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支持东岭集团做大做强协调服务领导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支持东岭集团做大做强协调
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03]137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10.10
【实施日期】2003.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支持东岭集团做大做强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函[2003]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线两带”建设的重大决策,全力支持东岭集团做大做强,确保东岭集团新扩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支持东岭集团做大做强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1 / 1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
任分工的通知
正文: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市政府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武军同志协助戴征社同志全面负责协调工作及分管部门的具体协调事项,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督办工作和重要接待工作。分管市政府督办室、政务信息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张宝森同志主持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文书机要科、行政管理科、机关工会、车队。联系市政协办公室。
肖炳良同志负责刘桂芳同志分管部门和单位工作的具体协调事项。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文教卫生科。
王金同志负责上官吉庆同志分管部门和单位工作的具体协调事项。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社会科。
张积勤同志负责袁军晓同志分管部门和单位工作的具体协调事项。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经济贸易科。
葛君琪同志负责张敬原同志分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具体协调事项。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城管科。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
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4.28
•【字号】宝政函〔2008〕56号
•【施行日期】2008.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
知
宝政函〔2008〕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08]3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宝政发[2008]10号)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徐强副市长
副组长:张积勤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海珠市统计局局长
李国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耀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万峰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王万奎市编办副调研员
刘晓中市公安局副局长
宁新远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智才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宁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勤利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培云市工交办总工程师
冯明科市国资委总经济师
孙方贤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唐炳科市国税局副局长
白世崇市地税局副局长
柯文祺市工商局副局长
姬万社市质监局副局长
尹永平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副队长
邓京明人行宝鸡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宁同志兼任。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公共自行车系
统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3.29
•【字号】宝政办字[2013]24号
•【施行日期】2013.03.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3〕24号)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建设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张敬原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张长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杨明宽金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孙西军渭滨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惠军岐陈仓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炳绪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兴怀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世春市人社局调研员
陈增军市住建局副局长
付菊芳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斌市执法局副局长
刘霁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记虎宝鸡供电局副局长
文生常市工商局副局长
吕宏伟市园林环卫局副局长
周于路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军杰市城管办副主任
张怀顺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郑玉龙市公交总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李社教市路灯管理处主任
赵炳成市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由王军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协调落实。
2013年3月29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9.29
•【字号】宝政办发〔2021〕23号
•【施行日期】2021.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
法》《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
宝政办发〔202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开设整合
第四章域名管理
第五章功能建设与内容保障
第六章集约化管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八章保障机制
第九章责任追究
第十章附则
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推进全市政府网站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18号)等法规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分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指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开设的网站;部门网站指市政府部门(含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市政府部门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开设的网站。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陆港新区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陆港新区前期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5.08
•【字号】宝政办字[2012]54号
•【施行日期】2012.05.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陆港新区前期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2〕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快宝鸡陆港新区前期工作进度,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陆港新区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现就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乔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琳副市长
卓宇市长助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宝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刘焕勋市发改委主任
何宏年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赵晓华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苏国宝陈仓区政府区长
郝毅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铁路办主任
张南市工信局副局长
郑万峰市财政局调研员
赵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峰市住建局副局长
宋建国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晁凤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巨绪昌市商务局副局长
文生常市工商局副局长
翟建利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建良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贺广林市口岸办主任
贾明贵宝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薄团会宝鸡海关关长
刘力民市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口岸办,办公室主任由贺广林同志兼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8.17
•【字号】宝政办发〔2023〕31号
•【施行日期】2023.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2023年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4年)》(陕政办发〔2022〕15号)精神,现就宝鸡市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我市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及“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定位,实施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1885”工程,切实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不断提升宝鸡城市知名度、消费便利度、品牌聚集度和服务满意度。聚焦“1”个总目标:建设立足宝鸡、辐射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8”大行动:实施消费供给优化升级行动、文旅消费潜力释放行动、餐饮消费品质提升行动、体育消费品牌培育行动、会展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流通体系循环畅通行动、名优地产消费提档行动、数字消费培育壮大行动。建设“8”个中心:建设区域购物中心、区域旅游中心、区域美食中心、区域赛事中心、区域会展中心、区域物流中心、区域名品产销中心、区域电商中心。筑牢“5”重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聚力宣传推广、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加快蔡家坡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加快蔡家坡建设协调领导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04]99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9.01
【实施日期】200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加快蔡家坡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函〔2004〕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加快蔡家坡地区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精神,举全市之力,突破蔡家坡,实现蔡家坡地区的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加快蔡家坡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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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11]42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20
【实施日期】2011.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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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宝政办字[2010]7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3
【实施日期】2010.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0〕7号)
