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学校公寓管理办法
学校生活用房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用房的管理,确保生活用房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维护,提高生活用房的使用效率,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教师宿舍、食堂、浴室、图书馆、体育馆等。
第三条生活用房的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规划,高效利用;(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爱护公物,节约资源;(四)公平公正,服务师生。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生活用房的使用权限:(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分配和管理,学生按照规定入住;(二)教师宿舍:由人事处负责分配和管理,教师按照规定入住;(三)食堂: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四)浴室: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保证水质和设备完好;(五)图书馆:由图书馆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提供良好的阅读和学习环境;(六)体育馆:由体育部门负责管理,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
第五条生活用房的使用规定:(一)入住学生和教师应遵守生活用房的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二)学生宿舍内不得擅自搭建、改装设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三)食堂、浴室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意涂鸦;(四)图书馆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携带食品进入;(五)体育馆内应遵守比赛规则,不得随意损坏设施。
第六条生活用房的使用调整:(一)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生活用房使用时,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二)调整生活用房使用时,应优先考虑师生的实际需求;(三)调整生活用房使用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三章维护与保养第七条生活用房维护保养责任:(一)学生宿舍:学生本人负责保持宿舍卫生,定期进行消毒;(二)教师宿舍:教师本人负责保持宿舍卫生,定期进行消毒;(三)食堂、浴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区域: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清洁、消毒和保养。
第八条生活用房设施损坏处理:(一)发现生活用房设施损坏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二)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三)维修或更换过程中,应确保不影响师生正常使用。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切实维护住宿环境卫生安全,保障学生住宿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分配管理,实行学生公寓管理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学生公寓属于校内学生管理范畴,学院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公寓管理事务由学术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学院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按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学生公寓的分配管理第六条学生公寓分为男、女生宿舍,同宿舍楼内的学生为一个管理单位;第七条新生入学时,学院进行宿舍分配,若学生有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再行分配。
第八条学生公寓内常年宿舍学生必须将自己的房间交由学院保存;第九条学院对学生公寓内常年宿舍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宿舍调整,节假日期间不得停宿。
第十条被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不得继续在学生公寓居住,离校时必须腾空宿舍,交出相关物品。
第三章:学生公寓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等危险物品;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从事危害本人、危害他人、危害学校、危害社会等行为;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尽量保持安静环境,保障宿友睡眠;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滋扰他人,不得网上游戏、收看淫秽、暴力影片等违法行为;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改变房间结构、装修,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区域;第十六条学生须遵守学生公寓的用水用电的相关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卫生;第十七条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得违章私自留宿非公寓居住人员。
第四章:学生公寓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学生公寓配备消防设施,不得破坏和私拉乱接;第十九条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和饮酒,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第二十条学生公寓内使用电器设施必须经过学院指定的维修工作人员检修;第二十一条学生公寓内必须正确使用燃气设备,每个房间必须装有燃气报警器;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视有线、电话线;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楼内禁止存放垃圾,垃圾只能存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丢弃垃圾。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生公寓是大学校园内的重要配套设施,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然而,学生公寓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混乱、服务不到位等。
为了改进学生公寓管理,提高学生住宿的质量,制定一套合理的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管理体制学生公寓管理应当与学校住宿部门相互配合,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
学校住宿部门应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和秩序。
三、住宿申请与分配学校应设计一套公平公正的住宿申请与分配流程。
学生需提供基本信息以及住宿意愿,学校根据学生的情况和申请情况进行分配。
同时,学生公寓应确保足够的住宿空间,满足学生的需求。
四、住宿费用和收费管理学生公寓的住宿费用应合理,并进行明确的收费管理。
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缴纳住宿费用,并在收费过程中保证公正、透明。
同时,住宿费用的使用情况也应公示,以保证学生对费用的监督。
五、安全设施和消防管理学生公寓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
消防设备的安装和检修也应得到重视,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
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学生的逃生和自救能力。
六、卫生和环境管理学生公寓的卫生和环境管理是提高住宿质量的关键。
学校应制定细则,明确学生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监管。
