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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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 信用证是什么?信用证,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一种支付工具,常用于国际贸易。

简单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给买卖双方的一个保证:买家通过银行向卖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卖家只要按照约定交货,银行就会付款。

这就像是在打麻将时,有人给你撑腰,你敢放开手脚,哈哈!但,虽然听起来很不错,可这背后却藏着不少风险。

2. 信用证的风险2.1 风险一:买家违约首先,买家的违约是个大问题。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做了货,结果买家一声不吭,直接跑路了,简直让人心痛不已。

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会介入,但你心里的那份失落和焦虑可不是金钱能弥补的。

毕竟,信任建立得不易,轻轻松松就给推翻了,真是让人心累。

2.2 风险二:卖家不按约然后就是卖家不按约。

这情况同样让人抓狂。

你准备了货物,结果卖家一忙,搞错了规格、数量,甚至干脆给你送了个空箱子。

那时候你就像是掉进了一个黑洞,想要追究责任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下手。

哎,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在做生意时,要认真审核每一个细节,不然可就得为一时的疏忽付出惨痛的代价。

2.3 风险三:银行信用风险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银行的信用风险。

虽然大多数银行都还算靠谱,但总有些小银行可能会出现问题。

万一哪天银行跑路了,你的货和钱就成了泡影,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所以啊,在选择银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别选了个“小霸王”给自己添麻烦。

3. 如何防范这些风险?3.1 签订合同防范这些风险,首先得从签订合同开始。

在合同中,要把所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不留死角。

这就像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得有你名字,买卖合同上同样得清楚明确,谁的责任、义务,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如果出问题,至少能有个底儿,心里也踏实。

3.2 选择可信赖的伙伴再者,选择合作伙伴时可得谨慎点。

就像交朋友一样,别光看表面,得多花点时间了解对方。

可以通过多方渠道查查对方的背景,听听圈子里的人怎么说。

交朋友讲究的是“以诚相待”,做生意更是如此,大家都有了信任,合作才会顺利,生意也能做得风生水起。

信用证主要风险要点

信用证主要风险要点

信用证主要风险要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方式,通过银行的中介作用提供了买卖双方各自的利益保障。

然而,信用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风险要点,本文将重点讨论以下几个主要风险要点。

首先,诚信风险是信用证操作中的一个重要风险要点。

诚信风险是指开证银行可能存在的支付能力风险以及出具的信用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在国际贸易中,开证银行需要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和交易背景来判断是否开立信用证。

如果开证银行不严格审查申请人的信用情况,或者在信用证文件中存在虚假信息,就有可能导致支付风险和纠纷的产生。

其次,交货风险是信用证操作中的另一个主要风险要点。

信用证是基于货物的交付而支付款项的,因此买方可能面临卖方未按照合同要求交货的风险。

例如,卖方可能未按时交付货物、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根本没有交货。

这种情况下,买方需要及时提出异议并通过银行进行索赔,否则可能会面临无法追回款项的风险。

第三,文件风险也是信用证操作中的一个关键风险要点。

信用证的操作是基于文件的,开证银行对文件的检查和认可直接影响到支付款项的释放。

因此,卖方需要确保提供的所有文件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并且在交货期限前提交给开证银行。

如果文件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银行可能会拒付,并要求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导致付款延迟。

此外,政治和国家风险也是信用证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风险要点。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易,政治和国家风险是不可预测的。

例如,一国政府可能会宣布实施进口限制或者禁止一些商品的进口,或者国际冲突可能导致货物无法交付。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能面临支付款项但无法收到货物的困境。

最后,法律风险也是信用证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风险要点。

国际贸易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和法规,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环境不同。

如果发生争议,将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等问题,可能增加索赔的复杂性和成本。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的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存在一些主要风险。

本文将分析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信用证存在欺诈风险。

一些不良商家可能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提供虚假文件或进行伪造等欺诈行为。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对信用证的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可靠性和信誉度。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的复核,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防止欺诈情况的发生。

