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规划

厦门城市规划
厦门城市规划

厦门城市规划

〔摘要〕按照厦门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扎实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本文对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跨越式发展的案例分析、厦门城市空间如何实现跨越式发展,及对厦门城市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整体思考,以期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进一步认识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内涵、意义和态势,从而更加自觉地融入这个大局,服务于这个大局。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布局、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城市规划有一个明确的空间范围,通常称为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是一项技术,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诸目标的手段,城市规划的关注对象是作为物质实体的城市和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在空间上具有排他性,使任何一个的城市规划都包含政策性因素和社会价值判断。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现代社会中,城市规划实质上是一种为达成社会共识目标和协调利益集团彼此之间矛盾的一种手段。

根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跨越式发展主要是指各项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应当超过同一时期本省发展的平均速度、力度和程度,既包含体制、机制、方法、措施等改革创新的内涵,也包括科技发展、企业自主创新的内涵;既是规模总量的扩张,也是质量效益的提升。从厦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需要在未来几年保持较快的、有效益的增长,一般GDP年均增长15~20%为小跨越,20~25%为中跨越,25%以上为大跨越。这种跨越表现在时间和空间上,即为“跨越时期和跨越地区”。跨越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经济发展的腾飞。因此,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在一个较长时期所完成的经济发展规模,从而在时间维上形成了跨越时期。这种跨越时期大到国家如德国、日本二战后的经济发展,小到城市如深圳、浦东的建设奇迹。跨越地区。由于城市空间的迅速扩展,城市发展跳出现有建成区,如通过城市行政中心区的搬迁或城市重要功能区的转移等方式,引导新城的建设,从而在空间维上形成了新的城市空间,带来了新的城市经济繁荣。如:深圳、青岛、上海,包括厦门过去行政中心的北移,带动了筼筜湖周边新城的建设。跨越时期是我们城市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和方向,而跨越地区是前者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快速发展的过程。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五年,也是做强做大经济特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既存在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未来五年厦门的发展步伐基本上都是按“翻一番”来迈的。比如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经济总量的GDP,厦门2005年为1029亿元,预期2010年要超过2050亿元,用5年的时间要超过特区成立20年的GDP增长总量。届时厦门人均GDP 可超过1万美元,在国际上讲,就属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厦门特区20年来的建设,已成功完成了城市空间发展的第一步跨越,现已基本具备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目前,海岛型城市空间的环境容量已趋于饱和,社会与交通等基

础设施的负荷矛盾突显。因此,跨出海岛、发展海湾已是厦门城市空间发展的战略举措。

历经20余年的快速增长,厦门城市社会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已初步成为福建省重要的经济中心和闽东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厦门市域面积1565平方公里,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153万人,常住人口225万人,实现生产总值1029.6亿元。厦门是依托“海岛”成长和发展起来的城市。厦门岛(含鼓浪屿)是现状城市主要建成区,总面积为135平方公里,建成区达到90平方公里左右,实际居住人口超过100万人(图1)。随着近些年来西海域开发和同集带建设,已初显环西海域的分散布局形态,在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扩展下,城市建设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厦门地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之间,由于两大城市群具有强大的发展吸引力和辐射力,使得福建省沿海城市群(包括闽南金三角城市)的发展有被边缘化的趋势而失去快速发展的竞争优势,同时南北两大区域的发展也使厦门的对台优势日渐消失。因此,在厦门城市空间发展中要协调好厦、漳、泉城市群协同发展和空间对接关系,实现以厦门为中心的城市发展功能互补与空间拓展,使各城市和地区凸显和发挥核心竞争力,有序、持续地发展。

配合厦门海湾型城市战略目标的转移,2003-2020年厦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提出如下城市规划发展目标:1、城市性质: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2、城市规模:规划期末总人口规模33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规模29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350平方公里;本岛人口规模控制在100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有机集中”是指城市空间按经济原则、生态原则、文化原则加以组合,形成有机秩序并集聚在某一地域范围,人与社会、自然生态三位一体有机联系空间整合,以形成一种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空间。“一心两环,一主四辅八片”城市空间结构基本反映了有机集中层面的城市空间布局原则。“紧凑开发”

指的是应积极推动岛外新市区的规模化扩展,撤并一般小集镇,引导农村发展第二、三产业及非农人口向新市镇集中,相应促进新市镇的城市综合功能发展。若按照新市镇功能配套相对齐全的规划,合理人口规模控制在30万左右,集中发展一至二个辅城,基本就可全部消化全市所有的农村人口。因此,本着“有机集中、紧凑开发”的原则,可迅速改变目前“分散多方位”城市空间拓展的实际状况,可使较小的经济投入,换取较大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

