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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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单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单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单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保护自身的创新成果、商标、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您介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清单,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1. 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专利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该法律规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申请、审查和授予专利的程序等重要内容。

2. 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法规。

中国的商标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该法律规定了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商标侵权的处罚措施等重要内容。

3.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作品权益的法律法规。

中国的著作权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该法律规定了著作权的原则、权利范围、权利保护期限等重要内容。

4. 专利实施条例专利实施条例是对专利法的细化和具体规定。

该条例主要详细规定了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授予程序,并明确了专利权人的权益和义务。

5. 商标实施细则商标实施细则是对商标法的具体解释和规定。

该细则主要规定了商标的注册程序、使用规则、撤销和无效宣告程序等内容,为商标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具体指导。

6. 版权法实施条例版权法实施条例是对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和解释。

该条例详细规定了著作权登记、证据保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程序和规则。

7.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法规。

该法律主要针对恶意竞争行为,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

8.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是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产权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范围、权利的行使和维权程序等内容。

9. 双边协议和多边国际公约除了国内的法律法规,还有一些双边协议和多边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和规范。

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巴黎公约》等。

10. 侵权惩处法规侵权惩处法规是保护知识产权权益的重要支持。

《中国专利法详解》

《中国专利法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读书笔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释:1、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2、鼓励发明创造3、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4、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条发明创造的定义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发明释:1、《专利审查指南》对“技术方案”作了如下解释: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

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

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也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客体。

但是利用其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的,则不属于此列。

2、《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专门加入了“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的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不是解决技术问题,或者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对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不是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或者获得的不是受自然规律约束的效果,则这种解决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2010修订)(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0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修正)【法规类别】专利法规【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修改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8)【发布部门】201【发布日期】2000.08.25【实施日期】2001.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发明创造】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保密处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不授专利权情形】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公布日期】1992.12.21•【文号】中国专利局令第3号•【施行日期】1993.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01年6月15日实施日期:2001年7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国务院批准修订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中国专利局令第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

第四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

中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规范词。

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专利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五条向专利局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

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递交日。

专利局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以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第一署名人或者代表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文件的,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专利局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专利局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一、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方案在产品、方法或者其用途上的创造性解决措施,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具有实用性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外观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的新设计。

二、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注册商标是指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并获得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但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特定商品特征的商标。

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著作权和相关权利的保护。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和人格权,相关权利是指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

四、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是对专利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宣告、专利权转移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细化专利法的具体内容,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

五、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细则是对商标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商标的注册、异议、评审、无效宣告、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商标法的具体要求,为商标权利人和商标申请人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

六、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实施细则是对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著作权的申请、登记、许可、转让、侵权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著作权的行使和保护,为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许可使用、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目的是保护软件开发者的知识产权,鼓励软件创新,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

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是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范围、申请登记、权利行使等方面的规定。

2023年知识产权知识培训题库及答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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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知识产权知识培训题库及答案(最新版)—、单选题1、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依据是(C)。

A、请求书B、说明书C、权利要求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C)为准。

A、权利要求书B、图片或者照片C、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3、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A)A、 2年B、 18个月C、 4年4、 TRIPS是什么英文的缩写。

(C)A、《专利合作条约》B、《专利法》C、《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5、下列各项所示实用新型的名称,哪个是正确的, (B)A、一种苹果牌手机B、一种轮胎及包含该轮胎的汽车C、一种遥控技术6、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形,(B)A、专利申请文件未使用中文的B、发明申请缺少说明书附图C、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7、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C)A、创新一将全世界联系在一起B、创新改变生活C、为绿色未来而创新8、今年全国知识产权活动周主题是(B)A、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B、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C、创新创造改变生活知识产权竞争未来9、甲拥有一项汽车发动机专利权,乙公司在该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作好制造包含有这一专利技术的产品的必要生产准备,乙公司享有(C)A、优先权B、许可他人使用权C、先用权10、“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这句名言出自(B)。