定期的卫生检查和环境评估也应进行,以确保学生公寓的卫生和环境质量。
七、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学生公寓的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学校应设立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八、学生公寓与周边社区的关系学校应加强与周边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学生公寓管理中的问题。
通过与社区开展文明交流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公民意识。
九、学生投诉和维权渠道学校应建立学生投诉和维权的渠道,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并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对严重违规行为的管理人员进行追责,并公示处理结果。
韶院新生必备手册——宿舍篇
韶院新生必备手册——宿舍篇经历了异常残酷的高考,你们进入了韶院,你们是宠儿,更是幸运儿。
抵达大学,是终点;进入大学,是起点。
两个“站点”之间的起承转合,将有我们陪伴你们一起度过。
我是新生——一年前我们的呐喊多么响亮,而现在,我们希望你们的阳光依然灿烂!现在,请大家乘搭的是韶院快线7号车,记得留意沿途的风光哦,希望你能有一段愉快的旅途!起点站:宿舍——家在韶院,乐在韶院!夏日,绿树荫荫,荷香淡淡;冬季,阳光轻柔,凉风过耳。
亲爱的师弟师妹,当你们踏入韶院这片沃土,走进宿舍这个家庭,就要扬起风帆开始新的旅程了。
韶关学院大塘校区学生公寓,大致可分为北区、南区以及西区的一部分。
其中,北区的丹桂、碧桃。
南区的紫竹、紫荆、紫薇、红枫、碧桂、丹枫、红棉(应该是韶院校内最好的宿舍楼,公寓套房设计,有太阳能热水供应,空调)。
西区的秋枫、蔷薇、海棠、芙蓉、丁香按住宿费用的高低,宿舍内的布局和设备也有所不同:1、住宿费750元/年:北区丹桂(女),北区碧桃(男)每间宿舍8个人~10个人住,上下铺,有独立洗手间。
宿舍内有每人一张桌子,并配有杂物架,电话,饮水机,每人一台风扇。
浴室不设热水供应,必须到一饭堂楼下的澡房洗澡。
宿舍内没有校园网上网端口,想上网可以装电信ADSL。
2、住宿费1000元/年:南区紫竹(男)四个人合住,上下铺,有独立洗手间。
宿舍内有每人一张桌子,电话,饮水机,每人一台风扇。
浴室设热水供应,分时段供应热水。
每间房有独立阳台,可供晾衣服。
宿舍内没有校园网上网端口,想上网可以装电信ADSL。
3、住宿费1500元/年:南区紫荆(男)、紫薇(女)、红枫(女)、碧桂(女)、丹枫B(男)、银杏(男),西区秋枫(女)、蔷薇(女)、海棠(男)、芙蓉(男)、丁香(男/女)四人一个宿舍,具有独立卫生间,且厕所与沐浴间是分开的。
宿舍内配有一人一张书桌(配凳子、书架)、风扇一台及200卡电话机一部,饮水机一台,宿舍有校园网上网端口。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维护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公寓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公寓卫生、安全检查;3. 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 处理公寓违纪事件;5. 协调公寓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各学院设立公寓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公寓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入住与退住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自愿申请、公开分配原则。
第六条学生申请入住公寓,需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学生证复印件;3. 入住申请表。
第七条学生入住公寓后,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产,维护良好秩序。
第八条学生因故退住公寓,需提前向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退住手续。
第四章卫生与安全第九条学生应保持公寓内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不得在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第十二条公寓管理中心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口头警告,记录在案;2. 严重违规:书面警告,扣除一定分数;3. 严重违规:通报批评,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方案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方案一、前言学生公寓作为为学生提供住宿的场所,其物业管理对于学生的安全和生活品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方案将重点围绕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的各项内容,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措施,以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和舒适度,提升学生的住宿体验。
二、管理目标1. 提供优质的住宿环境,确保学生的生活品质;2. 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隐患;3. 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生公寓的良好管理;4. 提升学生公寓的公共设施管理水平,满足学生的生活需求;5. 维护学生公寓的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舒适。
三、物业管理组织机构1.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部门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学生公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部门下设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等岗位,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2. 学生公寓居委会每个学生公寓楼都设立居委会,由经过居民选举产生。
居委会负责监督公寓内部事务,协助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物业管理工作内容1. 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学生公寓内部设施的安全运转。
定期进行火灾演练、消防器材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学生公寓的安全防范意识。
2. 设施设备管理加强对学生公寓内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公寓内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定期对电梯、自来水、燃气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公寓内部设施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3. 管理服务提供全天候的管理服务,业主在有需要时能及时到位。
规范管理服务流程,做好收发包裹、管理房屋维修、卫生状况检查等相关服务工作。
4. 公共区域管理加强对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的管理,保证公共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学生公寓的环境卫生。
同时,加强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并妥善处理学生的投诉和建议。
五、物业管理服务措施1. 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合作,定期进行协调会议,及时沟通学校和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学生公寓的正常运转。
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方案
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方案随着高校学生人数的增加,学生公寓管理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推动学生公寓管理的改进和提高学生居住环境的品质,制定适当的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的方案和建议。
