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科乐 涉害课起例辨疑破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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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害课起例辨疑破执论(刘科乐老师)
(2013-03-22 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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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大六壬
财经
在宗门九课中,涉害课的起法看起来是最为复杂的。

这不仅是其起法本身包括深浅、复等的逻辑推衍步骤造成的,同时,也与其长期留传的分歧有关。

涉害课的分歧,存在于第一步涉害深浅之中。

较为常用的方法是,当多重贼克比日情况相同时,涉害以孟上神为深,仲上神为浅,不取季上神。

中、末传准贼克法之例。

壬式钤表均取此法确定三传。

但《六壬大全》入手法诀云:
涉害行来本家止,路逢多克为用取。

孟深仲浅季当休,复等柔辰刚日宜。

其法先以相较深浅诸神,各由所临宫位涉归地盘本宫,论贼克之多寡。

下贼诸神以受地盘之克多者为用,上克之神以克地盘多者用之。

谓之“涉害行来本家止”。

其次,如涉归本家深浅相当,才进一步以孟深、仲浅之法取用。

中、末传取法以前相同。

古今壬学书籍中,取法采此诀者不在少数,但鲜有付诸实用者。

对此,清人刘赤江在其著作《六壬粹言·辨非十则》“涉害第六”中辨道:“涉害一课,取克贼之神,从地盘历数归于本家,以受克深者为用。

经云‘涉害行来本家止,多克便将用为起’是也。

如涉害俱深,则取孟位上神为用,如孟位无取,则取仲位上神为用。

此古法也,近来诸家,均未用之者。

然其原委,不可不知也”。

其说并没有给出孰是孰非的明确答复。

其实,比较涉害归家时,仅丁卯日、甲申日、甲辰日、癸酉日、庚辰日五日,季上神涉归本家所得贼克深于孟上神。

其余诸日涉害,都与直取孟、仲上神为用者完全一致。

盖四孟神乃四季之首,除了本身所属的五行,如寅属木、巳属火等,还有一个寄干五行在内,通常情况下,由孟上起涉害,本宫神及寄干有两重涉害,依次至仲上、季上也各有一重涉害,可得四重贼克;而仲上神只能得到本宫及季神两重涉害;季神为四季之末,季上神仅有本宫一重贼克。

故除上述五课外,均以孟上神为涉深,仲、季上神为浅。

多数壬学研究者由此认为,放弃涉归本家取害深,而用孟深、仲浅之法,是古人的简化和变通之法。

可这并未说明分歧的症结所在。

虽然坚持直接取孟深、仲浅的学者一再宣称,邵彦
和、陈公献等壬学大家均采其法,此乃先贤实践证明的正确方法。

不过,在义理尚难辨明之前,一味强调“实践证明”,未免有盲从之嫌。

近年,涉害法又出现了一种很滑稽的用法。

有人在其书中说,“关于涉害一法,历来多有歧见。

……依照笔者经验,一般先取四孟上神为用,再察涉害浅深,两法参和着用,较为妥当”。

那么,以丁卯日丁上巳为例,支上神丑临卯为下贼,支阴神亥临丑亦下贼,俱与时比,丑得卯、辰所寄乙两重下贼;亥得丑、辰、巳所寄戊、未、未所寄己、戌六重下贼。

亥深丑浅,以亥涉深为用。

但丑为仲上神,亥为季上神,常取仲上丑为用。

实际判断时,照那位笔者告诉大家的经验,既要以丑、亥、酉三传为本断事,又要参和着看亥、酉、未。

这种和稀泥的讲法,除了令原本没有辨明的义理越发迷糊外,别无任何可取之处。

自步入壬学悠远深广的殿堂以来,很多年中,我都是以涉归本家取害深为用的。

这是因为,这一方法从义理上较为说得通,也颇合“涉害”的名义。

2007年,我着手注疏邵彦和先生的《大六壬断案》。

自此,我开始更为审慎地对待涉害的取用问题。

我不禁怀疑起来,原先看似合乎义理的方法,是否确实象理论上那么合理呢?
通过引证古例、分析实践,以及义理方面的反复思维,问题的核心症结终于得以显现。

我发现,涉害深浅与孟深仲浅的分歧只是问题表象,而且,出于变通、简化计,而不计涉害深浅,直取孟、仲上神为用的大多数壬家,并不确知此一变通是否确实与理不悖。

为此,即便有邵彦和、陈公献等前辈大师的实践证明,仍没有人底气十足地公开宣称哪一种方法一定正确。

甚至,还有人要和一和“两法参和着用”的稀泥。

既然涉害深浅与孟深仲浅不是问题的实质,那问题的实质又是什么呢?我认为,解开这个千古悬疑的钥匙,其实是立式义理本身。

我们知道,以月将加占时布定天盘后,天盘十二将按理不再转动。

试问,把不同宫位上贼克的天盘将,顺时针涉归本家,是不是本身就不太合理呢?如不论涉归本家,止就其所临地盘本位贼克多寡论深浅,那孟上神有本宫与寄干两重贼克,多于仲、季上神,理所当然应取孟上贼克多者为深发用。

如四课中无孟上神,则仲、季上神虽都仅有本宫一重贼克,但仲先季后,理当取仲上神为用,而忽略季上神。

从这个角度讲,涉害直接准“孟深仲浅季当休”取用,才是正确的方法。

综上所述,误解实源自“涉害行来本家止”一诀。

今揭示其法与式盘不合,则义莫大焉!盖涉归本家取害深已误,则“两法参和着用”尤属画蛇添足之举了。

或曰,此或个人揣想耶?盖如《新编日用涓吉大六壬总归》所明,“按唐宋诸前贤皆用此法,而徐道复先生亦尝言涉害归家之误”。

此语固证我个人昔年泥文字之误,然而,假我之笔辨明千古悬疑,以扫清后学之误识,则一己之毁誉,又何足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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