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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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系统在工程中的应用

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系统在工程中的应用

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系统在工程中的应用根据现行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点型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高度不宜大于8m;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高度不宜大于12m;房间高度大于12m的场所可选择火焰探测器和线型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但是,火焰探测器和红外光束烟雾探测器不适用于大型遮蔽空间,且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设置的高度不宜超过20m。

高灵敏度吸气式火灾探测器(AirSampling-typeSmokeDetector,简称ASD)作为解决大空间火灾报警的装置,它用于大空间场所(如故宫、国家游泳馆、国家体育场)已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

在本博物馆的实施过程中,部分区域使用了ASD系统,成功解决了传统大空间报警系统无法解决的问题:包括烟雾分层问题、烟雾被稀释的影响问题、高大空间对烟雾探测系统进行维护的问题、误报问题、保持建筑外观完整问题、对火灾进行有序响应的问题。

实际运行证明,空气采样烟雾探测系统有效地弥补了传统报警方法在博物馆高空间和特殊部位的不足,使博物馆报警系统更加完整、更加可靠。

关键词:大空间吸气式感烟探测器解决方案问题总结一、高灵敏度吸气检测器(以下简称ASD)系统组成由空气采样探测器主机、采样管道、24VDC电源及相关远程显示设备(LED显示面板或CRT)组成。

空气采样检测主机通常需要通过继电器与传统报警控制系统的输入模块连接,从而实现报警联动功能。

”二、高灵敏度吸气检测器工作原理简介高灵敏度吸气式感烟探测器,也就是说,极早期火灾探测系统通过极敏感的空气污染探测器连续分析从受监测设备或区域提取的空气样本,以确定其中是否有烟雾成份。

该类型探测器是浊度计的一种,比传统的烟雾探测器的灵敏度高数百倍。

ASD系统管道通常安装在天花板下或上部,在每根管道的合适间隔上钻有取样孔。

气泵或吸气器通过管道及其采样孔不断将空气吸入检测器。

空气样品中的烟雾浓度与一组预先标定的烟雾临界值比较。

如果空气样品中的烟雾浓度超过预先标定的烟雾临界值,则探测器启动报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 引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基于传感器和控制器的安全设备,用于监测并报警火灾。

本文档描述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规范,包括系统组成、功能要求、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等方面的内容。

2. 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以下组成部分构成:•火灾探测器:用于检测火灾迹象,常见的火灾探测器有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

•控制器:用于接收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并进行处理,触发警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报警装置:包括声光报警器、警报器等设备,用于发出警报信号吸引人们的注意。

•布线系统:用于连接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报警装置的电气系统。

•供电系统: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电源。

3. 功能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要求:1.火灾检测:能够准确地检测火灾迹象,包括烟雾、温度等变化。

2.报警通知:当系统检测到火灾时,能够及时触发报警装置,发出声光信号警示人们。

3.自动控制:系统可以根据火灾的程度和位置,自动控制相应的应急设备,如喷水系统、紧急通道等。

4.可靠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工作。

5.监控和管理:系统能够实时监控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状态,并具备远程管理功能。

4. 硬件设计4.1 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火灾探测器,如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

探测器的数量和布置位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以确保系统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4.2 控制器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分,负责接收并处理火灾探测器的信号。

控制器应具备快速响应、稳定可靠的特性,并能够根据需要触发报警装置和应急措施。

4.3 报警装置报警装置用于向人们发出火灾警报信号,吸引人们的注意。

常见的报警装置包括声光报警器、警报器等。

报警装置应具备高音量、明亮度的特点,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响应。

4.4 供电系统供电系统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稳定的电源。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部分范文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部分范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解读--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部分在经过了多年的深思熟虑和不断修改之后,正式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终于在万众期盼中发布了。

根据近几年来市场对于火灾报警的需求和火灾报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上一版GB50116-98版做出了较大改动。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探测器选择方面除了传统的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缆式感温探测器和线型感烟探测器外,针对特定场合还新增了光纤光栅测温系统、火焰探测器、图像型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等的选择和相关标准。

