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技术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完整,真实反映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确保档案安全。
4. 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率,方便查阅。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医院技术人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基本信息;2.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3. 工作经历、培训经历、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4. 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等;5. 职称评审、晋升、考核等材料;6. 其他与技术人员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综合档案室负责技术人员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 对技术人员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系统;4. 对档案进行保密,确保档案安全;5.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技术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指导、监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2. 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技术人员档案;3. 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4. 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第四章档案立卷归档第七条档案立卷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立卷应以一个技术人员为单位,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档案立卷应包括档案封面、档案目录、档案材料;3. 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类别、内容、时间等顺序排列;4. 档案材料应整齐、清洁、牢固。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2. 档案材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执行。
医院一类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一类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一类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科研项目、药品、检验、护理等领域的档案。
三、档案分类一类技术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 设备档案:包括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购置档案、维修档案、使用手册等。
2. 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全过程档案。
3. 药品档案: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档案。
4. 检验档案: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报告、检验设备等档案。
5. 护理档案:包括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记录、护理质量监控等档案。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一类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相关科室负责所辖范围内一类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3. 医院各部门、科室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一类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一类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2. 档案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原始凭证;(2)项目申请、立项、实施、验收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3)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等。
3. 档案整理应按照分类、时间、编号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原则。
2.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便民的原则。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借阅、复制等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
八、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管理。
第三条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学习、业绩等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全面,无遗漏。
(三)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准确无误,便于查阅。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学历、学位、职称、职务、政治面貌等。
(二)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
(三)学习经历: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
(四)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等。
(五)奖励与处罚: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处罚等情况。
(六)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课程、时间、成绩等。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第八条档案收集:(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档案收集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第九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装订等规范。
(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整理后,应编制目录,便于查阅。
第十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存放应遵循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原则。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医院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专业特长等;2. 医院员工参加各类培训、考核、竞赛、学术交流等情况;3. 医院员工参与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情况;4. 医院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荣誉、奖励、处分等情况;5. 医院员工离职、退休等相关信息。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员工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上报;3. 员工本人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技术档案的填写和更新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应收集其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等相关材料,建立技术档案;2. 员工参加培训、考核、竞赛、学术交流等活动时,相关科室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3. 员工参与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活动时,相关科室应收集相关材料,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4. 员工取得荣誉、奖励、处分等情况时,相关科室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5. 员工离职、退休时,相关科室应收集其工作总结、评价等相关材料,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2.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人力资源部应按照规定权限,为医院各部门、科室提供技术档案查询、借阅服务;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伪造、销毁技术档案。
六、档案保密1. 医院员工技术档案属于保密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2. 人力资源部应加强技术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为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管理。
第三条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职称、培训、业绩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原则。
2. 档案收集内容包括:(1)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4)各类培训、进修、考核证明材料;(5)各类荣誉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6)其它与专业技术档案相关的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编号、归档的原则。
2. 档案整理包括:(1)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2)对档案资料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3)对档案进行编号,便于查找;(4)对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
2. 档案保管包括:(1)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2)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保养;(3)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等灾害;(4)确保档案的保密性,防止档案泄露。
第七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的原则。
2. 档案利用包括:(1)查阅、复制、借阅档案;(2)为医院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考核等提供档案资料;(3)为科研项目、论文撰写等提供参考。
第四章档案管理与监督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法规和业务流程。
第九条档案管理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医学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与档案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档案的管理原则为公开、规范、便捷、安全、完整。
第四条医院档案按照文件属性和保存期限分为:中心档案、科室档案、特殊档案。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机构是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医院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
第二章中心档案管理第六条中心档案包括医院全院性的文件、文件案卷、职工档案等。
中心档案由医院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中心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二者都需要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归档和维护。
第八条中心档案的归档采取立卷立卡制度,每一个文件案卷均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九条中心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服务器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条中心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
