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版)V2.3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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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

二、基本问题1、什么是高度角如何计算高度角高度角是指直射阳光与水平面夹角。

计算公式为:( 式中h为高度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关于有效太阳高度角:是由地方相关部门设定的,青岛为15°(<15°的阳光太弱,可以忽略不计),众智日照分析软件中可以在参数-系统设置里把最小入射角改为15°,而界面的有效太阳高度角不点开。

2、什么是方位角如何计算方位角方位角指的是直射阳光与水平投影和正南方位的夹角,正南为0º,午前为负值。

方位角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A为方位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

3、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区别北京时:东经120º时的平太阳时,中国的标准时。

真太阳时: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时,1真太阳日分为24时真太阳时。

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换算公式;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差-(120º-当地经度)/15º在我们软件中的:时间差=时差-(120º-当地经度)/15º所以得到: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间差注:青岛的标准--用北京太阳时,而且把开始北京时调成8:00,结束北京时调成16:00.4、影长是如何计算的L= H ∗ ctgh其中H—竿高,L—影长,h—太阳高度角5、节气与日照分析计算的关系根据国家日照分析相关规范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的条文,各地区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来决定日照标准日和有效日照时间带等。

日照标准日通常指的是大寒日或冬至日,因为冬季里这一天的赤纬角度最大,对日照来讲是日照最不利的一天。

6、退让比如何进行计算呢退让比的计算公式:1:Ctg(高度角h)7、运行软件前如何修改软件的启动设置新版日照软件可以运行在AutoCAD2000/2002/2004/2005/CAD2006及相应的其他系列产品(AutoMap、Civil 3D)等平台上。

“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

“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苏州市规划局2012年11月8日1 总则1.1 为规范高层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及《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2 分析参数2.1 日照影响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可采用“单点分析”、“窗户分析”、“沿线分析”或“多点区域分析”的方式。

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日照分析的方式。

2.2 有效时间段按真太阳时统计。

吴中区(不含东山镇)、相城区、姑苏区的地理位置为北纬31°19′,东经120°37′。

太湖度假区、东山镇的地理位置为北纬31°10′,东经120°24′。

3 数据来源在进行建筑日照分析时,所采用的数据应符合相关测量和设计标准规范中有关精度的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阶段,宜按照下表的顺序选取数据来源:表1 数据来源选取顺序表注:①1、2、3、4表示优先选用的次序,当计算对象处于不同的建设阶段时,分别选取对应的数据来源。

②实测数据是指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测绘所获得的数据。

4 日照分析的基准线及建筑高度4.1 建筑朝向按以下确定:4.1.1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4.1.2 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

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4.2 居住空间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当采用窗户分析时,只计算居住空间的基准线,基准线按以下要求及附图确定:4.2.1 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4.2.2 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以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苏州日照分析报告书样板

苏州日照分析报告书样板

XX项目日照分析报告书(样本)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设计院XX年X月X日一、计算分析主要规范及依据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2)《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3)苏州市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的通知;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日照分析软件、方法及各项参数三、单位基本情况四、项目基本情况五、日照分析结论附图一项目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含周边范围)(1:1000)附图二项目基地范围内建筑户型图(住宅)(1:500)附图三基地周边建筑现状累计日照分析图(项目未建成前)(1:500)(非必须)附图四基地周边建筑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后)(1:500)(非必须)附表一:建筑(住宅)窗户分析(太阳时,左右端,累计)附表三:周边受影响建筑现状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前)(非必须)附件:XX日照分析软件鉴定证书(模版)附件二、图纸要求1.CAD图单位为米,不得为毫米,坐标系统为苏州市地方独立坐标系统,绝对标高指1985黄海高程。

表示的内容有:幢号,红线(不需要标注坐标),建筑退让线(不需要标注坐标),建筑绝对高度(计算到实心女儿墙处,不含镂空女儿墙的高度),相邻建筑物间的距离(结构外墙线距离),建筑外墙角定位坐标,建筑与红线的间距,出入口,道路(不需要标注坐标),配电房等。

