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营改增增值税下计算工程造价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对于工程建设企业的影响也日益凸显。
营改增政策是指以增值税(VAT)代替原有的营业税(BT),由于增值税的征税方式与营业税有所差异,因此营改增政策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税率的影响在营改增之前,建筑工程企业按照营业税的税率进行征税,税率一般为5%或者3%,这也导致了建筑企业在费用报价方面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而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将按照增值税的税率进行征税,税率也将提高到了11%或者17%。
在工程造价方面,税率的提高将直接对工程建设企业的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企业开具的发票都是营业税发票,在税率上的不同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
而营改增之后,企业开具的发票将全部变成增值税发票,其税率的改变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盈利情况。
此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也需要注意税局的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罚款和税务风险。
营改增之前,企业的财务核算还比较简单,主要以营业税为基准进行核算。
而营改增之后,企业需要深入了解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和结算方式,这对企业的会计系统建设和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企业需要准确地核算税负,计算各项税收成本和费用,以便更准确地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
营改增对企业的资金流和现金流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收入归国家,企业需要缴纳税款后才能获得自己的利润。
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则让企业先自行缴纳税款,再通过发票报销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这就导致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资金压力,同时也需要更加精准地规划企业的资金流。
总之,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工程建设企业需要深化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和认知,以便更加准确地把握税收政策和资金流规划,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和经营效率。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企业的财务策略和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营改增案例分析
营改增案例分析营改增(Value-added Tax Reform)是指将增值税(Value-added Tax,简称VAT)扩大覆盖范围,替代原有的营业税,使得增加值环节的商品和服务都纳入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优化经济结构、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以某电子公司为例,分析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某电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公司。
在营业税时代,该公司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该公司需要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并且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
这使得该公司的税负下降,经营成本减少。
首先,对于该公司来说,营改增使得原本纳税基础较窄的营业税转变为范围更广的增值税。
公司从事的是电子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其中包括原材料的采购、生产、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在营业税时代,只有销售环节需要缴纳营业税,而在营改增后,该公司可以将其他环节所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这就意味着,公司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减少实际应缴纳的税款,降低了纳税负担。
其次,营改增对于该公司的成本管理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原营业税时代,公司往往需要分摊营业税给供应商,这类似于暗中缴纳了一个隐性的增值税部分。
而营改增后,公司可以明确将增值税抵扣的部分计入成本,提高了成本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这样一来,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成本,使得成本控制更加精细化,提高经营效益。
最后,营改增促进了该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和利益平衡。
在原营业税时代,由于营业税的分摊机制,供应商面临着难以确定的成本分摊问题,增加了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和合作难度。
而营改增后,税制的明确和抵扣机制的建立使得双方能够更清晰地确定成本和税款,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和合作摩擦。
这对于公司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和关系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营改增对于某电子公司而言,带来了多方面的好处。
纳税负担的降低、成本管理的优化以及合作伙伴关系的加强,都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建筑工程造价营改增
建筑工程造价营改增
建筑工程的造价在营改增政策下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由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征收的方式改为只征收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
而对于建筑工程这样的服务行业来说,原本就是按照增值税方式计税的,因此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并没有太多变化。
在过去的税制下,建筑工程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5%或者11%,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仍然保持不变,依然按照5%或者11%征收。
所以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并没有因为营改增政策而增加额外的税负。
当然,虽然营改增政策对于建筑工程的造价没有直接影响,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相关的细则和操作流程上的调整。
例如,建筑工程的发票开具和报税等方面可能需要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此外,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也可能因为营改增政策而进行税负的调整。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来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总之,营改增政策并不会对建筑工程的造价产生直接的影响,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带来一些细则和操作流程上的调整。
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以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建筑行业增值税核算综合案例
建筑行业增值税核算综合案例案例背景:甲公司于 20X5 年底成立,下设 A、B、C 三个项目部,2016 年 5 月中标公路建设 A 项目、房屋建筑B 项目,由甲公司统一签订合同。
A 项目合同总造价 81567777.24 元(含增值税8083293.24元),B项目合同总造价1亿元(不含增值税)。
2015年3月开工的确C项目,C 项目合同金额 26000 万元。
