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DOC 99页)
CJJ90_ 200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1 总则1.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垃圾焚烧锅炉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低位热值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Projects of Municipal Waste IncinerationCJJ90-2009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根据建设部建标[200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在下列方面对上一版(CJJ90—2002, J184-2002)进行了较大修订:1 对术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2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了对厂区道路设计和绿地率要求;3 在垃圾焚烧系统章节中,修改了一些不确切条款,增加了一些适应节能减排新形势要求的条款;4 对烟气净化系统工艺增加了干法和湿法的内容;5根据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飞灰的处理增加了可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的条件;6 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对电气和仪表控制章节进行了一些修改;7 为了节约用水,对给排水和消防章节进行了调整和部分修改;8 与修改条文相适应,对相应的条文说明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本规范参加单位: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卫综合处理厂、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文龙孙振安郭祥信陈海英白良成梁立军杨宏毅云松陈恩富朱先年滕清张益王敬民龙吉生金福青吕德彬陈峰蒋旭东卜亚明闫磊张小慧龚柏勋蔡辉张国辉翟力新李万修徐海云孙彦曹学义岳优敏姜宗顺程义军骞瑞欢康振同安淼1 总则2 术语3 垃圾产生量与特性分析3。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1 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DOC 99页)
第四章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附件1 技术规范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阳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3x550t/d 垃圾焚烧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超滤+反渗透+EDI工艺)工程,在技术规范书中明确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投标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要求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设备、仪表及控制系统,保证总体系统功能完整并提供工艺、电气、仪表的安装及现场调试等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未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将符合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合同文件中。
1.4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1.5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6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7 投标方提供的系统和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在投标书中投标方的实力、资质、制造能力、业绩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
1.8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9超滤膜、反渗透膜元件及EDI装置执行生产厂家承诺的质保期,在此质保期内对招标方负责的质保责任人仍旧是投标方,投标方须在投标书中明确承诺,列出具体的执行条例。
膜产品的性能和使用寿命的担保直接受膜制造商书面签署以招标方为受益方的担保文件,其他无实质能力的担保均视为无效条款。
本工程不接受没有膜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和原厂家性能和寿命保证书的超滤膜和反渗透膜的选型。
1.10水文气象条件阳泉市地处太行山区,境内多山,桃河横贯市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数量的增加,生活垃圾处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
的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应运而生,它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提供了标准和规范,确保了焚烧处理的安全、高效和环保。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了焚烧设备的选型、设计、建造、运
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焚烧设备的选型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其次,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在设备运行和维护过程中,也要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实施,对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提高焚烧处理的效率,减少焚烧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
其次,规范的实施可以保证焚烧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因设备问题导致的意外事故。
最重要的是,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实施可以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的来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为生活垃圾处理工
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支持。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才能确保焚烧处理的安全、高效和环保。
希望在未来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们的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垃圾焚烧项目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1.1 招标单位:XX市环保局1.2 招标项目:XX市垃圾焚烧项目1.3 招标编号:XX市环招[2023]第001号1.4 招标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1.6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1.7 开标地点:XX市环保局会议室二、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XX市垃圾焚烧项目2.2 项目地点:XX市XX区2.3 项目规模:设计处理能力为每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2.4 项目投资:约人民币10亿元2.5 项目建设周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2.6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三、招标范围3.1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焚烧厂主体工程、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厂区配套设施等。
3.2 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3 具有环保设施运营(垃圾焚烧)许可证。