厦门岛的建设应以用地优化提升为引导,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扩展,应大力推进内部功能与空间结构的重组,有序引导本岛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海沧辅城利用已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加之目前海沧大桥便利的交通联系,实施有效的政策扶持,积极推动城市空间的规模化扩展。集美辅城应以文教产业的推进为主导,形成以文教产业相配套的研发产业区,构成厦门具有特色的陆域门户空间。同安辅城可利用较好的现状基础设施,加快向综合性的城市服务功能发展,以提高同安建设的经济性和吸引力。由于新市镇的开发建设需要巨大的启动资金,且回报周期漫长。因此,必须加快公共政策的研究出台,包括:①大力吸引市场资金投入成片城市开发的政策;②积极的产业园区发

展引导政策;③大规模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的公共财政政策;④积极的文教产业发展政策;⑤财政引导、宽松的城市工业园区开发政策;⑥严格限制分散式的工业点建设政策。

推进城市跨越式发展的若干举措

1、加速新市区、特色区的建设。厦门从海岛型向海湾型城市发展过程中,初期的开发建设形象十分重要,通过厦门新区发展形象的建立,增加开发商和投资商的信心,并引导投资和相关产业的进入,为进一步开发奠定基础。为此,要形成建设“旗舰”,其位置应是快速建设海沧新市区,同时应着力建设集美大学城特色区,形成厦门教育之城的新亮点。

2、强调高质量的开发建设。厦门的整体发展,应强调有“质量”的开发,避免低等级产业的项目涌入,建设中应避免短期行为,防止为了短期的利益,而牺牲长期的利益,力争高质量的开发建设,尤其要注重引进国内外著名公司和企业,融入优惠的资金,引入高质量的项目。

3、分期建设、滚动开发。海湾型城市的分期实施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也考虑了资金的安排,远景目标的实施,应以近期实施方案和中期计划来逐步实现,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市场的发展,资金的来源,及其他变化因素来调整发展建设速度与方案。每一年应对实施的情况进行检讨评估,以发掘新的市场需求和变化,寻找新的资金来源,确定来年的重点项目。

4、工业园区的开发与管理。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是促进城市经济增长的有力手段,是拓展城市空间的支撑;同时相关政策与配套不适,也可能导致开发区的经济效益低下,产生厂房和土地的闲置,形成工业园区在空间上的“虚胖症”。

5、基础设施的适度超前。基础设施的适度超前符合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土地开发是相辅相成的,若基础设施建设过于超前,土地开发跟不上,必然导致基础设施资金沉淀,形成政府财政包袱,或者形成土地的低层次开发,建成了一个更难以改造的“旧城”,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6、城市发展与农村城市化。厦门地域空间狭小,随着城市的发展,农村城市化步伐必将快于周边城市。因此,如何协调城乡空间资源,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相统一,工作显得十分紧迫。以厦门岛为例,人均15平方米的乡镇企业用地,导致了大面积的乡村工业化,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环境破坏,并且形成了十分难以改造的窘境。厦门的农村地区要通过“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农场集中,农民向中心城镇集中”的方式,实现市域工业化、城市化、市民化的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厦门海湾型城市建设任重而道远,所要面对的问题很多,困难也很大,加上厦门地域相对狭小,可调配的空间土地资源相对有限,因此,厦门的发展一定要有创新思想,要拓展经济发展腹地,聚集中心服务功能,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域的核心纽带城市。我相信,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

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按既定规划目标扎实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使厦门真正建设成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

香港城市规划条例中文.pdf

章:131 《城市規劃條例》憲報編號版本日期 詳題 30/06/1997 本條例旨在為有系統地擬備和核准香港各地區的布局設計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以及為擬備和核准某些在內發展須有許可的地區的圖則而訂定條文,以促進社區的衞 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 (由1991年第4號第2條修訂) [1939年6月23日] (本為1939年第20號(第131章,1950年版)) 條: 1 簡稱 30/06/1997 本條例可引稱為《城市規劃條例》。 條:1A 釋義L.N. 50 of 2005 10/06/2005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土地或建築物用途的實質改變”(material change in the use of land or buildings) 包括在任何土地上放置物料,而不論該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是否已經用作放置物料,只要放置物在面積、高度或數量上 有所增加; “土地擁有人”(land owner) 的涵義與《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1)條中“擁有人”的涵義相同; “上訴委員會”(Appeal Board) 指根據第17A條組成的上訴委員會; (由1991年第101號第2條增補) “中期發展審批地區”(interim 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指在根據第26條擬備的圖則中指定為中期發展審批地區的地區; “佔用人”(occupier) 包括任何土地擁有人的租客(不論該租客有否繳付租金)、居於任何建築物內的人,以及於任何建築物內作持續全時間佔用的人; “訂明費用”(prescribed fee) 就任何事宜而言,指根據第14(2)條訂立的規例就該事宜而訂明的費用; (由2004年第25號第2條增補) “建築物”(building) 包括任何構築物或構築物的部分; “財產”(property) 包括載於任何車輛或貨櫃內的任何東西,但不包括不動產; (由1994年第22號第2條增補) “現有用途”(existing use) 就某發展審批地區而言,指緊接該發展審批地區的草圖的公告在憲報刊登前已存在的建築物用途或土地用途; “貨櫃”(container) 包括改作居停地方或貯物之用或改作任何其他用途的貨櫃; (由1994年第22號第2條增補) “發展”(development) 指在任何土地之內、其上、其上空或其下進行建築、工程、採礦或其他作業,或作出土地或建築物用途的實質改變; “發展審批地區”(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指在根據第3(1)(b)及20條擬備的圖則中指定為發展審批地區的地區,但不包括中期發展審批地區的圖則中所包括的土地; “違例發展”(unauthorized development)─ (a) 就發展審批地區的圖則中所包括的土地或第20(7)條所描述的土地而言,指違反本條例 的發展;及