2.建筑实体以结构外墙为准(不含保温板),建筑的不同高度面均要单独封闭。

当建筑顶部有挑出屋檐时,在备注栏填写屋檐的厚度及底部的绝对标高。

如果建筑物有屋脊,则填写屋脊相对于此屋脊起坡点的高度,并在图上标示坡方向,在“日照分析说明表”备注栏填写屋面坡度。

立面及平面上透空率均大于80%的装饰构架不纳入建筑高度;立面及平面上透空率均在50%~80%之间的装饰构架计入建筑高度。

日照分析资料

日照分析资料

日照分析资料《日照分析报告》的内容与深度栏目:城市规划管理 , 城市规划设计 1 views 尚无回复一、日照分析报告文本应包括下列内容:1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2 拟建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3 根据拟建遮挡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4 参与叠加遮挡的其他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5 建筑资料的来源说明。

6 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7 日照分析的依据。

8 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9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说明。

10 分析结论中应列表说明不满足日照标准窗台所属的建筑编号、窗台编号、层次及受影响程度;对现状被遮档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台,还须列出建设前后的比较分析表,分别载明各采样点建设前后的日照时数及所处时间带,并计算差值;对建设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采样点,应按不同的受影响程度填充不同的颜色。

二、日照分析成果图应符合下列规定:l 遮档和被遮挡建筑范围图。

应详细标明各遮挡建筑和被遮档建筑的位置(坐标、编号、室内地坪标高)、檐口高度及有效时间带的阴影范围。

2 窗台日照时数分布图。

应标明各被遮挡建筑日照分析采样点的日照时数,对受影响窗台应按影响程度分别标注不同颜色的条状色带。

2.0.1 日照分析sunlight analysis是指建设单位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咨询机构,对可能受到高层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对象的日照情况进行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依据的过程。

2.0.2 日照分析对象the object of sunlight analysis由建筑的使用功能所决定的,必须满足一定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的现状、拟建或规划的建筑。

2.0.3 遮挡建筑the architecture是指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对相邻日照分析对象产生遮挡的建筑。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

二、基本问题1、什么是高度角?如何计算高度角?高度角是指直射阳光与水平面夹角。

计算公式为:( 式中h为高度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关于有效太阳高度角:是由地方相关部门设定的,青岛为15°(<15°的阳光太弱,可以忽略不计),众智日照分析软件中可以在参数-系统设置里把最小入射角改为15°,而界面的有效太阳高度角不点开。

2、什么是方位角?如何计算方位角?方位角指的是直射阳光与水平投影和正南方位的夹角,正南为0o,午前为负值。

方位角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A为方位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3、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区别?北京时:东经120o时的平太阳时,中国的标准时。

真太阳时: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时,1真太阳日分为24时真太阳时。

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换算公式;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差-(120o-当地经度)/15o在我们软件中的:时间差=时差-(120o-当地经度)/15o所以得到: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间差注:青岛的标准--用北京太阳时,而且把开始北京时调成8:00,结束北京时调成16:00.4、影长是如何计算的?L= H ? ctgh其中H—竿高,L—影长,h—太阳高度角5、节气与日照分析计算的关系根据国家日照分析相关规范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的条文,各地区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来决定日照标准日和有效日照时间带等。

日照标准日通常指的是大寒日或冬至日,因为冬季里这一天的赤纬角度最大,对日照来讲是日照最不利的一天。

6、退让比如何进行计算呢?退让比的计算公式:1:Ctg(高度角h)7、运行软件前如何修改软件的启动设置?新版日照软件可以运行在AutoCAD2000/2002/2004/2005/CAD2006及相应的其他系列产品(AutoMap、Civil 3D)等平台上。

运行前,可在[开始]-[程序]中查找日照软件的安装目录,点取“日照软件启动设置”功能。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