其中在某些章节单独列出了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和设计标准,这肯定了目前此类产品在火灾报警领域所起到的作用。

对于特殊场所和具有特殊建筑特点的区域,原先普遍使用的点式烟感早已不能满足火灾探测的需要。

其实早在多年前,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已经开始陆续地运用在一些特殊场所,但是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上的产品质量层次不齐,设计时也只能参考国外的一些标准或相近项目。

所以现在新《规范》出台后,不仅为消防/电气设计和应用提出了指导方向,也对整个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领域的规范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下面我们就来解析新《规范》中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相关内容:5.4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5.4.1 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摘自规范第5.4节,22页):1. 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解读:如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无尘室等任何通过空气调节作用而保持正压的场所。

在这些场所中,烟雾通常被气流稀释,这给点型感烟探测技术的可靠性带来了困难。

而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由于采用主动的吸气式采样方式,并且系统通常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加之布管灵活,所以成功地解决了气流对于烟雾探测的影响。

(图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工作原理)2.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 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解读:如机场航站楼、火车候车大厅、酒店中庭、大型物流中心等场所,空间跨度较大,高度往往超过12m,气流易分层和横向扩散,安装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完全无法发挥作用。

解读GB50116_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解读GB50116_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解读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笔者对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50116-2013与GB50116-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一、目录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

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①3.1一般规定1、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增加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协议的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4、增加隔离器设计相关规定。

5、规定超过100米的建筑中跨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6、规定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7、规定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②3.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1、系统形式的选择改为按照报警和联动要求进行选择,原规定中按照系统对象保护等级进行选择(特级、一级、二级)。

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20××备案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Desig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Aspirating Smoke Detection Fire Alarm System(征求意见稿)2012-×-×发布 2013-×-×实施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备案号: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2年月日2012 北京前言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收集国内外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试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了修编。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分为7章,即总则、术语、系统设计、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及系统维护。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增加了采样方式内容,重新界定适用场所、设置要求和安装要求,明确系统施工、调试等内容。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邮编100035)。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澳大利亚艾克利斯公司北京华脉京威公司本标准参加单位: 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龙虎、臧桂丛、赵克伟、雷蕾、回呈宇、闫亮、周涛、张青、柴克承、李宏文、孙国庆、张昊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录1 总则 (5)2 术语 (6)3 系统设计 (8)3.1 一般规定 (8)3.2 适用场所 (8)3.3 探测区域的划分 (9)3.4 设计要求 (9)4 系统施工 (12)4.1 一般规定 (12)4.2 施工要求 (12)5 系统调试 (14)5.1 一般规定 (14)5.2 调试要求 (14)6 系统验收 (16)6.1 一般规定 (16)6.2 验收要求 (16)7 系统维护 (18)7.1 一般规定 (18)7.2 维护要求 (18)附录A 施工记录 (20)附录B 调试报告 (21)附录C 保护对象及设置部位 (22)本规程用词说明 (23)条文说明 (24)Contents1 Administration (5)2 Terms (6)3 System Design (8)3.1 General (8)3.2 Application Sites (8)3.3 Detection Area (9)3.4 Requirements for Design (9)4 System Installation (12)4.1 General (12)4.2 Requirements for Installation (12)5 System Commissioning (14)5.1 General (14)5.2 Requirements for Commissioning (14)6 System Acceptance (16)6.1 General (16)6.2 Requirements for Acceptance (16)7 System Maintenance (18)7.1 General (18)7.2 Requirements for Maintenance (18)Appendix A Record for Installation (20)Appendix B Record for Commissioning (21)Appendix C Protection Objectives and Setting Location (22)Wording (23)Explanation of Clauses (24)1总则1.0.1为了规范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保证系统在火灾发生的初期发现火情,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微可知吸气式感烟火灾预警系统

微可知吸气式感烟火灾预警系统

SHEN ZHENCHA ZHI TECHNOLOGY CO.,LTD云型吸气式感烟火灾预警系统微可知 可知 可靠深圳市查知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安全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服务。