A^丘吉尔B、林肯C、约翰逊21、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作为专利申请人, (A)A、某大学B、某大学计算机学院C、某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教研室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何时实施(C)A、 1983年4月1日B、 1984年4月1日C、 1985年4月1日2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多少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 (C)A、 1年B、 2年C、 3年24、专利权人应当自何时起缴纳年费,(C)A、提出申请的当年B、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当年C、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25、甲乙二人共同提交的专利被授予了专利权。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的定义和分类。

专利是针对技术发明和实用新型两个领域的创新所授予的一种权利。

技术发明是指人类在工业、农业和其他技术领域中的创造,通过实施解决了技术问题,并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实用新型是指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技术方案的改进,使其有所创新并达到实用目的。

根据专利获取的不同,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类。

专利法明确了专利权的取得方式和程序。

专利权的取得需要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并经过审查、公告和授权等程序。

专利权的有效期根据发明类型的不同分为20年和10年。

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享有享有独占权,禁止他人在专利范围内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专利行为。

专利法规定了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专利权人拥有对专利的独占权,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侵犯其专利权。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行为。

对于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在一些情况下,如恶意侵权,专利权人还可以要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

专利法还规定了在专利纠纷中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专利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专利纠纷的解决方式遵循程序、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专业性较强,审查流程相对复杂,专利法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内容,加强专利保护的力度和效果,以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专利法全文

专利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八号)(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全文

专利法全文

最新专利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八号)(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关于2024年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

关于2024年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

2024年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中国专利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为加强专利保护,提高专利申请和审批的效率,推动创新与发展,法律依据是《专利法》。

一、专利的申请范围与要求根据新规定,申请专利的对象不再限定于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需要提供明确的申请文件,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图纸等,并在提交申请电子文档后20个工作日内递交纸质材料。

此外,新增规定了能够获得专利的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同时,明确了不可获得专利的内容,如对人类和动物的方法或诊断程序,纯粹的计算方法等。

二、专利请求的审查程序为了提高办理速度,新规定对专利的审查流程进行了优化。

首先,在递交专利请求后,申请人可以主动请求实质审查。

其次,审查中新加入了请求审查意见的环节,适用于申请人被要求修正的情况。

再次,新规定还增加了快速审查制度,申请人可以支付相应费用来加快专利审查程序。

此外,为了解决大量专利的审查问题,新规定还规定了官方文件审查程序,即申请人可以通过案件审理人员来证明专利在其他区域的有效性。

三、新的专利审查标准新规则明确了专利的审查标准,要求根据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来审查专利申请。

此外,专利申请人还需提供充分的技术信息来证明其发明具有技术价值或者已经在公开渠道上进行了技术发表。

四、专利权和专利使用新规定还明确了专利的权益和专利使用。

专利权人可以享有专利的排他性使用权,包括制造、销售、使用等。

在特殊情况下,政府或者第三方可以通过强制许可来使用专利,但必须支付合理的费用。

五、专利的维护和争议解决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还明确了专利的维护和争议解决的程序。

专利权人有义务支付年费来维护专利权益,否则专利权将被撤销。

对于专利的侵权纠纷,可以通过专利行政部门或者法院来解决。

六、知识产权保护新规定还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于恶意侵权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制造、销售、使用侵权产品或者服务等,可能会遭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2023版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明专业版

2023版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明专业版

2023版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明专业版一、与专利法的修改相一致的修改 1.删除关于撤销程序的规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取消了撤销程序,新细则也作了相应修改,删除了撤销程序的相关规定(删除了现行细则第55条、56条、57条,修改了现行细则中有关申请、审查、复审和无效中的相关条款)。

2.提高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数额和报酬比例新细则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的精神,参照《科技进步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提高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金的数额和报酬的比例(参见新细则第六毡ǜ媛细则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新细则第14条)2.进一步明确了缴费的有关规定根据现行细则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应当每年缴纳一次,即使最后没有授权,也同样要缴纳。

新细则改变了这一缴纳方式,规定在办理授权手续时一并缴纳维持费。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授权,则不需要缴纳维持费。

新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缴费的其他问题(参见新细则第九章"费用")。

3.解决与其他相关程序的衔接问题在民事诉讼实践中,一些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判决专利权转归他人,需要我局协助执行。