厦门城市规划

厦门城市规划 〔摘要〕按照厦门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扎实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本文对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跨越式发展的案例分析、厦门城市空间如何实现跨越式发展,及对厦门城市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整体思考,以期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进一步认识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内涵、意义和态势,从而更加自觉地融入这个大局,服务于这个大局。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布局、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城市规划有一个明确的空间范围,通常称为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是一项技术,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诸目标的手段,城市规划的关注对象是作为物质实体的城市和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在空间上具有排他性,使任何一个的城市规划都包含政策性因素和社会价值判断。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现代社会中,城市规划实质上是一种为达成社会共识目标和协调利益集团彼此之间矛盾的一种手段。 根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跨越式发展主要是指各项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应当超过同一时期本省发展的平均速度、力度和程度,既包含体制、机制、方法、措施等改革创新的内涵,也包括科技发展、企业自主创新的内涵;既是规模总量的扩张,也是质量效益的提升。从厦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需要在未来几年保持较快的、有效益的增长,一般GDP年均增长15~20%为小跨越,20~25%为中跨越,25%以上为大跨越。这种跨越表现在时间和空间上,即为“跨越时期和跨越地区”。跨越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经济发展的腾飞。因此,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在一个较长时期所完成的经济发展规模,从而在时间维上形成了跨越时期。这种跨越时期大到国家如德国、日本二战后的经济发展,小到城市如深圳、浦东的建设奇迹。跨越地区。由于城市空间的迅速扩展,城市发展跳出现有建成区,如通过城市行政中心区的搬迁或城市重要功能区的转移等方式,引导新城的建设,从而在空间维上形成了新的城市空间,带来了新的城市经济繁荣。如:深圳、青岛、上海,包括厦门过去行政中心的北移,带动了筼筜湖周边新城的建设。跨越时期是我们城市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和方向,而跨越地区是前者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快速发展的过程。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五年,也是做强做大经济特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既存在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未来五年厦门的发展步伐基本上都是按“翻一番”来迈的。比如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经济总量的GDP,厦门2005年为1029亿元,预期2010年要超过2050亿元,用5年的时间要超过特区成立20年的GDP增长总量。届时厦门人均GDP 可超过1万美元,在国际上讲,就属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厦门特区20年来的建设,已成功完成了城市空间发展的第一步跨越,现已基本具备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目前,海岛型城市空间的环境容量已趋于饱和,社会与交通等基

