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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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人:内乡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4)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 (21)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8)

一、投标函 (29)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29)

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9)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9)

五、投标保证金 (29)

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29)

七、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29)

八、提供所供产品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29)

九、资格审查资料 (29)

十、售后服务计划 (29)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9)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乡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内交采[2017]14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内乡县境内

2.2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及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项目预算:7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应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开具的有效)。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谈判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内乡县大成路与湍河西路交叉口南300米)。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投标人提供2014年以来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供货合同;

④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开具的有效);

⑤;“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2套,报名时查看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 日下午3:00时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

地址:内乡县城关镇县衙路8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内乡县人民法院

1.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定义

,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施工、售后服务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6 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1.7 交货及安装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采购内容、参数及要求

2.1 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第三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3.5、投标人应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开具的有效)。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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