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环保和高效,保护患者、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利益,订立本《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等涉及废弃药品处理的相关人员。
三、定义及分类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剩余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品。
2.不安全废弃药品:指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
四、废弃药品处理流程1.废弃药品的收集与分类1.1 医院设立药品废弃收集箱,各科室定期收集废弃药品。
1.2 废弃药品依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普通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弃药品。
1.3 废弃药品应在放置收集箱时,被包装密封、标注上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批号和日期等信息。
2.废弃药品的短时间存放2.1 收集箱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2.2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在专用储存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3.废弃药品的转运3.1 当收集箱中的废弃药品实现肯定数量或肯定时间时,由专人将其装入专用的废弃药品箱,并及时关闭箱门。
3.2 废弃药品转运至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确保过程中不泄漏、不堵塞、不破损。
4.废弃药品的处理4.1 由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
4.2 废弃药品不得随便弃置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4.3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4.4 废弃药品处理完毕后,需要由废弃物处理中心出具《废弃药品处理证明》,并交由医院进行备案。
五、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1.1 负责订立和落实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2 确保医院各科室、药房等相关人员熟识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2.科室主任/药剂科负责人2.1 负责科室内废弃药品的分类和收集工作。
2.2 监督科室内的废弃药品存放和转运工作。
2.3 帮助医院供应废弃药品处理相关数据和报告。
3.相关人员3.1 应严格依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指药品使用过后产生的包装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盒、塑料瓶、玻璃瓶等。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行性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履行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二章废弃药品包装产生和收集第六条生产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包装的使用量,减少废弃药品包装的产生。
第七条销售药品的单位应当对药品包装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包装,提供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第八条使用药品的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废弃药品包装,并根据相关要求分类存放。
第九条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收集,设置合理的存放点,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准确收集。
第十条废弃药品包装应当与废弃药品进行分开收集、分类处理。
第三章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第十一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包括回收利用、环境处置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二条回收利用是指对可循环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定期回收,清洗消毒后进行二次利用。
第十三条环境处置是指对不可回收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十四条资源化处理是指对特定材料制成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处理,将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第四章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和责任第十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十六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合规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引言废弃药品是指已过期或不再使用的药品、药品包装及其废弃物。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以及对环境和健康的潜在威胁,废弃药品的正确处理和回收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废弃药品回收的重要性、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等。
废弃药品回收的重要性对环境的影响废弃药品的不当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许多药物成分会经过人体的代谢作用后被排泄出来,进入水源、土壤等环境中。
这些废弃药物成分可能对水生生物和陆地生态系统产生毒性影响,进而破坏生态平衡。
一些药物成分还可能被植入农作物中,最终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废弃药品的不当处理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一些人为了方便或缺乏正确的处理知识,将废弃药品直接丢弃到厕所、垃圾桶等地方,导致药物成分被释放到环境中。
这些残留的药物成分可能会通过进水和空气传播,进而被人体摄入或吸入,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
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回收责任主体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应明确回收责任主体。
通常情况下,制药企业、药店、医疗机构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都应承担废弃药品回收责任。
制度应规定各个责任主体的具体回收任务和要求,确保废弃药品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回收渠道建设制度应明确废弃药品的回收渠道,包括设立废弃药品回收箱、加强回收站点建设等。
制度还应鼓励药店、医疗机构等具备废弃药品回收条件的单位成为废弃药品回收站点,提供专门的回收服务。
同时,还可以考虑与快递、邮政等企业合作建立废弃药品邮寄回收渠道,方便广大群众参与废弃药品回收。
回收流程和标准制度应规定废弃药品回收的流程和回收标准。
回收流程包括废弃药品接收、分类、包装、运输等环节,确保回收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回收标准包括回收物的分类、回收率要求等,确保回收的废弃药品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并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
回收后的处理和利用制度还应规定废弃药品回收后的处理和利用方式。
学校药品废物处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药品废物管理,保障师生健康,预防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药品使用、储存、运输等相关部门。
三、药品废物分类1. 废弃药品:指过期、变质、损坏、不再使用的药品。
2. 药品包装材料:指药品的包装盒、瓶、袋等。
3. 药品废弃物:指药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如输液瓶、针头、棉签等。
四、药品废物处理原则1. 分类收集:按照药品废物分类,分别收集废弃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和药品废弃物。
2. 隔离存放:将药品废物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并标明分类信息,避免交叉污染。
3. 安全处置: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药品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 完善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情况。
五、药品废物处理流程1. 分类收集:各部门按照药品废物分类,将药品废物收集至专用容器中。
2. 隔离存放:将收集到的药品废物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并标明分类信息。
3. 运输处置: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药品废物运输和处置。
