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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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导则

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导则

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导则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

《通知》中明确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建立省级统筹、市级牵总、县级为主的工作机制,整治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百日攻坚,重点整治三类场所实施百日攻坚。

各地要在完成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既定目标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国务院要求,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聚焦整治重点。

各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

重点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工矿区内和农贸(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医院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铁路和国省道两侧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是突出重点场所。

重点排查整治用于宾馆、饭店、酒店、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涉及经营性、人员密集型的自建房。

三是突出重点房屋。

重点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或违规改扩建、因自然灾害(洪涝、台风、雨雪等)受损、受重大项目(地铁、隧道等)施工影响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自建房。

开展“回头看”。

各地要在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同步开展“回头看”工作。

一是认真排查核准。

坚持边整治消除风险隐患边摸底排查,全面排查采集、准确完整录入经营性自建房、商住混合用房、人员密集场所等房屋建筑信息,确保不漏不错一户一栋,做到“底数清”。

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
1. 简介
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的目的是提供一套指导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的规范和技术要求,以确保农村住房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导则适用于农村地区的住房安全性检测工作。

2. 安全性检测内容
2.1 结构安全性检测
2.1.1 基础和地基检测
2.1.2 主体结构检测
2.1.3 屋面结构检测
2.1.4 墙体结构检测
2.2 环境与健康安全性检测
2.2.1 室内环境检测
2.2.2 水电设施安全性检测
2.2.3 消防安全性检测
3. 检测方法和标准
3.1 结构安全性检测方法
3.1.1 目视检测
3.1.2 测量和试验
3.1.3 检测工具和设备
3.2 环境与健康安全性检测方法3.2.1 水质检测
3.2.2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3.2.3 消防设施检测
4. 安全性评估和等级划分
4.1 结构安全性评估
4.2 环境与健康安全性评估
5. 检测报告和处理建议
5.1 检测报告的要求
5.2 处理建议的提出
6. 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
6.1 检测机构的要求
6.2 检测人员的资质要求
7. 监督和问责机制
7.1 监督机制
7.2 问责机制
8. 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8.1 相关法律法规
8.2 政策支持
9. 实施要求和时间安排
9.1 实施要求
9.2 时间安排
10. 附录
10.1 术语表
10.2 参考文献
以上为农村住房安全性检测技术导则的内容概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编写和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

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压力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自建房安全进行专业评估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制定针对农村自 建房安全的法律 法规,明确责任 和义务。
完善技术标准, 提高自建房建设 质量,减少安全 隐患。
加强监管力度, 确保法律法规和 技术标准的执行 。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培训自建房施工人员,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建立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平台,提供在线学习资源。 鼓励居民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培训内容:农 村自建房安全 监管法律法规
培训方式:线 上培训、线下
培训
培训对象:自 建房户主、农 村建筑工匠等
建立经费保障机 制:通过立法等 方式,建立农村 自建房安全监管 经费保障机制, 确保监管工作的 持续开展。
汇报人:
定期检查:对农村自建房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标准。 随机抽查:对农村自建房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标准。 群众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数据分析:对监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监管效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监管力度不够,存 在监管盲区
推广智能化监测 设备,实时监测 房屋安全状况
结合政策推动农 村自建房安全监 管的信息化建设
政府引导:通过 政策引导和财政 补贴,鼓励社会 资本参与农村自 建房安全监管。
市场化运作:通 过引入第三方机 构,实现农村自 建房安全监管的 市场化运作,提 高监管效率。
创新融资方式: 探索多元化的融 资方式,如PPP 模式、众筹等, 为农村自建房安 全监管提供资金 保障。

农村危房的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的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的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的鉴定标准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1. 农村危房的鉴定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的,并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执行,他们依据的是《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

2. 农村危房的鉴定结果共划分为4个等级:A级、B级、C级和D级。

A级表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表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表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表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其中,C级和D级危房被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3. 农村危房的鉴定工作主要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该导则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的危险性进行鉴定。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

