第三条烟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单位为烟草公司综合管理部,担负烟草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的规定,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加强对本规章制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交通管理第六条在烟草公司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路线和停车区域行驶。
第七条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年检合格后方可出车,超过使用期限的车辆应及时予以报废更新。
第八条机动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九条在烟草公司内部,机动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且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挥。
行驶过程中,要保持车距,避免紧急制动和急转弯,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保持精神集中,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第十一条在停车时,机动车辆应按照公司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不得占用行人道或其他非机动车道。
第十二条长时间停车的机动车应熄火、拉手刹,并关好车窗、车门,确保车辆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第十三条非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摩托车等,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车辆的驾驶证,按照规定的工作路线和停车区域行驶。
第十四条非机动车辆应保持较低的车速,不得超速行驶。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第十五条在烟草公司内部,非机动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刹车,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保持警觉,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第十七条在停车时,非机动车辆应按照公司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不得占用行人道或其他车辆通道。
烟草公司客户服务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3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 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以及已采取 的措施和发生后,客户服务部应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事 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
施和处理建议。
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依法进行调查。
建立安全驾驶积分制度,根据驾驶员的安全表现进行积分,积分可作为晋 升、培训等参考依据。
THANKS.
及时处理高风险客户
对于高风险的客户,及时采取措施,如加强 宣传教育、限制使用等,以降低风险。
客户安全应急预案
01
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如交通事故、 车辆故障等。
02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0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紧急 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 措施解决问题。
02 对安全检查和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并制 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03 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安全宣传 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奖惩与激励措施
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树立榜样作用 。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
培训内容
培训应包括交通安全法规 、紧急情况处理、危险品 识别与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
培训周期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 训,一般每年至少一次。
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驾驶员应参 加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 驾驶公司车辆。
车辆维修与保养制度
维修计划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磨损程度, 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
保养记录
每次维修和保养后,应详细记录在 案,以便跟踪车辆状况。
烟草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车辆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1.1 背景在烟草行业,车辆是烟草企业日常运作的重要资源。
车辆管理的规范与效率直接影响到烟草业务的开展和运输的安全性。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烟草车辆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烟草行业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目的本烟草车辆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烟草企业的车辆管理流程,确保车辆使用的安全、高效和合规性,提升烟草物流运输的质量和效益。
2. 车辆管理责任机构车辆管理责任机构是烟草企业内负责车辆管理的相关部门或岗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采购与配置;•车辆维护和保养计划制定;•车辆日常运行和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车辆违规行为的处理;•车辆绩效评估和优化。
3. 车辆采购与配置3.1 采购原则烟草企业在进行车辆采购时需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购买符合烟草业务需求的车辆类型与规格;•考虑车辆燃油性能和能源消耗;•考虑车辆价格和质量的平衡。
3.2 车辆配置为满足不同烟草业务的需求,烟草企业在进行车辆配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以下要素:•载货能力与容积;•安全设备与技术配置;•特殊工况要求的配置;•环保和能耗要求。
4. 车辆维护和保养4.1 维护计划车辆维护计划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定期保养和检查的时间间隔;•维护工作的内容和标准;•维护记录的填写和归档。
4.2 维护责任•车辆驾驶员应负责日常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车辆管理机构负责维护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车辆维修单位应按照维护计划对车辆进行维护。
4.3 维护记录和报告•车辆维修单位应及时记录车辆维护情况;•车辆驾驶员应每日检查车辆并记录异常情况;•车辆管理机构应进行定期维护情况的分析和报告。
5. 车辆日常运行和使用5.1 行驶安全•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
5.2 载货安全•合理安排货物装载,确保货物稳固;•按规定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一致;•不得随意更改装货和卸货地点。
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使用安全,并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文制定了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全方位确保车辆与人员的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和目的本制度适用于烟草专卖局(公司)购买和使用的所有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所有机动车,旨在规范车辆使用,确保车辆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