城市设计中的生态城市规划综述

城市设计中的生态城市规划综述 发表时间:2017-11-13T10:06:37.90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2期作者:刘蓉谭菲菲 [导读] 摘要: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非常快,因此,城市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保问题更加的重视,这也是建设生态和谐城市的重要措施。文章城市设计中的生态城市规划进行了探讨。 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青岛 266033 摘要: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非常快,因此,城市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保问题更加的重视,这也是建设生态和谐城市的重要措施。文章城市设计中的生态城市规划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生态城市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受到了人们的重视。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对生态规划设计进行重视,对推动整个城市的生态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文章对城市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城市规划进行了分析,对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一、生态城市规划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面临着水土严重流失,森林植被锐减、水资源匮乏、水体、大气污染严重等现象,这些现象同时又影响了城市化发展进程,也直接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生态城市化建设是本着保持生态平衡促进环境良好的规划,既减轻环境负担又给人们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城市不仅要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求,还要满足生理、精神生活需求,是居民生活的重要载体。所以,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要考虑环境与生态协调和谐发展,从而,生态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随着人类文化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生态自然的追求和品质生活的向往也越来越高,生态城市的发展能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进步、经济稳步发展的生态良性循环,生态城市规划设计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计划,更是一项利国利民、时间久远、意义重大的任务。 二、城市规划中规划生态城市的具体措施 1、科学编制生态城市规划 在进行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时候,城市规划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城市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编制城市规划的时候要非常的科学,这样能够更好的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在新的时代,城市规划发展也要与时俱进,现在,人们对生态保护是非常重视,因此,在城市规划方面要对生态环境进行重视。生态城市建设不仅仅能够在经济方面获得更好的发展,同时在生态经济方面也能够获得更好效果。在城市规划中,对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改善都非常重视,这样就使得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要对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分析,这样能够更好的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2、精心做好生态城市设计 在编制生态城市规划的时候,要做好生态城市设计,这样能够更好的实现城市生态建设目标,同时,对不同的城市进行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的时候都有不同特点。在进行基本设计的时候,城市景观设计、城市产业设计和城市住区设计都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城市景观设计方面要实现建筑和园林共同发展,可以将街道建筑景观设计和生态环境进行有力的结合,这样能够更好的对江河湖泊进行保护,同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也能更好的对生态环境和城市文化进行更好的发展,实现生态效益和景观效应更好的结合。对生态示范园区建设也要进行重视,可以以高科技产业作为主导,建设循环经济,同时在旅游、教育、医疗和文化建设方面也要进行重视,建立生态产品开发,同时也能对产业格局进行调整和改造。实现产业的生态转型,能够提高生态经济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比重,同时对企业的发展也要进行环境信用评级,这样能够保证企业在发展经济的时候对环境保护更加重视。 3、绿色容积率是城市建筑和规划的生态量度 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将植物与建筑设计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建筑物的更全面的使用,不仅有助于扩展建筑景观,还能同时为建筑物降温,减少城市热岛效应的不利影响。在水文方面的优势则表现为,能够有效的锁住降水,防止水土流失。此外,建筑物周围的植物还能够有效的改善周围空气质量,降低污染。因此,城市绿化已经逐渐成为了一个城市规划质量的考核指标,并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成绩的绿色容积,即综合绿化面积,已经成为有关部门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考虑的重点问题。就目前来看,城市绿色容积率的确定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实现:首先,可以根据设计师的对整个城市规划所期望的绿化效果来确定;其次,也可以根据有地块预设的绿化功能的比例来确定;再次,可以根据地块未来发展方向的绿地面积指数来确定。 4、充分利用自然生态基础 我们的祖先将城市建在有水的地方,大江大河的沿岸都是城市的聚集地。所以,我们的城市都有很好的生态基础。对于这样的状况,对我们建立生态型城市是十分有利的,我们不仅要利用,而且要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原始的生态环境具有无法比拟的优点,任何人工建造的都不可能比它更好,所以我们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的保护原始的生态环境,还有在保护的基础之上,对原有的生态资源进行提升,通过人工来对原有的资源进行完善。只有充分的利用生态资源,建设生态型城市,才可以更好地建设城市的发展。 5、保护城市内外生态廊道体系 城市生态环境的规划包括城市内外环境的设计。在城市层面主要内容应包括确定城市的发展边界和缓冲区、保护城市内外联系的生态廊道,具体到更小尺度上应涵盖控制地块的绿色容积率,绿色容积率是城市规划和建筑的生态量度。近些年,规划设计者已经认识到了生态保护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密切联系,逐渐的将绿色生态概念融入自己的设计中。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将植物与建筑设计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建筑物的更全面的使用,不仅有助于扩展建筑景观,还能同时为建筑物降温,减弱城市热岛效应现象。在水文方面的优势则表现为,能够有效的锁住降水,防止水土流失。因此,城市绿化已经逐渐成为了一个城市规划质量的考核指标,并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城市的绿色容积率,即综合绿化面积,已经成为有关部门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考虑的重点问题。 6、提高城市产业规划水平 提高城市产业规划水平,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合理地制定完善城市整体规划,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程度小的产业。规划应按照城市区域功能进行合理布局,遵循生态规律,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城市工业规模,进行生态监管,重点搬离市区一些污染较大的企业。同时,加强城市上风方向、城市水源及环境脆弱地带的保护,严禁项目建设,堵住污染源头,达到城市规划的思维超前、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环境优美的良好效果,为人们工作、学习、居住提供良好环境。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附件: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规委” )是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据《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设立的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议事机构。市城规委主要负责审议城市规划建设重大问题的对策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或重要规划设计方案,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经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批准、公布或上报。 工作宗旨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注公众利益,重视专家意见,鼓励市民参与监督规划实施,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民主和法制化水平,不断促进青岛城市地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职责 (一)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港口及特定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审议重大专 项规划方案、城市规划未确定或待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三)审议各 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所有对原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变更、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 (四)审议重大、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和建筑设

计方案; (五) 审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规划; (六) 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 机构和人员组成 市城规委由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城规委办公 室(以下简称规委办)组成。规划委员会设 主任1名,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副主任 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相关领导担任;设秘书长 50名委员:设 4名, 1名, 府副秘书长担任;设副秘书长兼市城规委办公室主任 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市政府可聘请国内外 权威专家、部分大城市城规委委员担任市城规委顾问。 市政府聘请驻青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代 表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内设城市发展与保 护、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交通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与环 境设计四个专业组, 事项进行技术论证,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 超过二分之一以上 城规委主任兼任) 副主任委员4名, 由市人 由市政 1名, 对提交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的 提供专业咨询,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80名委员,其 中非公务员委员的比例应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 1名(市 ,主任委员1名(市城规委副秘书长兼任): 秘书长1名。 三、 市城规委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和调整 市城规委委员及委员的每届任期一般为 5年,可与政府 换届同步调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一)公务员委员 市城规委公务员委员实行部门资格制度,由市政府相关 部门主 要负责人担任。在公务员委员任期期间,如出现不再