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误区-房屋的鉴定与加固部分

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误区-房屋的鉴定与加固部分

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误区-房屋的鉴定与加固部分关键词:危险房屋危险环境危险性可靠性定性定量鉴定加固摘要:各地的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如鉴定评估结论不符合鉴定标准的技术要求,没有区分居住房屋的“危险性”鉴定加固与“可靠性”鉴定加固,这是两个不同的鉴定加固理念,危房鉴定仅给出定性结论,没有进行定量分析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们危房改造的工作质量,降低了危险房屋的实体改造效果。

农村的危房改造,是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

在危房鉴定及改造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识。

误区一:鉴定的是“危险房屋”而不是“危险环境”。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条文说明中指出,根据主要承重构件使用性能及承载力和稳定性等方面来定义了危险房屋的概念。

本导则只能从房屋导致危险的自身原因去作出判断,而不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地震、风暴等)对房屋可能造成危害的预测,有的鉴定单位在没有房屋基础资料的情况下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了定性的评估,有的鉴定单位没有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的地质情况,单纯从房屋本身的因素对居住环境的危险性进行了定性的评估,这都不符合鉴定标准的技术要求。

误区二:区分居住房屋的“危险性”鉴定加固与“可靠性”鉴定加固,导则这样定义危险房屋(简称危房):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居住房屋的“危险性”鉴定加固是对房屋目前存在的现实的危险性鉴定加固。

对房屋进行抗震危险性鉴定加固解决的是住房的安全可靠性问题,是对房屋在不可预期的自然灾害(地震)中的可靠性加固要求,与房屋改造的舒适性、美观性一样是住房安全品质方面的提高,也是一个较高的心理风险预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
术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9.11.28
•【文号】建村函〔2019〕200号
•【施行日期】2019.11.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
则》的通知
建村函〔2019〕20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部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能看懂、易操作的原则,指导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因地制宜细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加强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和
技术帮扶,确保上岗人员能看懂、会操作。

《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村镇建设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8日。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执行专业的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以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性的指导准则。

它包括: 1、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原则:根据国家规定,以及合理使用和多年累积的经验,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具有客观公正、权威性、严谨性的原则。

2、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内容:根据当地地震烈度、风级、水文、岩土、建筑结构等因素,以及住房使用情况,对农村住房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建筑物结构安全性、外部环境安全性、内部装饰安全性和室内空气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3、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流程: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遵循“调查、评估、分析、结论”的流程,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因素,最终给出安全性鉴定结论。

住房安全保障鉴定等级

住房安全保障鉴定等级

附件5农村住房安全评定标准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将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一、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2.墙体:承重墙体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

非承重墙体可有轻微裂缝;3.梁、柱:梁、柱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4.楼、屋盖:楼、屋盖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板与梁搭接处无松动和裂缝。

二、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2.墙体:承重墙体基本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3.梁、柱:梁、柱有轻微裂缝;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4.楼、屋盖:楼、屋盖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轻微裂缝;屋架无倾斜,屋架与柱连接处无明显位移;5.次要构件:非承重墙体、出屋面楼梯间墙体等有轻微裂缝;抹灰层等饰面层可有裂缝或局部散落;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

三、C级,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房屋。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四、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 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 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 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

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 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23)进行鉴定。

第三条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 以定性判断为主。

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 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

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 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第四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 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 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 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第五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 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二、基本规定1.第六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2.场地安全性鉴定: 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 进行安全性鉴定, 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 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3. 房屋基本情况调查: 结合现场查勘, 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 房屋信息。

4. 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 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 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 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 构, 分别鉴定其危险性, 鉴定结果分为a 、b 、c 、d 四个等级。

5. 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 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 分级情况进行汇总, 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 鉴定结果分为A.B.C. D 四个等级。

6. 防灾措施鉴定: 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 并对防灾措 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 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 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