一、安全管理1. 安全设施维护:确保学生公寓内的消防设施、烟雾报警器等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安全演习和培训:定期组织消防逃生演习,提高学生对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紧急事件处理能力。
3. 物品存放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物品存放设施,如储物柜或保险箱,以保护他们贵重物品的安全。
二、环境卫生管理1. 定期清洁:制定规范的清洁计划,确保学生公寓的公共区域、卫生间和厨房等地方定期进行清洁,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居住环境。
2. 垃圾分类:设置垃圾分类桶,并提供相关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3. 害虫监控与防治:建立害虫监控制度,及时排查并处理害虫问题,保证学生公寓的环境卫生。
三、设施维护管理1. 维修服务:建立学校与专业维修公司的合作关系,确保学生公寓内设施的及时维修,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
2. 设备更新与升级:按照需要,定期对学生公寓内的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更新和升级,以提供更好的居住体验。
3. 设施押金管理:建立押金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公寓设施的使用规定和损坏赔偿标准,以保护学校的设施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社区管理1. 学生事务服务:设立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学生公寓内的咨询、反馈和投诉处理等服务,为学生提供便捷的生活支持。
2. 社区活动组织:定期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包括文化演出、运动比赛等,促进学生公寓内的社区建设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
3. 志愿者服务:鼓励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通过帮助他人,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学生公寓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学生、学校和社会的参与,定期进行巡查和评估,及时解决问题。
学校公寓楼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寓楼管理,保障学生生活秩序,提高公寓楼服务质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楼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寓楼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寓楼管理工作,对公寓楼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管理。
2. 学生公寓楼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公寓楼管理制度,负责公寓楼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寓楼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等进行巡查、维护。
3. 学生宿舍长负责协助管理员管理宿舍,维护宿舍秩序,协助解决宿舍内的矛盾和问题。
四、入住与退住1. 学生公寓楼实行统一入住制度,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
2. 学生入住公寓楼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签订入住协议。
3. 学生退住公寓楼时,需提前向公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退住手续。
4. 学生退住时,需确保宿舍内物品整洁,不得遗留私人物品。
五、安全与卫生1. 学生公寓楼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
2. 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卫生,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4. 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破坏。
六、设施设备管理1. 公寓楼内的设施设备由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2. 学生在使用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坏、破坏。
3. 学生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擅自修理。
七、违纪处理1. 学生违反本制度规定,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学生在公寓楼内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居住环境,培养学生的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
学校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寓管理,维护学生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学校公寓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环境优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寓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公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公寓的安全、卫生、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工作;3. 负责公寓的入住、退宿、住宿调整等工作;4. 组织开展公寓的宣传教育活动;5. 协调处理公寓内部及与外部的纠纷。
第三章入住与退宿第六条学生公寓实行自愿申请入住制度,入住时需遵守以下规定:1. 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入住手续;2. 学生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3. 学生入住后,不得擅自改变房间结构、装修或使用违禁物品;4. 学生入住期间,需保持宿舍整洁、文明,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第七条学生因故需退宿的,应提前向公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公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寓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1. 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4. 加强对用电、用气等设施的管理,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五章卫生管理第九条公寓管理部门应加强公寓的卫生管理,保持公寓整洁、舒适。
1. 定期对公寓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要求学生保持宿舍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3. 加强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卫生;4. 定期组织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