厦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规划文本

厦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规划文本厦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规划文本目录 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对象、内容及重点 第三章、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第四章、发展和结构目标 第五章、总体布局 第六章、专业(特色)街(区) 第七章、专业、批发市场 第八章、物流园区、配送中心 第九章、零售业态 (一) 购物中心、邻里中心 (二) 大型综合超市 (三) 仓储商店 (四) 百货店 (五) 专业店、大型专业店 (六) 专卖店 (七) 超市、便利店 (八) 自动售货机

第十章、其它要求 第十一章、组织实施 第十二章、附则 附录: (一) 术语和定义 (二) 主要执行文件 (三) 条例标准用词说明 附表: 附表一: 厦门市商业分级指标 附表二: 厦门市商业零售业态基本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01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过程的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经济国际化的扩大以及新经济、新技术等因素对商贸业的综合影响,需要针对厦门市的商业体系进行深一步的剖析,并制订出厦门市商贸业的规划对策,以及其发展支撑对策,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并形成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我市商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第02条为指导厦门商业的分级设置,加强厦门市零售商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优化商业布局,有效配置资源,增强商业综合竞争力,促进零售企业发展差别化经营,健全零售企业统计分类,特制定此文本。文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规范、

规定及标准,并结合厦门商业发展的实际而制定。 第03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参考国内外不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结合厦门市商业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规划对象、内容及重点 第04条规划对象:由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设立的拥有独立固定营业场所,配备一定的业务人员,并从事批发、零售贸易业务的自然单位。 第05条规划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厦门市商业体系规划(总体布局),其中包括专业街(特色街)子项。第二部分为厦门市各商业业态布局规划。按商业业态来分有十种零售业态和专业、批发市场。十种零售业态分别为: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商店、专业店、大型专业店、专卖店、百货店、大型购物中心以及自动售货机。 第06条规划重点:主要包括厦门市的商业功能定性分析、研究、确定和商贸业发展的支撑对策以及厦门市商业体系规划(包括各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批发市场)、厦门市零售业网点布局规划等。 第三章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第07条规划期限:厦门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期限与国家五年计划及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相一致,即本次规划期限为:

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标题: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1-07-27 【正文】: 【题目】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1.07.27 【生效日期】1991.07.27 【失效日期】 【时效性】有效 【注】(1991年5月30日沈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四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五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中心市区和苏家屯、新城子区政府所在地及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城市中心市区是指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区行政区域内及东陵、于洪区城区部分。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五条城市规划工作必须在市、县、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工作;各县(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是县(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 第六条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市情、县情、镇情。采用各项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应与城市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保护地方风貌,体现城市特色。严格控制中心市区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