4.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信誉。
4.5 在近三年内,有同类项目施工、运营经验。
4.6 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环保设施运营许可证、财务状况证明、履约信誉证明、同类项目施工、运营经验证明等资料,至XX市环保局办公室报名。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编制6.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报价;(3)企业简介及业绩;(4)项目实施方案及组织架构;(5)项目进度计划;(6)项目质量保证措施;(7)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项目环境保护措施;(9)其他相关资料。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CJJ90-20021 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 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 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cal code for Project sofMuncpal Sold Wasten cneratonCJJ90—2002J184—2002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133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1999]309号)的要求,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GJJ90-2002自2002年9 月1 日施行。
其中421, 6.1.5 7.1.1, 7.6.12 10.4.8 112 115.3.2 16.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五洲工程建设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 月3 日、尸、-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9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术语;3.垃圾产生量与特性分析; 4.垃圾焚烧厂总体设计; 5.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 6.焚烧系统;7.烟气净化系统;8.垃圾热能利用系统;9.电气系统;10.自动化控制;11.给水、排水和消防;12.采暖通风与空调;13.建筑与结构;14.其他辅助设施;15.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16.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便门内大街85 号;邮政编码:100053。
)本规范参加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深圳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宏发垃圾处理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江苏省滦阳市建委。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DOC 99页)(优质版)
第四章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附件1 技术规范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阳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3x550t/d 垃圾焚烧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超滤+反渗透+EDI工艺)工程,在技术规范书中明确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投标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要求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设备、仪表及控制系统,保证总体系统功能完整并提供工艺、电气、仪表的安装及现场调试等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未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将符合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合同文件中。
1.4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1.5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6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7 投标方提供的系统和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在投标书中投标方的实力、资质、制造能力、业绩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
1.8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9超滤膜、反渗透膜元件及EDI装置执行生产厂家承诺的质保期,在此质保期内对招标方负责的质保责任人仍旧是投标方,投标方须在投标书中明确承诺,列出具体的执行条例。
膜产品的性能和使用寿命的担保直接受膜制造商书面签署以招标方为受益方的担保文件,其他无实质能力的担保均视为无效条款。
本工程不接受没有膜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和原厂家性能和寿命保证书的超滤膜和反渗透膜的选型。
1.10水文气象条件阳泉市地处太行山区,境内多山,桃河横贯市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文件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文件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活性炭除臭装置技术文件投标单位:XXX有限公司联系人:XXX联系电话:手机:日期:目录一、技术规范 (2)1总则 (2)2 工程概况 (2)3设计和运行条件 (4)4技术条件 (4)5、垃圾电厂除臭装置原理、组成及其特点 (7)二、供货范围及供货清单 (8)1一般要求 (8)2供货范围 (8)三、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0)1一般要求 (10)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1)四、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4)1 概述 (14)2工厂检查 (14)3设备监造 (15)4性能验收试验 (16)五、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7)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7)2培训 (18)六、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18)七、大部件情况(投标方填写) (19)八、货物交运计划(见商务招标文件) (20)九、技术规范偏差表 (20)一、技术规范1总则1.1本规范书仅适用于XXX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主机停运时为垃圾贮坑排气使用的活性炭除臭装置,它包括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1.3投标方如对本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
如投标方未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无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与本规范书有差异。
1.4如招标方有除本规范书以外的其它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作为本规范书的补充。
1.5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1.6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定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一、施工前准备
1.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相应
的审批文件。
2.编制并执行项目施工方案,包括工程布置、施工方法、施工步骤等。
3.保证施工场地具备符合要求的地质、地形和水文条件。
二、设备选型和安装
1.根据项目规模和垃圾数量,选择合适的焚烧炉和配套设备。
