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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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订立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订立案例分析及答案合同订立案例分析及答案

一.案例背景

甲方:北京某科技公司

乙方:上海某生产厂家

甲方需要购买乙方生产的某型号电子设备,双方商定签订合同。

二.双方的基本信息

甲方:

公司名称:北京某科技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

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

乙方:

公司名称:上海某生产厂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

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

三.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1.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

身份:购买方

权利:有权向乙方订购某型号电子设备,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

义务:提供准确的购买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采购电子设备,并支付货款。

履行方式: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线下或线上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X天内付款。

违约责任:未按时支付货款,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

身份:销售方

权利:有权向甲方提供某型号电子设备,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收到货款。

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和数量生产电子设备,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货物。

履行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X天内交货。

违约责任:未按时交付货物,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合同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根据合同约定购买乙方生产的某型号电子设备。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题目,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购房款,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然而,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导致合同未能履行。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案例判例,分析甲方和乙方在购房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上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受让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

付的定金。因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综上所述,甲方应当承担购房合同违约责任,并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为了解决此问题,建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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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例分析ppt

合同法案例课件

1、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1)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

(2)甲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

(1)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

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

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张某系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家进行购销家电活动。2010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张某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又与乙家电厂家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乙家电厂家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得知张某已被开除一事。乙家电厂家在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乙家电厂家于是向甲商贸公司要求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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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1.案情描述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辆汽车,并支付相应

的货款。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在指定日期将汽车交付给甲方,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车辆证书。然而,在约定日期到来时,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无法取得汽车。

2.法律问题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汽车是否构成违约?

•甲方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

履行合同。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汽车,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解决方案

甲方可以先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赔偿。如果

协商无果,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

1.案情描述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租一间房屋,并支付相应

的租金。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房屋。然而,在约定期限到来时,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也未能按时退还房屋。

2.法律问题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退还房屋是否构成违约?

•甲方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

履行合同。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退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基本原则与案例分析

合同法基本原则与案例分析

合同法基本原则与案例分析

在现代社会经济交往中,合同法作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保障了交易的安全与公正。它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商业世界中的是非曲直。我们将探讨合同法中的几个基本原则,并通过相关案例加以分析,揭示这些原则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与重要性。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理解其精神的钥匙。自由意志原则体现了合同法的核心,强调合同是基于当事人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旦合同成立,它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这便是第二大原则——契约神圣原则。紧随其后的是公平正义原则,要求合同的内容和执行应当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公平的结果。最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直至终止的整个过程中,都应保持诚信行为。

通过案例来分析这些原则的应用会更为直观。以自由意志原则为例,某地曾发生一起购房者因开发商虚假宣传而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例。尽管购房者已签署购房合同,但因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违反了自由意志原则,法院最终判决合同解除,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

再如契约神圣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结合体现,在一个涉及商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案例中,卖方明知产品存在缺陷却隐瞒不报,买方在得知真相后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此案例中,卖方的行为违背了契约的神圣性和诚信原则,因此法院支持买方的请求,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和市场交易的诚信基础。

公平正义原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同样至关重要。例如,在一起租赁纠纷中,租户在未违约的情况下被房东强行要求搬离,这种单方面改变合同条件的行为破坏了交易双方的平等地位。法院审理认为房东的行为侵犯了租户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因而支持了租户的诉求。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案例一:这个承包合同能这样修改吗?

案情介绍:

在*乡村,村长将一荒芜的果园承包给村民黄*,双方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由黄*承包果园,每年上交村里承包费5000元,承包期10年。黄*承包果园后,动员全家起早贪黑,在果园里辛勤劳作,精心栽培,很快果园就起死回生,果树上挂满了果实。村长一见果园经营得如此好,今年的收成一定很好,就眼红了,决定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村长未与黄*

协商,单方面将承包合同中的承包费提高至每年上交10000元,并将承包期缩短至2年。还通知黄*,如果不按此合同履行,将解除合同,收回果园。村长将新订立的果园承包合同交与黄*签字,黄*拒绝。村长就派人将黄*强制押到村委会,强迫黄*在新合同上签字。后来,黄*拒绝履行合同,村长派人将果园的果子全部摘走,黄*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

1.村长单方面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2.村长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

3.请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村长的行为是否,若是,违反了哪条原则?

☆案情分析

1、村长单方面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2、村长强行订立新的果园承包合同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生效都要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本条件,村长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因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导致该新果园承包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2篇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2篇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2篇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

一、A公司为大型棉毛制品公司,下属有两个公司,一个为B制衣公司(独立法人),为A公司的子公司;另一个为C制衣公司,为A公司的分公司,已由王某承包。

在承包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在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王某负责。

2001年6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A公司董事长李某遇到了某棉纺厂厂长孙某。

孙某说:本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

A公司董事长李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要棉布,就给孙某牵线介绍。

2001年7月份棉纺厂与B、C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棉纺厂供应各种棉布240包,价值120万元。

B公司和C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货120包,价款各为60万元。

合同规定货到一个月后付款。

但是棉纺厂发货后三个月,两个公司以各种借口拒不付款。

棉纺厂就以A、B、C三个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货款。

问:1、该合同是否有效?