其次,信用证存在付款风险。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买方在开立信用证后可能会出现资金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建议银行在开立信用证前要仔细审查买方的资信状况,并要求买方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

此外,银行还应及时催促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保持与买方的良好沟通,确保款项的及时到账。

第三,信用证存在操作风险。

由于信用证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操作中可能出现疏忽、错误等问题,导致付款延迟或文件无效。

为了减少这种风险,银行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熟悉信用证操作流程,并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过程的监控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错误。

第四,信用证存在政治和法律风险。

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当国际关系出现变动或发生法律冲突时,可能对信用证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银行应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及时了解相关政治和法律变化,并在必要时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最后,信用证存在货物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长途运输和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检验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货物的质量、数量或完整性出现问题。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货物检验机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此外,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以减少相关争议的发生。

综上所述,信用证业务存在一些主要风险,包括欺诈风险、付款风险、操作风险、政治和法律风险以及货物风险。

信用证操作注意事项——避免操作中的错误和风险

信用证操作注意事项——避免操作中的错误和风险

信用证操作注意事项——避免操作中的错误和风险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其操作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操作信用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避免错误和风险。

一、确认信用证的有效性在开始操作信用证之前,首先需要对信用证进行确认。

确认信用证是否有效,确认银行那个开具的信用证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

如果发现有任何不一致的情况,需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进行沟通,以避免交易受到影响。

二、确认单证的要求在确认信用证的有效性后,需要进一步了解信用证要求的单证内容,了解所有条款与细节,以确保单证能够正确地填写、交付。

同时,要注意单证的有效期限,避免逾期提交单证而影响交易。

三、仔细阅读信用证条款除了对单证的了解,也需要对信用证中的所有条款进行仔细审阅,了解所有具体要求和支付方式,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需要注意信用证中对付款方的限制性条件,以便及时作出决策。

四、避免错误的单证操作在填写单证时需要非常仔细,确保所有填写项目与银行所要求的一致,避免瑕疵单证的出现,影响交易的进行或者支付。

同时,还需要注意单证上的签名和盖章,确保其真实可信。

五、及时反馈交易进展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和交易对方,让对方及时了解交易的进展情况,避免交易因为种种事物而被耽误。

同时也需要及时反馈银行的各种要求和指示,确保交易的进行顺畅。

六、防范交易风险在操作信用证时,还需要注意防范各种风险,例如可疑的交易行为,信用证作假等情况,通过仔细了解和低位反应以防止交易风险的发生。

在遵守以上注意事项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高效、顺畅地进行信用证操作;避免交易风险,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这也是未来贸易操作的发展方向所在。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信用证业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得到了充分发展,银行承担审单人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同时单据方面的操作风险也明显增加。

银行面临的风险增加,银行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信用制度,将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内,有效减少银行损失维护自身利益。

本文不仅列举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同时也给出了相应的具体解决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银行风险防范措施1.信用证特征与银行面临的风险的联系1.1.独立性产生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一经开出后,即使出现信用证中存在条款与合同不符的现象,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受益人都无权要求银行终止业务。

信用证基于该特性产生的风险主要在于合同买卖双方。

1.2.单据业务导致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业务以单据形式开展,该方式无疑简化了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但同时也为信用证存在风险埋下了伏笔。

由于开证行仅需要对审核信用中表面的真实性负责,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伪造虚假单据对开证行进行欺诈,而开证行审单过程中并不会发现单据是伪造的。

1.3.“银行信用”导致的信用证风险开证银行作为第一付款人,如果进出口双方利用信用证业务作为间接从银行进行融资的手段,此时会给银行造成巨大风险。

若买方与银行勾结一同欺诈卖方,那么信用证业务也会给卖方造成巨大风险。

2.信用证项下的银行面临的风险2.1.欺诈风险欺诈在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且欺诈是各种交易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欺诈是一种道德风险问题。

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具有较大的风险表现为其负面影响较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具有国际性的特点,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呈扩张趋势,且发展中国家受影响颇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给公司和银行都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不可挽回的影响,银行信用受损。