2.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
安全和可靠运行。
3.建立健全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三、环境保护
1.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减少焚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2.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建立完善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的处理系统,确保排放达标。
四、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五、运营管理
1.建立完善的设备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运行的可追溯和可控制。
2.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3.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寿命。
六、信息管理
1.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安全的管理。
2.根据国家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与提交。
3.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的技术创新。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DOC99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DOC99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DOC 99页)
第四章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
阳泉市地处太行山区,境内多山,桃河横贯市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
本地气候受地形影响明显,境内四季分明:春季干旱严重,夏季炎热多雨,秋季降温迅速,冬季寒冷干燥。
冬春二季风力最大,秋季次之,夏季最小;冬春季由于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常出现大风,夏季常出现强对流天气造成的雷雨大风。
全年主导风向是西北风,冬季主导风向同样是西北风,夏季主导风向则是东北风。
根据阳泉市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统计,其常规多年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表:
阳泉市气象站要素统计表:。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1 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1 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 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 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垃圾焚烧发电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招标项目名称:XX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 招标项目编号:XX-2023-00013. 招标人:XX市环境卫生管理局4. 招标代理机构:XX市招标有限公司5.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运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及运营管理全过程。
7.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有环保行业相关资质,且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5)具备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及运营管理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到XX市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1. 开标地点:XX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会议室二、招标文件内容1. 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2.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详细说明了投标程序、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评标标准等内容。
3.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签订、履行、违约责任等。
4. 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详细描述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运营管理等技术要求。
5.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列出了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各项工程量,作为投标人报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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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DOC 99页)第四章技术规范及投标格式阳泉市地处太行山区,境内多山,桃河横贯市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
本地气候受地形影响明显,境内四季分明:春季干旱严重,夏季炎热多雨,秋季降温迅速,冬季寒冷干燥。
冬春二季风力最大,秋季次之,夏季最小;冬春季由于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常出现大风,夏季常出现强对流天气造成的雷雨大风。
全年主导风向是西北风,冬季主导风向同样是西北风,夏季主导风向则是东北风。
根据阳泉市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统计,其常规多年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表:阳泉市气象站要素统计表:2.质量保证2.1 规定和标准2.1.1设备制造和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定的最新标准的要求a、《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b、《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JB2923-99)c、《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1990)d、国产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国家劳动部文件,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e、《橡胶衬里设备技术条件》(CD130A16)f、《电厂水处理设备技术质量分等标准》(SDZ037)g、设备包装运输按JB2536-80《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执行H、水箱制造与安装按02R112-2002《拱顶油罐图集》执行2.1.2 对外接口法兰应符合下列要求a、《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GD2000)b、接口法兰标准应与阀门的法兰标准配套2.1.3 衬里钢管和管件应符合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规定要求a、《衬胶钢管和管件》(HG21501-1993)b、《衬塑(PP、PE、PVC)钢管和管件》(HG20538-92)2.1.4热控部分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定的要求:CECS 81-1996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国电安运[1989] 483号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GB/T2625-1981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电规发(1993)103号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若干技术问题规定DL/T 659-2006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DL/T 5190-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JB/T 9329-1999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DL/T 641- 2005 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NEC 国家电气规范NEMA 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ANSI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ISA 美国仪表协会UL 美国保险商实验室IEEE 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EIA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2.1.5 进口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涉及的标准或相当标准。