二、基本问题1、什么是高度角?如何计算高度角?高度角是指直射阳光与水平面夹角。

计算公式为:( 式中h为高度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关于有效太阳高度角:是由地方相关部门设定的,青岛为15°(<15°的阳光太弱,可以忽略不计),众智日照分析软件中可以在参数-系统设置里把最小入射角改为15°,而界面的有效太阳高度角不点开。

2、什么是方位角?如何计算方位角?方位角指的是直射阳光与水平投影和正南方位的夹角,正南为0o,午前为负值。

方位角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A为方位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

3、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区别?北京时:东经120o时的平太阳时,中国的标准时。

真太阳时: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时,1真太阳日分为24时真太阳时。

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换算公式;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差-(120o-当地经度)/15o在我们软件中的:时间差=时差-(120o-当地经度)/15o所以得到: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间差注:青岛的标准--用北京太阳时,而且把开始北京时调成8:00,结束北京时调成16:00.4、影长是如何计算的?L= H ? ctgh其中H—竿高,L—影长,h—太阳高度角5、节气与日照分析计算的关系根据国家日照分析相关规范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的条文,各地区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来决定日照标准日和有效日照时间带等。

日照标准日通常指的是大寒日或冬至日,因为冬季里这一天的赤纬角度最大,对日照来讲是日照最不利的一天。

6、退让比如何进行计算呢?退让比的计算公式:1:Ctg(高度角h)7、运行软件前如何修改软件的启动设置?新版日照软件可以运行在AutoCAD2000/2002/2004/2005/CAD2006及相应的其他系列产品(AutoMap、Civil 3D)等平台上。

运行前,可在[开始]-[程序]中查找日照软件的安装目录,点取“日照软件启动设置”功能。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 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户计算。

2.2 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 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2.4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外墙高度计算。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3.1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3.2 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无需纳入计算。

3.3 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4.计算的误差要求。

4.1 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4.2 因天体运行轨迹不同而产生的日照变化视为正常误差。

三、日照分析报告内容要求1.日照分析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章)2.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2.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2.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日照分析软件说明书

日照分析软件说明书

三维日照分析软件Sunlight(v2.0)用户手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软件研究所2007年2月前言目前,我国城市规模发展迅速,高层建筑不断增多,在城市规划管理中,有关日照分析与管理方面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与公众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注重程度也逐渐加强,由于日照问题涉及到城市居住人群的切身利益,在规划管理以及建筑设计过程中也越来越注重公众对人居环境的需求。

以往在规划管理中涉及到的有关日照方面的问题,通常采用传统的分析方法,存在计算规则和方法过于复杂,现状数据资料难以收集,数据精度无法保证以及操作性差等问题,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效率成本较高。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软件研究所(原PKPMCAD工程部)是国内最大的建筑系列软件研发机构,在建筑软件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开发经验。

我院近期研制开发的基于三维图形平台的日照分析软件,较好地解决了传统的计算分析方法存在的问题,符合规范要求,操作简便,计算结果合理可靠,对于解决日益发展的城市规划与公众对于人居环境不断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对于前瞻性地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合理分析,避免设计中可能产生的日照问题,对于城市建设的理性、有序发展都具有较大意义。

建筑日照是建筑环境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传统的日照计算方法包括日影图、棒影图、影子迭合图以及使用日规仪进行日影测试等,国外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已经采用计算机技术对日照进行辅助分析,但由于国内相关软件技术发展的滞后,一些设计单位仍采用传统方法或直接依照规范推荐的日照间距进行设计,造成较大误差。

对于现有的日照分析软件,由于地形场地以及建筑体的复杂性,准确地模拟现状比较困难,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效率及分析可靠性。

我院开发的三维日照分析软件Sunlight建立在完全自主版权的纯中文三维图形平台之上,包括三维建筑模型建造、日照参数设置、日照分析计算和结果输出表现等功能。

Sunlight软件提供三维建筑实体精确建模、外部模型导入、曲面地形场地等造型手段,建筑设计功能可快速输入建筑的外轮廓、门窗洞口和各类屋顶,任意建模工具可输入多种几何造型。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日照分析统一采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需进行日照影响主客体分析的建设项目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及附录五的相关要求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报项目用地内需保留的建筑及用地周边日照影响范围内的现状建筑的外轮廓线、遮阳点高度、窗台位置、窗台高度、地形图、场地标高等数据,建设单位需提供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测量的《日照地形测量报告》,作为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

