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教职成〔2017〕543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7〕54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6月14日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计划类别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含“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等各类跨阶段学习形式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以下简称“学校”,下同)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籍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各项相关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基
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4
【摘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
校中专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厅研究制订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参考贯彻执行。
【总页数】12页(P29-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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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豫人社办〔2017〕139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39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省属技师学院:为全面提升我省技工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促进技工教育课程改革,根据《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豫政办〔2014〕61号)精神,经认真研究论证,决定实施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实施期限为2017—2018年。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技工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坚持技工教育“突出特色、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原则,补齐信息化建设短板,重点推进我省技师学院信息化建设,力争通过1—2年的集中建设,整体提升全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支持范围。
信息化提升工程支持范围为全省技工院校中办学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信息化建设基础的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和特色中职学校。
根据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结合学院信息化建设现状等,将省政府首批认定的11所技师学院作为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院校,支持其开展提升示范性的“信息化校园”建设(见附件1)。
(三)建设任务。
2017年10月—2018年9月,集中实施信息化提升工程。
建设期满后,“信息化校园”项目学校应在满足基本教学和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化软硬件条件,重点加强网络精品课程、仿真模拟实操实训系统等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并达到《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附件3,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有关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7.17•【字号】教师〔2024〕237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教师〔2024〕23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4年“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24〕122号)要求,经严格评审遴选,商省财政厅同意,并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现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一)“国培计划”项目设置。
设置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专题项目培训六类培训项目。
(二)“省培计划”项目设置。
设置河南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监考教师培训项目、河南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评卷教师培训项目和县域高中教师全学科全员培训三类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国培计划”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河南大学、信阳师范大学等211个单位承办,“省培计划”由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11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各类项目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训单位按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排。
四、有关要求(一)加强区域统筹规划。
各市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以区域教师发展为中心,以高质量支持每一名教师全职业生命周期专业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引领支持下的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建好建强区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3应用
服务建设
3.1统一身份认证标准
3.1.1提供单点登录功能,支持用户的集中化和统一管理。
3.1.2对数字校园中的用户提供统一电子身份,支持多平台、多终端统一的用户认证方式。
1.5.2每个主干专业至少建设1个虚拟仿真实训室。仿真实训室具备仿真实训虚拟环境,满足虚拟实习实训需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建设内容及功能要求
1信息化基础设施
建设
1.6数字通讯系统标准
1.6.1数字通讯系统覆盖整个校园。
1.6.2音频扩声系统为基于校园网络,完全数字化的单向、双向及多向系统。
1.6.3每个教室(含实训教室)、公共开放区域均安装有数字广播系统。
2.1.4能接入上级单位(区、市、省、国家等)、非商业性或共享网络中的实验、实训、实习仿真软件系统。
2.1.5建立仿真实验、数字化实验实训实习场所有实验、实训、实习台帐制度,并保存仿真实验、实训、实习专业场所应用日志。
2.2数字图书馆资源标准
2.2.1数字图书馆包含电子期刊、电子图书、视频、音频及动画等不同的数字化资源。
第一部分“数字校园”建设标准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建设内容及功能要求
1信息化基础设施
建设
1.1校园网络标准
1.1.1按千兆主干、百兆到桌面的标准设计。
1.1.2采用标准的三层网络结构(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或二层网络结构(核心层、接入层)。
1.1.3网络核心交换机为千兆及以上交换机,汇聚层交换机为千兆及以上交换机,接入层交换机为百兆及以上交换机。
1.1.4校园网总出口带宽不低于200兆。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4.15•【字号】教师〔2014〕934号•【施行日期】2014.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师〔2014〕93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2〕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为主线,站位全局,服务全局,主动融入,行业融合,抓高端、补短板、夯基础、强体系,加大教师培养、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整体水平,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二、总体目标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强化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一体化建设、研训一体化建设。
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为突破点,强化职前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通过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着力实现师范院校的开放化、综合化、专业化和师范性与学术性的统一,使师范教育专业学生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以“国培”为引领,加大职后培训力度,深入贯彻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通过政策调控,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打造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培”的五级联动机制,努力构建以全员培训为主要标志的、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服务的教师教育终身学习体系。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信息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信息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4.01•【字号】教职成〔2017〕241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信息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7〕241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特色学校: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特色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实际需求,切实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特色学校信息化建设,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前期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深入到各学校开展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特色学校信息化建设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我省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特色校(不含技工院校),具体学校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核实前期问卷调查各学校上报数据。
三、专家分组本次评估活动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由河南省中职品牌校特色校建设项目执行办公室具体承办,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程参与评估工作。
为扎实开展评估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建了12个专家组,分别由信息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等组成。