A、B、C 项目部均已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案例假设条件:建筑业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开始完成“营改增”,甲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11%,A、B、C 项目部“营改增”后统一由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以汇总纳税方式,缴纳增值税,即项目部预征、法人汇总缴纳,项目部所在地预征率为 2%,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 3%,城市维护建设税 7%、教育费附加 3%、地方应交教育费附加 2%。
发生下列经济业务:第一部分:A 项目部1)2016年5月收业主开工预付款8156777.72元(总合同额的10%);购设备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专业路基分包单位款 222 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部预缴增值税 146968.97 元。
2)2016 年6 月购入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85 万元,材料领用采用假退库制度,验收后全部领用,月末盘点结余68 万元;对专业分包计价666 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扣回预付款222 万元,扣质保金66.6 万元,已支付377.4 万元;对劳务分包计价111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机械租赁费用 82.4 万元(租赁设备于 2012 年购进),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征收率);月底业主进行了验工计价,确认计价款19451196 元,甲公司按此金额给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在当地预缴了增值税,扣留保金1752360元(按10%,留保金达到合同价款的5%时不再扣款);项目部变卖废料,取得现金 1.17 万元(注:因本例销售废料收入与建筑业收入相差较大,所以本案例不计算项目部销售废料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实务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实务摘要:营改增作为我国税收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举措,随着营改增在各地区的广泛应用和推广,如何在此基础上实现对现有工程造价计价流程的合理调节成为了大量工程造价计价人员重点关注的内容。
基于此,本文首先针对营改增和工程造价的基本概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工程造价的基本流程及计算公式,其次结合了辽宁省的计价数据针对其与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之间的差异进行了对比分析,从而为工程造价计价人员提供有效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计价流程;计价公式前言:建筑工程作为我国的基础工程,随着我国营改增政策的提出,其对于我国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体系的建立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而如何根据目前的营改增政策实现对现有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完善成为了大量研究学者所重点关注的内容。
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内的安装工程费用进行分析,通过对辽宁省实际工程案例的分析,以此来研究营改增对于建筑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开展产生的影响。
1 营改增概述1.1 营改增的概念及发展营改增即为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我国的核心税种,其主要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了缴纳增值税,其不仅可以减少我国的重复征税情况,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降低企业的税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
通过对营改增推广和发展阶段的分析,发现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11年至2012年7月,尽在部分行业和试点内实施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是从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营改增的范围已经推广至全国范围内,并首次将广播影视服务行业纳入试点范围;第三阶段为2014年1月至目前,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十点,并将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金融业以及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是我国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改革[2]。
1.2 营改增的范围及税率从征收范围来看,营改增目前涉及到的征收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以及部现代服务业[3]。
“营改增”试点企业典型案例介绍
“营改增〞试点企业典型案例介绍案例一:某国有控股化工集团公司〔一〕根本情况该集团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试点,针对传统国有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公司积极探索通过主辅别离实现专业化经营。
通过营改增,迅速着手将原来的效劳性业务别离重组,把分散在各下属企业内部的设计院、监理公司、造价公司、装备公司等别离,组建工程公司;把分散在各企业的计算机公司、部门等别离出来,组建信息公司;把分散在各企业的码头、储罐、包装、运输等别离出来,组建物流公司。
〔二〕营改增效果营改增给企业快速开展带来实惠,具体表现在:1.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别离了近700多的员工和大量辅助资产,2021年收到生产性效劳业增值税发票近500多万可以抵扣,使经营本钱明显下降。
公司在上海化工区加快开展,已成为跨国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经济效益稳步上升。
2.做优做强生产性效劳业。
营改增之前,辅业依附于母体,没有经营压力,存在吃大锅饭现象。
别离出来以后,他们走向市场,专业化经营,效劳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很好的开展。
目前,集团的物流公司现在除了为集团效劳外,还通过国际化竞标,为巴斯夫、拜耳等国际一流跨国公司提供高端效劳,成为中国物流50强和国家发改委物流示范企业。
与中石化、宝钢的信息公司联合组建的信息公司,已成为全球信息技术行业巨头SAP、埃森哲在中国的IT工程合作伙伴和分销代理商。
3.企业既能做大蛋糕又能降低税负。
在2021年经济开展困难情况下,仍然取得了明显成效。
〔1〕集团物流公司。
2021年1至8月收入6152万元,利润1069万元,2021年同比实现收入8336万元,利润1200万元,分别增长35.50%,12.25%。
与原营业税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比拟,税收减少税负96万元,降负1.15%。
〔2〕集团工程公司下属造价公司。
2021年1至8月收入万元(大局部设计收入包含在工程款中),利润万元,2021年同比实现收入万元,利润万元,分别增加倍,228倍。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措施。
对建筑业工程造价来说,营改增有以下几点影响:第一,税负变化。
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业工程项目的增值税税率为11%,相比之前的营业税税率5%要高6个百分点。
这就意味着,建筑业企业将面临更高的税负压力,工程造价相应增加。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使得建筑业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
第二,发票管理变化。
营改增后,建筑业工程项目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需要加强发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建筑业企业还需了解和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管理规定,确保发票的合规性,避免因发票违规而导致的税务纠纷。
减税优惠政策。
在营改增过程中,国家对于一些行业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建筑业也可以享受其中的一部分政策。