建设单位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同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应对《日照地形测量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因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报送《日照地形测量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由建设单位和测量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共同盖章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第六条市规划部门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和日照复核计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第七条从事日照分析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及附录五中的相关要求,对违反《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附录五的单位,初次给予警告;再次违反的,年内不予受理。

附录三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附录三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附录三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附录三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1、定义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审核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的依据。

本规则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多层建筑不作日照分析,根据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按日照时间距控制。

2、日照分析复核要求《日照分析报告》须经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复核。

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再次复核。

《日照分析报告》若经两次复核基本一致及作为实际日照的最终结果。

3、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应满足受遮挡的居住建筑(不包括公建用地上的酒店式公寓等)的主要朝向居室在大寒日的满窗有效日照不低于两小时。

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4、日照分析参数要求a、有效时间带:上午8时至下午16时。

b、时间统计方式:日照时数2小时。

C、时间间隔:10分钟。

d、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分析受日照影响的现状住宅建筑时,采样点间距不超过0.5米×0.5米。

5、朝向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现状住宅一般以主要卧室朝向或有利日照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几个朝向的居室的,其主要朝向的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即可。

6、日照分析次序日照分析时,应先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

7、居住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范围计算基准面按以下确定:a、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1)b、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汇总

--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汇总

~~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1总则1.1为落实《〜〜市建筑间距和日照分析规划管理规定》,统一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分析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

1.2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镇区内申报建设工程项目,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均须按本规程进行日照分析。

2日照分析依据的主要规范和标准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5)《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6)《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7)《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8)《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1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11)《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日照分析依据的规范和标准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4分析范围的确定4.1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的确定: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

(见图1)注:孤形有两个中心点:正南向为A、B点(上图),非正南向为M、N点(下图)。

4.2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确定后,在其东、西方向各80米、南向100米范围内确定其它遮挡建筑,部分进入分析范围的遮挡建筑须整体纳入分析范围。

(见图2)图24.3在上述范围内,修建性具体规划和建筑方案已经审批、待建、在建的各类建筑,须参加日照分析;限制性具体规划已经审批或已核发规划条件的地块,应根据控规或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性质和技术指标进行方案模拟参加日照分析;规划未审批的地块,应进行日照模拟分析。

5分析方式的确定5.1限制性具体规划阶段采纳多点沿线分析方法或平面区域分析方法进行日照模拟分析Q5.2修建性具体规划阶段5.2.1同时申报修建性具体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的,应采纳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步骤

二、基本问题1、什么是高度角?如何计算高度角?高度角是指直射阳光与水平面夹角。

计算公式为:( 式中h为高度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关于有效太阳高度角:是由地方相关部门设定的,青岛为15°(<15°的阳光太弱,可以忽略不计),众智日照分析软件中可以在参数—系统设置里把最小入射角改为15°,而界面的有效太阳高度角不点开.2、什么是方位角?如何计算方位角?方位角指的是直射阳光与水平投影和正南方位的夹角,正南为0º,午前为负值.方位角的计算公式为:(式中A为方位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

3、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区别?北京时:东经120º时的平太阳时,中国的标准时。

真太阳时: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时,1真太阳日分为24时真太阳时。

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换算公式;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差-(120º-当地经度)/15º在我们软件中的:时间差=时差-(120º-当地经度)/15º所以得到: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间差注:青岛的标准-—用北京太阳时,而且把开始北京时调成8:00,结束北京时调成16:00.4、影长是如何计算的?L= H ∗ ctgh其中H—竿高,L—影长,h—太阳高度角5、节气与日照分析计算的关系根据国家日照分析相关规范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的条文,各地区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来决定日照标准日和有效日照时间带等。