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而产生的银行支付方式,信用证欺诈极大地损害了银行信用,给银行支付体系造成了影响,同时会对金融体系造成影响。

2.2.监管制度风险我国目前针对规范国内信用证的规章制度过于单一,仅有人民银行制定的《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

信用证常见的风险尊敬的先生/女士,我写信给您是为了就信用证的常见风险进行讨论。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

尽管信用证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但仍存在一些常见的风险,需要注意和规避。

首先,虽然信用证意味着银行对支付承诺负责,但存在付款风险。

买方可能无法按时向银行提供交付所需的文件,或者文件可能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这可能导致卖方无法及时获得付款,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信用证还存在欺诈风险。

买方或卖方可能故意提供虚假的文件,以获得不应得的款项。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建议买方和卖方在信用证中规定详细的文件要求,并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核查和验证。

第三,信用证还存在国别风险。

在一些政治不稳定或经济不健康的国家,买方或卖方可能面临无法获得付款或承兑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在信用证中规定适用于此类国家的特殊条款或风险保障措施。

此外,信用证还存在货物质量和交货时间风险。

卖方可能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交付货物,导致买方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受到经济损失。

为了减少这些风险,建议信用证中提及清晰的交货期限和质量标准,并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最后,市场波动和汇率风险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

国际贸易中的货币可能有大幅波动,导致交易双方无法按照原定汇率进行结算。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建议在信用证中规定相应的汇率约定,并留出适当的调整余地。

在信用证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应该充分了解和控制这些常见风险。

定期与银行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贸易咨询也是减少信用证风险的重要一环。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您生意兴隆!此致XXX尊敬的先生/女士,上文已经讨论了信用证交易中的一些常见风险。

现在,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些风险,并提供一些规避措施和建议。

首先,我们来谈谈付款风险。

对于卖方而言,他们期望能按时收到款项以支付其他生产成本或提供其他商品和服务。

然而,买方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付款,例如资金不足、法律纠纷或者其他财务问题。

信用证有哪些风险?如何规避信用证风险?

信用证有哪些风险?如何规避信用证风险?

信用证有哪些风险?如何规避信用证风险?信用证常见危险:1)开证行挑不符点,拒付款,扣款2)客户不想要货了,不买单3)来自银行与客户,合伙欺骗卖家4)货代不优先安排定舱,无法如期交货交单5)远期信用证,汇率危险6)本身出产忙,无法如期交货交单7)信用证软条款/圈套----浙江云资信----躲避危险三大原则:1)闻名大银行开立信用证信用证的原理就是“银行做中心担保人”,那么这个担保人就要可靠,要德高望重,国外的银行许多都是私营的,规划有大有小,信用度也良莠不齐,一夜间关闭关门,与客户勾通,设圈套坑害出口商的不乏其例闻名大银行由于历史悠久,考究诺言,在信用证操作上基本能做到公平合理,对买卖双方的效劳也比较周到。

保兑:A)收费0.3%左右,一般卖家承当B)并非“全国无贼”,只在没有不符点情况下才有用。

2)单证要求合理可行信用证中要求的单据,特别是由第三方组织如商检局、货代等出具的单据,我们是否都能准时、按量获得。

此外,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往往还详尽到语句表述,碰到这类对词句有特别具体要求的单据,没有十足把握的,最好事先向单据出具方咨询,承认是否能按要求缮制。

