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黑社会存在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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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黑社会存在的必然性
概括:
黑社会的起源与墨家思想“尚贤、尚同、节葬、节用、非乐、非命、尊天、事鬼、兼爱和非攻”有关,且其历史、形成原因与对正统社会的补充的社会职能,都说明了其存在的必然性。
根源:
什么是黑社会:现代观念认为,黑社会是一种有组织有纪律的集体的犯罪团伙,一般的黑社会以收保护费和走私、贩毒甚至谋财害命,个别的以公司的名义洗黑钱。而黑道是指与人民政府成对立的。白天工作,他们一般都是夜晚,并且经常做些令人害怕的事情,做事不按正常的思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以说是无法无天,也可以说是另一种生活方式。这两种事物有交集但并不相同。
给墨家冠以最早的黑社会,实在有点抹黑之意。不过,说现在的黑社会,学习了墨家,倒是一点不错,可惜没有学好。例如,先秦的诸子百家,大都是学术流派,以传道、授业、解惑为主,即使做到像孔子那么大规模的,收了弟子三千,跟着他浩浩荡荡地在各国游说,但只要孔子一死,他的弟子们也如作鸟兽散,大家各自回家研究自己的儒家思想。可是墨家,除了有自己的思想之外,还有一个严密的组织,大家统一行动,共同进退。又例如,据载春秋战国时期,巨子的儿子在秦国犯了事,要砍头,秦王一听是巨子的儿子,马上不杀了,叫巨子过来领人,但墨家有墨家的规矩,回去一审问,发现犯了帮规,马上砍头,并将人头送回给秦王,规矩比政府更为厉害。从这些例子
可以看到墨家和黑社会的共同之处:一是都有一个领导者,二是追随者都不听政府的,那时的政府就是诸侯,只听自己的领导者的。三是都有暴力倾向。当然关于暴力这一点,可能和我们认识的墨子的思想不太相同。我们了解到墨子的主要观点之一就是“非攻”。可是墨子反对战争,却找不到制止战争的办法,于是只好以暴制暴,所以墨家的人都很善战。因为墨子的思想包括“十论”:尚贤、尚同、节葬、节用、非乐、非命、尊天、事鬼、兼爱和非攻;而黑社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尊崇并追随这些思想。
到了汉代,统治者对墨家不满与恐惧,任何政府都不会允许这种有信念、有组织的集团存在、坐大,于是铲除墨家,使墨家思想逐渐衰退;并推崇儒家,使其成为正统思想。美国著名学者李普塞特在《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一书做了总结,他说:“一个人经验和稳定感越少,他越可能支持简单化的政治观点,越不可能理解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越不可能支持宽容的基本原则,越可能感到难以领会或容忍政治变革的渐进主义思想。”几千年来,中国始终是个一元化的社会,民众从来没有公开结社的自由,为了寻找安全感,人们模仿墨家结社,也只能是地下行为,墨学又被官方废黜,帮会失去了正宗墨学的理论指导,多数演变成黑社会。
黑社会存在的原因:
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没有标准且有巨大影响的宗教体系,历史伦理一直占据在应是宗教精神的核心地位,历史上存在的具有积极影响的现象往往被现实生活所复制。
历史伦理对文学创作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所谓的四大名著中有两部是歌颂黑社会力量的:《水浒传》的人物是通过黑社会关系而聚集在一起的;《三国演义》中被肯定的领袖小集团至少是按黑社会仪式而聚合在一起,进而积累政治事业的最初资本。
简言之,中国黑社会存在的宗教基础是历史提供的侠义文化。
一,黑社会介入高层竟争
历史提供的侠义文化发源于历史巨著《史记》,其中《游侠传》称赞游侠说:“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用今天的通俗说法来说,游侠这种黑社会分子的主要功用是为了追求“黑暗的公正”。