日照标准日通常指的是大寒日或冬至日,因为冬季里这一天的赤纬角度最大,对日照来讲是日照最不利的一天。

6、退让比如何进行计算呢?退让比的计算公式:1:Ctg(高度角h)7、运行软件前如何修改软件的启动设置?新版日照软件可以运行在AutoCAD2000/2002/2004/2005/CAD2006及相应的其他系列产品(AutoMap、Civil 3D)等平台上。

日照分析提交图要求及说明

日照分析提交图要求及说明

日照分析提交图要求及说明第一篇:日照分析提交图要求及说明日照分析提交图要求及说明1.单位为米,不得为毫米。

单体建筑物为建筑物的外墙线,坐标系统为苏州市地方独立坐标系统。

电子图的主要内容:幢号,建筑高度(黄海高度)(从室外地坪开始计算,如果女儿墙为实心,则建筑高度标定为实心女儿墙处的高度,不含镂空女儿墙的高度),各处设计地坪标高,相邻建筑物间的距离(外墙线距离),各幢房的外墙角定位坐标等。

不同的房屋高度面均要封闭。

如果有阁楼,将阁楼面封闭。

当房屋顶部有挑出屋檐时,建筑高度为挑出部分的厚度,架空高度为挑出部分底部的黄海高度。

示例图见图一。

周边地形图为现状地形图。

2.立面及平面上透空率均大于80%的装饰构架不纳入日照计算;立面及平面上透空率均在50%~80%之间的装饰构架应计入建筑高度,并计算日照。

如果为出檐,则要在日照分析说明表中填写出檐部分的厚度及出檐部分的基底标高。

3.道路、配电房、出入口等要在图内。

绿化要删除。

如果有建筑结构蓝图,则要将蓝图提供。

建筑边线为建筑的墙体外边线。

如果建筑物有屋脊,则填写屋脊相对于此屋脊起坡点的高度,并在图上标示坡方向,在“日照分析说明表”备注栏填写屋面坡度。

图面上不得使用黄色、灰色。

如果新建建筑对周边已有建筑有日照影响,周边受影响建筑的室内外地坪高、建筑高度、屋脊高、位置等也要提供,图中标注数据要与提交的“日照分析信息表”内数据相一致。

日照分析图上不同的高度面要用不同的色彩线表示。

4.建筑南立面的阳台如果为开敞式不封闭,则用虚线表示,此部分不计算日照。

对北侧及东西两侧的阳台,计算其对周边建筑的日照影响。

架空高度一般指房屋轮廓内用作物业、绿化、商业、通道(此部分不计入公摊面积内)的部分。

5.6.第二篇:海阳市日照分析要求海阳市日照分析要求1、海阳市日照标准如下:居住建筑主要朝向的全部卧室和起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不应低于3小时。

2、居住建筑有效日照计算点(一)底层住宅窗户以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为计算基准面,以窗宽的中点为计算点。

苏州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版)V2.3最终版

苏州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版)V2.3最终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年版)苏州市规划局1 总则1.1 为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以下简称《国标》)、《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以下简称《标准》)及《苏州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姑苏区、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相城区,其他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及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2 日照标准2.1 日照有效时间段按真太阳时统计。

有效时间带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

2.2 本规则中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指《省规》3.2.6规定的住宅建筑和3.2.12规定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医院、疗养院、中小学、宿舍等建筑。

2.3 本规则中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是指可作为卧室、起居室(也称厅)、书房的使用空间。

2.4 住宅建筑、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三段,其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中小学普通教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居住空间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

2.5 旧区范围内新建住宅项目自身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

“旧区”的范围在城市、县总体规划中确定。

可酌情降低的规定只适用于申请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本身,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得降低。