如果这一点有遗漏,到时候不能彻底依照信用证要求来出具单证,必然产生不符点,信用证的可靠性就大打折扣了。

如果单证要求不合理可行,则要尽量要求客户更改,一般能够要求客户把开证请求先给你承认。

3)无“软条款”辨认信用证“软条款”2原则:A)保证客户没有付款买单(赎单)之前无法提货。

B)保证“制单不求人”,切当地说是“不求客户”,也就是信用证中不要规则由买方签署出具什么单证,一切的单证,都由我们出口商自己缮制,或由官方组织或货运公司出具。

识破了软条款,就要力排众议,或采纳变通手法,让客户撤销该条款。

比方前面提及的“正本提单径交客户”,就可改为副本提单交客户,让客户届时以银行担保的方式先行提货,而一旦如此操作,基本上就等同于无条件许诺付款了,一举两得。

当然,也不是说见到“软条款”一概枪决--事实上也做不到。

信用证开证行流程风险控制点

信用证开证行流程风险控制点

信用证开证行流程风险控制点一、引言。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开证行作为信用证业务的核心参与者,承担着诸多风险。

了解并有效控制这些风险是开证行稳健运营的关键。

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信用证开证行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

二、开证前的风险控制点。

(一)开证申请人的信用评估。

1. 基本信息审核。

- 开证行得好好看看开证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基本文件。

就像咱们交朋友,得先知道对方是干啥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这些信息都很重要。

要是一家小贸易公司突然要开一个巨额信用证,这就有点可疑啦,所以要仔细核查。

2. 财务状况分析。

- 这可是个重头戏。

开证行得查看开证申请人的财务报表,看看它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

要是资产负债率过高,现金流又不稳定,那开证行就得小心了。

比如说,一家企业负债累累,还想通过信用证进口大量货物,它可能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这就给开证行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3. 信用记录查询。

- 开证行要通过各种渠道查询开证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看看它以前有没有拖欠货款、有没有不良的贸易信用记录。

就像我们查一个人的信用分一样,如果它的信用记录不好,开证行就得慎重考虑是否给它开证了。

(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查。

1. 合同审查。

- 开证行得拿到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贸易合同,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合同里的货物描述、价格、交货期等内容都得合理。

比如说,如果合同里的货物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或者交货期特别短不符合常理,这可能就存在欺诈的风险。

2. 进出口资质审查。

- 对于进口商和出口商的进出口资质也要审查。

如果一方没有相应的资质却开展进出口业务,这可能会导致贸易无法顺利进行,进而影响信用证的执行。

比如一家企业没有进口某种特定货物的资质,却开证进口,到时候货物可能无法清关,开证行就可能面临收不回款项的风险。

三、开证中的风险控制点。

(一)信用证条款的拟定。

1. 条款的准确性。

- 开证行在拟定信用证条款的时候,一定要准确无误。

信用证风险防控措施

信用证风险防控措施

信用证风险防控措施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扩大,信用证作为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在跨国贸易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伴随着信用证的广泛使用,相应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为了有效防控信用证风险,各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风险并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本文将探讨信用证风险的主要来源,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1. 交易方的信用风险交易方的信用风险是信用证交易中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

为了防范此类风险,建议在选择交易方时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并参考信用报告和交易方以往的财务状况。

此外,还可以要求交易方提供担保或抵押以减少交易风险。

2. 信用证开证行风险信用证开证行的信用风险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在选择开证行时,应该优先考虑那些具有良好声誉和稳定财务状况的银行。

此外,还可以通过查看开证行的国际信誉评级来判断其信用风险水平。

3. 信用证的合规性风险信用证的合规性风险是指信用证文件与信用证规则要求不符的风险。

为了减少此类风险,建议交易双方在开具信用证之前,详细研究信用证条款,并确保所有文件和要求都符合国际贸易规则。

4. 物流运输风险在国际贸易中,物流运输环节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降低物流运输风险,建议采用可靠的物流公司,并购买适当的保险来保护货物免受损失。

此外,及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确保货物按时安全到达目的地。

5. 避免欺诈风险欺诈风险是信用证交易中的一大隐患。

为了避免受到欺诈行为的损害,建议交易双方要保持警惕,加强交流沟通,确保双方的意图和要求明确无误。

同时,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和在线交易进行支付,以减少欺诈的可能性。

6. 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措施除了外部风险,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措施。

这包括建立清晰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财务状况进行定期监控和评估,并加强内外部的风险培训。

