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正式)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一、矿井防火措施(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1、防止明火点燃。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1、开采技术措施(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
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首先,进行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需要综合考虑地质条件、矿井设备、采矿工艺以及矿井工人的安全需求等因素。
设计过程中应明确矿井的重点防火区域,对可能引发火灾的地点进行特别的防范和设计。
同时,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合理设置防火分区,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火势,并迅速疏散人员。
其次,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
综合防灭火措施包括监测预警、消防设施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
监测预警是矿井防灭火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安装烟雾、温度和气体传感器等监测设备,实时监控矿井内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消防设施的建设是矿井防灭火的基础。
矿井内应设置灭火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扑灭火势。
此外,还应设置疏散通道和紧急避难设施,为人员疏散提供保障。
员工培训是提高矿井防灭火能力的重要途径。
矿井工人应接受相关的消防培训,了解矿井内火灾的特点和防范措施,并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同时,还应提高工人的防火意识,加强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另外,矿井防灭火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对于有损坏或失效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总之,矿井防灭火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需要进行专项设计和综合防灭火措施的制定。
只有通过科学的设计和有效的措施,才能有效地减少矿井火灾的发生,保证矿山工作场所的安全。
矿井灭火措施范文
矿井灭火措施范文矿井灭火是矿山安全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灭火措施的有效执行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矿山的稳定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矿井灭火措施。
一、预防措施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每个矿山应建立健全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安全教育和培训:矿工在入职前需要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和应急处理方法。
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矿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3.安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矿井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和维护灭火设备,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矿石自动灭火系统等,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4.定期巡查和检测:矿山应定期对各个区域进行巡查和检测,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二、初期灭火措施1.发现火灾后,应立即报警:火灾发生时,及时向各责任部门报警,开启应急预案,调动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灭火。
2.切断火灾发展路径:在火源附近切断燃料供应,如关闭气阀,切断电源等。
3.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对于小型的火灾,可通过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注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方向,避免对自身和周围人员造成伤害。
4.避免使用水进行灭火:大型火灾中尽量避免使用水进行灭火,因为水可能会造成火势扩大,更好的选择是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三、中期灭火措施1.隔离燃烧区域:确定火源位置后,对火灾区域进行隔离,切断火源附近的通风,防止火势扩散。
2.扩大灭火区域:灭火区域应包括火源附近的所有可燃物,通过使用灭火器和喷水系统等设备进行扑救。
3.添加灭火剂:根据具体情况添加灭火剂,如二氧化碳、干粉等,在扑灭火源的同时,避免火势复燃。
四、后期灭火措施1.确保灭火区域无隐患:灭火结束后,应仔细检查灭火区域,确保没有残留的可燃物或仍然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
2.进行恢复性工作:对受损的设施和设备进行修复和更换,确保恢复正常运营。
3.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矿井防灭火制度(4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
第三条矿井应制定防火制度,组织实施矿井防火工作。
第四条矿井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矿井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五条矿井应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矿井应配备专业消防人员,进行常规的消防检查和安全培训。
第七条矿井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灾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防火设施和器材第九条矿井应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池,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第十条矿井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并和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实现报警联动。
第十一条矿井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矿井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人员和培训第十三条矿井应配备足够的消防人员,负责矿井的消防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消防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持有消防从业证。
第十五条矿井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矿井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第四章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七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矿井应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十九条矿井发现火灾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处理。
第二十条矿井应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导和检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和完善火灾报警和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应急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矿井防火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矿井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矿井负责人负责。
