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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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面临重新安置和生活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需要从政策、制度、资金等方面全方位加强保障,下面就从这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政策方面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应加强宣传政策,增强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当享受的福利。

2. 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保障权利,形成制约征地政府和企业的法规和制度。

二、制度方面建议:1. 健全安置制度:建立完善的被征地农民安置机制,保障农民的安家立业,让他们能够在新的环境中有一个稳定的生活。

2. 完善保障机制:建立保障农民权益的制度,包括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三、资金方面建议:1. 加大资金投入:政府应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资金投入,确保他们在安家立业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2. 确保资金使用:对于专项资金使用应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到位,避免滥用浪费。

四、教育方面建议:1. 加强职业培训:对于被征地农民应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增强自立能力。

2. 积极推动教育均衡:政府应大力推动教育均衡,保障被征地农民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就业方面建议:1. 提供优惠政策:对于被征地农民应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包括税收、用地等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

2. 建立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被征地农民就业。

六、医疗保障方面建议:1. 公平医疗制度:建立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让被征地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

2. 增加基层医疗资源:加大基层医疗资源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方便被征地农民就医。

对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在政策、制度、资金、教育、就业和医疗等方面全方位加强保障,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关爱。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征地拆迁成为许多农民的常态。

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方式和保障体系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为了有效解决农民养老保障问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该方案旨在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持续可靠的养老保障,以确保他们晚年生活的质量和尊严。

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扩张和土地资源的不断利用,许多农村地区面临被征地的命运。

被征地农民因失去土地而丧失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质量大幅下降。

与此同时,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未充分覆盖被征地农民,使他们无法获得足够的养老保障。

因此,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目标是确保被征地农民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

2. 原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性:确保被征地农民享有与城镇职工相似的养老待遇,消除城乡差距。

- 可持续性: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可持续,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 灵活性:考虑到农民的特殊情况和需要,制定灵活的政策和措施,以满足不同地区和群体的需求。

三、具体实施方案1. 养老保险缴费被征地农民应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包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

个人缴费的比例可根据地区和个人经济能力的差异进行调整。

政府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补贴,以减轻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负担。

2. 养老金发放被征地农民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发放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正、透明。

养老金的数额应根据个人缴费的多少和工作年限的长短来确定,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养老服务除了提供经济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还应重视养老服务的提供。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养老机构和社区设施,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服务,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四、实施策略为了有效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策略应得到重视:1. 宣传和培训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对养老保险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保险意识的增强,增加参保率。

202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

202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

202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地问题逐渐成为了一个社会关注焦点。

在大规模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养老问题成为了一项热点难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被征地农民在退休后能够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提高其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原则:公平、可持续、可行、适应性。

三、养老保障基金建立与管理:1. 建立养老保障基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形成养老保障基金。

2. 养老保障基金管理: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划拨、投资和运营管理。

3. 政府补贴:政府根据需要和情况,向养老保障基金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四、缴费参与主体和缴费比例:1. 缴费主体:被征地农民、企业和政府均为缴费主体。

2. 缴费比例:被征地农民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6%,企业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政府根据财务状况确定缴费比例。

五、养老金计划的设定:1. 养老金计划的设定应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工作年限和个人工资水平进行合理调整,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养老保障基金提供,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计算得出。

3.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被征地农民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提供,根据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投资收益计算得出。

4. 养老金调整: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养老金标准。

六、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和条件:1. 养老金领取方式包括一次性领取和分期领取两种方式,被征地农民可自行选择。

2. 养老金领取条件:被征地农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缴满规定的缴费年限。

七、宣传和教育:1. 宣传和教育: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被征地农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率。

2. 培训和咨询: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农村组织的培训和咨询工作,提高其对农民保险问题的了解和解决能力。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一系列民生保障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X号)、X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X人社发〔X〕14X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X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X〕X号)、X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办发〔X〕16X号)、《X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X政发〔X〕1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以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问题为重点,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目标,按照“政府能承受、被征地农民能接受”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相关民生政策既有区别又相互衔接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被征地农民尽快融入城镇社会,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原则,组织开展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