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根据戴征社市长2月2日召开的协调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火车南客站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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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和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9.26
•【字号】宝政办函〔2018〕108号
•【施行日期】2018.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
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162号)精神,成立宝鸡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职责、成员及工作机构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组织制定和审议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发展规划、政策规定、重大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等。
(三)研究我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体制、安全保密、经费保障、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四)对各县区、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组
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五)研究决定涉及我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王炳绪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宏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成员:郝毅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岩市公安局总工程师
朱卫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继太市质监局调研员
王军杰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重要支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重要支流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09
•【字号】宝政办字[2011]83号
•【施行日期】2011.09.0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重要支流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1〕83号)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千河等重要支流治理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行洪能力,确保行洪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重要支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王拴虎副市长
副组长:
张周让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崇信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
杨锦辉市规划局局长
王海鳌市环保局局长
刘汉卿市林业局局长
倪智存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鹏辉市治渭办常务副主任
张万民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兴怀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拴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封军鸿市水利局总工
王拴虎陈仓区副区长
张国栋凤翔县副县长
戴红册千阳县副县长
彭世忠陇县副县长
辛元平凤县副县长
白平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昌炳市防汛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防汛办,负责全市重要支流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常崇信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防汛办书记王林霞同志、副主任于永生同志担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智慧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智慧交通”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12.31
•【字号】宝政办字〔2023〕57号
•【施行日期】2023.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智慧交通”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智慧交通”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智慧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组长:王勇市长
副组长:高宏真市委常委、副市长
分管公安工作副市长
成员:齐晓辉市政府秘书长
张海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金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瑞生市纪委监委一级调研员
周保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怀顺市公安局副局长
崔省强市财政局局长
王拴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一键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朱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昭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胡公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炳绪市审计局局长
孙晓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袁瑞市数字经济局局长
郭清厉市气象局局长
李峰科宝鸡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周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红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刚、张怀顺、汪红波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职责按原有不变。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31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新设立部分协调议事机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新设立部分协调议事机构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05]143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2.30
【实施日期】2005.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新设立部分协调议事机构的通知
(宝政办函〔2005〕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以及机构改革使部分成员单位职能发生变化,市政府决定,对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等64个协调议事机构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根据工作需要新设立宝鸡市金台观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及新设立的协调议事机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附件:一、调整的协调议事机构成员名单
二、新设立的协调议事机构成员名单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调整的协调议事机构名单
1、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宝鸡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
3、宝鸡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
4、关中星火产业带宝鸡段建设领导小组
5、宝鸡市科技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
6、宝鸡市技术创新领导小组
7、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
8、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
9、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领导小组
10、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1、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12、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13、宝鸡市军供领导小组
14、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15、市禁毒委会员
16、市防火安全委员
17、市“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8、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19、宝鸡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麟铁路运煤专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麟铁路运煤专线工
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01
•【字号】宝政办字[2011]12号
•【施行日期】2011.03.0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麟铁路运煤专线工程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麟铁路运煤专线建设是实施国家《永陇矿区麟游区总体规划》,加快麟游矿区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打通宝鸡北部交通通道、完善全省铁路建设网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7.4亿元,全长84.4公里,地跨凤翔、岐山、麟游三县,设计技术标准为地方铁路I级,单线铁路设计输送能力为3000万吨。为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麟铁路运煤专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戴征社市长
副组长:上官吉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张德科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焕勋市发改委主任
张辉凤翔县县长
王宁岗麟游县县长
田来锁岐山县县长
张安新市公安局局长
杨锦辉市规划局局长
李宏杰市国土局局长
商宝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海鳌市环保局局长
常崇信市水利局局长
刘汉卿市林业局局长
杜新民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郝毅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铁路办主任
杜联宝宝鸡供电局局长
郑景辉宝鸡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胡群德中国电信宝鸡分公司总经理
王丁中国移动宝鸡分公司总经理
张宏涛中国联通宝鸡分公司总经理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铁路办主任郝毅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局副局长赵军、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晓中担任副主任,市发改委张伟一担任专职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等工作小组,人员分别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等单位抽调(抽调人员脱离原工作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各相关县政府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主管副县长负责县域项目建设的总协调,也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市、县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制订工作计划,落实规章制度,坚持属地管理,现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06
•【字号】宝政办发[2011]23号
•【施行日期】2011.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
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夯实公开主体责任,经市目标办确认,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纳入考核范围的单位
(一)县区政府(12个)
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太白县、凤县、千阳县、麟游县、陇县、金
台区、渭滨区、陈仓区。
(二)市级部门(63个)
1.市政府工作部门(34个)
市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国资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物旅游局、体育局、统计局、民族宗教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局、人民防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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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05]116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0
【实施日期】2005.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函〔2005〕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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