苏州市日照技术管理规定

苏州市日照技术管理规定

苏州市建设工程日照时间分析技术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高层建筑日照的计算,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和《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苏州市市区(沧浪区、金阊区、平江区、相城区、吴中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及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在进行建筑日照计算时,所采用的数据应符合相关测量和设计标准规范中有关精度的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阶段,宜按照下表的顺序选取数据来源:注:①1、2、3、4表示优先选用的次序,当计算对象处于不同的建设阶段时,分别选取对应的数据来源。

②实测数据是指由测量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测绘所获得的数据。

第四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简称客体建筑)指受现状和规划建筑物影响的居住、教育、医疗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其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拟建建筑主体高度在100米以下的,按有效时间段实际阴影范围确定客体建筑。

拟建建筑主体高度在100米以上的,按拟建建筑高度1.4倍的扇形日照阴影范围确定客体建筑。

上述日照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拟建建筑北边界240米。

(见附图一、二)(2)在上述范围内,有日照要求的已批未建建筑、在建建筑也应确认为被客体建筑。

第五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简称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影响的现状和规划建筑物。

其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见附图三):(1)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周边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

应以240米为半径作出扇形图,在此范围内进行调查(见附图一)。

此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未建建筑、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明确的规划建设用地等,应纳入调查范围。

(2)在上述范围内,采用本办法第四条提出的规则,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遮挡建筑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主体建筑。

第六条在确定计算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周边建筑的叠加影响,先根据拟建项目确定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再判断周围可能产生遮挡的其他建筑,从而确定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

附件一日照分析报告标准(一)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及周边电子地形图。

3.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拟建建筑总平面图1:500—1:2000基地内拟建建筑:3.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客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3.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主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二)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三)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四)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五)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六)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设置(七)日照分析结果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1:500—1:2000 :包括所有主体与客体建筑,注明建筑编号、位置、高度。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1:500—1:2000。

3、线上日照分析图1:500—1:20002线上日照分析图4、客体建筑窗位图1:500—1:1000 :注明每个客体建筑的窗位、窗编号。

5、窗日照分析表:第3项中线上分析不满足的立面上的窗,建设前、后的日照时间对照表,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用红色加粗显示(如图6)。

图6窗报批表6、日照分析结论: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的编号,建设前和建设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数和户数;恶化的窗数和户数;委托方盖章、日照分析单位盖章。

注:如线上日照分析结果均满足日照标准,则无需提供第4、5项内容。

-3-附件二日照分析报告书样例日照分析报告书项目名称:XXXXX委托单位:XXXXX 4-5-6说明1、报告依据(1)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日照分析图解

日照分析图解

一、概述长期以来,因为日照采光而引起矛盾甚至导致法律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大多是由于在设计或审查阶段日照分析得不够科学准确的原因。

日照分析涉及到时间、地域、建筑造型等多种复杂因素,要将这些相互影响的因素综合起来进行人工精确计算分析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实践中各地只好根据地方简易算法来估算,如果再加上一些人为因素,很容易发生与实际情况偏差甚至严重不符的现象。

SUN日照分析软件是在大量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与多家规划管理与规划设计单位的密切合作,经过反复推敲与艰苦研发,开发的一套系统软件。

它全面解决了全国各地任何时段的日照分析问题,计算科学准确,使用简单方便,是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强有力的日照分析工具。

二、功能框图三、主要功能1、遮挡分析:分析各栋建筑之间的遮挡与被遮挡情况。

选定被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对其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遮挡建筑;选定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其对其它建筑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被遮挡建筑。

2、阴影分析:建筑群任意时间段在任一高度上的连续阴影图、阴影轮廓范围线以及相邻建筑间的阴影差集图。

可直观的观察建筑阴影轮廓的影响范围或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3、主客体范围:根据设置的计算规则,确定合理的分析范围。

4、单点分析:建筑群体内任意一点在任意时间和高度的日照时间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自动统计生成单点日照分析报表。

5、窗户分析:建筑物窗户满窗日照(可设置为左右端或中心点)的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生成统计报表。

