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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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等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批准单位备注一、学费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报经市物价局审批后执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住宿费(一)普通宿舍住宿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500元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334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二)学生公寓住宿费第一类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第二类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第三类每生每年不超过80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招生报名考试收费(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和预科直升生、中职直升生)报名费为60元/人/次、考试费25元/科《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13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学校代收(二)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体检费每生40元《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5〕73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学校代收(三)保送预备生(含中专、中师)报名费每生130元,未被免试录取者不再缴纳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165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学校代收(四)保送预备生(含中专、中师)综合测试费每生20元《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113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五)体尖(含体育后备人才)、艺尖测试费、资格认定费测试费每生50元、资格认定费每生50元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由组织测试认定单位收取(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标准(一)报名费:60元/人.次。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批复-黔府函[2000]518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批复-黔府函[2000]518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批复(黔府函[2000]518号2000年7月27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来《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请示》(黔价呈(2000)22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一)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全脱产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一般文史类:本科1800-2000元,专科1600-1800元;2、财经类:本科2000-2500元,专科1800-2200元;3、理科:本科2000-2500元,专科1800-2200元;4、工科:本科2500-3000元,专科(含高职)2200-2500;5、医、药类:本科3000-3500元,专科2500-3000元;6、农林类:本科1200-1700元,专科1000-1500元;7、体育、艺术类:本(专)科3000-4000元,体育专业可下限至2000元。

(二)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文史类:本科900-1000元,专科800-900元;2、财经类:本科1000-1250元,专科900-1100元;3、理科:本科1000-1250元,专科900-1100元;4、工科:本科1250元-1500元,专科1100-1250元;5、医、药类:本科1500-1750元,专科1250-1500元;6、体育、艺术类:本(专)科1500-2000元。

(三)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夜大(业余)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文史类:本科1200-1400元,专科1100-1250元;2、财经类:本科1400-1750元,专科1200-1550元;3、理科:本科1400-1750元,专科1200-1550元;4、工科:本科1700-2100元,专科1500-1750元;5、医、药类:本科2100-2450元,专科1700-2100元;6、体育、艺术类:本(专)科2100-2800元。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琼计价管[2002]832号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琼计价管[2002]832号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琼计价管[2002]832号二00二年八月五日)各高等学校,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发展局:鉴于我省高校现执行的是1999年的收费标准,整体偏低,不利于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并参照全国各省的收费标准,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定适当调整我省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现就我省高等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学费标准1、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详见附表一);2、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二)住宿费标准(详见附表三)。

二、高等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五年一贯制前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学期收取。

学校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

学费和住宿费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三、学费是学校经费的来源之一,收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学费的收支情况应向同级教育、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监督。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避免学生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减免实施办法,增强透明度。

五、学校要建立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金等,学校应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15%用于建立上述基金,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困难学生。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11.17•【字号】沪财预[2005]79号、沪价费[2005]4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沪财预[2005]79号、沪价费[2005]4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你委《关于拟请核定上海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报名费、入学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函》(沪教委财[2005]83号)收悉。

为了规范收费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函复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成人高等教育学费。

按照《关于调整本市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8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一般专业每生每学期按800-1600元,艺术类及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按1500-2400元标准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按《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34号)规定执行。

若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34号)规定执行。

2.高等教育住宿费。

按照《关于本市高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规定执行。

3.入学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参照《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规定执行,即本科生的入学报名费为每人14元,考试费(测试费)每科26元;专科生的入学报名费为每人14元,专科生实行免试入学,不收考试费。

4.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按照《关于同意收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的复函》(沪财预[2001]104号、沪价费[2002]3号)规定执行,即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60元。

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2010年)