关于如何做好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探讨

关于如何做好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8-08-27T17:21:21.62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9期作者:陈善婷 [导读] 生态城市的内涵包涵很广,它与绿色城市、园林城市、山水城市、环保城市这些发展模式联系紧密。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新疆伊宁 835000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周围环境的认识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城市作为人们生活、工作的主要环境,对于人类发展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同时也是人类生产活动的主要对象。城市的发展与人类文明的进程总是同步进行。在环境保护理念日渐强烈的今天,生态城市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要求和发展方向。文章围绕关于如何做好生态城市规划设计进行探讨。 关键词:生态城市;城市规划;设计方法 一、生态城市的特征 生态城市的内涵包涵很广,它与绿色城市、园林城市、山水城市、环保城市这些发展模式联系紧密,但是也有一定区别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它具有以上城市发展模式的一些特征,但是以上各种发展模式都不足以表现生态城市发展的全部特征。具体而言,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1生态城市应当使城市的发展与自然和谐 生态城市的建设应当使人和自然都能够和谐发展,使人的生活能够与自然联系更加紧密,城市的发展中应当有更多的自然因素,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系统中的转化二氧化碳功能、多种生物之间共生共赢、优化改善水资源环境功能、适度自动调节容量功能和生态风尚功能。在环境的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不影响经济的发展,使人与自然的关系良性发展。使生态城市的环境优美,空气质量良好,水资源与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满足人的发展需求,同时还能使人文气息浓厚,使这两者之间互惠互利,充满活力地共同互相促进发展。 1.2生态城市的发展是可持续而又高效的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资源与能源的消耗,但是生态城市应当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进行,城市的发展不能只注意周围自然环境的保护,还应当在注意资源和能源高效利用的基础上注意更多的使用可再生资源,加强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能力,注意保护自然界中的自我循环系统和物种生态多样性,使人类活动科学合理的使用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能够使子孙后代也能够有一个满足其发展需求的资源环境与自然环境,而不是只顾眼前的欲望需求而不顾后果的满足一时的繁荣而造成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后果。 1.3生态城市系统应当达到整体协调 生态城市的发展并不能只追求环境或者是经济的单一保护或发展,应当是使经济、社会与环境这三个方面作为一个系统来整体考量效益,在整体协调的视角下处理经济发展、人类生活质量提高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城市是一个在更大地域空间的整体,城市的发展离不开这个地域中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支持,所以应当运用整体系统的生态理念来指导发展符合这个地区特点及本地人类特点的城市,从而使这个城市的发展能够与这里的人口、物质、资源和文化良好的联系起来,使城市能够真正的实现生态型发展。 二、城市规划中生态城市规划设计内容 2.1自然生态环境规划设计 生态环境是现代生态城市规划设计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现代生态城市规划设计中,要对自然生态基础进行充分利用,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现象。自然资源利用过程中,要对其进行保护,避免对城市原有生态自然环境产生破坏,然后根据区域性特征,对生态环境进行针对性的规划设计。 同时,也要改善和管理现代城市生态环境,借助生态学原理和设计原理,合理改造原始生态环境,更好的将其应用到现代生态城市规划设计中,并提升其生态价值,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以西北为例,牧草充足,可以在生态城市规划中对其进行应用,既能够优化该地区生态环境,又能够对人们的居住环境进行充分绿化。 2.2人口容量规划设计 近年来,城市发展迅速,大量资源和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规模逐渐增加,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城市用地、能源使用以及城市用水压力越来越大,对于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城市人口容量规划设计过程中,应该借鉴国内外先验经验,基于计量经济学模型,对城市空间布局、交通体系以及基础设施等对产业以及人口碳排放量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合理规划土地分配方式、交通发展模式以及城市布局,减少城市碳排放量。 2.3生态建筑规划设计 生态建筑注重自然能源的高效利用,生态建筑技术也追求高效、环保、无污染的能源利用技术,从而创造出舒适的、和谐的、与自然共存的生态建筑。生态建筑不仅与环境相融合,而且主动的利用生态环境与气候效应带来的有利条件,充分使用自然环境及气候所适合的适宜技术改善生态建筑的舒适度及减少对于资源的浪费及提高对于自然资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所以在生态建筑规划设计时,一方面为城市原有地区改造建设及城市向周边延伸建设。在这两个方面加强发展利用生态建筑技术,将有效改善城市建设与土地资源紧张关系、城市水资源循环及城市建设及改造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问题。在城市原有城区改造方面,根据建筑特点,探索和引进合理的绿色建筑改造技术加快现有城区建筑的节能改造,并且在城市建筑拆除过程中,推广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回收技术和设备。在新城区的建设中,以公共建筑及公益建筑为突破口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在新城市建筑中推广利用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并且在新城区建设中注意排水管道的设计建造,在城市建筑中加强节水及用水设施的普及,提高城市水资源流通及利用率。 2.4交通系统规划设计 积极推广使用清洁型的公共客车、出租汽车,并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提高新能源公共汽车的数量及普及率和传统燃油公共汽车的替换速度。在良好的基础上发展智能交通,利用当代高新技术提高交通系统中人、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之间的有机联系,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真正意义上提高公交的吸引力,促进公交的发展,并且注重自行车及人行的设施、站点及道路规划设计。在新城区的建设中,加强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联系,引入TOD等绿色交通理念,合理配置土地及城市功能,以减少城市内部的长途交通,形成以交通节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

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浅谈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关系

浅析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关系 交通运输学院1003班肖昊玮10251081 老师您好,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简要分析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关系,分别是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定义、二者的对比与联系以及目前我国在这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定义 想要弄清楚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二者的关系,首先要详细了解二者所涉及的内容是什么,而最能体现内容的就是定义了,所以我们先由定义入手: 城市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而所谓交通规划(狭义)通常是指根据对历史和现状的交通供需状况和地区的人口、经济和土地利用之间的相互管理的分析研究,对地区未来不同人口、土地利用和 经济发展的情形下,交通运输发展需求的分析和预测,确定未来交通运输设施发展建设的规模、结构、布局等方案,并对不同方案进行评价比选,确定推荐方案,同时突 出建设实施方案(包括建设项目时序、投资估算、配套措施等)的一个完整过程。二、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对比与联系 由定义的对比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规划”二字决定了两者均是着眼于未来的学科,城市规划所涉及的领域是“城市”两字所包含的一切,是针对城市未来建设、管理、运行的一门综合性和区域性很强的学科;而交通规划则更侧重于对某一地区(不一定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未来发展建设的规划。总体来讲,城市规划中包涵着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知识,而城市的交通规划又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目的上来看,交通规划是建立完善综合运输系统的重要保障,是解决目前道路交通问题的根本措施,是获得最佳交通运输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城市交通科学化、现代化管理,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交通设施的重要环节。而城市规划所涵盖的范围会更多,其目的也更加丰富,城市规划具有调控城市宏观经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协调 城市发展维护公平、改善人居环境等作用。 通过二者的定义对比分析和目的对比分析,我们大概对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区别有了一定的认识,下面我们来谈谈二者的联系。 打一个形象的比喻,城市里的道路是城市的骨架,城市建筑物的排布受到道路的影响和制约,而城市交通规划又受到土地利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概括来讲,交 通规划应当以城市规划为纲,交通规划为城市规划中的一个专项规划。 三、目前我国在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关系应当是相辅相成的,而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合理的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更应该是十分必要的。可是在中国,不论是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还是其他中小型城市,面临的交通问题都是十分严重的,归其原因,其实就是规划存在着问题,深究一步,便是各个城市在建设发展的时候,忽略了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之间的关系。现在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脱节应该说还是比较严重的,总是在盖了房子之后,才讨论道路的设计应该如何如何,以至于现在城市里“拉链路”的存在十分普遍,给人们出行造成很大的不便。与其说这是咱们的规划师的技术问题,其实更应该说是政策问题,咱们一味图快的发展模式,很容易便忽视了合理规划的重要意义,作为运输人,我们任重而道远。