第六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条公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寓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1. 定期对公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2. 学生不得擅自拆卸、改动公寓设施设备;3. 公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档案,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学校公寓管理制度法律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生活秩序,提高公寓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公寓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规范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公寓管理职责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公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对公寓进行巡查,确保公寓设施设备完好;(三)对公寓内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四)组织公寓卫生、安全检查;(五)负责公寓维修、维护工作;(六)处理学生投诉和纠纷。
第五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设立公寓管理员,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公寓的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二)负责公寓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安全;(三)负责公寓内学生入住、退宿手续办理;(四)负责公寓内学生信息登记、更新;(五)负责公寓内学生违纪行为查处;(六)负责公寓内学生投诉和纠纷处理。
三、学生住宿规定第六条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需凭学生证进入公寓。
第七条学生应按时入住、退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
第八条学生应爱护公寓设施设备,不得损坏、盗窃、私拉乱接电线等。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内安静、整洁。
第十条学生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宠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四、安全与卫生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燃气管道等安全。
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卫生,保持宿舍内整洁、通风。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公寓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五、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学生违反本制度,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二)记过: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三)留校察看:对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四)开除学籍: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校单身公寓管理制度
学校单身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单身公寓的管理,维护学校的秩序与安全,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单身公寓是学校为解决学生住宿问题而专门设立的住宿场所,供本校学生居住。
第三条学校单身公寓的管理工作由学校住宿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单身公寓,学生在入住学校单身公寓前必须签署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单身公寓的使用主要面向公寓居住的学生,对外租赁的情况需经过学校批准,并严格执行使用规定。
第二章入住与入住条件第六条学生若需入住学校单身公寓,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学校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入住。
第七条入住学校单身公寓的学生须为学校在籍学生,不得允许非本校学生使用。
第八条学生在入住学校单身公寓前需缴纳一定的住宿押金,用于后续维护和损坏赔偿等问题。
第九条学生入住学校单身公寓需自觉遵守公寓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有权将其劝退并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条学校单身公寓的住宿期限为一学年,学生需在期满时重新申请住宿。
第三章公寓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单身公寓的管理人员需每日对公寓进行巡查,照看房间卫生和安全等情况。
第十二条学校单身公寓内不得擅自变动房间结构和设施,如有损坏的情况需立即向管理部门汇报并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学校单身公寓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房间转租他人,如有违反的情况,学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单身公寓内不得在房间内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学生需自觉遵守,并参与公寓的消防演练和检查。
第十五条学校单身公寓内不得从事大规模聚会和喧哗活动,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如有违反情况,需受到相应的处罚并赔偿。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入住学校单身公寓后,需对自己的房间和物品进行保护,不得随意将自己的钥匙和房门开放给他人。
第十七条学校单身公寓内不得如实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不得进行危险活动,如有发现需立即报告。
第十八条学校单身公寓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和行为,如发现违法行为需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高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制度
高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工作,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
2. 物业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应成立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物业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员、保安、保洁等。
三、职责分工1. 物业管理员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监督工作。
2. 保安负责学生公寓的出入管理、安全巡逻和紧急事件的初步处理。
3. 保洁负责学生公寓的清洁工作,确保公共区域的卫生。
四、安全管理1. 学生公寓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有人处理紧急情况。
2. 定期对学生公寓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3. 制定并执行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访客登记、物品出入管理等。
五、卫生管理1. 制定学生公寓的清洁标准,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垃圾,不随意堆放物品。
六、设施维护1. 定期对公寓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 对于损坏的设施,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
七、费用管理1. 学生公寓的管理费用应公开透明,定期向学生公布费用使用情况。
2. 学生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逾期未缴者,物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八、投诉与建议1. 建立投诉和建议机制,鼓励学生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
2. 对学生的投诉和建议,物业管理部门应认真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院公寓的管理制度