第十一条中心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二条中心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科室档案管理第十三条科室档案包括科室的文件、病历、检验报告等。
科室档案由各个科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第十四条科室档案的归档要求:文件以文件分类号进行归档,每个文件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十五条科室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科室电脑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六条科室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第十七条科室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科室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2023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篇1】为了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证档案完整安全,拓展档案的开发利用。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档案工作人员设置1.1档案室归院办管理,设专职档案员(2~3)名,负责指导各科档案员工作,以及医院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向档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档案员1名,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档案归档2.1凡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要求归档。
2.2立卷归档时,要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
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够正确地反映医院活动的全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3归档案卷题名、卷内文件目录及立卷人、立卷时间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准确,装订要齐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档案要填写案卷全引目录和备考表。
2.5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房山区第一医院保管期限表》的内容,将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要随时归档,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归档。
2.6根据医院院志续编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报到综合档案室。
3、档案保管3.1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材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3.2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尽量减少档案的机械磨损。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3.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
档案管理制度医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医院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捷和合法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便民利用、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所指的档案,是指医院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业务档案、病历档案以及其他与医院活动相关的所有书面、磁盘或电子载体的文书资料。
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具体管理,医院领导层应给予足够的支持和重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院档案的保存、整理、传输和利用的安全有序,并为医院相关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档案服务。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六条医院档案应根据内容和形式划分为临床、行政、科研等多个类别,临床档案应按病种或科室进行分类。
第七条医院档案应按照《医疗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门别类、顺序排列、定期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医院档案应根据档案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进行严格的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利用。
第九条医院档案应遵守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规定的期限和规范进行归档,归档时应编制档案目录,并做好编号和注释工作。
第十条医院档案应根据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和处理,重要机密档案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借阅第十一条医院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保留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移交。
第十二条医院档案的借阅应符合规定,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借阅者应如实填写借阅登记表,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医院档案应在保密控制下进行借阅,借阅档案不得擅自复制、篡改或外传,借阅期限应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服务,协助相关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和更新第十五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定期的档案整理计划,对存储的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更新,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医院人员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障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人员专业技术档案是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资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记录,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医院人员专业技术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2. 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3.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水平等;4. 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成果、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等;5.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考核、考核结果等;6. 专业技术人员的奖惩、处分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专业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3. 对专业技术档案进行定期检查、鉴定和整理;4. 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考核、奖惩等工作提供档案依据;5.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档案的检查、审计等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进行定期检查、鉴定和整理;4. 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借阅、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专业技术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专业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原则: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当及时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当全面、详实,不得遗漏;3. 规范性原则:档案的格式、内容、装订等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4. 保密性原则: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保密。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管理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业技术档案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经历和工作实践的记载,它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工作态度和业绩,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依据,也是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专业技术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补充,是了解和正确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专业技术档案由人力处负责组卷工作,并统一管理,综合档案室负责维护存放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综合档案室接人力处通知借阅档案。
第五条专业技术档案归档范围1.历次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表,任职资格通知资料、资格证书、聘任文件的复印件。
2.业务自传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等材料的复印件,参加国内外各种考察、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证明和鉴定材料。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材料;每年度的科研项目、成果等。
5.在各类专业技术报纸、杂志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出版的著作、译文、论文,各种被采纳的专业技术讲义、工作报告、建议等目录、著作和期刊复印件;专业技术成果鉴定、获奖、发明专利证书、培养人才证明及其他有备案价值的各种专业技术工作成就证明等材料。
6.历次评定、晋升技术职称(职务)、任职资格时提交的代表作。
7.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材料、考评记录及各种民主评议材料。
8.本省卫生系统或省部级以上劳模、省(部)优、突贡专家、拔尖人才、院级以上单位(含院级)评审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或积极分子)等的档案材料及颁发的证书、奖状及各种奖励证明复印件等。
9.在各专委会及学术团体任职的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第六条材料的归档和要求1.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即内容完整、印章完备、手续齐全、材料真实、准确。
2.有关重大科技成果材料,应有同行专家评价、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属于集体成果的,应有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的材料。