厦门市2010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 第三章用地管理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第二节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四节城市绿地 第四章建筑管理 第一节建筑间距控制 第二节建筑退让 第三节建筑高度 第四节建筑环境与景观控制 第五节停车设施配建 第五章市政工程管理 第一节城市道路 第二节城市用地竖向 第三节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 第四节城市排水工程 第五节城市供电工程 第六节电信工程 第七节燃气工程 第八节建筑工程市政配套设施 第九节城市环卫设施 第十节城市管线综合 第六章城市防灾 第七章附则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厦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定要求,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厦门市规划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各项工程建设应按已批准的城市规划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上述规划的,按本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 第五条根据厦门市建设实际和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特别控制区和一般建设区。城市旧区、城市特别控制区及规划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区域必须编制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或法定图则,并经按批准的规划执行,否则不得进行项目立项、设计、审批、建设。 第六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浅谈对我国城市规划设计中生态城市规划的研究

浅谈对我国城市规划设计中生态城市规划的研究 发表时间:2018-11-14T18:46:55.90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0期作者:彭彦湄 [导读] 生态城市是一种全新的文化观,是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1]。 清远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摘要:生态城市是一种全新的文化观,是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1]。然而,当前我们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过于强调经济效益的高效性,而忽视了生态建设和环境效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阻碍了现代城市才和谐发展。因而,将生态城市概念引入到城市规划设计全过程,极力打造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生态良好、人们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城市,非常有必要,且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生态城市;研究 前言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总纲领,是实现生态城市的重要前提,在现代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从目前形势上看,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过程中,存在盲目追求眼前经济效益而忽视长期环境效益的现象,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和破坏,不仅阻碍了现代城市化进程,还对社会生产及人们生活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而,须强化对生态城市的认识,提高对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视,通过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优化城市生态系统,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为现代绿色城市、宜居城市的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本文主要对城市规划设计中生态城市规划进行研究。 1.生态城市规划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生态城市注重的是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其目标主要包括:(1)和谐性。这是生态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主要强调城市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2)可持续性。针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错误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3)高效性。这主要是改变了“高能耗”、“非循环”的传统城市发展模式,更加注重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和相互关系的协调共生。(4)整体性。生态城市是在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效益的基础上,更加突出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以及人们生活质量之间的整体协调。 生态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有:(1)城市区域规划。这需要对城市进行准确定位,通过对土地、能源、交通、绿地及水资源等方面的科学规划,实现城市区域间的资源互补,优势互补,相互协调发展的目的。(2)城市人居规划。更突出人在城市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城市生态建设,通过生态建筑、生态景观、生态产业及生态教育等方面,为城市居民打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实现城市发展与生态建设的高度和谐。 2.城市规划设计中生态城市规划面临的问题 2.1大气污染 据中央气象台统计,2013年12月以来,我国已有25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出现过雾霾天气,尤其是华北地区出现的大量雾霾天气,引发了社会对大气污染的关注。大气污染已成为城市规划和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特别是现代城市中,工业及交通运输业的不断发展,排放到大气层中的有毒物质越来越多,导致了大气层不断恶化,不仅给工农业带来极大的损失和破坏,甚至危害到人们身体健康。 2.2水污染 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灾害频发,水环境持续恶化。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的人口大幅度增长,工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造成严重的水污染。近几年来,由于水污染导致的缺水事故不断发生,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威胁到人们的生存。不仅如此,地下水资源污染的形势同样不容乐观,这些都是生态城市规划所面临的难题。 2.3噪音污染 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各种机械设备的创造和使用,特别是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使用,成为城市噪音污染的主要噪声源,对人、动物、仪器仪表以及建筑物等均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应通过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污染对城市居民带来的危害。 2.4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是城市中较为常见的污染,若不加妥善收集、处理和利用,将会对大气、水体及土壤造成污染,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被垃圾包围的城市,绝不属于生态城市。因而,生态城市规划过程中,还应综合考虑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治理问题。 3.城市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城市规划 3.1重视城市绿化建设 城市绿化建设是打造现代城市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生态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城市绿化建设,主要是充分利用城市绿化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具有还原功能,从而改善城市居民环境,提高人们生活的质量。城市规划设计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地进行生态城市规划、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的规划建设。充分重视城市绿化建设,主要包括:城市绿地系统的合理规划;绿化用地范围的科学划定;城市绿化结构的合理布局;城市中心区域绿化率的综合提高;城市绿化点、线、带的布局的不断优化等[2]。同时,还要大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植绿、爱绿、护绿、兴绿意识,唱响“以人为本,共建绿色家园”的主旋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城市提供强有力保障。 3.2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在新的形势下,城市经济增长方式已不再单纯地要求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而是要求从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转为低投入、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这就要求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制定城市发展整体规划,着力提高城市产业规划水平,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程度小的产业[3]。同时,还要加强生态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事程序

