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
法律案例集(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某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限为三年。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时支付了租金,但王某在租赁期间多次拖欠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
租赁期满后,李某要求王某退还押金,但王某以房屋存在损坏为由拒绝退还。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王某拖欠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王某作为出租人,有义务确保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得到缴纳,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押金退还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请求返还押金。
鉴于王某存在违约行为,李某有权要求王某退还押金。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退还李某押金,并承担拖欠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的违约责任。
二、案例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张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与被告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3万元。
李某要求张某赔偿其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某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答案:(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一、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1.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辆汽车,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在指定日期将汽车交付给甲方,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车辆证书。
然而,在约定日期到来时,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取得汽车。
2.法律问题•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汽车是否构成违约?•甲方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汽车,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解决方案甲方可以先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如果协商无果,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1.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租一间房屋,并支付相应的租金。
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房屋。
然而,在约定期限到来时,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也未能按时退还房屋。
2.法律问题•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退还房屋是否构成违约?•甲方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退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解决方案甲方可以先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如果协商无果,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案例分析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案例一:这个承包合同能这样修改吗?案情介绍:在*乡村,村长将一荒芜的果园承包给村民黄*,双方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
合同规定:由黄*承包果园,每年上交村里承包费5000元,承包期10年。
黄*承包果园后,动员全家起早贪黑,在果园里辛勤劳作,精心栽培,很快果园就起死回生,果树上挂满了果实。
村长一见果园经营得如此好,今年的收成一定很好,就眼红了,决定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
村长未与黄*协商,单方面将承包合同中的承包费提高至每年上交10000元,并将承包期缩短至2年。
还通知黄*,如果不按此合同履行,将解除合同,收回果园。
村长将新订立的果园承包合同交与黄*签字,黄*拒绝。
村长就派人将黄*强制押到村委会,强迫黄*在新合同上签字。
后来,黄*拒绝履行合同,村长派人将果园的果子全部摘走,黄*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1.村长单方面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有法律依据吗?2.村长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3.请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村长的行为是否,若是,违反了哪条原则?☆案情分析1、村长单方面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2、村长强行订立新的果园承包合同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生效都要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本条件,村长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因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导致该新果园承包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村长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3条平等原则和第4条自愿原则的规定。
平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劳动合同法案例篇一一、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
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
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
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北大博士是假的。
问:1、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答: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
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篇二第一章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例一:单位发出offer后是否可以反悔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
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引言合同法作为民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规范市场交易中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可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合同法也为违约方提供了一定的抗辩权,使其有机会进行辩护。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合同法中的抗辩权。
案例分析案例一:购物欺诈案件被告李某在某电商平台上发布了一个鞋子的广告,声称该鞋子为原装正品,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售卖。
原告王某在看到该广告后,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了鞋子,并在线支付了货款。
然而,在收到货物后,王某发现鞋子与广告描述严重不符,明显属于假冒产品。
于是,王某起诉李某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在此案件中,李某可以以抗辩权为由进行辩护。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当一方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对方订立合同,被欺诈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因此,李某可以主张王某是被其虚假广告所误导,王某与其订立的合同存在瑕疵,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案例二:不可抗力事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约定甲公司每月向乙公司供应500台手机。
然而,由于某台风的侵袭,甲公司的生产线受损严重,无法按合同约定供货。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违反了合同条款,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案件中,甲公司可以以抗辩权为由进行辩护。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当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其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台风作为一种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供货,所以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可抗力作为抗辩事由。
抗辩权的限制虽然合同法为违约方提供了一定的抗辩权,然而,抗辩权并不是无限制的。
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抗辩权的行使。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抗辩权限制情况:•抗辩权的行使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法对抗辩权的行使作了一定的限制和规定,如抗辩权的时效、证据要求等。