凭借人才优势,不断研发独创专利产品。

企业理念:将安全带到千家万户。

企业愿景:以创新技术服务社会。

公司使命:打造民族品牌,创新安全技术。

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服务理念:“达到满意、创造惊喜、诚信久远”。

团队、人才、合作:拥有精干的研发力量和营销服务团队。

与国内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产学研合作。

技术目录veccds 微可知是由深圳市查知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云型极早期感烟火灾探测预警系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微可知产品获得了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拥有软件著作权,其核心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

veccds 微可知能在火灾早期进行预警,为排查火灾隐患争取宝贵时间,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预防隐患衍变成火灾,防止对人员造成严重伤害、财产受到重大损失。

veccds 微可知工作原理:探测主机对经过两级采样的空气进行分析并得出结果。

首先,veccds 采集被保护区域里的空气作为第一次样本,经第一次过滤后,再进行二次采样、过滤、混合等处理后送至云室中形成云态。

然后,对空气里的受热离子与烟雾颗粒进行分析,反馈至中央处理器,由其综合显示分析结果。

被采集的空气通过云室,根据云形成模式,以云的凝结特性对这些不可见的受热离子态、烟雾颗粒形成可观测的云状进行分析,综合数等级与所设置的值参考比较,判断是否有超早期的火灾隐患,能够做到“可知、可靠”。

二、工作原理一、专利产品功能与特点领先专业独创产品介绍探测热释离子,极早发现火灾的隐患; 对粉尘不敏感,灵敏不误报的安全预警; 全面扩展的智能操作系统; 工作寿命长,可达10年以上;易维护,;分时和实时的人性化阈值自动设定。

维护成本极低1卓越引领一、保护生命和财产,将损失降至最低生产、生活中充满繁杂的化学制品,这些制品的材质受热后燃烧,极易产生烟雾。

国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国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灭火设备
➢人员疏散:声光报警、消防广播、应急
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防止火灾蔓延:防火门、防火卷帘、防
排烟设施、电控防火阀;
➢启动灭火设备:各类扑灭火灾的自动灭
火设施
规范的主要变化
➢ 2 明确系统的适用范围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
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原规范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 火灾预警探测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 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和 控制组件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的独立子系统,属于 火灾预警探测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分类)
1)区域报警系统; 2)集中报警系统;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的组成
1)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 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区域火灾报警控 制器等组成,这是火灾报警系统的最小 组成要求; 2)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消防控制室图形 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火灾显示盘;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 应设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
分消防控制室
起 集 中 控 制 功 能 的
火 灾 报 警 控 制 器
火灾报警 控制器
● ● ●
火灾报警 控制器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传至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 心或消防物联网管理中心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构成组成图示 2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1)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 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 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 要的消防设备; 3)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 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 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GB50116_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GB50116_

笔者对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50116-2013与GB50116-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一、目录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

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①3.1一般规定1、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增加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协议的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4、增加隔离器设计相关规定。

5、规定超过100米的建筑中跨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6、规定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7、规定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②3.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1、系统形式的选择改为按照报警和联动要求进行选择,原规定中按照系统对象保护等级进行选择(特级、一级、二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灾⾃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 2013 (⼗⼀)《⽕灾⾃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 2013 (⼗⼀)12 典型场所的⽕灾⾃动报警系统12.1 道路隧道12.1.1城市道路隧道、特长双向公路隧道和道路中的⽔底隧道,应同时采⽤线型光纤感温⽕灾探测器和点型红外⽕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灾探测器);其他公路隧道应采⽤线型光纤感温⽕灾探测器或点型红外⽕焰探测器。

条⽂说明】12.1.1 本条给出了不同类别道路隧道⽕灾探测器的选型原则。

本条中列出的城市道路隧【条⽂说明道、特长双向公路隧道和道路中的⽔底隧道等车流量都⽐较⼤,疏散与救援都⽐较困难,这些场所⼀旦发⽣⽕灾没有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很容易造成⼤量车辆涌进隧道、⽆法疏散的局⾯。