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的技术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员工技术档案管理体系,为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医院员工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2. 职业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护士执业证、药师执业证等;3. 专业培训记录: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学术交流、进修学习等记录;4. 工作经历:历任职务、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等;5. 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研究项目、获得的奖励等;6. 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核等;7. 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岗位考核等;8. 其他与员工技术能力相关的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员工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员工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全面系统,收集员工技术档案的各类材料;3. 及时更新,根据员工的工作变动、职称评定等情况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七条员工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存放,按照档案内容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利用;2. 编号排列,对档案进行编号,并按照编号顺序排列;3. 编制目录,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员工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保密原则,对涉及员工隐私的档案内容应予以保密;2. 安全存放,确保档案存放场所的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3. 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九条员工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符合法律法规,遵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2. 依法利用,确保档案的合法利用;3. 严格审批,利用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保密:l、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密法》;对保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划分,密级的变更,必须按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处理。
2、严格执行保密文件、资料、档案的查、借阅审批手续,并只限于在阅文室内阅读,不得私自抄录或拍照,更不得带回家。
3、保密文件、资料、档案阅读完毕,应交保密员存放在专柜内,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4、要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并对“三密”文件、资料定期清理,重点保护。
5、对造成失、泄密的科室和个人,应追究其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二、档案保管:l、机关全部档案必须由中心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窃、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等工作,做好库房内温、湿度测记,保持室内合理温度。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4、室藏档案应排列整齐有序,并定期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目录与室藏档案相符。
5、严格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6、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首先编制销毁清册,由鉴定小组批准鉴定,在有人监销的情况下,方能销毁。
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册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三、档案利用:l、凡因公需到档案室利用档案的,必须填写使用登记,外单位利用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件,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利用者可在阅文室查阅,特殊情况需要借出者,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3、档案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严禁画杠、打圈、涂抹、篡改、抽取、拆散档案资料,否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档案工作人员要热情招待档案利用者,准确迅速地调出利用者所需档案,同时,要认真做好查阅档案的登记与统计工作,注意反馈和收集利用效果。
5、“三密”文件借阅范围要从严掌握,必须借阅时,要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档案的借、传阅:1、借阅和传阅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退还文件要办理注销手续。
医院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有效,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医疗、护理、科研、教学、设备、药品等各方面的技术档案。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技术档案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有效。
2. 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确保技术档案的及时、规范、有序。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四、技术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技术档案的收集(1)各科室在医疗、护理、科研、教学、设备、药品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技术文件、资料,应在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2)对具有历史价值、科研价值、教学价值等的技术档案,应进行特殊保管。
2. 技术档案的整理(1)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连续性的原则。
(2)技术档案的整理应按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3)技术档案的整理应保持文件的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删减、伪造。
五、技术档案的保管与使用1. 技术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卫生、通风、防潮、防虫、防尘。
(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3)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范围、手续、期限等。
2. 技术档案的使用(1)技术档案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的原则。
(2)使用技术档案应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3)借阅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损坏、遗失。
六、奖惩1. 对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技术档案损坏、丢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医院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废物等档案。
2. 医疗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档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文件、临床应用方案、临床研究资料、病例资料、疗效评价报告等。
(2)医疗设备档案:设备购置审批文件、设备验收报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报废审批文件等。
(3)药品档案:药品采购审批文件、药品验收报告、药品使用记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
(4)医疗器械档案:医疗器械采购审批文件、医疗器械验收报告、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等。
(5)医疗废物档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疗技术档案的统一管理。
2.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2)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准确性:档案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安全性: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科室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医疗技术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各科室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编号归档。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 档案查阅: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档案查阅室,为医院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五、档案管理要求1. 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医院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个人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技术档案。
第三条医院技术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医院技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管期限,实行分级管理。
(三)分类管理原则:按照档案内容、形式、形成过程等进行分类管理。
(四)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科室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医疗活动档案: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等。
(二)教学活动档案:教学计划、教案、课件、试卷、考核成绩等。
(三)科研活动档案:科研项目申请书、研究报告、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四)管理工作档案: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等。
第八条技术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三)档案装订整齐、美观,便于查阅。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
(二)保持档案库房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技术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借阅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二)借阅人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丢失。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
医院医技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技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医技人员档案是指医院医技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材料。
第三条医院医技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技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编研、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医技科室负责本科室医技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六条医技人员本人负责保管好自己的个人档案,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医技人员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第八条医技人员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医技人员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十条医技人员档案的保管应做到防潮、防霉、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咬,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技人员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编研第十二条医技人员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三条医技人员档案的编研应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档案的参考价值。