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鉴定。

第三条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

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

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第四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第五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二、基本规定第六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建村函〔2009〕69号 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建村函〔2009〕69号 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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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的通知
建村函〔2009〕69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 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执行中 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联系人:刘李峰、顾宇新 电 传 邮 话:010-58933318、010-58933122 真:010-58933123(自动) 箱:Liulf@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原文地址:/law/5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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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member 构件 基本鉴定单位。它可以是单件、组合件或一个片段。 2.1.2 primary member 主要构件 其自身失效将导致相关构件失效,并危及承重结构系统工作的构件。 2.1.3 secondary member 次要构件 其自身失效不会导致主要构件失效的构件。 2.1.4 kindred member 一种构件 一个鉴定单位中,同类材料、同种结构型式的全部构件的集合。 2.1.5 interrelated member 相关构件 与被鉴定构件相连接或以被鉴定构件为承托的构件。 2.1.6 site 场地 被鉴定房屋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工程地质条件。其范围相当于自然村或不小 于一平方公里的平面面积。 2.1.7 concrete structure 混凝土结构 由混凝土构件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 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1.8 masonry structure 砌体结构 由块材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 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砖砌体、 砌块结构的统称。 2.1.9 immature soil structure 生土结构房屋 由原生土、生土墙(土坯墙或夯土墙)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房屋。 2.1.10 石结构房屋 stone structure 由石砌体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房屋。 2.1.11 木结构房屋 timber structure 由木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生土墙(土坯墙或夯土墙) 、砌体墙和石墙作为 围护墙的房屋。主要包括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梁房屋。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参考模板)》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参考模板)年月日,我单位鉴定工作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对镇村户(身份证号:)的住房安全性进行了鉴定。

现场检查发现,该户住房存在/不存在(房屋选址;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其他)等方面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危险因素,经综合分析,该户住房整体安全性鉴定结果为级,属于(安全;危险)住房。

鉴于以上鉴定结果,提出如下处理建议:加强对住房使用期间的维护,如做好防渗、防漏、防潮、防火等);对住房进行修缮加固,消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及住房主体结构安全的危险因素;迅速组织人员和财产转移,确保“危房不住人”;对该住房进行拆除,防止发生房屋倒塌而危及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他建议:鉴定人员(签字):户主签字:鉴定单位(公章):户主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注:1、该报告一式三份,委托鉴定单位、鉴定单位及农户各一份; 2.如农户为“四类重点对象”或已享受中央、省危改资金补助的,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对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进行审核。

—17—户住房安全性简易鉴定表1.房屋基本信息结构形式□土木□砖木□砖土混杂□木结构□石木□砖混□其他房屋权属□自有□其他层数层建筑面积㎡建造时间年抗震设防烈度度承重构件(维护结构)材料前(正立面)墙:后(背立面)墙:山(侧立面)墙:内横墙:楼(屋)面类型及材料(可多选)□平顶□单坡□双坡□木檩条□钢檩条□钢筋混凝土檩条□预制板□钢筋混凝土□小青瓦□琉璃瓦□彩钢瓦□树脂瓦□树皮顶□茅草顶□石板屋面□石棉瓦2.房屋场地安全性鉴定□危险(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山洪、泥石流、岩溶、土洞、采空区等)□基本安全3.房屋危险程度鉴定等级Ⅰ、房屋各组成(构件)部分:地基基础□a级: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外露基础完好,地基、基础稳定。

□b级:上部结构有轻微不均匀沉降裂缝,外露基础基本完好,地基、基础基本稳定。

□c级:上部结构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裂缝,或外露基础明显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

《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2019年版)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

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可参照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进行鉴定。

【条文说明】本条对本导则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原则上仅适用于层数为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

在建房屋和三层及以上农村房屋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建议采用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第三条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

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

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条文说明】运用本导则对农村住房进行安全性鉴定时,一般情况下可不采用专业设备进行检测。

但也可以用卷尺、吊线、靠尺等简单工具进行检测。

对房屋的隐蔽工程,如地基与基础、构件间的连接构造,如果不便于打开检查,以及房屋的曾经使用情况,如改建、加固、翻修等,可通过走访调查了解。

第四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条文说明】农村住房鉴定应针对其安全性的评级,不评价其适用性,如装修老化等。