因此,采⽤探测两种及以上⽕灾参数的探测器,有助于尽早发现⽕灾。

其他类型的道路隧道内由于车流量不⼤,只要在发⽣⽕灾时有相应措施警告其他车辆不再继续进⼊隧道,并能及时通知消防队即可,这样既能达到使⽤效果,也能节约资⾦。

根据实体试验结果和对隧道⽕灾成功探测的统计结果,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灾探测器在隧道中虽然报警时间不是最早,但没有漏报。

⾃从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灾探测器在隧道中安装使⽤后,有⼏条隧道发⽣了⽕灾,探测器都及时发出了报警信号。

选择点型⽕焰探测器时,考虑到探测器受污染后响应灵敏度的降低,在设计时,探测器的保护距离宜不⼤于探测器标称距离的 80% ,并应在设计⽂件中标注维护要求。

12.1.2 线型光纤感温⽕灾探测器应设置在车道顶部距顶棚 100mm~200mm ,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灾探测器的光栅间距不应⼤于 10m ;每根分布式线型光纤⽕灾探测器和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灾探测保护车道的数量不应超过 2 条,点型红外⽕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灾探测器应设置在⾏车道侧⾯墙上距⾏车道地⾯⾼度2.7m~3.5m ,并应保证⽆探测盲区;在⾏车道两侧设置时,探测器应交错设置。

条⽂说明】12.1.2 本条规定的数据都是根据实体试验结果和实际安装并有效报警的使⽤结果得出的。

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1-622-2005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 (22)2术语 (23)3系统设计 (26)3.1一般规定 (26)3.2适用场所 (26)3.3设计要求 (28)4系统施工 (30)4.1一般规定 (30)4.2施工要求 (30)5系统调试 (33)5.1一般规定 (33)5.2调试要求 (33)6系统验收 (35)6.1一般规定 (35)6.2验收要求 (35)6.3系统运行 (36)1总则1.0.1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作为一种先进的火灾早期探测技术进入中国已经有10年的时间了。

虽然此系统已在中国多个行业及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使用效果也已得到了一致认可。

但至今仍然没有一个相对全面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可以用来参照和引用,这给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及消防验收部门在该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方面带来了困难。

所以特制定本规范,以解决上述问题。

1.0.2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最初的设计目的在于保护计算机房和电气开关柜内那些价值昂贵的设备。

这项技术提供了一套稳定可靠的烟雾探测系统,这套系统在空气流量较高的环境下,仍具有非常高的烟雾探测能力。

而随着吸气式烟雾探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它已经超出了最初的保护高风险设施的应用领域。

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的早期火灾防范功能已经在更广阔的领域内得到应用,既包括在公共场所保障人们生命安全,也包括对财产安全的保障。

应用范围包括计算机房/数据中心、通信机房、洁净厂房、电力系统、仓库、博物馆/档案馆、古建筑、地铁、医院及高大空间建筑等重要场所。

2术语2.0.1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Aspirating Smoke Detection Fire Alarm System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与传统的点式烟雾探测器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一般情况下,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中包括若干数量的管子,这些管子可铺设在天花板的上方或下方,并且形成一个管网。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目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已正式实施一年,该规范和98版比较,变化较大,新增内容多。

设计、审图、施工单位和消防主管部门、开发商,方方面面都在研讨;因而新火规的全面理解执行可能还要假以时日。

1、新火规新火规有24个强条,有些强条是对消防产品制造的规定,有些强条是对施工单位编制程序的要求:如4.1.1条,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4.1.6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这是为了提高准确性、避免误动作。

防烟楼梯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等场所,只设有一个探测器的小保护区域,一个触发信号是感烟探测器,另一个触发信号就是人工手动报警按钮。

对设计单位而言,有些强条需写在说明里,有些强条应在设计图纸中实现。

某些审图专家将设计单位未写入说明的强条,定为违背强条,本人不敢苟同。

如果所有有关专业的黑体强条都写入说明,可以想象设计说明的长度会多么长了。

(1)强条3.1.6,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此条会导致设计工作量大大增加。

总线短路隔离器与探测器的连接有放射形布置和环形布置两种,放射形布置系统工作可靠性较高,建议采用。

总线短路隔离器相对集中在一个或几个箱内(详见消防图集14X505-1,P9/P10)。

(2)强条3.1.7:在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此条的意思是说,超高层建筑中非消防控制室内的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分区控制,所连接的探头、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火灾控制器所在区域的避难层,以免火灾时烧断报警总线,系统瘫痪,无法报警和联动。