对于农村房屋建设和维修、棚户区改造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可以享受13%的税率。
这对于一些建筑业企业来说,可以减轻一定的税负压力,对工程造价也有一定的影响。
第四,税负分摊。
由于营改增提高了增值税税率,建筑业企业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税负的分摊。
一般情况下,建筑业企业会将税负分摊给业主,即将增值税纳入工程造价中计算,从而影响工程造价的价格竞争力。
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
建筑业企业的税负增加,将直接导致工程造价的提高;发票管理的变化和政策减税优惠,也会对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后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税收变化带来的影响。
造价师考试《案例》专项解读第一章
造价师考试《案例》专项解读第一章建安工程费1.目标:掌握现行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构成及计算。
2.详解(1)建安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增值税。
其中企业管理费中增加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建安工程费按工程造价形成可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增值税。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3)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增值税=税前造价×11%=(人+材+机+管+利+规)×11%,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当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增值税=税前造价×3%=(人+材+机+管+利+规)×3%,各费用项目均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计算。
(4)对于工期较长项目的建安工程费也可利用综合差异系数法进行估算。
综合差异系数=Σ(某影响因素占造价比例×该因素的调整系数)拟建项目建安工程费=已建类似项目建安工程费×综合差异系数同步训练训练1:已知某项目为实训中心楼,甲施工单位拟投标此楼的土建工程。
造价师根据该施工企业的定额和招标文件,分析得知此项目需人、材、机合计为1300万元(不包括工程设备300万元),假定管理费按人、材、机之和的18%计,利润按人、材、机、管理费之和的4.5%计,规费按不含税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之和的6.85%计,增值税率按11%计,工期为1年,不考虑风险。
列式计算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费用(以万元为单位)。
(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确答案』项目人、材、机(含工程设备)=1300+300=1600万元管理费=1600×18%=288万元利润=(1600+288)×4.5%=84.96万元规费=(1600+288+84.96)×6.85%=135.15万元增值税=(1600+288+84.96+135.15)×11%=231.89万元建筑工程费用=1600+288+84.96+135.15+231.89=2340万元训练2:已知某高层综合办公楼建筑工程分部分项费用为20800万元,其中人工费约占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15%,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1.5%,其他措施费费率为1%。
[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典型案例分析(10个案例)
十个案例让你更懂建筑业“营改增”案例一: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答: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17%=8.5万元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8.5=13.5万元案例二: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工程项目(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5月30日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答: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式,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1+3%)×3%=6.47万元案例三: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A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17%。
同月3日承接B工程项目,5月31日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111万元,B项目工程成本为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税率17%。
对两个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均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答:如果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没有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则在纳税申报时无需分项目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分别汇总每月各项目可确认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汇总销项税额减去汇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211275810_“营改增”对市政工程清单计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市政工程清单计价的影响□文/林锦全【摘要】2016年5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在全国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政策,建筑业也由原来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这前后对我国市政工程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市政工程清单预算的计价方式也由此发生比较大的变化。
在分析了“营改增”政策对市政工程清单计价的影响后,应对市政工程清单计价如何调整进行全面深入研究,编制出符合现行税金政策的清单预算文件。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综合单价;除税价税金,是市政工程清单计价的组成部分,从最初的营业税到现在的增值税,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国家标准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价方式是价税分离模式,即“工程造价=税前造价+税金”,税前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组成,如图1所示。
市政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执行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法,“营改增”后,市政工程清单造价文件编制出现了明显的不同。
“营改增”对市政清单计价各组成要素的影响市政工程清单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5个要素组成,最后再加上规费和税金两个要素组成总造价,“营改增”政策对这7个组成要素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影响,以下将分别讲述7个要素的受影响情况。
对人工费、规费产生的变化及影响人工费,是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补贴工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针对“营改增”政策的调整方案,人工费不作调整,并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的规费也无变化,但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的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的费率有一定的提升。
因此,在调整方案实施后,虽然人工费本身计费模式无变化,但对整体的工程造价有一定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发重要。
