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业: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10-06-01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收稿日期 %"%! 3"9 3!;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国之治0 的 政 府行 为 与 企 业 创新(基 于 2 国 家 队0 持 股的 研 究$ !9%"$%"%9" %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多元化经营与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基于转型经济背景的研究$ !9!9$%"%<" %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资助项目! 财会+%"!9,%$ 号" %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 人才工程项目! 中宣办发+%"!;,<4 号" 作者简介 杨兴全&男&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杨征! 通讯作者" &男&博士研究生&主 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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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L言
在职消费指高管依靠特权获得的特殊待遇&是存在于工资之外的报酬或利得&譬如高档办公室-私人 交通工具-餐饮与娱乐消费等! 孙泽宇和齐保垒&%"%!" +!, '在职消费 作 为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中 一 项 不 可 避 免 的 支出&其存在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年中国铁建年报中 披 露 出 的5)#9 亿 元 业 务 招 待 费&仍 引 起 社 会 一 片 哗然! 孙世敏等&%"!$" +%, '在职消费经 济 性 质 如 何)其 内 在 作 用 机 理 何 在)这 一 系 列 问 题 激 起 广 泛 学 术 争 论'综观已有文献&在职消费产生可溯源于# 效率观$ 抑或# 代理观$'一方面&基于# 效率观$&作为高管稳 固自身地位# 商品$ 之一&在职消费所蕴含隐形激励有效强化高管辨识度 ! G+,Q+-S(, 和 :UD,Q/+-&%""< " +#, ' 出于缓解货币薪酬不足之替代性补偿契机&在职消费可有效遏制企业管理层人才流失&亦在提升工作效 率-拓展商业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效用! 孙世敏等&%"!$" +%, '另一 方 面&部 分 学 者 从 委 托 代 理 理 论 出 发&提 出在职消费# 代理观$ &将在职消费视作高管侵占企业资源-牟取个人私利的掏空隧道之一'在职消费初衷 虽为促进企业绩效&但因管理层与股东的目标分歧而极易诱发 高 管 腐 败 行 为 ! 陈 汉 文 等&%"%" " +<, &高 管 有 强烈自利动机驱使其滥用职权且通过在职消费以迎 合自 身权力寻 租之私 欲 ! W+V1MRC 和 =-D+Q&%""#%王 明 虎和荣益辰&%"!5" +;3$, &倘若在职消费超 出 一 定 额 度&也 即 体 现 为 超 额 在 职 消 费&其 必 然 会 引 发 企 业 高 昂 的代理成本&进而损害企业利益! 8.D等&%"!!" +9, '
露天煤业: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承诺锁定期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公告编号:202003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承诺锁定期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锁定承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露天煤业”)收购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交易事项”)。
在本次重组交易事项中,控股股东蒙东能源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中表示“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露天煤业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锁定承诺期满
本次交易前蒙东能源持有露天煤业股份 967,861,119股,占当时总股数1,634,378,473股的59.22%,占目前公司总股数
1,921,573,493股的50.37%。
本次交易重组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6月14日,蒙东能源持有露天煤业股份 967,861,119股可上市交易时间2020年6月1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蒙东能源对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间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该部分股份将于2020年6月13日承诺锁定期满。
特此提示。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太原刚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公告 2010-11-15
1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0-32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2010年11月12日,太原刚玉(000795)A 股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11月10日、11日、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正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公司申请股票于2010年11月15日起停牌,待公司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露天煤业: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2010-09-18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0028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焉树新先生和王志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焉树新先生和王志田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自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申请生效,焉树新先生和王志田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工作,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露天煤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1-03-10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公告编号:201100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王树东先生、王冲先生、刘毅勇先生、刘政权先生、李云峰先生、李永先先生为公司关联董事,六位关联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
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议案中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上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2010年度关联交易额较同期增加86,020.43万元,主要是2010年度公司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关联交易额比上年增加。
(三)2011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1.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交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2011年预计委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累计发生350,000万元,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日存款最高余额为76,000万元。
上年实际委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累计发生324,532.14万元,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日存款最高余额为75,511.38万元。
(四)201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单位:万元本公司2011年2月末委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累计发生30,000万元,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日存款最高余额为51,402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及其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受中电投直接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印尼煤炭公司简介1
重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印尼盾、%) 2006 2007 2008 财年 9,748,068 11,592,640 18,092,502 销售额 18.9% 56.1% 增长率(%) EBITDA 2,038,675 2,423,080 4,454,673 20.9% 20.9% 24.6% EBITDA利润率 -63,954 88,534 887,198 税后净利润 13,106,173 11,979,726 19,692,546 总负债 13,343,393 14,688,683 33,720,170 总资产 ROE(%) n.a. 4.10% 6.30%