农村住房鉴定以幢(栋)为单位,不以户为单位,如果几户人住同一幢建筑物,评价为一个等级。

若主要居住部分以外还有附建设施,如牲畜圈、禽舍、杂物间等,其结构形式与主要居住部分有显著差异,应对主要居住部分进行评级,同时对附建设施给出合理建议。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近年来,由于农村建筑物的天然材料和施工工艺不尽相同,加之往往没有得到专业人员的规范监督,导致一些农村房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称之为“危险房屋”。

为了防范这类危险房
屋的产生,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农村建筑物的规范管理,制定了一些技术导则,以确保农村房屋的安全、稳定和长期使用。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是一项重要的文件,旨
在明确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农村危险房屋进行鉴定,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保证农村房屋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这一技术导则的试行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规范化、现代化对农村危险房屋进行鉴定,突出了对危险房屋内在安全性质的分析与定位。

具体而言,对于农村危险房屋,将结合现代化技术手段,如工程测量、建筑勘测、材料检测、结构分析等,从质量、安全、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全面鉴定,以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同时确保农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此外,该导则还将重点关注一些特殊情况,如老旧房屋、改造后住房、外省农民工临时住房等,切实做好每一个特定领域的鉴定和风险评估工作,以便加速危险房屋的处理和改造,同时也能通过规范的技术措施,预防危险房屋的产生。

总之,对于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我们需要借助科学技术手段的现代化发展,加强规范化管理,注重安全性评估和长期维
护。

通过“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我们能够掌握更准确的鉴定方法和技术标准,预防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保障农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农村建设提供更高的保障。

住房安全保障鉴定等级

住房安全保障鉴定等级

附件5农村住房安全评定标准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将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一、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2.墙体:承重墙体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

非承重墙体可有轻微裂缝;3.梁、柱:梁、柱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4.楼、屋盖:楼、屋盖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板与梁搭接处无松动和裂缝。

二、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2.墙体:承重墙体基本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3.梁、柱:梁、柱有轻微裂缝;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4.楼、屋盖:楼、屋盖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轻微裂缝;屋架无倾斜,屋架与柱连接处无明显位移;5.次要构件:非承重墙体、出屋面楼梯间墙体等有轻微裂缝;抹灰层等饰面层可有裂缝或局部散落;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

三、C级,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房屋。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四、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简易快速判断-农村危房评定方法

简易快速判断-农村危房评定方法
5. 木柱、梁、檩c级评定 (2)梁檩跨中明显挠曲(肉眼能轻易观察到的弯曲变形),或出现 横纹裂缝(横向拉开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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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木柱、梁、檩c级评定 (3)梁檩端部出现劈裂。
5. 木柱、梁、檩c级评定 (4)柱身明显歪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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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木柱、梁、檩c级评定 (5)柱础错位,指承重木柱柱底有超过1/5直径部分已经滑移到柱础 支承面之外(局部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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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四步填写农村住房排查认定工作台账(C、D级)和 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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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房屋各组成部分的危险状况级别评定
1. 地基基础c级评定 (1)基础埋深偏小:没有满足房屋高度1/20的最小埋深要求,
直观判定为基础部分或全部裸露在地面以上。
1. 地基基础c级评定 (2)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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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基基础c级评定 (2)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一. 农村危房评定依据
1.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 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要求。
2. 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制定简 明易行的评定办法。
3. 鄂建〔201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中 的附件1《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以及《房屋状况评定解释说明》。
裂缝宽度超过10mm; 长度超过2.0m
4. 承重墙d级评定 (1)墙体严重开裂:至少出现3处以上严重裂缝,裂缝宽度超过 10mm,单条裂缝长度超过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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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重墙d级评定 (2)部分严重歪斜:墙顶最大相对位移超过50mm。
4. 承重墙d级评定 (3)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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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安全性识别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识别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识别技术导则1. 简介本导则介绍了一种用于识别农村住房安全性的技术方法。

农村住房安全性的评估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使用本技术导则,可以及时识别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住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善。