学院公寓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生活安全与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院公寓是指为本学院在校本科生提供的住宿服务的专用场所,由学院负责管理。
第三条学院公寓管理以“服务学生,严格管理,安全第一”为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公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学院公寓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领导团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学院公寓管理员是指负责具体管理公寓事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严格执行公寓管理制度。
第六条学生在公寓内要遵守公寓管理制度,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并保持安静。
第七条学院公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友好”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居住。
第八条学院公寓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内所有在校学生,离校期间暂时不适用。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九条学生入住学院公寓需提供有效证件、入学通知书、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填写入住登记表,并签署入住协议。
第十条学生入住学院公寓需交纳押金,并按照规定缴纳房租,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超过规定时间未缴纳的将被清退。
第十一条学生入住学院公寓需接受公寓管理员的检查,发现问题需立即整改,不得拒绝。
第十二条学生入住学院公寓需遵守公寓管理制度,不得私自转让、出租、拆改房屋或擅自转移室内设施。
第十三条学生离开学院公寓需提前向公寓管理员办理离宿手续,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扣除押金。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学院公寓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和消毒,学生需配合公寓管理员清理个人物品。
第十五条学生需按时缴纳房租和水电费,不得拖欠,逾期将被清退。
第十六条学生需保持宿舍内的公共环境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喧哗。
第十七条学生在宿舍内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八条学院公寓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公寓管理员申请。
第十九条学生如有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警告、罚款、停电等处理。
第二十条学院公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物品,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理。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寓管理,维护学校公寓环境秩序,保障学生居住安全和生活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公寓,包括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
第三条学校公寓管理工作由学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物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设施设备,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公寓分配与调整第五条学校公寓分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公寓划分为学生宿舍区和教职工宿舍区,并按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分配。
第六条学生宿舍区的调整应事先经学校同意,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和辅导员审核,方可进行调整。
第七条教职工宿舍区的调整应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核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三章公寓使用规范第八条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种植花草等植物。
第九条公寓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阳台或窗户上晾晒衣物。
第十条公寓内禁止吸烟,禁止吸毒,禁止酗酒,禁止赌博。
第十一条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二条公寓内禁止进行大型聚会,禁止产生噪音干扰他人休息。
第十三条公寓内禁止随意更换门锁,如需更换须事先申请并经学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四条公寓内禁止进行非法活动,禁止传播违法信息。
第四章公寓维护与保洁第十五条公寓内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要合理使用,如有发现漏水、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修。
第十六条保持公寓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意涂写刻画墙壁。
第十七条公寓内禁止私拉网线、电话线等。
第十八条公寓内的家具、电器等设备要妥善使用,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十九条公寓内禁止随意装修和拆卸,如需装修,应提前向学校管理部门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第五章公寓安全与防火第二十条公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
第二十一条公寓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乱接电器和随意改动电线。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保障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有序,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指供学生居住的宿舍楼、公寓楼等,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
学生公寓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服务学生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宿安排、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各学院、后勤保障部门、保卫部门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五条学生公寓的住宿安排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学生应当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者占用他人宿舍。
第六条学生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生活设施,保证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学生应当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或者搬离。
第七条学生公寓应当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学生应当将垃圾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三章卫生保洁第八条学生应当保持宿舍内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打扫和整理。
学生公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卫生状况良好的宿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卫生状况差的宿舍进行督促和整改。