而在工程建设中,造价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之一。
而近年来,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即“营改增”)的政策实施对工程造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就“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营改增”政策对工程造价的调整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的政策实施,对工程造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传统的营业税是按照营业收入来征税的,而增值税则是按照营业额来征税的,并且可以抵扣先前的进项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工程造价在计算时产生了一些变化。
营改增政策将征税的对象由营业收入改为营业额,这意味着工程建设企业需要对其营业额进行准确核算,以确保增值税的准确征收。
这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提高成本控制的意识,从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积极的。
增值税可以抵扣先前的进项税,这也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成本,间接影响了工程造价。
营改增政策也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税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具体来说,营业税的征税标准是营业收入的5%,而增值税的税率是17%。
这意味着在产值不变的情况下,增值税税率较高,这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从而影响了工程造价的计算。
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方面,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也对工程建设的成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对工程造价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从税率的调整到税负的影响,都对工程造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何适应这一政策变化,是工程建设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仅对工程造价产生了影响,同时也对工程建设企业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工程建设企业看来,营改增政策带来了利好和不利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对工程建设企业的影响是复杂的。
虽然增值税的政策对税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增值税的实施也促使企业要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提高成本控制的意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下,工程建设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以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XX建筑企业“营改增”后涉税问题案例分析
注: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0%。
政策归纳: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相关规定。
二建筑服务什么情况下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注: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连续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5.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6.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
政策归纳: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相关规定;3.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相关规定。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营改增”是指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
这一改革对工程造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改增”对工程建设行业的增值税税负有了一定的调整。
营业税是以销售额为依据,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而增值税是以每个环节的增值额为依据,按照不同税率征收的。
相比之下,增值税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济状况,实现了税负的分配公平合理。
对于工程建设企业来说,原本承担的营业税负担一直比较重,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逐步降低,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还表现在可抵扣税额的变化上。
营业税是不能抵扣的,而增值税可以通过逐级递减抵扣的方式,减少税负。
工程建设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劳务等方面都可以享受到增值税抵扣的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而且增值税可抵扣范围比较广泛,可以包括工程所需的各类费用,所以对于工程建设企业而言是一个较大的利好。
“营改增”还对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增值税可以通过逐级递减抵扣和退税的方式,促进企业向上游延伸,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这种引导作用对于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营改增”还对工程建设行业的税收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增值税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税制,增值税纳税人要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税款和开具发票等一系列纳税行为,这需要企业提高自己的财务管理能力,提高自身的透明度。
这样一来,可以规范工程建设行业的税收管理,减少税务部门的工作难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税负调整、抵扣税额的变化、产业发展引导和税收管理等方面。
这一改革的实施,为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税收环境,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建筑业“营改增”将给建筑业和建筑企业带来多种影响,本文主要结合建筑企业实际情况,就“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做简要探讨。
“营改增”对目前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一旦建筑业“营改增”试行全面铺开,其对建筑业现行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将不可估量,因此造价体系的修订迫在眉睫。
营改增”改变现行造价体系的计税模式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尚未实施,现行建筑业税费的取费方式仍采用记取综合税率的方式,即为整个造价的3.41%。
而一旦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其不再适用原营业税3%的税率,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
因此,“营改增”后现有造价模式必须改变,必须出台与之相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配套工程造价和计价体系,否则建筑业投标报价将无章可循,招投标也将失去相关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
现行造价体系修订的现实性分析一是由于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我国现行建筑产品定价模式、计价方式,与残酷的市场环境之间,存在着政策制度和实际操作上的矛盾。
