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包行动计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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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包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优化城乡环境,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根据《X区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若干意见》(X新委综〔X〕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X年X区乡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包的行动计划,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重大战略部署,强化规划引领和区域统筹,重点针对乡镇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短板,综合施策、精准发力,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力争利用3年时间,到X年全区城乡民生基础设施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加快构建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城乡民生基础设施体系,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X”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任务
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乡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X年重点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公厕、停车场、道路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5大类18个项目。
三、项目建设管理
1.各镇(街)职责:
(1)各镇(街)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选址、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工;
(2)组织项目验收、竣工结算和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2.区住建局职责:
(1)负责做好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审核;
(2)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推进工作。
3.区财政局职责: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
4.区审计局职责:负责抽查第三方审核后的项目。
四、筹集和资金使用范围
X年区政府安排6000万元,区、镇(街)按照7:3比例分摊,专项用于乡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包项目建设。根据“重点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安排部分前期费用”的原则使用安排资金,具体如下:
1.项目资金可用于以下用途的支出:
(1)部分前期费用:含测量、设计、预算、审核、垃圾填埋场风险评估等费用。
(2)工程建设款,设备(货物)购置款,建设过程中的零星用工等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费用;
2.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1)旧欠项目或化解债务;
(2)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前期费用,如由镇(街)、村负责的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费用;
(3)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资金用途的支出。
五、资金拨付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项目预算审核造价的70%给予补助,由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联合下达相应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乡镇民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事宜。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对口协调领导和区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区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各镇(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格监督考核
乡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乡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将纳入区对镇(街)、各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党政班子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