6、窗洞分析:在窗户窗面上进行等距离布点,分析各点的日照情况,统计出满足标准的点在窗面中所占的比例。

7、太阳能板分析:在建筑群体中对太阳能板各端点进行日照分析,并绘制和导出分析表格。

8、沿线分析:沿建筑轮廓线或任意定义高度的线等距离布点分析,分析结果标注在所设定的分析线上。

可快速对建筑轮廓线进行日照时间计算或验算。

不同的分析线可以设置不同的受影面高度,并一次分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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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5年版)苏州市规划局1 总则1.1 为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以下简称《国标》)、《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以下简称《标准》)及《苏州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姑苏区、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相城区,其他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及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2 日照标准2.1 日照有效时间段按真太阳时统计。

有效时间带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

2.2 本规则中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指《省规》3.2.6规定的住宅建筑和3.2.12规定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医院、疗养院、中小学、宿舍等建筑。

2.3 本规则中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是指可作为卧室、起居室(也称厅)、书房的使用空间。

2.4 住宅建筑、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三段,其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中小学普通教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居住空间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

2.5 旧区范围内新建住宅项目自身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

“旧区”的范围在城市、县总体规划中确定。

可酌情降低的规定只适用于申请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本身,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得降低。

2.6 每个有效时间段不应低于30分钟。

3 计算要求3.1 计算范围3.1.1 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当拟建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时,拟建建筑以北,150米扇形阴影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当拟建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拟建建筑以北,240米扇形阴影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

3.1.2 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以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为中心,南侧半径150米扇形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者规划建筑和南侧半径240米扇形范围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现状、在建或者规划建筑。

3.1.3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低、多、小高层建筑,应按实际建筑高度确定日照遮挡的影响范围并计算日照时间。

3.2 计算方法要求3.2.1 日照分析计算的常用方法有窗户分析、沿线分析、多点分析、单点分析等。

3.2.2 在进行日照分析时,新报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场地、低层非单元式住宅及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宿舍、病房楼等采用沿线分析或多点区域分析,必要时辅用单点分析;除上述以外的有日照要求新报建的建筑应采用窗户分析方法。

3.2.3 本规则实施之前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以及已竣工的建筑仍可采用原日照分析方法。

3.2.4 未进行过日照分析计算的现状建筑,在进行日照分析时,可采用沿线或多点区域分析的计算方法。

3.2.5 若采用窗户分析,应满足以下要求:3.2.5.1 日照光线同时照射到计算基准线外侧左右两个下角点时,其日照算作有效照射。

3.2.5.2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符合日照标准的冬季日照。

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为4个及4个以上时,其中应有2个居住空间能获得符合日照标准的冬季日照。

3.2.6 若采用沿线分析或多点区域分析,应考虑建筑的自遮挡因素而引起的日照不足,但日照不足部分与建筑突出部分的比例不应大于2倍,其他区域均应满足日照要求。

自遮挡示意图见附图一。

3.3 建筑朝向3.3.1 建筑按其朝向分为南北向建筑和东西向建筑。

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3.3.2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的主要朝向的有效日照。

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3.3.3 板式建筑以垂直于建筑长边的方向为主朝向。

当东、南侧或南、西侧有采光要求的建筑空间属于同一住户时,只需主朝向满足日照要求,主朝向根据建筑现状确定。

3.4 计算基准线3.4.1 日照基准线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室外活动场地的计算高度按室外地坪高度计算。

3.4.2 当采用窗户分析时,日照基准线按以下要求及附图二确定:3.4.2.1 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线;3.4.2.2 两侧均无隔墙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住空间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闭阳台的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以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3.4.2.3 两侧或一侧有隔墙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与隔墙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3.4.2.4 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按照上述原则,较难确定计算基准线的,取日照时间最少的基准线为计算基准线。

3.4.2.5 基准线计算宽度不应小于1.20米。

当基准线计算宽度大于等于1.2米且小于等于1.8米时,按实际宽度为计算范围;当基准线计算宽度大于1.8米时,取1.8米计算,并以基准线的中点两侧各延伸0.9米为计算范围。