四、评估内容(一)信息化基础设施情况。
包括核心网络设施建设情况,数据中心机房、服务器及办公电脑的装备情况,校园一卡通的建设情况,多媒体教室数量及使用情况,校园广播建设及应用情况。
(二)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情况。
包括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情况、数字化课程资源覆盖情况和应用情况,以及公共教学平台建设情况。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3.31
【实施日期】2015.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
室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教职成〔2014〕1009号)要求,经学校上报、省辖市(县)和省直部门推荐,并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中答辩和审核,认定机电技术应用专业苏全卫工作室等22个单位(名单见附件)为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的单位和团体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引领学校专业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技术创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等方面等方面提供
新的平台,为推动全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名单。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暂行办法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15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0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我省制定了《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2019年11月1日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四条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将上级下达的中职国家奖学金预算和名额逐级下达至各中职学校。
第六条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数等因素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当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5.28•【字号】教职成〔2014〕440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44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和《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推进我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结合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际,现对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1.自2002年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实施以来,特别是在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之后,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建设不断完善、使用效果不断提高,互联网接入率持续增加,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日益丰富,教学与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逐步拓展,对我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与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相比,与教育部的要求和职业教育发达地区的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增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化对教育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把信息化建设作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提升信息化设施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建立健全促进信息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形成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信息化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采取统筹规划、分层推进,加快构建数字化、开放性、共建共享型的中等职业教育网络。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1.26•【字号】教基一[2013]1055号•【施行日期】2013.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105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及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目标,完善规划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实现宽带接入,网络“班班通”达到80%以上。
中学计算机生机比达到8:1以上、小学计算机生机比达到10:1以上。
乡镇及以下学校建有计算机教室。
城市(县城)和经济发达地区教师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
通过不同形式和模式,使中小学教师接受信息技术全员培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
各地要围绕上述目标,结合本地经济和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基础教育信息化整体发展规划。
没有制定规划的要抓紧制定;已制定规划的,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各地规划要与国家和省规划相衔接,不能搞“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在制定规划时,既要注重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更要注重软件资源建设及教师应用培训;既要统筹兼顾,前瞻布局,又要针对区域特点和学校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便于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信息化总体部署,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是: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核心(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为重点,推动农村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助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6.28•【字号】教职成〔2017〕553号•【施行日期】2017.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17〕553号各省辖市、有关县(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省属中职学校:为加快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基础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2017-2018年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根据职教攻坚二期工程推进进度,本着“补短板强基础”原则,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2017年-2018年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普遍薄弱的中职信息化建设,力争通过1-2年的集中建设,整体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支持范围。
信息化提升工程支持范围为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和特色中职学校中办学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学校。
根据学校2016年在校生规模,结合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情况等,遴选出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学校,对具有基本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学校,支持开展基础达标性的“数字校园”建设;对具有良好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学校,支持开展提升示范性的“智慧校园”建设。
具体学校名单及建设类型见附件1。
(三)建设任务。
2017年7月-2018年3月,集中实施信息化提升工程。
建设期满后,“数字校园”项目学校信息化硬件设施、应用管理、数字资源等条件应基本满足教学和管理需要,达到《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有关“数字校园”建设要求;“智慧校园”项目学校应在满足基本教学和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化软硬件条件,重点加强共享精品课程、模拟仿真系统等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并达到《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有关“智慧校园”建设要求。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要求,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管理,更好地体现教育公平,确保调整后的国家助学金制度顺利实施,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在校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四条涉农专业范围为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臵管理办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第五条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其中包括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第六条中央和省财政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15%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各地在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11.08•【字号】教科技〔2014〕930号•【施行日期】2014.