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裁判工作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武汉市技工院校汽车修理工技能竞赛

裁判员工作细则

一、裁判评分须知

1、由组委会指定裁判长和现场裁判。

2、裁判长负责比赛的监考和各项评分工作,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参赛学生的评分工作。实操竞赛评分,均采用双人裁判取平均分,即每名选手都有两名裁判执裁、同时每个学校的裁判不在同一组。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判。所有选手的评分表都要求注明扣分值和扣分原因,由裁判员签字,再由裁判长审核后签字确认,若出现对同一选手的总评分两裁判相差20分(含20分)以上、根据视频由裁判长组织相关裁判重新评分。确认后的评分表由专人送往统计组,进行审核、统计后录入电脑统计系统,由系统自动转换成百分制后作为竞赛赛成绩。

3、裁判人员在比赛前,必须熟悉评分标准。

4、在正式比赛中,裁判人员不能对比赛内容作任何宣讲和解释,只能对印刷不清楚的文字、符号等作说明。

5、裁判长对有违规、舞弊行为的选手,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扣分、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6、裁判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做到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宽严适度,消灭错误,记分清晰,不涂、不抹,保证质量。

7、裁判评分中出现问题,由裁判长裁决。

8、裁判员按比赛规则、评分标准对其所裁判的内容予以评分并签名。

9、裁判人员对评分过程严格保密,未经裁判长允许,无权向选手、其他人员提供比赛成绩。

10、竞赛前30分钟,由考务组组织本场参赛选手抽签,抽取工位号,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11、竞赛前20分钟,参赛选手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考前的准备工作。裁判员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身份检查,并检查其所带的物品是否符合竞赛规定并作好纪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