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2010年)
择校费
省级重点高中
18000元/生/3年
关于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豫政法[2005]4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 南 省 监 察 厅
市级重点高中
12000元/生/3年
一般高中
7000元/生/3年
郑州市外国语学校中学择校费
21000元/生/3年
河南省发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计算机等级考试费1-3级
80元/生
4级
140元/生
全国公共英语等考试费1-2级
80元/生
3-4级
100元/生
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
120元/生/级
中美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费
85元/生/科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费
70元/生/模块
研究生(无财政拨款)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研究生课程班
不超过8000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
不超过7000元/生/年
博士研究生
不超过10000元/生/年
2
住宿费
高等教育、成人教育
400元/生/年
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32号、豫教财字[2000]49号、豫财预外字[2000]19号) 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2〕1213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成人
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0.08.15
•【字号】沪价行[2000]第180号
•【施行日期】2000.08.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
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行[2000]第180号2000年8月15日)
各成人教育机构:
为了促进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构筑终身教育体系,考虑到目前成人学历教育收费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自2000学年起,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一般专业从每生每学期400--800元调整为800--1600元;艺术类和特殊专业从750元--1200元调整为1500--2400元。

二、成人中等学历教育
一般专业从每生每学期150--600元调整为300--900元;艺术类和特殊专业从450--750元调整为900--1500元。

三、招生计划经市教委批准,实行全日制教育的,可按特殊专业收费。

四、成人高中学费从每课时1元提高为2--3元。

五、成人中、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或其他学习形式,应按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教学课时数折算成单位课时收费标准。

六、原各部属院校成人教育收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七、各校的具体收费标准,须按隶属关系,分别向市、区、县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

八、学费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特此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学费借读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学费借读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学费借读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0.06.14•【字号】京价[收]字[2000]254号、京财文[2000]934号•【施行日期】200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学费借读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254号、京财文(2000)934号2000年6月14日)各区县教委、教育局、成教局,各有关中等专业学校:为了推动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经市政府批准,将对北京地区各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费、借读费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规定通知如下:一、普通高中学费、借读费标准一般学校每生每学期由160元调整到350元;重点学校由330元调整到800元。

2000年招生计划原安排的收费班,按上述标准并轨。

高中借读费由每生每学期1200元调整到2000元。

借读生除缴纳借读费外,还要按规定缴纳学费。

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成人中专学校,下同)学费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由每生每学年职高1300元、技校1400元、中专1500元统一调整为按专业划分收费,即:文科服务类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800元;医科类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000元;工科类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200元;烹饪等特殊专业类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800元;艺术类:艺术管理、理论、工程技术专业由每生每学年2100元调整为不超过2800元;美术、广告设计专业由每生每学年3200元调整为不超过4300元;表演专业由每生每学年4500元调整为不超过6000元。

三、学校应按规定的学期或学年收费,不得跨期收费。

学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3.05.14•【字号】粤价[2003]161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3]161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成人高等学校: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在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我省改革公办成人高校、公办新机制二级学院、民办高校的收费管理体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项目。

我省境内所有高校不分办学形式和性质,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三项。

将现行成人高校的实习实验费与学费合并为学费,收费项目与普通高等院校一致。

二、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维持现有水平不变。

为保证大多数家庭均有经济支付能力送子女享受公办高等教育,公办普通高校的学费、住宿费仍维持2000年水平不变(见附表1、4)。

三、高校师范生实行全额缴费上学。

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由现行减半缴费上学改为全额缴费上学,学费执行相同档次学校、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见附表1),住宿费按附表4的规定执行。

高校师范生实行全额缴费上学后,相应取消对其就业范围的限制,允许自主择业。

农林、航海、民族类专业学生继续实行减半缴交学费的政策,标准为附表1所列标准的50%。

四、改革公办成人高校收费管理体制。

公办成人高校的学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学费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各专业学费的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自行确定。

公办成人高校的学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见附表2,住宿费按附表4的规定执行。

五、改革公办新机制二级学院学费管理体制。

为了鼓励公办高校(含公办成人高校)吸引、利用社会资金举办公办新机制二级学院,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多层次需要,公办新机制二级学院学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制定学费的最高标准(下浮不限),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由学校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