4. 完善记录:各部门负责药品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记录的填写和保存。
六、责任与义务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药品废物处理工作负总责。
2. 药品使用、储存、运输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药品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3. 师生应自觉遵守药品废物处理规定,不得随意丢弃药品废物。
七、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药品废物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药品废物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药品废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废处置管理制度
医废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提高医疗废物的处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 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3. 实行分类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方式。
4.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三、责任分工1. 医院领导要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医务部门负责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拣、存放和运输工作。
3. 设备部门负责提供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和维护保养工作。
4. 监管部门负责对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医疗废物分类和处理1. 传染性医疗废物:包括使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药品包装等,必须专门装袋处理,并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2. 有害医疗废物:包括废旧药品、废弃药罐、废旧药瓶等,必须专门装袋处理,并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化学处理。
3. 一般医疗废物:包括病床单、医护人员使用过的口罩、手套等,必须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清运至医疗废物处理场所。
五、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和设施1. 医疗废物暂存间:必须设置密闭的暂存间,防止医疗废物外泄造成污染。
2. 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必须采用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设备,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3. 医疗废物处理场所:必须选址合适,远离居民区,符合环保要求。
六、医疗废物处理过程1. 医院内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暂存。
2. 定期将分类好的医疗废物送至医疗废物处理单位。
3. 医疗废物处理单位采用焚烧、化学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
4. 处理后的废物经过严格监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内部每月进行一次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检查。
2. 监管部门每年对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 建立医疗废物处理档案,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备查备用。
八、违规处罚1. 对违反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建立健全废弃物处理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安全、环保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二、废弃物分类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主要包括:病人使用完毕的废弃药品、过期的药品、废弃的注射器、针头、输液袋、输液瓶等医疗废弃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应按照以下分类进行处理:1. 有害垃圾:过期药品、废弃药品、废弃的注射器、针头等。
2. 一般垃圾:包装材料、输液袋、输液瓶等。
3. 医疗器械废物:包括废弃在工作台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
三、废弃物处理流程1. 收集: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分别放置在相应的垃圾桶或垃圾袋中。
2. 封装:对有害垃圾进行二次封装,采用密封袋或容器将其包装好,以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二次污染。
3. 转运:将封装好的废弃物送到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进行转运,确保安全运输、不外漏。
4. 处理: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对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理,如焚烧、无害化处理等。
5. 记录:对废弃物的收集、封装、转运和处理等每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以备查证和监督。
四、废弃物处理责任1. 废弃物处理责任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指定专门的废弃物处理责任人,负责废弃物的收集、封装、转运和处理等工作,并对整个处理流程进行监督和记录。
2. 废弃物收集责任人:每个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指定专门的废弃物收集责任人,负责定期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各个区域进行废弃物的收集和垃圾桶的清理工作,确保废弃物的及时收集和分类。
3. 废弃物转运责任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需与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废弃物的转运责任和要求,并指定专人进行废弃物的转运工作。
4. 废弃物处理机构责任:医疗废物处理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和设施,负责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的处置,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规定。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doc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
(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西林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2、废弃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处置各药品使用科室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对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必须进行毁形,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以及与医疗废物处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标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微生物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2. 损伤性废物:包括手术刀、缝合针、注射器、输液器等锐器;3. 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药瓶、药袋等;4.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灭鼠药等;5. 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器械等。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别收集、存放和处理。
医疗废物应当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收集,并标明医疗废物的类别和产生单位。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存放。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暂存应当选择安全、隐蔽、易于清洁和消毒的地点,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四、医疗废物的运送和交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运送和交接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运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废物的渗漏、遗撒和污染。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信息。