司马迁在为游侠立传时,特别讲了一个与他同时代叫作郭解的人物。其人“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并因此成为少年人的榜样。司马史评论说:“吾视郭解,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
西汉以后,黑社会力量与合法政治秩序虽然对立之状未改,但是重大个案中其与官方势力合作的事实证明了它对政府的影响。比方说东汉第四代领导人、和帝刘肇时代外戚窦宪,就利用刺客杀掉了国家官员韩纡的儿子给其父窦勋祭墓。原因很简单——韩纡是主审其父政治冤案的法官。在此次刺杀得手后,窦宪又派刺客谋杀潜在政敌邓畅,事后被揭发,遭受其妹(皇太后)给予的禁闭处分。
在后世史家推崇的唐代,黑社会势力甚至被皇权所利用,如安史
之乱后的第二位皇帝、代宗李豫在即位之初为了除掉其忌恨以久的权臣李辅国,“夜遣盗入其宅,窃辅国首及一臂而出”。
二,对秩序革命的推动作用
黑社会与中国历史的延续相伴存,到了清中期以后,他们逐渐形成了有明确政治目的与经济诉求的庞大组织化生存团体,其中大量强力团体具有明确的宗教信仰(有类于朱明王朝建立的明教基础)。由于反政府的政治目的十分明确,他们不但成为巨大的社会破坏能量,而且还制造出威胁皇权的突发性事件,如嘉庆十八年(1813),天理教武装人员闯入紫城,目标是要干掉嘉庆皇帝(时为农历九月,嘉庆皇帝出巡清东陵)。*者虽然遭到*而未形成严重后果,但嘉庆皇帝还是下了罪己诏,称曰“笔随泪洒”,愧恨之心溢于言表。
由清王朝中衰时期的这一重大事件看,中国社会自十九世纪初期以来,黑社会的发展与国家政治腐败存在着密切的内在关联:一方面,腐败即社会不正,大大地压缩了生存本来困难的底层社会的生存空间,他们需要选择非法组织形式进行抗争;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无力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偏重于合法暴力的使用,等于将社会问题积累起来,所以,黑社会力量以会党面目支持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的颠覆活动就成了逻辑必然。
“黑社会”一词的贬义性使得人们缺乏对它本身作为社会现象来关注的动力,更兼其本身又有封闭功能,这就更使其社会性的一面被忽略。从组织行为角度讲,黑社会也是一种微观社会组织,其总体构成亦为中间社会之一种,如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一样,能对社会现状
及变化产生影响。
黑社会,是针对一个政治体系宪法确定的合法秩序反抗的组织,所以,虽然有时它自己本身并不一定追求政治目的,却被合法秩序体系认定为具有政治倾向,至少也是具有潜在政治性的组织。在中国,这种被动的政治化倾向尤其如此。
三,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及其公司化趋势
既然中国今日之现实是历史发展的一个逻辑延续,而且执政集团的政治合法性要依靠历史宗教——民族主义价值核心——来改进,那么,黑社会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与现实存在,就重新进入了社会生活。黑社会在整个社会环境下强性存在,博取超额经济利益成为其能够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换言之,由于其非政治化,因此官方不愿拿出专门财力来对付其发展态势;由于其作为一种行业具有较大的获利空间,因此潜在进入者为数尚多。后一种情形特别表现为其区位特征,既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中等城市其活力很强。如河北省邯郸市中级法院2008年5月末审结的李发林团伙案,共有25人,他们长期活动在邯郸市;又如湖南省永州市2008年7月初审结的黎勇林团伙案,亦为25人,他们长期活动在永州市与长沙市。就经济利益追求来看,李发林团伙涉及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承揽工程三项;黎勇林团伙主要涉及敲诈勒索、诈骗、开设赌场、虚报资本四项。两者均做较为低端的“生意”即敲诈勒索,而后者则出现公司化特征。
四,国内形势极其转变途径
1.开放更多的就业路径,以解决人口基数庞大形成的历史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