综合防灭火措施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防灭火措施正和煤矿二零二一年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防灭火措施对矿井火灾进行有效防治,杜绝矿井火灾的发生及矿井发生火灾后能有效进行灭火,特制定年度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一、成立综合防灭火领导小组组长:孙浪副组长:魏连民成员:温振平、赵二乐、李建宝、张维进、王正中、袁书安、李茂全、邵玉峰、韩进忠、吴波波、周默、孙光贺、孟庆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由通防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防灭火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矿长:对防灭火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本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等的调配总体工作。
总工程师: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检查防灭火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灭火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
机电矿长:负责防爆设备安全运转和安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通风矿长:负责井下通风安全工作。
安全矿长:负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各区队安全生产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对防灭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火灾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机电科长: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定、防爆设备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防爆设备完好。
通防科长: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现场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现场整改。
生产技术科长:负责防灭火管理工作的现场施工,对防灭火管理工作中不足情况提出方案、建议。
其他防灭火管理机构人员积极配合负责协助各级领导完成各项防灭火工作。
二、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一)地面防灭火措施1、矿井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3、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
安全技术之度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对演练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评 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
将演练结果和改进措施纳入矿 井安全管理档案,为以后的安 全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04
案例分析
某矿井火灾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某矿井在开采过程中,由 于通风不畅导致瓦斯积聚 ,遇到电火花引发火灾事 故。
事故原因
通风系统故障,瓦斯监测 系统失效,应急处置不当 。
安全技术之度矿井综合防灭 火措施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矿井火灾概述 • 矿井防灭火技术措施 •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建议
01
矿井火灾概述
矿井火灾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矿井火灾是指在矿井内的可燃物 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燃烧,通常 发生在地下煤层或巷道内。
特点
矿井火灾具有燃烧速度快、温度 高、烟雾大、蔓延速度快、灭火 难度大等特点。
矿井火灾的危害与影响
危害
矿井火灾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和环境破坏,同时可能引发瓦斯爆 炸等连锁事故。
影响
矿井火灾会影响矿山的正常生产和运 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
矿井火灾的分类与成因
分类
根据燃烧物的不同,矿井火灾可分为煤炭自燃火灾、油料火灾和电气火灾等类 型。
成因
矿井火灾的主要成因包括煤炭自燃、设备故障、违规操作、外因火源引发等。
的职责和义务。
建立火源监控系统,对矿井内 的火源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 时的应急响应流程和人员疏散
方案。
定期对防灭火管理制度进行审 查和更新,确保其始终能反映 当前的安全要求和技术发展。
提高矿工防灭火意识与技能
对新入职的矿工进行防灭火教 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矿井 防灭火的必要性和基本知识。
矿井防灭火措施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 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零。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 50m。 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6、防尘水管每50m 要设一个三通闸阀,迎头30m 内设防尘喷头。 7、必须定期冲刷巷帮顶部及风筒上积尘,严禁煤尘堆积。
8、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9、综掘机开启时风,净化风流,防止煤岩尘飞扬。 11 、巷道内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隔爆水棚。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 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 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
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计划方案,做好单位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更是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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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
【规程条文】第二百六十条第四款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执行说明】(一)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矿井概况(重点说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煤质、瓦斯、煤尘、煤的自燃倾向性、自然发火期、地温、开拓开采情况、矿井通风、历史发火情况、火区、矿井周边煤矿等)。
2.矿井火灾危险性分析。
3.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4.井下自燃火灾监测系统。
5.煤矿防灭火系统。
6.工作面重点区域防灭火技术方案(重点说明工作面安装期间防灭火技术方案,工作面采空区、进回风巷道防灭火技术方案,工作面回撤期间防灭火技术方案)。
7.外因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8.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9.防火构筑物及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10.火区管理。
11.防灭火管理制度。
12.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二)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综合防灭火措施是指采取灌浆、注氮、喷洒阻化剂等两种以上防灭火措施。
预防矿井火灾的措施
预防矿井火灾的措施1.加强管理与培训矿井管理者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矿井火灾的预防知识、逃生自救等方面。