3.4.2.6 当一个居住空间的主朝向有多个基准线时,只有所有基准线都满足日照标准,此居住空间才被认为日照满足要求。

3.4.3当采用沿线分析时,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有南外廊时,取南外廊栏杆面为计算基准线。

3.5 计算参数要求3.5.1 经纬度设置:吴中区(不含东山镇)、相城区、姑苏区的地理位置为北纬31°19′,东经120°37′。

太湖度假区、东山镇的地理位置为北纬31°10′,东经120°24′。

3.5.2 分析采样时间间隔:1分钟。

3.5.3 沿线分析采样点间距:≤1米,区域分析采样点间距:≤1米×1米。

3.5.4 日照基准年:公元2001年。

3.5.5 太阳入射角(扫掠角)≥15°。

3.5.6 日照影响分析的时间安全阈值为5分钟。

4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的选取顺序宜根据工程建设阶段,按照下表确定:表1 数据来源选取顺序表注:①1、2、3表示同时具备的情况下,优先选用的次序,当不具备优先数据时,采用下一级优先数据。

②实测数据是指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测绘所获得的数据。

5 建模要求5.1 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场地)应按照《国标》要求进行三维建模。

5.2 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的墙体及屋顶女儿墙(坡屋顶檐口)应按照外墙轮廓线建模,外轮廓含保温板层及装饰层。

当保温板层及装饰层厚度不能确定时,按10厘米计算。

5.3 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场地)应采用统一的高程基准,建筑模型高度、日照计算基准面高度等应采用绝对高程。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5.4 立面及平面上透空率均大于80%的装饰构架、女儿墙不纳入日照计算。

透空率是指装饰构架无遮挡部分的面积占其轮廓投影面积的比例;百叶部分、玻璃部分均应视为有遮挡部分。

5.5 建筑南阳台的顶板、栏杆、遮阳板等不需要建模,其对窗户的自身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6 规划地块的日照分析6.1 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但已编制详细规划的规划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6.2 拟建建筑北侧的规划用地属日照分析对象时,应对规划地块做等时线分析,其标准的日照等时线不应超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满足日照标准的规划控制线。

6.3 拟建建筑为日照分析对象,且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做模拟方案,并作为遮挡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6.4 拟建日照分析对象的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做模拟方案,作为遮挡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规划高层地块为日照分析对象时,应对其模拟方案进行外轮廓沿线分析。

6.5 被遮挡的规划地块和受模拟建筑影响的被遮挡建筑的日照分析结果,仅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参考。

当规划地块实施时,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

7 特殊情况说明7.1 南向、东向及西向均无窗户或阳台的,不考虑其日照时间。

7.2 无有效证明的搭建建筑、临时建筑、简易结构的棚等不考虑其被遮挡的日照影响。

7.3 受高层建筑遮挡的无地队、城中村、棚户区等难以测算具体日照时间的,根据《省规》3.2.3条控制其与正面相邻高层建筑的间距;当其侧向受高层建筑遮挡时,其所在区域应在大寒日3小时日照阴影线之外。

8 分析报告内容需进行日照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应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日照分析采用的主要规范及依据。

2)日照影响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方法及各项参数。

3)单位基本情况:包含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设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4)建设项目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用地性质、项目位置、项目周边用地情况等。

5)日照影响分析结论:详细描述对每幢被遮挡建筑进行日照影响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包括日照标准日,日照分析方法),说明日照影响分析结果(达标或没有影响)。

6)附图:项目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含周边范围)、项目基地范围内建筑户型图(住宅)、基地周边建筑现状累计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前)、基地周边建筑日照分析图(项目建成后)等。

7)附表:基地内建筑窗户日照时间表,日照分析说明表、周边受影响建筑现状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前)、周边受影响建筑现状有效日照时间(项目建成后)。

8)附件:日照分析软件鉴定证书、图纸要求等。

附图一:自遮挡范围示意图附图二:日照分析基准线示意图附图三:规划地块日照分析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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