卓顶精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9》解读.doc

卓顶精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9》解读.do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GG》解读GB50116-20GG《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50116-20GG与GB50116-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一、目录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

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①3.1一般规定1、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增加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新协议的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新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4、增加隔离器设计相关规定。

5、规定超过100米的建筑中跨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6、规定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7、规定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②3.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1、系统形式的选择改为按照报警和联动要求进行选择,原规定中按照系统对象保护等级进行选择(特级、一级、二级)。

GB50116-2013《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GB50116-2013《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2.3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

2.3.1 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 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 示,轿箱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 话的专用电话。
2.4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 设计
2.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
报器,并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 火灾声光警报器。 2.4.2 未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 制器控制;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 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

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 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 报警系统和道路隧道、油罐区、电 缆隧道等特定场所使用的火灾报警 系统的设计要求及附录A、B、C。 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要求。 取消了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新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原 规范10章4个附录)
1 系统设计基本 规定


2.4.3 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 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2.4.4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 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 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2.4.5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 时间宜在8s~20s之间,同时设有消防应急 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 替循环播放。 2.4.6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 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2.4.7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 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2.4.8 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 时间宜在10s~30s之间,应与火灾声警报 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声警报器播放, 1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 循环播放。 2.4.9 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照预 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 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能监听消防应急 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 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概述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概述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概述什么是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通过主动地采集探测区域内的空气样本并分析是否存在烟雾微粒,从而发出火灾报警,也叫做空气采样探测器或极早期烟雾探测器。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重,如企业供货能力损失、市场份额损失,其结果甚至导致企业经济崩溃。

高价值财物的高度集中、不可替代性,以及人们日益增长的对商品和服务快速供给的要求,都促使需要有相应的防火方案。

工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消防技术要求,这些是传统的火灾探测器达不到的。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系统的工作原理是怎么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分布在被保护区域内的采样管网上的采样孔主动采集空气样本,并送至一个智能化的探测模块中,与模块中原有设定值进行对比分析,由此给出准确的信号提示,并根据使用者事先确定的报警设置灵敏度级别发出火灾警报。

此系统的设计理念是基于对火灾极早期(过热、闷烧、低热辐射和无可见烟雾生成阶段)的探测和预警,所以在热分解阶段即能给出及时的报警。

报警时间比传统探测设备提早数小时以上,可以在火灾形成前极早期发现风险隐患,将火灾风险概率降到最小。

为什么要使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系统进行探测?目前市面上的火灾探测器品种不少,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传统点式感烟探测器:是目前市面上应用最广泛的火灾探测器,通常应用在各种办公大楼和民用建筑内。

由于其探测灵敏度偏低,大多为3-5%,对于通常的环境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比如宾馆、饭店、办公大楼等等。

但在一些工业场所,譬如仓库、电子厂房以及数据中心等应用环境中,其探测灵敏度明显偏低,无法在火灾发生初期做出有效探测。

而且点式感烟探测器大多安装在被保护区域的天花板上被动地等待烟雾慢慢扩散到其附近,才能报警,此时通常火势已经较大或产生较多烟雾,即使发出报警,也没有足够的时间让相关人员采取行动。

如果空间中有空调或风机运作,使烟雾稀释,会严重影响探测效果。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比GB50116-98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比GB50116-98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比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更全面,更完善。

让我们一起直击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修订报批稿。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中新增了电缆隧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列车的报警区域划分规定。

上述新增部分以前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没有详细的描述,而新规范正是对这些典型场所消防应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一个补充。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直接省略了集中控制器和区域控制器之分,取而代之的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的概念。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探测器选择方面除了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缆式感温探测器和线型感烟探测器外,新增了光纤光栅测温系统、火焰探测器、图像型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等等。