此外,企业还可以选择与信用保险公司合作,购买信用保险来保障贸易风险。

7. 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信用证风险是全球范围内的共同问题,需要各方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信保建议】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笔者这里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信用证不可不知的风险和需要防范的具体措施又或者说是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较为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百分之±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注意措施】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限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本文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签发的书面文件,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并凭特定文件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付款。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中心环节,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本文旨在探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申请人、受益人和第三方的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风险的深入分析和探索,为银行开展信用证业务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以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

同时,本文也希望能吸引更多学者和从业者关注和反思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共同促进信用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2、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信贷风险:这是银行面临的最直接、最重大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信用证申请人或受益人可能无法履行其在信用证交易中的义务,导致银行需要预付资金的可能性。

例如,如果信用证申请人破产或失去支付能力,银行可能需要向受益人付款,无法从申请人那里收回资金。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涉及银行内部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操作错误、系统故障或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损失。

例如,银行员工的不正确操作可能导致不正确的付款或拒绝付款,从而导致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

法律和合规风险:银行在处理信用证结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如果银行不遵守这些规定,它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也可能给银行带来额外的合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波动导致银行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中,如果涉及货币兑换,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收益。

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双方的支付能力。

欺诈风险:由于其独特的“有条件支付”机制,信用证结算方式容易成为欺诈行为的目标。

例如,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可能串通进行欺诈或伪造文件以骗取银行的付款。

信用证有什么风险

信用证有什么风险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有些国外客户为了蒙蔽外贸公司常常以可开立信用证来获取信任,而有部分外贸公司往往在未了解对方信誉情况下,被信用证所“信任" ,忽视采取防范措施。

在信用证的内容上设陷者在其信用证中规定一种条款,这种条款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开证人,受益人无论进行何种努力都不可避免地被拒付。

这就是利用信用证“软条款”进行诈骗的“陷阱”。

01熟人“陷阱”许多外经贸企业,在资金缺乏、人才外流、信息不灵的情况下,往往通过熟人和朋友介绍业务,而这些业务又在没有证实其真实性的情况下,偏听偏信,把可靠度和可信度寄托,在“熟人”和“友情”上,这些熟人往往以××的亲戚,××的朋友,并以委托书相迷惑;所以事关重大,建议三思而后行。

02代理“陷阱”在业务经营中,代理方式是目前欺诈风险“高发领域”,许多借权经营、挂靠经营,都是用代理方式来获得外经贸企业的合法认可。

表现形式:在代理进口中,委托人利用代理进口合同骗取信用证项下货物;在即期信用证中,骗取开证行付款,或在远期信用证中,承兑汇票后进行贴现。

在代理出口中,委托人与外商相互串通,在信用证中设置软条款,骗取外经贸企业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在代理进料加工复出口中,委托人与外商以委托出口为诱饵,骗取外贸公司申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等。

03客户“陷阱”现在各经营企业都在急切寻找客户,正因为如此,有些根本就没有生产能力的中间人和生产厂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们抓住外贸公司这一心理,串通在一起,进行联合诈骗,向外贸公司介绍××客户是如何的可靠,并拿出准备好的证明客户如何有实力的复印件(事实上很多是伪造的或是借用别的厂商的)进行欺骗。

外贸公司在未作任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抓客户扩展业务,轻信而致上当。

04高利“陷阱”在许多业务信息源的传播中,诱人的当然是获得高利,取得丰厚的经济效益,不论是来自哪个方面,设陷者总是将利润提得很高,同时又提出一些看似十分合理的要求和一些给对方可以让步的条件,让你一步一步进入设置的陷阱。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二、信用证风险概述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 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且不受其约束”;第5 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 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 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 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 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 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 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 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 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卖方之间的相互自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3、认真审核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认真地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于软条款要特别警惕..一旦卖方发现信用证中存在不符之处或无法接受的条款;应立即向买方提出改证要求;否则将陷入被动局面..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全及时收汇..总之;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只要我们时时提高警惕; 严格审证、谨慎制单; 一定会在国际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将外贸业务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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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