关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函

关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函

尊敬的学校领导:我是一名现就读于贵校成人学历教育的学员,很荣幸能有机会向您提出一些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逐渐增加,成人学历教育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一些学校对成人学历教育的学费标准并没有进行相应调整,这已经成为一些学员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这封信中,我将从多个角度出发,对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提出我的建议和看法。

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是必要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的普及程度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然而,由于成人学历教育的学费较高,造成了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学员难以承担学费的情况。

实行差别化的学费标准,将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学员的需求,从而实现教育公平。

从教育质量的角度来看,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也是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的。

教育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投资,学校需要不断提高教学设备、师资力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以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然而,如果学费标准过低会导致学校资金链受到挤压,从而影响到教学质量。

适当提高学费标准是有助于学校改善教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

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看,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教育是国家的根本,教育的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通过调整学费标准,可以更好地引导学校和教育机构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从而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认为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是有必要且有利的,既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又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更有着积极的社会效益。

希望学校领导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为成人学历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此致敬礼尊敬的学校领导:我是贵校成人学历教育的一名学员,在此感谢您对我提出的建议和看法。

我看到了您对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建议,我想在此信中继续探讨这一议题,并提出一些新的想法。

我认为成人学历教育的学费标准确实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

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研究

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研究
北 京 物 价 局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理 类 专 业 ( 4. 0 、3. 5 ) ; 外 语 类 专 业 (4. 5 、4.
关于调整成人学历教 〇 );艺 术 类 专 业 ( 5 . 5 、5 . 0 ) 。 当 年 每 个 学 校
育学费标准的函》 每 个 专 业 的 学 费 按 照 北 京 市 发 改 委 、北 京
专 业 收 费 标 准 ,各 专 业 收 费 标 准 下 调 不 限 。
2 0 0 0 年 8 月 ,{ 关 于 调 专 科 : 业 余 类 (含 函 授 、夜 大 学 )专 业 1400
整 成 人 高 、中 等 学 历 教 元 ,其 中 艺 术 、体 育 类 专 业 1 8 0 0 元 。 高 起
〔1 9 9 9 〕621 号 ) 文 件 科 : 1 6 0 ) 。
成 人 本 、专 科 学 费 标 准 按 照 专 业 类 别 元 / 课
时 标 准 收 取 ,文 科 、经 济 (含 管 理 )类 专 业 1 9 9 9 年 9 月 ,(北 京 市
( 3 . 5 、3 . 0 ) ; 理 、工 、医 、体 及 工 科 和 艺 术 管
Key Words:Henan Province;Adult higher education;Tuition;Standard;Adjustment
高 等 继 续 学 历 教 育 包 括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函 授 、 业 余 、脱 产 )、学 历 网 络 教 育 、学 历 开放教育等形式。 郑州大学网络教育学费标准和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
按高校同等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河南省现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至今 1 9 年未做调整,由于物价的刚性上涨而导致成人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办 学 成 本 不 断 上 升 ,在 缺 少 生 均 教 育 配 套 经 费 的 情 况 下 ,经 费 不 足 已 在 一 定 程 度 影 响 到 了 高 校 培 养 优 质 学 生 的 目 标 ,制 约 着 学 校 的 办 学 水 平 。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1998]31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1998]31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1998]31号)各普通高校,各市教委、财政局、物价局,省有关厅局:为保证成人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根据近年来各类成人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增长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校和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校举办的夜大学、夜中专及函授等学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这次省定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

市属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收费标准和普通高校、中专校举办的成人类教育收费标准,由各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在省定标准内,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省,部属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校收费标准和普通高校、中专校举办的成人类教育收费标准,由学校在省定标准内.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等,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校举办的夜大学、夜中专学费标准,参照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校业余、半脱产学费标准执行;函授学费标准,在夜大学、夜中专学费标准基础上下浮(具体标准见附表)。