违约方在主张抗辩权时应遵守这些规定,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版)
合同法案例分析①该案如何处理?②设该乡镇企业与公司A有隶属关系,则该案如何处理?案例二1988年3月30日,某县先锋大队与该村“豆腐大王”蒋刚签订承包合同,将只承包给本队社员的队属春光豆制品厂交由蒋刚承包。
合同规定:承包期限为1年,自1988年4月1日至1989年3月31日;蒋刚要向先锋大队交纳承包利润18000元,春光豆制品厂经营了一个半月时间,便交给他的一个外地亲戚以他的名义在此经营管理;而蒋刚本人又在他处受聘。
先锋大队发现此情况后,便向蒋刚提出解除合同。
蒋刚表示反对,仍要求继续进行承包。
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成,先锋大队遂诉至法院,要解除与蒋刚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要求蒋刚交纳其承包期间承包利润。
问:此案如何处理?案例三1994年7月,技术人员梁某与某民用化工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梁某把自己所有的专利技术“两用鞋刷”(专利号88201848)转让给民用化工厂在一定范围内实施。
合同规定:梁某负责提供该项专利技术的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指导;民用化工厂负责投资、生产设备、材料及产品销售;化工厂向梁某支付技术转让费1500元,此外付技术指导费每月50元,至化工厂掌握该项技术为止;合同还约定技术保密期限等条款。
合同成立后,双方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梁某携有关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到化工厂进行现场辅助和技术指导,化工厂安排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并向梁某支付了技术转让费1500元。
化工厂在联系销售过程中,遇一急需活干的加工厂,便与这个厂签订了一项转让专利技术的合同,约定对方支付技术转让费6000元,另外按产品销售额提成2。
此后,化工厂因自己尚未掌握该专利技术而未能向加工厂按约及时转让,加工厂要求对方负违约责任,双方争执不休,被梁某知道,遂以化工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转让专利技术的事实,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化工厂支付违约金1万元;专利技术失密损失费2万元;指导被告方工作期间的指导费100元。
问:此案如何处理?案例四1992年2月1日,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与某县王路居预制厂签订购销钢材合同。
相关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09年取得某市某地块的开发权,并于2010年开始在该地块上开发住宅项目。
2011年,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房者购买开发商开发的某小区住宅一套。
合同中约定,购房者于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房款,开发商于2014年6月30日前交付房屋。
然而,由于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导致房屋交付时间一再推迟。
购房者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但开发商始终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无奈之下,购房者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2.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是否合理?三、法院判决1. 开发商构成违约。
法院认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交付房屋。
然而,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2.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合理。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已经构成违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合理。
四、案例分析1. 违约责任的认定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已经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责任是指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开发商构成违约,并支持了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2. 违约金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在本案中,由于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法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违约原因、损失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了违约金。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一,购房合同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
购买一处房产。
但在交付房款后,乙方却拒绝过户并要求提高房价。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根据该条款,购房合同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解答,甲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乙方违约,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或
者赔偿损失。
同时,甲方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
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但由于乙方工作不力,甲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
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答,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乙方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条款,并在实际操作中避免合同纠纷。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法大学生典型案例分析
合同法大学生典型案例分析案例简介本文将对合同法中的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相关知识。
本案例涉及到张同学和李同学之间的一份租房合同。
案例背景张同学是一名大学生,他在寻找住处时与李同学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
根据合同的约定,李同学将出租给张同学一间位于校园附近的宿舍,租期为一年。
双方约定的房租为每月1000元,并要求张同学在每月的1号前支付房租。
分析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形式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
本案例中,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表达了彼此之间的意愿,因此该合同形式的要素已经满足。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不得违法、违反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在本案例中,合同中规定了房屋租赁的基本信息,包括租期、房租等,内容明确具体。
合同并没有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因此合同的内容部分也是有效的。
合同的主体指参与合同订立的各方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案例中,张同学和李同学作为合同的当事人,都是自然人,合同的主体部分也是有效的。
合同的合法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应当合法。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例中,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涉及到房屋租赁,不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的合法性也是存在的。
合同的履行房租支付根据合同的约定,张同学每月需要在1号前支付1000元的房租。
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月,张同学按时支付了房租。
然而,在第二个月,张同学因为经济困难没有能够在1号前支付房租。
根据合同的约定,李同学有权利要求张同学支付延迟付款所造成的滞纳金。
合同的终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因为各种原因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成立的条件不具备等。
在本案例中,合同约定的租期为一年,到期后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 12003 年 9 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 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 5 年,并约定“如果乙方 ( 即王某 ) 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 即资产管理公司 ) ,则解除租赁合同”。
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
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理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 即王某 ) 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 即资产管理公司) ,则解除租赁合同” ,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
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 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2004 年 1 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 月 1 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 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 2000 万元,第二期支付 3 000 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 5 000 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 5 000 万元。