2.1.6 如果投标方有其它标准取代上述标准,需呈交招标方,经认可后方能采用并附于本规范书后。
2.1.7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及外购设备将符合所应用的标准。
2.1.8 规范所使用的各标准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2.1.9当上述规范和标准对某些设备和专用材料不适用时,经招标方确认后,可采用有关的标准和生产厂的标准。
2.2 设备质量保证2.2.1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2.2.2任何管道及部件材料的检验、检查和试验均应符合上述2.1中所适用的要求。
2.2.3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2.2.4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招标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招标方派代表参加。
2.3 油漆、包装、运输及贮存2.3.1投标方应按本规范书规定的环境选用一种涂层为运输、贮存和运行提供防腐保护。
2.3.2设备在包装前应清除一切内部杂物,包括所有内部和外部的磨料垢、铁锈、油脂、粉笔、蜡笔、油漆记号及其它有害物质。
2.3.3每个设备箱内至少应包括两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书、容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2.3.4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出厂编号、总共箱数及箱号、收货站、到货站、收货单位、出厂或装箱日期以及设备运输、贮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2.3.5 设备的接管、法兰表面应加以保护,以免损伤衬胶部位。
2.3.6全部低合金钢、碳钢之外表面应按照有关钢结构、油漆和涂料制造商推荐的所用法规在涂底漆之前,应作喷砂处理。
且底漆应在喷砂清洁后8小时内和出现铁锈前进行。
2.3.7 全部低合金钢、碳钢之外表面,作为最低要求应施以底漆作为保护膜,底漆和面漆应同一制造厂生产,最后颜色由买卖双方协商。
不锈钢、电镀件、青铜和其它非铁(有色的)表面不要求涂层。
2.3.8 不锈钢表面应采用不含卤素的溶剂、布和磨料清洗。
只能以不锈钢的、干净的、无铁的手动或电动工具、或用氧化铝磨料。
2.3.9 设备及外包装应有禁焊标记。
2.3.10 运输前应排除设备内所有的水分并彻底地干燥。
当排水需要解除塞子、排水阀等时,投标方应确保运输前将这些部件重塞进去或重按上去。
2.3.11所有开口部分和加工表面应提供防护,以防止运输和储存期间的损坏、腐蚀和进入不相干的物质。
2.3.12法兰接口应由12.5mm或更厚的木盘或合适的替代物来保护,并用螺栓连接到法兰上。
2.3.13在低于+5℃温度下运输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以防胶板产生裂纹。
2.3.14胶制品应在+5~30℃室内放置,以防冻裂。
贮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距发热源1米以外,以免加速橡胶老化。
2.3.15 螺纹或插入的焊接口应以塑性保护器用旋入或插入形式来固定。
2.3.16 对接焊接接口应由盖住整个的大木盘来保护,并用金属带或钩扣扣紧。
盖子、带子和钩扣不应焊接到设备上。
2.3.17 为了使设备在运输中牢固地被支撑,所有松动的部件应用柳条包装起来或装箱以方便运输,有内部支撑的地方,应明显地标注“试验和运行前除去内部支撑”。
2.3.18 贮存场地的环境条件应和安装地点类似,即室内设备应贮放室内,室外设备可在保证设备不受损、不锈蚀的前提下室外贮放。
在要求预防凝结和潮湿的地方,应提供干燥剂,此干燥剂必须定期更换或烘干,应予以注明。
对某些特殊物品,投标方应提供贮存说明,并推荐长期贮存办法。
2.3.19关于运输限度,长、宽、高及重量等应满足国家有关的界限规定。
2.3.20 系统设备的每一组件应完全组装好,并标明招标方的定货号及件号;所有单元应注明简单的贮存方法,以便到货后立即可以执行。
3.原水水质和产水水质3.1系统原水水质特性3.1.1设计水源:城市中水3.1.2 原水水温:常温3.1.3 系统原水水质分析见水质分析表以上为《章盖营污水水处理厂三级处理水检测》报告3.2 超滤系统的回收率和产水水质回收率:≥ 90%产水水质:SDI≤ 3(五年内)膜使用期保证≥五年3.3 RO产水水质和水的回收率系统脱盐率:≥ 99 %(一级RO,三年内)≥ 97 %(二级RO,三年内)一级反渗透回收水率:≥ 75 %二级反渗透回收水率:≥ 85 %膜使用期保证≥五年3.4 EDI产水水质回收率:≥95%系统出水指标电阻率:≤0.2μS/cm(25℃)二氧化硅: ≤0.02mg/L使用期保证≥五年注:以上膜元件的设计通量不得大于各膜元件制造商《导则》规定的最大通量。
应考虑膜元件随运行时间性能衰减的因素,留有≮10%富裕量。
4.技术条件4.1 性能及性能保证4.1.1 投标方应对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设备和仪表作出有效的质量保证。
应保证三年内满负荷运行状态下整套系统产水量不低于m3/h。
产水水质按照3.4要求。
4.1.2 设备、材料和工艺的要求应按各系统设计要求及管道设计说明执行。
4.2系统设计原则4.2.1系统功能提供能满足锅炉运行需要的补给水水质,系统出力按照2×15t/h设计。
锅炉补给水处理的设备布置在单独的水处理车间,详见招标附图(设备布置仅供参考)。
4.2.2系统范围该系统由一个完整的预处理超滤系统、一个完整的预脱盐反渗透系统、一个完整的EDI系统以及监测控制系统所组成。
4.2.3系统流程厂区管网来水→→原水泵→换热器(季节使用)→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装置→超滤产水箱→超滤水泵→保安过滤器→一级高压泵→一级反渗透装置→二级反渗透高压泵→二级反渗透装置→反渗透产水箱→反渗透产水泵→保安过滤器→EDI装置→除盐水箱→除盐水泵→主厂房4.2.4 超滤装置设计原则超滤装置的配置应确保预处理的水量与水质,其出水水质应满足反渗透装置进水要求。
超滤膜元件选用凯发/陶氏/旭化成等品牌的外压超滤膜,材质要求选用PVDF,平均设计通量≤55L/m2.h,保证设计年限内膜元件正常运行和合理的清洗周期。
超滤膜使用寿命应在五年以上;在五年内,每套超滤装置的净出力和出水质量不变。
任何对上述条件的偏离和没有实质性的响应均可能导致废标。
4.2.5反渗透装置的设计原则投标方应提出合理的反渗透装置的运行工况条件(主要是给水温度、给水pH值、运行压力和膜组件的清洗等)。
反渗透设置还原剂装置及阻垢剂装置,投标方应根据水源水质情况及所选膜元件,提出合理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
反渗透膜型选用陶氏/GE公司/海德能公司的产品。
一级反渗透膜元件的设计通量应不大于24L/m2.h;二级反渗透膜元件的设计通量应不大于30L/m2.h,保证设计年限内膜元件正常运行和合理的清洗周期。
反渗透膜使用寿命应在五年以上。
任何对上述条件的偏离和没有实质性的响应均可能导致废标。
4.2.6 本项目的高压泵在滨特尔、凯士比以及苏尔寿产品中选择。
4.2.7 本项目气动阀门采用天津仪表四厂、中核苏阀、及无锡工装(KOSO)等产品。
4.2.8 药品配置及注入方式4.2.8.1药品配置是根据药品溶液发出的药液箱的药液低位报警及由运行人员操作。
4.2.8.2药品注入量应能根据进水量的变化实行自动调节,而对于进水水质的变化则可随水质变化信号实行比例调节或由人工调节计量泵。
4.3 系统配置要求投标方应提供一整套的工艺设备及控制系统。
设备部分包括2套完整的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装置、一、二级反渗透装置及EDI装置;1套完整的公用系统包括超滤、反渗透反洗系统、加药装置(含杀菌剂、还原剂、阻垢剂等系统所需药剂并不局限于此)、超滤、反渗透、EDI清洗装置以及除盐水箱(钢制,现场制作)。
控制系统包括所需的各种监测仪表(含水箱和水泵的监测仪表及所有监测仪表的取样管、仪表阀门和其它仪表所需的安装附件)、气动阀门用阀岛及相应设备以及其它辅助系统;各装置之间的所有的内部连接管道、阀门及安装附件,以及各单元系统之间的联络管道和阀门、电缆(通讯、控制、动力电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