2. 技术原理农村住房安全性识别技术基于以下原理:2.1 结构安全性评估通过对农村住房的结构构造、材料强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判断房屋的结构安全性。

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墙体结构、屋顶支撑结构、地基情况等。

2.2 电器设施安全性评估评估农村住房的电器设施的安全性,包括电线电路、配电箱、插座等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评估时应特别注意电器设施是否合乎安全标准,是否存在电气隐患。

2.3 消防安全性评估通过评估农村住房的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判断房屋的消防安全性。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消防通道情况、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

3. 技术应用本技术导则可应用于以下场景:3.1 农村住宅开发对新建的农村住宅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房屋在建设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

3.2 农村住房改造对老旧住房进行改造时,通过使用本技术导则进行安全性评估,指导改造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4. 使用步骤使用本技术导则进行农村住房安全性识别的步骤如下:4.1 收集相关信息收集农村住房相关的结构、电器设施、消防设施等信息。

4.2 进行评估根据2节的技术原理,对农村住房的结构安全性、电器设施安全性和消防安全性进行评估。

4.3 识别潜在危险根据评估结果,识别住房存在的潜在危险和安全隐患。

4.4 制定改善措施根据识别的潜在危险,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确保农村住房的安全性。

5. 总结通过本导则提供的农村住房安全性识别技术,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农村住房进行及时评估,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试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2月)前言农村居住建筑选址布局、户型设计、结构选型、抗震设防、防灾减灾等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使用方便与居住安全。

加强农村居住建筑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提高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水平和质量水平,是关系民生为民服务的迫切要求,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为此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单位在学习借鉴“5.12” 汶川地震灾后农房规划设计、灾后重建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试行)》,以期对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建造经济、适用、安全的农村居住建筑提供可靠、有效的技术指导,为规范农房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行为提供技术管理的依据。

本技术导则共分7章37条,依次为总则、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配套设计、景观及环境风貌、附则。

本技术导则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四川三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解释。

请各地在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四川三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西马道街40号新2号西楼16层,电话:028-********;传真:028-********;邮政编码:610031)。

本技术导则编写委员会主任委员:田文副主任委员:文技军、何庆、郭锋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正卿、王建平、张爱平、胡明、高黄根、赵常颖、贾刘强本技术导则主编单位:四川三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技术导则协编单位: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省住建厅村镇处主要起草人:郭锋、肖玺、张显、王飞、田月、李绪亲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 目的 (1)1.2 原则 (1)1.3 适用范围 (1)1.4 相关要求 (1)第二章总平面设计 (2)2.1 基本要求 (2)2.2 空间层次 (2)2.3 村落布局 (2)2.4 院落布局 (3)2.5 单体布局 (3)第三章建筑设计 (4)3.1 一般要求 (4)3.2 平面功能 (4)3.3 建筑防火 (5)3.4 建筑外观 (5)3.5 建筑节能 (7)3.6 设计文件编制 (7)第四章结构设计 (11)4.1 原则......................................................................... .11 4.2 农房建筑主要结构形式 (11)4.3 地震区建筑设计和结构体系 (11)4.4 整体性连接和抗震构造措施 (12)4.5 农房结构材料和施工要求 (13)4.6 场地、地基和基础 (14)4.7 砌体结构农房 (16)4.8 钢筋混凝土房屋 (19)4.9 木结构房屋 (20)4.10 石结构房屋 (22)4.11 轻钢结构房屋 (23)第五章配套设施 (25)5.1 建筑给排水设计 (25)5.2 建筑电气设计 (27)第六章景观及环境风貌 (31)6.1 植被绿化 (31)6.2 沟渠水体岸线 (31)6.3 地面硬化、铺装及道路 (32)6.4 社区入口、铺地及庭院围墙 (32)第七章附则 (34)7.1 实施时间 (34)7.2名词解释 (34)一、总则1.1目的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规范农村居住建筑设计,配套完善农村居住建筑功能,提高农村居住建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背景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房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房屋结构形式也日益复杂 。然而,由于历史、经济、技术等多方面的原因,农村房屋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农民群众 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刻不容缓。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农村范围内所有房 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农民自 建房、集体用房、公共设施用房等。
远程监测技术
通过建立远程监测平台,对农村房屋进行实时、 动态的监测,及时掌握房屋安全状况,为隐患排 查提供有力支持。
政策法规变动趋势预测
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政府将加大对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的力度,出台更加严格的 法规和标准,推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排查 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排查工 作的有效实施。
注意事项与误区
01
误区
02 只关注房屋结构安全,忽视设施设备和环 境安全。
03
认为传统手段已经足够,忽视现代科技手 段的应用。
04
重视排查过程,忽视对排查结果的分析和 处置。
04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成功案例介绍
案例一
01
某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案例二
02
某市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加固
案例三
03
各省市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针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原则、程序和要求等。
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农村住房建设最低建设要求》
规定了农村住房建设的最低建设要求,包括选址、地基基础、结构形式、建筑材料、建筑 面积和室内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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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