2004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合同法案例分析
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 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 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 合同成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例外规定呢? 首先,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 的产物,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一般情况下 只有签字或盖章,才能表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承认。但是 如果在合同书没有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履行 了义务,相对方又接受了该义务,则双方的行为本身即证明 了成立合同的愿望和真实意思表示,这时法律就应尊重客观 事实,承认合同生效成立,而不拘泥于形式。否则可能使已 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有失公平。其次,这一规定 也体现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最为基本的"诚实信 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诚 实、善良的内心状态,履行合同时恪守信用,以使交易双方 相互信赖,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
4.根合同法第10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 或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学校与甲公司达成协议并以书 面形式签订了合同,因此,学校与丙公司之 间已形成合同关系
合同成立篇
案例1、合同未加盖公章是否成立 [案情]某商场派业务员李甲到乙市矿泉壶厂订货,双方签订 了一份矿泉壶购销合同,由矿泉壶厂供给商场矿泉壶1000 件,总货款15万元。合同对标的的质量、规格、验收、包装 及结算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李甲忘了带合同专用章,所 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理人和矿泉壶厂的印章。李甲答应把合 同带回加盖公章后寄给矿泉壶厂。矿泉壶厂去函催办,商场 只电告“速发货。”矿泉壶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500件,但 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对方电报;“请勿发货。”矿泉壶运 到乙市车站后,商场拒收并向矿泉壶厂发了第三封电报; “退货,速来人处理”商场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 款,便把矿泉壶暂时存放在车站附近。由于商场拒收货物并 拒付货款,矿泉壶厂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偿经 济损失,对方则以未盖公章否认合同成立。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栋位于市中心的商业楼,乙方支付购房款1000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
乙方拒绝退款并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问题:1. 根据合同法,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2. 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如何操作?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合同标的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2.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可依法拒绝履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资为8000元。
乙员工在工作一年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甲公司认为乙员工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乙员工是否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违约金?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但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经过三十日通知。
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离职手续。
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可拒绝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员工履行合同直至期满。
以上是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更多合同范本或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十五例)
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十五例)案例一:违约问题某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员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提出辞职,违反了合同约定。
公司要求员工按照合同规定的赔偿金额赔偿违约金。
在此案例中,员工是否应该赔偿违约金?该如何解决?案例二:加班费问题一家外企的员工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但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加班费。
员工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加班费。
在此案例中,员工的诉求是否成立?公司有哪些应对措施?案例三:竞业限制问题某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中包含有竞业限制条款。
员工在离职后不顾竞业限制条款,直接加入了竞争公司。
公司要求员工停止在竞争公司工作并赔偿违约金。
员工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条款?双方应该如何解决此纠纷?案例四:劳动报酬问题一家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但企业多次延迟发放工资。
员工对企业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在此案例中,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案例五:劳动安全问题一名员工在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但企业没有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和赔偿。
员工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并支付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在此案例中,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员工的要求?员工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案例六: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一家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工作中发生严重矛盾,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立即离职。
员工认为企业的解除行为违法,拒绝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企业应该如何合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拒绝是否合理?案例七:劳动争议解决问题一名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
员工选择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在此案例中,仲裁部门应该如何处理此案?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案例八:合同期限问题某企业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合同未明确约定工作期限。
员工在一年后要求续签合同,企业拒绝续签并提出解约。
员工认为企业的解约行为不合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在此案例中,双方的相互权益如何保障?案例九:劳动欺诈问题一名员工在求职过程中被企业误导,企业在合同中明确承诺给予员工一定福利待遇,但实际工作中未兑现承诺。
合同欺诈的具体案例及法律分析
合同欺诈的具体案例及法律分析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欺诈案例一:虚假广告宣传诱导签约案例描述:某健康食品公司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广告,宣称其销售的产品能够治疗多种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
受到广告吸引,张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并支付了高额预付款。
然而,张先生在使用产品后发现并无任何疗效,且该公司随后消失,无法联系。
法律分析:该案例中,健康食品公司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张先生基于错误认识与其签订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后果分析:张先生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并要求公司退还已支付的预付款。
同时,张先生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该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欺诈案例二: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案例描述:李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他冒用公司的名义与一家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约定将材料送至工地,但李某并未支付货款。