三、责任和义务1.公司领导层必须了解并积极支持本制度,担任车辆使用安全的最高管理者,并指定一名专责人进行监管。
2.公司部门领导、车辆管理员、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并不断提高安全规范的意识。
3.公司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并保持清醒的精神状态,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
四、车辆购买当购买车辆时,应考虑以下事项:1.车辆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车身外观、底盘、轮胎等应符合规范,并应保险购买全保险。
2.车辆应当有完整的购车发票、合格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手续,登记证书应在使用前办理齐全。
五、车辆使用1.车辆管理员应当保证所有车辆都经过检修,完好无损并保持良好的车况。
凡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均要及时进行保养或维修。
2.车辆安装有空调、音响等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和合理使用。
3.车辆管理员要做好车辆维护和保养的计划,并保证维修、加油、保险等工作及时到位。
4.驾驶员必须拥有相应的驾驶资格,并且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如超速、违反信号灯,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行为,严禁使用手机或者其他行车不当的举止,保证出行时的安全。
5.长途驾驶前,驾驶员要做好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每行驶2小时以上应该进行休息,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1小时以上。
6.禁止在车上吸烟、饮食等行为。
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集中注意力并保持安静的环境,确保车辆的平稳行驶。
7.驾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外部和内部的状态,包括速度表、油量表、刹车、灯光等机件及器具的正常工作状况。
最新烟草专卖(公司关于车辆安全管理暨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
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车辆安全管理暨安全责
任追究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预防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市局(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县(区)两级烟草专卖局(公司)驾驶员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追究:(一)全部责任,按所造成损失的40%由驾驶员承担;
(二)主要责任,按所造成损失的30%由驾驶员承担;
(三)对等责任,按所造成损失的20%由驾驶员承担;
(四)次要责任,按所造成损失的15%由驾驶员承担;
(五)无责任,所造成损失,驾驶员免责。
以上承担是指保险公司赔偿外的损失。
第三条驾驶员一年内发生两次负有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予以退回劳务派遣机构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
管领导、车辆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罚款500—10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在本年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其他安全事故的,予以“一票否决”。
第六条一年内驾驶员在行驶中恶意超速,被交通部门处罚两次,或不服从管理、服务态度恶劣,被用车部门投诉两次经核查属实的,第一次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退回劳务派遣机构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本规定责任追究的划分,均以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为准,特殊认定要求承担事故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系统车辆驾驶员,由市局(公司)安保处负责解释,自职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年十月十二日。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烟草专卖证件申请条件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二、车辆管理管理原则1、安全性原则: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运输生产安全。
2、先进性原则:依靠科学进步,采用现代化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
3、经济性原则:低费用、低消耗,提高运输效率。
4、适用性原则:坚持符合企业运输生产需要。
三、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第一条组织管理(一)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每月分析安全形势,总结交通安全工作,并报安保部门。
(三)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全市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业务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
第二条车辆管理(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局(公司)有关规定科学选购车辆。
(二)按照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上路行驶,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三)车辆使用标准:1、所有车辆必须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用车实行申请、派车制度。
调度派车时填写《机动车辆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严禁私自出车和车辆带病行驶。
3、派车权限:市区内用车由车队队长批准;全市范围内用车由安保部门负责人批准(下属单位县际之间用车由各县级局局长批准);省内用车由分管领导批准;出省车辆和外借车辆必须报经主要领导批准。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烟草专卖局所有机动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所有使用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1. 烟草专卖局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合法的行驶证和保险证明。
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特别是制动器、轮胎、车轴、底盘等关键部件要经常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越线行车和违章驾驶。
不能超过车辆的载重和乘载人数限制,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4.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在夜间行驶必须使用车灯,并及时更换失效的车灯。
5. 每次使用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所有关键部件正常运作,车辆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必须立即报告相关人员进行修理。
三、驾驶员管理1.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专业驾驶培训并持证上岗。
3.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禁止饮酒、吸烟、看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驾驶员要时刻保持车速合适,严禁超速行驶、借道超车、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5.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驾驶员要保证车辆内部的卫生清洁,避免废品、杂物等物品在车内滋生细菌,影响员工和公众的健康。