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设置组织规则议 事程序 一、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县政府的审议(查)机构,受县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查),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查)意见。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审查专业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审查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四)审查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和机构设置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聘任33位委员组成,任期5年。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和专家组。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的职能是受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委托,对县城市规划区内需县政府审批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其审议意见作为县政府审批的依据(建设项目出让后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强制

性内容调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或调整等重大项目按规定须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的职能是对县城市规划区内需县政府审批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其论证意见作为县城乡规划项目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依据,其成员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三、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组织规则和议事程序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指定副主任委员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必须坚持回避的原则,凡所审议(查)的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会议召集人员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城乡规划委员会认为如有必要,可邀请有关主管部门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代表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向委员介绍有关审议(查)项目的背景、过程和技术内容,并解答委员的提问。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的基本议事程序是: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拟审议(查)的项目向城乡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同时将审议(查)项目的有关材料报送秘书处。 (二)城乡规划委员会如接受申请,即由会议召集人责成秘书处安排会议日程。

厦门海沧新城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厦门海沧新城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时间:2011-02-23 来源:中国城乡规划行业信息网作者: 于立:生态城是社会、经济、环境一体化发展规划总平面及鸟瞰图大全 谁该为交通拥堵埋单?世界遗产资料大集合(权威版)海南香水湾旅游度假区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 控制轴线

海沧新城鸟瞰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起止时间:1999.3-2003.6 中规院2001年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 项目负责人:李金卫张颖 主要参加人:席继宁谢竞华刘泉董志海周冬元刘敏

设计导则 夜景

一、项目概况 海沧新城位于厦门市本岛西部,隔西海域与本岛相望。本区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景观地位独特。规划总面积约 9.0平方公里。由于其现状已建用地较少,大部分为滩涂虾池、农田村庄以及刚刚填完的平地,因此为新城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规划空间。 二、总体定位 海沧新城是厦门市环西海域中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厦门市的副中心,是海沧台商投资区的行政、文化、金融、商业中心。 总平面

三、规划构思及布局 海沧新城在总体布局上以分区规划路网为基础,以内湖为中心,以“水”为主题,通过内湖、水景公园等的设置,使海沧新城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21世纪的“新水城”。其空间结构为“一核、二区、三片、九中心”。在设计中,通过历史、现代、自然3条主轴线和若干条副轴线的建立,将新城与厦门本岛、新城内不同片区、不同风格的建筑和空间联系起来,创造出既风格多样又和谐统一的空间景观形态及完整的开敞空间体系,体现新城“天人合一”的宏伟气势和深邃的文化内涵。新城内建筑高度控制是滨海地区较低,中心区较高,并布置了三个高层建筑集中区,形成“众星拱月”之势。海沧新城由内湖周围地区和滨海绿带两部分组成。其中滨海绿带位于海沧新城东侧,南北长约 7公里,包括海沧大桥游览码头、水景公园、体育公园、海滨休闲及会展区、自然资源与科学博物馆、四季景观雕塑园和嵩屿码头广场七个园区。 四、创新与特色 1.通过内湖的设置,将防洪防潮、减少土方工程需要与营造独具特色、令人耳目一新的景观环境巧妙结合,在新城中形成山水结合,湖海共存、自然与人工景观相互融合的独特景观。 2.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规同时进行,在宏观层面整体控制并保留一定弹性,在中观、微观层面上严格控制细致入微,保证城市总体设计的理念、原则能逐步实现,保证理想蓝图的最终完成。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建设用地:899.1公顷。 其中: 居住用地:261.07公顷;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来源:规划局发表日期:2015-02-18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坐标系应当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高程系应当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 第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设计导则的要求。 第二编规划编制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规划编制应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调控等公共政策作用。 第六条本规定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九条规划成果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具体的格式规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十条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一条总体规划是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乡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功能区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一般由辖区规划和城区或者镇区规划组成。 编制总体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第十二条编制总体规划前,应当首先进行下列专题研究: (一)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即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调控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发展定位,即根据城市区位、资源环境状况、现状发展水平以及国家的政策要求,科学分析研究城市发展方向、途径和功、 (三)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即根据现状人口规模以及城市化发展水平,分析影响人口规模的因素,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未来的人口规模以及构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