供应商随后发现李某并非该公司的正式员工,且该公司从未授权李某代表其签订任何合同。
法律分析:李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即未经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后果分析:由于李某的行为未得到建筑公司的追认,该购买合同对建筑公司不发生效力。
供应商有权要求李某个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未支付货款而造成的损失。
同时,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尽到审查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1、1997年6月15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并要求B公司在1997年7月10日之前答复,1997年7月初,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公司通知B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20日。
”B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月3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7月8日到达,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公司于7月15日才接到回信,立即答复:“第一次的订单已经撤销,接受无效。
”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A公司又于7月20日回复认为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
现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按照《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及学理之理解,要约应具有如下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人须要具有与对方签订合同的主观愿望并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3)内容须为具体确定;(4)须方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特定相对人发出。
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只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他既不是相对人同意而成立的合同,也不因自己做成某种承诺而产生拘束力是出于缔约准备阶段的当事人的预备行为。
本案例中,A公司是本次要约的主动发出者。
A公司6月15日以订单的形式向B公司发出了要约,并要求B 公司在1997年7月10日之前答复,完全符合合同法中的要件。
所以A公司6月15日的订单是要约。
(2)A公司7月初的通知的效力是新要约吗?为什么?《合同法》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A公司7月初的通知中提到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20日。
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但由于A公司是要约人,而不是受要约人。
合同法过关宝典自考通案例分析题精选
合同法过关宝典自考通案例分析题精选引言:合同法是法律中的重要一部分,对于我们日常生活和商业交往中的各种合同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合同法的原理和运用并非易于掌握,自考通案例分析题是帮助我们更深入理解合同法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文将选取几个合同法案例分析题,从实际案例出发,探讨其中的合同法问题和解决思路。
案例一:买房合同纠纷背景:小明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约定买房款需要在三个月内支付。
然而,小明在支付完第一笔款项后,遇到了经济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剩余的款项。
问题:小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是否有权要求小明支付剩余款项?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开发商可以要求小明履行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解决思路:小明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请求延长支付时间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解决经济问题。
如果小明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无力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追究小明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劳动合同解除背景:小红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5000元。
然而,公司半年后突然通知小红说因业绩不佳需要削减人员,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剩余工资。
问题: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小红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分析: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协商一致原则确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未提供合理的解除原因,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解决思路:小红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如果公司拒绝履行,小红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案例三:借款合同纠纷背景:小李向小王借款5万元,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一年后归还本金及利息。
然而,一年后小李一直未归还借款。
问题:小王有何权利可以要求小李归还借款?小李有何义务需要履行?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支付借款本息。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案例: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
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
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
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
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
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
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
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案例: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
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
后来,江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
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欠缺的。
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
双方履行与接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案例: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在合同法领域,经典案例总是能够为我们提供深刻的启示,帮助我
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下面将就
几个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案例一:XX公司与XX供应商的合同纠纷
XX公司与XX供应商签订合同购买其提供的原材料,但XX供应
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XX公司无法按时生产完成。
根据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XX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并可依法要求解除
合同。
合同法案例二:XX租车公司与XX顾客的合同纠纷
XX租车公司与XX顾客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和租金
等事项。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XX租车公司未按时提供车辆,造成顾
客计划受阻。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按约定
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租赁物品,若未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
XX租车公司应当赔偿顾客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为我们提供了在合同履行中应注
意的重要事项,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规避风险。
在签订合
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愿我们在合同法的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案例分析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
纺织厂在提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
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
纺织厂便决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
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1) 纺织厂是否违约?(2) 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