突出在特定场合选择合适的探测器更能有利于火灾的探测。

同时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新增了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相关规定。

大部分火灾主要来自于住宅建筑,新规范将住宅建筑加入,意味着要消防的安全越来越重要。

从上述新增部分的设计相关规定突出火灾的重点在防而不是在消。

希望新规范的实施,真正实现火灾的极早探测和预防功能,而不是将消防当作一个形式。

随着新规范的实施,能带动大家的消防意识的提高,减少火灾的发生。

让我们一起期待新规范的实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目次1总则2术语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2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4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4.1报警区域的划分4.2探测区域的划分5系统统计5.1一般规定5.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5.3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5.4火灾应急广播5.5火灾警报装置5.6消防专用电话5.7系统接地6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6.1一般规定6.2消防控制室6.3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7火灾探测器的选择7.1一般规定7.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7.3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8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8.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8.2线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8.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9系统供电10布线10.1一般规定10.2屋内布线附录A、B、C、D(略)附录E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条文说明(略)1总则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1报警区域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探测区域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3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安装间距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5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

消防工程—管路采样吸气时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消防工程—管路采样吸气时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5.吸气管路和采样孔应有明显的火灾探测器标识。
6.有过梁、空间支架的建筑中,采样管路应固定在过梁、空间支架上。
7.当采样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2℃温差间隔或3m间隔(取最小者)应设置一个采样孔,采样孔不应背对气流方向。
8.采样管网应按经过确认的设计软件或方法进行设计。通常情况下,采样孔孔径在2mm~5mm之间。
(一)那么什么场所需要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3.低温场所
4.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仿古建筑为了建筑的美观,或者为了防止人为破坏,需要将探测器进行隐蔽安装。如果安装普通的点型烟感,势必破坏建筑整体风格。而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以将管路敷设在夹层等不宜察觉之处,从而避免了对视觉美观的破坏。
2.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采样管(L)上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100个,单管(L1、L2、L3)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
3.计算采样管长度时应包括采样管的水平(图中L1包括L1a)和垂直长度之和。
4.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毛细管可作为采样孔的不同形式与其混合应用,毛细管的最小直径是5mm。
消防工程—管路采样吸气时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又叫空气采样器,就是通过空气采样管把保护区的空气吸入探测器进行分析从而进行火灾的早期预警装置。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系统包括探测器和采样网管,探测器由吸气泵、过滤器、激光探测腔、控制电路、显示电路等组成。
工作原理:吸气泵通过PVC管或钢管所组成的采样管网,从被保护区内连续采集空气样品放入探测器。空气样品经过过滤器组件滤去灰尘颗粒后进入探测腔,探测腔有一个稳定的激光光源。烟雾粒子使激光发生散射,散射光使高灵敏的光接收器产生信号。经过系统分析,完成光电转换。烟雾浓度值及其报警等级由显示器显示出来。主机通过继电器或通讯接口将电信号传送给火灾报警控制中心和集中显示装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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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解读--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部分在经过了多年的深思熟虑和不断修改之后,正式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终于在万众期盼中发布了。

根据近几年来市场对于火灾报警的需求和火灾报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上一版GB50116-98版做出了较大改动。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探测器选择方面除了传统的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缆式感温探测器和线型感烟探测器外,针对特定场合还新增了光纤光栅测温系统、火焰探测器、图像型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等的选择和相关标准。

其中在某些章节单独列出了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和设计标准,这肯定了目前此类产品在火灾报警领域所起到的作用。

对于特殊场所和具有特殊建筑特点的区域,原先普遍使用的点式烟感早已不能满足火灾探测的需要。

其实早在多年前,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已经开始陆续地运用在一些特殊场所,但是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上的产品质量层次不齐,设计时也只能参考国外的一些标准或相近项目。

所以现在新《规范》出台后,不仅为消防/电气设计和应用提出了指导方向,也对整个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领域的规范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下面我们就来解析新《规范》中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相关内容: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摘自规范第节,22页):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解读:如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无尘室等任何通过空气调节作用而保持正压的场所。