四、事故处理1. 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发生事故,首先要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2. 担任驾驶员的员工要主动报告事故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3. 为避免事故的发生,所有使用烟草专卖局机动车辆的员工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罚款、停职、辞退等惩戒措施。
烟草公司系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公司系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车辆交通安全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烟草公司系统内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形象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烟草公司系统内所有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三、车辆配备要求1. 所有公司系统的车辆必须经过严格安全检查和合格评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2.公司系统车辆应配备有效的安全装备和工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按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驾驶员要求1. 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有效驾驶证,并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知识。
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3. 驾驶员不得饮酒或服用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
4.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或违法乱停乱放。
5.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在良好工作状态下上路行驶。
五、行驶安全要求1. 行驶前,司机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燃油、刹车、轮胎等各项功能正常。
2. 行驶途中,司机应保持良好的注意力,注意观察道路状况,合理使用车道。
3. 在特殊天气条件(如雨雪天气)下,司机应减速行驶,保持安全距离。
4. 不允许非驾驶员乘坐驾驶员席位或动态行驶车辆。
5. 不得携带、使用违禁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带,并尽量保持现场不动,妥善保护现场证据。
2. 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并进行救助,同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
3. 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并按要求进行赔偿。
七、监督和处罚1.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公司应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停职、罚款、解雇等。
3. 对于交通事故有责任的驾驶员,公司应与其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并加强培训和执法力度,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八、总结烟草公司系统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烟草专卖局(公司道路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ⅩⅩ烟草专卖局(公司)道路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道路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结合全省系统道路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机动车辆安全作为全省系统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省系统各直属单位。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述道路机动车辆,系指全省系统拥有产权的机动车辆(含厂区生产用车)以及租赁车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全省系统道路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确定车辆管理归口部门。
车辆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并及时做好特殊时期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必须对本单位道路机动车辆交通安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直属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地方和行业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直属单位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积极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全省系统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驾驶单位公务车辆。
第九条省局(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实施对全省系统道路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全省系统机动车驾驶员,除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外,还须持有《中国烟草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称上岗证)。
特种车辆驾驶员,除具备一般机动车驾驶员上岗条件外,还必须持有地方技术监督等部门核发的特种车辆操作证。
第十一条全省系统机动车驾驶员按统一招聘资格报考,上岗证的报名、考试、发放、回收执行以下规定:(一)机动车驾驶员的聘用必须具备“满三年以上实际驾龄、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资格。
市烟草公司客户服务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详细填写用车人、用车时间、目的地、事由 等信息。
审批流程
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若涉及长途或 特殊用车,还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车辆调度
审批通过后,由车辆管理员统一调度安排车 辆。
用车登记
用车人需在用车前后进行登记,记录车辆里 程、油耗等信息。
保养计划及实施要求
制定保养计划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定期制定 车辆保养计划,包括保养项目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
01
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刹车系统、轮胎、转向
系统、发动机等关键部件。
日常巡检
02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日常巡检,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维修与保养
03
公司应建立车辆维修与保养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违章与事故处理流程
01
02
03
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 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安
全氛围。
专题教育活动
针对特定时期或特定问题,组织专题 教育活动,如节假日安全教育、恶劣 天气驾驶注意事项等。
家属参与活动
邀请驾驶员家属参与公司安全教育活 动,共同关注和支持驾驶员的安全工 作。
05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
监督检查方式及频率
保障员工和客户的生 命财产安全。
提高客户服务部工作 效率和服务质量。
管理原则与方针
01
02
03
04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和行业规范。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 全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 度执行。
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市烟草公司客户 服务部所有车辆的安全管理。