函授辅导站经费,原则上由设站的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解决,对没有单位承担设站任务的,可按每生每年65元向学生所在单位收取。

三、各级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和成人中等教育学费标准,参照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校相应学习形式和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省、市、县电大可从教学班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费,用于添置教学设备、图书资料以及学籍管理;颁发证书等开支。

按取比例:省电大10%;各市、县电大提取的比例,应根据事业发展和各自承担的任务,由各市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20%。

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0-09-11 06:13 佚名未知来源文号:新价非字〔2000〕2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物价局、教育局,各地、州、市物价局(处)、教委(局、处),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兵团为积极扶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全国计划会议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区高校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一、高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此次收费为最高上限标准,各院校不得突破,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专业调整及培养成本变动等因素进行适当下浮。

三、为保证普通学生中特殊困难学生按期完成学业,各学校要按照《自治区并轨普通高等学校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继续做难学生的工作,保证特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四、各学校要严格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高职学生仍按新价非字〔1999〕49号文件执行,新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相近专坚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00年前入学的学生学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公寓化住宿的基本条件为室内应配有被褥、床单、窗帘、桌椅、书柜(或吊瓶、脸盆等生活学习用品,同时楼内应配有电话;学校应有专人清扫卫生,定期免费清洗被褥、床单等。

其中被褥、床单、脸盆等学进价格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费用,学生毕业后归学生个人所有。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一律按普通住宿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对于重修和辅修课程费用的收取,每门课程按上一年度该门课程学校财务部门核定的成本收取。

七、学校财务部门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到物价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学费应纳务统一核算,并列入财政专户储存,统筹用于办学支出。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调剂、挤占和挪用。

此收费标准从2000年新学年开始执行。

附件:二○○○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

二○○○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11.03•【字号】浙价费〔2014〕245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各有关高校,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成人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对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收费分类。

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按“全日制”(成人脱产班)和“非全日制”(成人业余班,包括函授、夜大学)两类制定收费标准;各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按照“艺术类专业”、“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其他专业”三类分别制定。

二、适当调整学费标准。

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详见附件。

其中“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生均实际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生均培养成本包括当期应承担的以下内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或固定资产折旧、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

“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以基准标准为基础,在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

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三、成人高等教育的学费收取,可实行学分制收费。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学分制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成人高等教育的住宿费标准参照普通高校学生住宿有关政策执行。

五、各学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资金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6.10•【字号】陕发改价格〔2021〕784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教育局,各公办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公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费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费标准专业分类(一)普通本科。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划分的学科门类,划分如下。

1. 文科类。

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2. 理工类。

包括理学、工学、农学、交叉学科。

3. 医学类。

4. 艺术类。

在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分类基础上,分为理论类和实践类,即原艺术一类、二类合并为艺术理论类,原艺术三类为艺术实践类。

具体见附件。

(二)高等职业教育。

沿用现行专业分类,分为一般专业类和艺术类。

二、学费标准(一)普通本科学费标准。

文科类5000元/生·学年,理工类6000元/生·学年,医学类6500元/生·学年,艺术理论类11000元/生·学年、实践类14000元/生·学年。

其中:哲学专业(专业代码:010101)、历史学专业(专业代码:060101)、考古学专业(专业代码:060103)4250元/生·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专业代码:070101)、物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70201)、化学专业(专业代码:070301)5250元/生·学年。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2.09.20•【字号】豫计收费[2002]1213号•【施行日期】2002.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2]1213号二00二年九月二十日)各省辖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我省成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调整成人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1、函授生本科每生每年1300元本科每生每年1700元本科每生每年2200元2、半脱产(含夜大生)本科每生每年1500元本科每生每年1900元本科每生每年2500元3、高等师范自学考试培训本科每生每年1300元专科每生每年1500元本科每生每年1700元4、全日制脱产在校生2002年新生仍按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价费[1996]177号)文件规定执行。

从2003年新生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等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按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现行住宿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年400元。