营运数据
产量数据(单位:百万吨) 财政年度 2006 原煤产量 50.7 原煤销量 50 2007 52 55.4 2008 52.8 51.5 2009 63.1 58.4
重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美元、%) 2006 2007 财年 1851 2265 销售额 22.4% 增长率(%) EBITDA 430 951 23.2% 42.0% EBITDA利润率 222 789 税后净利润 2143 1418 总负债 2514 2819 总资产 ROE(%) 61.76% 70.32%
估 值 参 数 (基 于 2009财 年 数 据 ) EV/EBITDA(x) 6 P/E(x) 84.94 EV/Revenue 1.97
2008 3378 49.1% 1199 35.5% 372 3716 5235 31.89%
2009 3219 -4.7% 1056 32.8% 190 5814 7411 12.95%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增减变动1%的公告格式》
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增减变动1%的
公告格式
填表说明:
1.投资者需按《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就持股每增加或者减少1%且未触及中国证监会规定需编制并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等情形而披露提示性公告的,按本公告格式进行披露。
因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减变动1%的,由上市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上市公司可以参照按本公告格式进行披露。
2.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拥有同一个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应当合并计算。
存在一致行动人的,按不同名称/姓名分别列示权益变动及变动前后情况。
3.对于同时存在增持股份、减持股份情形的,应当分别披露增持和减持情况。
4.投资者需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3个交易日内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结果公告的,按本公告格式进行披露。
5.在按照本公告格式披露提示性公告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需再次按照本公告格式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可以仅就与前次公告不同的部分进行披露。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股东关于(增持或减持等)XX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XX年XX月XX日。
红筹10号文解读
红筹10号文解读红筹2010-03-22 11:53:46 阅读43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红筹10号文解读---20100322目录于宁:“10号文”的曲折 (1)10号文和75号文对红筹架构的适用 (3)花旗风投被指以规避商务部10号文为名设局侵权 (6)坎坷红筹路:详解海外借壳上市 (1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一——辽宁忠旺香港IPO.. 17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二——中国秦发香港IPO.. 2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三——英利能源纽交所IPO.. 29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四——天工国际香港IPO.. 35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五——SOHO中国 (39)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六——瑞金矿业香港IPO.. 44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七——兴发铝业香港IPO.. 51规避“10号文”红筹系列八:银泰百货(转) 5610号文有效规避案例之九——保利协鑫香港IPO.. 62于宁:“10号文”的曲折2006年9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外管局六个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第10号)生效,这就是此后对外资并购和红筹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10号文”。
“10号文”主要在两个方面对外资并购作出了规定:一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例如,增加了关联并购的概念和反垄断审查的要求。
二是对外资并购完成的方式,特别是对以股权为收购对价、通过SPV(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跨境换股等技术手段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第二方面原本是为了开放外资并购的“正门”,堵塞“旁门左道”的良法。
然而在具体执行效果上恰恰相反,正门紧闭,捷径歧出,最终对于“小红筹”模式产生了摧毁性的影响。
“出台两年来,还没有一家境内企业经商务部批准完成了标准意义上的跨境换股,从而实现红筹结构的搭建。
”一位长期从事跨境投融资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说。
与此同时,“协议控制”、“代持股份”等未经监管部门正式认可的做法广泛的被采用,形成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中普遍的法律风险。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31•【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施行日期】2008.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现予公告。
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九)债务重组损益;(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2020)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2号,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或者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或者要约收购报告书,依照《收购办法》及本准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指定代表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其自身的信息承担责任;对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与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的信息,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相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公众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准则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实不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修改,但应在报送时作书面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无本准则要求披露的情况,必须明确注明“无此类情形”的字样。
第六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如在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援引财务顾问、律师等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的内容,应当说明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600671天目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目药业股票代码:600671信息披露义务人:韩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股份变动性质:新增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 年6月6日声明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了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释义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二、持股目的三、权益变动方式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五、其他重大事项六、备查文件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信息披露义务人:韩啸上市公司、天目药业:专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披露义务人:名称:韩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7 月 31 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账面价值 A 197,910.67 278,120.01 264,751.21 4,164.15 7,126.66 7,126.29 2,077.99 476,030.68 192,484.23 192,484.23 283,546.45 评估价值 B 197,907.12 896,155.71 877,352.84 7,402.05 9,485.03 9,484.63 1,915.79 1,094,062.83 192,484.23 192,484.23 901,578.60 增减值 C=B-A -3.55 618,035.70 612,601.63 3,237.90 2,358.37 2,358.34 -162.20 618,032.15 618,032.15 217.97 33.09 33.09 -7.81 129.83 77.76 增值率% D=C/A× 100 -0.00 222.22 231.39