五、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学校废弃药品处置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药品管理,保障师生用药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药品的使用、储存、废弃及处置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学校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废弃药品处置制度,对全校药品废弃及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使用部门:负责药品的合理使用,确保药品安全,对废弃药品的收集、暂存和上报等工作进行配合。
3. 师生:遵守药品管理制度,正确使用药品,对废弃药品进行分类,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四、废弃药品的收集与暂存1. 废弃药品的收集:使用部门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收集废弃药品,并填写《废弃药品登记表》。
2. 废弃药品的暂存:废弃药品收集后,应放置在专用废弃药品暂存柜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 暂存柜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药品储存要求,避免药品受潮、受热、受污染;(2)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功能;(3)便于监管,防止药品流失。
五、废弃药品的处置1. 废弃药品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处置:废弃药品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2)安全处置:确保废弃药品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保障师生和环境安全;(3)合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废弃药品处置合法合规。
2. 废弃药品处置方式:(1)过期药品: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2)破损药品:由使用部门负责,按照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处置;(3)废弃药品包装:由使用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分类回收。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废弃药品的收集、暂存和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2012年8月31日一.总务科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药剂科、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废弃药品包装的登记、收集交付或处理工作。
二.废弃药品包装分为以下三类,分类管理: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有空安瓿、贴剂废贴;2。
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3.其它废弃药品包装,有非医疗污染的药品小包装、中包装、外包装用盒、箱等;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回收、核对、记录和销毁处置工作,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及空安瓿、废贴报损和销毁程序"的规定,由药剂科专门负责全院各科该类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集中和处理。
四.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弃药品包装,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收集管理,毁形后交总务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五.属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药剂科、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由科室指定的专人统一收集后,交由总务科统一处理.六.贵重药品的废弃包装,药房、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登记,药剂科根据贵重药品的发放记录,定期追踪检查贵重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程序。
药房发放贵重药品时,药师应当向病区取药护士做出该药品属贵重药品的明确提示。
附注:因贵重药品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我院贵重药品的定义是指,口服剂型以最小包装、注射剂以一支计单价超过六百元以上的药品.。
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制度
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制度1. 引言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确保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和回收,本制度规定了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包装、标记、运输、处理和回收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 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医疗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 感染性废弃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污染的针头、输液器、注射器、污染的敷料、手术器械等;- 非感染性废弃物: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非医疗用品、药品包装、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等;- 化学性废弃物:包括废消毒剂、废化学药品、废汞仪器等;- 放射性废弃物:包括废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3. 医疗废弃物的包装和标记- 医疗废弃物应采用专用包装,包装材料应具备防水、防渗透、耐压等性能;- 包装箱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标识应包括废弃物类别、危险性、接触注意事项等;- 每件包装箱应标明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经手人等信息。
4. 医疗废弃物的运输- 医疗废弃物运输应遵守相关法规,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废弃物泄漏、损坏,确保运输安全;-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5. 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医疗废弃物处理应采用专业设备和技术,确保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理;- 处理过程中应监测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确保处理效果符合相关标准;- 处理后的废弃物应进行环保评估,确保对环境和公共卫生无影响。
6. 医疗废弃物的回收- 医疗废弃物回收应采用分类回收方式,确保各类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回收后的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回收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避免二次污染。
7. 监督与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8. 培训与宣传- 医疗机构应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
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概述为了保障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本文旨在制定一套严格的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确保报废药品的安全处置和环境污染的最小化。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药品的单位,包括医疗机构、药店、药品制造企业等。
定义1.报废药品:指已过期、受损或失效,或因其它原因被确认为不适合使用的药品。
2.货位:指专门用来存放药品的仓库单元。
3.销毁:指将报废药品以合理、安全的方式处理并将其变为不具有危害性的物质。
报废药品管理1.货位管理1.每个货位应该做好标记,注明所存放的药品种类、数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并严禁混放不同品种药品。
2.药品的存放应当分别存放,各自占用自己的货位,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
3.不得将报废药品随意堆放在地面或露天地带。
2.报废药品鉴定1.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药店、药品制造企业等应具备鉴定报废药品质量的能力,对报废药品进行鉴别、判定、记录。
2.鉴定后的报废药品,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严禁私自转卖或非法流入市场。
3.报废药品处置1.鉴定后的报废药品应该及时从库存中清理出来,并进行分类、打包、装车。