但现行细则没有规定我局如何协助执行。

新细则增加了相关规定,规都唇尤胧澜缑骋鬃橹刮夜ɡ贫扔胧澜缑骋鬃橹摹队朊骋子泄氐闹恫ㄐ椤罚ㄒ韵录虺浦恫ㄐ椋┑墓娑ň】赡芤恢隆n夜ɡ捌湎冈虻挠泄毓娑ㄓφ笨悸怯胛夜巡渭拥墓侍踉贾械墓娑ㄖ鸩揭恢拢男形夜墓室逦瘢奖闵昵肴恕⒆ɡㄈ撕陀泄氐笔氯恕n耍篻t; (1)关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的撰写参考"专利合作条约"(pct)作了修改(参见新细则第18条、24条、25条)。

(2)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涉及双方当事人程序的时间期限不得延长,这是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延期作为拖延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工作的手段。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优先权的概念和起源
A.(1)任何人,或者其权利继受人,已经在本联盟 国家之一正式提交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工业品外观
设计注册或者商标注册的申请的,为了在其他国家提 交申请,在以下规定的期间内应当享有优先权。
(2)任何申请,凡是根据本联盟任何国家的本国立法 是正规申请,或者根据本联盟各国之间缔结的双边或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 发明创造 (A.5,R.9)
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违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A.25)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
授予专利权要求的实质条件
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前(有优先权的,指优 先权日)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 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抵触申请
申请日以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 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若一 件申请存在抵触申请,也认为其不具备新颖性。
多边条约与国家的正规申请等同的,应当承认为产生 优先权。
(3)国家的正规申请是指,在有关国家中足以确定申 请提交日期的任何申请,而不问该申请以后的结局如 何。
A.4
巴黎公约
优先权的概念和起源
B.因此,后来在本联盟任何其他国家在上述期间届满 前提交的任何申请,不应当由于在这期间完成的任何 行为,尤其是另外一项申请的提交、发明的公布或利 用、外观设计复制品的出售、或者商标的使用,而成 为无效,而且这些行为不能产生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 者个人占有的任何权利。第三方在作为优先权基础的 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以前所取得的权利,应当根据本联 盟每一国家的国内立法予以保留。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多项选择题)【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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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多项选择题)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多项选择题)一、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三)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不能作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A、专利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年费B、权利要求之间不具备单一性C、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D、专利申请委托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第1题答案ABD。

2、某专利权有三项权利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可以作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理由?A、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3之间不具有单一性B、由于存在抵触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C、权利要求1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为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D、权利要求1的撰写未区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第2题答案BC。

3、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可以作为宣告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理由?A、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不具备实用性B、与现有技术相比,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C、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对现有技术的描述不准确D、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没有满足充分公开实用新型的要求第3题答案ABD。

4、陈某于2010年3月4日就某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是某美国专利文献,陈某提交了该专利文献的中文译文但未提交该专利文献的原文。

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0年3月6日收到了该无效宣告请求。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陈某可以在2010年3月4日起一个月内提交该美国专利文献的原文B、陈某可以在2010年3月6日起一个月内提交该美国专利文献的原文C、陈某可以在2010年3月21日起一个月内提交该美国专利文献的原文D、陈某可以在口审当天提交该美国专利文献的原文第4题答案BCD。

5、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职务发明创造?A、金某受所在公司指派,临时到另一家公司参与某产品的研发所作出的发明创造B、吕某退休一年半之后作出的发明创造C、王某主要利用本单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作出的发明创造D、刘某在外地休假期间完成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第5题答案ACD。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专利法的定义与作用专利法的定义:专利法是国家制定并公布实施的,用于保专利法的作用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规范。

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范专利申请、授权、保护和管理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01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发明创造、鼓励技术创新、维护公共利益等原则。

02专利法的主体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实施与许可等。

03专利法的相关制度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宣告等制度,以及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管理等制度。

专利法的体系结构专利法的历史与发展古代专利制度的起源01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了类似专利制度的萌芽。

现代专利制度的形成0215世纪至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到来,现代专利制度逐渐形成。

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03中国自清朝末年开始引入专利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专利法律体系。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专利保护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01发明创造性02外观设计创新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权的授予条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及实施细则