此外,矿井管理者还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矿井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同时,加强对矿井通风系统、电气设备、供水供电等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矿井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对矿井内部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排查主要包括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电气设备是否合格,矿井内的煤尘等易燃物是否清理干净等。
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限,确保排查整改的结果得到有效落实。
3.加强用火安全管理火灾常常是因为人为的用火不慎或者违章使用明火而引发的。
因此,矿井管理者应加强对用火的管理,禁止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明火,如燃烧物料和煤矿井内等场所,应严格执行禁止使用明火的规定。
同时,还应加强对明火的管理和监管,严格执行明火使用审批制度,对需要使用明火的场所和设备进行审批和备案,确保明火的使用符合规定和安全要求。
4.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通风系统是矿井火灾预防的重要措施,通风系统可以及时排除瓦斯等有害气体,降低矿井内的温度,减少煤尘的积聚,降低煤尘爆炸和火灾的风险。
因此,矿井管理者应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定期对各通风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矿井的通风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5.加强装备和应急预案矿井火灾发生时,及时的应急预案和装备至关重要。
矿井管理者应针对矿井火灾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的程序、人员疏散的流程、火灾扑救的措施等。
同时,还要对应急装备进行配备和管理,如消防器材、呼吸器具、紧急逃生通道等。
并且,还要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逃生能力和自救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可以及时疏散和自救。
矿井防灭火的安全措施
矿井防灭火的安全措施一、矿井火灾的分类与危害:矿井火灾按其发生缘由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的火灾。
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或其它可燃物)在空气中氧化并聚积热量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烟雾,严峻地威逼着井下人员生命平安。
2、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急的矿井中,火灾还能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
3、火灾会使财产和煤炭资源患病巨大损失,造成停工停产。
4、火风压可能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二、人体感官可以察觉到煤炭自燃的征兆:1、巷道消失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2、风流中消失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煤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会放出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人感觉不舒适,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三、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规定:1、矿井应制订地面与井下的防火制度和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矿井必需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下必需设置消防材料库。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采纳可燃性材料建筑,其四周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和休息间。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4、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禁止使用汽油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
严禁使用灯炮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明电(一般白炽灯、一般日光灯)照明。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各种焊接工作,假如必需在主要进风巷、主要硐室和井门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每次必需制订符合《规程》要求的平安措施。
7、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平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需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矿井防灭火规范(正式版)
矿井防灭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
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矿井作为一个险情较多的作业场所,防止火灾的安全管理是必须要加强的。
本文将会介绍一些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以确保在矿井作业时不会出现火灾事故。
1.基础防火措施(1)矿井的布置首先,要保证矿井周围的杂草、枯叶等杂物要时常清理,不要让可燃物品堆放,特别是不能以煤为主要堆放物品。
接下来要为矿井布置一个的消防器材库,并配备一些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泡沫等。
(2)现场管理现场的管理也很重要,人员要有规范的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流程,不能有乱贴、乱摆堆,以及打乱原本现场设置的毛病。
在矿井作业的过程中要严格检验防护设备的使用情况,万一出现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一些小型矿井需要员工具备手动清洗、打扫和日常维护等等,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技能提升,以确保现场管理的安全稳定。
2.消除火灾的隐患(1)水管道的维护维护好矿井的马蹄铁状水管道是关键。
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水煤浆管道是放水的主要例外。
水管道系统的安装工作必须要投资足够的时间和人力以完成,这样才能保证在出现火灾或燃烧时,能够迅速使用泡沫消防器来扑灭火焰。
(2)地下合理分区地下分区的合理划分非常重要,毕竟是不同区域的防火效果是不同的。
特定区域的火灾情况,可能要求半自动或全自动的消防系统。
同时,如果遇到了大型的火情,可以在矿井周围建立配套设施的停机坪,提供使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消防等救援机构进行联合救援。
(3)安全顾问矿井也需要专业的安全补充建议,提醒矿井及时对原有信息设施进行升级,使用更加先进的安全设备,采取统一布局和参数配置,实现流程上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同时还要下狠手整治,提出具体改进措施,确保配套设施得到有效运用。
3.综合防火措施(1)风流交替风流交替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现象,它在寻找氧气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同方向的风,以至于燃烧着的物体不断地向四周蔓延;换句话说,风流交替可以大大加速火源的爆炸和扩散速度,因此矿井应尽量避免产生过多流动的气体,特别是有害气体的流动。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一、制度建设1.领导责任:矿井的防灭火工作由矿井领导层负总责,确保防灭火措施的顺利实施。
2.组织体系:建立完善的矿井防灭火组织体系,明确各个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防灭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4.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频率和责任部门。