在这些场所中,烟雾通常被气流稀释,这给点型感烟探测技术的可靠性带来了困难。

而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由于采用主动的吸气式采样方式,并且系统通常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加之布管灵活,所以成功地解决了气流对于烟雾探测的影响。

(图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工作原理)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解读:如机场航站楼、火车候车大厅、酒店中庭、大型物流中心等场所,空间跨度较大,高度往往超过12m,气流易分层和横向扩散,安装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完全无法发挥作用。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管路安装十分灵活,采样孔可开在需要的位置,有效地采集空气样本。

(图2:高大空间烟雾扩散效果图)3.低温场所;解读:例如冷冻冷藏库,点型烟感和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应用温度限制较大,最低只能应用于-10℃的场所。

而冷冻库根据其所储藏物品的类别,温度可能在-10℃~-28℃之间,此时,上述的烟感即无法使用。

同样需要指出和注意的是,某些以激光为光源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主机也无法直接安装在冷库内,只能安装在库外,通过在墙面上打孔后安装管路,容易破坏保温层,造成能耗的浪费;同时引起采样管温差,造成冷凝结冰等,影响设备的使用。

所以在此类低温场所,推荐使用HPLS为光源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它的应用温度为-40℃~+60℃,能直接安装在冷库内,不仅安装方便,不影响冷库的整体性,而且维护也非常简单。

4.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解读:有些建筑为了建筑的美观(例如仿古建筑),或是为了防止人为破坏,需要将探测器进行隐蔽安装。

如果安装普通的点型烟感,势必破坏建筑整体风格。

而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以将管路敷设在夹层等不宜察觉之处,从而避免了对视觉美观的破坏。

(图3:使用天花穿件和毛细管进行隐蔽安装)5.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的重要场所;解读:有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巨大损失,例如通信设施、设备机房、数据中心以及珍贵文档文物馆等,需要选择高灵敏度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对这些场所进行极早期探测和保护。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在烟雾初始阶段,甚至是阴燃阶段,就能探知烟雾的存在,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了宝贵的时间。

(图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系统和其他技术的对比)6.人员不宜进入的场所;解读:无尘室、电子元器件生产厂房需要保持较高洁净度,所以对人员的进入有较高的限制;而有些场所由于空间狭窄,例如地铁通道格栅等位置,也不方便人员进入,如果安装点型烟感,对于维护保养会造成很大的困难。

而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无需频繁的检查及维护,降低了所需的工作量。

灰尘比较大的场所,不应选择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解读:灰尘较大的场所,应安装大容量的空气过滤装置过滤掉颗粒较大的灰尘,防止过多灰尘污染探测器。

最好选择外置式的过滤装置,这样可以方便清洗和更换,降低了使用成本。

同时应加装管路反吹/清洗装置,如三通等,便于定期对管路进行清洁维护,保证设备运行畅顺。

(图5:可清洗和更换的空气过滤器)(图6:反吹系统的安装)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不应超过16m;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可超过16m;采样管网安装高度超过16m时,灵敏度可调的探测器必须设置为高灵敏度,且应减小采样管长度和采样孔数量;解读:管路的安装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否则产品性能无法得到正常的发挥。

瓦格纳独有PipeXpress管路设计系统,能够在符合欧标EN54-20的前提下,快速并合理地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出最优化的设计方案。

2.探测器的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解读:由于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一个采样孔相当于一个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所以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

3.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

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解读:在中国进行销售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均应根据《GB15631-2008特种火灾探测器》的标准进行测试并获得相应的CCCF认证。

在检测报告中,详细列出了每个产品的技术参数。

例如,瓦格纳TITANUS系列的产品在检测报告中明确:“每个产品具有2个探测单元“,……每个探测单元采用单管设计条件下,吸气管路单管最大使用长度为110m,在采用双U型管路情况下最大使用长度为220m……探测器总管路最大使用长度为440m,采样孔数量最多为80个。