2.坚持“市场引导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相结合”原则,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方位开展就业指导,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

3.坚持“多方式、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整合优化现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农村土地征用后买社保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征用后买社保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征用后买社保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征用后买社保相关政策:
一、农民因土地征用受到影响,政府对其发放一定程度的补偿金。

农民可凭征地补偿凭证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查询保障和补贴等相关待遇。

二、农民受到土地征用影响的,政府可以为其提供便利的政策支持。

比如,对满足基本条件的村民可享受到社会保险政策待遇,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等。

三、社会保险金可由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提供支持,也可以按照土地补偿凭证、征地补偿帐户的转移、农民家庭分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持证、农民家庭分户家庭主要因素等方式支付,这样可以使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更加顺利。

四、政府还应提高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使更多农民更好了解社会保险政策,更好地受益于此。

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 的实施意见

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 的实施意见

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落实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下简称“被征地”)上的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就业和保障”)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 〕3 号)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 〕 4 号)的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被征地的具有浦东新区常住户籍农业人员(以下简称“被征地人员”)的就业和保障,适用本意见。

二、基本原则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坚持市场导向,促进被征地人员就业。

将被征地人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

建立多渠道筹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机制,提高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水平。

三、管理部门区人社局是本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是本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工作的经办机构。

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被征地人员的分类需按照本意见规定落实就业和保障的被征地人员,应当是被征地范围内具有浦东新区常住户籍16 周岁以上的农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分为:(一)男性年满16 周岁不满60 周岁、女性年满16 周岁不满55 周岁的被征地人员(以下简称“就业阶段人员”)。

(二)男性年满60 周岁、女性年满55 周岁的被征地人员(以下简称“养老阶段人员”)。

五、就业培训就业阶段人员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就业存在困难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就业援助政策。

就业阶段人员自主创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和职业技能相关补贴。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19•【字号】湖政发〔2018〕25号•【施行日期】201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就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人地对应”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一)保障范围。

湖州市区实行被征地农民保障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集体所有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确定为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参保指标。

(二)保障对象。

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家庭中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包括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参保对象按照持有被征收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合法权源资料,且在办理征地手续时仍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被征地农民是指因政府、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等需要,而被强制地征用其土地、住房等财产,并失去其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居民。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一个重要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解决。

下面是我对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政府应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在征地过程中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政策应包括限期安置方案、补偿标准、劳动就业安排、社会保障及各项福利等,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同时,政府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扶持力度,提供资金补贴、技术培训、创业指导等,并加强与专业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二、注重转移就业和创业征地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住房和其他生产资料都被剥夺了。

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被征地农民应该积极转移就业和创业。

政府可以通过在新址附近建立产业园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等方式,帮助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创业机会。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和贷款支持等,帮助被征地农民更好地适应新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强化社会保障政府应该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和住房保障等。

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和残疾人,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对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政府可以通过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税收等方式筹集资金,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

四、加强宣传和引导政府应当加强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宣传和引导,让被征地农民能够了解政府的政策、扶持措施等,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征地公司、工程建设单位等的约束和管理,严格执行征地补偿等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通过以上几点意见和对策,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促进其融入新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地区被征地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被征地农民面临着失地失业、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对于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必须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二、目标设定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的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失地后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三、方案内容1.搭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方面。

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2.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养老保险的范围,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3.医疗保险建立医疗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4.失业保险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5.工伤保险建立工伤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6.生育保险建立生育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应纳入生育保险的范围,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7.政府补贴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经济负担,政府应提供适当的补贴政策,减轻被征地农民负担。

8.宣传教育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被征地农民对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四、实施措施1.立法支持相关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需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权益和义务,并严格监督社会保障的执行。

2.财政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并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按时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措施建议

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措施建议

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措施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政策的积极推动,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成为城市建设用地或者其他用途,这就导致了大量农民失去了耕地,丧失了土地养老的保障。

如何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 完善政策法规,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权益。

政府部门应该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和享受待遇,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2. 扩大保障范围,覆盖更多被征地农民。

在制定养老保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扩大保障范围,覆盖更多的被征地农民,特别是那些年事已高、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3. 增加政府投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政府应该增加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安享晚年,不至于因失去土地而生活陷入困境。