烟草配送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烟草配送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烟草配送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烟草配送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烟草运输的安全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而成。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烟草配送运输的车辆管理和驾驶员。
第三条安全目标公司烟草配送车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烟草配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保障烟草产品安全送达终端销售点。
第四条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
3. 确保配送车辆和驾驶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管理职责公司管理层负责烟草配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车队经理具体负责执行。
第二章配送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购置1. 购置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所有必要的行车证明文件。
2. 购置的车辆必须配备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确保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能进行应急处理。
3. 购置的车辆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安全审查,确保车辆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车辆维护1. 每辆配送车辆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安全可靠。
2. 车辆维护保养记录必须详细完整,包括维修和更换的零部件、维修费用等信息。
3. 发现车辆故障时,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报修,确保车辆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运输工作。
第八条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2. 驾驶员必须熟悉烟草配送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第九条装载管理1. 车辆的装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严禁超载或超员。
烟草产品必须妥善包装和固定,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损坏或破损。
2. 车辆的货物箱必须干净整洁,无任何异味和杂物,确保烟草产品的卫生和品质。
3. 车辆装载后,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确认,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路线管理1. 配送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配送路线进行,不得擅自变更路线或途径。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防止违规操作和损失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以落实公司对车辆的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烟草专卖公司的车辆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车辆、租赁车辆以及委托司机等。
3. 车辆管理标准3.1 车辆购置与验收标准1.车辆购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获得合法的购车发票与相关手续。
2.新购车辆应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外观检查、车辆性能测试、安全设备检测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 车辆保养与维护1.公司车辆应按照厂家规定的保养周期及时进行保养与维护。
2.车辆保养记录应详实,包括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保养人员等必要信息。
3.3 车辆日常使用管理1.目标车辆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2.公司车辆应按照规定的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要求进行驾驶,禁止违反道路交通法规。
3.长时间停放或在特殊环境下使用车辆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禁止搭乘未经公司允许的人员或超过核定人员数量的人以上公司车辆。
5.禁止使用公司车辆参与任何赛车、拉客等违法活动。
3.4 车辆保险与事故处理1.公司车辆必须保持正常的保险有效状态。
2.车辆出现事故后,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案,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处理事故。
4. 车辆管理的考核标准1.车辆管理的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护、使用合规性、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考核。
2.考核结果将作为业绩评估及奖惩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车辆及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考核过程中应确保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循程序规定,记录相关的考核结果和处理措施。
5. 其他规定1.经上级部门特批的特殊用车,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
2.未尽事宜由公司法务部权威解释并落实。
本车辆管理制度经公司法务部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在公司内部可以公开宣布并告示。
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现将《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国家局经济运行司联系。
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烟草系统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烟草系统生产经营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烟草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各单位和烟草系统控股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中所述机动车辆,系指烟草系统拥有产权并在社会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范围。
应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领导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积极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定期总结分析并通报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各单位所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检。
第九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车辆选型、使用、保养、维修标准和车辆技术状况考核标准,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条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由本单位指定的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0200523204326)