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鉴定。

第三条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

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

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第四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第五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二、基本规定第六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出具鉴定报告: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农户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情况,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情况,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附房屋简图和现场照片。

8.争议处理:当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仲裁鉴定。

图1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第七条对房屋组成部分进行危险程度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第八条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度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第九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场地安全性鉴定,第二阶段为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

当既有房屋建设场地被判定为危险时,可直接鉴定为D级,提出迁址重建建议。

第十条房屋安全性鉴定应按照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先宏观判别、后详细评定的顺序进行。

房屋外观破坏程度严重或濒于倒塌的房屋,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直接鉴定为D级。

第十一条房屋外部检查重点为:1.房屋周边环境情况。

2.房屋的层数、高度、平立面布置、主要建筑材料、楼(屋)盖形式等。

3.地基基础的稳定和变形情况。

4.房屋是否有整体倾斜、变形。

5.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第十二条房屋内部检查时,应首先结合外部检查确定房屋结构体系,然后对主要构件进行外观缺陷、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查。

对各类构件的检查要点如下:1.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盖构件的材质、规格尺寸,有无受力或变形裂缝及程度等。

2.各承重构件之间的连接构造节点做法及现状,有无拉脱、松动、变形等。

3.木构架承重房屋的刚性围护墙及其与承重木构架的连接。

4.判定墙体裂缝性质时,应注意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构件本身的损坏,必要时应剔除其装饰层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现场鉴定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场地安全性鉴定第十四条场地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评估结果和建议为准,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同时现场调查房屋所处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当场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定为危险场地:1.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等。

2.洪水主流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地段。

3.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

4.已出现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

四、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第十五条房屋由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围护(分隔)构件、木屋架和楼(屋)盖等组成,各组成部分包括多个构件,危险程度鉴定时以危险程度最高的构件来判定组成部分的危险等级。

应因地制宜,根据房屋结构体系确定主要构件并进行危险程度鉴定。

第十六条地基基础鉴定以现状鉴定为主,着重检查外露基础现状情况,上部结构有无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沉降等,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外露基础完好;地基、基础稳定。

b级:上部结构有轻微不均匀沉降裂缝,外露基础基本完好;地基、基础基本稳定。

c级:上部结构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裂缝,或外露基础明显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

d级:上部结构不均匀沉降裂缝严重,且继续发展尚未稳定,或已出现明显倾斜;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第十七条砌体墙鉴定主要检查砌筑质量、外观现状等,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

b级:砌筑质量一般,部分墙体有轻微开裂或剥蚀;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c级:砌筑质量差,墙体普遍开裂,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承重墙体厚度≤120mm。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当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墙未按要求设置芯柱时,结合质量现状,应判定为c级或d级。