分类包括未拆封和已拆封。
打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包装、标记。
2.已拆封药品在包装后应贴有相应的“不可使用”的标签,以免误用。
3.报废药品应及时送往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报废药品销毁1.销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应该委托环保部门或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2.销毁时,应该使用专门的设备、工具,确保药品能够被充分破坏、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3.销毁后,相应文件应该及时备案,并将相关记录进行存档,以备查验。
相关责任及处罚1.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加强对药品销毁过程的监督控制,确保处理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于随意将报废药品转卖或非法流入市场的单位或个人,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情节严重的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违反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该被责令整顿、处以相应的罚款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规范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行为,防止废弃药品包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使用后的、不再用于原用途的药品包装,包括玻璃瓶、塑料瓶、纸质包装、金属包装等。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原则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过程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不造成危害。
(二)分类处置原则:根据废弃药品包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
(三)资源化利用原则:尽可能地将废弃药品包装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四)无害化处理原则: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责任(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二)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第五条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与储存(一)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废弃药品包装收集容器,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废弃药品包装。
(二)医疗机构应将废弃药品包装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标识清晰,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医疗机构应将分类后的废弃药品包装放置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盗、防泄露的储存场所,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储存。
第六条废弃药品包装的运输(一)医疗机构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将废弃药品包装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二)废弃药品包装的运输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废弃药品包装泄露、破损或者丢失。
(三)医疗机构应保留废弃药品包装运输的记录,包括运输时间、地点、数量、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一)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ﻫ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管理1。
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ﻫ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ﻫ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ﻫ三、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一次性锐器使用后须立即销毁.ﻫ四、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有害生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其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利物品、药物废物等。
医疗废物的不当处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医疗废物分类和包装:1.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感染的物品、血液及血液制品、组织器官等;2.化学性废物:包括药剂、试剂、废弃的药品包装、废弃的药剂容器等;3.尖利物品:包括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手术刀等;4.药物废物:包括过期、剩余的药品等。
医疗废物需按照其性质进行正确分类,并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进行包装,以防止废物泄漏造成二次污染。
二、医疗废物收集和运输:1.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保证废物分类、包装正确;2.采用专用车辆进行医疗废物的运输,避免交叉污染;3.定期对医疗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清洁和消毒,以确保废物的良好保存状态。
三、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1.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质量处理、化学处理等;2.委托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物得到妥善处置;3.建立废物处置档案,记录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处理方式及处理结果,以备查。
四、医疗废物监督和管理:1.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利;2.定期进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良好运转;3.对医疗废物产生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医疗废物员工培训:1.对相关医疗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废物分类和包装意识;2.定期组织医疗废物处理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医疗废物处理的最新要求。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机构的健康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只有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科学管理和严格监督,才能有效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希望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共同努力保障大家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村卫生室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
村卫生室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
1. 管理目标
确保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安全、规范的处置,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2. 定义
医疗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药品、废旧药品包装材料、废弃药品、注射器、针头等。
3. 收集和分类
- 村卫生室应设置指定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并定期对其进行清理和消毒。
- 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弃物,采取不同的分类方法,确保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4. 包装和标识
- 医疗废弃物应在收集中进行妥善包装,防止泄漏和传播。
- 收集上应贴上明确的标识,表示其内含医疗废弃物。
5. 运输
- 运输医疗废弃物的车辆应具备相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废弃物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 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医疗废弃物的运输工作。
6. 处理和处置