第九条学生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和清洁用品,供学生使用。
学生应当爱护清洁工具和清洁用品,不得随意损坏或者浪费。
第四章安全保卫第十条学生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应当实行门禁制度,学生应当随身携带校园卡,进出宿舍楼时应当刷卡。
学生不得将校园卡借给他人使用,不得私自开启宿舍楼的门禁。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学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明火、电热器等危险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
第五章公共秩序维护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举办聚会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秩序,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文明素养。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实行学校、学院、学生三级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公寓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公寓管理制度、开展公寓安全检查、处理学生公寓违规行为等。
学院负责对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入住、退宿、宿舍分配、纪律教育等。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秩序,积极参与公寓管理活动。
第四条学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学院及学生应当共同维护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学生入住与退宿第五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应当遵循学院宿舍分配原则,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入住。
第六条学生入住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签订《学生公寓入住协议》,遵守公寓管理制度。
第七条学生退宿应当提前向学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退宿时,学生应当将宿舍打扫干净,交还钥匙和宿舍卡。
第八条学生公寓住宿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退宿时,未住宿时间不予退还住宿费用。
三、公寓安全管理第九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主要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方面。
第十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随意借给他人。
离开宿舍时,应当关闭门窗,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实行门禁制度。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门禁规定,不得擅自出入公寓。
四、公寓环境卫生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制,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卫生,按照学校卫生规定进行打扫。
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饮酒,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大学公寓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大学公寓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则1.1 大学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益,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
1.2 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章制度,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参加公寓管理活动,共同创造平安、和谐、文明、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入住及退宿2.1 新生入学时,须办理好报到、注册及缴费手续后,方可入住学生公寓。
2.2 入住学生须严格按照公寓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指定的床位居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强占床位,也不得转借他人住宿。
违者,除限期搬出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2.3 学生住宿调迁或毕业、休学、退学等离校时,经公寓管理人员验收寝室配套设施及退还各类钥匙等公共物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寝室,不得滞留。
三、安全管理3.1 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寓内吸烟、点蜡烛,防止发生火灾。
3.2 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在公寓内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和灯头,严禁使用违章电热设备,以保证安全和节约能源。
3.3 学生应遵守公寓内的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不得占用、堵塞通道,不得损坏消防设施。
四、环境卫生4.1 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墙壁、家具上乱涂乱画。
4.2 学生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
4.3 学生应共同维护公寓的环境,不随意损坏公共设施,不噪音扰民。
五、行为规范5.1 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益,不得在公寓内进行影响他人学习、生活的行为。
5.2 学生应遵守公寓内的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公寓内进行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5.3 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不得擅自借用他人宿舍,不得在公寓内进行营利性活动。
六、违规处理6.1 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学生公寓制度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公寓管理行为,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秩序,促进学生公寓文明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设立的学生公寓,在公寓内外进行管理活动。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健康、安全、便利、实用、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管理、依规合法管理、服务规范管理、民主参与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学生公寓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公寓设立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寓管理职能。
第六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相关领导、公寓管理员、学生代表等组成,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管理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直接任命或者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监督公寓安全管理、协调公寓内部事务等。
第九条学生公寓设立公寓管理员,主要负责日常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寓管理员由学校选拔,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公寓管理员的职责包括:负责公寓内安全管理、维护公寓秩序、协调学生间纠纷等。