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

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

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

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

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

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论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

论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

论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随着全球贸易的增长和国际贸易的扩大,国际商务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越来越关键。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但它也存在一些风险。

本文将讨论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定义及特点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指一家银行以其信用为保证,为国际买方(进口商)向国际卖方(出口商)支付货款的方式。

它可视为进口商的银行对卖方银行的担保,以确保卖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信用证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 银行作为第三方担保支付:进口商的银行向出口商保证支付货款,这意味着出口商不必担心买方无法履行支付义务。

2. 以文件为基础:信用证的支付必须依据合同要求的文件,如发货单、提单、保险单等。

只有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出口商才能获得货款。

二、信用证支付方式的风险尽管信用证是一种相对较安全的支付方式,但它仍存在一些风险。

1. 贸易文档风险:出口商必须按要求提交所有需要的文件,而这些文件必须严格符合要求才能获得货款。

如果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要求,出口商将无法获得货款。

2. 银行信誉风险: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可靠性取决于信用证银行的信誉度。

如果银行信誉度不高,那么卖方在获得货款方面的风险将会增加。

3. 汇率风险:支付货款时,银行将使用货币兑换相应的货币,这意味着卖方可能面临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的防范措施为了防范信用证支付方式的风险,以下是一些防范措施。

1. 仔细审查和了解信用证:卖方应该在合同签订前认真审查和了解信用证的所有条款,确保能够符合要求提交所需的文件。

2. 确认银行的信誉度:卖方应该在选择合作银行时进行调查,以确保银行信誉度不受影响。

3. 货物保险:为了保护货物和避免潜在的财务损失,卖方应该购买货物保险。

4. 汇率风险管理:卖方可以使用远期汇率合约等工具来对抗汇率波动。

5. 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卖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以确保能够获得货款。

信用证的风险种类及其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种类及其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种类及其防范措施信用证本身具有很多独特的性质,常为不法商人行骗冒假所利用。

首先是信用证的“严格一致”原那么,详细说就是要受益人做到“ 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

同时,开证行不用核对受益人提示单据的真伪,只要文字一致,那么就构成合格的单据提示,这种盲目的一致性给开证申请人带来了风险。

其次是信用证的“独立性”原那么。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xx修订本) 《UCP600》的规定,银行“须审核交单,并仅基于单据本身确定其是否在外表上构成相符交单”。

信用证在开证行、保兑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合同,其独立性表现在它完全不同于受益人与信用证开证申请人之间的主合同。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根底贸易相别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1.合同、单据与信用证不符的风险合同、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应属在信用证支付中较易形成的风险。

受益方常遇的风险有以下几种:(1)买方成心给卖方设置障碍,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如装运方式与交货期限相互矛盾,或者设置一些陷阱,作为日后拒付的理由。

(2)因受益方需以信用证为依据来提交单据,某些买方蓄意要求不易获得的单据,使受益方根本无法履行,以此方式遮掩买方不愿履行合同,而将责任推给受益方。

(3)在国际贸易中,各国文化法律的差异是不可防止的,在设立信用证条款时极易遇与买方法律规定不符的风险。

如各国银行对D/P与D/A的认识有的时候会出现不一致。

防范措施: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防止以上风险,受益方必须做好预防措施,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审证是受益方防止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因此要做到认真仔细,对内容检查,进展逻辑分析,不放过任何字误。

卖方应重点审查的事项有:信用证的金额与货币;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条款;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要求提供单据的种类和份数及填制方法;信用证中的特殊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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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风险的内容:一.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面临的风险。

信用证项下作为申请人的进口商面临的有:1.伪造单据。

出口商通过提交伪造单据。

实际没有交货。

或交了毫无价值的货物骗取进口商货款。

由于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银行只审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规定“表面上”相符。