”瓦格纳的产品参数完全满足规范所提及的要求;对比与只有一个探测单元的产品,瓦格纳采用2个探测单元应用在具体的项目上,能够起到优化的成本和性价比;不管怎样,规范明确设计极限参数,是为了保证产品适用在具体项目上能够发挥良好的探测效果,而瓦格纳的检测实验数据略高于规范中的数据,实际应用中,若结合规范要求,瓦格纳的产品将会发挥出更好的探测性能。

4.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解读:有时为了美观或其他原因,需要隐蔽安装空气采样管。

比如将采样管安装在天花吊顶之上,此时宜选用毛细管,并将其连接到管路系统中。

当采样管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由于毛细管的直径较小,一般内径在9mm左右,所以毛细管长度不能过长,以免影响进气量和探测性能。

(图7:吊顶毛细管安装指示1)(图8:吊顶毛细管安装指示2)5.吸气管路和采样孔应有明显的火灾探测器标识;解读:为了便于观察,维护和管理,应显着标出采样孔的位置。

比如瓦格纳使用其专利的采样膜片和标识带来规范每个采样孔的大小,并且颜色显着,便于识别。

(图9:采样孔标识)6.有过梁、空间支架的建筑中,采样管路应固定在过梁、空间支架上;解读:本条主要强调了管路的固定。

此外,在管路设计时,也应考虑过梁对于采样效果的影响: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或者大于顶棚总高度10%时,必须设置采样孔并采用T型的立管采样。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主梁距离大于4米时可采取在主梁中间吊杆将PVC管托起。

T型上升采样管由主管三通过渡至取样管,最长可达4m,且应计入总管长内。

上升管上采样孔距顶部小于20cm,而末端堵头不需开孔。

采样孔开口应向同一方向,且孔口距离墙壁、梁壁不小于50cm。

(图10:梁间安装示意图)7.当采样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2℃温差间隔或3m间隔(取最小者)应设置一个采样孔,采样孔不应背对气流方向;解读:在高大空间内,当阳光的照射使封闭空间中的空气在天花板下方形成热气层时,就会导致烟雾分层现象的发生。

而当热气层的温度高于烟雾时,它就会阻碍烟雾到达安装在天花板处。

此外,由于空调作用,还可能在某个高度形成对流层,阻碍烟雾上升,所以应在墙面垂直布置采样管。

同时采样孔应正对或45°角对应气流方向,能够更大限度地采集空气样本。

8.采样管网应按经过确认的设计软件或方法进行设计;解读:通常情况下,采样孔孔径在2~5mm之间,可参照产品检验报告上的数值。

或者根据厂商提供的模拟计算软件计算出采样孔的孔径。

例如,瓦格纳就为用户免费提供管路设计软件PipeXpress,只需输入相关项目信息,就能方便地计算出布管方式、采样孔数量、直径等信息,并生成一份经VdS认证的一致性证明。

极大地简化了设计流程,避免了不合理的设计。

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摘自规范节,47页)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宜同时选择两种及以上火灾参数的火灾探测器。

火灾初期产生大的场所,应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管路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图像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解读:建筑高度大于12m的场所,例如机场航站楼、大型仓库、古建筑、酒店及办公大楼中庭、大型购物中心、体育场馆等区域,采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和其他规范允许的探测器进行双重探测。

管路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探测器的采样管宜采用水平和垂直结合的布管方式,并保证至少有两个采样孔在16m以下,并宜有2个采样孔设置在开窗或通风空调对流层下面1m处;2.可在回风口处设置起辅助报警作用的采样孔。

解读:当高度大于16m时,阴燃火灾烟雾受热分层效应或空调气流的影响,使其不能上升到屋顶位置,此时在垂直位置敷设采用管并在空调对流层下1m处开采样孔,有利于采集空气样本。

另一个对抗空调作用的方式是在回风口出布置采样管,这是空气流动的必经之路,在这里开采样孔能更有效的进行探测。

(图11:回风口管路安装指示)(图12:回风口管路安装示例)值得注意的是,各种不同场所对于火灾探测系统的要求是不同的,有的需要对抗高气流(如洁净室,数据中心),有的对应用温度有要求(如冷库),所以应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合理灵活地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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