第三章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学生公寓管理采取居住学生与管理者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不得私自搭建或移动家具,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
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内不得缺席学生擅自转租或者出租房间。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擅自饲养宠物。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晚上不得进行大声聚会。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内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自使用易燃物品。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内不得进行赌博、聚众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第十九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学生公寓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公寓住宿事务管理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生公寓管理应当建立公寓内部监督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寓管理。
第五章学生公寓管理监督与处罚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公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学校公寓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公寓管理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公寓,提高学生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制定了以下学校公寓管理实施方案。
一、安全管理。
1. 加强公寓安全巡查,确保楼道、楼梯、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学生的火灾逃生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宿舍电器使用和用火安全管理,杜绝违章私拉电线等现象。
二、环境卫生管理。
1. 每周定期组织公寓卫生大扫除,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2. 加强对学生的环境卫生教育,提倡垃圾分类和节约用水用电。
3. 对于卫生习惯不良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和教育,督促其改正不良行为。
三、秩序管理。
1. 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建立公寓秩序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学生在公寓内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2. 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确保学生按时返校,并规范晚归和外宿手续。
3. 对于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依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四、服务管理。
1. 建立公寓服务热线,方便学生对公寓环境、设施等问题进行反馈和投诉。
2. 定期组织公寓服务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对公寓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及时改进管理服务工作。
3. 加强对公寓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设施管理。
1. 定期对公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2. 加强对学生宿舍内设施设备的管理,禁止私自更改和损坏公寓设施设备。
3. 对于设施设备损坏和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保障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需求。
通过以上学校公寓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更好地提高学校公寓的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韶关学院学校公寓管理办法
韶关学院学校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外地高校和韶关市有关住宅小区的管理经验,按照韶关学院学校公寓建设实施意见(韶学院[2008]16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加强学校公寓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共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产权归属第二条学校公寓的产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章选房办法第三条采取两次抽签办法进行选房,第一次抽签按缴纳保证金发票的编号顺序抽签确定第二次抽签的顺序,第二次抽签按第一次抽签确定的顺序抽签确定选房顺序。
第四章居住权第四条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户缴清所选房屋工程建设资金后方可取得公寓的居住权。
第五章居住权的转让及退房条件第五条居住权不能对外转让、出租,夫妇一方身故后其配偶可继续居住。
若住户需转让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校公寓转让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公寓居住权可以在符合居住条件的教职工之间转让。
第六条取得居住权的教职工退休时方可申请退回住房给学校,退房者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将住房打扫干净,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并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走。
退房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校公寓退房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必须与由后勤处组织的住房改革领导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同时到现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将住房退回学校。
1、配偶不是本校教职工的,在教职工本人调离学校时;2、夫妇双方是双职工但一起调离学校时;3、夫妇均已身故同时不符合转让条件时;4、以教职工本人名义选购公寓但给其他人居住的;5、教职工本人不居住,长期给父母或亲戚居住的;6、以和父母居住为名,但没有正当理由被人投诉经核实超过半年未与父母同住的。
第八条住房退回给学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原价一次性向住户退还所缴纳的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中的室内装修费用只退还学校统一规定标准装修的造价。
第六章管理规定第九条公寓公共设施及住房公共部分的维修由学校负责。
公共设施包括道路、绿化、电梯、消防设施、化粪池等,住房的公共部分包括走廊、通道、楼梯、门厅、楼顶天面、外墙面、公共水池、室外公共上下管道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韶关学院学校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外地高校和韶关市有关住宅小区的管理经验,按照韶关学院学校公寓建设实施意见(韶学院[2008]16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加强学校公寓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共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产权归属第二条学校公寓的产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章选房办法第三条采取两次抽签办法进行选房,第一次抽签按缴纳保证金发票的编号顺序抽签确定第二次抽签的顺序,第二次抽签按第一次抽签确定的顺序抽签确定选房顺序。