以决定是否履行付款责任。

而不管实际货物。

因此。

受益人如果变造单据使之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甚至制作假单据。

也可从银行取得货款。

而申请人也会由于单证相符付款给开证行。

从而成为欺诈行为的受害者。

落得钱财两空。

2.货物实质不符。

进口商收到的货物可能迟装.短装或者质量低劣。

致使无法按照预期出售货物而蒙受损失。

特别是成组化运输。

即出口商把货物装在托盘或集装箱中。

组成较大的装卸单位以提高装卸效率的运输形式中。

承运人对箱内是什么货.货物是否完好都不负责。

于是一些与合同不符的货物也可能通过成缰化运输形式瞒天过海。

曾经发生进口设备缺乏主要零部件。

进口货物实为垃圾.危险品。

使进口商受骗上当的贸易案例。

其中多数是采用成组化装运的。

3.提货担保中的风险。

进口商尚未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时。

已经得到通知到货了。

这时进口商如不及时提货。

将会遇到滞期罚款风险。

只好请求开证行担保提货。

开证行会要求进口商提供书面保证。

保证不论对方银行寄来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

都得对外付款。

也就是说进口商对即使发现货物有问题也不能拒付。

这样的情况下。

他即面临了接受不符单据的风险。

二.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信用证项下作为受益人的出口商面临的主要风险有:1.进口商不按合同规定开证。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即进口商)的要求或指示开立的。

信用证的条款应与买卖合同一致。

但在实际业务中进口商不依照合同开证。

从而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困难。

或者使出口商遭致额外损失的情况亦很多见。

例如。

进口商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变更一些条件或增加对其有利的条款。

以达到企图变更合同的目的等。

2.进口商伪造信用证诈骗。

有些进口商伪造信用证。

例如。

窃取其他银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银行的职员恶意串通开出信用证;将过期失效的信用证恶意涂改。

变更原证的金额.装船期和受益人名称;伪造保兑信用证。

即进口商在提供假信用证的基础上。

为获得出口方的信任。

蓄意伪造国际大银行的保兑函。

出口商如若警惕性不高。

将导致货款两空的损失。

3.开证行的信用风险。

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信用。

在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情况下。

开证行对之承担首要的付款责任。

在外贸实际业务中。

由于开证行信用较差所导致的收汇困难也不乏其例。

开证行能否付款还会遇到进口国的国家或政府管制的风险。

如进口国家国际收支困难。

缺乏外汇储备。

阻碍开证行支付货款外汇。

或延误支付。

受益人想减轻这种风险。

可以要求受益人所在出口国的银行保兑信用证。

4.进口商故意设置“软条款”。

所谓信用证中的“软条款”。

是指信用证中加列各种条款致使信用证下的开证付款与否不是取决于单证是否表面相符。

而是取决于第三者的履约行为。

开证申请人通过制定“软条款”。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银行的第一付款人地位。

从而大大降低了银行的信用程度。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使名义上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实际上成为可撤销的。

“软条款”的形式和内容在后面还将有详细论述。

三.信用证业务中银行面临的风险作为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人的开证行在信用证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1.开证申请人由于种种原因不付款赎单。