7.1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7.1.1 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使用由主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部门 申报用车的审批,车辆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特殊情况下,车辆主管 部门有权统一调度使用。 7.1.2 职工私人原则上不准用车, 遇有特殊情况, 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职工或职工子女结婚一律不准用车。 7.1.3 协作单位用车需有单位介绍信, 加盖公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 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 7.1.4 凡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者或将车辆由他人驾驶的要追查责任,并 严肃处理。如若发生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2 车辆一日三检制度 7.2.1 每日出车前,必须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查:刹车(含手刹) 、灯 光、转向、喇叭、雨刮器,刹车油、机油、水、气油料、电解液、气 压、电器仪表以及其他部位是否工作正常, 发现故障隐患和短缺应及 时修复、更换、添加,做到心中有数。故障隐患不排除,安全附件不 齐全、不灵敏有效,不能出车。 7.2.2 行车途中对车辆要细心觉察,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要害部位有 故障隐患应立即停车进行排除修复, 杜绝驾驶有故障隐患车辆继续上 路行使。 7.2.3 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损坏部件 及时更换修复,确认运行安全有保障后再锁门封库。 7.3 车场日制度
2. 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 必须顶稳千斤顶, 并垫稳木枕或 铁凳。 3. 修理叉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 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 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 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 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 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 禁上下。 9. 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五、牵引车、叉车、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 严格遵 守本规程。 2. 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 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 各种生产用车,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 必须灵敏可靠。
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局(有限公司)《xx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xx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和“安全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烟草系统内所有部门、科室。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驾驶人员以及车辆交通安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督导。
组长:初xx副组长:王x、张xx成员:邢xx、金xx、汪xx、周xx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xx安全管理员:周xx第五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指派专人担任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培训,负责对车辆挂牌、维护、年检、保险、维修、油料使用、非工作时间用车、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卫生进行统一考核监督管理。
并设立车辆及在岗驾驶员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第六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维修考核等规章制度,完善车管部门、车管人员及驾驶员等各级职责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各级车管部门及驾驶员应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第七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有《中国烟草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的人员,须与局(营销部)领导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上岗条件(一)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劣迹、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上岗前经理论、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上岗驾驶员应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持有《上岗证》。
烟草局车辆管理规定
贵州省××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机动车辆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车辆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车辆的工作效益,加强县局车辆安全管理,更好地为“两烟”生产经营服务,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局(分公司)所用机动车辆、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综合办负责县局(分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接受上级部门及县局(分公司)所有人员的监督和投诉。
第二章用车管理第四条县局(分公司)全部机动车辆的使用由综合办车队统一安排,各部门及人员用车须经综合办车队统一安排和调派,未经综合办车队安排,不得擅自用车。
第五条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安排由车队长统一负责。
第六条用车原则:保证领导和工作用车,由综合办车队按照先后顺序,先紧急、后轻缓,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合理调派安排。
第七条用车手续:填写用车申请单,县内出差用车由分管领导审批,县外出差用车须由主管领导审批。
(一)、局领导用车:局领导通知综合办车队安排车辆后,由本车驾驶员在车队长处直接办理用车手续。
(二)、各部门人员因工作用车须按规定办理用车手续,即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领导签字批准、车队长签字派车后驾驶员方可出车。
(三)、特殊情况临时急需用车,经领导同意可先行用车,事后须及时完善用车手续。
第八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将车外借,禁止车与司机脱离使用。
第九条所有车辆一律不准在外过夜,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条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未经车队长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变更驾驶其它车辆。
单位专用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不准驾驶该车辆。
第十一条派出车辆必须严格按派车线路行驶,不准变更行程路线,遇特殊情况或因工作需要变更的,乘车人员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驾驶员向车队长报告,并作好行车记录。
第十二条凡是有驾驶执照的人员,未经批准兼职驾驶车辆,不能动用本单位车辆。
第十三条节假日、休息日,除工作需要派车外,私人用车包括司机本人用车也必须经主管领导和综合办车队允许后方可使用。