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和住宿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费和住宿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交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用途和计划核拨。

三、社会力量和中外合作办学的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照办学实际成本测算确定,各学校确定的具体收费标准以正式文件报省计委、教育厅、财政厅备案,按有关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四、本收费标准从2002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各校在实施收费前,必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在校生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4.04•【字号】鲁价费发[2003]85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85号二00三年四月四日)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为促进我省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成人教育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人高等教育全脱产学生学费(含实验实习费,下同):理工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医学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院校每生每学年仍为7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

电大普通班、成人全脱产大专班执行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二、成人高等教育夜(业)大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生每学年1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600元,电大成人半脱产大专班、业余大专班执行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三、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14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元。

四、成人中专教育全脱产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2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元。

电大全脱产中专班执行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五、成人中专教育夜中专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元。

电大业余中专班执行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六、成人中专教育函授学生学费: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元。

关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函

关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函

关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函尊敬的教育部领导:我写此信来探讨一项日益重要的议题: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

近年来,随着职业竞争的加剧和终身学习的重要性的日益凸显,成人学历教育已经成为提升个人职业能力和实现社会流动的重要途径。

然而,当前成人学历教育的学费标准却普遍存在不合理和过高的问题,给很多有意愿学习的成年人带来了经济压力和难以承受的负担。

我认为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是必要和紧迫的。

让我从宏观角度谈谈成人学历教育对个体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在当今快速变化的社会中,技能的更新和专业知识的扩展变得关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进步。

然而,很多成年人因为家庭和工作的原因,无法参加全日制的大学教育,导致他们无法获取所需的学历证书。

成人学历教育填补了这一需求的空白,使得这些人有机会通过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并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成人学历教育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结构,提高整体劳动力素质,增加社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然而,当前的学费标准却让很多成年人望而却步。

学费普遍过高,与成年学生的经济实力、职业收入和家庭财务状况不适应。

很多成年人已经承担着家庭的生活费用,难以负担昂贵的学费开支。

一些成人学历教育学校更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学术垄断,故意提高学费,使得学习成为极大的经济负担。

这种不合理的学费收费方式不仅伤害了学员的切身利益,也违背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原则。

我建议教育部应该积极推动调整成人学历教育的学费标准。

合理确定学费的标准和范围。

学费应该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教学条件和教师水平进行科学评估,并与学员的经济实力相适应。

鼓励公立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在成人学历教育领域开展更多的教学工作。

这样一来,可以通过公立学校的规模经济和资源优势,降低学费,提高学习的可及性和质量。

我认为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进一步降低学费负担和提高成人学历教育的吸引力。

可以建立成人学历教育专项奖学金制度,为有经济困难但有学习潜力和意愿的成年学生提供经济支持。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兰州铁道学院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兰州铁道学院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兰州铁道学院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2.12.20
•【字号】甘价费[2002]368号
•【施行日期】2002.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兰州铁道学院
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2]368号2002年12月20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转报兰州铁道学院<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2]13号)收悉。

鉴于兰州铁道学院划归我省管理后,铁道部取消了对办学费用的补贴和一些优惠政策,加之学院依据铁路职工的特点,所办成人函授,夜大教育的教学点大多在省外,需教师外出到教学点授课,办学成本费用较高,铁道部96年制定的收费标准相对偏低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兰州铁道学院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需教师外出到省外教学点授课的学费收费标准:函授每人每学年1600元,夜大每人每学年1800元。

2、校内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上述校外办学的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兰州铁道学院。

三、有关收费管理问题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甘价费[1999]179号文执行。

四、本通知所定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两年,自200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2002年以前在校学生仍按原标准执行。