专利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单项选择题82题附答案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单项选择题82题附答案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单项选择题82题附答案一、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二)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A、六个月,六个月B、六个月,十二个月C、十二个月,六个月D、十二个月,十二个月第1题答案:C。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即行公布。

A、十二个月B、十四个月C、十六个月D、十八个月第2题答案:D。

3、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三个月,一个月B、三个月,三个月C、一个月,十五天D、三个月,十五天第3题答案:B。

4、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内作出裁定;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A、二十四小时,十五日B、二十四小时,三十日C、四十八小时,十五日D、四十八小时,三十日第4题答案:C。

5、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第5题答案:B。

6、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七号)——中国专利局依据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七号)——中国专利局依据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七号)——中国专利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的
规定
【法规类别】实用新型专利管理专利申请与审批
【发文字号】专利局公告第27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7号)--废止原专利局公告第27号》(发布日期:2001年6月25日实施日期:2001年7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专利局
【发布日期】1989.12.21
【实施日期】1989.12.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七号)
(1989年12月21日)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专利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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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 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法第11条
专利权
1. (a)在专利的主题是产品的情形,制止第三方未得所 有人的同意而进行下列行为:制造、使用、许诺销售、 销售或者为这些目的而进口该产品; (b)在专利的主题是方法的情形,制止第三方未得所 有人的同意而使用该方法的行为,和制止下列行为: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为这些目的而进口依照 该方法直接所获得的产品。
实施专利的行为
产品专利 制造 使用 销售 许诺销售 进口
方法专利 使用方法 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由该方法直接制造的产品
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
制造 销售 进口
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的内容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 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 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 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 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 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代理案。 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
内不得申请专利。 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
利申请已经分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 任。
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P.292 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P.296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P.346
2.专利所有人还应有权转让或者依继承而转移该专利, 和缔结许可合同。
TRIPS 第28条
外观设计专利权
受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所有人,应有权制止第三方 未经许可而为商业目的制造、销售或进口带有或体现 有受保护设计的复制品或实质性复制品之物品。
TRIPS A.26
专利权的特点
时间性 地域性 独占性实用新型专利权要求的实质条件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的实质条件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要求的实质条件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申请日和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的作用和意义 申请日的确定 收到日和邮寄日 关于同日申请






授 权 日
外国申请人(法人,自然人) A.18 港、澳、台申请人 申请专利权利的转让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A.10, R.14
对发明人的奖励与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 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 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提纲
有关基础知识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基础知识
与专利有关的基本概念 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与两次修改 与专利有关的国际条约
与专利有关的基本概念
专利权、工业产权、知识产权 专利权的特点 我国专利的种类
专利权
是国家主管机关依专利法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 对一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 权——禁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实 施该获得独占实施权保护的发明创造。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什么东西可以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A.2, R.2
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怎样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怎样提交申请)
向专利局受理处提交 通过专利局受理窗口提交 通过邮局提交 自己提交和通过专利代理提交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2)
专利审批中的其它有关程序 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程序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专利保护的司法途径和行政途径 专利侵权
授予专利权要求的形式条件
专利权的主体(什么人有权申请专利) 专利权的客体(什么东西可以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怎样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的递交(A.28;R.16) 申请费的缴纳(R.92)
A.2, R.2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 发明创造 (A.5,R.9)
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违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A.25)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
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与两次修改
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 专利局部门规章的制定和颁布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二)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授予专利权要求的形式条件 先申请制和先发明制 优先权与优先权日 申请日和申请日的确定 授予专利权要求的实质条件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优先权与优先权日
A.16
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的概念和作用(A.2) 专利代理机构(A.4) 专利代理人(A.14) 对专利代理人的要求
对专利代理人的要求
必须承办专利代理机构委派的专利代理工作,不得自 行接受委托。
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人事专利代理业务。 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
专利权的主体 (什么人有权申请专利)(1)
发明人、设计人 R.11 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 A.8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法人)与个人(自然人)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A.6 合同约定 A.6
专利权的主体 (什么人有权申请专利)(2)
合作完成或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发明人 或设计人 A.8
先申请制和先发明制
先申请制 先发明制 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A.9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专利保护的对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专利保护的对象(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什么东西可以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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