2、B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

3、C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

4、法院应如何判决?

答:1、本合同完全有效。

从法律角度上讲,两个公司可以为共同需方,签订一份合同。

2、B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其60万元的货款与利息应由B公司独立承担,与A公司无关系。

3、C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然已经承包给王某,王某所签的承包协议规定了债权债务由王某承担,但是承包协议为企业内部承包性质,对外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因此,C公司所欠棉纺厂的60万元货款及利息由A公司承担。

合同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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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合同法第一题

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分析:(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题分值:20分) 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3分)《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分)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5分)(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3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3分)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4分)

合同法十大案例

合同法十大案例

合同法案例分析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至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试分析:

(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分析思路:商店与A之间发生的照相机买卖这一民事行为,因商店在要约过程中存在意思表示的错误,所以属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商店对A的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的诉讼请求能够成立。但商店对B的同样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因为商店与B之间不存在合同

关系,即使商店行使撤销权,导致A转卖照相机予B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也可依善意取得制度获得照相机的所有权。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

年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解决住

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资产管理

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出房屋租期

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理公司于年

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

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搬出,王某不同意,

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年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月日向乙公司交

付房屋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万元,第二期支

付万元,第三期则在年月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

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万元。年月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

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版)

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版)

合同法案例分析

①该案如何处理?

②设该乡镇企业与公司A有隶属关系,则该案如何处理?案例二

1988年3月30日,某县先锋大队与该村“豆腐大王”蒋刚签订

承包合同,将只承包给本队社员的队属春光豆制品厂交由蒋刚承包。合同规定:承包期限为1年,自1988年4月1日至1989年3月31日;蒋刚要向先锋大队交纳承包利润18000元,春光

豆制品厂经营了一个半月时间,便交给他的一个外地亲戚以他的名义在此经营管理;而蒋刚本人又在他处受聘。先锋大队发现此情

况后,便向蒋刚提出解除合同。蒋刚表示反对,仍要求继续进行承包。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成,先锋大队遂诉至法院,要解除与蒋刚所

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要求蒋刚交纳其承包期间承包利润。

问:此案如何处理?

案例三

1994年7月,技术人员梁某与某民用化工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

可合同,梁某把自己所有的专利技术“两用鞋刷”(专利号88201848)转让给民用化工厂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合同规定:梁某

负责提供该项专利技术的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指导;民用化工厂负

责投资、生产设备、材料及产品销售;化工厂向梁某支付技术转让

费1500元,此外付技术指导费每月50元,至化工厂掌握该项技术

为止;合同还约定技术保密期限等条款。

合同成立后,双方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梁某携有关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到化工厂进行现场辅助和技术指导,化工厂

安排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并向梁某支付了技术转让费1500元。化

工厂在联系销售过程中,遇一急需活干的加工厂,便与这个厂签订

了一项转让专利技术的合同,约定对方支付技术转让费6000元,另

合同法大学生典型案例分析

合同法大学生典型案例分析

合同法大学生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简介

本文将对合同法中的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相关知识。本案例涉及到张同学和李同学之间的一份租房合同。案例背景

张同学是一名大学生,他在寻找住处时与李同学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李同学将出租给张同学一间位于校园附近的宿舍,租

期为一年。双方约定的房租为每月1000元,并要求张同学在每月的1号前支付房租。

分析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的形式

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本案例中,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表达了彼此之间的意愿,因此该合同形式的要素已经满足。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不得违法、违反公序良俗。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在本案例中,合同中规定了房屋租赁的基本信息,包括租期、房租等,内容明确具体。合同并没有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因此合同的内容部分也是有效的。

合同的主体指参与合同订立的各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案例中,张同学和李同学作为合同的当事人,都是自然人,合同的主体部分也是有效的。

合同的合法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应当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例中,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涉及

到房屋租赁,不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的合法性也是存在的。合同的履行

房租支付

根据合同的约定,张同学每月需要在1号前支付1000元的房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月,张同学按时支付了房租。然而,在第二个月,张同学因为经济困难没有能够在1号前支付房租。根据合同的约定,李同学有权利要求张同学支付延迟付款所造成的滞纳金。

销售合同法案例分析

销售合同法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科技公司向电子公司销售一批电子元器件,总价款为

100万元。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然而,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

二、争议焦点

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 电子公司是否按时付款;

3. 科技公司是否按时交付货物。

三、案例分析

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约定,科技公司交付的电子元器件应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电子公司对收到的货物进行了检验,发现部分电子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电子公司要求科技公司承担退货责任,但科技公司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科技公司交付的电子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因此科技公司应承担退货责任。

2. 电子公司是否按时付款

合同约定,电子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然而,电子公司在收到货物

后30日内仍未付款,科技公司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本案中,电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科技公司是否按时交付货物