4.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意识。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意识,让他们充分了解养老保险政策和待遇,争取更多的被征地农民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中。

5.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和合理使用,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

在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社会、被征地农民本人共同努力,共同推进。

政府需要出台更多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社会需要增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关爱意识,多做一些关爱行动,多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被征地农民本人也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中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被征地农民共同努力,共同推进。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能够得到更好的推进,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帮助,能够安享晚年,不至于因失去土地而陷入困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31•【字号】晋政办发[2009]72号•【施行日期】200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7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数额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的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省人民政府182号令),进一步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以下简称社保费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社保费用所需资金来源在未正式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前,每征收一亩农用地,暂由用地单位在现行补偿标准基础上,按各县(市、区)平均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五倍提高征地补偿费用,划入县级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支付社保费用。

二、支付社保费用的具体规定(一)用地单位支付的社保费用中,60%用于支付农民个人应承担的费用,40%用于支付农村集体应承担的费用。

具体数额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民个人、农村集体承担的比例分别计算。

(二)按照60%、40%费用不足支付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社保费用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三、落实当地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当地政府承担的社保费用,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具体数额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承担比例计算。

经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人员后实施供地。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征地补偿标准后,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篇一:关于阿里巴巴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阿里巴巴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确保阿里巴巴项目的顺利引进,以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为原则,以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为目的,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根据街道工委会议纪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缴费为主,个人补贴为辅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步完善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一)在阿里巴巴项目建设中土地被征用的农民。

(二)征地前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有在册农业户口人员,并享受和履行被征地权利和义务的农民。

(三)《实施方案》所指失去土地,是指农户人均土地被征用、征收高于亩,即为失地,应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

(四)方案实施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不纳入《方案》的实施范围。

三、实施细则资格认定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拟订征地的情况通过《征地基本情况告知书》书面告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部门,并附征地范围应安置的农业人口人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征地基本情况告知书》应安置的农业人口人数,对所需要交纳养老保险金进行核算。

(二)组织申报1、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由农村集体组织填写《武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登记照、征地协议、补偿合同等资料。

2、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被征地人员进行汇总,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交街道人社中心审核申报。

3、街道人社中心对参保人员的条件与年龄进行复查,对有疑异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4、根据实际情况,旭光村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分为三批办理,第一批为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参加社会保障人员;第二批为男56-60岁、女51-55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第三批办理其余人员。

征地社保实施方案

征地社保实施方案

征地社保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工作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征地社保问题作为征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征地社保方案,是当前城市征地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征地社保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在城市化进程中,征地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而征地社保问题的实施,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合理的征地社保方案可以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同时也可以增强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征地社保实施的原则和目标。

1.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通过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征地社保实施中,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一位被征地农民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3. 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

在制定征地社保方案时,要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征地社保实施的具体措施。

1. 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失地后能够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2. 提供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

对于失地农民,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自我价值。

3. 加强宣传和督促。

对于征地社保方案的实施,需要加强宣传和督促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被征地农民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和待遇。

四、征地社保实施的保障措施。

1. 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征地社保方案的实施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建立投诉渠道。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渠道,让他们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征地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了解到相关政策和待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024年新征地村民养老保险规则方案

2024年新征地村民养老保险规则方案

2024年新征地村民养老保险规则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新农村建设的推进,2024年起新征地村民养老保险的规则方案十分必要。

该方案的制定目标是为新征地村民提供更加全面、稳定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障,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1. 普惠性原则:新征地村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应包含所有村民,无论其职业、劳动能力或交纳能力的差异,都应纳入保障范围。

2. 公平性原则:养老保险的待遇应按照村民的贡献和需求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各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可持续性原则: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应考虑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确保长期稳定支付养老金。

三、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和缴费1. 参保对象:包括所有新征地村民,不论其年龄、性别、职业等。

2. 缴费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参保村民自行承担,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缴纳。

3. 缴费期限:从开始参保之日起至退休年龄之前,不允许中途停缴。

四、养老金发放标准1. 养老金计算:根据参保村民的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养老金。