信用证开证时。

开证申请人并不需要向开证行交清全部货款。

只需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而且保证金所占开证金额的比例较小。

因而实际是由银行垫付大部分资金。

当信用证到期。

开证申请人无力支付或由于其他原因不支付银行垫款。

银行的垫款将难以收回。

2.申请人与受益人勾结进行欺诈。

申请人伪造进口合同骗取银行开证。

受益人伪造单据骗取银行付款。

开证行将受到损失。

开证行指定的付款行也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

比如:出口商A的欺诈行为被进口商B 发现而受到起诉。

B要求法庭向开证行C发出禁付令。

于是c被禁止付款。

而在此之前。

指定付款行D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已经付款给A。

则D将被开证行c拒付。

从而蒙受损失。

信用证风险的防范一.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风险防范。

1.对出口方资信进行调查。

进口商一定要加强对出口商的信用调查。

同时选择信用良好的运输单位和质检部门。

以降低出口商伪造单据的风险。

2.确保装运的是合同所订的货物。

进口商可以请独立的有专业声望的检验公司实施装船预检.监造和监装。

签发装船证明等。

这是防止国际商贸活动中出口商进行诈骗的有效方法。

在我国的进口业务中。

对重要商品或大型成套设备的进口时。

应指定由中国商检部门。

或中国商检部门委托的国外公证部门对商品实施装船前的检验及监装。

3.认真审查出口方提交的单据。

进口方收到银行转来的各种单据后,要由有经验的人员对单据的真伪进行鉴别,以降低出口商伪造单据的风险。

如有可疑之处,应致电伦敦国际海事局核实,单据核查属实后再付款,否则应立即通知银行,冻结资金,拒绝付款。

二.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风险防范1.认真订立买卖合同。

并预先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信用证内容。

在信用证结算业务中。

合同是信用证的基础。

因此。

出口方应预先在买卖合同对信用证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以免进口方不依照合同开证及日后发生争议。

2.深入了解进口方的资信。

出口贸易中。

出口方不能急于求成。

贸然与一些资信不明的新贸易伙伴进行经贸活动。

应对对方的资信进行调查。

在对进口方进行资信调查时。

出口方可以通过驻外领使馆.驻外机构和一些大的银行、咨询机构来进行。

3.加强对开证行的资信调查。

信用证属银行信用。

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保证。

因而开证行的信用至关重要。

实际业务中。

有一些资信不良的小银行与进口商勾结开出信用证后。

又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

使出口方遭受损失。

为防范这一风险。

出口方应事先了解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金融状况以及当地银行信用证业务的做法。

在订约时具体规定信用证的开证行。

并要求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对该证进行保兑。

4.认真审查信用证。

为确保信用证中无“陷阱”和“软条款”。

出口方接到信用证后要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审核信用证的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

是否有出口方履约困难的“陷阱”。

是否有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的“软条款”等。

若有这方面的一些问题。

出口方应立即要求对方修改或删除这些条款。

另一方面是:审查信用证的真伪.开证行的信用.信用证的种类等。

实际业务中。

出口方可以向通知行落实此方面的情况。

还可以要求对方请自己较熟悉或资信较好的银行对信用证加保兑。

5.认真缮制单据。

制作并提交与信用证要求完全相符的单据是出口方获得货款的前提条件。

所以。

出口方应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各种单据。

并严把单据质量关。

确保提交单据的种类及其内容表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一致。

以期按期结汇。

三.信用证业务中银行风险防范1.充分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

应根据开证申请人的不同。

与开证申请人协商开立限制议付信用证银行应审查开证申请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验资.年检报告.资产负债表.会计报表.损益表等。

银行据此分析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和偿付能力。

并据以核定开立信用证的最大授信额度。

所谓审查基本情况和资信状况。

并非仅指通常意义上的对开证申请人提交的有关书面文件进行审查。

还应加强对开证申请人公司的实地调查。

防止开证申请人以虚假的资信文件对银行进行欺诈。

另外,开证行应要求开证申请人开立限制议付的信用证。

即只能由开证行或付款行来对其所开立的信用证进行议付。

其他银行不能议付单据。

这样可防止单据做假行为。

2.从法律上规范并完善开证申请人同开证行在整个信用证业务的手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商业银行办理远期信用证业务实行保证金制度。

对保证金必须专户管理。

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为非授信企业开立信用证。

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不得低于开证金额的20%。

其余部分要落实担保措施。

法律之所以规定对于开立信用证要求落实足额保证金或采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担保措施。

其目的就在于能够有效地防范银行风险。

避免银行可能遭到的损失。

因此。

银行应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多种担保措施。

并予以落实。

对开证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

在银行业务中。

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

有些抵押物或质押物必须经过法定登记部门登记后。

抵(质)押合同才能生效;同时又规定。

对于不要求进行登记的抵(质)押物。

如果不进行登记则不能对抗第三人。

因此。

如果抵(质)押合同不进行登记。

银行可能承担抵(质)押合同不生效或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后果。

导致抵(质)押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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