合同约定,科技公司应在收到电子公司支付货款后10日内交付货物。然而,科技

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货物,电子公司要求科技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本案中,科技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同时向A水泥厂与B水泥

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

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

受了货物。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

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

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

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与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

水泥购销合同。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

担违约责任。

法律:

《合同法》

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

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案例: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

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与合同书。后来,江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江某表示应按合

同约定履行,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与盖章,合同不成立。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

是有欠缺的。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

单位已然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其评析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其评析

《合同法》相关案例及其评析

案例一: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购房款500万元,并在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甲未按时支付购房款,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在乙主张不履行合同的请求时,可

以要求甲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如果合同中并未规定违约

金或者违约金数额不合理,乙可以要求甲支付违约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本

案中,乙在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甲未按时支付购房款,因此乙有权要求

甲支付违约金。

案例二: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甲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

工作一年,后来甲提前解除了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具有固定期限的,一方如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对方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是,若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正当,对方应当予以谅解,不得要

求其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甲提前解除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应当支付乙因提前解

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另外,甲提前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否正当也需要

进一步考虑。

案例三:甲将一辆汽车出租给乙使用,并约定每月租金为5000元。

合同期满后,甲要求乙归还汽车,乙不同意归还。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对方可以请求强制履行。本案中,甲与乙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合同

期满后乙应当将汽车归还给甲。但是乙拒绝归还汽车,因此甲有权要求乙

强制履行合同。

综上所述,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

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案例分析中,不

同的案例涉及到的合同类型和争议点不同,但是都能够通过运用《合同法》相关条款来分析解决。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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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一

栋位于市中心的商业楼,乙方支付购房款1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

乙方拒绝退款并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问题:

1. 根据合同法,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2. 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如何操作?

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应如何应对?

答案:

1.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合同标的存在瑕疵,

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2.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可依法拒绝履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资为8000元。乙员工在工作一年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甲公司认为乙员工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

1. 根据劳动合同法,乙员工是否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违约金?

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

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

答案: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但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经过三十日通知。

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离职手续。

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可拒绝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员工履行合同直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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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纺织厂在提

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

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纺织厂便决

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

担违约责任。请问:

(1) 纺织厂是否违约?

(2) 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

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

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

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

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

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

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

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

(1) 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 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3) 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答:1:是要约,因其具有缔约目的,具有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法律要求

2: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撤销权,甲商场

可以请求变更式撤销该买卖合同,由于甲商场有过错,如应撤销该合同而给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该合同超出了丙的行为能力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确定实施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丙的父母现有拒绝追认的权力,该合同因父母的拒绝而归于无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

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

法院。

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答: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

盖公章

2: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机器设备,价款500万元,合同预定违约金100万元,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 甲方尚未付款前,发现乙的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如何处理?

(2)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5万元,乙方要求减少违约金数额,法律是否允许?

(3) 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8000万元损失,乙方能否提出减少赔偿金额的要求?

答:1: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所以甲方发现一方的供货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不支付货款。

2:允许,P181,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算是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允许

某贸易公司派业务员李某于2000年7月20日到某市服装厂订货,双方签订了一份风雨衣合同,由服装厂供给贸易公司风雨衣1500件,总金额为4.5万元。合同对标的、质量、

规格、验收、包装和结算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由于李某忘带合同专用章,所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公司只电告:“发货”。服装厂即按规定发运800件,但刚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到对方电报:“请勿发货”,风雨衣运到某地车站后,贸易公司拒收,并向服装厂发了第三封电报:“退货,速来人处理。”贸易公司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款,便把风雨衣暂时放在车站附近。由于贸易公司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服装厂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

偿损失,对方则以未盖公章否认合同成立。问题:

(1) 该合同是否成立?

(2) 贸易公司第二封电报是否有效?

(3) 对该案如何处理?

答:1: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合同订立后,贸易公司虽未加盖公章,但在服装催办时,其打电报要求发货,此行为已表示贸易公司完全同意了服装厂的要约,合同已经合法,有效成立。2:没有效,因其属于撤回承诺,且未在承诺发出之前达到要约人。

3:法院应做到如下判决:贸易公司向服装厂支付8000件风雨衣的贷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

某年3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出传真,称:“本公司有一批酸盐欲出售,每吨5000元。如贵公司有意购买,请速与本公司销售部联系。”乙公司接到传真后,认为价格较合算,遂向甲公司发出订单,定购酸盐100吨,总价款50万元,并请甲公司在3月30日前给出正式答复。但直到4月中旬,甲公司才发来传真,说酸盐已售完,请谅解等等。由于乙公司为准备购货款及仓库花去近2万元的费用,遂将甲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请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1)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

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 2)对于乙公司的2万元的损失,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1:不存在合同关系,乙公司不能,甲对乙要约邀请

2:缔约过失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散装白酒,约定由乙方负责装瓶,并加贴某名牌商标,以利销售。白酒数量为5万瓶,价款为人民币15万元,交货时付清全部

价款,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实际履行时,乙方延迟半个月交货,甲方付款时以资金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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