- 医疗废弃物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 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安全和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7. 监督和检查
- 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 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8. 培训和教育
- 应定期开展关于医疗废弃物处置的培训和教育,提升相关人员的意识和技能。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村庄环境的改善和健康卫生的提升。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并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和监督中。
废弃药品与危险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与不安全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废弃药品与不安全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部门、科室以及相关人员在处理废弃药品与不安全废物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定义•废弃药品:指已过期、破损、不再使用、不合格或不需要的药品。
•不安全废物:指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责任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委派专人负责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弃药品管理第五条分类收集医院内废弃药品应依照类型和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分别放置于指定的储存容器内。
第六条设立集中储存点医院应依据实际情况,在每个科室设立废弃药品集中储存点,统一管理废弃药品。
第七条标示和包装医院应订立统一的废弃药品标签,并将废弃药品装入符合标准的密封包装容器内,防止泄漏。
第八条废弃药品清点和记录医院每月应进行废弃药品的清点,并记录清点结果,包含废弃药品种类、数量和处理情况。
第九条废弃药品处理医院应委托符合规定的废物处理单位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处理,严禁随便丢弃或私自处理。
第三章不安全废物管理第十条确定不安全废物类型医院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要求,确定医院产生的不安全废物的类型和特性。
第十一条不安全废物收集和分类医院应设立不安全废物收集区域,依据不安全废物的不同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置相应的标识。
第十二条不安全废物储存和包装医院不安全废物应储存在专用容器内,并严密密封,防止泄漏。
不安全废物容器上应标注明确的标识和警示语。
第十三条不安全废物运输医院应依照相关规定,委托具备不安全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安全废物的运输,并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泄漏和散落。
第十四条不安全废物处理医院应委托符合规定的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进行不安全废物的安全处理,并妥当保管相关的处理证明文件。
第四章监督和惩罚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防止其流入造假渠道,按照“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集中处置”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医疗机构废弃物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中与医疗活动有关的所有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
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为所管辖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管理监管部门。
3、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药械科为协助管理部门。
4、总务科为具体实施部门。
(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流程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产生部门负责对废弃药品、物品包装进行分类收集,放于科内指定地点。
2、按照院感科人员分工,总务科负责指派专人与各科室交接运送人员进行交接、收集、暂存管理和入出库称重交接、记录,资料备案保存三年。
(四)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遵循的原则1、过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原规范的处置流程,做好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2、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瓶(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置。
3、对于上述以外的废弃包装(包括废弃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尽量在使用后毁形或做破坏性标识,由指定人员统一收集后交医院废弃包装物暂存点统一管理,科室应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中。
废弃药品分类处理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分类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医院废弃药品的处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环境安全和人员健康,特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病区及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失效、剩余等原因不再使用或无法使用的药品。
2.分类处理:指对废弃药品进行合理分类,依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二章废弃药品的分类处理第四条废弃药品的分类1.过期药品:指有效期已过的药品。
2.损坏药品:指外包装严重破损、易碎或药品自身受到损坏的药品。
3.失效药品:指药品在冷链环境或存储条件不符合规定情况下导致失效的药品。
4.剩余药品:指已开封但未完全使用的药品。
第五条废弃药品的处理方式1.过期药品的处理方式:将过期药品统一收集并封存,布置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2.损坏药品的处理方式:将损坏药品统一收集并封存,布置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3.失效药品的处理方式:将失效药品统一收集,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彻底销毁。
4.剩余药品的处理方式:将剩余药品进行统计,优先在靠近有效期的药品中进行使用,剩余的可用药品可布置捐赠或返给药剂科再次使用。
第六条废弃药品收集与管理1.各临床科室、病区、药剂科应设置废弃药品暂存箱,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清理和整理。
2.废弃药品暂存箱应标明药品类别,定期交由药剂科进行清点和封存,并在登记册上确认。
3.药剂科应负责定期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废弃药品的集中处理,并保管相关文件和凭证。
4.药剂科应订立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并定期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识和遵守制度。
第七条废弃药品的追溯和监测1.废弃药品的追溯:药剂科应每年对废弃药品进行追溯,记录类型、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并保管备查。
2.废弃药品的监测:医院应定期进行废弃药品的监测,以评估废弃药品处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并依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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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1、建立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和处置流程,涉及部门须落实到人,责任人应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2、药品“外包装”指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印制有药品信息的废弃药品包装及废弃药品说明书。
不包括包装内的减震保护保温材料。
3、废弃药品包装应有司药人员和护士随手毁形并单独存放,贵重药品废弃外包装单独存放。
并交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4、麻醉、精神、易制毒、高危、运动员慎用等药品的废弃包装应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分类处置。
空安瓿或废贴须回收。
申报后统一销毁。
5、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6、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应有监督机制,责能部门落实到人,防范以废弃药品包装谋利等行为。
同时确保卫生安全,消除隐患。
7、定期组织培训,不定时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