第十八条石砌墙体鉴定主要检查砌筑质量、砌筑方式、外观现状等,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石料规整,砌筑质量良好;无空鼓、歪斜;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

b级:石料基本规整,砌筑质量一般;墙体有轻微开裂或空鼓;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c级:石料规整性差,砌筑质量差;墙体普遍开裂,明显空鼓,部分石料松动;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当墙体采用乱毛石、鹅卵石砌筑,或砌筑砂浆为泥浆或无浆干砌时,应判定为c级或d级。

第十九条生土墙体鉴定主要检查砌筑(夯筑)质量、砌筑方式、外观现状等,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土坯墙块体规整、砌筑质量良好,夯土墙夯筑质量好,干缩裂缝较少。

墙面无剥蚀、空鼓;纵横墙交接处咬槎砌筑;b级:土坯墙砌筑质量或夯土墙夯筑质量一般,干缩裂缝较多但不严重;受力裂缝轻微;墙面轻微剥蚀或空鼓;纵横墙交接处无明显通缝。

c级:墙体砌筑或夯筑质量差,干缩裂缝严重并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墙面明显剥蚀,空鼓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墙体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处于长期受潮状态或周边排水不畅的生土墙体,应判定为c 级或d级。

第二十条承重木构架鉴定主要检查木柱、梁、檩等各构件的现状及榫卯节点连接情况,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无腐朽或虫蛀;构件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榫卯节点良好。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构件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榫卯节点基本良好。

c级: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向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木柱与柱基础之间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承重柱存在接柱或转换情况且未采取可靠连接措施。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向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木柱与柱基础之间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第二十一条梁、板、柱等混凝土构件的鉴定主要检查质量现状,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表面平整,或仅有少量微小开裂或个别部位剥落;钢筋无明显露筋、锈蚀;预制板端部支承稳固,采取加强连接措施。

b级:表面轻微开裂或局部剥落;个别部位钢筋露筋、锈蚀;预制板端部支承基本稳固。

c级:保护层剥落严重;钢筋露筋、锈蚀,出现明显锈胀裂缝;梁、板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预制板端部支承长度不足。

d级:保护层剥落非常严重;部分钢筋外露;梁、板出现严重受力裂缝和变形;预制板端部支承长度严重不足,有坠落危险。

第二十二条围护墙体鉴定主要检查刚性围护墙及其与承重木构架连接现状,围护墙体质量鉴定根据墙体类别参见以上各条要求,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围护墙与承重木柱间有拉结措施;山墙、山尖墙与木构架或屋架有墙揽拉结;内隔墙顶与梁或屋架下弦有拉结。

b级:采取部分拉结措施;围护墙与承重木柱之间未出现明显通缝。

c级:无拉结措施;贴砌山墙、山尖墙与屋架分离;围护墙体与承重木柱之间出现明显竖向通缝。

d级:无拉结措施;贴砌山墙、山尖墙与屋架分离且有明显外闪;围护墙体与承重木柱之间脱闪。

第二十三条木屋架鉴定主要检查各构件的现状以及节点连接情况,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没有平面内变形和平面外偏斜;榫卯节点良好。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尚可,有轻微平面内变形或平面外偏斜;榫卯节点基本良好。

c级: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出现明显平面内变形或平面外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松动或有拔榫迹象。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出现平面内严重变形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多处拔榫。

第二十四条楼(屋)盖鉴定主要检查构件现状,按下列等级进行划分:a级:楼(屋)面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椽、瓦完好;屋面无渗水现象。

b级:楼(屋)面板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瓦屋面局部轻微沉陷,椽、瓦小范围损坏;屋面小范围渗水。

c级:楼(屋)面板明显开裂和变形;瓦屋面出现较大范围沉陷,椽、瓦较大范围损坏;屋面较大范围渗水。

d级:楼(屋)面板开裂严重,部分塌落;瓦屋面大范围沉陷,椽、瓦大范围严重损坏;屋面大范围渗水漏雨。

五、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第二十五条在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结果基础上,结合房屋宏观情况进行综合判定,确定其整体危险程度等级:A级: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为a级,即房屋没有损坏,整体现状基本完好。

B级: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即房屋出现轻微破损,存在轻度危险。

C级: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即房屋出现中度破损,存在中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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