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养老金水平越高。

2. 养老金发放时间:参保村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3. 养老金调整: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水平,确保养老金的实际购买力稳定。

五、保险基金管理1.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新征地村民养老保险基金由参保村民的缴费和政府的补贴组成。

2. 基金管理机构:由政府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征收、投资和管理工作。

3. 基金投资运营:基金应合理配置资产,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的安全与收益的平衡。

六、政府职责1. 立法和政策支持: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征地村民养老保险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

2. 补贴政策:对于无法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贫困村民,政府应提供适当的补贴,确保其能够参保并享受养老金待遇。

3. 监督和管理:政府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府函[2010]60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府函[2010]60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府函〔2010〕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自贡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

负责实施征地的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要纳入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等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

各区县政府在上报土地征收方案时要对上述情况作专题说明。

各级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查关。

依法上报批准土地征收的,应由区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被征地农民相关资料、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编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一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自贡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和《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9〕30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发展的不断推进,被征地农民的数量逐渐增多。

在土地被征用后,大部分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随之而来的是生存和就业问题。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权益,需要加强对其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多的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

本文将就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一些建议及对策。

一、建议加强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完善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特殊情况和需求,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和保障金。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等因素,适当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二、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社会保障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建立起完善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包括个人权益信息登记、社会保障金发放、医疗费用报销等各项功能。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管理和服务,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社会保障服务。

三、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对于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来说,他们需要通过就业来维持生活。

需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和就业指导活动,引导被征地农民积极参与各种职业培训,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在易地安置区和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组织,对于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组织可以包括政府部门、农村组织、社区团体等,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各类社会保障服务和援助。

这样的组织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了解被征地农民的需求和问题,向他们提供更加针对性的服务和扶持。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需要被征地农民的理解和配合。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社会保障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可以帮助被征地农民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他们参与社会保障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冷水江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冷水江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冷水江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31•【字号】冷政办发〔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冷水江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冷政办发〔2017〕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冷水江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1日冷水江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3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个人自愿原则;(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三)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原则。

二、保障对象(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因市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14亩(以户为单位),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16周岁以上的人员。

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对象的年龄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日为基准日。

(二)能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范畴的对象1. 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员;2. 入学、入伍前符合前项规定条件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及一、二级士官;3. 父母一方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件,本人户口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4. 因婚嫁将户籍迁入本地,且在迁入地和迁出地都未享有土地承包权的人员。

村被征地农民社保实施方案

村被征地农民社保实施方案

村被征地农民社保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被征地农民的社保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权益,制定并实施村被征地农民社保方案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促进其融入城市化进程,实现全面小康。

一、社保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被征地农民及其家庭成员,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

社保范围涵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等内容,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各个方面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社保政策1.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可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缴纳,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2.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3.基本生活保障:对于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家庭,给予临时性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4.失业保险:对于因征地而失业的农民,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失业补助,同时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

三、资金来源1.财政支持:地方政府应当列支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保。

2.社会捐助: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社会捐助,为被征地农民社保提供资金支持。

3.个人缴纳:被征地农民及其家庭成员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

四、实施机制1.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保实施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实施方案。

2.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保实施格局。

3.监督机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实施的监督机制,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五、宣传教育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保意识和参与度,确保政策的落实和实施效果。

六、评估调整地方政府应当定期对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总结村被征地农民社保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举措。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农民群体日益庞大,他们面临着土地丧失、生计困难、社会保障不足等诸多困境。

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成为了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此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及对策。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在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中,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种保障项目。

在制度建设方面,可以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综合保障体系,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范围,实现全面覆盖。

二、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法律援助作为社会弱势群体,被征地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需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需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和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在维权过程中能够得到合法、公正的支持和帮助。

三、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可以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可以通过开办职业培训班、成立技能培训中心等方式,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各类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城市就业市场。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中,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被征地农民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权益保护知识,引导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五、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和支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可以依托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渠道,开展相关活动和服务,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到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中,共同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

六、加强政府的政策扶持和保障政府在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中,需要加强政策扶持和保障。