试行期满前两个月由你厅重新申报。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放开成人中专教育收费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放开成人中专教育收费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放开成人中专教育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08.28•【字号】湘价服[2002]223号•【施行日期】2002.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放开成人中专教育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02]223号2002年8月28日)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从1997年以来,未作调整,为与相关教育收费标准衔接和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根据近几年来生均教学培养成本变化的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放开成人中专教育收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人教育收费标准仍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2002年秋季起招收的学生执行这次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二、放开成人中专教育(含电视中专、职工中专、职业中专)收费,由各成人中专教学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网络教育、研究生学位证书及外语考试费等其他成人教育收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省内教育机构与省外教育机构合作举办的函授教育收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成人教育收费应严格执行按学年收费的原则,不得跨学年预收,也不得加收其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五、各执收单位应持本通知及时到与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附件二:广播电视大学收费附件一:附件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一、学杂费(元/人.年,含实习实验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生:文科类2600理科类2700艺术类4500医药类3800业余生(函授、夜大):文科类1500理科类1600艺术类3400医药类2800高等教育自考辅导班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根据各辅导点(站)的教学成本核定。

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一、填空题:1、文书立卷归档是文书部门的任务,它是文书工作的终结,又是档案工作的起点。

2、档案管理学中的档案整理指狭义的整理。

3、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主要有: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分类、立卷、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

4、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主要表现在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等几个方面。

5、我国档案全宗的类型,按形成全宗的单位和全宗内容的性质,分为机关组织全宗和个人全宗;按全宗的范围和构成方式,分为独立全宗、联合全宗、全宗汇集和档案汇集四种。

6、全宗从其形成者角度看有组织和个人两大类,组织全宗是全宗的主体部分,在现实中占绝大多数。

7、全宗编号的方法主要有大流水编号法、体系分类编号法和分类流水编号法。

一般情况下,采用大流水编号法的档案馆居多,总体效果也较好。

8、全宗内档案的分类方法,按其构成方式,分为单式结构分类法和复式结构分类法两种。

9、立卷改革的推行以“简化整理、深化检索”为宗旨。

10、档案库房建筑应遵循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11、档案全宗介绍是整个全宗指南的主题,介绍方法可分为逐个介绍和综合介绍。

12、人事档案就是国家在用人治事,以及处理与人有关的事情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1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

14、电子文件是内容、结构和背景这三个要素的统一体。

15、电子文件的信息存储密度大大高于以往各种人工可识读的信息介质。

16、电子文件的四个最基本的质量目标: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和可用性。

17、电子文件的形成是对电子文件从无到有的过程的统称,一般包括创建、流转和传输三类活动。

18、电子文件的分类有实体分类和信息分类两种。

19、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有两种:物理归档和逻辑归档。

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归档前后电子文件的存储位置是否改变。

20、电子文件的归档时间分实时归档和定期归档两种。

21、电子文件的移交进馆主要有介质移交和网络移交两种,目前以介质移交为主。

二、选择题:1、在统计分析中,运用较多的是 B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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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
标准的通知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01]163号
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省内各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成人教育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根据省委、省政府《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年)》精神,现就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成人高校招收的纳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含本专科、高职、电大普通班)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照规定的同类普通高校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二、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艺术类的学生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生均实际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备案表附后),并在办理收费许可证及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生均培养成本包括当期应承担的以下内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或固定资产折旧、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

三、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脱产班和业余班(包括函授、夜大学)的学生学费标准调整为:工科、医药、体育类专业基准价(合实验实习费)脱产班每生每学年3800元,业余班每生每学年2000元;文理科、农林水、财经、政法及其他类专业基准价,脱产班每生每学年3300元,业余班每生每学年1800元。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备案表附后),并申领收费许可证及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四、成人教育收费调整后,各学校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确定不同的学费标准,但不得对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学生实行不同的学费标准。

五、成人教育的住宿费标准参照普通高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执行,实行后勤改革的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住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00]311号)执行。

六、成人中专和普通中专举办的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八、上述规定自2001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2000年及以前招收的在校生仍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按原规定标准执行至毕业。

附表:成人教育收费标准备案表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成人教育收费标准备案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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