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车辆(chēliàng)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zànxíng))第一章总则(zǒngzé)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草公司系统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严肃“六条(liù tiáo)禁令”工作纪律,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国家局印发烟草行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全省烟草公司(ɡōnɡ sī)系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均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单位(部门)管理责任第三条车辆管理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管理、确保安全,厉行节约、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健全完善车辆交通安全委员会两级管理责任制和例会制度,并设置专门的车辆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检查指导本部门和下级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制。
所有公务车辆(含行政管理单位和独立核算单位)由车辆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档案(车档、人档、维修保养、检查维护、安全公里、肇事记录、健康体检、教育培训、派车单等),统一保管;严格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车辆动态的管理、登记,严格督促单位各车辆使用部门的管理责任,管理、使用、维修保养要制定相应制度,制度必须明确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第一管理责任,及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使用和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滥用。
在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实行“三交一封一定”管理(交钥匙、交行车证、交上岗证,车辆封存,定点停放)。
第五条建立健全和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将交通安全检查考核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体系。
第六条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省局(公司)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交通安全的法规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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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在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同时检修 车辆。 19. 驾驶室不准超员。行车中不准吸烟,谈话和吃东西。在铁道口、 交叉路口、狭窄路、陡坡路面以及行人、车辆稠密的地方行驶,速度 要慢,严禁超车。 20. 停车休息。离开车辆前,应取下点火开关钥匙、锁好车门。 21. 行车时与前车距离至少保持 10 米以上,停车时不少于 1 米。 22. 夜间或大雾天会车时,要主动将大光灯变为小光灯,以免影响对 方视线,或降低车速,必要时靠边暂停,主动避让。 23. 夏秋季车辆通过铺晒麦、谷、豆类庄稼路段后,要立即停车检查, 清除卷缠在底盘内的秸杆, 以防久拖摩擦发热, 排气筒高温引燃秸杆, 发生火灾事故。 24. 冬季烤车时,必须检查是否漏油,确认安全后再烤,烤车中要有 专人看管。 25. 通过河流涉水时,要先了解水的深度,选好行驶路线,用低档, 中途不准停车、会车和换档,两台以上车辆,要逐台通过。车辆通过 涉水较深的路段后, 必须采取半制动状态低速行驶, 待制动性能完全 恢复后,方可按正常速度行驶。 26. 驾驶员严禁在开车前、行车途中饮酒,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员驾 驶。 四、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机械常识、车辆简单的故障排除,单位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 13.2 安全教育每半年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不 合格者,需待岗继续学习,连续三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本岗位。 13.3 驾驶员的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案,并纳入年度考核。各级安全管 理和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安全行驶、 技术培训、 考试 成绩等进行检查,确保教育质量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13.4 对新进驾驶员组织带教、技术测评或单放考核,培训考核内容 包括驾驶操作技能、车辆例保技术、简单车辆故障排除技术、交通法 规和道路情况特点分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等,并保持记录; 13.5 将多次发生违章、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确定为需重点帮 教驾驶员,对其进行行车跟踪、 技术测评,审核合格后方能正常出车。 14.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加强 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 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的“三检制” ,按检 验标准检查车辆,以保证车况良好。 15.1 出车前检查项目: 15.1.1 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液是否加足; 15.1.2 检查全车油、水、气管路及联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15.1.3 检查各仪表、信号、照明、开关、按钮、雨刮器、工作状况 是否良好。灭火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备份设备和工具是否齐全; 15.1.4 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工作是否正常。 15.1.5 检查转向、传动、制动、轮胎和牵引装置的技术状况及紧定
××市烟草专卖国安全生产法》 ,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顺利进行,规范车辆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 1. 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2. 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 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 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 维修, 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 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 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 所有车辆必须配备 1 个 3 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 1. 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 持证情况。 2. 检查规定: 2.1 驾驶员应在每日班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2 公司主管车辆的部门,对本公司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 检查。 2.3 公司安全保卫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4. 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 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 进出厂门、拐弯时速 5 公里;车间、库房 3 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 二看三通过。 6. 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 10 米以上,不得后车 超前车。 7. 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 行。 8. 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 ,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 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 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 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 离。 11. 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 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 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 2/3 ,行驶时铲件 离地高度不得高于 0.5 米。 13. 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 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 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 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 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六、机动车通用规定