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法规等举措,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大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土地被征收,他们的生活来源和养老保障面临巨大挑战。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

一、保障对象与条件本养老保险计划适用于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参保条件包括: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险制度。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自愿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二、养老保险费用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

个人缴费部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承受能力确定,政府补贴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提供资助。

三、保险待遇与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基本养老金根据参保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投资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制。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四、养老保险管理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经办。

同时,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五、政策衔接与转换对于已经参加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被征地农民,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策衔接和转换。

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以按规定将其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养老保险计划,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六、法律责任与监督违反本养老保险计划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监督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组织实施与宣传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确保政策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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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各局(室)、村(社区)、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推进开发区城乡统筹建设,加快开发区转型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汊河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机构成立开发区(汊河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亚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农村工作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局(室)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社保科。

二、实施步骤1、调
查摸底阶段(4月1日—7月31日)。

成立各村(社区)工作班子,抽调工作人员,逐户上门登记,核对基础信息,反馈疑难问题,填写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及汇总表,报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召开宣传部署动员大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推选各村民小组代表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讲。

在前期入户调查宣传的基础上,展开重点宣传,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横幅、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整理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家庭和个人档案。

3、实施办理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本人自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三、工作流程(一)申请参保时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参保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2、
已参保人应在《申报认定表》上注明已参保的起止时间,提供已参保的社会保障号、《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
3、高中、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服兵役及享受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被判刑或劳动教养人员的,应如实说明,其服刑或劳动教养的年限不视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二)参保业务流程1、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由户籍所在村(社区)组织其填写《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认定表》(以下简称《申报认定表》),失地农民需签订书面承诺书,村(社区)组织专人对申请人参保资格及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报送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2、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和汊河派出所、开发区国土直属所、财政局,联合对申请人参保资格及相关信息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认定;3、对申请人资格及相关信息在所在村(社区)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4、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区社保中心对申请人参保情况进行比对,查询已参保年限,确认向前缴纳与一次性补缴年限;5、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享受参保政策进行核准;6、区社保中心根据审核确认的《申报认定表》核定相关费用,打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核定表》(以下简称《缴费核定表》);7、申请人持《缴费核定表》,到指定银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8、申请人个人承担资金到账确认后,区社保中心下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凭证》);9、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所将申请人《申报认定表》、《缴费核定表》、《参保凭证》以及申请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归档,失地农民书面承诺书一并入档,建立申请人个人档案;10、申请人符合区文件规定的退休条件,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填写《区社会养老保险人员退休条件
审批表》,并携带申请人个人档案到区社保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社保中心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区人社局核发《退休养老证》。

四、工作职责1、各村(社区)负责做好入户政策宣传、答疑解惑等工作,同时组织申请参保人填写《申报认定表》并初审,对初审复核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协助上级部门机构调查核实被征地农民情况。

2、劳动社保科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格,参与比对申请人参保情况,将《申报认定表》录入信息系统客户端并汇总上报;建立和保管申请参保人档案;向有关部门报送《申报认定表》,向申请人分发《缴费核定表》;办理到龄人员退休报批手续;申请人退休手续办结后将个人档案送区退管中心保管。

3、国土直属所负责审核产生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块的征地时间、征地文号、因征地产生需要安置人数、安置人员、安置方式等。

审核申请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所在村民(社区)小组耕地面积。

4、派出所负责审核申请参保人身
份证号、户籍信息、年龄核准和被判刑和劳动教养等情况。

5、财政局负责参与对申请人参保资格审核,接收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安排的其他事项。

6、监察室和信访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1、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参保。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涉及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的民心工程,具有范围广、任务重的特点,为实现全员参保,最大限度地让老百姓享受惠民政策,解决养老后顾之忧,必须加强责任意识,加大政策宣传,各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送资料、讲政策,帮助农民算好经济账,引导农民参保,提高农民参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部门配合,发挥整体合力。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只有各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发挥整体合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协作推进,建立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参保进度,协调解决参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社区)及相关职
能科室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梳理工作要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继续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服务意识,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和操作流程,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便捷的形式申请一个、核实一个、参保一个。

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方案责任编辑:田老师阅读:人次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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