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教科技〔2014〕93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对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和调整,成员组成如下:组长:朱清孟省教育厅厅长副组长:訾新建省教育厅副厅长张亚伟省教育厅副厅长刁玉华省教育厅副厅长任锋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省教育厅副厅长刘昭阳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委员成员:李金川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李敏省教育厅政法处处长张涛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陈垠亭省教育厅发规处处长陈鸣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张怀君省教育厅远程办主任刘林亚省教育厅基教二处处长董学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唐多毅省教育厅高校评估办主任朱自锋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孔繁士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吕冰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王学进省教育厅督导办主任贾正国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处长景泽强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主任李普涛省电化教育馆馆长王磊省教育信息中心书记领导小组下设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挂靠厅科技处,具体负责教育信息化推进与业务协调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11月8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豫教职成〔2015〕122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的通知豫教职成〔2015〕12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440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教学、实训、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带动职业教育的现代化。
经研究,决定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
现将《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2015年5月29日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440号)精神,为全面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带动职业教育的现代化。
经研究,决定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在2014年开展试点建设的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按年度、分批次实施。
至2018年,全省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标准化数字校园建设要求,到2020年全部达标。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设置指导目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设置指导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教职成〔2024〕250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设置指导目录》的通知教职成〔2024〕25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持续推动职业教育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匹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河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期人才需求现状,针对全省7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28个重点产业链的50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重点发展企业紧缺岗位和人才需求调研,联合编制了《河南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汇总了《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布点多、规模大专业清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和《河南省重点产业链紧缺岗位参考清单》(附件3,以下简称“《紧缺岗位参考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接产业需求,强化支撑引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紧紧围绕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需要,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7+28+N”重点产业链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及时在专业布局、课程设置等方面做出快速、准确的调整,优先布局面向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传承传统技艺的专业;要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联系行业企业,深入一线调研,挖掘行业企业需求,结合学校专业优势特色,将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2022)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2022)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3•【字号】教办职成〔2022〕179号•【施行日期】2022.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2022)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17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构建管理标准、流程统一、监管有效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规程,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需要,制定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职成〔2021〕115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籍信息化管理,省教育厅对《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6月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新生入学注册电子学籍第三章在校生电子学籍维护管理第四章学生毕业信息管理第五章电子学籍信息服务第六章电子学籍管理负面清单第七章附则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毕业证书电子证照改革和学历认证“一网通办”要求,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信息化,提高发放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的准确率,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自本规程发布起,在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中不再区分学校类别和学生类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职业高中学生和高等学校招收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推进信息化学籍管理,实行全省学生统一网上注册备案、统一异动备案、统一毕业证书发放制度。
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2.14•【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规划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23号)要求,切实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下同)办学条件,整体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直五部门”)决定于2022-2025年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一)建设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18〕1112号)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
(二)建设目标。
2022-2025年,通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提质扩容。
到“十四五”末期,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配备、信息化水平、实习实训基地等8项办学条件指标,以及办学理念、领导班子、学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施、校企合作、办学经费等8项内涵建设指标基本达到《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验收标准》);全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内涵建设指标基本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体育类、艺术类、特殊教育类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内涵建设指标基本达到国家《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教师〔2019〕869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869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推广成果,着力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2019年12月27日附件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总体部署,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为组织实施好我省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下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3年,通过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人不少于50学时,其中网络研修20学时、校本实践应用30学时),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
附件1: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
现就做好免学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免学费范围和对象(一)学校范围本方案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免学费对象1.免学费对象包括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1)中央和省财政按在校城市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和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10%的比例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免学费。
各地在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3)“3+2”分段五年制在校生,中专教育阶段按规定享受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一年学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参加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的,原则上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在校生享受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