如果没有合适的配套过渡政策,“营改增”恐将导致房地产开发商成本上升,而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很有可能会转嫁至购房者。
二是由于无法转嫁的高额税负。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曾通报了对66 家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调研测算情况,该测算按规定进行了理论和实际两种测算,其结果反差较大。
其中,理论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平均减轻税负为83%;而实际测算结果则是:平均增加税负为93%,折合营业税税率是5.8%,约增加2.8“营改增”将使工程造价价税分离更为彻底“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使建筑行业所有环节都缴纳增值税,环环相扣,层层抵销,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全都实现价税分离,要求在信息价和市场价的采集方面都要考虑增值税的因素,组价过程的复杂程度会有提高,但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实现价税彻底分离。
关于工程预算计价模式调整建议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其税负理论上应由消费者承担,完全颠覆了原来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
“营改增”条件下的工程计价变化
“营改增”条件下的工程计价变化摘要:“营改增”在建筑业的推行,使我国税费制度更加完善。
“营改增”的减税原理,在于取消了重复征税。
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让纳税人只为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
工程计价时实行“价税分离”,税金以税前造价乘以税率计算,关键是要合理计算人、材、机、管理费的除税价格,合理分析与计算进项税额。
关键词:“营改增”;营业税;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工程造价一、背景形势我国在2009年的时候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但是颁布之后蛰伏了将近三年的时间,在2011年底才提出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试点首先实行营改增,试点非常成功,2013年8月更是将营改增推向了全国,直到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才全面覆盖到了建筑行业。
“营改增”的减税原理,在于取消了重复征税。
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让纳税人只为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
在这之前,由于对货物和服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重复征税的问题就变得越来越突出。
此次“营改增”,实际上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扫尾阶段的一次重要改革。
“营改增”完成后,增值税将覆盖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全部环节,重复征税的税制安排将成为历史,税收中性原则得以更好体现,从而使我国整个税制更趋完善。
二、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营业税(建筑业3%税率)是价内税,以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建筑业11%税率)是价外税,以货物(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对于增值税来说,价税分离是核心。
增值税下费用项目“价税分离” 是“产品定价” 的前提,是计价规则的核心,是现行计价规则的本质变化,是适应税制变化的根本要求。
税负增加或减少的关键主要取决于其可抵扣成本项目的税率及其在不含税销售额中的比重。
工程计价时实行“价税分离”,税金以税前造价乘以税率计算,关键是要合理计算人、材、机、管理费的除税价格,合理分析与计算进项税额。
分析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
分析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征收环节变化,由生产环节转移到流通环节,减少了税负,促进了经济增长。
水利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对于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十分敏感。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营改增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分析。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水利工程的材料采购价格造成一定的影响。
之前的营业税和增值税有一定的差别,实施营改增政策后,材料的进项税率发生了变化。
对于一般的生产性企业而言,增值税率由17%降低至16%,对于一些政府采购的水利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成本将会有所减少。
对于一些小规模的水利工程项目,增值税的减少可能会对其造成较大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水利工程建设成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营业税征收的环节在生产环节,对于一些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和人工成本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实施营改增政策后,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和人工成本会有所减少,从而降低了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本。
而且,由于水利工程建设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实施营改增政策后,水利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利息成本也会有所减少,进一步降低了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本。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水利工程项目的利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收环节发生了变化,水利工程项目的利润将会有所增加。
这对于水利工程承包商而言,将会增加一定的收入,对于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
营改增政策对水利工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多个方面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营改增政策对水利工程造价产生了一定的正面影响。
在此背景下,需要财政和相关政策制定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率,进一步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进程。
水利工程相关企业也应该加强管理,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以更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
我们也应该看到,营改增政策对水利工程造价所产生的影响并非完全利好。
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也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解决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小规模水利工程的融资难题、项目成本审核等,以更好地推动水利工程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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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营改增:增值税下计算工程造价
某钢筋混凝土工程,其中人工费65万元,钢筋169万元,混凝土142万元,其他材料(无票)12万元,机械7万元。
(费率:企业管理费8.01%,规费20.25%,利润7%)
营业税下计算工程造价
此种情况下,计算时,已经将税金包括在内
每一个项目的金额,都是含税的
营业税下计算工程造价
此种情况下,每一项计算都只是单纯的价格,不包括税金,而在最后工程造价里面,才加上相应的税金。
因此增值税取税,虽然税率高,但对工程造价的总价来说。
是减少了税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