2.4 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 2.5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 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三、驾驶员管理 1. 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 详细制定驾驶员招聘标准, 确保驾 驶质量和行车安全。 2. 机动车辆驾驶员实行“双证制” 。除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 《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烟草系统内部核发的《烟草系统机 动车驾驶员上岗证》 (以下称上岗证) 。 3. 《上岗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印制,专职驾驶员(指主要工作 职责是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人员) 及兼职驾驶员 (指主要工作职责 不是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干部) ,都由市局(公司)交通安全委员 会核发。 4. 申报《上岗证》必需具备以下资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驾驶 经历两年以上;安全行驶 3 万公里以上;年龄控制在 20-60 岁;身 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遵章守纪。 5. 所有驾驶员必须熟知交通安全法规、 车辆电路、 机械常识及简单车 辆的故障排除、特殊情况的处理及单位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 并经市局(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 方能取得《上 岗证》。 6. 《上岗证》发放程序:具备资格驾驶员经考试合格后需填写《烟草
系统机动车辆上岗证申请表》 ,兼职驾驶员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 报市局(分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批准核发《上岗证》 。 7. 凡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都必须与本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明确责任、管理目标和奖惩规定。 8. 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要严守交通法规,做到任何情况下不酒后 驾车、不超速行使、不疲劳驾驶、不违章停车,减少其它各种违章, 杜绝重大和恶性事故。 9. 持有《上岗证》 的驾驶员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 取消其《上岗证》 资格。凡年度内连续违章记分 12 分以上;发生一般交通责任事故, 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 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 损坏等责任事故, 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 5000 元以上。 10. 《上岗证》每两年由原发证部门审验一次,发证部门要对所发证 的持证人进行抽查,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驾驶员有权利暂扣和吊 销所发《上岗证》。 11. 私自将本单位机动车交给无《上岗证》人员驾驶造成事故的,由 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2.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 包括:驾驶员的文化水平、驾驶年限、安全行驶、教育培训、奖励惩 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驾驶员的变更调动等情况。 13. 各单位每月至少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13.1 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电路、
1. 各单位所属机动车辆, 必须按照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车辆管理使 用的规定,经检查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可上路行使,并按照规 定进行年检。 2. 机动车辆的使用、 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公安交 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对本单位所属机动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和安全性能检查,一般半年一 次,并将结果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3. 各单位必须指定一个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管理, 并及时上报 主管部门备案。车辆集中的单位应对机动车实行专人负责、 统一调度、 统一管理,应做到一车一人、定人定车。 4. 车辆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和《出车登记单》制度, 《派车单》 和《出车登记单》,是驾驶员外出执行任务的依据和凭据。 5. 专职驾驶员应严格按《派车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执行各 类任务,没有《派车单》一律不准出车,兼职驾驶员应认真按《出车 登记单》中规定、不得虚报、漏填,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个人承 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 机动车执行长途运输任务, 各级领导和车管部门应严格审批, 需按 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7. 各部门应认真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责任 制,各部门应制定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安全制度, 各级专兼职车辆管 理人员应制定交通安全责任, 各部门每年都应同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交 通安全责任书,并认真执行。
情况。 15.1.6 载货车要检查装载、牵引是否合理和安全可靠,不得超载、 超高、超宽、超长,捆绑是否牢固。 15.2 途中检查项目 15.2.1 检查发动机、底盘、仪表及信号的工作状况。 15.2.2 检查轮毂、制动鼓(盘)温度是否正常。 15.2.3 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悬挂) 、转向和制动装置状况 及紧定情况。 15.2.4 检查机油表、水温表工作是否正常,全车油、水、气有无渗 漏现象。 15.2.5 检查装载、牵引情况,捆绑绳是否有松动,箱式货车应检查 门锁是否正常。 15.3 回场后保养检查项目 15.3.1 清洁车辆,加添燃油、检查润滑油、冷却液。 15.3.2 检查发动机风扇、发电机、打气泵皮带的松紧度和完好情况。 15.3.3 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间及表面的异物。 15.3.4 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15.3.5 排放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16. 装载不准超长,超宽、超高和超载,在停车时要拉紧手制动器, 通过铁道时要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不准与火车抢 行。 17. 在铁道旁边卸货时要在距铁道两米以外停车,不准跨轨装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