第四章居住权第四条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户缴清所选房屋工程建设资金后方可取得公寓的居住权。
第五章居住权的转让及退房条件第五条居住权不能对外转让、出租,夫妇一方身故后其配偶可继续居住。
若住户需转让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校公寓转让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公寓居住权可以在符合居住条件的教职工之间转让。
第六条取得居住权的教职工退休时方可申请退回住房给学校,退房者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将住房打扫干净,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并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走。
退房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校公寓退房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必须与由后勤处组织的住房改革领导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同时到现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将住房退回学校。
1、配偶不是本校教职工的,在教职工本人调离学校时;2、夫妇双方是双职工但一起调离学校时;3、夫妇均已身故同时不符合转让条件时;4、以教职工本人名义选购公寓但给其他人居住的;5、教职工本人不居住,长期给父母或亲戚居住的;6、以和父母居住为名,但没有正当理由被人投诉经核实超过半年未与父母同住的。
第八条住房退回给学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原价一次性向住户退还所缴纳的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中的室内装修费用只退还学校统一规定标准装修的造价。
第六章管理规定第九条公寓公共设施及住房公共部分的维修由学校负责。
公共设施包括道路、绿化、电梯、消防设施、化粪池等,住房的公共部分包括走廊、通道、楼梯、门厅、楼顶天面、外墙面、公共水池、室外公共上下管道等。
楼顶天面不准个人私自占用或种植植物花草等。
第十条凡属于住房面积之内的维修,其费用由住户自理。
第十一条公寓小区实行校内物业管理,向住户收取适当的治安清洁成本费,治安清洁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元计收(参照后面附件的相关测算)。
电梯的电费按本梯间电费实际发生数,由梯间居住的实际住户,按楼层系数分摊。
电梯的保修、保养、维修费由学校支付。
第十二条公共部分用电、用水不分摊,由学校支付。
梯间灯产生的电费由本栋楼的住户平均分摊。
第十三条架空层停车位按成本造价一次性缴纳,露天停车位也按造价一次性缴纳,学校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不购买露天停车位而租用的,按每月每台车100元计收租金。
外来临时停放在露天停车场的车辆,按每月每台车300元计收或按每台车每天10元计收。
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能停放在公寓区域内的道路上。
第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入住学校公寓周转房的教职工,需缴纳治安清洁费及电梯电费(缴纳的费用与其他住户相同)。
第十五条凡居住学校公寓的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守学校公寓的有关规定,遵守小区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居住学校公寓的教职工不准喂养宠物、饲养家禽家畜等。
第十七条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拆建、改建和乱搭建,不得改变住房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学校公寓的居住权属于本校教职工及其配偶,若发现有人私自转租、转借、转让,学校有权收回住房,并从其转租、转借、转让之日起,按学校周转房最高租金标准的3倍进行罚款,罚款在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只适用于学校公寓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附件:1~1、学校公寓电梯电费分摊比例一览表;1~2、学校公寓住房转让申请表;1~3、学校公寓退房申请表。
韶关学院2010年10月25日附件1~1:学校公寓电梯电费分摊比例一览表(讨论稿)附件1~2:学校公寓住房转让申请表附件1~3:学校公寓退房申请表年月日另附一:学校公寓(一、二、三期)实行物业管理的费用测算说明学校公寓第一、二、三期共17栋电梯楼,324套,建筑面积52612m2。
一、卫生保洁费1、卫生清洁面积45439 m2。
其中住房公共面积(含车库)11439m2;道路面积14000 m2;绿化面积20000 m2。
2、卫生清洁人员需4人(参照后勤服务集团清扫道路及绿化卫生面积19000 m2/人.日、楼宇8000 m2/人.日)3、计费:1200元/人.月×4人=4800元/月。
4800元/月×12=57600元/年。
二、环卫所清运垃圾费按每月6车计费。
300元/车×6车=1800元/月。
1800元/月×12=21600元/年。
三、上门收垃圾费1、324套住房,早晚收垃圾各一次。
需2人。
2、计费:1200元/人.月×2人=2400元/月。
2400元/月×12=28800元/年。
四、清化粪池费每栋楼有两个化粪池共34个。
按每年清运一次,每次300元/个计费:300元/个×34个=10200元/年。
五、绿化养护费1、共20000 m2。
绿化养护人员需2人(参照后勤服务集团绿化养护面积13000 m2/人.月)2、计费:1200元/人.月×2人=2400元/月。
2400元/月×12=28800元/年。
六、保安费1、学校公寓共两个门,保安人员需6人。
2、计费:1500元/人.月×6人=9000元/月。
9000元/月×12=108000元/年。
七、电梯保养维护费、年审费、维修配件费1、电梯保养维护费4800元/年.台,年审费1500元/年.台,维修配件费1000元/年.台(参照行政楼电梯年费用)。
2、计费7300元/年.台×18台=131400元/年。
八、专业水电维修人员费1、水电维修人员需1人。
2、计费:1500元/人.月×1人=1500元/月(参集团水电中心工资)。
1500元/月×12=18000元/年。
一至八项合计404400元/年。
计费404400÷52612÷12=0.64元/ m2.月。
以上管理费用未包含楼房的公共维修费用,只是小区的日常管理费用。
建议财务处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节余部分作为小区的公共维修费。
另附二:学校公寓建成后实行物业管理的费用测算说明按规划,学校公寓整个小区建成后共44栋电梯楼,按测算建筑总面积达130000m2。
一、卫生保洁费1、卫生清洁面积105000 m2。
其中住房公共面积(含车库)29000 m2;道路面积23000m2;绿化面积53000 m2。
2、卫生清洁人员需8人(参照后勤服务集团清扫道路及绿化卫生面积19000 m2/人.日、楼宇8000 m2/人.日)3、计费:1200元/人.月×8人=9600元/月。
9600元/月×12=115200元/年。
二、环卫所清运垃圾费按每月10车计费。
300元/车×10车=3000元/月。
3000元/月×12=36000元/年。
三、上门收垃圾费1、800套住房,早晚收垃圾各一次。
需4人。
2、计费:1200元/人.月×4人=4800元/月。
4800元/月×12=57600元/年。
四、清化粪池费每栋楼有两个化粪池共88个。
按每年清运一次,每次300元/个计费:300元/个×88个=26400元/年。
五、绿化养护费1、共53000 m2。
绿化养护人员需4人(参照后勤服务集团绿化养护面积13000 m2/人.月)2、计费:1200元/人.月×4人=4800元/月。
4800元/月×12=57600元/年。
六、保安费1、学校公寓共两个门,保安人员需6人。
2、计费:1500元/人.月×6人=9000元/月。
9000元/月×12=108000元/年。
七、电梯保养维护费、年审费、维修配件费1、电梯保养维护费4800元/年.台,年审费1500元/年.台,维修配件费1000元/年.台(参照行政楼电梯年费用)。
2、计费7300元/年.台×45台=328500元/年。
八、专业水电维修人员费1、水电维修人员需2人。
2、计费:1500元/人.月×2人=3000元/月(参照水电中心工资)。
3000元/月×12=36000元/年。
一至八项合计765300元/年。
计费765300÷130000÷12=0.49元/ m2.月。
以上管理费用未包含楼房的公共维修费用,只是小区的日常管理费用。
建议财务处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节余部分作为小区的公共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