5.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矿井内发生的所有火灾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记录。
6.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开展针对矿井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防灭火意识和保护自救能力。
二、消防设施建设1.消防设施规划:根据矿井的特点和规模,制定消防设施建设规划,确保合理布局和充足数量。
2.矿井出入口设置:矿井出入口应设置灭火器材库,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紧急使用。
3.灭火系统配置:根据矿井的防灭火需求,配置相应的灭火系统,包括固定灭火装置、自动灭火系统等。
4.灭火器材储备:建立灭火器材储备制度,确保灭火器材的储备充足、完好有效。
5.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应设计合理,并与防灭火设施相结合,确保矿井内有更好的防灭火效果。
6.矿井供电系统:矿井供电系统应设置防火保护设施,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火灾。
三、消防设备安装和维护1.灭火器材安装:根据矿井布局和特点,合理安装灭火器材,确保其易取用和操作。
2.消防设备维护: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其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3.防爆设备使用:根据矿井特点和需要,使用防爆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紧急广播系统:矿井应配备紧急广播系统,用于及时通知矿工和救援人员有关火灾的情况和处置措施。
5.逃生设备:矿井应设置逃生设备,包括紧急通道、应急疏散标志、逃生救生装备等,以方便人员迅速撤离。
四、灭火演练1.演练计划:制定灭火演练计划,包括周期、内容和人员参与,确保系统全面、科学有效。
2.演练组织:成立专门的演练组织机构,负责演练的组织、指导和总结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三月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一、概述: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提供8号、9号煤层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8号、9号煤层属II级自燃煤层。
矿井火灾根据发火性质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按发火位置可分为井口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因此对不同位置,不同性质的火灾,采取相应灭火方法。
二、井口地面火灾的防灭火措施: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煤场、风机房、综采设备库、绞车房等处必须有防灭火制度,设备符合消防要求。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并不得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和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不得从事焊接工作,如必须在井下焊接时,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总工批准并指定专人现场检查监督,符合作业条件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4.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有专人送往地面不得在井下乱仍。
三、矿井内因火灾管理⑴、预防内因火灾方法矿井内因火灾防治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原则从设计、掘进、回采、停采、封闭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1.必须采用正规开采顺序依次回采。
2.在主要进风巷和采区巷道设置煤层自燃发火观测点。
每班要有安检员对瓦斯、一氧化碳和温度进行测量,并记录存档,发现异常及时向矿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对采煤工作面进行设计。
必要时可以对需回采的煤层进行阻化处理,防止其自燃发火。
4.确定合理的开采方式和回采推进速度。
5.采区设计时应同时设计消防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水管和注浆。
6.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减少采空区漏风。
7.采煤工作面底煤必须清理干净,以防浮煤自燃发火。
8.选择合理风量对采煤工作面供风,每10天测定一次风量变化情况,发现变化较大时,应及时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9.对自燃危险区进行重点检测,并进行喷浆处理,防止危险区扩大。
10.停采后,必须加强对工作面及回风流气体和温度的检测并组织回撤,并于45天内对该工作面进行永久封闭。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本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矿井防灭火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内所有人员,包括矿井所有者、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三、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井内的火灾防控措施,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火灾防控措施一、进出口通道的保持1. 矿井进出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杜绝堆放杂物现象。
2. 出入口附近不得进行随意堆放可燃物,如发现存在,应立即清除。
3. 进出口通道应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二、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1. 矿井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电气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3. 发现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直至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明火的禁止1. 在矿井内严禁燃放火种、吸烟或使用明火。
2. 矿井内应配备适用的防爆灯具,禁止使用非防爆灯具。
四、消防设备的配置和维护1. 矿井内应配置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等。
2. 消防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灵敏度。
3. 消防设备的储存位置应明确标注,方便人员找到并使用。
五、防火安全培训1. 所有进入矿井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防火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2. 针对不同职位的人员,进行专业化的防火安全培训。
六、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1. 一旦发现火灾,应立即向矿井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疏散。
2. 矿井内配备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门,确保人员迅速撤离矿井。
3. 灭火应采用合适的灭火器材,同时通知矿井外部消防部门。
七、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 当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管理人员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
2. 对于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依法进行赔偿和处理。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及时对防灭火制度进行修订,提高矿井整体的防火安全水平。