权益变动报告书(优选6篇)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51,775,540股
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06,682,083股
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章源控股自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0720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 年11 月2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 年11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有董事12 名,12 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其中独立董事温元凯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张明玉先生代为表决。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07 年11 月30日巨潮网站(),此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附后。
二、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07 年11 月30 日巨潮网站(),此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附后。
三、审议《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07 年11 月30 日巨潮网站(),此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附后。
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4年11月20日经由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
第二届董事会决定提名王树东、王冲、邢建华、刘毅勇、才庆祥、胡三高、穆延荣、陈立杰、褚义、王大庆、陈利民11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6130616_风险警示
2013年第36期陆家嘴600663粤宏远A000573湘电股份600416明星电缆603333行业·公司|机构鉴股Industry ·Company近日,公司未能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卢东先生及董事、财务总监杨萍女士取得联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指定姜向东代行财务总监职权的议案》。
鉴于沈卢东先生和公司财务总监杨萍女士目前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决定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盛业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盛业武不再兼任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董事会决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向东先生全面代行财务总监的职权。
该股高管发生非正常性变动对公司负面影响较大,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此前筹划重大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价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从2013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购买资产,但由于实施的相关条件尚未成熟,合作各方无法就合作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事项。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级市场上,该股在2013年9月2日复牌后大幅下跌,成交量巨额放大,资金出逃迹象明显,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2013年8月12日接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湘电集团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3日起停牌。
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20日、27日刊登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控股股东与有关方面就资产重组事宜进行了积极的洽谈,2013年9月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由于各方难以就资产重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相关各方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我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ESG报告信息披露探究
我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ESG报告信息披露探究摘要:随着气候变化、环境污染、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日益增多,社会对ESG理念的了解不断深入,我国上市公司对ESG报告信息披露也越来越重视。
本文收集并分析了2019-2021年深沪上市的2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上市公司披露的ESG信息,阐述了ESG信息在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中的披露情况,探求并总结其背后存在的四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希望能为我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的进一步规范与完善提供参考,促进ESG报告的信息披露向好发展,从而推动煤炭行业以及其他重污染行业今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ESG报告;煤炭行业;信息披露一、文献综述ESG这一概念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名为Who Cares Wins的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分别对应着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三个方面。
目前国际上很多机构和组织都已经发布了与ESG信息披露有关的文件。
国际相关组织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等都形成了ESG内容披露指引为企业披露ESG信息提供框架。
国外学者对ESG信息披露进行了研究。
Giannarakis G.(2014)针对焦点公司进行研究,发现企业可以通过披露具有价值和不可替代的信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
Fontana(2015)等分析了四个行业的471家公司,发现管理层应当自觉提高披露环境信息的重视程度,避免出现企业环境信息缺少、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目前我国关于ESG的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是关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的单独研究,而整体的研究较少。
有学者对ESG理论进行了阐述。
操群、许骞(2019)系统梳理了ESG的内涵界定以及评价标准,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金融ESG指标体系。
黄世忠(2021)认为支撑ESG的三大理论支柱分别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经济外部性理论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有学者则从具体行业对ESG信息披露进行了讨论。
吕慧等(2021)从碳中和的背景,基于实证分析发现ESG表现对于煤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影响,ESG表现能够加大煤炭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为其高质量发展提供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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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公告编号:201001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吉林省纽森特实业有限公司通知,吉林省纽森特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7日、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了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481,233股,每股成交均价为19.75元,占公司2010年5月28日总股本13,266,866,166股的0.1116%。
吉林省纽森特实业有限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1,482,233股,为2010年3月20日至今(包含本次减持),每股交易价格区间为19.69——26.39元,无买入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林省纽森特实业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65,497,602股,占公司2010年5月28日总股本13,266,866,166股的4.9369%,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请详见《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