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
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
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
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1) 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2) 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3) 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答:1:是要约,因其具有缔约目的,具有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法律要求2: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撤销权,甲商场可以请求变更式撤销该买卖合同,由于甲商场有过错,如应撤销该合同而给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该合同超出了丙的行为能力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确定实施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丙的父母现有拒绝追认的权力,该合同因父母的拒绝而归于无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
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1)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答: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2: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机器设备,价款500万元,合同预定违约金100万元,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 甲方尚未付款前,发现乙的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如何处理?(2)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5万元,乙方要求减少违约金数额,法律是否允许?(3) 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8000万元损失,乙方能否提出减少赔偿金额的要求?答:1: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所以甲方发现一方的供货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不支付货款。
2:允许,P181,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算是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允许某贸易公司派业务员李某于2000年7月20日到某市服装厂订货,双方签订了一份风雨衣合同,由服装厂供给贸易公司风雨衣1500件,总金额为4.5万元。
合同对标的、质量、规格、验收、包装和结算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由于李某忘带合同专用章,所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公司只电告:“发货”。
服装厂即按规定发运800件,但刚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到对方电报:“请勿发货”,风雨衣运到某地车站后,贸易公司拒收,并向服装厂发了第三封电报:“退货,速来人处理。
”贸易公司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款,便把风雨衣暂时放在车站附近。
由于贸易公司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服装厂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对方则以未盖公章否认合同成立。
问题:(1) 该合同是否成立?(2) 贸易公司第二封电报是否有效?(3) 对该案如何处理?答:1: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合同订立后,贸易公司虽未加盖公章,但在服装催办时,其打电报要求发货,此行为已表示贸易公司完全同意了服装厂的要约,合同已经合法,有效成立。
2:没有效,因其属于撤回承诺,且未在承诺发出之前达到要约人。
3:法院应做到如下判决:贸易公司向服装厂支付8000件风雨衣的贷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
某年3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出传真,称:“本公司有一批酸盐欲出售,每吨5000元。
如贵公司有意购买,请速与本公司销售部联系。
”乙公司接到传真后,认为价格较合算,遂向甲公司发出订单,定购酸盐100吨,总价款50万元,并请甲公司在3月30日前给出正式答复。
但直到4月中旬,甲公司才发来传真,说酸盐已售完,请谅解等等。
由于乙公司为准备购货款及仓库花去近2万元的费用,遂将甲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
请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1)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 2)对于乙公司的2万元的损失,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答:1:不存在合同关系,乙公司不能,甲对乙要约邀请2:缔约过失责任甲乙双方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散装白酒,约定由乙方负责装瓶,并加贴某名牌商标,以利销售。
白酒数量为5万瓶,价款为人民币15万元,交货时付清全部价款,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实际履行时,乙方延迟半个月交货,甲方付款时以资金紧张为由,仅付了10万元,余下5万元约定在10天后付清。
10天后,甲方未付余款,乙方多次催讨未果,遂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本案。
答:本合同应依法确认为无效合同,当事人双方以散装白酒冒充名牌白酒出手不仅违反国家法律且违反社会公众利益,损害名牌白酒生产厂家利益,属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无效合同内容,由于双方的行为均属故意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效,如果当事人而已串通损害国家集体习俗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因此应当追缴白酒50000瓶,并以乙方已收到的贷款10万元和乙方约定取得的甲方尚未付清的5万元收归国家所有2008年9月20日,A市甲公司与B市乙建材厂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如果乙建材厂新建厂房能够在2009年5月前后竣工,就把该厂四间共300平方米的旧房于2009年6月之前租给甲使用,租金每月3000元,租期10年。
2009年5月,乙建材厂新建厂房竣工,甲公司即找到它要求履行合同,而乙建材厂却把房屋租给了某公司丙。
甲公司只好诉之法院,要求乙建材厂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建材厂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条件合同还是附期限合同?为什么?(2) 甲公司与乙建材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 甲公司应向哪个市的法院起诉?为什么?答:1:是附条件合同,因为新建厂房能否按时竣工是不确定的,不是一个唯一确定的结果。
2:甲公司与乙建材厂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对于附条件的合同,若附条件的合同生效条件生效时合同生效3:甲公司应向B市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学生邢某,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
邢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
后托人认识张某,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邢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合同当事人邢某虽未满18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行为作为主要来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济代理人追定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本案中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邢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力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且事后邢某的父亲并未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无效。
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
”阴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请问:(1)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2)假设乙公司在3月10日复电给甲公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3)假设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电报后,于3月3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任?答1甲乙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甲公司于2007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
”这届于要约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这届于反要约而不是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时间是承诺生效的时间,这里没有承诺,合同当然不成立2甲乙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因为甲公司提出在一周内回复,而乙公司在3月10日回复,根据合同法第28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这样就不是承诺合同当然不成立3 需要承担责任,因为甲公司于2007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