第三章法律责任一、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停职等。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汪家寨煤矿2023年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计划审批:通风工区: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矿调度:通风副总:总工程师:一、阐明:矿井火灾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旳顺利进行,采用措施对矿井火灾进行有效防治,杜绝矿井火灾旳发生及矿井发生火灾后能有效进行灭火,特制定2023年度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审批后,有关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防火措施(一)、消防管路系统1、斜井、平硐井井下必须有完善旳防灭火供水管路系统,运送机巷、各片口轨道石门,采煤工作面及其运回巷,各掘进工作面多边形有完善旳防灭火供水管路,并贯穿整条巷道,保证每一地点都能随时有水到达。
2、防灭火水源:斜井重要运用污水净化站清水池作为防灭火水源直接通过消防管路向井下静压供水,井下无消防水池;平硐井用污水净化站作为水源,通过管路向平硐井加压站供水,在加压站运用加压泵将水抽到三采三片口蓄水池,由三片口蓄水池向平四采区各地点进行静压供水。
地面、井下各防灭火水池旳容量、水量不得低于200m3。
3、井下防灭火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一种三通及阀门,在皮带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一种三通及阀门,设置旳三通及阀门必须完好,所属单位必须常常检查其完好状况,发既有损坏、失灵、被盗旳,必须及时进行更换,4、防灭火管路系统旳主、干管由机电工区负责维护,各采掘工作面旳管路由各施工单位进行维护,防灭火管路必须保障畅通,不得有跑、漏水现象,保证井下防灭火管路系统随时处在完好状态。
5、各采区防灭火管路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水压、水量必须满足规定。
机电工区每季度必须取水样进行化验,保证水质符合规定,防止水质恶化,腐蚀管路。
6、井下所有有防灭火管路旳巷道进行修复、施工、或进行其他作业时,必须在施工措施中对防灭火管路采用保护措施,对施工措施中无保护措施旳,不得进行施工。
7、消防管路每月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跑水、漏水、阀门损坏、管路折断旳地点,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文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文矿井防火灭火制度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科学的矿井防火灭火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矿井防火灭火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1.矿井防火灭火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火灭火工作,包括井下和地面。
3.矿井防火灭火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为矿井安全生产负责人。
4.所有矿井员工都有责任积极参与矿井的防火灭火工作,确保矿井安全。
二、矿井火灾预防措施1.加强对矿井员工的防火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对矿井内的可燃物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
3.定期对矿井的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4.矿井应设立专门的火灾预警系统,包括自动报警装置和手动报警按钮,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测试。
5.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矿井应建立专门的储存和使用规定,并实施严格的安全防控措施。
6.禁止矿井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违规操作。
三、矿井火灾应急处置1.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使用灭火器、灭火泡沫或灭火水等进行初期灭火,尽快将火势控制住。
3.使用矿井内的消防设备进行灭火,包括水枪、水带等。
4.紧急撤离受威胁的人员,防止火势蔓延和人员伤亡。
5.报警通知相关部门,协助救援工作。
四、火灾事故调查和整改1.对每起火灾事故都要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
2.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3.对火灾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并依法处理。
4.加强事故预警和信息公告,提高矿井员工的防火灭火意识和能力。
五、附则1.对于故意破坏、阻碍矿井防火灭火工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以上制度范文为基础,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是一份矿井防火灭火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制定科学的矿井防火灭火制度对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希望广大矿井企业能够加强对矿井的防火灭火工作,确保矿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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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正式)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094-81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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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
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
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
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 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
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
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1、工作面回采前在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喷洒MgCl2阻化剂。
3、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4、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5、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6、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7、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8、预测预报(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9、防火工艺(1)灌浆防火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灌浆方式: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4)注氮防火①工作面轨道顺槽安装专用注氮管路(φ89mmPE 管),每月检查一次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采用“动态监测、适时注氮”方法。
以工作面回风隅角检测出的CO及C2H4含量为依据,按照我矿煤自燃标志气体指标适时进行注氮。
注氮时,利用工作面的进风顺槽(进风隅角)埋设注氮管进行注氮。
注氮管路要适时断开,保证注入的氮气进入采空区氧化带。
期间,要配合其它防火措施,并加强对采空区气体的检测分析,当隐患消除后可停止注氮。
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特别在月推进速度超过100米时,不需进行注氮。
③每月开动制氮机不少于两次,每次开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并取样分析N2浓度。
N2浓度不小于97%,确保制氮设备时刻保持完好,N2源稳定可靠,以便在出现灾情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10、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1、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