第十四条医技人员档案的提供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确需借阅的,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二)外单位查阅医技人员档案,需提供正式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医技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等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工作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在医院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医院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医院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真实记录、准确完整:档案记录应真实反映医院工作过程,内容准确、完整,确保档案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三)安全保密、高效利用: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科室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医院行政管理档案:包括医院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
(二)医疗业务档案:包括病历、检验报告、手术记录、医学影像资料等。
(三)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研究论文、专利等。
(四)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
(五)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发票、收据等。
第九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编目卡制作等,方便查阅和管理。
(三)对档案进行整理、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严格登记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
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人员的技术档案管理,包括医师、技师、护士、药师、康复师等。
第三条医院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是医院重要信息资源,是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患者等了解、评价和选拔专业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条各专业人员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技术档案信息,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1. 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3. 专业技术培训、进修、考核、竞赛、奖励等证明材料;4. 医疗事故、纠纷、投诉等相关材料;5. 医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2. 档案装订整齐,封面注明档案名称、类别、页数;3. 档案袋上贴有档案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档案名称、类别、页数、编号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存放于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2. 档案室温度、湿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3. 档案柜上锁,钥匙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4.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3. 查阅档案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进行;4. 查阅档案后,需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借阅、转借、销毁档案。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1. 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2. 鉴定结果分为保存、销毁、转存等类别。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医院领导批准;2. 档案销毁时,需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监督;3. 档案销毁后,需将销毁清单报医院领导备案。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医院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便捷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1. 档案收集与建立:制度应规定档案的收集范围、内容和形式,包括病案、医技档案、行政档案等。
要求全院各科室配合,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建立档案。
2. 档案归档与整理:要求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归档整理,按照文件分类、编号、装订等程序进行处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检索性。
3. 档案保存与保管:制度应规定档案的保存期限、保存方式和保管责任人。
要求档案保存期满后进行鉴定、选片、销毁等处理,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4. 档案查询与借阅:规定档案查询和借阅程序,包括提供档案查询服务的时间和地点、借阅条件和手续等。
要求档案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服务。
5. 档案转移与移交:制度应规定档案转移和移交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档案转移申请、审核、移交清单等。
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在档案移交中承担主要责任。
6. 档案保密与安全:规定档案的保密要求,包括档案的访问权限、安全措施和责任制度等。
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丢失、泄露和被恶意篡改。
7. 档案使用与管理:制度应规定档案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包括档案更新、修订、备份等程序。
要求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更新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档案清查。
8. 档案培训与评价:制度应规定档案培训和评价的要求,包括档案人员的培训内容、方式和频率,以及档案工作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医院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2)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____档案保管权限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____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1.3医院证、章、信由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1.4其它各类档案由办公室保存。
____档案保管期限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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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建立员工专业技术档案,明确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真实全面地记载员工综合素质、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及成长历程,为医院员工资质和教育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2.范围:全院员工。
3.定义:员工专业技术档案是全面反映员工资质、岗位职责、教育成长、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的综合档案,是聘用员工、指派授权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凭证。
4.权责
4.1人力资源部:统一全院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标准格式和管理要求;指导各科室员工专业技术档案建立和日常管理;及时备份原始核心档案。
4.2科室主管:本科室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或指定档案专员负责本科室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更新、保管、使用;员工调科时,与对方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做好档案交接;员工离院时,与人力资源部做好档案交接。
4.3业务主管部门:协助、督促所辖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档案建立与更新。
4.4员工:负责按上级要求及时、主动地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归档资料。
5.制度内容
5.1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内容
5.1.1基本资料
5.1.1.1员工信息首页。
5.1.1.2员工十不准行为告知书。
5.1.2相关证书。
5.1.2.1学历(毕业)证书及查验结果。
5.1.2.2专业证照(上岗资格证、职称资格证)。
5.1.2.3执业证书及查验结果。
5.1.3岗位职责。
5.1.3.1岗位说明书。
5.1.3.2医师临床授权资料。
5.1.4考核评价。
5.1.4.1试用期考核。
5.1.4.2年度考核等。
5.1.5教育培训
5.1.5.1岗前培训。
5.1.5.1.1新入院院级岗前培训记录。
5.1.5.1.2新入院部门级.科级岗前培训记录。
5.1.5.1.3在职转/复岗岗前培训记录。
5.1.5.2在职培训
5.1.5.2.1全院综合(通识)课程培训记录。
5.1.5.2.2院内(部门级)继教记录。
5.1.5.2.3科室培训记录。
5.1.5.2.4院外培训记录。
5.1.5.2.5培训合格证(如心肺复苏培训)。
5.1.6其他事项(如教师上岗资格证、教学职称资格证)。
5.2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员工入职后,资质经过医院审核即可以建档,所在科室负责首次建档和存放,人力资源部负责备份原始核心档案。
5.3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更新
5.3.1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及时追加员工专业技术档案,保持最新。
5.3.2人力资源部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新生档案材料的必要审核、转交与备份。
5.3.3员工应按要求积极提供最新的应归档材料。
5.3.4员工专业技术档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集中回顾与更新。
5.4员工专业技术档案查阅权限
5.4.1员工:可以在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陪同下查阅自己的档案。
5.4.2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可以查阅本科室人员的档案。
5.4.3业务主管部门:可以在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陪同下查阅管辖业务人员的档案。
5.4.4人力资源部:可以在科室主管或档案专员陪同下查阅员工档案。
5.5员工专业技术档案存储要求
5.5.1设置专柜保管员工专业技术档案,密封上锁管理。
5.5.2存储档案应采取防蛀、防鼠、防火、防盗、防晒、防潮等措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5.5.3员工未经上级主管授权,不得随意复制档案材料。
5.5.4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涂改、添注、勾画,抽取。
5.5.5档案经手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涉密或隐私信息不得泄露。
5.6科室档案管理专员
5.6.1各科室主管负责或指定1名档案转员负责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
5.6.2档案管理专员的要求:一般为科室固定员工,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5.6.3档案管理专员的任期:原则以三年为一周期,如需中途更换由科室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与备案。
5.6.4档案管理专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流程和规范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